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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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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过自新给出路≠允许出镜演出 涉毒艺人适用终身禁业
    作者: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2023-02-18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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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过自新给出路≠允许出镜演出 专家称

    绝不让涉毒艺人变相复出重返舞台

    ● 目前依托一些互联网平台,有涉毒艺人迂回、隐性复出。对此,有网友痛斥“涉毒艺人还想复出,牺牲的禁毒警察能答应吗,老百姓能答应吗”?也有网友提出“改过自新就行,总要给人留口饭吃”

    ● 涉毒艺人不能复出是一个底线、红线、高压线,否则极易对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一种不良的价值导向。不能复出包括不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种新的媒介复出

    ● 相关主管机构、行业组织发挥及整合相关技术优势,实现规模化、策略化的数据采集和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有效加强演艺人员的风险把控。建立并共享劣迹艺人数据库,打破涉毒艺人违规复出乱象

    ● 网络平台及企业在防范涉毒艺人复出方面,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惩处涉毒艺人的基础上,将给涉毒艺人提供复出机会的平台方、邀请其开展相关演艺的商家等,一并纳入惩戒范畴之内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实习生 胡淼

    近日,随着电视剧《狂飙》爆火,剧中扮演毒贩钟阿四的演员韩朴俊(原名含笑)被网友扒出吸毒史,其早年因吸毒被捕的视频也在网上广为流传。《狂飙》剧组紧急对其片段进行全面删减。

    此事件曝光后,再度引发公众对劣迹艺人特别是涉毒艺人借势复出的讨论。有网友痛斥“涉毒艺人还想复出,牺牲的禁毒警察能答应吗,老百姓能答应吗”?也有网友提出“改过自新就行,总要给人留口饭吃”。

    事实上,早在2014年,广电总局就下发了封杀劣迹艺人的相关通知,其中涉毒行为被明确点名。近年来,“清朗”“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也将违法失德艺人作为整治对象,相关部门多次强调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然而,随着自媒体、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包括涉毒艺人在内的劣迹艺人出镜发声的试探时有发生。

    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涉毒艺人重返演艺圈或活跃于短视频平台有何影响?《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对青少年负面影响极大

    涉毒艺人适用终身禁业

    “十多年了,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在悔恨中度过。”2月12日,含笑在个人微博发出道歉信称,“随着这部戏的火爆,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该来的总会来的”“人这一辈子千万别走错,走错一步就再也无法回头”。

    20世纪90年代,含笑曾凭借歌曲《飞天》红透大江南北。2009年,他因吸毒被拘留12天,之后开始了长达3年的戒毒监管,前途事业尽毁。此次事件,含笑不仅被删除了戏份,其意图隐姓埋名“东山再起”的幻想也彻底化为泡影。

    记者查询部分网络评论留言发现,大多数人认为对涉毒艺人应该全面、永久封杀,不值得同情。也有少数人提出,鉴于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做过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而且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应当允许他重返演艺行业。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戒毒康复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不仅要生理脱毒,还要心理脱瘾,更要让吸毒者顺利实现社会回归,所以相关法律规定了戒毒康复人员的有关权利保障。“我们提倡社会各界去帮助包括演艺明星在内的所有戒毒康复者,顺利回归到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但不能把这种回归等同于所谓的‘回归舞台’。禁止其复出,不意味着不保障其从事其他劳动的就业权利。”

    “作为公众人物的演艺人员,应该在各个方面起表率作用,无论是其经纪公司还是其本人,一定要谨言慎行。”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兼首席技术专家吴纯勇说,因此,涉毒艺人不能复出是一个底线、红线、高压线,否则极易对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一种不良的价值导向。

    他强调说,不能复出包括不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种新的媒介复出。

    “涉毒艺人受到法律处罚后,可以给一个向公众道歉的机会,但这绝不能成为其重新复出的机会。”在吴纯勇看来,对于已经改过自新的涉毒艺人,可以引导他们根据社会及行业的发展现状,重新学习一技之长,去相关行业寻找工作,重新融入社会。

    著有《娱乐法学》的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也认为,由于艺人是公众人物,会对社会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示范效应,对劣迹艺人尤其是涉毒艺人实行严格的从业限制可以更好地约束艺人,提高自身道德水准,减少对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从业限制意味着艺人可能全面丧失演艺工作机会,对其影响极大。但是,也正因为涉毒属于特别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对涉毒艺人应该适用‘终身禁业’‘永久抵制’等从业禁止措施。”余锋说。

    借短视频出镜变相复出

    影响公众树立正确认知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多次就劣迹艺人转移平台复出发声。2021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3年、5年期限甚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去年4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提出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

    但记者查询发现,目前依托一些互联网平台,有涉毒艺人迂回、隐性复出。

    某短视频平台上,“歌手尹相杰”拥有210万粉丝。他的短视频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外出游玩、和家人的日常生活、部分演出活动现场。8年前,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同年7月24日被释放后,他又于当年11月12日因吸毒再次被抓,并供述有十多年的吸毒史。

    在其首页的一条置顶视频中,尹相杰坐在镜头前再度唱起成名曲,收获62万的点赞和3万条评论。记者注意到,评论中,网友看法不一,有人留言“尹老师加油!等你直播”,有人怼道“还吸吗”“想想牺牲的缉毒警察,他是不可原谅的”,也有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过自新就是好样的”。

    另一名涉毒艺人孙兴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83.8万粉丝,共计有801.9万点赞量。2011年4月,孙兴因涉嫌吸毒和藏毒被公安机关拘捕。有媒体曾曝光拘捕及审问孙兴的过程,其承认自己已有5年的吸毒史。如今,这名涉毒艺人在短视频平台上则是以真性情以及健康生活状态示人,评论区有网友称“这就是我们羡慕的人生状态”。

    针对上述现象,特别是一些网友提出的“需要一些宽容、善良对待犯过错已经改正的人”的言论,受访专家认为值得警惕。

    在吴纯勇看来,涉毒艺人活跃于网络平台的目的,就是想重塑公众形象,将自己打造成流量明星,以此取得后续的经济效益,他们在网络平台展现出的所谓“岁月静好”,会向社会传递出严重的不良信号——戒毒很容易,涉毒后依然过得风光、体面、滋润。这些都不利于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毒品犯罪建立正确认知。

    记者注意到,包括含笑在内的一些涉毒艺人近年来或多或少都参加过商演活动。

    在吴纯勇看来,涉毒艺人不管是参加线下小范围演出,还是活跃于各类网络平台,都属于复出,应当对涉毒艺人复出“零容忍”。

    “关于‘复出’的界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目前尚未有特别明确的定义。从通常意义上理解,艺人的复出,是指艺人自身及其肖像和声音等具有显著人格特征的符号,以视觉和听觉的方式,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因而,严格来讲,商演、小范围演出以及活跃于短视频平台,也属于复出。”余锋说。

    严厉打击违规复出链条

    网络平台同样需要担责

    被曝演员涉毒后,《狂飙》剧组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称,始终秉持对涉毒“零容忍”的态度,并保留对其及涉及该演员聘用的相关环节追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对此,有媒体评论指出,演艺行业应该做好相关人员的背景调查,不管是以往还是现在的涉毒艺人,都要严把关口,倘若出现此类情况,也要像《狂飙》剧组一样,删除所有戏份,这是态度,也是底线。

    据吴纯勇透露,在出现诸如涉毒等劣迹艺人舆情后,作为相关平台方(播出平台、影视剧制作机构、传播平台等),通常采取的补救措施是寻找其他艺人重新拍摄原有镜头、通过技术方式替换或者删除原有镜头,“这样的处理方式既费时费力,又增加相关各方的成本并造成资源浪费,属于事后处理方式”。

    由此,吴纯勇建议由事后发现、处理转为事前规范、规避:相关主管机构、行业组织可以发挥及整合相关技术优势,实现规模化、策略化的数据采集和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有效加强演艺人员的风险把控。

    “比如建立劣迹艺人数据库,通过共享等方式,供相关主管机构、演艺经纪机构、影视剧制作公司等各个层面使用。”吴纯勇告诉记者,针对于此,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正在和国家相关主管机构、行业机构等进行对接,并已取得一定成果。如果各方能够充分利用当下的新兴技术,并通过加强行业和艺人的自律,从而建立一套立体化、系统化的行业规范措施,或将有望打破劣迹艺人尤其是涉毒艺人违规复出的行业乱象。

    同时,受访专家也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大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等宣传和表演的重要平台。网络平台及企业在防范劣迹艺人尤其是涉毒艺人复出方面,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惩处涉毒艺人的基础上,应考虑将与其相关的各方,如给涉毒艺人提供复出机会的平台方、邀请其开展相关演艺的商家等,一并纳入惩戒范畴之内。”吴纯勇说。

    在他看来,近年来,包括涉毒在内的劣迹艺人通过各种方式寻求复出,这背后有经济利益链条,有的演艺机构想重新把劣迹艺人甚至涉毒艺人再度捧红,进而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

    因此,吴纯勇建议,国家相关主管机构今后在处罚包括涉毒在内的劣迹艺人的同时,“借鉴广告法等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相关急功近利的演艺机构、平台方等也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大打击力度斩断这条不健康的产业链”。

    “这样不仅可以督促相关主体机构一并做好演艺行业健康发展的‘看门人’的角色,还可以通过多方合力加强演艺市场的监管、规范演艺产业的秩序。”吴纯勇说。

    在余锋看来,针对涉毒艺人复出现象,加强法律责任的制度建设更为迫切,以使惩治措施“师出有名”。近几年,有不少两会代表呼吁把“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中。

    “我们也非常期待国家相关部门能够逐渐细化对涉毒艺人的处罚程序、处罚措施等。因为现有‘从业禁止’的规定缺乏强制性,使得个别涉毒艺人得以钻空子。”余锋说。

    正如《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所言:“一次吸毒 终身禁演”当为底线,“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当为共识。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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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飙》“钟阿四”被删,涉毒艺人当终生禁止复出,不可重返舞台
    作者:小6爱娱乐
    发布时间:2023-02-1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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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这个有必要讨论吗?艺人大笔大笔的捞钱,享受着的人上人的待遇,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连最基本原则性问题都不能遵守。

    想想缉毒警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还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娱乐圈哪些人有什么脸谈复出。缉毒警能复活,他们也就能复出。

    近日,随着电视剧《狂飙》爆火,剧中扮演毒贩钟阿四的演员韩朴俊原名含笑,被网友扒出吸毒史,其早年因吸毒被捕的视频也在网上广为流传。《狂飙》剧组紧急对其片段进行全面删减。

    生活中其实那么多工种和职业可以选择,涉毒艺人为什么就像在镁光灯下享受掌声和鲜花呢?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

    这还用说吗?吸毒残害多少家庭?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他是具备公众影响力的,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而缉毒警是拿生命在战斗,如果涉毒人员都能复出,让已经牺牲的缉毒警和现在的缉毒警作何感想。

    大部分网友觉得劣迹艺人和网红刑满释放后,可以做普通的工作,但是不能当公众人物,更不能出现在影视剧和各种直播和短视频里。

    小编认为:涉毒艺人应当终生禁止复出,不可重返舞台,想想劣迹艺人和劣迹网红如果复出,对社会产生多大的不良影响。

    而且追剧和追各种网络短视频的青少年又多,万一那些青少年粉上那些不良的艺人和网红,模仿他们的行为或者给他洗白抹黑缉毒警察。 #娱乐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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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专家:不能变相复出!对此你怎么看?
    作者:调侃儿娱乐
    发布时间:2023-02-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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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有些人认为,涉毒艺人犯了错误应该承担责任,并接受惩罚,但也应该有机会改过自新。另一些人则认为,涉毒艺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应该终身禁止复出。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非黑即白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涉毒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毒品会给人带来极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对涉毒行为轻描淡写,应该对其进行严惩。

    然而,在对涉毒艺人进行惩罚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复出的可能性。在我看来,涉毒艺人应该接受相应的法律惩罚,并接受相关的社会教育和心理疏导,以帮助他们重建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格,同时也为其提供未来复出的机会。

    当然,涉毒艺人是否应该复出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因素,比如犯罪的严重性、其对社会的影响、以及其本人的态度和改变情况等。如果涉毒艺人的行为严重到已经无法挽回损失,或者其本人一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进行改正,那么终身禁止复出或者长期禁赛的做法也是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涉毒艺人在犯罪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自己的行动表现出对社会的贡献和道歉,那么为其提供一次复出的机会也是可以考虑的。

    最后,我认为,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综合考虑。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坚持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同时也应该给予人们改正和挽回错误的机会。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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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一个没有必要讨论的话题被拿出来讨论
    作者:共青团中央
    发布时间:2023-02-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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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热播剧《狂飙》中

    钟阿四的扮演者含笑

    早年间曾涉毒一事引发关注

    一个没有必要讨论的话题被拿出来讨论

    #你觉得应该给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不应该给,缉毒警察不能白牺牲”

    “可以给,如果真的知错就改了”

    ……

    部分网友和媒体模糊底线

    将“犯罪”和“犯错”混为一谈

    ↓↓↓

    但道歉就应该被原谅???

    他失去的是生活

    而缉毒警察们失去的是什么?

    系“误食”?

    据媒体报道

    该演员并非误食

    而是长期吸毒

    00:36

    2月13日,某栏目公布其早年吸毒被抓画面

    2009年曝光的抓捕画面显示,当警方进入含笑家中抓捕他时,他的桌上还摆满各类毒品。含笑称,第一次吸毒是和谢东一起,吸完他3天没睡觉。直到妻子怀孕,含笑才停止吸毒。然而因为新专辑要发行了,在工作压力下他再次开始吸毒。

    抓捕画面显示,由于长期吸毒,含笑双手掩面,看起来十分憔悴,与当年拍摄MTV中仗剑走天涯的侠客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2009年曝光的抓捕画面

    警方在含笑家中找到了相当数量的毒品,询问含笑是什么时,他承认是冰毒和摇头丸。当他声明玩“这个”特别少时,遭到警方斥责:“你看你这嘴,典型的吸食完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反应,嘴唇都是干的。”

    有网友看完表示

    这就是你说的“误食”?

    据报道,歌手含笑曾于2009年8月因吸毒被拘留12天,此后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戒毒监管。因积极戒毒,含笑被选为“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他同时大力投入公益活动,用自己一半的收入组织成立了“365儿童关爱基金会”。

    有人解释道:

    “法律并没有堵死吸毒者的后路

    只不过不能当艺人了

    因为这个行业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毒品零容忍!涉毒艺人莫再挑战公众底线

    01:00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将“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当中。

    他表示,娱乐圈涉毒乱象的背后,显现的是行业规范、社会舆论对“明星禁毒”的不足以及法律法规的缺位。

    早在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曾发布《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涉毒人员愿意改过自新,应该给予肯定和包容,只是在改过自新的道路上不应该试图蒙混过关。既然想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首先要成为一个好公民,遵纪守法、遵守规则、遵循正确的三观。演艺行业应该做好相关人员的背景调查,不管是以往还是现在的涉毒艺人,都要严把关口,倘若出现此类情况,也要像狂飙剧组一样,删除所有戏份,这是态度,也是底线。对毒品零容忍是公众的底线!

    缉毒英雄们用鲜血敲响了禁毒警钟

    每一笔毒资

    最终都化为他们身上

    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对毒品零容忍

    既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保护缉毒英雄们的生命!

    谁都没有资格替奋斗一线的缉毒警察说原谅!

    团团有话说对于该艺人的道歉行为,不少网友引用知名禁毒标语回应:花在毒品上的每一分钱,都是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子弹。然而,也有部分网民质疑:三百六十行,凭什么有吸毒前科人员唯独做不了艺人;部分互联网博主和网民提出,应区别对待吸毒艺人和贩毒艺人,对于前者应当多一些“宽容”,应当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支持其在演艺行业复出。首先,对于有吸毒前科人员的行业准入限制,不止存在于演艺行业。实际上,根据国家政府机关发布的行业的各项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定行业,对有吸毒前科人员都有着严格的行业准入限制: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需无毒品犯罪记录……此外,无论是吸毒还是贩毒,法律法规与公众舆论对其态度是一视同仁的“零容忍”。诚然,在量刑裁定上,吸毒与贩毒有着一定的区别,然而这两种行为均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也都是涉毒犯罪行为,所谓的“根据量刑本身裁定是否允许涉毒艺人复出”的言论也同样是荒谬可笑的。如果将涉毒艺人这一现象拆开讨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不但没有“以恶小而为之”的法律特权,反而更应该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涉毒行为本身,由于毒品的成瘾性和危害性极大,其破坏程度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当涉毒与艺人融为一体,无论是吸毒还是贩毒,涉毒程度之恶劣与艺人自带的“流量效应”形成的“合力”都将对整个社会产生极其巨大的负面影响,因而在涉毒艺人行业准入这一问题上,不存在亦不需要依据涉毒之“轻重”判断有关艺人是否可以复出。从情理的角度请大家考虑是否能接受以下的任一场景:一台大型晚会上,被作为观众邀请的禁毒警察烈属“欣赏”涉毒艺人带来的表演;一档综艺节目上,涉毒艺人公开宣扬吸毒经历;一部影视作品中,涉毒艺人饰演的毒枭将缉毒警残忍杀害……如果答案是否,那么毋庸置疑,任何合理化涉毒艺人复出的尝试都将会得到一样的回答!作者 | 阮姜绍

    编  辑丨骆丞承校  对丨朱皓月校  审丨孙小千值班编委丨刘 斐点亮“在看”,对毒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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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报时评丨禁止涉毒艺人复出,当为底线
    作者:海报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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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评论员 张琨

    付出与复出,两个同音字,但在毒品面前从来都属于对立面。

    近日,随着电视剧《狂飙》的爆火,剧中扮演毒贩钟阿四的演员韩朴俊(原名含笑)被网友扒出吸毒历史,其早年因吸毒被捕的视频也再一次被搬上了网络。霎时间,舆论呈一边倒的态势抵制韩朴俊的复出,《狂飙》剧组也紧急对其片段进行全面删减。至此,关于涉毒艺人复出的话题,也再一次冲上了各大新闻头条和热搜。

    在和平年代,缉毒警察被公认为是最具危险的警种之一。有数据统计,在中国,缉毒警察的平均寿命仅有41岁,死亡率是普通警察的4.9倍,受伤率更高达10倍以上。在这样的数据面前,那些靠卖惨妄想博取同情而复出的涉毒艺人们,是否考虑过社会公众的态度,又是否问过缉毒警察和他们的家属答不答应。

    公众空间需要正确的引领示范,而明星艺人身为公众人物,具有引导社会价值观的作用,其言行举止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往往是巨大的,一旦出现违反社会法制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可估量。明星也好,艺人也罢,首先是要遵纪守法,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在此前,有人大代表将明星艺人“一次吸毒,终身禁演”作为提案呈交,引发了大规模的社会讨论,足以看出社会大众对于涉毒艺人复出的零容忍态度。

    也许会有人问,有规定劣迹艺人在经过相关行业批准后可以复出。确实,此前的文化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和演员艺德教育的通知》中规定“涉毒艺人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营业性演出”。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在《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中规定,相关人员在经过行业批准后方可复出。然而即便有关涉毒艺人通过了相关审核,也要考虑社会大众是否接受,毕竟不违法的不一定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也希望相关明星艺人能够清楚,禁演期有时长,而那些牺牲的缉毒警察家属和社会大众心里的痛苦却没有期限。

    禁止涉毒艺人复出,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当为底线,这应是对缉毒警察们无私付出的最起码的尊重和交代。借用涉事演员韩朴俊在微博致歉书中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千万别走错路,走错一步再也无法回头”。无论致歉是否真诚,无论网友是否接受,我们都希望这句忏悔能为所有公众人物敲响警钟,因为有些错,一旦犯下便要靠一生来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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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不录用涉毒艺人是底线不是偏见
    作者:上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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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扫黑电视剧《狂飙》爆火,有网友发现剧中饰演毒贩钟阿四的演员多年前曾涉毒,各方一时哗然。剧方立即宣布将修改删除涉及该演员的片段,不过,演员本人在通过微博发文表示歉意的同时,也表示“我是个职业演员,演戏是我的工作”。一些网民也表示,只要已经改正错误,应该给犯错的人回头的机会。这个机会应该给吗?

    让我们看看这位涉毒演员的个人经历。资料显示,艺人含笑在上世纪90年代凭借一曲《飞天》红透半边天,但在2009年却因吸毒事业全毁。当年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制作的此人涉毒的新闻长达7分多钟。面对镜头,他承认自己吸食冰毒和摇头丸,“一开始不是买的,是有人送的”,家里书桌上到处都是吸毒用具。而在如今的道歉信里,他却说当年吸毒是因为“颈椎疼痛难忍”。

    在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里,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说法,但这不等于容忍涉黄涉毒人员复出演艺岗位。为什么?因为艺人是公众人物,他们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有巨大的引导作用,甚至会成为他们的行为榜样。一个曾经品行不端的人出现在银幕里和话筒前,会给全社会一个极其恶劣的心理暗示:这些涉黄涉毒的事情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吧,他们不是好好的?

    演员首先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而人的品质与道德永远是第一位的。涉黄涉毒是突破法治与道德底线的行为,永不录用涉毒艺人就是整个社会的底线。在中国新闻网发布的一项网络调查中,关于#应该给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这个话题,有近8万名网友,以压倒性比例投票给“不应该给,缉毒警察不能白牺牲”这一选项。

    其实关于涉毒艺人能不能复出回到演艺岗位,相关部门早有硬性规定。早在2014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布《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演,并暂停播出其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2021年9月,中宣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相关文件的出台表明,职业工种千千万万,但演艺类工作已经不再适合这些人,他们也许真的不再吸毒,但依然不能从事演艺职业。但必须厘清的是,涉黄赌毒人员禁入演艺圈,仅是禁止“参演”,他们不能在一线演出,但并没有剥夺他们劳动的权利,他们甚至可以从事一些他们所熟悉的,影视行业幕后的工作。此前一名黄姓艺人在事业高峰因涉黄被封杀,如今改过自新后,虽不能复出在一线演戏,但依然从事相关幕后的工作,还重新获得了粉丝的支持,在一些社交平台拥有不错的流量。

    需要强调的是,职业禁入并非影视圈独有,很多行业和岗位都有类似要求。比如有性犯罪经历的人,不能从事教育类职业;有诈骗犯罪行为的人,不能从事银行金融类工作等等。

    目前,可以确认的是,歌手含笑在吸毒风波平静后,改名换姓不再唱歌,而是进入了影视圈。他本人的道歉文章透露,在《狂飙》剧组之前,他已经参演了多部影视剧,《狂飙》剧组的声明也证实,涉事演员“韩朴俊”十年内参演了多部影视剧。资料显示,“韩朴俊”已经演过《海上牧云记》《爱上你治愈我》《长安十二时辰》《猎狼者》等剧集。希望相关影视剧的制作单位给大众一个说法,是被蒙蔽还是有人明知故犯,给不合适的人员私下开了绿灯?除了回溯以往,我们更希望影视行业能扎紧“篱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与其事后匆匆忙忙被动删改镜头,不如一开始做好背景身份调查。

    上游新闻 杨波

    编辑:龙春晖

    责编:李洋

    审核: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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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飙》演员涉毒:不接受道歉,更不接受“回归演艺”
    作者:红网
    发布时间:2023-02-1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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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齐超

    2月12日《狂飙》涉毒演员含笑发文道歉称,当时因为颈椎疼痛难忍加之对新型毒品的认知不清,导致误食。此前,据央视新闻,警方公布其吸毒事件视频:桌上摆满各类毒品。(2月12日 澎湃新闻)

    含笑的道歉信,似乎情真意切。可是,如果不是东窗事发,被网友揪出来,演员含笑会发“小作文”道歉吗?显然不会。当年被抓时,桌上摆满了各类毒品,可见,所谓的误食,经不起推敲。

    作为歌手,含笑曾借着一首《飞天》火遍大江南北,赢得听众青睐,成为歌坛新秀。论唱歌功底,含笑的确颇有才华,但是,人品艺德应排在第一位。最关键的是,既然是公众人物,就应当做好禁毒的表率,对毒品保持高度敏感,呵护自己的声誉。

    诚然,含笑戒毒之后,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比如被选为“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比如用自己一半的收入组织成立了“365儿童关爱基金会”,等等。这些可以看做他对吸毒的悔罪,但是,并不能成为含笑复出影视的理由与借口。毕竟,涉毒是违法行为,是违背道德的行为。所以,毒品是艺人绝不能触碰的底线。

    在我看来,含笑的道歉无非是舆情公关,想博得公众同情,进而允许他再重返影视。但大家无法接受含笑的道歉,除非他声明自己不再涉足影视。当然,永不录用涉毒艺人,已经成为演艺界的铁律,包括含笑在内的所有涉毒艺人,都别再幻想重返荧屏。

    知错能改,重新做人,善莫大焉。可是,演艺界没有后悔药。2021年9月,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这表明,毒品是红线,是底线,无论是谁,一旦涉毒,就会被永远拉入“演艺黑名单”。

    对涉毒艺人零容忍,这既是法治的敬畏,也是对无数献出生命的禁毒干警的尊敬。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给“涉毒红线”通上高压电,让毒品成为演艺工作者的禁区。不允许涉毒的艺人复出,这一点,我们立场鲜明,从不暧昧。另外,有着吸毒劣迹的含笑居然参演了《狂飙》,这也给该剧组及演艺界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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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飙》涉毒演员含笑发文引争议,改过自新真不等于能变相复出
    作者:极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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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月11日,有网友发现,《狂飙》里的毒贩“钟阿四”扮演者韩朴俊,实为2009年就曾涉毒的歌手含笑,激起轩然大波。《狂飙》剧组很快回应称会删改相关片段,“始终秉持对涉毒零容忍的态度。”

    2月12日凌晨,演员含笑发长文表示忏悔:“我想向剧组深表歉意,向所有喜欢这部剧的朋友们道歉,向所有曾经支持和喜爱过我的朋友们道歉,向所有奋战在缉毒一线的民警道歉。”

    含笑在《狂飙》中所扮演角色“钟阿四”(网络截图)

    “十多年了,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在悔恨中度过”“错了就是错了,此刻,我心如刀割,愧疚万分”,从含笑所发文字来看,他为自己的过错感到悔恨,但也努力想表示,自己吸毒只是鬼使神差走错了一步,就跌入万丈深渊,十几年来一直想洗清污点,目前只是把演戏当成普通的工作,生存的依靠,似是希望得到大众的谅解。

    也有人提出,含笑涉毒至今已14年,其间接受了长达三年的戒毒监管,此后还积极投身公益活动,是不是一定要“一棒子打死”?能不能给这种一时行差踏错的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完全是在混淆概念,滥施同情。不要说吸毒人员了,就连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国家也好,大众也好,从来也没有说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改过自新从来不等于什么都没发生过,更不等于涉毒后依然可以招摇过市。

    如果说,一个涉毒艺人只要受过处罚,就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和人脉,继续“逐梦”演艺圈,这跟刑满释放人员炫耀犯罪经历当网红有什么区别?对于社会主流的价值观、道德观又是何等严重的挑衅?

    演艺圈台前的工作,就算在圈内不是大咖,在大众眼里终究是公众人物,收入较高、靠影响力挣钱,容易对他人形成示范和引导作用。很显然,涉毒艺人就算再怎么改过自新,也不可能给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人当“榜样”。

    含笑所发的回应(微博截图)

    既然已经涉毒,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不仅仅是法律代价,更有道德上的代价,如果真心悔悟,就应该自觉地离开公众视野。这世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一门心思走捷径,想尽办法要回到镜头前,只会自取其辱,连累家人和同事,引发更大的争议,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相关网络调查,网友几乎一面倒地认为,涉毒艺人深刻反省、改过自新,当然可以;但曲线复出、公开亮相,利用影响力捞金,绝对不行。含笑14年前涉毒,现在出头露面演戏,依然遭遇强烈抵制,足以说明,艺人或许认为自己已经改过赎罪,但公众对于毒品的痛恨,让大家无法容忍涉毒艺人若无其事地抛头露面。自2014年9月29日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对涉毒艺人的封杀,一直呈高压态势。即便业内经常讨论,对于“劣迹艺人”是否需要分批分类、甄别对待,不要“一刀切”,但是谈及“涉毒”,从来都是零容忍,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为了禁毒进行了多么艰苦的斗争,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对毒品的痛恨是刻入血肉的。公众人物沾毒必封杀,为全社会营造“无毒”的清朗环境,既是法律法规红线,也是广大民众人心所向。

    所以,不要再说什么封杀是不是剥夺了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正改过自新的人,不会老想着回到聚光灯下接受注视,而是会真正感到羞惭和痛悔,珍惜法律的宽容,接受公众的监督,以诚意弥补过失,以汗水回报社会。

    2021年,人大代表朱列玉曾建议将“明星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赢得了广泛地支持。近年来,不停有涉毒艺人试图“曲线复出”,每每都引发公众怒潮,从舆论期待来看,的确应该从法律层面明确“一次吸毒,终身禁演”,这样才能起到振聋发聩之效,彰显禁毒决心,纠正整个演艺圈的行业风气,让涉毒者不敢心存侥幸,其他人不敢擅越雷池,从而督促所有演艺从业者端正品行,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有所敬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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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网评狂飙演员涉毒:永不录用涉毒艺人是底线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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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狂飙》爆火,有网友发现剧中饰演钟阿四的演员含笑曾涉毒,剧方称将修改删除涉及该演员的片段,演员本人也于微博上发文致歉。

    道歉中他说,希望离开的那一天,他“算是个好人”。

    人也许真的可以改过自新,但绝不能作为艺人出现。艺人是公众人物,需要起到引导的作用,成为榜样;而涉毒是破坏社会法制与道德底线的行为,是“零容忍”的存在,“涉毒”与“艺人”本就相悖,永不录用涉毒艺人是底线。

    有人说,含笑涉毒事件已过去很久,永远不给机会改过自新、重返荧屏是不是不合适?在@中国新闻网 发布的一项网络调查中,关于“应该给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这个问题,有近8万名网友,以压倒性比例投票给“不应该给,缉毒警察不能白牺牲”。

    2014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2021年9月,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回头是岸,有时也只在一念之间。但牺牲的缉毒警察不能复生,他们的家人回头,也只能含泪看见挂在墙上的黑白照片。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但在中国,禁毒日是每一天。

    所有公众人物都应该明白,扮演一个角色的演技好坏是次要的,作为一个人的品质与道德永远是第一位。

    在“狂飙”的不仅是一部电视剧,还有人民卫士们兢兢业业的每一天。希望含笑可以如他所说,做一个好人。但也希望其他所有人,特别是公众人物注意,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重新开始,违法后的演艺事业不能,禁毒警察的生命更是。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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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论语:吸毒者不能在演艺路上继续“狂飙”
    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2-1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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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飙》毒贩演员曾吸毒

    一次吸毒终身禁演有共识

    最近有网友发现,《狂飙》里毒贩“钟阿四”的扮演者含笑,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曾是吸毒人员。2月11日晚,《狂飙》剧组发布声明,称正对该演员的相关片段进行修改删除,对吸毒零容忍。12日凌晨,吸毒演员发微博道歉。此事引发热议,有人表示对吸毒艺人继续从艺难以接受,也有人认为应该给他们浪子回头的机会。

    据报道,吸毒演员含笑曾是歌手,2009年因吸毒被抓,后改名韩朴俊进军影视圈,参演过多部电视剧。近年来,他还投入公益活动。从他被抓后的表现和道歉看,含笑的确在努力弥补自己的错误,算是一个改过自新的典型。舆论争议的焦点是,曾经的吸毒艺人能不能在演艺圈从头再来?

    答案当然是不能。在社会中改过自新是一码事,有过吸毒史还从事演艺工作是另一码事。“一次吸毒,终身禁演”早就成为社会共识,不能因为吸毒艺人演技好,就对其过往的错误不加辨别地同情。演艺人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有着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劣迹艺人重返荧屏,无疑会加大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早在2014年《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抵制劣迹艺人作为行业规范,从业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含笑为了进入演艺圈改名,以韩朴俊之名向《狂飙》剧组投送简历,显然是刻意规避,属于明知故犯。

    这样的口子开不了也不能开,有一就有二,让他们回归演艺圈是对行业规则的破坏,更是对禁毒事业的亵渎。含笑在道歉中也说:对不起缉毒警察。作为警察队伍里最危险的警种之一,为了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多少缉毒警在禁毒一线牺牲。如果任由此类艺人复出,怎么对得起禁毒警察流下的鲜血和献出的生命?怎能任由吸毒艺人在违反法律红线之后又踏过行业道德的底线?

    吸毒艺人改过自新,应该给予肯定和包容,只是在重新择业的路上不应该试图蒙混过关。既然想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首先要成为一个好公民,遵纪守法、遵守规则、遵循正确的三观。事实上,不乏吸毒艺人在戒毒之后恢复正常生活甚至担任禁毒社工的案例。含笑也因为成功戒毒出任禁毒形象大使,更应该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为禁毒事业作出贡献,而不是在演艺路上继续“狂飙”。

    演艺行业也应该做好相关人员的背景调查,不管是对以往还是现在的吸毒艺人,都要严把关口。倘若再出现此类情况,要像狂飙剧组一样,删除所有戏份,这是态度,也是底线。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悦

    流程编辑: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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