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桶泡面回家吃,正准备吃的时候刚好看日期发现这个泡面过期一天了,男子将店铺投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000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商户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为商品价格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以一千元处理。
有网友就说了,如果不这样,商家就不会长记性,很多超市都是东西放在那里都过期了也不检查,有的人买的时候也不看,等回家发现过期又太远懒得去退了,我都遇到好几次,实在心累!
也有网友表示,对于从来不看过期日期的我来说,真的是太信任店家了,说不准在以前的某一天我也买过过期产品,还将东西吃了进去,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啊。
还有网友认为,看来,以后买东西要注意看过期日期,就算不投诉也要提醒店家,免得大意的人买回去吃了还不知道,要是遇到男子这样较真投诉举报的话,那真的是亏大了。
说实话,男子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如果是恶意购物,以赔偿为目的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现在有一些人故意买完不吃,等过期了,回来到超市调包索赔,即使经营者也可能忘记会不会有极个别忘记换货的过期食品,即使确保没有忘记的,也无法证明人家是调包的,只能吃哑巴亏了。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商户确实没把过期产品换掉,特别是便利店的方便面和面包还有一些小众的食品,都是过期重灾区,买的时候一定要看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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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8日讯(本网记者黎臻懋通讯员 胡秀锦)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国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每一个“安全关”都不容忽视。近日,闽侯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过期食品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2月15日,小张(化名)在某便利店花2.42元购买某品牌方便面,回家后发现该食品已过期。小张第一时间返回便利店索赔,表示其多次在店里买到过期食品,此前均不予追究,现在要求便利店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1000元。收银员则表示只能接受予以退款,不同意赔偿。双方争执不下,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后仍未果。小张遂诉至闽侯法院,要求该便利店赔偿1000元及精神损失费、误工费2000元。
在全面了解事情经过和双方诉求后,法官结合相关判例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调解,该便利店经营者意识到因自身未及时清点排查货架商品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应承担赔偿责任,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赔付小张1000元并向小张道歉。小张接受便利店经营者的道歉,并同意放弃对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的主张。
本案中,小张花2.42元购买了某品牌方便面,根据其提供的购物发票、食品包装袋,以及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诉的事实,可以认定小张购买的食品属于过期产品。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小张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可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对于本案被告经营者来说,其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机制,有义务避免过期食品上架。被告在工作上管理不到位,显然存在疏漏,应当为自己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作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到依法经营;建立食品保质期预警机制做到依规经营;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做到合理经营;不虚假、夸大宣传做到谨慎经营;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做到诚信经营。作为消费者,购买行为是最直接的监督,在购买任何商品前,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产品信息,养成安全消费的好习惯;若买到过期食品,应注意留存购物发票、过期产品等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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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食品安全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甚至是生命健康安全。为保障人们食品安全,国家也进行一系列立法,维护和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但如果在生活中,买到了过期食品,我们应当怎么处理呢?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货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是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通俗解释就是,假若你在商场购买到过期食品,你可以有三个选择,一是获得十倍商品价款赔偿金,二是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三是1000元赔偿金。这三中方式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进行索赔。例如,你购买了一瓶价值2元的过期矿泉水,并且没有因为过期矿泉水产生身体不适,此时你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1000元。再假如,你购买价值500元的过期食品,并且因吃了该过期食品导致食物中毒,花去医药费或护理费共计3000元,此时你选择要求对方三倍赔偿自己的损失,即9000元赔偿金。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18年10月,武汉青山区消费者周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盒5.9元的牛肉杯面,该牛肉杯面外包装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80128,保质期为6个月。周先生将该超市诉至青山区法院,最终青山区法院支持周先生诉讼,要求超市退换5.9元货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
案例二
2014年5月,崔小姐在深圳某超市购买麦片16包,其中13包已经过了保质期,13包过期麦片价值2560.8元。随后崔小姐将该超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出售过期食品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该超市赔偿崔小姐购买到过期麦片十倍赔偿金,即25608元。
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1.切勿丢弃外包装袋。包装袋上有生产日期,该包装袋将会是重要证据。
2.切记保留购物小票。小票是证明你在商家购买商品的重要凭证。
3.与商家协商退货或给予相应赔偿。
4.与商家协商不成,可以拨打食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维权,或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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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江苏南京高先生网购白象方便面,吃出双色面饼并带有黑色斑点状异物。他向商家反应情况,客服提出退款并赔偿500元。可高先生不满意,投诉到白象厂家和厂家所在地12345市民投诉热线。
上半年,白象方便面曾因回应酸菜包来源而走红,不料近日却因这个事件重回公众视野。有网友表示高先生这个做法有点贪得无厌,那我们如何来看待高先生做法?双色面饼又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呢?
一、做个理性吃瓜人:摆事实,讲道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以我从一个在白象车间半年学习经历的朋友描述来看,双色面饼形成的可能原因大概率是:面条过油炸定型时,上一个面饼没有完全清空,残留一部分,和这次面饼一起混合了,这也是为什么有一部分颜色更深的原因,毕竟过了两遍高温油炸,当然焦了啊。
这里的依据:双色面饼存在的面是规则面,即油炸岗的容器底部,而不规则面就是容器顶部,因为没有压力给面饼塑形,面饼都是一面平整一面凹凸不平。
正常油炸后是加料岗,说实话如果加料工人看出面饼有问题,大概率会给拿出来的,因为质检员抽查成品,查出问题后,会扣整个班的绩效,所以工人没有放任不管的动机,主观上应该没有犯错的故意,只是可能就是没看出来了。
那这个问题很大吗?从法理上讲,不良品给到消费者,该咋处理就咋处理。从鉴定、罚款到赔偿,该怎么弄怎么弄。
从生产者角度看,其实情有可原。一条生产线一天生产数十万包面,简单重复的动作重复无数次,都有出错可能。我好多年前看过安装维修食品生产线的,其中的机械,传动,电路,加温和控温等都很好控制,但大自然馈赠的初级制品,比如面粉等,是很难控制的。
可见,评价一个企业生产水平,不是看有没有不良品,毕竟是生产者都会有,无法避免。而是看不良率,即生产出不合格产品的概率是多少。
同样,评价企业是不是有良心,要看它原材料有没有以次充好,有没有偷工减料,有没有食品安全等。
所以,我觉得大家要对科学技术有容错率的概念,不能因为这个概率的问题产品就大张旗鼓做负面宣传,这不公平。摆事实,讲道理,做个理性吃瓜人。
二、目前来看,应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走司法程序最多赔1000元
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可厚非,毕竟他的维权带给所有的消费者好处。所以,我也支持就按照正常程序走。说白了:不接受私了,那就公了好了。
也就是说,对于所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消费者都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我们消费者群体都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有企业才能接受最广泛的群众的监督。
回到白象这个事情上,由于工业化生产的随机瑕疵品,当然几率极低,本身属于正常范围,而且未造成伤害,商家愿意赔500元,确实也是很多了。
既然高先生不同意,如果事情闹大了,那就是走司法程序鉴定:深色和浅色面饼原材料是否一致,判定是否有主观上的违法等。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根据前述规定及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高先生有权要求他们退还价款。如果价款不超过1000元,高先生有权要求他们赔偿1000元;如果价款超过1000元,高先生有权要求他们赔偿价款的10倍,这就是食品领域的惩罚性赔偿。
从当前情况来判定,双色面饼应该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也就是说,最终走司法程序,最多也就是赔个1000块。
三、最后,值得深思的是:不同两个品牌,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维权态度和不一样的热点?
我是觉得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高先生如此主张,对厂家白象也是一个警示作用。白象应该就混合面块和黑色点状异物的存在进行回应,这也是它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是不是白象,作为品牌方,进行道歉,赔偿且进行回溯,检讨生产过程的缺失,避免类似的错误。这是应该具备的品牌素质。
可是,维权应该进行到什么程度,对不同品牌,维权态度是否应该一致,才是真正重要的。
比如某老鼠屎方便面,品牌方一开始拒绝承认,之后因为证据确凿,不得不承认。可是只愿意给问题方便面3到5倍赔偿。也就是不足百元。关键是消费者并没有“不依不饶”,老鼠屎方便面也没成为热点,此事就此不了了之。我还想起以前百事可乐的一个新闻,一女子在喝百事可乐的时候发现里面有死老鼠,百事可乐方面的回应是赔偿一箱可乐。这也是好多年的新闻了,当时还是在电视上看到的。
可见,同样的方便面质量问题,不同的两个品牌,为什么不一样的维权态度,不一样的热点。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深思的问题。
在我看来,就这事,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本是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有些评论,几乎一边倒批评消费者,说要维护国内企业形象,甚至说是对手故意捣乱等阴谋论都出来了,大可不必。
真正爱护企业就应该严格要求它,让它做出更好的产品,像上面那位较真的消费者应该越多越好。如果你无论对错都非要维护它,那你用不上质量好的产品也是活该。
因此,情绪可以理解,道歉也是必须的。但是闹大,真的大可不必了。至于白象方便面值不值你再次购买,不要被别人左右,因为这只与我们自己的经济能力和胃以及消费体验有关。
最后的话:如果东西有问题,该赔偿赔偿,该检查检查,没必要把饭圈那一套带进来。
有爱心归有爱心,但有问题也不能疏忽。这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呢。既然有问题,那就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网友们总喜欢造神,再把神拉下神坛,来回折腾真的没意思,说到底,都是钱闹得。
总之,一码归一码,质量有问题,依法更换就是,如果造成损失,应该赔偿。这件事的曝光已经能促进所有方便面的产品提升,功劳也不小,但我还是希望大家理性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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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王者荣耀主播张大仙自己创建的XYG俱乐部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前些日子XYG夺得了全国大赛冠军,让人感叹XYG未来可期!但这支队伍的队员,近日却陷入了一场舆论风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XYG的酷谐几名队员之前来自“Vstar”的俱乐部,而这家俱乐部近日被爆出与选手之间有着“非法”合同。这家俱乐部之前一个叫做“小七”的选手爆出,Vstar给他们的承诺的工资是5000元,但是经过各种克扣后,到手的只有1000元!根本不足以支撑选手的生活。并且俱乐部本身的条件并不是很好,从被爆出的图片来看,俱乐部的刷的漆已经开始剥离,选手甚至要自己去安地板!
而在这名选手爆出的这家俱乐部与选手签署的合同上,有规定写着:选手签署合同后,两年之内不得转会或者退役,在合同期满一年之后,乙方要求转会,需要甲方同意申请,方才能转会,如果毁约会直接赔偿1000万!这笔钱对于这些十几岁的少年无意识是天文数字,此事一爆出来,很多人对此愤愤不平,认为俱乐部太不尊重选手了。
而爆料俱乐部才只是个开始,把俱乐部推上风口浪尖还没有消除“小七”的怨气,“小七”接着放出了更大的料,Vstar俱乐部的创始人,不是什么闲杂人等,而是曾经在kpl上大放异彩,被誉为顶级边路的AG超玩会.Vv,在小七爆出的一个视频中,Vv对一名选手大打出手,同时还伴随着言语辱骂,最后还对着助教大吼一声“别回来!”。
这个黑料在电竞圈内掀起了惊涛骇浪,AG的老粉丝想必都知道Vv曾经是以脾气好、老实人的形象著称的,这与视频里的他大相径庭。网友们这才开始关注起Vv离开AG后的生活轨迹,想从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只不过目前Vstar俱乐部已经关闭,Vv的微博只有对Vstar关闭的感伤,以及最近时不时发布的关于奋斗的小作文,丝毫未提到与小七的矛盾。
而目前,Vv还未对Vstar的合同以及打人的视频做出任何回应,Vv目前在带队Szg战队。从Szg的微博来看,目前的成绩似乎也并不乐观。对于Vv的沉默,网友们并不买账,纷纷表示失望,甚至人把Vv称作“散打冠军Vv”,来嘲讽Vv在视频中的暴力行为。这件事引起的轰动并不小,想必之后肯定还有后续!
个人观点:就目前来看,所有的指向Vv的证据都是对他不利的。老AG最厉害的那几个人:老帅夺冠功成身退,梦泪直播风生水起,目前似乎只有Vv还以教练的方式坚持在赛场上,很多人表示失望也是因为曾在AG的Vv看起来是最老实敦厚的人。再看一下职业选手,他们其实也不容易,Vstar这几个孩子要不是进入张大仙的XYG战队了,可能现在还在“小黑屋”中。不过这件事目前除了小七之外任何人都没有发声,事情仍可能会反转,大家请理性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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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热门旅游城市,又值暑期高峰,三亚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旅游度假。这时,部分旅客滞留三亚。
8月6日,涉及三亚的航班被要求全部取消,已飞离的需折返。铁路部门也对三亚地区全部做了禁售处理,市民不能通过铁路离开三亚。
目前,三亚站,亚龙湾站,凤凰机场站,崖州站,只进不出,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8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副市长何世刚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估算大概有8万多名游客滞留在三亚。从这一天起,三亚市高风险区域调整为95个,中风险区域调整为50个。
三亚市飞离航班全部取消/图源网络
8月6日,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疫情防控发布会,发布上报告,滞留三亚的人中,约3.2万人属于滞留在酒店的游客,自6日6时起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时,酒店为其提供半价优惠续住服务。
家住武汉的林霞(化名)却认为,“酒店半价”只是一个噱头,根本没有享受到实际的优惠。
林霞8月1日来到三亚,原本预计8月7日离开。此次前往三亚,是她的“大家庭”一同出游,准备带着老人和小孩放松一下,共有11人,其中有5个孩子。早在7月初,她就在抖音上抢购了三亚海棠湾红树林度假酒店的房间,每间房仅需1600多元。
而滞留三亚后,她发现酒店的门市价格已经涨到了2980元,半价后依旧近1500元一间。这时,再出去找便宜的民宿已经来不及。由于疫情严峻,很多民宿不再接待新的客人。
离开三亚更是困难重重。8月5日晚上,她收到了原本预定的从三亚飞武汉的机票航班取消的消息。她原来买的机票900多元一张,现在已经涨到了2300元左右。无奈,她立刻定了8月6日从海口飞三亚的飞机,却在早上得知,离开三亚的高铁已经全部停止了运行。
但这笔机票钱并没有被免去退票手续费。航空公司称,从海口起飞的飞机没有接到免退票手续费的通知,退票只能扣除20%的手续费。因为无法离开三亚,她损失了几千元的退票手续费,无奈只能购买8月10日离开三亚的航班。
这趟航班能否顺利起飞?她并不乐观。
林霞加入了不少三亚旅客滞留群。她感叹自己的情况“还算是好的”。在群里,有人已经到了机场才收到航班取消的消息。“出也出不去,回来也没有地方住。”
和她同行的姐姐因工作原因需要返回武汉,早上打了“黑车”想要离开。五六公里的距离,“黑车”要价260元。林霞打听了包“黑车”到海口市的价格,要价在3000元左右。
现在,她和家里人也没了度假的心思。在酒店,饮食需要自理,一份双人餐就要500元,这是林霞难以承受的价格。
8月6日上午,家里人去搬了三箱泡面回到酒店,准备做这几天的“战备物资”。从早上吃了饭到晚上五点半,她没有再进食。
“谁受得了这种经济压力?”林霞说道。她在抖音上看到有求助的游客发了视频,却招来恶评,评论称“有钱人去旅游,这下活该了”、“就该付双倍房费”。
她有些愤怒:“谁家不是好几年能有次机会,带着小孩老人出来度个假,谁想遇到这种事情?”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游越
实习生:赖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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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酸菜网上售卖,不知道为啥就被索赔1000元,这日子怎么这么难?自制酸菜能卖吗?
酸菜具有独特的口感特色,正常的工艺一般选用上好的青菜,用特制瓦罐腌制而成,脆嫩芳香,香甜可口。而且营业丰富,因此很受大众欢迎。可也许正因为好吃,很多人都乐意去买,也正因为买的人多了,生产商就扩大规模,当规模大到一定程度,监管就松懈,工艺要求就没那么严格,吃起来就出问题,如今年3.15曝光的康师傅方便面老坛酸菜的生产厂家。那么对于酸菜应该如何售卖和监管呢?
案例:在贵州东南有位老汉姓林,自己家在山区,有很多土特产,味道腊肉、腊肠、酸菜各种自己做到特产,吃起来特别香,应该说老林的手艺都可以申请非遗文化了,偶尔有朋友来串门吃了都说好。老林的儿子自己开了一家淘宝商铺,平时也是卖一些土特产,并且办理了相关资质证件,因为卖的较好,有很多客户,有一次一个商户问有没有酸菜卖,小林就把老爹自己腌制的酸菜弄了几袋卖了,每袋9.9元,买了10袋,没想到时间不久,就被市场监管部门找上门,告知小林卖的酸菜是“三无”产品,有人投诉,结果小林与消费者沟通,自己承认自己酸菜没有正规包装,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证期,但认为自己销售的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什么许可证,况且也没卖多少,怀疑对方是故意找茬,要不就是职业打假人,不应该认定为消费者。那么这事到底该怎么处理呢?自己做的酸菜能卖吗?
普法宣传:1、销售食品应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要求按照相应规定包装、标识等,方便消费者清楚相关信息,也方便监管部门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对于赔偿应该遵循服务于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如果说本案中购买酸菜者为职业打假人,赔偿还有待商榷。
另外《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范围例外规定有:“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本案小林销售的食品是没有标识,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误导消费者行为,因此也可以算作赔偿范围的例外。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的,为一千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另外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总之,无论经营者还是监管部门都应该严格把关食品安全问题,毕竟食品都是吃到嘴里的东西,俗话“民以食为天”,千万不能为了点小利益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该办的手续一定要走。当然监管部门也别为了罚而不顾事实真相,要做出程序合法,公平公正。老百姓才能卖得安心,买得放心。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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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子,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桶泡面回家吃,正准备吃的时候刚好看日期发现这个泡面过期一天了,男子将店铺投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000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商户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为商品价格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以一千元处理。
有网友就说了,如果不这样,商家就不会长记性,很多超市都是东西放在那里都过期了也不检查,有的人买的时候也不看,等回家发现过期又太远懒得去退了,我都遇到好几次,实在心累!
也有网友表示,对于从来不看过期日期的我来说,真的是太信任店家了,说不准在以前的某一天我也买过过期产品,还将东西吃了进去,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啊。
还有网友认为,看来,以后买东西要注意看过期日期,就算不投诉也要提醒店家,免得大意的人买回去吃了还不知道,要是遇到男子这样较真投诉举报的话,那真的是亏大了。
说实话,男子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如果是恶意购物,以赔偿为目的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现在有一些人故意买完不吃,等过期了,回来到超市调包索赔,即使经营者也可能忘记会不会有极个别忘记换货的过期食品,即使确保没有忘记的,也无法证明人家是调包的,只能吃哑巴亏了。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商户确实没把过期产品换掉,特别是便利店的方便面和面包还有一些小众的食品,都是过期重灾区,买的时候一定要看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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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9月23号,南昌一位市民在一家超市买了三根双汇火腿肠,他说走出店门就发现火腿肠过期了,于是找到超市方面讨要说法,不过,超市老板对这位市民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怎么回事呢?
买3根过期火腿肠索赔1000元 商家质疑对方“知假买假”
记者看到,三根火腿肠已经超过保质期10多天。但超市方面出现了过期的火腿肠,负责人朱女士不道歉反而还上火,朱女士说,这位顾客发现火腿肠过期,并没有找她们沟通协商,而是一个电话就举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
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朱女士已经很不痛快了,另一边举报人杨先生又提出赔偿。
南昌市民杨先生:“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来的话,就是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赔偿。”
由于之前杨先生没有和超市沟通,就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对此超市方面怀疑,杨先生是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超市摄像头显示,当天杨先生来回三次停留在火腿肠售卖区域,前前后后有五六分钟,超市认为,这很反常。
由于超市方面的确卖了过期食品,存在问题,最终经过协商,赔了杨先生500块钱。虽然杨先生一再说自己不是职业打假人,不过记者也发现,杨先生加入了一个“神秘人赔偿交流群”,但杨先生的解释是,朋友拉他进的群,他不清楚这个微信群是干嘛的。
“职业打假人” 大家怎么看?
买到问题产品,依法索赔,看起来没毛病。但超市方面认为杨先生是职业打假人,他们对这种知假买假、然后提出惩罚性赔偿的做法很不满。其实,对于职业打假人,社会上也有不同的看法。
2018年4月份,几名消费者在南昌一家商超买到了六桶过期三天的方便面。于是要求超市方面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商超方面除了向这几名消费者道歉外,还表示会依法赔偿。采访中,这几名消费者中的一位承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7年至2018年8月,湖北武汉的柯先生先后从5家商户手中购买无检验检疫的冻肉产品,花费现金42万余元。2018年年底,柯先生将这5家商户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那就是400多万元,并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就在法院就此立案并第一次庭审后,柯先生被商户举报,称其敲诈勒索。到底是正常打假索赔,还是借打假敲诈勒索,目前,此案还没有定论。
在我国,对于职业打假人,一直以来也是颇有争议。
在校大学生小吴:“我觉得帮商家起到监督作用,以后就不会再有什么过期产品了,因为我就吃到过,我们年轻人买东西不会看的,只有我妈妈那一辈才会看。”
南昌市民李女士:“有利有弊吧,也能找出这些过期的产品,商家的不足之处和漏洞,其实可以直接去跟商家说,没必要太针对。”
“职业打假人”莫越界 应规范
都市频道特约评论员刘锡秋告诉记者,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提到,因为食品药品质量发生纠纷,购买者向销售者主张权利,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消费者即使知假买假提出索赔,也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在一份致电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函件中提到,审判机关认为不宜将食品药品纠纷的特殊政策,推广适用到所有消费者保护领域。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将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刘锡秋认为,对于职业打假人,相关部门可以考虑扬其长避其短,为我所用。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特约评论员刘锡秋:“我个人觉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就好比电子警察,在公共交通领域推行这个有奖随手拍 ,某种意义上就像跟职业打假人一样,我们把它规范起来,你可以办这样的公司,具备这样的经营范围,做一些资格门槛的限制。第二、打假过程中做一些严格的规范,比方说大家过程中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严厉惩处。”
在刘锡秋看来,随着我国法治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完善,职业打假人可能会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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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酸菜网上售卖,不知道为啥就被索赔1000元,这日子怎么这么难?自制酸菜能卖吗?
酸菜具有独特的口感特色,正常的工艺一般选用上好的青菜,用特制瓦罐腌制而成,脆嫩芳香,香甜可口。而且营业丰富,因此很受大众欢迎。可也许正因为好吃,很多人都乐意去买,也正因为买的人多了,生产商就扩大规模,当规模大到一定程度,监管就松懈,工艺要求就没那么严格,吃起来就出问题,如今年3.15曝光的康师傅方便面老坛酸菜的生产厂家。那么对于酸菜应该如何售卖和监管呢?
案例:在贵州东南有位老汉姓林,自己家在山区,有很多土特产,味道腊肉、腊肠、酸菜各种自己做到特产,吃起来特别香,应该说老林的手艺都可以申请非遗文化了,偶尔有朋友来串门吃了都说好。老林的儿子自己开了一家淘宝商铺,平时也是卖一些土特产,并且办理了相关资质证件,因为卖的较好,有很多客户,有一次一个商户问有没有酸菜卖,小林就把老爹自己腌制的酸菜弄了几袋卖了,每袋9.9元,买了10袋,没想到时间不久,就被市场监管部门找上门,告知小林卖的酸菜是“三无”产品,有人投诉,结果小林与消费者沟通,自己承认自己酸菜没有正规包装,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证期,但认为自己销售的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什么许可证,况且也没卖多少,怀疑对方是故意找茬,要不就是职业打假人,不应该认定为消费者。那么这事到底该怎么处理呢?自己做的酸菜能卖吗?
普法宣传:1、销售食品应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要求按照相应规定包装、标识等,方便消费者清楚相关信息,也方便监管部门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对于赔偿应该遵循服务于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如果说本案中购买酸菜者为职业打假人,赔偿还有待商榷。
另外《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范围例外规定有:“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本案小林销售的食品是没有标识,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误导消费者行为,因此也可以算作赔偿范围的例外。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的,为一千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另外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总之,无论经营者还是监管部门都应该严格把关食品安全问题,毕竟食品都是吃到嘴里的东西,俗话“民以食为天”,千万不能为了点小利益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该办的手续一定要走。当然监管部门也别为了罚而不顾事实真相,要做出程序合法,公平公正。老百姓才能卖得安心,买得放心。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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