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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 藏山洞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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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分得30元后潜逃,男子潜入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环球时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20:22
    快照:

    14年前,湖北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仅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为躲避警方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2023年2月12日上午,经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月16日,恩施气温骤降,天空飘着雪花。极目新闻记者从恩施市区出发,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海拔1000多米的新塘乡,探访刘某富藏身14年之所。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亲兄弟结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突然接到姐夫廖某的电话。廖某称,刘某富的哥哥刘某云有急事约他们二人见面。刘某富辞别朋友后,与姐夫廖某骑摩托车到平时打工的砖厂附近等待。不久,宣恩县椿木营人冯某驾驶一辆小汽车接上二人去与刘某云汇合。车辆行驶至椿木营加油站附近后,刘某云方才说出抢劫加油站的打算。

    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这里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因天色还早,几人便在车上休息,期间,刘某云将匕首、钢钎、黑色头套、白色手套等分发给大家,嘱咐他们把工具戴好、拿好,如遇反抗便用这些工具吓唬加油站值班人员。

    天逐渐黑下来,4人已做好作案准备。廖某走到加油站门口,朝着里面大声喊:“我要加油!”起初,加油站的女子不愿意开门,廖某连着喊了几遍后她才同意。趁女子开门之际,刘某云等人迅速冲进去,控制住了女子和男子。随后,刘某富在外放风,其余3人在里面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拿到保险柜钥匙后,不知何故3人多次尝试均未打开。无奈之下,刘某云与廖某将保险柜撬下抬走,留下刘某富与冯某守住加油站两人。

    两小时后,廖某来喊刘某富、冯某撤离,加油站女子乘机大声呼救。廖某与刘某云顿时慌了神,冲进去用刀划伤了二人。随后,冯某逃回家,刘某云等三人向恩施双河方向逃窜。逃窜路上,刘某富从刘某云口中得知,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保险柜他们用匕首、钢钎等工具破拆还是没打开,最后只得丢弃在野外。

    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潜入山洞无影无踪

    案发当晚,宣恩县公安局椿木营派出所接到报警:椿木营加油站被抢,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二人送至医院。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冯某,于当年10月14日将其抓获。

    到案后,冯某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民警随即对廖某、刘某富及刘某云进行抓捕。廖某得知事情败露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刘某富、刘某云负案潜逃。

    民警随即将二人上网追逃,并将案件移交至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2年11月,消失3年的刘某云被发现现身在福建某鞋厂务工。民警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当地进行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刘某云最终被抓捕归案。消失的这3年,刘某云一直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鞋厂打工,企图蒙混过关。

    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的家位于新塘乡的一座大山中,距离集镇有近10公里山路,四周山峰林立,地广人稀。在他家对面的大山中,有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有一山洞。案发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从此从人世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

    2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与民警来到新塘乡下塘坝村,只见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四面环山,山雾萦绕,怪石林立,路旁杂草丛生。因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处在峭壁上,且周边地面湿滑、荆棘遍布,记者无法步行靠近山洞,只得用无人机观察。航拍显示,山洞外树木茂密,藤蔓交错,洞口很是隐蔽。办案民警介绍,山洞里有被子、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

    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他野外生存能力极强,洞里面就有天然水源,他常在天黑后摸入山下农田里,采摘些玉米、土豆、大白菜,有时还到山上打些野味、采些野果。

    为了躲避野兽,他还在洞内喂养了多条狗。平日,只要听到附近有响动,他便迅速转移到山林里躲避。

    每逢过节,他就趁着夜色潜回家中,从家里取些粮食和腊肉。他家房屋视野开阔,屋后有一座密林,一旦有人靠近,他便迅速逃至深林中,待风平浪静后再回到悬崖峭壁山洞里。

    到案后仍难逃刑罚

    这么多年,宣恩县公安局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通过到刘某富居住的村庄中走访,民警得知,刘某富曾几次潜回家中,被村民们撞个正着。2009至2023年,宣恩警方多次到刘某富老家进行蹲守,但都未见到其踪影。多年来,民警每年都会前往刘某富家中给其家属做工作、讲政策,家属也多次尝试劝说刘某富主动投案自首,但均被拒绝。刘某富警惕性颇高,也从不愿向家属透露他的藏身之所,离家后便乘着夜色悄悄钻入山林中。

    2017年的一天,刘某富再次潜回家中。民警得到情报后,化装成精准扶贫工作人员到刘某富家走访。“那次差一点就抓到他,他太狡猾了,很可惜!”没等民警靠近,刘某富便持刀迅速朝房屋后的深林中跑去,抓捕行动以失败告终。

    “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他总不能这样在外面躲一辈子。”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祥书认为,刘某富多次潜回家中,说明他盼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要想劝其自首,仍需从家属身上做工作。

    2023年春节期间,办案民警多次到刘某富家中,为其家人解说继续潜逃的危害,并多次重申公安机关政策。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刘某富到案后表示,尽管山洞能容身,但吃饭、饮水、洗衣都十分不便,头发长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但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内心早已期待能与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团聚。

    刘某富(右)

    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杉告诉记者,案件虽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其开展审讯,此后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刘某富的终将是法律的审判。

    据了解,此前刘某云已获11年有期徒刑,冯某获10年有期徒刑,廖某获刑4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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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恩施:男子抢劫156元,潜逃藏山洞14年,野外生存能力很强
    作者:羊千幻
    发布时间:2023-02-18 19:23
    快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湖北恩施市有这样一名男子,抢劫加油站,抢到了156元的现金,抢到了两部手机。

    而他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潜逃在外,在山洞中足足藏了14年,如同野人,而今终于接受了法律的惩罚。

    刘某富本来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意外接到了姐夫的电话,没有想到这个电话竟然改变了他的一生。

    随后和哥哥刘某云见面三人商讨后,打算对附近的加油站进行洗劫。

    他们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早早的对加油站踩过点,发现这里只有一男一女上班。

    而他们准备了各项工具,4人提前做好安排,刘某富在外放风,而另外三人去逼问保险柜的钥匙以及现金。

    但尝试了很久,保险柜始终未被打开。

    后来他们决心将保险柜撬下来抬走,而在他们撤离时,加油站的女子大声呼救,他们顿时像是慌了神,开始朝各个方向逃窜。

    经历了一番部署,但最后却只到手了156元现金,只到手了两部手机,而他们费尽功夫撬下来的保险柜,最后还是没有被打开,只好扔在了野外。

    而在他们逃亡的路途中,光是吃饭和买烟,大概就花了60多元,最后每个人只分了30元。

    随后警方便接到了报警,声称加油站被抢劫,而警方快速锁定嫌疑人,其中一人被抓捕归案,一人到派出所自首。

    而刘某富、刘某云一直潜逃在外,在2012年,刘某云被警方抓捕归案,一直以来刘某富的踪影始终看不到。

    那刘某富究竟去哪里了呢?

    后来才得知,原来刘某富在案发之后就藏进了家对面大山中的一个山洞中,自此在山洞里度过了长达14年的岁月。

    这个山洞周边环境有些恶劣,荆棘遍布,而在这个山洞中有不错的生活条件,锅碗瓢盆、被子这些日常用品全都具备。

    刘某富在被警方抓捕归案后,跟警方讲述他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很是强悍,洞里有天然的水源,这不用担心。

    而他在天黑之后,常常到别人家的地里去偷一些土豆白菜,有时还可以在山里打一些野味,采一些野果。

    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他还在山洞中养了狗狗。

    一旦听到外面有什么响动,他就会迅速往山里的树林中躲避,野外生存能力很强。

    而刘某富有时也会回到家中,多次被村民们撞见。

    警方得知这一消息后,积极与刘某福的家属进行沟通,让他投案自首。

    但刘某富警惕性极高,无论家人怎么说,他都不说自己到底待在什么地方,也不做任何妥协。

    而在2023年春节,刘某富在家人的劝说下,终于选择了投案自首,在这潜逃14年的时光中,刘某富错过了太多太多,父亲最后一面,儿子的婚礼,孙子的出生,他都没有看到。

    刘某富称,自己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内心无比渴望与家人团聚。

    而事情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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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 藏山洞14年,付出这么大代价值吗?
    作者:科技生活快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12:28
    快照:

    今天,湖北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了解,他们合伙抢劫,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而男子只分得30元钱,却躲避深山待了14年,回来还要坐几年牢,一个错误的决定,是可以影响一生的。为了一点小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得吗?

    据悉,14年前,恩施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对当地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令他们失望的是,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富只拿到了30元赃款。

    刘某富自知抢劫罪大,妄想逃避处罚,为躲避警方抓捕,于是他就一个人就躲到深山老林里,在一处溶洞中安下家,还以为躲过了风头就没事了,没想的是一待就是14年。后来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迫于压力他才投案自首。

    只抢了30元,犯得着躲这么多年吗?有人认为,抢劫就算抢1毛钱也是抢劫,和偷窃是不一样的。抢劫罪不以抢劫的数额定罪,而是根据抢劫的目的、手段、场合来认定罪的,就算只抢一毛钱,最低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的,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而他藏山洞14年几乎与世隔绝,等于给自己判了14年,也算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能够投案自首,对他来说是件好事,坐完牢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了。

    据了解,刘某富潜逃十几年,父亲临终时都没有送终,儿子结婚,孙子出世都没有出场,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其实,逃避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逃避得了一时,也逃避不了一世。与其天天担惊受怕,还不如坦然的接受处罚,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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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网友反映很真实
    作者:阿SIR观察
    发布时间:2023-02-18 18:19
    快照:

    14年前的一次贪念,男子刘某合伙抢劫了156元,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刘某从此人间蒸发,

    在深山老林一溶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变成了野人,

    错过了父亲的葬礼,儿子的婚礼,孙子的满月席,

    可谓是一时失足千古恨。

    如今还要去吃牢饭。

    这个代价是不是有点大?

    点个关注不迷路。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聊男子刘某抢劫156元后, 错上加错,究竟值不值得。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两次掉进同一条河流。

    家住湖北恩施的男子刘某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既痛恨,又让人唏嘘不已的人。

    14年前,也就是2009年,见钱眼开,为了碎银几两,刘某伙同他人,对当地的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

    几个人一番操作猛如虎,效果只有0.5。几人共抢得赃款156元,另外还有2部手机,男子刘某分得了30元不义之财。

    刘某自知公安机关在抓捕自己,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和打击,男子刘某躲进了深山老林,在一处溶洞中安营扎寨,从此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

    刘某在溶洞一呆就是14年,本想着躲过了风头就没有事了,殊不知,公安机关对男子刘某的抓捕行动从未停止。

    近日,公安机关民警多次来到刘某家中,给其家人做工作,迫于压力,刘某才不得不向公安机关自首。

    14年来,父亲去世不能见最后面,儿子婚礼,孙子满月不能参加。

    网友:说他胆子小,他去抢劫;说他胆子大,藏了14年

    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该来的还是会来,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有网友说,除了对不起家人,关键潜逃这14年跟坐牢也没有多大区别,也对不起自己。

    有网友说,《狂飙》有段台词:每个人都会犯错误,这个时候我们特别需要重启人生、重做选择,他这个时候特别会需要有一个人伸出手帮他一把,让他重新选择。

    有网友说,14年要饭都比抢劫的多,造孽啊,14年间活的还不如乞丐,还烙个刑事案。

    小编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况男子刘某无论是抢劫了156元,还是抢劫了156000元,都将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这是就是犯罪的代价,其实对刘某家人造成的伤害远不只这些,孙子将来长大了,如果要考个公务员, 爷爷刘某的历史黑污点则会成为孙子进入公务员大门的绊脚石。

    小编想说的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假若男刘某抢劫后及时自首,争取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如今或许早已从监狱里出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刘某不懂法,家人不学法,刘某第一次抢劫就已酿成大错,第二次却逃进深山老林,一错再错,错上加错,这才是刘某和家人莫大的悲哀。

    人生一世,有时候选择大于努力,选择不对,努力白费,方向错了,注定一切都是徒劳,但愿刘某在牢狱中能明白这个道理。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这件事你怎么看?说出你内心的观点和看法,有您的点评一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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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冒充帅气警察骗女粉丝不雅视频 网友: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社会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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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自己仅分得30元
    作者:玲姐畅谈生活
    发布时间:2023-02-1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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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恩施,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一共抢得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分得30元后,为逃避抓捕,刘某一直躲在深山老林14年。经民警反复上门劝说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只要动了暴力进行抢劫,不管你抢多少钱财,都是严重刑事犯罪。劫获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扣除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来的总会来,应该主动面对!

    点评:这156元可值钱了,一辈子的耻辱抹不掉,为逃避抓捕,不惜过着野人般的生活,错过了青春的大好年华,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尊纪守法,正财取道乃着公民最起码具备的公德,不要一朝失足,终身懊悔。

    自己给自己判了14年,人生能有几个14年,14年山洞白躲藏,如今归案重头来。及时认罪,宽恕自己,重新做人。偷一块钱跟抢一块钱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所以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将自己逼上绝路去。,分得30块钱赃款藏身山洞14年,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这要是关到里面人家一问,兄弟你是咋进来的,我抢了30块钱,你呢?我贪污了3000万!你判几年?抢劫好像几年起步,30块应该也是几年吧!那你呢?我三千万,应该也差不多几年吧。(这是一个冷笑话,无参考价值)

    躲了14年还是被抓了,这14年的山洞生涯亏了,这就是警示!人一定不要去做坏事,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就是去洗个碗都不止挣三十块钱啊,真的是做事情不经脑子的。让人感到可笑的犯罪分子,所以说这个世上人是有千千万万种的,真的是你没见过都难以想象的。千万不能走犯罪的路子,什么时候都要本本分分地去挣钱。走违法的事情,对比得到的,你失去的会更多。

    不知道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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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藏山洞,14年后投案自首。值得吗?该怎样处罚
    作者:法律人老张
    发布时间:2023-02-18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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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分得30元赃款后迁入深山,为躲避抓捕,刘某富藏身于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一待就是14年。

    经过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走出深山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4年前,与刘某一同作案的另外4人之前均已被公开判刑。案件虽然过去了14年,但是刘某富仍让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老张说法】

    ①刘某抢劫他人,分得30元赃款行为如何评价

    刘某构成抢劫罪。在法律上,抢劫罪是重罪,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抢劫罪是没有数额要求的,起点刑就在三年以上。如果其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最高可处死刑。

    本案中,刘某和另外三人共谋抢劫,属于共同犯罪。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刘某抢劫罪金额认定应当是156元加两部手机

    ②14年后自首,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故其永久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被逮捕,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③刘某行为构成自首吗

    刑法规定,认定构成自首必须符合两个要件:一个是自动投案,另一个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4年后,刘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其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果其对犯罪事实隐瞒,推诿责任,拒不交代,即便是主动投案,其整体行为也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刘某为此躲藏了14年,走出山洞去自首,相信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应该不会再隐瞒罪行了。他应该也会主动争取认定自首情节的

    ④认定自首,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刑罚。

    抢劫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自首的刘某可以在“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内,争取 对自己更有利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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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躲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愚人侃世
    发布时间:2023-02-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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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敢相信一男子抢劫156元后畏罪潜逃,躲到山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野人”吗?

    亲兄弟合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被姐夫廖某叫去,说是哥哥刘某云有事找自己,去了之后才发现刘某云口中的有事竟然是密谋一起抢劫加油站,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同村的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加油站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在哥哥刘某云几人的怂恿下,刘某富没想太多就加入了他们。天黑之后,由冯某放风,其他几人便戴上黑色头套、白色手套,手拿匕首、钢钎迅速冲进了加油站,把里面的一男一女控制住之后便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但略带讽刺的是,保险柜几人在拿到钥匙之后尝试多次始终无法打开,最后因加油站女子大声呼救,几人顿时慌了神,慌忙逃窜而去,最后一番整理才发现,几人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最后扣除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的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畏罪潜逃躲入山洞14年

    事发之后,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冯某被最先抓捕归案,而后,廖某、刘某云也相继被抓捕,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三人都被抓捕,只有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并未逃远,他在自己家对面的大山中,发现了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还有一山洞。案发之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这一躲竟然就是14年。

    据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为了在山洞中生存下来,他练就了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在山洞里有天然水源,所以,他要解决的是主食问题,他经常在天黑之后摸黑下山,去农田里偷摘一些玉米、土豆和青菜,有时想开荤便会在山上打些野味。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会偷偷潜入山下的家中,拿些粮食和腊肉。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担惊受怕14年终选择自首

    这么多年,当地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也多次给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家属劝刘某富尽早投案自首,但都被刘某富拒绝。刘某富的警惕性也十分高,每次回家都会避开村民和民警,而且也从不透露自己的藏身之所。

    虽然成功潜逃了十几年,但刘某富也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在本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年纪,他却还要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终于,在2023年春节期间,在家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主动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就是刘某富投案自首后的真实独白。虽然成功潜逃了14年,但他其实内心早已厌倦了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期盼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刘某富(右)

    当地民警表示,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的制裁,但对于刘某富而言,法律的制裁或许比每天躲在山洞的生活更能让他感到心安。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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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伙同他人打劫加油站,分得30元赃款后藏身山洞14年,现自首
    作者:粗茶淡饭一亩田园
    发布时间:2023-02-18 08:55
    快照: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2部手机和156元现金。

    为躲避抓捕,刘某在大山一处溶洞里安下家,一呆就是14年。

    今年2月12日,经民警反复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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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加油站分摊30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作者:小U点评
    发布时间:2023-02-18 12:47
    快照:

    14年前,湖北恩施市,男子刘某同他人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一家当地的加油站,共获得赃款156元现金,外加2部智能手机,随后变开始分赃,刘某分赃共得30元。随即警察里面立案调查,警方迅速查出为刘某所为,变开始进行抓捕。男子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原本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可却因为心中的一丝贪念,一念之差,毁掉了自己后半辈子的人生,不仅是给自己带来痛苦,家人更是如此!早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又何必当初呢,大好青春正直人生最美丽的时候,但刘某的青春都埋没在山洞里,可悲可叹。

    156块钱,分摊30块钱,难道用自己的劳动获取这些数额的报酬真的有那么难吗,何必做出违法的事情,让自己,让家人痛苦一生。有网友说,抢劫得到的赃款那么少,是不是判不了几年。但别看抢得的钱数量少,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他们还持刀或者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那就会加重处理,甚至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我们不要心存侥幸,我们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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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分得30元后潜逃,男子潜入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环球时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20:22
    快照:

    14年前,湖北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仅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为躲避警方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2023年2月12日上午,经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月16日,恩施气温骤降,天空飘着雪花。极目新闻记者从恩施市区出发,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海拔1000多米的新塘乡,探访刘某富藏身14年之所。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亲兄弟结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突然接到姐夫廖某的电话。廖某称,刘某富的哥哥刘某云有急事约他们二人见面。刘某富辞别朋友后,与姐夫廖某骑摩托车到平时打工的砖厂附近等待。不久,宣恩县椿木营人冯某驾驶一辆小汽车接上二人去与刘某云汇合。车辆行驶至椿木营加油站附近后,刘某云方才说出抢劫加油站的打算。

    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这里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因天色还早,几人便在车上休息,期间,刘某云将匕首、钢钎、黑色头套、白色手套等分发给大家,嘱咐他们把工具戴好、拿好,如遇反抗便用这些工具吓唬加油站值班人员。

    天逐渐黑下来,4人已做好作案准备。廖某走到加油站门口,朝着里面大声喊:“我要加油!”起初,加油站的女子不愿意开门,廖某连着喊了几遍后她才同意。趁女子开门之际,刘某云等人迅速冲进去,控制住了女子和男子。随后,刘某富在外放风,其余3人在里面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拿到保险柜钥匙后,不知何故3人多次尝试均未打开。无奈之下,刘某云与廖某将保险柜撬下抬走,留下刘某富与冯某守住加油站两人。

    两小时后,廖某来喊刘某富、冯某撤离,加油站女子乘机大声呼救。廖某与刘某云顿时慌了神,冲进去用刀划伤了二人。随后,冯某逃回家,刘某云等三人向恩施双河方向逃窜。逃窜路上,刘某富从刘某云口中得知,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保险柜他们用匕首、钢钎等工具破拆还是没打开,最后只得丢弃在野外。

    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潜入山洞无影无踪

    案发当晚,宣恩县公安局椿木营派出所接到报警:椿木营加油站被抢,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二人送至医院。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冯某,于当年10月14日将其抓获。

    到案后,冯某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民警随即对廖某、刘某富及刘某云进行抓捕。廖某得知事情败露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刘某富、刘某云负案潜逃。

    民警随即将二人上网追逃,并将案件移交至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2年11月,消失3年的刘某云被发现现身在福建某鞋厂务工。民警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当地进行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刘某云最终被抓捕归案。消失的这3年,刘某云一直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鞋厂打工,企图蒙混过关。

    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的家位于新塘乡的一座大山中,距离集镇有近10公里山路,四周山峰林立,地广人稀。在他家对面的大山中,有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有一山洞。案发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从此从人世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

    2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与民警来到新塘乡下塘坝村,只见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四面环山,山雾萦绕,怪石林立,路旁杂草丛生。因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处在峭壁上,且周边地面湿滑、荆棘遍布,记者无法步行靠近山洞,只得用无人机观察。航拍显示,山洞外树木茂密,藤蔓交错,洞口很是隐蔽。办案民警介绍,山洞里有被子、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

    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他野外生存能力极强,洞里面就有天然水源,他常在天黑后摸入山下农田里,采摘些玉米、土豆、大白菜,有时还到山上打些野味、采些野果。

    为了躲避野兽,他还在洞内喂养了多条狗。平日,只要听到附近有响动,他便迅速转移到山林里躲避。

    每逢过节,他就趁着夜色潜回家中,从家里取些粮食和腊肉。他家房屋视野开阔,屋后有一座密林,一旦有人靠近,他便迅速逃至深林中,待风平浪静后再回到悬崖峭壁山洞里。

    到案后仍难逃刑罚

    这么多年,宣恩县公安局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通过到刘某富居住的村庄中走访,民警得知,刘某富曾几次潜回家中,被村民们撞个正着。2009至2023年,宣恩警方多次到刘某富老家进行蹲守,但都未见到其踪影。多年来,民警每年都会前往刘某富家中给其家属做工作、讲政策,家属也多次尝试劝说刘某富主动投案自首,但均被拒绝。刘某富警惕性颇高,也从不愿向家属透露他的藏身之所,离家后便乘着夜色悄悄钻入山林中。

    2017年的一天,刘某富再次潜回家中。民警得到情报后,化装成精准扶贫工作人员到刘某富家走访。“那次差一点就抓到他,他太狡猾了,很可惜!”没等民警靠近,刘某富便持刀迅速朝房屋后的深林中跑去,抓捕行动以失败告终。

    “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他总不能这样在外面躲一辈子。”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祥书认为,刘某富多次潜回家中,说明他盼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要想劝其自首,仍需从家属身上做工作。

    2023年春节期间,办案民警多次到刘某富家中,为其家人解说继续潜逃的危害,并多次重申公安机关政策。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刘某富到案后表示,尽管山洞能容身,但吃饭、饮水、洗衣都十分不便,头发长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但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内心早已期待能与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团聚。

    刘某富(右)

    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杉告诉记者,案件虽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其开展审讯,此后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刘某富的终将是法律的审判。

    据了解,此前刘某云已获11年有期徒刑,冯某获10年有期徒刑,廖某获刑4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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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恩施:男子抢劫156元,潜逃藏山洞14年,野外生存能力很强
    作者:羊千幻
    发布时间:2023-02-18 19:23
    快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湖北恩施市有这样一名男子,抢劫加油站,抢到了156元的现金,抢到了两部手机。

    而他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潜逃在外,在山洞中足足藏了14年,如同野人,而今终于接受了法律的惩罚。

    刘某富本来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意外接到了姐夫的电话,没有想到这个电话竟然改变了他的一生。

    随后和哥哥刘某云见面三人商讨后,打算对附近的加油站进行洗劫。

    他们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早早的对加油站踩过点,发现这里只有一男一女上班。

    而他们准备了各项工具,4人提前做好安排,刘某富在外放风,而另外三人去逼问保险柜的钥匙以及现金。

    但尝试了很久,保险柜始终未被打开。

    后来他们决心将保险柜撬下来抬走,而在他们撤离时,加油站的女子大声呼救,他们顿时像是慌了神,开始朝各个方向逃窜。

    经历了一番部署,但最后却只到手了156元现金,只到手了两部手机,而他们费尽功夫撬下来的保险柜,最后还是没有被打开,只好扔在了野外。

    而在他们逃亡的路途中,光是吃饭和买烟,大概就花了60多元,最后每个人只分了30元。

    随后警方便接到了报警,声称加油站被抢劫,而警方快速锁定嫌疑人,其中一人被抓捕归案,一人到派出所自首。

    而刘某富、刘某云一直潜逃在外,在2012年,刘某云被警方抓捕归案,一直以来刘某富的踪影始终看不到。

    那刘某富究竟去哪里了呢?

    后来才得知,原来刘某富在案发之后就藏进了家对面大山中的一个山洞中,自此在山洞里度过了长达14年的岁月。

    这个山洞周边环境有些恶劣,荆棘遍布,而在这个山洞中有不错的生活条件,锅碗瓢盆、被子这些日常用品全都具备。

    刘某富在被警方抓捕归案后,跟警方讲述他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很是强悍,洞里有天然的水源,这不用担心。

    而他在天黑之后,常常到别人家的地里去偷一些土豆白菜,有时还可以在山里打一些野味,采一些野果。

    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他还在山洞中养了狗狗。

    一旦听到外面有什么响动,他就会迅速往山里的树林中躲避,野外生存能力很强。

    而刘某富有时也会回到家中,多次被村民们撞见。

    警方得知这一消息后,积极与刘某福的家属进行沟通,让他投案自首。

    但刘某富警惕性极高,无论家人怎么说,他都不说自己到底待在什么地方,也不做任何妥协。

    而在2023年春节,刘某富在家人的劝说下,终于选择了投案自首,在这潜逃14年的时光中,刘某富错过了太多太多,父亲最后一面,儿子的婚礼,孙子的出生,他都没有看到。

    刘某富称,自己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内心无比渴望与家人团聚。

    而事情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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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 藏山洞14年,付出这么大代价值吗?
    作者:科技生活快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12:28
    快照:

    今天,湖北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了解,他们合伙抢劫,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而男子只分得30元钱,却躲避深山待了14年,回来还要坐几年牢,一个错误的决定,是可以影响一生的。为了一点小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得吗?

    据悉,14年前,恩施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对当地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令他们失望的是,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富只拿到了30元赃款。

    刘某富自知抢劫罪大,妄想逃避处罚,为躲避警方抓捕,于是他就一个人就躲到深山老林里,在一处溶洞中安下家,还以为躲过了风头就没事了,没想的是一待就是14年。后来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迫于压力他才投案自首。

    只抢了30元,犯得着躲这么多年吗?有人认为,抢劫就算抢1毛钱也是抢劫,和偷窃是不一样的。抢劫罪不以抢劫的数额定罪,而是根据抢劫的目的、手段、场合来认定罪的,就算只抢一毛钱,最低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的,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而他藏山洞14年几乎与世隔绝,等于给自己判了14年,也算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能够投案自首,对他来说是件好事,坐完牢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了。

    据了解,刘某富潜逃十几年,父亲临终时都没有送终,儿子结婚,孙子出世都没有出场,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其实,逃避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逃避得了一时,也逃避不了一世。与其天天担惊受怕,还不如坦然的接受处罚,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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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网友反映很真实
    作者:阿SIR观察
    发布时间:2023-02-18 18:19
    快照:

    14年前的一次贪念,男子刘某合伙抢劫了156元,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刘某从此人间蒸发,

    在深山老林一溶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变成了野人,

    错过了父亲的葬礼,儿子的婚礼,孙子的满月席,

    可谓是一时失足千古恨。

    如今还要去吃牢饭。

    这个代价是不是有点大?

    点个关注不迷路。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聊男子刘某抢劫156元后, 错上加错,究竟值不值得。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两次掉进同一条河流。

    家住湖北恩施的男子刘某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既痛恨,又让人唏嘘不已的人。

    14年前,也就是2009年,见钱眼开,为了碎银几两,刘某伙同他人,对当地的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

    几个人一番操作猛如虎,效果只有0.5。几人共抢得赃款156元,另外还有2部手机,男子刘某分得了30元不义之财。

    刘某自知公安机关在抓捕自己,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和打击,男子刘某躲进了深山老林,在一处溶洞中安营扎寨,从此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

    刘某在溶洞一呆就是14年,本想着躲过了风头就没有事了,殊不知,公安机关对男子刘某的抓捕行动从未停止。

    近日,公安机关民警多次来到刘某家中,给其家人做工作,迫于压力,刘某才不得不向公安机关自首。

    14年来,父亲去世不能见最后面,儿子婚礼,孙子满月不能参加。

    网友:说他胆子小,他去抢劫;说他胆子大,藏了14年

    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该来的还是会来,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有网友说,除了对不起家人,关键潜逃这14年跟坐牢也没有多大区别,也对不起自己。

    有网友说,《狂飙》有段台词:每个人都会犯错误,这个时候我们特别需要重启人生、重做选择,他这个时候特别会需要有一个人伸出手帮他一把,让他重新选择。

    有网友说,14年要饭都比抢劫的多,造孽啊,14年间活的还不如乞丐,还烙个刑事案。

    小编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况男子刘某无论是抢劫了156元,还是抢劫了156000元,都将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这是就是犯罪的代价,其实对刘某家人造成的伤害远不只这些,孙子将来长大了,如果要考个公务员, 爷爷刘某的历史黑污点则会成为孙子进入公务员大门的绊脚石。

    小编想说的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假若男刘某抢劫后及时自首,争取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如今或许早已从监狱里出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刘某不懂法,家人不学法,刘某第一次抢劫就已酿成大错,第二次却逃进深山老林,一错再错,错上加错,这才是刘某和家人莫大的悲哀。

    人生一世,有时候选择大于努力,选择不对,努力白费,方向错了,注定一切都是徒劳,但愿刘某在牢狱中能明白这个道理。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这件事你怎么看?说出你内心的观点和看法,有您的点评一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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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冒充帅气警察骗女粉丝不雅视频 网友: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社会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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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自己仅分得30元
    作者:玲姐畅谈生活
    发布时间:2023-02-18 14:24
    快照:

    湖北恩施,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一共抢得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分得30元后,为逃避抓捕,刘某一直躲在深山老林14年。经民警反复上门劝说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只要动了暴力进行抢劫,不管你抢多少钱财,都是严重刑事犯罪。劫获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扣除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来的总会来,应该主动面对!

    点评:这156元可值钱了,一辈子的耻辱抹不掉,为逃避抓捕,不惜过着野人般的生活,错过了青春的大好年华,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尊纪守法,正财取道乃着公民最起码具备的公德,不要一朝失足,终身懊悔。

    自己给自己判了14年,人生能有几个14年,14年山洞白躲藏,如今归案重头来。及时认罪,宽恕自己,重新做人。偷一块钱跟抢一块钱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所以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将自己逼上绝路去。,分得30块钱赃款藏身山洞14年,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这要是关到里面人家一问,兄弟你是咋进来的,我抢了30块钱,你呢?我贪污了3000万!你判几年?抢劫好像几年起步,30块应该也是几年吧!那你呢?我三千万,应该也差不多几年吧。(这是一个冷笑话,无参考价值)

    躲了14年还是被抓了,这14年的山洞生涯亏了,这就是警示!人一定不要去做坏事,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就是去洗个碗都不止挣三十块钱啊,真的是做事情不经脑子的。让人感到可笑的犯罪分子,所以说这个世上人是有千千万万种的,真的是你没见过都难以想象的。千万不能走犯罪的路子,什么时候都要本本分分地去挣钱。走违法的事情,对比得到的,你失去的会更多。

    不知道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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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藏山洞,14年后投案自首。值得吗?该怎样处罚
    作者:法律人老张
    发布时间:2023-02-18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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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分得30元赃款后迁入深山,为躲避抓捕,刘某富藏身于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一待就是14年。

    经过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走出深山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4年前,与刘某一同作案的另外4人之前均已被公开判刑。案件虽然过去了14年,但是刘某富仍让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老张说法】

    ①刘某抢劫他人,分得30元赃款行为如何评价

    刘某构成抢劫罪。在法律上,抢劫罪是重罪,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抢劫罪是没有数额要求的,起点刑就在三年以上。如果其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最高可处死刑。

    本案中,刘某和另外三人共谋抢劫,属于共同犯罪。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刘某抢劫罪金额认定应当是156元加两部手机

    ②14年后自首,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故其永久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被逮捕,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③刘某行为构成自首吗

    刑法规定,认定构成自首必须符合两个要件:一个是自动投案,另一个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4年后,刘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其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果其对犯罪事实隐瞒,推诿责任,拒不交代,即便是主动投案,其整体行为也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刘某为此躲藏了14年,走出山洞去自首,相信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应该不会再隐瞒罪行了。他应该也会主动争取认定自首情节的

    ④认定自首,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刑罚。

    抢劫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自首的刘某可以在“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内,争取 对自己更有利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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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躲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愚人侃世
    发布时间:2023-02-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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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敢相信一男子抢劫156元后畏罪潜逃,躲到山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野人”吗?

    亲兄弟合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被姐夫廖某叫去,说是哥哥刘某云有事找自己,去了之后才发现刘某云口中的有事竟然是密谋一起抢劫加油站,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同村的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加油站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在哥哥刘某云几人的怂恿下,刘某富没想太多就加入了他们。天黑之后,由冯某放风,其他几人便戴上黑色头套、白色手套,手拿匕首、钢钎迅速冲进了加油站,把里面的一男一女控制住之后便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但略带讽刺的是,保险柜几人在拿到钥匙之后尝试多次始终无法打开,最后因加油站女子大声呼救,几人顿时慌了神,慌忙逃窜而去,最后一番整理才发现,几人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最后扣除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的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畏罪潜逃躲入山洞14年

    事发之后,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冯某被最先抓捕归案,而后,廖某、刘某云也相继被抓捕,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三人都被抓捕,只有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并未逃远,他在自己家对面的大山中,发现了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还有一山洞。案发之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这一躲竟然就是14年。

    据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为了在山洞中生存下来,他练就了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在山洞里有天然水源,所以,他要解决的是主食问题,他经常在天黑之后摸黑下山,去农田里偷摘一些玉米、土豆和青菜,有时想开荤便会在山上打些野味。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会偷偷潜入山下的家中,拿些粮食和腊肉。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担惊受怕14年终选择自首

    这么多年,当地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也多次给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家属劝刘某富尽早投案自首,但都被刘某富拒绝。刘某富的警惕性也十分高,每次回家都会避开村民和民警,而且也从不透露自己的藏身之所。

    虽然成功潜逃了十几年,但刘某富也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在本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年纪,他却还要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终于,在2023年春节期间,在家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主动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就是刘某富投案自首后的真实独白。虽然成功潜逃了14年,但他其实内心早已厌倦了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期盼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刘某富(右)

    当地民警表示,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的制裁,但对于刘某富而言,法律的制裁或许比每天躲在山洞的生活更能让他感到心安。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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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伙同他人打劫加油站,分得30元赃款后藏身山洞14年,现自首
    作者:粗茶淡饭一亩田园
    发布时间:2023-02-18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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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2部手机和156元现金。

    为躲避抓捕,刘某在大山一处溶洞里安下家,一呆就是14年。

    今年2月12日,经民警反复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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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加油站分摊30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作者:小U点评
    发布时间:2023-02-18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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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前,湖北恩施市,男子刘某同他人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一家当地的加油站,共获得赃款156元现金,外加2部智能手机,随后变开始分赃,刘某分赃共得30元。随即警察里面立案调查,警方迅速查出为刘某所为,变开始进行抓捕。男子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原本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可却因为心中的一丝贪念,一念之差,毁掉了自己后半辈子的人生,不仅是给自己带来痛苦,家人更是如此!早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又何必当初呢,大好青春正直人生最美丽的时候,但刘某的青春都埋没在山洞里,可悲可叹。

    156块钱,分摊30块钱,难道用自己的劳动获取这些数额的报酬真的有那么难吗,何必做出违法的事情,让自己,让家人痛苦一生。有网友说,抢劫得到的赃款那么少,是不是判不了几年。但别看抢得的钱数量少,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他们还持刀或者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那就会加重处理,甚至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我们不要心存侥幸,我们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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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到案时已成“野人”
    作者:北晚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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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前,湖北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仅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为躲避警方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2023年2月12日上午,经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2月16日,恩施气温骤降,天空飘着雪花。极目新闻记者从恩施市区出发,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海拔1000多米的新塘乡,探访刘某富藏身14年之所。

    亲兄弟结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突然接到姐夫廖某的电话。廖某称,刘某富的哥哥刘某云有急事约他们二人见面。刘某富辞别朋友后,与姐夫廖某骑摩托车到平时打工的砖厂附近等待。不久,宣恩县椿木营人冯某驾驶一辆小汽车接上二人去与刘某云汇合。车辆行驶至椿木营加油站附近后,刘某云方才说出抢劫加油站的打算。

    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这里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因天色还早,几人便在车上休息,期间,刘某云将匕首、钢钎、黑色头套、白色手套等分发给大家,嘱咐他们把工具戴好、拿好,如遇反抗便用这些工具吓唬加油站值班人员。

    天逐渐黑下来,4人已做好作案准备。廖某走到加油站门口,朝着里面大声喊:“我要加油!”起初,加油站的女子不愿意开门,廖某连着喊了几遍后她才同意。趁女子开门之际,刘某云等人迅速冲进去,控制住了女子和男子。随后,刘某富在外放风,其余3人在里面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拿到保险柜钥匙后,不知何故3人多次尝试均未打开。无奈之下,刘某云与廖某将保险柜撬下抬走,留下刘某富与冯某守住加油站两人。

    两小时后,廖某来喊刘某富、冯某撤离,加油站女子乘机大声呼救。廖某与刘某云顿时慌了神,冲进去用刀划伤了二人。随后,冯某逃回家,刘某云等三人向恩施双河方向逃窜。逃窜路上,刘某富从刘某云口中得知,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保险柜他们用匕首、钢钎等工具破拆还是没打开,最后只得丢弃在野外。

    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潜入山洞无影无踪

    案发当晚,宣恩县公安局椿木营派出所接到报警:椿木营加油站被抢,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二人送至医院。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冯某,于当年10月14日将其抓获。

    到案后,冯某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民警随即对廖某、刘某富及刘某云进行抓捕。廖某得知事情败露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刘某富、刘某云负案潜逃。

    民警随即将二人上网追逃,并将案件移交至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2年11月,消失3年的刘某云被发现现身在福建某鞋厂务工。民警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当地进行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刘某云最终被抓捕归案。消失的这3年,刘某云一直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鞋厂打工,企图蒙混过关。

    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刘某富仍旧在逃。

    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

    原来,刘某富的家位于新塘乡的一座大山中,距离集镇有近10公里山路,四周山峰林立,地广人稀。在他家对面的大山中,有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有一山洞。案发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从此从人世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2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与民警来到新塘乡下塘坝村,只见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四面环山,山雾萦绕,怪石林立,路旁杂草丛生。因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处在峭壁上,且周边地面湿滑、荆棘遍布,记者无法步行靠近山洞,只得用无人机观察。航拍显示,山洞外树木茂密,藤蔓交错,洞口很是隐蔽。办案民警介绍,山洞里有被子、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

    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他野外生存能力极强,洞里面就有天然水源,他常在天黑后摸入山下农田里,采摘些玉米、土豆、大白菜,有时还到山上打些野味、采些野果。

    为了躲避野兽,他还在洞内喂养了多条狗。平日,只要听到附近有响动,他便迅速转移到山林里躲避。

    每逢过节,他就趁着夜色潜回家中,从家里取些粮食和腊肉。他家房屋视野开阔,屋后有一座密林,一旦有人靠近,他便迅速逃至深林中,待风平浪静后再回到悬崖峭壁山洞里。

    到案后仍难逃刑罚

    这么多年,宣恩县公安局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通过到刘某富居住的村庄中走访,民警得知,刘某富曾几次潜回家中,被村民们撞个正着。2009至2023年,宣恩警方多次到刘某富老家进行蹲守,但都未见到其踪影。多年来,民警每年都会前往刘某富家中给其家属做工作、讲政策,家属也多次尝试劝说刘某富动投案自首,但均被拒绝。刘某富警惕性颇高,也从不愿向家属透露他的藏身之所,离家后便乘着夜色悄悄钻入山林中。

    2017年的一天,刘某富再次潜回家中。民警得到情报后,化装成精准扶贫工作人员到刘某富家走访。“那次差一点就抓到他,他太狡猾了,很可惜!”没等民警靠近,刘某富便持刀迅速朝房屋后的深林中跑去,抓捕行动以失败告终。

    “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他总不能这样在外面躲一辈子。”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祥书认为,刘某富多次潜回家中,说明他盼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要想劝其自首,仍需从家属身上做工作。

    2023年春节期间,办案民警多次到刘某富家中,为其家人解说继续潜逃的危害,并多次重申公安机关政策。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刘某富到案后表示,尽管山洞能容身,但吃饭、饮水、洗衣都十分不便,头发长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但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内心早已期待能与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团聚。

    刘某富(右)

    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杉告诉记者,案件虽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其开展审讯,此后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刘某富的终将是法律的审判。

    据了解,此前刘某云已获11年有期徒刑,冯某获10年有期徒刑,廖某获刑4年。

    (原标题:抢劫156元后潜逃,男子潜入山洞14年成“野人”)

    来源:极目新闻

    流程编辑:TF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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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网友反映很真实
    作者:阿SIR观察
    发布时间:2023-02-18 18:19
    快照:

    14年前的一次贪念,男子刘某合伙抢劫了156元,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刘某从此人间蒸发,

    在深山老林一溶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变成了野人,

    错过了父亲的葬礼,儿子的婚礼,孙子的满月席,

    可谓是一时失足千古恨。

    如今还要去吃牢饭。

    这个代价是不是有点大?

    点个关注不迷路。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聊男子刘某抢劫156元后, 错上加错,究竟值不值得。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两次掉进同一条河流。

    家住湖北恩施的男子刘某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既痛恨,又让人唏嘘不已的人。

    14年前,也就是2009年,见钱眼开,为了碎银几两,刘某伙同他人,对当地的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

    几个人一番操作猛如虎,效果只有0.5。几人共抢得赃款156元,另外还有2部手机,男子刘某分得了30元不义之财。

    刘某自知公安机关在抓捕自己,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和打击,男子刘某躲进了深山老林,在一处溶洞中安营扎寨,从此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

    刘某在溶洞一呆就是14年,本想着躲过了风头就没有事了,殊不知,公安机关对男子刘某的抓捕行动从未停止。

    近日,公安机关民警多次来到刘某家中,给其家人做工作,迫于压力,刘某才不得不向公安机关自首。

    14年来,父亲去世不能见最后面,儿子婚礼,孙子满月不能参加。

    网友:说他胆子小,他去抢劫;说他胆子大,藏了14年

    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该来的还是会来,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有网友说,除了对不起家人,关键潜逃这14年跟坐牢也没有多大区别,也对不起自己。

    有网友说,《狂飙》有段台词:每个人都会犯错误,这个时候我们特别需要重启人生、重做选择,他这个时候特别会需要有一个人伸出手帮他一把,让他重新选择。

    有网友说,14年要饭都比抢劫的多,造孽啊,14年间活的还不如乞丐,还烙个刑事案。

    小编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况男子刘某无论是抢劫了156元,还是抢劫了156000元,都将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这是就是犯罪的代价,其实对刘某家人造成的伤害远不只这些,孙子将来长大了,如果要考个公务员, 爷爷刘某的历史黑污点则会成为孙子进入公务员大门的绊脚石。

    小编想说的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假若男刘某抢劫后及时自首,争取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如今或许早已从监狱里出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刘某不懂法,家人不学法,刘某第一次抢劫就已酿成大错,第二次却逃进深山老林,一错再错,错上加错,这才是刘某和家人莫大的悲哀。

    人生一世,有时候选择大于努力,选择不对,努力白费,方向错了,注定一切都是徒劳,但愿刘某在牢狱中能明白这个道理。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这件事你怎么看?说出你内心的观点和看法,有您的点评一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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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冒充帅气警察骗女粉丝不雅视频 网友: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社会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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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自己仅分得30元
    作者:玲姐畅谈生活
    发布时间:2023-02-1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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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恩施,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一共抢得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分得30元后,为逃避抓捕,刘某一直躲在深山老林14年。经民警反复上门劝说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只要动了暴力进行抢劫,不管你抢多少钱财,都是严重刑事犯罪。劫获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扣除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来的总会来,应该主动面对!

    点评:这156元可值钱了,一辈子的耻辱抹不掉,为逃避抓捕,不惜过着野人般的生活,错过了青春的大好年华,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尊纪守法,正财取道乃着公民最起码具备的公德,不要一朝失足,终身懊悔。

    自己给自己判了14年,人生能有几个14年,14年山洞白躲藏,如今归案重头来。及时认罪,宽恕自己,重新做人。偷一块钱跟抢一块钱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所以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将自己逼上绝路去。,分得30块钱赃款藏身山洞14年,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这要是关到里面人家一问,兄弟你是咋进来的,我抢了30块钱,你呢?我贪污了3000万!你判几年?抢劫好像几年起步,30块应该也是几年吧!那你呢?我三千万,应该也差不多几年吧。(这是一个冷笑话,无参考价值)

    躲了14年还是被抓了,这14年的山洞生涯亏了,这就是警示!人一定不要去做坏事,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就是去洗个碗都不止挣三十块钱啊,真的是做事情不经脑子的。让人感到可笑的犯罪分子,所以说这个世上人是有千千万万种的,真的是你没见过都难以想象的。千万不能走犯罪的路子,什么时候都要本本分分地去挣钱。走违法的事情,对比得到的,你失去的会更多。

    不知道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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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 藏山洞14年,付出这么大代价值吗?
    作者:科技生活快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12:28
    快照:

    今天,湖北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了解,他们合伙抢劫,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而男子只分得30元钱,却躲避深山待了14年,回来还要坐几年牢,一个错误的决定,是可以影响一生的。为了一点小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得吗?

    据悉,14年前,恩施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对当地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令他们失望的是,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富只拿到了30元赃款。

    刘某富自知抢劫罪大,妄想逃避处罚,为躲避警方抓捕,于是他就一个人就躲到深山老林里,在一处溶洞中安下家,还以为躲过了风头就没事了,没想的是一待就是14年。后来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迫于压力他才投案自首。

    只抢了30元,犯得着躲这么多年吗?有人认为,抢劫就算抢1毛钱也是抢劫,和偷窃是不一样的。抢劫罪不以抢劫的数额定罪,而是根据抢劫的目的、手段、场合来认定罪的,就算只抢一毛钱,最低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的,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而他藏山洞14年几乎与世隔绝,等于给自己判了14年,也算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能够投案自首,对他来说是件好事,坐完牢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了。

    据了解,刘某富潜逃十几年,父亲临终时都没有送终,儿子结婚,孙子出世都没有出场,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其实,逃避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逃避得了一时,也逃避不了一世。与其天天担惊受怕,还不如坦然的接受处罚,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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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躲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愚人侃世
    发布时间:2023-02-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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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敢相信一男子抢劫156元后畏罪潜逃,躲到山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野人”吗?

    亲兄弟合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被姐夫廖某叫去,说是哥哥刘某云有事找自己,去了之后才发现刘某云口中的有事竟然是密谋一起抢劫加油站,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同村的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加油站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在哥哥刘某云几人的怂恿下,刘某富没想太多就加入了他们。天黑之后,由冯某放风,其他几人便戴上黑色头套、白色手套,手拿匕首、钢钎迅速冲进了加油站,把里面的一男一女控制住之后便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但略带讽刺的是,保险柜几人在拿到钥匙之后尝试多次始终无法打开,最后因加油站女子大声呼救,几人顿时慌了神,慌忙逃窜而去,最后一番整理才发现,几人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最后扣除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的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畏罪潜逃躲入山洞14年

    事发之后,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冯某被最先抓捕归案,而后,廖某、刘某云也相继被抓捕,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三人都被抓捕,只有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并未逃远,他在自己家对面的大山中,发现了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还有一山洞。案发之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这一躲竟然就是14年。

    据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为了在山洞中生存下来,他练就了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在山洞里有天然水源,所以,他要解决的是主食问题,他经常在天黑之后摸黑下山,去农田里偷摘一些玉米、土豆和青菜,有时想开荤便会在山上打些野味。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会偷偷潜入山下的家中,拿些粮食和腊肉。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担惊受怕14年终选择自首

    这么多年,当地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也多次给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家属劝刘某富尽早投案自首,但都被刘某富拒绝。刘某富的警惕性也十分高,每次回家都会避开村民和民警,而且也从不透露自己的藏身之所。

    虽然成功潜逃了十几年,但刘某富也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在本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年纪,他却还要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终于,在2023年春节期间,在家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主动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就是刘某富投案自首后的真实独白。虽然成功潜逃了14年,但他其实内心早已厌倦了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期盼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刘某富(右)

    当地民警表示,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的制裁,但对于刘某富而言,法律的制裁或许比每天躲在山洞的生活更能让他感到心安。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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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藏山洞,14年后投案自首。值得吗?该怎样处罚
    作者:法律人老张
    发布时间:2023-02-18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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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分得30元赃款后迁入深山,为躲避抓捕,刘某富藏身于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一待就是14年。

    经过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走出深山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4年前,与刘某一同作案的另外4人之前均已被公开判刑。案件虽然过去了14年,但是刘某富仍让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老张说法】

    ①刘某抢劫他人,分得30元赃款行为如何评价

    刘某构成抢劫罪。在法律上,抢劫罪是重罪,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抢劫罪是没有数额要求的,起点刑就在三年以上。如果其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最高可处死刑。

    本案中,刘某和另外三人共谋抢劫,属于共同犯罪。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刘某抢劫罪金额认定应当是156元加两部手机

    ②14年后自首,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故其永久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被逮捕,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③刘某行为构成自首吗

    刑法规定,认定构成自首必须符合两个要件:一个是自动投案,另一个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4年后,刘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其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果其对犯罪事实隐瞒,推诿责任,拒不交代,即便是主动投案,其整体行为也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刘某为此躲藏了14年,走出山洞去自首,相信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应该不会再隐瞒罪行了。他应该也会主动争取认定自首情节的

    ④认定自首,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刑罚。

    抢劫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自首的刘某可以在“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内,争取 对自己更有利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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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藏山洞14年
    作者:白凡自媒体
    发布时间:2023-02-1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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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抢劫156元后藏山洞14年#湖北恩施一男子14年前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他只得到30元。结果他逃跑了,在山洞里住了这么多年。十四年前,大概是2008年左右。当时不管是156元还是30元,和现在的钱数基本持平,真的太少了。但是尽管被抢的钱很少,入室盗窃却是重罪。如果他们还持刀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那就加重了,甚至很可能判十年以上。

    他判了自己14年有期徒刑,躲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山洞里,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现在自首是好事,付出法律代价后可以回归正常的人类生活。冲动是魔鬼啊!如果他没有抢到那30块钱,也许他会过得很精彩。现在他的壮年被耽误了,真的太不应该了!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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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加油站分摊30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作者:小U点评
    发布时间:2023-02-18 12:47
    快照:

    14年前,湖北恩施市,男子刘某同他人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一家当地的加油站,共获得赃款156元现金,外加2部智能手机,随后变开始分赃,刘某分赃共得30元。随即警察里面立案调查,警方迅速查出为刘某所为,变开始进行抓捕。男子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原本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可却因为心中的一丝贪念,一念之差,毁掉了自己后半辈子的人生,不仅是给自己带来痛苦,家人更是如此!早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又何必当初呢,大好青春正直人生最美丽的时候,但刘某的青春都埋没在山洞里,可悲可叹。

    156块钱,分摊30块钱,难道用自己的劳动获取这些数额的报酬真的有那么难吗,何必做出违法的事情,让自己,让家人痛苦一生。有网友说,抢劫得到的赃款那么少,是不是判不了几年。但别看抢得的钱数量少,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他们还持刀或者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那就会加重处理,甚至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我们不要心存侥幸,我们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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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伙同他人打劫加油站,分得30元赃款后藏身山洞14年,现自首
    作者:粗茶淡饭一亩田园
    发布时间:2023-02-18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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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2部手机和156元现金。

    为躲避抓捕,刘某在大山一处溶洞里安下家,一呆就是14年。

    今年2月12日,经民警反复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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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分得30元后潜逃,男子潜入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环球时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20:22
    快照:

    14年前,湖北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仅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为躲避警方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2023年2月12日上午,经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月16日,恩施气温骤降,天空飘着雪花。极目新闻记者从恩施市区出发,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海拔1000多米的新塘乡,探访刘某富藏身14年之所。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亲兄弟结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突然接到姐夫廖某的电话。廖某称,刘某富的哥哥刘某云有急事约他们二人见面。刘某富辞别朋友后,与姐夫廖某骑摩托车到平时打工的砖厂附近等待。不久,宣恩县椿木营人冯某驾驶一辆小汽车接上二人去与刘某云汇合。车辆行驶至椿木营加油站附近后,刘某云方才说出抢劫加油站的打算。

    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这里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因天色还早,几人便在车上休息,期间,刘某云将匕首、钢钎、黑色头套、白色手套等分发给大家,嘱咐他们把工具戴好、拿好,如遇反抗便用这些工具吓唬加油站值班人员。

    天逐渐黑下来,4人已做好作案准备。廖某走到加油站门口,朝着里面大声喊:“我要加油!”起初,加油站的女子不愿意开门,廖某连着喊了几遍后她才同意。趁女子开门之际,刘某云等人迅速冲进去,控制住了女子和男子。随后,刘某富在外放风,其余3人在里面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拿到保险柜钥匙后,不知何故3人多次尝试均未打开。无奈之下,刘某云与廖某将保险柜撬下抬走,留下刘某富与冯某守住加油站两人。

    两小时后,廖某来喊刘某富、冯某撤离,加油站女子乘机大声呼救。廖某与刘某云顿时慌了神,冲进去用刀划伤了二人。随后,冯某逃回家,刘某云等三人向恩施双河方向逃窜。逃窜路上,刘某富从刘某云口中得知,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保险柜他们用匕首、钢钎等工具破拆还是没打开,最后只得丢弃在野外。

    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潜入山洞无影无踪

    案发当晚,宣恩县公安局椿木营派出所接到报警:椿木营加油站被抢,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二人送至医院。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冯某,于当年10月14日将其抓获。

    到案后,冯某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民警随即对廖某、刘某富及刘某云进行抓捕。廖某得知事情败露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刘某富、刘某云负案潜逃。

    民警随即将二人上网追逃,并将案件移交至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2年11月,消失3年的刘某云被发现现身在福建某鞋厂务工。民警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当地进行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刘某云最终被抓捕归案。消失的这3年,刘某云一直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鞋厂打工,企图蒙混过关。

    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的家位于新塘乡的一座大山中,距离集镇有近10公里山路,四周山峰林立,地广人稀。在他家对面的大山中,有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有一山洞。案发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从此从人世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

    2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与民警来到新塘乡下塘坝村,只见刘某富一家所居住的房屋四面环山,山雾萦绕,怪石林立,路旁杂草丛生。因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处在峭壁上,且周边地面湿滑、荆棘遍布,记者无法步行靠近山洞,只得用无人机观察。航拍显示,山洞外树木茂密,藤蔓交错,洞口很是隐蔽。办案民警介绍,山洞里有被子、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

    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他野外生存能力极强,洞里面就有天然水源,他常在天黑后摸入山下农田里,采摘些玉米、土豆、大白菜,有时还到山上打些野味、采些野果。

    为了躲避野兽,他还在洞内喂养了多条狗。平日,只要听到附近有响动,他便迅速转移到山林里躲避。

    每逢过节,他就趁着夜色潜回家中,从家里取些粮食和腊肉。他家房屋视野开阔,屋后有一座密林,一旦有人靠近,他便迅速逃至深林中,待风平浪静后再回到悬崖峭壁山洞里。

    到案后仍难逃刑罚

    这么多年,宣恩县公安局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通过到刘某富居住的村庄中走访,民警得知,刘某富曾几次潜回家中,被村民们撞个正着。2009至2023年,宣恩警方多次到刘某富老家进行蹲守,但都未见到其踪影。多年来,民警每年都会前往刘某富家中给其家属做工作、讲政策,家属也多次尝试劝说刘某富主动投案自首,但均被拒绝。刘某富警惕性颇高,也从不愿向家属透露他的藏身之所,离家后便乘着夜色悄悄钻入山林中。

    2017年的一天,刘某富再次潜回家中。民警得到情报后,化装成精准扶贫工作人员到刘某富家走访。“那次差一点就抓到他,他太狡猾了,很可惜!”没等民警靠近,刘某富便持刀迅速朝房屋后的深林中跑去,抓捕行动以失败告终。

    “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他总不能这样在外面躲一辈子。”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祥书认为,刘某富多次潜回家中,说明他盼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要想劝其自首,仍需从家属身上做工作。

    2023年春节期间,办案民警多次到刘某富家中,为其家人解说继续潜逃的危害,并多次重申公安机关政策。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刘某富到案后表示,尽管山洞能容身,但吃饭、饮水、洗衣都十分不便,头发长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但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内心早已期待能与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团聚。

    刘某富(右)

    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杉告诉记者,案件虽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其开展审讯,此后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刘某富的终将是法律的审判。

    据了解,此前刘某云已获11年有期徒刑,冯某获10年有期徒刑,廖某获刑4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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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恩施:男子抢劫156元,潜逃藏山洞14年,野外生存能力很强
    作者:羊千幻
    发布时间:2023-02-18 19:23
    快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湖北恩施市有这样一名男子,抢劫加油站,抢到了156元的现金,抢到了两部手机。

    而他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潜逃在外,在山洞中足足藏了14年,如同野人,而今终于接受了法律的惩罚。

    刘某富本来正在朋友家喝酒吃饭,意外接到了姐夫的电话,没有想到这个电话竟然改变了他的一生。

    随后和哥哥刘某云见面三人商讨后,打算对附近的加油站进行洗劫。

    他们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早早的对加油站踩过点,发现这里只有一男一女上班。

    而他们准备了各项工具,4人提前做好安排,刘某富在外放风,而另外三人去逼问保险柜的钥匙以及现金。

    但尝试了很久,保险柜始终未被打开。

    后来他们决心将保险柜撬下来抬走,而在他们撤离时,加油站的女子大声呼救,他们顿时像是慌了神,开始朝各个方向逃窜。

    经历了一番部署,但最后却只到手了156元现金,只到手了两部手机,而他们费尽功夫撬下来的保险柜,最后还是没有被打开,只好扔在了野外。

    而在他们逃亡的路途中,光是吃饭和买烟,大概就花了60多元,最后每个人只分了30元。

    随后警方便接到了报警,声称加油站被抢劫,而警方快速锁定嫌疑人,其中一人被抓捕归案,一人到派出所自首。

    而刘某富、刘某云一直潜逃在外,在2012年,刘某云被警方抓捕归案,一直以来刘某富的踪影始终看不到。

    那刘某富究竟去哪里了呢?

    后来才得知,原来刘某富在案发之后就藏进了家对面大山中的一个山洞中,自此在山洞里度过了长达14年的岁月。

    这个山洞周边环境有些恶劣,荆棘遍布,而在这个山洞中有不错的生活条件,锅碗瓢盆、被子这些日常用品全都具备。

    刘某富在被警方抓捕归案后,跟警方讲述他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很是强悍,洞里有天然的水源,这不用担心。

    而他在天黑之后,常常到别人家的地里去偷一些土豆白菜,有时还可以在山里打一些野味,采一些野果。

    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他还在山洞中养了狗狗。

    一旦听到外面有什么响动,他就会迅速往山里的树林中躲避,野外生存能力很强。

    而刘某富有时也会回到家中,多次被村民们撞见。

    警方得知这一消息后,积极与刘某福的家属进行沟通,让他投案自首。

    但刘某富警惕性极高,无论家人怎么说,他都不说自己到底待在什么地方,也不做任何妥协。

    而在2023年春节,刘某富在家人的劝说下,终于选择了投案自首,在这潜逃14年的时光中,刘某富错过了太多太多,父亲最后一面,儿子的婚礼,孙子的出生,他都没有看到。

    刘某富称,自己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内心无比渴望与家人团聚。

    而事情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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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 藏山洞14年,付出这么大代价值吗?
    作者:科技生活快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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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湖北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了解,他们合伙抢劫,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而男子只分得30元钱,却躲避深山待了14年,回来还要坐几年牢,一个错误的决定,是可以影响一生的。为了一点小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得吗?

    据悉,14年前,恩施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对当地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令他们失望的是,几人仅劫获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富只拿到了30元赃款。

    刘某富自知抢劫罪大,妄想逃避处罚,为躲避警方抓捕,于是他就一个人就躲到深山老林里,在一处溶洞中安下家,还以为躲过了风头就没事了,没想的是一待就是14年。后来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迫于压力他才投案自首。

    只抢了30元,犯得着躲这么多年吗?有人认为,抢劫就算抢1毛钱也是抢劫,和偷窃是不一样的。抢劫罪不以抢劫的数额定罪,而是根据抢劫的目的、手段、场合来认定罪的,就算只抢一毛钱,最低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的,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而他藏山洞14年几乎与世隔绝,等于给自己判了14年,也算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能够投案自首,对他来说是件好事,坐完牢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了。

    据了解,刘某富潜逃十几年,父亲临终时都没有送终,儿子结婚,孙子出世都没有出场,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其实,逃避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逃避得了一时,也逃避不了一世。与其天天担惊受怕,还不如坦然的接受处罚,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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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自己仅分得30元
    作者:玲姐畅谈生活
    发布时间:2023-02-18 14:24
    快照:

    湖北恩施,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一共抢得156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刘某分得30元后,为逃避抓捕,刘某一直躲在深山老林14年。经民警反复上门劝说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只要动了暴力进行抢劫,不管你抢多少钱财,都是严重刑事犯罪。劫获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扣除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来的总会来,应该主动面对!

    点评:这156元可值钱了,一辈子的耻辱抹不掉,为逃避抓捕,不惜过着野人般的生活,错过了青春的大好年华,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尊纪守法,正财取道乃着公民最起码具备的公德,不要一朝失足,终身懊悔。

    自己给自己判了14年,人生能有几个14年,14年山洞白躲藏,如今归案重头来。及时认罪,宽恕自己,重新做人。偷一块钱跟抢一块钱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所以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将自己逼上绝路去。,分得30块钱赃款藏身山洞14年,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这要是关到里面人家一问,兄弟你是咋进来的,我抢了30块钱,你呢?我贪污了3000万!你判几年?抢劫好像几年起步,30块应该也是几年吧!那你呢?我三千万,应该也差不多几年吧。(这是一个冷笑话,无参考价值)

    躲了14年还是被抓了,这14年的山洞生涯亏了,这就是警示!人一定不要去做坏事,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就是去洗个碗都不止挣三十块钱啊,真的是做事情不经脑子的。让人感到可笑的犯罪分子,所以说这个世上人是有千千万万种的,真的是你没见过都难以想象的。千万不能走犯罪的路子,什么时候都要本本分分地去挣钱。走违法的事情,对比得到的,你失去的会更多。

    不知道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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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网友反映很真实
    作者:阿SIR观察
    发布时间:2023-02-18 18:19
    快照:

    14年前的一次贪念,男子刘某合伙抢劫了156元,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刘某从此人间蒸发,

    在深山老林一溶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变成了野人,

    错过了父亲的葬礼,儿子的婚礼,孙子的满月席,

    可谓是一时失足千古恨。

    如今还要去吃牢饭。

    这个代价是不是有点大?

    点个关注不迷路。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聊男子刘某抢劫156元后, 错上加错,究竟值不值得。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两次掉进同一条河流。

    家住湖北恩施的男子刘某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既痛恨,又让人唏嘘不已的人。

    14年前,也就是2009年,见钱眼开,为了碎银几两,刘某伙同他人,对当地的一家加油站进行了抢劫。

    几个人一番操作猛如虎,效果只有0.5。几人共抢得赃款156元,另外还有2部手机,男子刘某分得了30元不义之财。

    刘某自知公安机关在抓捕自己,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和打击,男子刘某躲进了深山老林,在一处溶洞中安营扎寨,从此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

    刘某在溶洞一呆就是14年,本想着躲过了风头就没有事了,殊不知,公安机关对男子刘某的抓捕行动从未停止。

    近日,公安机关民警多次来到刘某家中,给其家人做工作,迫于压力,刘某才不得不向公安机关自首。

    14年来,父亲去世不能见最后面,儿子婚礼,孙子满月不能参加。

    网友:说他胆子小,他去抢劫;说他胆子大,藏了14年

    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该来的还是会来,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有网友说,除了对不起家人,关键潜逃这14年跟坐牢也没有多大区别,也对不起自己。

    有网友说,《狂飙》有段台词:每个人都会犯错误,这个时候我们特别需要重启人生、重做选择,他这个时候特别会需要有一个人伸出手帮他一把,让他重新选择。

    有网友说,14年要饭都比抢劫的多,造孽啊,14年间活的还不如乞丐,还烙个刑事案。

    小编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况男子刘某无论是抢劫了156元,还是抢劫了156000元,都将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这是就是犯罪的代价,其实对刘某家人造成的伤害远不只这些,孙子将来长大了,如果要考个公务员, 爷爷刘某的历史黑污点则会成为孙子进入公务员大门的绊脚石。

    小编想说的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假若男刘某抢劫后及时自首,争取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如今或许早已从监狱里出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刘某不懂法,家人不学法,刘某第一次抢劫就已酿成大错,第二次却逃进深山老林,一错再错,错上加错,这才是刘某和家人莫大的悲哀。

    人生一世,有时候选择大于努力,选择不对,努力白费,方向错了,注定一切都是徒劳,但愿刘某在牢狱中能明白这个道理。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这件事你怎么看?说出你内心的观点和看法,有您的点评一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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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冒充帅气警察骗女粉丝不雅视频 网友: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社会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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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藏山洞,14年后投案自首。值得吗?该怎样处罚
    作者:法律人老张
    发布时间:2023-02-18 12:10
    快照: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藏山洞14年#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分得30元赃款后迁入深山,为躲避抓捕,刘某富藏身于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一待就是14年。

    经过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走出深山向恩施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4年前,与刘某一同作案的另外4人之前均已被公开判刑。案件虽然过去了14年,但是刘某富仍让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老张说法】

    ①刘某抢劫他人,分得30元赃款行为如何评价

    刘某构成抢劫罪。在法律上,抢劫罪是重罪,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抢劫罪是没有数额要求的,起点刑就在三年以上。如果其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最高可处死刑。

    本案中,刘某和另外三人共谋抢劫,属于共同犯罪。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刘某抢劫罪金额认定应当是156元加两部手机

    ②14年后自首,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故其永久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被逮捕,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③刘某行为构成自首吗

    刑法规定,认定构成自首必须符合两个要件:一个是自动投案,另一个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4年后,刘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其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果其对犯罪事实隐瞒,推诿责任,拒不交代,即便是主动投案,其整体行为也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刘某为此躲藏了14年,走出山洞去自首,相信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应该不会再隐瞒罪行了。他应该也会主动争取认定自首情节的

    ④认定自首,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刑罚。

    抢劫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自首的刘某可以在“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内,争取 对自己更有利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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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156元后潜逃,躲山洞14年成“野人”
    作者:愚人侃世
    发布时间:2023-02-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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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敢相信一男子抢劫156元后畏罪潜逃,躲到山洞一藏就是14年,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野人”吗?

    亲兄弟合伙抢劫加油站

    2009年10月11日,刘某富被姐夫廖某叫去,说是哥哥刘某云有事找自己,去了之后才发现刘某云口中的有事竟然是密谋一起抢劫加油站,原来,刘某云早就让同村的冯某到加油站踩过点,打探到加油站每天的现金收入不少,平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人上班。

    在哥哥刘某云几人的怂恿下,刘某富没想太多就加入了他们。天黑之后,由冯某放风,其他几人便戴上黑色头套、白色手套,手拿匕首、钢钎迅速冲进了加油站,把里面的一男一女控制住之后便逼问保险柜钥匙及现金。但略带讽刺的是,保险柜几人在拿到钥匙之后尝试多次始终无法打开,最后因加油站女子大声呼救,几人顿时慌了神,慌忙逃窜而去,最后一番整理才发现,几人这番抢劫只得手156元现金、2部手机和1个矿灯。最后扣除三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的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便各自回了家。

    畏罪潜逃躲入山洞14年

    事发之后,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冯某被最先抓捕归案,而后,廖某、刘某云也相继被抓捕,至此,一同作案的四人,三人都被抓捕,只有刘某富仍旧在逃。

    原来,刘某富并未逃远,他在自己家对面的大山中,发现了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还有一山洞。案发之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这一躲竟然就是14年。

    据刘某富到案后交代,为了在山洞中生存下来,他练就了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在山洞里有天然水源,所以,他要解决的是主食问题,他经常在天黑之后摸黑下山,去农田里偷摘一些玉米、土豆和青菜,有时想开荤便会在山上打些野味。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会偷偷潜入山下的家中,拿些粮食和腊肉。

    刘某富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

    担惊受怕14年终选择自首

    这么多年,当地民警从未放弃对刘某富的抓捕。也多次给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家属劝刘某富尽早投案自首,但都被刘某富拒绝。刘某富的警惕性也十分高,每次回家都会避开村民和民警,而且也从不透露自己的藏身之所。

    虽然成功潜逃了十几年,但刘某富也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潜逃十几年,他错过了为父亲送终,错过了儿子的婚礼,错过了孙子的出生”,在本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年纪,他却还要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终于,在2023年春节期间,在家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刘某富终于想通了,主动投案自首。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就是刘某富投案自首后的真实独白。虽然成功潜逃了14年,但他其实内心早已厌倦了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期盼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刘某富(右)

    当地民警表示,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的制裁,但对于刘某富而言,法律的制裁或许比每天躲在山洞的生活更能让他感到心安。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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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伙同他人打劫加油站,分得30元赃款后藏身山洞14年,现自首
    作者:粗茶淡饭一亩田园
    发布时间:2023-02-18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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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前,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2部手机和156元现金。

    为躲避抓捕,刘某在大山一处溶洞里安下家,一呆就是14年。

    今年2月12日,经民警反复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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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抢劫加油站分摊30元,藏山洞14年!被抓时已成“野人”
    作者:小U点评
    发布时间:2023-02-18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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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前,湖北恩施市,男子刘某同他人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一家当地的加油站,共获得赃款156元现金,外加2部智能手机,随后变开始分赃,刘某分赃共得30元。随即警察里面立案调查,警方迅速查出为刘某所为,变开始进行抓捕。男子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原本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可却因为心中的一丝贪念,一念之差,毁掉了自己后半辈子的人生,不仅是给自己带来痛苦,家人更是如此!早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又何必当初呢,大好青春正直人生最美丽的时候,但刘某的青春都埋没在山洞里,可悲可叹。

    156块钱,分摊30块钱,难道用自己的劳动获取这些数额的报酬真的有那么难吗,何必做出违法的事情,让自己,让家人痛苦一生。有网友说,抢劫得到的赃款那么少,是不是判不了几年。但别看抢得的钱数量少,入室抢劫这可是重罪,如果他们还持刀或者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那就会加重处理,甚至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我们不要心存侥幸,我们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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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3-02-19)
  • 热度:211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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