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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法治日报支持涉毒禁演 胡锡进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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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锡进说涉毒艺人终身禁业是就业歧视,娱乐圈缺德艺双馨的演员么
    作者:九卿观世界
    发布时间:2023-02-18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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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直到今天对这个话题还有争议么?这个话题本就无可争议。

    涉毒艺人是被点名认定为劣迹艺人的。2014年广电总局就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那么是谁在为劣迹艺人鸣冤,劣迹艺人被封杀冤吗?都是一些搏流量的小媒体,一些满嘴胡说的大V,比如胡锡进。

    前几天胡锡进给涉毒艺人含笑鸣冤还上了热搜,不过文章已经删掉了,刚刚又说《法治日报》发文,支持对涉毒艺人“终生禁业”,这是违法的,这是就业歧视,还说要尊重涉毒艺人。那些涉毒艺人尊重过法律么?尊重过牺牲的缉毒警么?

    什么叫就业歧视?就业歧视必须要他符合就业要求,作为公众人物,品德是很重要的,最基本的艺德要有,劣迹艺人有么?没有。那怎么能算就业歧视呢?就像我想当你胡锡进的爹,让你喊我爸爸,你同意么?你不同意我当你爹,是不是你也是就业歧视?不是呀,是因为我不符合当你爸爸的条件呀。

    我们的艺人可不止金字塔顶那几个有名的,金字塔顶下面还有大量的艺人,只是没有名气而已,比如说因为狂飙火起来的那些演员,他们演技如何?他们却郁郁不得志,没有这些劣迹艺人,能顶上的艺人太多了,演艺圈何时缺过演员?只是一些人不想用不想去发掘培养新演员而已。就想要自带流量的演员捡现成便宜。

    为什么这些艺人努力要复出?大家心知肚明,金字塔顶端的艺人自带流量,赚大钱太容易了,他们作为劣迹艺人还能复出,那对整个社会都是不良示范,会有更多艺人失去底线,干吸毒嫖娼睡粉第三者插足等等庸俗、低俗、媚俗的事,大众也会争相模仿。这些道德败坏的人活跃在屏幕上就是告诉大家,你成名以后违法乱纪都没事,有钱有名的人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这符合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么?不符合。

    一场合理、合法、经过严格审批并通过的演出,由于一些恶意的、恨人不死的举报而被强行取消,众多工作人员、乐队成员的辛勤努力直接化为泡影,几千名观众的期待再次瞬间落空。为什么,我要被剥夺合理合法工作的权利!这是歌手宋冬野2021年举办成都线下演唱会遭到群众投诉而取消后的发文。

    这人至今都认为是别人的错,不是他的错,是别人恶意举报,恨他不死,他不想想是他自己吸毒,把刀递给了别人,即使他现在只展现半年的微博,评论区也在骂他劣迹艺人。这不都是自己作死作的么?这种认知的劣迹艺人不止他一个,让他们复出和胡锡进一起传播错误认知和错误价值观么?不不不,他们不应该在任何屏幕前出现,即使要出现也应该是被我们拿来批判。

    全社会只是阻止他们来到舞台上继续忽悠傻子圈钱,他们作为艺人赚了那么多钱,温饱没问题,从事别的行业也没人拦着,活路那么多又不止做艺人圈钱一条,这些劣迹艺人早点全网封杀,别给他们出来卖惨哭穷的机会。#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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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媒体呼吁终生禁止涉毒艺人复出 却遭胡锡进激烈反对:这是歧视
    作者:全球吃瓜局
    发布时间:2023-02-1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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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图片是知名媒体人、国内网络大V、《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刚刚发布的一条帖子:不赞成对涉毒艺人实施“终生禁止复出娱乐圈”,哪怕已经成为国内舆论的主流意见。

    在这个帖子里面,胡锡进还批评某些宣称对涉毒艺人“终生封杀”的媒体:态度应该更加谨慎一些。

    而在胡锡进做出这个鲜明表态的前一个小时,“是否应该禁止涉毒艺人终生复出”的话题才登上国内热搜榜,意见几乎是一边倒:坚决封杀!

    胡锡进的这个帖子也再次在社交平台上引发激烈的争论:如何看待胡锡进支持涉毒艺人复出的表态,是体现法治精神还是纵容涉毒艺人?

    一、胡锡进再次发文,坚决反对“终生禁止涉毒艺人复出”:这跟法律精神相违背

    2月18日,胡锡进在个人社交账号再次针对某些媒体宣传应该对涉毒艺人“终生封杀”的报道进行表态:我与你们的态度不同,这不是法律精神所鼓励的。

    “无论对什么人实施没有法律规定的终身惩罚,都不是法治精神所鼓励的。”

    这已经是胡锡进在一周之内第二次公开呼吁:允许涉毒艺人重返演艺界,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2月14日,胡锡进就专门发文支持涉毒艺人含笑重新回到娱乐圈。

    胡锡进表示:应该允许含笑这种涉毒艺人重操演艺职业,公众是否接受他,让市场来决定。

    二、胡锡进列出多个证据,证明自己反对“终生禁止涉毒艺人复出”具有法律根据

    在这个最新帖子里面,胡锡进列出了多方面的证据,以此来显示自己反对“终生禁止涉毒艺人复出”是有道理的。

    首先,胡锡进搬出了《禁毒法》和《监狱法》,呼吁保障涉毒人员就业方面不受歧视,与其他公民享受平等的权利。

    其次,胡锡进认为,社会上可以不欢迎涉毒艺人从事演艺职业,但是不应该从法律上实施“终生禁止复出”这种行为。

    胡锡进还专门强调:“希望网友们能听懂老胡做的这种区分。”

    最后,胡锡进认为,某些宣传“终生禁止涉毒艺人复出”的媒体,在这个问题的表态上应该更加谨慎。

    三、网友产生激烈争论:怎么看待胡锡进赞成“涉毒艺人复出”的观点

    在这个帖子被胡锡进发布到社交平台之后,很快就在网友中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一些网友认为胡锡进的建议具有法治精神,值得肯定。

    一名广东网友评论说:唯一一次支持你的观点,任何事情都不能高于法律。

    这条评论得到了60多人点赞支持。

    另一名四川网友留言:赞成老胡,谁还没有犯错的时候,可贵的是改正后不再重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还有广东网友表示这个帖子说明胡锡进很有人情味:看了这么多天的讨论,总体上觉得老胡说的非常有人情味,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这条评论同样得到了10多名网友点赞。

    四、更多网友则坚决反对:对涉毒艺人不能纵容,一旦允许复出,不但危害社会,也对不起牺牲的缉毒烈士

    当然,在这条帖子的评论区,更多网友则是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坚决不允许涉毒艺人复出娱乐圈,否则对社会危害极大,而且将让九泉之下的缉毒烈士们寒心。

    热评第一来自于一名江西网友的评论:牺牲的禁毒民警,家破人亡的受害群众,谁给他们重来一次的机会?

    很快,这条留言得到了140多人点赞支持。

    另一名山东网友发表评论:老胡你不懂法就不要做法律评论,很容易误导群众。再说你的很多言论都自相矛盾,对涉毒人员和涉毒行为就应该零容忍。

    北京网友留言表示:艺人尤其是有点名气的艺人有社会示范效应,不等同于普通吸毒者,必须终生禁止复出娱乐圈。

    广东网友:戒毒后涉毒艺人可以去送外卖,可以去扫大街,但是绝不可以作为公众人物来挣钱。

    安徽网友: 牺牲的缉毒民警永远活不过来。就业渠道千千万,吸毒的艺人就不要上电视带坏小孩了。

    对于这件事情,你的看法是什么?

    欢迎在下方留言区向大家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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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市场来决定涉毒艺人是否复出?胡锡进逆规矩而上要出圈
    作者:京都闻道阁
    发布时间:2023-02-1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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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丨舒立

    浏览网络,偶见网络大V胡锡进就热播剧《狂飙》一位演员涉毒问题的高论:“鉴于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特别是他做过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而且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老胡个人主张社会应当把他作为改过自新者对待,给他出路,包括允许他重操演艺职业。公众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场来决定。”

    作为资深媒体人,胡大V不可能不知道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不可能不知道中宣部2021年9月印发的《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于这些文件所明确要求的“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等,以及全社会对毒品犯罪这个原则性问题的“零容忍”,他也不可能不知道。但是,明知如此,为什么他还是抛出了与这些文件要求相反的、与全社会态度截然不同的言论?

    特别是,他也提到了“《狂飙》剧组迅速删除了涉及含笑的相关片段”,而且,该剧组在公开的声明中也明确提出:“我方始终秉持对涉毒零容忍的态度,并保留对其及涉及该演员聘用的相关环节进行追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的权利。”连剧组都知错必改立即纠正、依法维权,他却仍旧固执地抛出了如此的言论?想吸引眼球、想火,也不能这么出圈啊!

    首先,可以确定的说,“由市场来决定”是很流氓的话术。因为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市场”来衡量!就如同他姓胡,却不可以让市场来决定他姓不姓胡。这样的交给“市场”,估计他自己也不会同意。

    其次,这样的言论,是对缉毒牺牲的那些烈士的无视和冒犯!我很想请这个“老胡”也呼吁给这些牺牲在缉毒一线的烈士们一次活过来的机会!不管有没有这种可能,至少先听到你“老胡”同样的关切!

    第三,这样的言论很符合此大V的一贯作风,展示了他写文一贯左右摇摆、“骑墙头”的话术手段,但是,切不可小视了其深藏的毒性!

    原则性的问题只有支持和破坏两种情形!表面上看,大V胡的这段言论很“温情”,很讲“人情味”,但是,其毒性比那些明确支持吸毒的危害大,因为这种言论的表面包着一层“糖衣”,或者说有着一副很虚伪的面孔,内在的,是要撬动“零容忍”的阵脚,要“干掉”原则,打破规矩,给违规者开绿灯,将原则踏在脚下。就如同警示牌已经明确了此路不通、不可逾越,他却公然且大声地在为越线者说情,大言不惭要求容忍越线者的行为,全然不顾由此带来的“破窗效应”,引发更多效仿者冲撞界线关闸,导致洪水猛兽势如溃坝吞噬而来。

    大V胡这样的言论,在当前的社会意识形态中也很有市场,代表了一股逆流的存在。他们用同样的腔调,将跪了千年的秦桧“站起来”、将李鸿章洗白了、给张灵甫树碑立传建陵园唱颂歌、给刘文彩翻案……所谓“温水煮青蛙”,正是在不断突破界线中,渐进式地实现了各自的目标!也正是这样的意识所推动,很多规章制度被“温柔”地搅碎得千疮百孔,最终形同虚设!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的如此所为,将整个社会的黑白模糊、是非模糊,某些人趁机浑水摸鱼;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人还拥有着相当的能量,制造社会舆论,乃至成功地形成很有影响力的社会意识,虚无历史,捣乱社会意识,造成人心无法凝聚,好坏混淆难辨,忠奸经常被颠倒,方向混乱不堪,整个社会犹如被一滩烂泥裹足,旗帜不明,阳气不张,颠三倒四,乌烟瘴气!

    原则性问题不能含糊!“零容忍”必须旗帜鲜明!唯有如此,才是社会立信之所在,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2023-2-16随札

    ☆作者简介:舒立,北京,自由撰稿人。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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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罕见,胡锡进硬刚人民网,一路狂飙的支持“瘾君子”重返演艺圈
    作者:无缘提笔书
    发布时间:2023-02-1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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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因为人民网的一句“真不是演的”,大热爆剧《狂飙》里的毒贩钟阿四被推上了热搜,只因他的扮演者含笑是现实生活中的涉毒人员。

    为此,人民网强调:吸毒毁所有,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要碰及毒品。特别是公众人物,更要洁身自好。禁令面前,吸毒就是断了自己的演艺之路。

    可也就这时,作为全网风头最盛的大V,胡锡进表达了他不同的看法,公开支持“吸毒艺人”重返演艺圈。

    他说:鉴于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特别是他做过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而且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老胡个人主张社会应当把他作为改过自新者对待,给他出路,包括允许他重操演艺职业。

    是的,你没有看错,胡锡进是真的“狂飙”了。因他不仅明确表达了观点,甚还站在了人民网的对立面。

    为此,他进一步地解释道:我当然不是说要给吸毒等犯罪以宽松和自由,对它们必须零容忍。我是认为,含笑14年前吸毒被抓,进戒毒所3年,其声誉也遭到毁灭性自残,付出了沉重代价,在这之后他愿意悔过自新,而且做了解毒形象大使,此时如果能够允许他重返演艺圈,展现的恰是正能量的感召力。这样做是社会有秩序和有包容的平衡,体现的是既严厉又有温度,更能激励所有人,包括失足者进步。

    诚然,如果站在媒体人角度,胡锡进此次的呼吁,是为创造一个更加具有“自净力”和“活力”的社会环境,所以并无什么明显的错误。但他似乎是忘了,对于改过自新的吸毒犯罪人员,我们并没有在所有职业上都赶尽杀绝。他可以从事幕后工作,也可以用其他身份去完成其他的工作,但若让他重返大荧幕或小荧幕,想来除了胡锡进这种心怀“大义、大怜悯”的人以外,绝大多数是不能够接受的。

    犹记此前看过的一张照片,照片标题是,《一群不能露脸的英雄》。

    是的,在这个无比和平的时代,却始终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经历枪战、爆炸和搏斗,他们每一次任务,都面临着可能牺牲的风险。可纵是如此,他们仍奋战在第一线。他们的妻子说:我嫁给了缉毒警察,却从不敢提起丈夫的身份。也正因如此,他们也被称为“马赛克警察”,因为他们的露脸照,通常都只出现在自己的追悼会上边。

    所以,你怎么就好意思说,是,我以前是犯过错,我也受到了惩罚,我只是想像个正常人一样的复出,混口饭吃,这难道也不行吗?

    不行,当然不行,不信你去问问那些“付出者”及付出者的家属,他们可能答应吗?

    你想混口饭吃,可是他们呢,他们还有机会吗?还能再和家人朋友一块高高兴兴地吃饭吗?

    所以,哪怕这是资深媒体人应该提出的讨论,但也别把你那老好人的毛病,用在瘾君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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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荒谬!胡锡进谈狂飙涉毒演员,观点前后矛盾!
    作者:辰星文字
    发布时间:2023-02-16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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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是演的!狂飙里的毒贩钟阿四扮演者含笑在现实中真是涉毒人员。

    从狂飙剧组严正声明开始,然后含笑公开道歉,接着剧组删除含笑的全部戏份,最后以人民网的严正声明结尾。

    本来一场对涉毒演员零容忍的事件,在这一系列熟练的操作中画上了句号。

    不料胡锡进同志却快马加鞭口中大喊“刀下留人”。

    真不愧是资深媒体人,洋洋洒洒一千多字,端的是慷慨激昂!又是《监狱法》又是《禁毒法》的,最后抛出一个观点:公众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场来决定!

    好吧,咱们暂且依着胡锡进同志说的,就让市场来决定,就让公众来判断吧!

    然后胡锡进同志又说到“市场的舆论力量反对含笑在《狂飙》中担任角色……这一次含笑被逐出《狂飙》,应当说首先是舆论博弈中反对他的公众意见占上风的结果。”

    看来胡锡进同志还是明白市场的舆论是反对的,公众对涉毒演员是零容忍的不接受的!

    但是胡锡进同志却说占上风的意见也不一定是对的!

    这……这……这……

    胡锡进同志的意思莫非是

    “我提议这个方法,但是这个结果不是我想要的!我要改答案!”

    提出让公众、让市场来决定的是你老胡!

    否定公众、市场选择的也是你老胡!

    怎么的,你就直接说你不同意现在的舆论,不同意现在的市场选择不就好了,非得拐弯抹角,绕这么大一圈!

    你一边说对吸毒等犯罪零容忍,一边又呼吁允许他们重返演艺圈,以展现正能量的感召力!

    请问你所认为的零容忍是什么意思?和公众认为的零容忍差距这么大。

    你说世界上没有其它社会的演艺群体全部由没有劣迹前科的艺人组成。

    奇了怪了,别国的娱乐圈允许有劣迹前科的艺人,我们也应该允许有吗?为什么不是我们不允许,希望他们也不允许呢?

    前面让市场来决定,你说真理不一定在多数人手里,也有可能在少数人手里。现在你又觉得多数的是对的了,少数应该向多数看齐了!

    这到底是市场决定,还是你决定呢?

    胡锡进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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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锡进谈《狂飙》演员涉毒:是不是应该给艺人含笑一个机会?
    作者:定风波里观世界
    发布时间:2023-02-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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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定风波里

    有时,不得不佩服胡锡进敏锐的洞察力和非凡的勇气。

    显然,胡锡进谈《狂飙》演员涉毒:是不是应该给艺人含笑一个机会,这肯定会引起社会热议,也会引起巨大争议!

    怎么看?

    一、胡锡进谈《狂飙》演员涉毒已是热点话题,网友看法不一

    目前来看,胡锡进谈《狂飙》演员涉毒显然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话题。网友们对此看法不一,呈现两极分化的特别。

    可以说,如何看待老胡的这个观点,已经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社会现象。并且,如果说,网络上是一边倒批判胡锡进,显然是不实的。8万点赞、近四千的转发就足以说明问题。

    而就个人观察来看,舆论场基本上持三种观点。

    第一种,赞同老胡的观点,还是要适度宽容,赶尽杀绝的态度不利于治病救人,也体现社会不够包容。

    第二种,公众人物涉毒,必须零容忍。有网友直言:雷霆手段方显菩萨心肠。只有对涉毒行为严厉打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广大老百姓的安宁健康,不给涉毒艺人任何复出的机会,才能更好的震慑潜在的试毒人员。

    第三种:宽容应该有限度。对于吸毒劣迹艺人必须零容忍,他们可以回到社会正常生活,可以有其他工作。但重回娱乐圈,仍然活跃在公众面前是不允许的。

    也有网友拿高晓松举例。

    他表示:老胡的观点总体没错。但我觉得是否零容忍要看公众人物踩的是哪条线。比如"酒驾",我觉得犯错了没问题,当年高晓松出来还当了酒驾大使,大众包容度尚可。但吸毒,对不起,坚决零容忍。你可以重新融入社会,但吃公众人物这碗饭,还是算了吧。

    二、胡锡进的观点引人深思

    细看老胡的文章,其实有不少值得思考的地方。

    比如,支持对艺人含笑永久封杀的依据是:广电总局曾在2014年的下发过加强管理的通知,其中一条明确写道:“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而认为应该给劣迹艺人改过自新的依据是:《禁毒法》第52条、《监狱法》第38条都明确了应该平等对待戒毒人员。具体条例如下:

    1、《禁毒法》第52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2、《监狱法》第38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显然,从法律上讲,这可是值得争议的。毕竟广电局与《禁毒法》等是存在着些许分歧的。

    因此,客观说,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研究下这个问题。老胡说的到底是不是实情。如果是,有没有必要做出更完善的规定?

    此外,个人也提出两点疑问:

    第一,老胡说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做过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也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这个是老胡的判断,还是事情的原貌?

    第二,老胡主张社会应当把他作为改过自新者对待,给他出路,包括允许他重操演艺职业。至于公众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场来决定。这个观点站不站得住脚?

    概括下,老胡这个主张的依据:

    第一,《禁毒法》第52条、《监狱法》第38条都明确了应该平等对待戒毒人员。第二,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已经成功戒毒了,是正常人了。第三,含笑并没有被“彻底封杀”,他的社交媒体账号仍然存在。

    第四,对毒品当然要零容忍,禁毒永远都在路上,这是毫无问题的。

    但是含笑并不是毒品,他不仅做了戒毒形象大使并且10年来没有再被发现吸毒,应该一码归一码。

    社会应该要给予对悔过者给予必要的包容,这与打击毒品同等重要。

    第五,增加正能量的感召力值得支持,但不能被管制和压制力简单取代。社会应该保持一定宽松和自由,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够有自净力,并且保持活力,孕育更多的创造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五点,老胡可能担心别人误解他,还特地说明:

    不是说要有吸毒等犯罪的宽松和自由,而是认为含笑14年前吸毒被抓,进戒毒所三年,其声誉也遭到毁灭性自残,付出了沉重代价,在这之后他愿意悔过自新,而且做了戒毒形象大使,此时如果能够允许他重返演艺圈,展现的恰是正能量的感召力。这样做是社会有秩序和有包容的平衡,体现的是既严厉又有温度,更能够激励所有人,包括失足者进步。)

    三、老胡这篇文章,最大价值或许是探讨舆论场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公众人物

    说实话,老胡的第五点理由,个人认为是值得思考的。

    疫情三年,层层加码等行为层出不穷。何也?归根结底,个人认为,就是社会的法律意识存在不足。很多人对于权力和权益的边界仍然很模糊。

    防疫不应该突破社会法律和秩序的底线。同理,对于劣迹艺人的处理也不应该突破这个底线。很多时候,个人都不理解娱乐圈、广电局以及追星族.

    比如,像王力宏为代表的家庭丑闻的明星艺人,这些人真的就应该被打入冷宫吗?他作为歌手,难道公众不应该首先看重他的歌唱实力吗?

    一直以来,就个人观察和感受,总觉得我们的娱乐圈,不管是明星艺人,还是公众,与欧美娱乐圈相比,我们似乎缺乏几分自然、淡然和开放。

    具体而言,我们的明星们交税更少,更有明星包袱,更讲排场和架子,更有完美主义倾向。

    而我们的观众呢,似乎更喜欢追求明星的绯闻八卦,对明星似乎过于仰视,缺乏一颗平常心。

    至于社会呢,对明星艺人的道德要求明显更高,甚至完美主义倾向。

    但是娱乐圈是大染缸,成年人都知道这一点。在一个本就鱼龙混杂的是非圈,过于将重点放在明星艺人的个人隐私、八卦绯闻和道德感上,总感觉不如放在他们的表演实力、歌唱实力上。

    明星也只是普通人,没有必要给予太高的光环。公众也应提高分辨能力,要有一颗平常心。

    正如,老胡所说,世界上没有其他社会的演艺群体全部由没有劣迹前科的艺人组成,中国舆论场可以在必要时呼吁“严打”,但不能把它作为世界唯一的长期要求。

    个人认为,过度追求或要求明星艺人们在道德层次上完美无瑕,是值得商榷的。

    不仅是因为越有这种倾向,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明星艺人群体的神化,进而导致饭圈文化成为顽疾。

    此外,个人始终认为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底线是不能随意突破的。不管娱乐圈,还是影视作品,诚然,它们都具有某种文化输出或榜样作用。但是过度保护或遮掩娱乐圈的乱象,其实只会如纸包不住火,最终并没有起到什么好的榜样作用。

    四、对于含笑的看法或处理需周全、慎重,但是对于明星艺人是否需要保持很高的道德标准,值得思索

    总的说来,关于老胡主张对艺人含笑要网开一面,个人持保留意见。真正想说的是,现行的法律和广电局的规定有没有冲突?如果有,相信会完善并解决。

    至于吸毒劣迹艺人要如何看待,个人认为老胡讲的基本到位。

    但是他忽视了我们社会与欧美社会在现实环境中存在着很大不同。

    简单讲,美国大麻已经公开化。自然就没有必要在这方面这样严格。但我们显然不一样,我们是经历过清朝鸦片之害的,深知毒品的威力。对于艺人含笑的处理,必须要告诉社会影响,而绝非只考虑某人某事某行。

    客观说,现阶段公众的辨别能力还不细,可能在含笑事件更需要慎重!

    最后,借此文说点感慨,他山之玉,可以攻石。学习他人长处,去其糟粕一直是我们优良传统。对于娱乐圈,我想也应该这样。明星和公众或许都应该要有一颗平常心。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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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死!《狂飙》中涉毒演员戏份被删,胡锡进却为他发声?!
    作者:西安最潮
    发布时间:2023-02-15 09:49
    快照:

    《狂飙》是春节档爆火的电视剧,其热度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可就在前几天,突然爆出《狂飙》中毒贩钟阿四的扮演者韩朴俊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涉毒人员,韩朴俊原名含笑,是国内知名歌手,代表作是《飞天》。

    《狂飙》中的钟阿四△

    为此,《狂飙》剧组紧急发声明,表示剧组秉持对涉毒的零容忍,并在积极对该演员的相关片段进行修改删除。

    12日凌晨,@演员含笑 发微博表示,向剧组深表歉意,向所有喜欢这部剧的朋友们道歉,向所有曾经支持和喜爱过我的朋友们道歉,向所有奋战在缉毒一线的民警道歉。

    截至目前,《狂飙》剧组也表示,已经对钟阿四的所有戏份删减完毕。

    本来这件事情应该是告一段落。

    谁知道,2月13日,资深媒体人,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发文表示,关于毒品,我们肯定是零容忍的,但对于悔过者要给予必要的包容!

    胡锡进给出的理由是含笑这名演员已经改过自新了,处戒毒所也已经10年了,期间,他还做过北京市的戒毒形象大使,而且至今为止,并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

    因此,胡锡进认为,对于改过自新的吸毒人员,应当给他出路,包括允许他重操演艺职业。公众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场来决定。

    也就是说,他的主张是,含笑的未来应该交给市场,而不是有关部门。

    但是这件事吊诡的点,就在于,含笑被发现曾吸毒而被举报就是观众发现的,也就是市场恰恰反映出,人们对于毒品和吸毒人员的态度。

    为什么涉毒艺人会被限制回归老本行?

    很简单:公众人物和普通人对于社会大众的认知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给予吸毒悔过者机会,让他们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做一些正常工作,但绝对不能成为公众人物,比如演员!

    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对大众的认知有深远、重要的影响,如果涉毒艺人公然出现在大众荧屏之上,对于社会释放出的信号将会是“吸毒也没什么的”等诸如此类的错觉。

    那么,是不是其他艺人也是肆无忌惮去模仿,未成年人也会觉得吸毒对自己的人生不会有大的影响。

    而尤其对不起的,就是缉毒警察们,他们常年生死一线,与毒贩较量,抛家舍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难道这一切还抵不上一个艺人的前途重要?

    所以,说到底,法律大于人情。人情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值得一提的是,钟阿四事件之后,新疆禁毒委官方微博播发短视频,回应“涉毒艺人复出”议题,人民日报官微随机也做了转发。

    其中讲到是否容忍涉毒艺人复出的问题:

    涉毒艺人:难道我想当个正常人,混口饭吃也不行吗?

    缉毒警察:你想混口饭,我的那些兄弟只想回家吃口饭,他们还有机会吗?

    涉毒艺人:我只是吸毒而已,凭什么被封杀?

    缉毒警察:够了!我们欢迎你改过自新,作为普通人重新回归社会,如果你还想作为公众人物回来圈钱,去问问社会公众和那些牺牲的人们答不答应。依法治国,这是你应有的后果。

    所以,正如网友评论的那样:

    如果吸毒人员还可以公重返娱乐圈,为孩子们起的是什么引领示范作用?坚决反对涉毒人员再进娱乐圈圈钱!

    若对吸毒艺人放松限制,那往后会是一大片艺人肆无忌惮的吸,百分百的!

    对劣迹艺人,特别是吸毒艺人必须零容忍!一次涉毒终身封杀!

    如果有一天法律做出了修改,认为涉毒艺人只要悔过自新,就能重当演员,那么钟阿四之流的出现就没有任何问题!

    但,世界上是没有如果的,对吗?

    -今日互动话题-

    各位网友,你认为涉毒艺人改过自新后还能重回娱乐圈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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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欲静:90后自由撰稿人,热爱写作,愿望是通过写作实现经济独立。如果你也喜欢写作,或者你有精彩的故事,欢迎和我交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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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锡进点评《狂飙》删除涉毒演员戏份,含笑该不该被永久封杀?
    作者:电和影
    发布时间:2023-02-14 10:58
    快照:

    《狂飙》演员涉毒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虽然演员含笑涉毒是发生在十几年前,并且之后已经出演了10余部影视作品,可是还没有躲过这一次劫难。

    毕竟《狂飙》太火爆了。每一个演员都不可避免地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知名大V胡锡进点评《狂飙》删除涉毒演员戏份,进行了“该不该被永久封杀”的探讨。

    他首先引用舆论给出的不同意见。

    支持永久封杀的,引用了总局此前的通知,也就是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是不得参与节目制作的。

    认为应该给劣迹艺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机会的,引用了《禁毒法》和《监狱法》中的规定,戒毒人员不受歧视,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并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所以说不管哪一方,都有足够的理由去支持自己的观点。

    而胡锡进又是如何认为呢?

    他说道,从时间上来说,含笑已经出戒毒所已经10年了,又做过禁毒大使,也没有发现再吸毒行为,所以主张社会应当把他作为改过自新者对待,给他出路,包括允许他重操演艺职业。公众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场来决定。

    在这里特别指出的给他出路指的是演艺职业,毕竟如今的他主要是靠演艺职业谋生,首先需要给他机会,然后至于是否可行,要看市场情况,也就是公众的接受程度。

    当然不得不说,老胡依然还是老道,给人机会,但是机会又存在不确定性,因为演艺行业归根到底还是走向市场的,所以最终是市场说了算,即使有了机会,没了市场,依然还是艰难。

    而对于这一次含笑《狂飙》中的戏份被删,恰恰就是市场力量的结果。

    也就是老胡说的给了机会,但是市场却不接纳。

    最终得出结论,含笑并没有被“彻底封杀”。

    除了给了演出机会,另外社交账号也是依然存在,并且还发文道歉了,获得了不少人支持。

    这就是没有封杀彻底。

    但是对于《狂飙》来说,毕竟不仅仅是含笑一人的,并且戏份十分有限,在市场舆论压力之下,为了整部剧,所以最终删除相关戏份片段。

    这就是“舆论博弈中反对他的公众意见占上风的结果”。对于这样的结果,不管是含笑本人,还是其他人,不接受也得接受。

    但是胡锡进又说,坚持支持对毒品零容忍的态度,但是对待像含笑这样一个艺人来说,还是需要区别对待的。

    他认为“鼓励犯了错的人在哪跌倒,经受应有且足够的处罚后在哪再爬起来,对悔过者给予必要的包容,我认为支持这样的社会原则与打击毒品同等重要”。

    具体到含笑个人身上,就是曾经被抓,已经解毒,并且已经为之付出了沉重代价,也愿意悔过自新,又是戒毒形象大使,如果能够允许他重返演艺圈,展现的恰是正能量的感召力。老胡认为“这样做是社会有秩序和有包容的平衡,体现的是既严厉又有温度,更能够激励所有人,包括失足者进步”。前提是零容忍态度,然后给予适当的包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社会秩序平衡的体现,也会给整个社会极大的活力,从而才有更多创造性。不然就是太过压制,不利于和谐。

    当然,还有观点认为,对劣迹艺人的封杀只是限于演艺圈,并不是全行业,而老胡说道这种观点发出的信号就是永不原谅。个人可以如此,但是整个舆论场不应该如此认为。

    老胡更是直言“世界上没有其他社会的演艺群体全部由没有劣迹前科的艺人组成”,所以说道,在必要时呼吁“严打”,而不能长期如此,因为如此的话,将会促成社会过度体制化、管制化。而从长远看,他也说道,这样做肯定不符合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

    当然像胡锡进这样的观点还大有人在,比如某大V说道,如果一个人戒毒后,十年都未再吸,且无其他劣迹的,应该给他机会。法治的终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果判决书上没有“剥夺终生演出权”,就该给机会。

    当然对于业内人士来说,也实属无奈。

    导演高群书说道“艺人有问题,最可怜的是片方。其实事先对艺人都进行了调查和评估,但谁能料到呢? ”

    也的确如此,有时尽管已经做尽了调查,但是依然还是会有所疏漏,最终某艺人出事,作品最受影响,或者删减戏份,或者直接被下架,或者AI换脸。就像即将在央八播出的《风雨送春归》,因为演员出事,整部剧一拖再拖,最终AI换脸解决,可是效果已经惨不忍睹了。

    “劣迹艺人”到底该不该永久封杀,显然这是没有答案的讨论,毕竟所牵扯的面太广,尤其对于这个特殊的圈子,并且不尽成熟的阶段,这一问题将继续讨论下去,而对于各方来说就首先要做好自己该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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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飙》演员涉毒,胡锡进呼吁给予其改过机会,司马南则主张封杀
    作者:乐观的清风拂柳
    发布时间:2023-02-15 10:01
    快照:

    电视剧《狂飙》大火,参与拍摄的演员含笑被网友挖出曾有吸毒经历。

    这件事立刻引起了网上热烈的讨论,《狂飙》剧组第一时间发出声明,删除了该演员的全部戏份,并对自己的失职做出道歉。

    有网友说应该给予其改过的机会,还有网友说对劣迹艺人要零容忍,两拨人互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

    值得一提的是,著名媒体人胡锡进和司马南也加入了讨论的队伍,把两个人的意见放一起,差别很明显。

    胡锡进主张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他的理由主要有这么几点。

    首先,演员含笑虽然涉毒,但是已经改邪归正,十年以来一直从事公益事业,还一度成为了北京的戒毒形象大使。

    其次,胡锡进引用了《禁毒法》和《监狱法》的规定,称不应歧视出狱的戒毒人员,他们和其他公民享有一样的权利。

    最后,含笑因为涉毒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允许他重返娱乐圈,不仅是一种正能量的感召,而且可以体现社会的包容性,同时也是对失足者的一种激励。

    另外,老胡还郑重强调,没有一个国家的演艺群体是全部由非劣迹艺人组成的,他们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尽管胡锡进的说法合乎逻辑,但司马南却嗤之以鼻,表达了不同的见解。

    司马南说他看了《狂飙》剧组的声明,也看了演员含笑的沉痛回应,对其表示理解,但依然觉得不应该开这一个口子。

    司马南认为如果像含笑这样的涉毒艺人可以重返舞台,那么其他劣迹艺人也要给他们一个机会吗?作为演员,经常在大屏幕出现,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涉毒艺人的登场会带坏群众,造成即使涉毒也不会受到处罚的观念。

    最后,司马南主张他们另谋出路,不要在演艺圈混了。

    可以看到,两位大咖的观点几乎是针锋相对的。相比较而言,还是胡锡进的说法更靠谱一点,司马南虽然然振振有词,但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司马南担心含笑的出场会让其他劣迹艺人涌入娱乐圈,但问题是有多少人像含笑一样改邪归正,成为了戒毒形象代言人。

    第二,司马南担心演员含笑造成巨大的影响力,传达不好的价值观念。但事实是含笑只在《狂飙》拍摄一天,如果不是有心人指出,根本没有多少观众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只是打一份零工补贴家用而已,连和观众混个脸熟都做不到。更何况观众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连最基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也没有。

    第三,司马南主张劣迹艺人另谋出路,这更是异想天开。许多像含笑这样的艺人大半辈子都在娱乐圈混,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换一份工作容易,让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叔换工作,岂不是故意为难他们。

    总之,劣迹艺人确实应该受到惩处,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如果真心悔过,又得到了大家的谅解,同时演技也十分出众,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次重新再来的机会呢?毕竟谁也不可能保证永不犯错。今天对他人的宽容,也许就是将来自己悔过时的一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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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涉毒艺人发声,这次胡锡进的真知灼见值得让人点赞吗?
    作者:剧情百货铺
    发布时间:2023-02-14 13:30
    快照:

    《狂飙》带来的热度还没有消减,虽然戏里邪不压正的结果已成定局,但参演剧中角色的演员们却还在舆论的浪潮里继续狂飙。

    先是在娱乐圈打了十几年酱油的张颂文、高叶等人身价一夜爆火,成为叔圈、姐圈的新晋顶流;再就是不知何种原因与导演闹翻的张译各种黑料不断,舆论仿佛就是要把人从高处拽落,粉身碎骨的用心险恶。

    本以为这热度已经到达了高潮,谁承想观众对《狂飙》里的演员实在太过喜爱,以至于只是在剧中有过两段情节的钟阿四的扮演者含笑,前尘往事又被网友们扒了个底掉。

    含笑,本名韩笑,后改名为韩朴俊。

    2009年前的他狂放不羁,2009年后的他收敛了锋芒。

    本以为他会像满文军、谢东、傅艺伟、陈羽凡、张默、房祖名等劣迹艺人一样,遁隐江湖。可谁也想不到他会化名为韩朴俊公然在观众眼皮子底下“猖狂”多年。

    含笑的前尘旧事一经爆料,瞬间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关于“改过自新的劣迹艺人是否可以再出道”的激烈争论。

    有人认为浪子回头金不换;

    有人认为原谅他们是对牺牲在一线禁毒警察的最大亵渎和侮辱。

    就在网友在为这个命题各抒己见、争得面红耳赤时,作为正主的含笑发了一篇情深意切、满是悔恨的道歉信。

    洋洋洒洒的内容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作为戒毒形象大使,十多年他一直生活在悔恨当中;

    2、自己根正苗红,身为丈夫、儿子和父亲,自己要坚强的活着;

    3、演员是自己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4、《狂飙》是一部好剧,不能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断送了这部剧的热度。

    道歉信的内容看似很有诚意,却经不起历史记录的真实对比。

    毕竟他所说的“误食”可是被官方亲自印证过的“上瘾”。

    《法治进行时》2009年曝光的抓捕画面显示,他家桌上摆满各类毒品。含笑称,第一次吸毒是和谢东一起,吸完他3天没睡觉。直到妻子怀孕,含笑才停止吸毒。然而因为新专辑要发行了,在工作压力下他再次开始吸毒。

    眼看含笑旧事愈演愈烈,作为剧方的《狂飙》很快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撇清关系,并删除了他在剧中一切戏份。

    让人疑惑的老胡

    随着含笑事业的再次毁灭,这件事其实本应该道声结束。

    只是在新一波热搜遮挡了旧闻之际,作为新闻大佬的老胡却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老胡的文字一如既往,先是就事论事,然后从现有的各种法律条文中抛砖引玉,然后再对该热搜事件发表自己的“浅薄”见解——两边都不得罪。

    这小作为看似充满理性,但他却忽视了含笑的职业特殊性,演员——投入少,回报大。

    如果作为公众人物在明知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挑战道德底线,违反法律准绳的情况下,还能有恃无恐地任性而为,那他所谓的“浪子回头金不换”则必须区别于普通人,必须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小作文中写到

    老胡坚决支持。但是如何对待一个做了戒毒形象大使并且10年来没有再被发现吸毒的艺人,我认为这是另一回事。鼓励犯了错的人在哪跌倒,经受应有且足够的处罚后在哪再爬起来,对悔过者给予必要的包容,我认为支持这样的社会原则与打击毒品同等重要。

    我不知道那些身处危险深处的一线们看到会作何感想?

    生命在他人眼中竟如此轻描淡写,是否也会让人联想到《狂飙》里王骁饰演的杨建。不是他们褪去了激情热血,而是“不值得”这三个字经常让他感到一种无力和迷惘。

    文中写到——

    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认为,对劣迹艺人、尤其是曾经吸毒的艺人终身封杀不意味着不给他们出路,他们可以做重返演艺圈之外的任何其他事情。我认为,这种做法发出的信号就是永不原谅。一些人可以坚持这样的意见,主流舆论在特定时候也可以这样做,但是我们的舆论场不应该长期形成这样的公共态度。世界上没有其他社会的演艺群体全部由没有劣迹前科的艺人组成,我认为中国舆论场可以在必要时呼吁“严打”,但不能把它作为世界唯一的长期要求。当我们试图形成几无道德瑕疵的演艺群体时,很可能会从这个方向上为促成社会过度体制化、管制化添一把未必是我们初衷的推力。

    这是不是也意味着这些年被划分为劣迹艺人的演艺人员都可以重新回到大众视线里,经过一系列商业操作再次成为顶流,大捞特捞?

    国内普通大众自始至终从未对演艺从业人员有过过高要求,遵纪守法、遵守道德底线、有相对专业的业务能力仅此而已。

    可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一边享受着特殊职业带来的关注、财力和一切社会优良资源,却又一边凹人设、违法违德,人前一套背后一套。

    难道如今大众对他们的反感不是来源于“自作孽不可活”吗?

    普罗大众只是要求这些劣迹人员不再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出现在大众面前,而并切断他们的谋生途径。

    含笑可以以“戒毒大使”的形象免费做公益,宣传正能量,而不是用这个身份再次重回剧组拍戏。

    如果他都可以,是不是其他劣迹艺人再若干年后也会顶着个“XX大使”的形象,摇身一变再次出现?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如今的愤懑又有何意义?是不是一句“浪子回头金不换”就能抵挡曾经所有的“不可为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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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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