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警方经过数月侦查,日前侦破一起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摧毁了一个以加工农副产品出口创汇为幌子,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退税资金的特大犯罪团伙。该案案值2亿多元,涉及骗取国家税款2000多万元。
异常水电费牵出两亿元出口骗税大案
2022年,上级公安机关向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推送一条案件线索,称当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嫌疑。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 赵振军:我们收到线索以后,围绕这家公司进行了分析研判,实地到公司生产场地进行了秘密侦查,发现他们有账外经营、少记收入、虚高价格出口骗税的嫌疑。
涉案公司对外声称主要生产草莓、苹果等果汁,全部出口国外。警方初查发现该公司在运营期间,与规模相当的同类企业缴纳的水电费低50%,用水用电量明显偏少。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 赵振军:另外从税务部门调取了它的进项、销项发票,分析发票的时候,发现它们有大量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作为进项,通过仔细分析,发现10家企业,17家农业合作社,开发票的时间地点都高度重合,而且IP地址为同一地址。
根据相关政策,国家对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有税收方面优惠政策,其开具的进项发票可抵扣总计10%的税款。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 赵振军:然后我们又围绕着它的销货发票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它的销货发票都是进入了马来西亚的一家外商公司。而且它们产品的价格也虚高得非常大。
警方通过比对国内同类企业出口果汁的价格,发现涉案公司开具的发票销售价格比他人出口价格高两倍以上。
警方展开收网行动 集中抓获23人
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山东济南、淄博、青岛等地,将吴某、杨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搜查中,民警在涉案公司查获大量涉嫌出口骗税的账册和电子数据,以及用于生产果汁的机器设备和尚未发货的伪劣果汁。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 赵振军:该案的嫌疑人吴某,以前是一家外贸企业的职工,他非常熟悉外贸出口业务,他发现虚假出口能够骗到国家出口退税款,然后他就开始密谋找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杨某。杨某在虚假做账上有他的特长,两人就开始密谋运作。
吴某随后联系了以前在马来西亚合作的贸易伙伴,与此同时,又在沂源找到董某等人作为投资人,购买设备,建厂生产果汁。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 赵振军:营造了一种能够生产果汁、出口果汁的假象,吴某还勾结了济南、青岛、淄博多家企业,有的给他虚开进货发票,有的给他代理运输,有的还协助他办理相关的出口业务。
经侦查,本案涉及关联违法犯罪的企业和组织20多家,所虚开的农产品增值税发票6000多份,这些发票价税合计2亿多元。
沂源县公安局局长 张秀光:这一犯罪团伙以加工农副产品出口创汇为幌子,表面上做的是出口贸易,实际上是与境外人员串通勾结,虚构农副产品交易,制造虚假的账目,从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再通过一系列洗钱的手段,把资金转移到境外。
伪劣果汁当道具 骗取出口退税2000万元
为了降低成本,吴某团伙在购进原料时,选择的都是次果、烂果等,价格非常低,一般都是几毛钱一斤。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 赵振军:然后他叫客户给他开发票的时候,就把发票虚高到十几元钱一斤,二十几元钱一斤。另外还有他们实际和合作社和农户没有实际交易,但是吴某就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和名义虚开了大量的进货发票,以此方式来抵扣他们的税款。
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王家全:用这些次果烂果制成的产品,运到国外就直接倒掉了,没有真实的销售。这些都是他们掩盖犯罪行为的道具,也是一种犯罪手法。
警方介绍,吴某团伙的犯罪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同时还给当地的营商环境带来恶劣影响。目前,警方已追回600多万被骗税款,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总台央视记者 孔令雯 淄博台 沂源台)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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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额增长异常,报关行频繁更换,货物选择出口的码头港口舍近求远?五家出口企业形迹异常,疑点重重。企业的出口业务是真是假?在哪里尽快打开验证突破口?办案人员不禁对该企业的出口产品产生疑惑。
国税总局金华市税局第二稽查局最近以公司涉税预警信息为切入点,深入挖掘一查到底,联手警方告破了一起出口骗税惊天大案。当前,刘某斌等4名犯罪团伙涉嫌骗取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票、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行动,已被公安部门依规依法刑拘。检察机关完成案情核查后,于2021年12月10日向法院移送起诉,当前,案件的司法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税务系统预警引发注意
2020年8月,金华税局第二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在查看预警分析系统分析企业的涉税信息时,发现义乌市的A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出口业务信息异常,于是调取该公司的相关数据以了解情况。
好家伙,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该公司2017年的出口退税额为89万元,2018年就突增至920万元了,较上年翻了不止10倍,到了2019年居然又跌至817万元。
从出口商品来看,A公司主要都是枕头、被子、袜子和毛巾这一类退税率高的纺织产品,但是却没有任何杂货申报记录。义务其他的外贸出口企业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时都会有“厨房用品”、“日用品”这类杂货的申报记录一同批量“组货”申报,而A公司居然只有这高退税率商品,与其他公司的采购规律完全不一样。
于是税务工作人员进一步核查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税务的人员、注册地址和发票信息,这会儿又找到了B公司和C公司等四家与A公司注册地址相同、成立时间相近的进出口公司,且这四家公司的工作人员与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有着血缘关系或关系交好。再一查这四家公司,出口商品和业务和A公司一模一样。
据数据表明,这五家公司2017年至2020年共获得出口退税额1.65亿元。于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将这五家公司的申报退税信息和票流等进行整合,发现了更多疑点。他们不仅频繁更换报关行,还选择其他更远的城市的港口进行出口。
以A公司为例,17年至20年,企业报关涉及的报关行共29家,平均每3.89次就会换一家报关行进行报关。这明显是出口公司非常嫌弃的方法,因为直接增加了太多没必要的经营成本。而且该公司有大量河北高阳的货物,却不就近选择天津的港口进行出口,而选择浙江宁波的。那这一块该要有很多货品的运输发票和相关费用吧,但税务人员现有记录中看到的极少。
因此,税务人员认为,这5家公司存在团队作案骗取出口退税的重大嫌疑,于是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与公安部门共同组建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
上游空壳公司高达56家
这一查,又有更多惊喜等着他们。共有56家上游公司,注册地址都在河北江西的偏远地区,非常多的公司都是2016年后注册的。这些上游企业不仅没有货物运输费用,也没有水电费支出,存在社保缴费记录的也就只有那么小几个。后面专案组也得到了上游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返回的数据和结果,不仅基本上都是非正常经营企业,其中有8家已经注销。仍在经营的几家公司也不具备和其开具发票相匹配的生产供货条件。因此,专案组认定,这五家企业与上游企业之间为虚假业务。发票也为虚开发票。
这一整批上下游公司的资金几经流动后,终究还是会回归到某几个人的账户里。最终,在专案组的彻查下明晰了刘某、赵某等四人组成的涉税团伙,借助虚假出口、营造虚假收回资金流以及虚开发票等方法,构建出虚假出口业务链条。抓捕后,团伙全体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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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波 王敏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5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获悉,经过一年多时间缜密侦查,办案人员辗转四川、广东、广西、福建、陕西、山东等地,行程数万公里,成功打掉一个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跨省经济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
警方在查案中
小公司多次申报出口退税 刚买41公斤黄金就亏本出售
2020年底,税务部门向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绵阳的四川国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宝公司)大量购买黄金,声称用于生产视觉训练仪、变流器等出口产品,并多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因该公司生产经营极不正常,很可能存在骗取出口退税问题。
办案民警发现,国金宝公司法人代表为陕西西安男子焦某,他与浙江省临海市男子蒋某安共同管理公司。企业生产的视觉训练仪、变流器均出口给香港一家公司。
“这家公司生产线简陋,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办案民警说,他们通过对企业调查发现,国金宝公司不具备批量生产合格视觉训练仪、变流器的条件。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2019年9月至11月间,该公司以生产需要为由,先后三次从深圳购买了共计41公斤的黄金,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产品出口香港公司也是真实存在。
但民警经过进一步梳理发现,该公司购买的41公斤黄金并没有进入绵阳,而是在购买取得专用发票后就不见了踪影。民警随即赶往深圳展开调查,发现焦某在深圳市罗湖区一珠宝市场仓库内提取黄金后,在当天以每克便宜3至5角钱的价格,全部卖给了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黄金饰品厂商或个人。1000多万元购买的黄金,到手后马上亏本卖,其中必有问题。
公司之间内部交易骗取退税 3个月退税59万余元
嫌疑人周某新被抓获
民警调查发现,绵阳国金宝公司、深圳公司以及香港公司实际控制人都是周某新。由内地企业生产黄金制品后,又卖给自己在香港的公司,以达到合法退税的目的。
2021年1月,绵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周某新、焦某等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经查,浙江临海的周某新先后在四川绵阳、广东深圳以及香港成立公司,绵阳的公司专门生产训练仪、变流器等产品,香港的公司负责接收产品,而深圳的科技公司则负责开增值税发票。
2019年10月到2020年3月,绵阳国金玉公司已获取了出口退税款59万余元,向税务部门申报但尚未获取的出口退税款近100万元。
2021年3月,专案组先后在绵阳、深圳、西安分别将蒋某安、周某新、焦某抓获。据他们供述,斥巨资购买41公斤实物黄金,目的就是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之所以选择黄金,是因为在申报退税时具有高额的进项发票,谎称黄金是生产商品原料之一,以高成本获取更大金额的退税。
牵出案中案 涉案金额达4.7亿元
专案组在审理过程中还发现,周某新的公司于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向深圳另一家公司购买了“金膏”,支付对方4%的“手续费”,从这家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某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80万元。
嫌疑人许某为
2021年5月26日,专案组民警在深圳抓获詹某。经审查,詹某于2018年在深圳成立了两家公司,并在同学许某为的帮助下,取得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一级会员单位的代理会员资格,以公司生产“金膏、金水颜料”需要为由,多次购买共计1000公斤左右的黄金。
詹某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实物黄金,委托许某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需要开发票的黄金饰品生产企业或个人,许某为从中收取“跑路费”。
2018年以来,詹某用购买黄金取得的富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再通过自己联系或许某为、胡某明、孙某耀等人介绍,先后与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等地一些企业勾结,在未发生真实交易情况下,虚开购买生产陶瓷、颜料所需“金膏、金水颜料”等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票面金额,收取4%—8%不等的“开票费”。2年多时间,詹某共计为国内101家厂商和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0份,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
詹某落网后,专案组又先后辗转广东、广西、山东、浙江等地涉案企业固定证据,并敦促逃税企业补缴增值税款,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021年11月,许某为被专案组抓获归案,胡某明、孙某耀主动到案,三人共退出违法所得200余万元。今年4月底,被告人詹某堆、许某为、胡某明、孙某耀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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