□晏燕(防灾科技学院)
12月26日晚,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冠感染的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公告一发出就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许多网友认为新冠肺炎更名没有意义,更名并不能让感染症状减轻或消失。
事实上,这不是新冠肺炎第一次被提出更名。早在12月5日,中华中医药学会感染分会主任委员谷晓红就曾表示过,“新冠肺炎应更改名称,改为新冠病毒传染病”。12月15日,钟南山院士也曾在讲座中提到,“当前奥密克戎变种病毒的病死率低,而且实际上是新冠上呼吸道感染,应可改名为新冠感冒。”
那么,为什么要给新冠肺炎更名呢?
更名是对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的基本判断。疫情发展三年,病毒已经发生了变异。起初感染新冠病毒后主要影响的是肺部,但现在不是,大家感染后的症状各异。新冠病毒攻击的不只有肺部,还有上呼吸道、免疫系统等,它早已经不是原来的病毒了。简单来说,就是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严重肺炎的概率很低,更多的是轻症或无症状。
更名更是为了缓解公众感染新冠病毒后的心理压力。如果说“名字是一个人的象征”,那么“新冠肺炎”就是新冠病毒感染的象征,“肺炎”仅能反映感染病毒后严重的症状,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因此,“新冠肺炎”这个名称不仅影响了公众对感染新冠病毒的认知,更于无形之中增加了公众的恐慌心理。例如,有的患者在感染新冠病毒后,即使是轻症表现,也依旧会担心是肺炎,会主动去医院检查肺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更名还是对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的正确选择。众所周知,持续三年之久的疫情给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和损失,许多企业濒临破产甚至已经破产,民众收入减少、入不敷出。中央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在新冠病毒致病性减弱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新冠肺炎更名则打响了实行这些措施的第一枪。
新冠肺炎更名是对新冠病毒本来面目的还原,虽然新冠病毒没有真正的消失,但新冠肺炎更名是形势向好的预告,公众应该给予国家、给予社会宽裕的时间,让时间来检验新冠肺炎更名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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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解读问答
一、《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经受住了全球疫情的多轮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等在我国的广泛流行,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我国疫情流行和病亡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上最好的成果。
当前,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新冠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致病力较早期明显下降,所致疾病将逐步演化为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综合考虑病毒特点、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和防控经验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
二、《总体方案》中为何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出于哪些考虑?
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三、《总体方案》对“乙类乙管”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是什么?如何平稳有序过渡?实施“乙类乙管”后的工作目标将做怎样的调整?
《总体方案》明确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确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工作目标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主要有哪些应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在重症高风险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二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满足患者用药和检测需求。三是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四是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五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六是做好社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级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相关基础疾病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七是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防控,严防场所内聚集性疫情风险。八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农村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九是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研判疫情发展态势,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十是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十一是做好信息公布和宣传教育,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十二是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五、《总体方案》对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如何安排的?
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预防重症、减少死亡的有效手段。从个体上看,可以有效保障老年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全社会看,可有效减少发生医疗卫生资源挤兑的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后,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持续面临被感染的风险,《总体方案》对接种工作再次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
六、在加强免疫接种时,对疫苗选择和时间间隔有什么要求?
目前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的或紧急使用的13种疫苗都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包括新增紧急使用的4种疫苗,优先推荐序贯加强免疫,或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各地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优化服务形式,继续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工作?如何提高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可及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药品在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是医疗救治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品和检测试剂的准备,满足群众使用需求,《总体方案》明确要求,一方面,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按照分级分类诊疗要求,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居家自我照护,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机构等也要做相应的准备以保证药品的可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担负起药品试剂准备的领导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另一方面,各省份要基于人口基数、疫情发展形势、各型病例比例等因素,提前测算药品的需求量,并将测算结果提供相关部门来指导企业积极做好药品保供相关工作,引导合理有序精准投放,有效缓解患者买药难、用药难等问题,平稳度过疫情高峰期。
八、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需要作哪些医疗资源准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何做好医疗服务?
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医疗救治资源准备是“先手棋”、“关键棋”。《总体方案》要求各地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尽快完成医疗资源准备任务,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一是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设置,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设发热诊室(门诊),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满足患者就医需要。二是要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人口规模,迅速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并保障医疗力量充足。三是定点医院加强重症床位设置。省会城市、发挥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的中心城市,其定点医院还要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病房,满足特殊患者救治需求。同时,要组建多学科医疗团队,建立上级医院对口指导关系,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四是要求二级医院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作为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五是要求三级医院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提前组织医护人员开展重症医学专业培训,迅速扩充重症医学队伍力量。建立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经培训医护人员混合编组工作模式,确保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哪些人群需要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总体方案》规定,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为保证居民检测需求,要求社区保留一定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要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
同时,考虑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有关脆弱人群发生重症风险较高,一旦传染源引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因此提出对以下几类人群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一是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二是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三是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四是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十、如何实施分级分类诊疗?如何使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总体方案》要求依托医联体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满足患者就医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对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实施分级健康服务;医联体内二级医院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同时做好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医联体内牵头三级医院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并为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变化需要就诊时提供绿色通道。
在提升基层重症救治能力的同时,还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加强分级分类收治工作,指导地方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要求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三级综合医院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为每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划定责任范围,对口收治划定区域内高龄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重型、危重型患者,实现老年重症患者包干管理“全覆盖”。需要指出的是,分区包片划定的是责任范围,并不意味着只负责划定区域内患者的收治,任何医院不得以划定区域为理由推诿、拒收其他区域转来的重症患者。对三级医院来说,划定责任区域是相对的,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是绝对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将完善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和阳性患者“日报告”制度,并将收治情况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十一、《总体方案》明确对哪些人群开展健康调查?如何推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主要是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分类综合考虑了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和感染后风险程度等,是由专家进行综合研判制订的标准。一级服务主要是对一般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引导未接种加强免疫疫苗的老年人,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尽快接种疫苗。二级服务是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对于次重点人群,对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小于93%等情况应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进行随访,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三级服务主要是对重点人群,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对于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重点人群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
十二、《总体方案》对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做了哪些规定?
《总体方案》要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十三、《总体方案》对农村地区做好疫情应对准备提出哪些要求?出于哪些考虑?
考虑到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基础相对薄弱、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等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流行高峰对农村地区的影响,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总体方案》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细化实化各项疫情应对准备工作。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有关治疗药物和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建立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建立健全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十四、《总体方案》对疫情监测提出了哪些要求?在疫情应对过程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要继续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要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此外,继续依托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对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实时、在线监测。在疫情应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实时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十五、《总体方案》对如何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倡导个人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按照要求分级分类就诊。《总体方案》指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大家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十六、《总体方案》对中外人员往来管理做了哪些优化?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一是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二是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三是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四是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五是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来源:国家卫健委、人民网
编辑:赵志琪
一审:律丙娟 二审:董立平 三审:丛婧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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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团队称疫苗对新冠XBB预防效果低于以往毒株】财联社2月14日电,东京大学医科学研究所特聘教授河冈义裕(病毒学)等人的团队13日公布实验结果称,疫苗对正在美国蔓延的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亚型“XBB.1.5”的预防效果,低于对以往毒株和其他奥密克戎毒株。但实验确认了存在一定效果,该团队称接种应对奥密克戎毒株的疫苗作为防疫措施是有效的。此外,抗病毒的点滴药“瑞德西韦”(Remdesivir)和口服药“莫那比拉韦”(Molnupiravir)、“Paxlovid”、“Xocova”对于“XBB.1.5”,拥有与以往一样的抑制病毒增殖的效果。关于通过感染所获免疫,“XBB.1.5”的免疫逃逸能力也比以往毒株和其他奥密克戎毒株更强。(共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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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于1月27日下午召开对策总部会议,正式决定在5月8日把新冠病毒在《感染症法》上的定位下调为与季节性流感相同的“5类”。在此之前,由专家组成的厚生劳动省感染症小组会当天上午召开会议,同意了将其定位为5类。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新冠目前的定位是可采取较结核等“2类”更广泛措施的“新型流感等感染症”。小组会上以见解草案为基础展开讨论,并获得了大致同意。见解草案提出,依据《感染症法》可限制私权的状态是“可能对国民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重大影响”,而目前无法认为处于该状态。今后力争参考流感的诊疗体制,构筑医疗体制等。
出席者中有不少意见赞成改为5类。但也有出于新冠病毒一年流行多次等,认为“与其他5类疾病特征迥异”等谨慎意见。见解草案指出,门诊和住院自费部分的公费支援应分阶段缩小。为了让患者能够在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有必要在采取所需感染对策的同时实施过渡。
日本政府拟分阶段推进随着下调为5类的措施变更,正就将医疗费划定期限,暂时维持一定的公费负担展开讨论。关于佩戴口罩,打算无论室内与室外都由个人判断。但据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透露,岸田称“将关注情况,临近5月8日时作出判断”。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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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知识分子
“我支持!”
当向一位长期从事冠状病毒研究的专家询问,是时候给新冠肺炎改名了吗,她丝毫没有犹豫。
最近,多位病毒学家和临床医生都表达了这样的意见。
在上周末中华医学会2022年医学病毒学大会上,解放军总医院感染病医学部的王福生院士提出了三点建议:新冠肺炎改名、防控重点聚集、有准备有序开放。
事实上,新冠肺炎是中国的独有名称,世卫组织从未称之为新冠肺炎。
“当初WHO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COVID -19,就是因为新冠病毒引起的不是一种局限于肺部的综合疾病,区别于当年的SARS。现在病毒经过两年多的进化,已经成为主要侵袭上呼吸道的奥密克戎,对肺部的侵袭和致病明显减弱。” 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病毒学家刘善虑告诉《知识分子》。
赞同“改名”意见的还有临床医生。
“我完全同意,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当时叫COVID-19,直译就是新冠病毒病,其实在2020年在武汉,当时是原始毒株,那时的新冠病毒病也确实不单影响肺,它影响全身,包括全身高炎症状态,各个脏器都有病毒颗粒等等,所以叫新冠病毒病更加科学,因为它不是单纯的肺炎;而现在的奥密克戎这个毒株引起的这个COVID-19,现在更多的是上呼吸道的一个症状,所以说叫肺炎本来就不对,确实应该把它改过来。” 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主任李太生告诉《知识分子》。
截至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关切的变异株”(variant of concern, VOC)有5 个,分别为阿尔法(Alpha)、贝塔(Beta)、伽玛(Gamma)、德尔塔(Delta)和奥密克戎(Omicron)。目前Omicron 株感染病例已取代Delta 株成为主要流行株。现有证据显示Omicron 株传播力强于Delta 株,但致病力有所减弱。
刘善虑和团队的研究也表明,病毒进入宿主细胞的路径也由损伤较强的包膜通路变成了相对弱的胞内通路。“所以,不管是从病毒本身,还是它引起的病理变化以及临床表现,这个COVID-19的名字仍然适用。而中文翻译与国际原名搭配接轨,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他说。
“肺炎是新冠病毒病毒的重症,在大流行早期有一些病例。到奥密克戎流行期,多数是无症状感染者,这个不能叫新冠肺炎;感染之后发烧,叫有症状感染者;肺上有变化,它才可能是肺炎,但现在一般人到不了肺里,”一位不具名的流行病学家告诉《知识分子》。
据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曾接种过疫苗者及感染 Omicron 株者以无症状及轻症为主。有临床症状者主要表现为中低度发热、咽干、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在临床分型上,分为轻型,普通型和重型。轻型指的是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而在普通型中,除具有上述临床表现外,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在接受“央视网”采访时表示,当下新冠病毒的毒株奥密克戎引起的主要以上呼吸道症状为主,如中低热、嗓子不舒服、咳嗽。
“从我们国内这段时间来看,各个省市的报道,无症状加轻型的在90%以上。那么像普通型,所谓我们说的普通型就是肺里有影子有肺炎的,都不多”
肺炎何来?
除了“不明肺炎”这种很早期的称呼外,在确定病原体是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后,一段时间内,在很多场合和政府文件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称呼是比较常见的。
在新华社1月20日的报道中,称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1月20日18时,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
再比如,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2020年1月20日、23日、24日连续召开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决定成立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在2020年1月21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次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
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1]
4天后的2月11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他继续解释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商定的命名指南,我们必须找到既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又容易发音,并且与该疾病相关的名称。” 他同时强调,妥善命名很重要,有助于防止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的或污名化的名称。它还为我们提供了今后任何冠状病毒疫情的标准命名格式。[2]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后世界卫生组织的官方网站翻译中,COVID-19都翻译为“2019冠状病毒病”。
在世界卫生组织确定正式的英文名称后不久,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但该通知也确定,中文名称保持不变,仍简称为“新冠肺炎”。[3]之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的中文名称一直延用至今。
疾病怎么叫合适?
早在2015年5月,世卫组织就呼吁科学家、国家和媒体采用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最佳实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给国家、经济和人民带来的不必要负面影响。世卫组织卫生安全助理总干事Keiji Fukuda博士说——
“近年出现了若干新型人类传染病。使用’猪流感’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名称因对某些群体或者经济部门造成的污名化而产生了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这对某些人而言是为一个细微问题,但病名对直接受到影响的人们而言的确事关紧要。我们看到有些病名引起了人们对特定宗教或者民族社区成员的强烈反应,对旅行、商业和贸易带来了不合理障碍,并触发了对食用动物的不必要宰杀。这对人们的生活和生计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该年,世卫组织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密切合作并与牵头负责《国际疾病分类》的专家开展磋商之后对新型人类传染病的命名制定了最佳实践。
该最佳实践指出,疾病名称应当包括疾病症状方面(比如呼吸道疾病、神经综合征、水样腹泻)的通用描述性术语和疾病表现、受影响人群、疾病严重性或者季节性特征等有力可得信息方面(比如进行性、青少年、严重、冬季)的更为具体的描述性术语。当已知引起疾病的病原体时,那么该病原体就应当被纳入疾病名称(比如冠状病毒、流感病毒、沙门氏菌)。
同时,在疾病名称中应当避免的术语包括地理方位(比如中东呼吸综合征、西班牙流感、裂谷热)、人名(比如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恰加斯氏病)、动物或食物种群(猪流感、禽流感、猴痘)、涉及到文化、人口、工业或职业(如军团)和可煽动过度恐慌的术语(如不明、致命、流行)。[4]
这也意味着,早期针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一些称呼,如“武汉病毒”病,“不明肺炎”等都不适宜作为名称。
从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命名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看,包含了“新型冠状病毒”和“肺炎”,前者可以看作是对引起疾病的病原体的描述,后者针对的是疾病症状方面。但这一最佳实践曾指出,“当有关疾病或综合征的可用信息不够可靠时,通用术语将最有用,因为这些基本特征不太可能随着额外信息的可用而改变。”
显然,现在额外的信息出现了,不仅病毒早已发生了变化,毒性减弱,而且感染者也以无症状和轻型为主。“新冠肺炎”是否改名,去掉让人略感恐慌的“肺炎”字眼,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zX8BXET6VYZAdMG0z4C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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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冠改名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最大的好处是,会减少,甚至避免造成人们的恐慌,例如改为“新冠感冒”或“2019流感”,从而避免和减少医疗挤兑,有利于战胜疫情,恢复常态生活;
●疾病是由特异的病原体引起的,因此,病名和病原体名称也应吻合和一致,才能体现科学性,有利于诊治新冠和防控;
●买了新冠保险遭拒赔,是乌龙。相关保险公司表示,买了新冠保险的患者只要有医院的确诊单,符合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的保险条款,就可以获得理赔。
改名的重要性
现在,对新冠改名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而且意义重大。但是,有人担心,如果新冠改名,一些机构和个人也会利用新冠名称来做出有利于己方的解释,并损害公众和新冠患者的利益,例如有保险公司称“奥密克戎不是新冠”而拒绝赔偿买了新冠保险的客户。
这种顾虑当然是现实的,但是新冠改名的意义显然更为重要,而且相关监管机构也会做出硬性规定,以防止那些想利用新冠改名的机构从中渔利。
首先要说的是,新冠改名的重要性。
对社会和公众来说,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从病名上看会减少,甚至不会造成人们的恐慌,例如改为“新冠感冒”或“2019流感”,从而避免和减少医疗挤兑,有利于战胜疫情,恢复常态生活。其次,改名是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有利于诊治疾病,更是科学精神的体现。而且,如果从制度上拒绝有人对新冠改名钻空子,改名就会更成功。
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角度来看,新冠肺炎不存在改名,从一开始WHO对新冠的命名就是新冠病毒病(COVID-19),这是因为新冠病毒引起的病症并非局限于肺部的综合疾病,而且应当区别于当年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
在新冠暴发之初,2020年的武汉,当时的致病病毒是原始株和阿尔法变异株,产生的症状不只是有肺部炎症,而且有全身症状,病毒也会入侵身体其他脏器,如肾脏。因此,在当时就应当称为新冠病毒病。
现在,病毒已经演化了好几代和无数分支,目前引发新冠的主要是奥密克戎变异株,主要侵袭上呼吸道,产生的也主要是上呼吸道的多种症状,如咳嗽、咽喉痛、发烧、味觉或嗅觉丧失、乏力等。因此,改名才能让病毒实至名归。
从病毒的演化来看,对新冠的改名不仅必要,而且紧迫,不仅对于临床治疗有帮助,同样对于公众消除对新冠的恐惧和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至关重要,因为今天的新冠已经是一个与流感相似,甚至疾病严重性还小于流感的轻病。
对病毒改名同样必要
疾病是由特异的病原体引起的,因此,病名和病原体名称也应吻合和一致,才能体现科学性,在有利于诊治和防控之外,也有利于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发展经济。有鉴于此,也应对新冠病毒改名。
直到今天,WHO还是把引发新冠的病毒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2型冠状病毒(SARS-CoV-2)”,这是2020年2月11日,由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ICVT)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命名。
ICVT发表文章谈命名为SARS-CoV-2的理由
WHO和ICVT解释说,选择这一名称是因为这一病毒与导致2003年SARS疫情的冠状病毒在基因上相互关联。这两个病毒虽然相关,但却是不同的病毒。但是,WHO也意识到,从风险沟通角度来看,使用“SARS”这一名称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对一些人群带来不必要的恐惧,尤其在2003年受到SARS疫情最严重影响的亚洲。
出于这一原因以及其他因素,WHO在与公众沟通时也将该病毒称为“造成2019冠状病毒病的病毒”或“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COVID-19病毒)”。但是,使用这两种说法并不是为了取代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商定的病毒正式名称。
这也意味着,虽然WHO也意识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2型冠状病毒(SARS-CoV-2)并不完全恰当,但基于种种原因,还是一直采用这个名称(主要是在学术研讨上),但在与公众沟通时采用“造成2019冠状病毒病的病毒”或“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COVID-19病毒)”名称。
在SARS-CoV-2这个名称出来之时,2020年2月19日,中国就有多名病毒学专家表达了不同意见,并正式在《柳叶刀》发文,建议为新型冠状病毒重新命名。他们建议将“SARS-CoV-2”改名为“2019人类冠状病毒(HCoV-19)”,使其与SARS-CoV区别开来,同时与WHO关于疾病的命名COVID-19保持一致。这个建议与WHO在与公众沟通时采用的名称“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COVID-19病毒)”基本一致。
中国研究人员的文章谈命名为COVID-19病毒的理由
中国专家认为,将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可能误导公众和其他专业人员。这意味着SARS-CoV-2会引起SARS或类似疾病,这对缺乏病毒学知识的科学家和公众尤其如此,但是,新冠的症状与SARS有很多不同。
其次,中国专家认为,病毒名称SARS-CoV-2也与其疾病名称“新冠病毒病(COVID-19)”不一致。作为自然出现的一种病毒,SARS-CoV-2与其他所有SARS样冠状病毒(SL-CoV)或SARS相关冠状病毒(SARSe-CoV)的基因组序列是不同的。
此外,SARS-CoV-2这个病毒名字可能会对很多国家乃至全世界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人们一看到SARS字样再现(2003年已经造成巨大影响),就会产生恐慌。旅游者和投资者可能不愿意访问一个SARS还在流行或暴发的国家。
因此,将新冠病毒命名为SARS-CoV-2是一种误导。对于这样一种明显受到国际关注的高流行性病毒,应该有自己独特的名称。
但是,直至今天,WHO和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都没有对中国科学家的建议有反馈。在此情况下,如果国内专家都建议将新冠肺炎更名,也可以一同把新冠病毒改名,从而让病毒与疾病的命名相匹配,既名符其实,也不会造成公众的误解和恐慌。
有医院的确诊单,就可以获得理赔
有网友反映买了某保险公司的新冠保险,现在阳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奥密克戎不是新冠”。如果新冠改成“新冠感冒”,保险公司是不是更有理由拒赔?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的保险公司表示,有客户在该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多个产品,其中部分产品扩展了新冠责任。公司表示,已联系到客户家属,并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后续将根据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快速启动相应的理赔程序和服务。
该保险公司还表示,购买了上述保险产品的新老客户,无需再行支出额外成本,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冠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保险公司就可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25%给付新冠肺炎保险金,每份保单针对扩展责任给付以一次为限且最高为人民币100万元,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
该保险公司特别表示,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感染奥密克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危重型病症,属于上述保险产品扩展责任范围。
这些回应表明,买了新冠保险的感染者只要有医院的确诊单,就可以获得理赔,因此,此前的消息可能是误解或乌龙。
尽管如此,还是值得对此事重视。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其他行业机构和个人,有可能针对新冠疫情打擦边球,只利用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解释,从中渔利。其中,对新冠病名的利用就非常典型。
虽然保险公司否认了以“奥密克戎不是新冠”为由拒赔,也声明是否赔付不以病毒种类为依据,但还是暴露出其中的问题。有的机构除了可能利用新冠名称拒绝赔付保险外,在涉及人事、员工工资、病假等方面都会利用新冠疫情的名称、诊断和治疗,以及居家办工是否为在职和工作等,进行有利己方的解释。
这也要求监管部门出台具体解释和文件,涉及新冠的人事、报酬、员工待遇、医疗报销、保险理赔等,都应当有明确的界定,从而充分保障最广大的底层打工者的权益。
与此最直接相关的医疗界更要率先行动。现在,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与防控方案即将出台,将有利于在积极防疫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有利于保障受到疫情影响的人们的基本生活、工作权利和利益,也有利于提升人们战胜疫情的信心。
无论新冠名称如何更正,涉及新冠的所有事实、患病、医疗等不会改变,不能因为新冠改名了就不承认人们感染了病毒和患了新冠。
参考文献
1.新冠阳了,保险公司拒赔?国寿回应,2022年12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报
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2/12-16/9915959.shtml
2.热搜第一!中国人寿被曝拒不赔付,理由竟是“奥密克戎不是新冠”? 2022-12-15 ,凤凰网
https://business.sohu.com/a/617707085_456269?scm=1103.plate:355:0.0.1_1.0
3.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及其病毒的命名,WHO,11 Feb 2020
https://www.who.int/zh/emergencies/diseases/novel-coronavirus-2019/technical-guidance/naming-the-coronavirus-disease-(covid-2019)-and-the-virus-that-causes-it
4.Shibo Jiang et al. 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Lancet. 2020 Mar 21;395(10228):949. doi: 10.1016/S0140-6736(20)30419-0.
5.Coronaviridae Study Group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The species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related coronavirus: classifying 2019-nCoV and naming it SARS-CoV-2. Nat Microbiol,2020 Apr;5(4):536-544. doi: 10.1038/s41564-020-069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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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疫情,我们从最初的管控,到现在的放开。
从最初的新冠肺炎,更改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近日国家卫健委公告,自2023年1月8日起,将新冠从甲类管控,变为“乙类乙管”。
而随着疫情的突然放开,很多人也陆陆续续的阳了。即使国家已经做好准备,做好措施,但面对14亿人口,对于药品以及物资的需要,再大的生产力也难以保证。于是,大家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药品短缺的影响。
而且随着一部分人感染,网络上关于新冠的症状也各式各样,有人高烧烧的“冒烟”,有人浑身酸痛,有人“小刀拉嗓子”,有人咳嗽呕吐,有人拉肚子……
一些患有基础病的人更是因为感染而失去生命。
为此,一些人更是纷纷囤起了感冒药,像布洛芬、连花清瘟更是一药难求。其实大家纷纷囤药,暴露的是对新冠对症药的迫切需求。
但是,这些常用的药物大家也发现了,也是我们平时普通感冒发烧常见的一些药物。普通感冒药的作用更多的是缓解病毒感染所带来的生理上的痛苦,更多的是让人感觉身体上没那么痛苦,但对于病毒本身并未达到根本的针对性治疗,之所以能清除病毒,主要还是抵抗力在发挥作用。
如果病毒载量较低,抵抗力正常,危险性自然会降低;但是如果病毒载量高,再加上抵抗力下降,危险性就会大幅度增加。
所以,对于一些患者,就需要用药物来降低新冠病毒的载量,降低新冠病毒的危害。
三种已上市药物的区别和禁忌
目前我国已上市的口服抗新冠病毒药物有3种,国产药物阿兹夫定、美国品牌辉瑞Paxlovid 和莫诺拉韦胶囊(Molnupiravir)。
先讲一下阿兹夫定,其实这个药物并不是单纯的灭杀新冠病毒的药物,在之前也被用于艾滋病等RNA病毒。
它的主要机理是,RNA病毒复制的过程中,需要RNA聚合酶把RNA结合起来,从而完成病毒的复制。而阿兹夫定可以抑制RNA聚合酶,减少了这个“聚合”的过程,从而阻止病毒的复制。这个时候免疫系统也能灭杀剩余的病毒,双管齐下,就能很好的降低新冠病毒的载量。
但问题是,RNA复制的过程,它不仅仅是新冠病毒有,其他的RNA病毒也有,甚至咱们身体的正常活动中,也需要RAN进行复制。
所以,阿兹夫定通过阻止RNA的复制,虽然能够抵抗一部分病毒,但是也会对身体造成损伤,比如有一定的生殖毒性和遗传毒性。因此,阿兹夫定多用于成年患者的治疗,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是禁止使用的。
然后再讲一下,莫诺拉韦胶囊(Molnupiravir)。
其实这种药物作用的机理和阿兹夫定差不多,都是通过抑制RNA聚合酶,达到抑制病毒复制的效果。
所以适用人群上也是一样的,均不包括18岁以下人群。
虽然有传言称,莫诺拉韦可以给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也可以使用,但是效果如何,目前仍有争议;而阿兹夫定目前来说,只用于中度的新冠肺炎患者。
最后讲一下辉瑞(Paxlovid)。
这种药物的作用机理和上述两个药物有很大的区别,辉瑞(Paxlovid)的本质是影响3CL蛋白酶的合成,抑制RNA病毒的复制。
简单点说,就是在RNA病毒复制的时候,必须要3CL蛋白酶的参与,通过抑制它,就能阻止病毒的复制。
那么问题来了,都是通过抑制某种酶,来阻断DNA的复制,抑制3CL蛋白酶(Paxlovid),和抑制RAN聚合酶(莫诺拉韦和阿兹夫定)哪个效果更好呢?
无论是从实验数据,还是从患者的反应来看,辉瑞(Paxlovid)的效果均要优于莫诺拉韦。此外,抑制3CL蛋白酶的药物,对于年龄的要求也没有那么严格,辉瑞(Paxlovid)年龄12岁以上且体重至少40公斤的儿童患者,就可以使用,而抑制RNA聚合酶的药物只能用于成人。
所以,目前来看,通过抑制3CL蛋白酶,来阻止新冠病毒的载量,确实是更为优秀的办法。
但是,为了使药物能够达到稳定的效果,就需要在血液中保持一定浓度的奈玛特韦,所以Paxlovid需要使用利托那韦,来抑制肝脏对奈玛特韦的代谢。
而在抑制过程中,就可能会加重肝脏的负担,引起肝脏代谢的异常。所以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辉瑞(Paxlovid)。
所以,分析了已有的三种药物的缺点,那这个已经在日本上市的药物恩司特韦(Ensitrelvir),和上述三种药物有什么区别,效果如何呢?
恩司特韦(Ensitrelvir)
首先,恩司特韦(Ensitrelvir)的原理,和辉瑞(Paxlovid)是一样的,通过抑制3CL蛋白酶的产生,从而抑制新冠病毒的复制,降低新冠病毒的危险性。
所以,相较于阿兹夫定和莫诺拉韦胶囊(Molnupiravir),恩司特韦(Ensitrelvir)的受众更加广泛,疗效也更加好,而且药物本身的危害,也比较少。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恩司特韦的2、3期临床试验都显示了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可适用于12岁以上的新冠感染者,适应症无重症高风险因素限制,是同时具有症状改善和抗病毒作用的口服药物。
在日本4000名已服用该药物的患者中,奥密克戎毒株引发的五大症状具有明显效果,安全性也再次得到印证。
临床数据显示,治疗第4天病毒载量降低30倍,大大缩短患者“转阴”的时间,有效降低病毒的传染性。
其次,恩司特韦(Ensitrelvir)虽然也是抑制3CL蛋白酶的活性,但是并没有采用奈玛特韦和利托那韦联用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而是采取了合成路线,从而避免以上两种成分的毒副作用。
所以可能对肝脏的负担会小一点。
而且相比于辉瑞(Paxlovid)1890元/盒还有市无价的情况,恩司特韦公司不仅将上市定价将低于美国辉瑞的Paxlovid,而且还准备把全部的产业链放在中国,预计2023年中就可以投产,所以在价格上,可能会更加亲民,供应上也会有保障,不会再出现抢药的情况。
最后的总结
反正目前来说,三种国内的治疗新冠的药物有优点,也有缺点;
国产药物阿兹夫定,价格便宜,但是有生殖毒性和遗传毒性;
莫诺拉韦胶囊(Molnupiravir),效果一般,价格较贵,而且可能会影响儿童骨骼和软骨发育,只能成人用;
美国品牌辉瑞Paxlovid ,效果可以,价格较贵,而且买不到药物。
所以,如果恩司特韦(Ensitrelvir)效果真的像官方宣称的那样,而且能在中国大规模投产的话,那确实是让人期待的“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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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日本彻底开放国门,经济社会活动也在逐渐恢复中,关于是否将新冠在≪感染症法≫中从“2类”下调到“5类”的讨论一直以来就没停过。
据每日新闻报道,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在年内就开始评估新冠病毒在≪感染症法≫中的分类,并计划将新冠下调为和流感相同等级的“5类”。
从2类到5类
日本厚生劳动省大臣加藤在27日接受电视采访表示,关于将新冠从“2类”下调到“5类”,有关方面会根据修订后的≪感染症法≫中的规定,尽早做出决定。
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致死率,重症率的严重程度,以及传染力和病毒的变异等因素进行研判。
日本的《感染症法》中,传染病根据加重风险和传染性等标准共分为“1类”到“5 类”5个等级,目前日本方面将新冠病毒定义为“2类”,医疗机关、保健所等可以采取住院劝告,外出限制,采取患者隔离等严厉措施。
不过,由于医疗领域负担过重,也有不少声音呼吁将新冠下调为等同于流感的“5类”。
根据东京都在11月9日的厚生劳动省专家组会议上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今年夏天日本第7波疫情的死亡率为0.09%,而相比之下,去年夏天以德尔塔病毒为主流的第5波疫情死亡率为0.41%。
有专家认为,随着疫苗接种的推进和因自然感染而具有免疫能力人数的增加等因素,新冠的严重程度已经接近于流感。
不过如果新冠改为“5类”的话,那么患者将需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与此同时也无法宣布紧急事态,以及限制外出等措施。
据报道,日国会特别会议正在审议修正案,追加补充条款,预计将在12月初通过修订的《感染症法》,厚生劳动省官员表示,“我们将在制定后立即着手讨论,预计将在明年年初做出决定”。
新药问世或成转机
另外,盐野义新冠口服药「ゾコーバ」已经正式开始向日本约2900个医疗机构供货,日本政府初期已经订购了100万人份口服药。
该药物主要面向12岁以上的轻症患者-中等症状患者,从出现症状的72小时内服用,一天一次,连服5天。
另外,有36种药物不能和该口服药同时服用,而且孕妇或可能怀孕的患者不能使用。
希望新冠口服药的上市,能够给疫情带来转机,让更多的人健康地投入正常的生活。
日本经营管理签证
日本高级人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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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特此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 划重点:1新冠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2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3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4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5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6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7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那么,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法定程序是什么?防控措施带来哪些改变?如何有效防范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邀请权威专家——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雷正龙、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所长许文波、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主任李群进行了解读。问:我国的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主要依据什么标准划分的?目前,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有哪几种?答: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发生时的危害程度,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现行法定传染病病种共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目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2种。问:“乙类甲管”传染病与“乙类乙管”传染病在防控措施方面的主要不同点何在?答:在疫情防控方面,“乙类甲管”与“乙类乙管”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报告时限方面。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对“乙类乙管”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二是隔离措施方面。“乙类甲管”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乙类乙管”传染病根据病情需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三是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四是交通卫生检疫方面。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乙类乙管”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问: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法定程序是什么?调整后会出现哪些风险?如何有效防范?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规定,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回归“乙类乙管”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调整后由于不对传染源及密接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可能造成新冠病毒感染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二是短时间内新冠病毒感染者大幅增多将明显增加就医需求,同时医务人员自身感染将导致医疗服务供给减少,因此调整初期部分地区将可能出现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现象。三是调整初期,部分公众对新冠疫情的快速上升可能出现焦虑情绪,担心新冠感染后的健康危害。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实施。一是加强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倡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帮助公众合理用药、正确就医,保持平和心态、乐观心情。二是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前做好医疗资源准备,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分级分类诊疗机制。三是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做好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病毒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等准备,通过各种途径及方式,满足居民购药用药需求。问:调整后在疫情防控方面,政府责任是否有变化?各部门是否还有责任?答:我国的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各有关部门继续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二是完善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三是加大医疗资源建设完善和建立分级分类诊疗机制,四是完善人群核酸和抗原检测策略,五是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六是强化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七是强化疫情监测,八是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问:政策调整后,个人如何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答:一是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坚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健康饮食、保持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二是应当注意自身防护,勤洗手、遵守咳嗽礼仪、文明用餐;保持居室整洁,常通风,清洁为主,必要时使用消毒剂;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三是可适当储备相关药物,在出现疑似新冠症状后,可先进行自我抗原检测,若结果为阳性,且症状较轻时,可居家治疗;若出现症状加重趋势,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四是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或具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老年人、具有基础性疾病重症高风险人群、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尽量不外出。问:政策调整后,如何有效地保护老年人、孕妇、儿童等脆弱人群?答:一是老年人、严重基础病患者、孕妇、儿童等脆弱群体首先要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群聚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如必须前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居室要经常通风,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接收快递等物品做好个人防护和适度外表消毒。二是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应当尽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对保护自身健康极其重要。三是尽可能减少老年人、孕妇、严重基础病患者、儿童等脆弱群体的感染机会,若家庭同住人员中感染者,居家治疗期间可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内,避免与相关人员接触。四是社区摸清老年人、孕妇等脆弱人群群体底数,关注相关人员用药及治疗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五是社区和家人关心关爱脆弱群体的心理健康,使其保持愉悦心情,适量运动,增强机体免疫力。问:实行“乙类乙管”后,新冠疫情监测、数据收集、报告和发布要求有哪些变化?答: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后,疾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工作,也要做出一些调整:一是调整公布内容。保留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不再公布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二是调整公布频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三是调整监测内容。将前期以每一个病例为重点的监测,调整为以疫情趋势、重点人群为重点的监测,在继续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基础上,开展医疗机构和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监测,加强病毒变异监测,相关监测结果将在中国疾控中心网站上公布。问:是否有可能再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降至丙类传染病?从乙类降至丙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传染病传播方式、传播速度、流行强度以及对人体健康、对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传染病防治法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丙类传染病通常是一些常见、多发的传染病,像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等共11种。对这类传染病防控重点是关注其流行趋势,控制暴发流行。是否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丙类传染病,取决于它的危害程度,需要持续监测疾病发病情况和病毒变异情况,有了充分依据后,经过科学评估,再考虑是否从乙类调整至丙类。一般来说,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病毒毒株较为稳定,毒力致病力最好能进一步降低;二是对疾病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预防和治疗手段更加成熟;三是群众对疾病风险有更为充分的认知,个人防护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尚需一定时间去观察研究,积累更多科学数据进行评估。问:政策调整后,疫情应对组织体系、应对体制是否会相应地进行调整?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是否还会坚持?答: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疫情应对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一直在根据全球疫情形势变化和病毒变异情况,并结合我国疫情防控实践,因时因势因地进行优化、调整、完善。此次调整后,各地可以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和防控措施实施效果,深入研究论证,继续优化、调整、完善疫情应对的组织体系、应对机制,以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一直是我国应对各类传染病疫情的成功经验总结。今后仍要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持续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变化,持续开展病毒变异监测和分析研判,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用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这一重要法宝。来源:人民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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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小组宣布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简称“新冠病毒感染”以来,全国人民在短时间内都感受(体验)到了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带来的严重危害。很多人在感染新冠以后都会有诸多不适症状和体征。本文从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病机制层面谈一谈“新冠的你”为什么有那么多不适?
1. 新冠病毒是种什么病毒?
新冠病毒是一种新发现的属于套式病毒目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亚科的β亚型-冠状病毒的RNA病毒,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的变异。世卫生组织(WTO)称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SARS-CoV-2),国内简称新冠病毒。
2.新冠病毒感染是种什么病?
新冠病毒感染是由新冠病毒通过飞沫和空气传播,并经由呼吸道感染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也可通过粪便和冷链物品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潜伏期人员、有症状患者、患者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物品是传染源。临床表现为呼吸系统症状为主,同时伴有全身微血管损伤的全身性系统性疾病。由于早期新冠病毒毒株感染常引起肺部渗出性病变,因而,国内曾称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WHO将其命名为冠状病毒相关疾病20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目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的致病性已显著降低,主要表现为上呼吸道感染的相关症状。故而改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冠病毒感染)。
3.新冠病毒是怎么感染人的?
新冠病毒表面有一种刺突蛋白(S蛋白),可与人体细胞表面的被称为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CE2)的受体结合而感染人体细胞。
4.为什么大多数人感染新冠后以呼吸系统症状为主,而少数人表现为消化道症状?
ACE2是新冠病毒的受体。由于ACE2不仅高表达于人鼻咽部粘膜上皮细胞、肺泡上皮细胞、肠道黏膜上皮细胞表面,还广泛表达于包括心、肾及血管和血管内皮细胞等脏器组织的细胞表面。因此,从理论上讲,新冠病毒能够感染所有表达ACE2的细胞。但是,新冠病毒只能在鼻咽腔、肺泡上皮细胞(也可能包括肠粘膜上皮细胞)中完成病毒复制产生子代病毒,并引起明显的细胞病理改变和死亡,并引起继发性免疫损伤。因而鼻咽部、肺部损伤和症状明显重于其他脏器。少数患者由于个体差异和吞咽习惯,可表现为明显的消化道损伤和症状。
5.新冠感染的重症患者为什么常出现“炎症风暴”?
由于新冠病毒能感染并在鼻咽部粘膜上皮细胞和肺泡上皮细胞复制病毒,从而造成这些细胞的大量死亡,从而释放多种细胞因子活化巨噬细胞,并诱发以巨噬细胞、淋巴细胞、浆细胞、中性粒细胞局部浸润为主的免疫反应。由于肺脏是巨噬细胞数量最多的脏器之一。大量肺泡巨噬细胞的激活,会快速释放大量以IL6为代表的多种促炎性炎症因子,如多种白介素、干扰素、肿瘤坏死因子、集落刺激因子、趋化因子和生长因子等等,诱导和趋化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单核细胞从病灶部位毛细血管中趋化运动至病变部位,而到达病变部位的炎症细胞被激活后又能释放更多的炎症因子,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进一步加重局部和全身的炎症反应。被称为形成“炎症风暴”。
6.为什么感染新冠后会出现“水泥鼻”、“吞刀片”和“白肺”等症状和体征?
新冠病毒与ACE2受体的结合不仅能感染人体细胞,还能直接激活AEC2,继而活化RAS系统引起血管通透性增加和功能调节障碍,更利于微血管内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单核细胞的大量迁出和血浆成份的大量渗出,进一步加剧了“炎症风暴”对炎症细胞的趋化效应,从而在病变部位形成富含多种炎症细胞的渗出性病灶。病灶中中性粒细胞的激活、死亡,会直接释放出细胞内的DNA链,并与死亡中性粒细胞组份一起,形成一种被称为中性粒细胞胞外陷阱(NETs)特有的网状结构,直接将病变部位坏死的上皮细胞、渗出至病变局部的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和从微血管中渗出的血浆成份粘结、包裹形成粘稠的粘液团,以捕捉、限制新冠病毒等病原体播散或直接杀死病原体,发挥先天免疫和适应性免疫作用。
不同病变部位NETs的形成会产生相应的体征和症状。例如,在鼻腔,NETs的形成直接导致鼻腔内产生大量难以擤出的粘稠鼻涕,直接影响嗅觉的灵敏度,俗称“水泥鼻”。在口咽部,粘膜表面被覆大量被NETs包裹的粘液,使得在呼吸、吞咽、说话时引起的粘膜牵拉而出现明显的“吞刀片”症状。在肺组织内,肺泡腔内大量NETs包裹的粘液团不仅直接影响肺泡内气体交换,导致持续的缺氧(但并不影响CO2的弥散),还会导致肺泡腔内粘液难以咳出,表现为持续的咳嗽、咳痰。CT检查时呈现磨玻璃样阴影和“白肺”等征像。
7.为什么新冠感染后会出现味觉和嗅觉下降等症状?
很多新冠感染者都自述有味觉和嗅觉下降的症状。一方面是由于NETs的形成,导致大量难以排除的粘稠液体堵塞鼻咽腔直接影响了嗅细胞对环境中各种气味的感知。同时,新冠感染后早期过强的免疫反应还会直接攻击位于鼻腔嗅区的嗅细胞和舌头上的味蕾等味觉感受器,导致嗅觉和味觉下降。
8.为什么新冠感染后会出现外周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数量下降?
由于NETs的形成,不仅直接引起中性粒细胞的直接死亡,还能直接限制了趋化运动到病变部位的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在病灶和微血管之间的双向迁徙运动。因而,直接导致外周血中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在短时间内被大量消耗。因而,临床上表现为外周血中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数量的显著降低。
9. 为什么新冠感染后容易出现“血栓”?
如前所述,新冠病毒不仅能通过ACE2受体直接进入并损伤血管内皮细胞,还能直接激活ACE2而活化RAS系统,引起微血管通透性增强和功能调节障碍,导致大量血浆成份外渗、局部血流缓慢,从而激活血小板和凝血系统,形成广泛的多脏器微血管内富含血小板血栓。同时,由于微血管通透性增强。病变部位微血管内的中性粒细胞也可被炎症因子激活并形成NETs而直接阻塞微血管,进一步加重因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RAS系统激活导致的血管内血栓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10. 为什么感染新冠后还会有心率快、心肌炎、脑雾、困乏等呼吸系统之外的其他症状?
由于ACE2表达广泛,虽然新冠病毒不能在除鼻咽腔、肺泡上皮细胞(也可能包括肠粘膜上皮细胞)之外的细胞中完成病毒复制,但是,新冠病毒仍可进入包括心、肾及血管和血管内皮细胞在内的所有表达ACE2的细胞造成轻度的细胞损伤。由于血管分布于全身所有脏器和组织。因而,新冠病毒除直接引起多脏器细胞损伤外,还会因直接损伤内皮细胞而加重多脏器损伤程度。同时,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的免疫反应也会造成多脏器损伤。此外,新冠病毒S蛋白与ACE2的结合还能直接激活ACE2而活化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系统),引起心、肾血管通透性增强和功能调节障碍,导致血压、血流量在内的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进一步加重多脏器损伤。
因此,新冠病毒感染,不仅只是一种呼吸系统病变,更是一种累及全身微血管的全身性系统性病变。因而,常呈现出诸如心率快、心肌炎、脑雾、困乏以及精神及认知能力的短时下降等多脏器损害和症状。
11. 为什么新冠感染后会有“复阳”现象?
由于NETs的形成,大量病毒被直接包裹限制在粘稠的分泌物中,而被局限在病灶部位,阻止了病毒的播散,同时,也利于淋巴细胞等免疫细胞杀死病毒。随着病情好转,通常在新冠病毒感染2~3周,被包裹于NETs中的新冠病毒“尸体”会随鼻涕和痰液而被陆续排出,此时,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则可呈“阳性”。但是,此时鼻涕和痰液中的绝大部分病毒已被机体免疫力杀死,检测到的只是病毒的“尸体”,并不具有传染性和致病力。然而,个别免疫力低下患者的排出物中仍可能会有存活的新冠病毒,并可作为传染源对易感者带来风险。由于绝大多数患者已建立了抗病毒免疫,因而,并不会发生再次感染。只有极少数免疫力不全的患者,有可能会再次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即所谓“复阳”。
12.新冠感染“阳康”后, “二次感染”的危险有多大?
新冠病毒属于RNA病毒,具有易于变异和持续变异特征。根据此类病毒演化和流行规律,将会随着高传染性和低致病性毒株的出现而最终发展为季节性流行病。目前流行的奥密克戎毒株已具备了足够高的传染性和低致病性,因此,未来出现产生较奥密克戎毒株传播力更强同时致病性也更强,并能大范围流行的变异毒株的可能性并不大。同时,尽管,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但是,仍属于奥密克戎毒株的堂兄弟和家族成员。因而,自然感染新冠后,绝大多数人均会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预防在同一流行季的再次感染。因此,在同一个流行季,绝大多数人不会发生二次感染。即使在下一个流感季,也会因既往自然感染所形成的免疫保护作用,而降低再次感染的风险。
13.为什么有的感染者会出现“长新冠”的症状?
由于ACE2表达广泛,新冠病毒不仅能以ACE2为受体直接感染鼻咽部和肺泡上皮细胞引发呼吸道损害,还能感染并损伤血管内皮,同时,还能直接激活ACE2进而活化RAS系统,引起心、肾和血管通透性及功能调节障碍加重血压和血流量异常。而且,NETs的形成,不仅直接加重血管内血栓的形成和多脏器功能受损及不良预后直接相关。
因此说,新冠病毒感染是一种主要以呼吸系统损伤为主同时伴有全身微血管损伤的全身性系统性病变。因而,患者很难在短期内康复,大多数患者可能需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康复。少数患者还可能因此产生所谓的“长新冠”的症状和体征。而所谓“长新冠”的出现,除了与疾病本身有关,还与疫情三年以来的焦虑、不良情绪、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康复锻炼方式不当及个体的科学认知能力不足所带来的精神心理状态等心因性因素有关。
14.怎么样才能走出感染新冠后的不适状态?
科学是走出疫情的最有力手段。由于疫情三年对全社会和个人认知、精神、情绪均造成深远的影响。保持乐观心态,提高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科学认知能力,循序渐进地进行康复后体能锻炼是走出感染新冠后不适状态的重要方法。
总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由新冠病毒通过飞沫和空气传播的引发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表现为以呼吸道症状为主同时伴有全身微血管损伤的全身性系统性疾病。其发病机制仍不完全清楚,仍需进行深入研究的研究。
来源:西安交大二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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