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人对于社保缴费和领取的问题非常关注,今天选取了大家最关心的6个问题,一一列出权威解答。
金鹏 摄
一、社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022年在微信号发文表示,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有些人虽然已经缴费满15年,满足了目前申领基本养老待遇关于缴费年限的条件,但是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二、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了?
简单来说,想领取养老金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在微信号发文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经审核确认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目前是15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制度,缴费水平较高、缴费时间较长的参保人员,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就相对较高。建议参保人员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为获得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做好准备。
三、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1年在微信号发文表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即2014年4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从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四、社保中断对养老保险有什么影响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在微信号发文表示,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累计越多,养老金越高。如果因为上学、离职,中断一段时间社保,之后继续参保,那么前后缴费的数额和年限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是如果中断的时间越长,那么对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也会相对较少,最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会越少。如果断缴时间长,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那么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就要相应延后。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延长缴费时间至满足条件后,领取养老金。如果在离职、准备考研期间不想中断,也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五、换了新工作,养老保险要转吗?怎么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在微信号发文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有了这项业务,不管到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跟着转移。办理转移手续后,您交的每一段养老保险费都可以合并在一起,等到退休时领取。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或跨制度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比如从北京的公司跳槽到上海的公司工作,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叫做跨省流动,需要转养老保险关系。再比如之前在河北的农村务农,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叫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要回原工作地吗?不用回原参保地,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有时间限制吗?按照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可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
六、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就白缴了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1年在微信号发文表示,国家政策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本文综合自:
2022-08-08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社保已缴满15年,能不缴费了吗?来看权威解答》
2022-07-01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离职后社保没再缴费,但养老保险已缴满15年,到退休年龄能领养老金吗?》
2021-10-08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2022-01-20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断对养老保险有什么影响?》
2023-02-17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换了新工作,养老保险要转吗?怎么转?实用指南快收好!》
2021-05-26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白缴了吗?》
(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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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自由职业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由于没有单位承担原本应由单位承担的16%比例的社保费,加上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参保人员理论上应该按照24%的比例交费,考虑到灵活就业者的经济压力,最终确定灵活就业者的交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12%计入统筹账户。
粗略估计,我国有两亿多人的灵活就业者分布在各行各业,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4.8亿人中,有7000万左右的个体参保者,比例还是很高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者,比单位在职人员更在意今后的社保问题,因为自己交的钱,并没有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有灵活就业人员发出很困惑,发出灵活拷问:个体参保者如果在退休前去世了,社保费岂不是白交了?
灵活就业者有这种想法可以理解,毕竟自己交的都是真金白银,还没等到领取养老金好好享受生活就去世了,心里着实有点不甘心。其实,缴费并没有白交一说,因为交什么费,就能享受对应的社保待遇,认为退休前去世社保白交是一种误区,并没有全面考虑到参保后的好处,参保不仅仅是养老金问题,还有其他很不错的社保待遇。
下面由【社保大看台】作具体介绍:
我们都知道,国家机关事业人员,或者企业职工去世,家属都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遗属待遇。那么,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驾鹤西去,是不是也有这方面待遇呢?答案是肯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和单位职工待遇完全一样,如果退休前驾鹤西去,按照规定,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和抚恤金待遇。另外,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可以继承。
丧葬费待遇和抚恤金待遇,合称为遗属待遇,由去世者遗属领取。
享受遗属待遇的政策依据有两个:《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社保的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去世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企业职工去世,家属可以领取包括丧葬费、抚恤金。
1、丧葬费
丧葬费的标准是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用公式表示:
丧葬费=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抚恤金
用公式表示:
抚恤金=本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
抚恤金计算的关键点是发放月数的计算,个体参保者还没有退休,发放月数按照下面标准计算:
①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②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6个月;③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的,发放月数9个月;④缴费年限为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或超过30年的, 最高发放月数是24个月。
3、举例说明遗属待遇的计算
例子: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驾鹤西去,可以领多少遗属待遇。
张某是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职工社保,2012年4月开始交费,2022年4月因病去世,此时还没有退休。为方便计算,需要假设几个数据,数据不代表某个人的完全真实情况,只是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
假设去世时,张某个人账户有4万元,考虑到账户有利息,个人交费的本金大约是3万元,按照计入的比例计算,张某个人交费,10年共7.5万元。
分析:2021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854元,换算为月人均城镇可支配收入为4571元;张某去世时,已经缴纳了10年社保,按照计算规则,发放月数为9。
丧葬费4571×2元,计算结果为9142元;抚恤金4571×9,计算结果为41139元;遗属待遇为二者之和,计算结果为50281元。
遗属还可以继承其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4万元,这样,遗属一共可以领取90281元,比个人全部交费7.5万元高出15281元。
看到这样的计算结果,你还会认为个体参保者退休前驾鹤西去社保费白交了吗?
针对个体参保人员社保缴费问题,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请点赞转发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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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即将来临。按照十四五规划,最晚到2025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将会出台并予以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再加上我国老龄化水平的严峻形势,我们的退休年龄毋庸置疑的会向国际通行的65周岁靠近。当然近年来临近退休年龄的老人不用过于担心,因为我们的延迟退休是“渐进式”的。
有很多人担心,参加养老保险,自己能活到65岁吗?如果活不到,缴纳了这么多年的养老金不就白费了吗?
人们活到65周岁的概率。
根据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了78.2岁,比上一年度提升了0.27岁。
很多人可能并不明白人均预期寿命的意义。它指的是0岁新生儿在现有生活条件基础上,按照不同年龄段的死亡率,最终能够得到的平均寿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死亡率越来越低。一般来说,越发达的城市,人均预期寿命越高。千万不要误解为,发达城市压力大、寿命短。现实可能恰恰相反。
上海市2021年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了84.11岁,广州市是83.18岁,北京市是82.47岁。
其实,对于现在已经成年甚至老年的我们,我们现有的年龄和未来的预期寿命,实际上是超过0岁新生儿的预期寿命的。毕竟我们活到现在,以前的死亡率已经影响不到我们了。
比如说这张2013年美国参加社保人员适应生命表,跟我们的现在人均预期寿命差不多。有关生命表是假设最初有10万人,男性能够活到65岁的概率是80.691%,65岁男性的预期寿命还有17.75岁。女性活到65岁的概率是88.054%,她们的人均预期寿命还有20.32岁。
所以说,参加社会保险,人们至少有8成以上的概率活到65岁以上开始领取养老金的。
提前去世,养老金就白交了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确实很复杂。
对于个人来说,可不是吗?这些钱自己都没有花掉,是浪费了。
对于家庭来说,还是至少有三项待遇可以领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首先,个人账户的余额。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但是参保人去世以后可以继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单位职工来说,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继承的话,就肯定不会亏本。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只有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相当于个人缴费的40%,也就是说这40%是保本的。
其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近年来一直在6%~8%以上,比个人理财划算的多。
第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
丧葬补助金,是统一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
遗属抚恤金,主要是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长短来确定。
在职职工:缴费不足5年、满5年不足10年、满10年不足15年,分别可以领取3、6、9个月的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缴费超过15年,每缴费多一年多领取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退休职工:以在职职工的抚恤金计发月数为基础,每领取一年养老金少领一个月。但是最低不低于9个月。
特殊情况,养老保险缴费不足5年的,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得超过记入个人账户部分。
所以,参加养老保险至少也能保障我们缴费的80%(40%+40%)可以“返还”,并不是白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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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30年社保,还没有领取养老金就去世了,是不是白交了?
按照现在的退休年龄,社保缴纳30年,一些人是可以,甚至已经退休了,比如说工龄满30年的公务员可以申请退休,又或者是退休年龄为50岁的女性职工,工龄满30年,一般也退休了。即便是还没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有30年的工龄,距离退休时间也近了,到时就可以领取终身的养老金待遇,这是让人期待的。不过,如果在领取养老金以前去世了,养老金还能领取吗?是不是白交了?一起来看看。
一、去世后,养老金无法再领取了,对于没有领过养老金的人来说,会有点吃亏
对于工龄达到30年,还没有领取到养老金的人来说,确实很遗憾,因为交了这么长时间的社保,是很不容易的,眼看就快要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了,却不幸去世,很可惜。不过,家属也不能代替去世的参保人去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但是,这样的情况还是属于意外事件的,概率很小,因为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8.2岁,正常来说,大家参保后领取养老金,都是可以回本的(一般来说,领取10年左右的养老金就可以回本),不用担心会吃亏。
像没有领取养老金就去世了,生前交了30年的社保,那么如果按照最低档次来缴费的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应该至少有9万元,而进入到统筹账户的钱更多一些,至少有13万元,那么这些钱都会打水漂吗?
二、去世后,社保缴费不会打水漂,家属还是可以领取一些待遇的
参保人去世后,虽然无法领取养老金了,但是可以将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退还给家属,比如说工龄30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9万元,这笔钱可以一次性退还给家属的,当然已经进入到统筹账户的13万元,就无法退给家属了,这也是比较吃亏的地方。
但是,家属仍然可以获得一些待遇的,比如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不是因工去世的话,可以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领取待遇。
其中,丧葬费费为当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跟工龄有一定关系,不满5年的、按照3个月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5年至9年的,发放6个月,10年至14年,发放9个月。工龄满15年,每多一年多发放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像工龄30年,就可以领取24个月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假设当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8000元,抚恤金为4000*24=96000元。加起来也有96000+8000=104000元。
这样算下来,家属获得的待遇也还是可以的。此外,如果是属于因工去世的话,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就更高了,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且家属符合条件,还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当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计算也会有所差异,比如是机关单位人员的话,属于因公牺牲的,是按照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再加上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来发放的。
综上所述
工龄达到30年,还没有领取到养老金就去世了,确实很遗憾。不过,并不意味着社保缴费就白交了,因为家属还是可以获得一些待遇的,比如说可以退还去世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给家属,另外还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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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可以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公司缴纳的比例比劳动者多,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
网友咨询:
刚办理退休,就突发疾病去世了,生前交的社保是不是白交了?
湖南君济律师事务所向远义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可以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公司缴纳的比例比劳动者多,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死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承,死者亲属还可以在在社保局领取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湖南君济律师事务所向远义律师解析:
第一,“白交”的部分是用人单位的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而且有利息
“社保”包括五险,在缴费时,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无需职工缴费的,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是用人单位用人成本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这两项保险不存在个人“白交不白交”的问题;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照不同的缴费比例承担,其中个人负担比例依次是8%、2%、0.4%(各地、不同时期略有差别),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1,养老保险部分,个人缴纳的8%全部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社保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也就是说,退休后就去世的,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如果刚退休就去世,但退休月份和去世月份出现跨年情况,属于本年度养老金调整范围内的人,那么也有资格享受本年度1月至去世当月调增的养老金差额。在社保机构领取。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缴存额是有利息的,2016年-2019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分别是8.31%、7.12%、8.29%、7.61%,比中长期定期存款利率还要高;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时候,不仅可以继承实际缴费部分,还可以继承利息,相当于继承了一笔“存款”。
如果非要说“白交”了,那损失的只能是单位缴纳的部分,因为单位负担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这部分缴存额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退还或继承的。
3,医疗保险部分,职工负担2%,这2%同样纳入医保个人账户,同于参保人日常买药、门诊诊疗费,即便去世,继承人也可以继承。
4,失业保险部分,个人缴费比例0.4%,这部分无法继承,确实会“白交”,但是个人缴费比例很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以上仅针对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身份参缴的“社保”,假设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全部缴费额都由个人自行承担,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假设退休后去世,那么以上12%的统筹部分是无法继承或取出来的,实际就“亏”了。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职工退休后的次月,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去世后的次月起,养老金停止发放。
但是去世后,职工可以享受死亡后的待遇,这些待遇包括:
1,丧葬补助费
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
3,一次性抚恤金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由于丧葬费丶抚恤金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所以补偿标准各地不一样,而且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标准都不相同。
综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设有个人账户的,对于退休后就去世的老人,虽然无法按月正常领取养老金,但是个人账户部分是可以继承的,而且都有利息,所以不存在“白交”的情况。当然,相对于在世正常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来说,退休后就去世无疑是“亏”的,因为只要在世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且能每年享受养老金上涨的政策,长年累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继承是“一次性”的。
向远义律师简介
泸溪县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湖南君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格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精益求精,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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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很多人都在调侃:如果活不到退休年纪,那社保不就白交了吗?
小编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不会白交!
01
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取出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
一、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也就是说,当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后,其账户余额可以被其法定继承人办理提取,也可指定没有血缘关系的受遗赠人全额提取;如果没人提取,那这笔钱将会被上交国家。
二、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也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其中: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同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如果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那么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钱都要作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自己交的这一部分的养老保险的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继承人或者指定的受遗赠人全额取出的,但统筹账户这部分养老金,那可是绝对得不到的。
三、医疗保险
同养老保险一样,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那么单位或家属可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
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
当然,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那么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02
除了个人账户余额
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一、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丧葬费
所谓丧葬费,主要用于安葬去世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因此该笔钱是国家发放给去世人员直系亲属的。
2、抚恤金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发放标准要整体高于丧葬费。
事实上,各个省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也不统一,其中,丧葬费大致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例如,河南省会发放3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一次性抚恤金;山东省会发放1000元的丧葬费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北京市则会发放5000元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抚恤金。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般而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此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因病或因非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因病或非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综上所述,即使未到退休年龄便去世,其家属、继承人也有不少钱可以领。
但具体钱款的领取标准和细则在各地多有不同,具体的还是要参照当地规定。
03
附人社部关于此问题的回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答网民关于“参加养老保险存担忧”的留言:
连着缴费了15年,甚至更长时间,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交的保费是不是就没了?
人社部回复:
国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养老金,首先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当个人账户储存额变为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无需顾虑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多少,国家将确保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国家政策还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和退休后去世的处理方式一样:
按照规定,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在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如果其个人账户中尚存余额,个人缴费本金和利息是可以继承的,按照规定,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而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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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参与社保的朋友肯定有一个疑问,如果退休的时候就去世了,那交了那么多年的社保是不是就白交了?
其实不存在白交的情况,只不过确实有点倒霉,辛苦了大半辈子,本来该享福了却……但是缴社保这件事无论如何都不会存在亏损的情况。只需要掌握这几点,不仅交的能拿回来,哪怕去世了之后也能领到两笔钱。
由于社保有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两种,因此下面我们要分别进行说明每一种它的待遇到底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社保
对于生活在农村或者是一些自由职业者,他们会选择加入城乡居民社保,那么最后他们缴纳的也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则,是需要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之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因此就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缴费未满15年发生意外不幸去世,那钱难道白交了吗?
第二,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了15年,可是养老金没拿多久就去世了,那岂不吃亏了?
一旦发生这两种情况其实都不需要,担心对于加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来说,都不存在亏本或者是白交的事。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有所差距,具体的要看当地政府发布的通知,不过他们大致都有这些。
对于第1种缴费未满15年就发生意外,已经去世了的,个人缴纳的全部费将会以遗产的方式就给继承者。
我们都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的部分,加上相关的政府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当参保人去世,在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上的费用将会扣除政府补贴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个人缴纳的费用以及历年来所产生的利息,将会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继承者。
而具体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要看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有些地方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一定的补贴和补助,但是在一些地方也是没有的。
对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来说,个人账户上的余额是按照139个月来进行发放的。
而如果去世者没有领取139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了,个人账户上剩余的金额(去除相应的政府补贴)将会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继承者。
而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也是要看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可能有些人觉得那这样看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活得不够时间长,那不就是吃亏了吗?
其实并不会,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钱每年是以超过银行定期存款的收益来进行计息的。有不少网友反映个人账户养老金去年就是按照年化收益为6%的计算的。
而这两年银行多次降息,现在大多数银行的存款年化利率都达不到4%,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余额,每年却以6%的年化利率在增长。
所以说,无论如何都不存在亏本的情况,只不过对于参保人来讲,没有福气来享受养老保险所带来的福利和政策。
城镇职工社保
而对于参与城镇职工社保的人来说,其实也分为两个群体,一个为职工,另一个为灵活就业者,两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费用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他们个人缴纳的费用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单位缴纳的将进入地方统筹账户。
但是对于灵活就业者来说,他们个人缴纳的费用只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另一部分将进入地方统筹账户。
而对于参与城镇职工社保的人来说,也存在上面说的两种情况:
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保,但还没有到退休就已经去世了的。
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保,但是没领多久养老金就去世了。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如果没有发放完,参保人就已经去世,那么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将可以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继承者。
也就是说,无论有没有领取养老金或者说养老金领取了多久,其实都是一样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里面只要还有钱没发放完,那么里面的余额都是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继承者。
对于灵活就业者来说,如果还没有到退休就已经去世了,那么个人缴纳的费用并不是全额退还给。因为灵活就业者缴纳的费用有很大一部分进入当地的统筹,账户而灵活就业者,一旦发生意外去世,那么只有个人账户中的前将以遗产的形式留给进城者,这样看来损失较大。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灵活就业者还没有领取养老金,就发生意外去世,那么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都比较高。
虽然各省份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不一样,但是基本上是与领取养老金的年数有关。领取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越长丧葬费和抚恤金也就越少。而对于这种领取时间较短,或者说根本就没有领取养老金的来说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都比较多。
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养老金领取年份。
而一般情况下来说,当个人账户的余额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继承者,然后再加上抚恤金和丧葬费,差不多就能填补统筹账户里面的钱。因此也可以说,对于灵活就业者来讲,无论什么时候去世,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都不存在亏本或白交的情况。
对于职工而言,他们个人缴纳的费用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而单位缴纳的进入统筹账户,而他们享受的待遇其实也是一样,丧葬费和抚恤金也与视同缴费年限相关。
也就是说,哪怕是职工去世之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加起来差不多也能填补单位缴纳的进入统筹账户的部分。
结束语
参与社保,无论是对居民社保还是职工社保而言,其实都有亏本的事。
对于参与社保而言,无论去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账户里面只要还有钱,那么就会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继承者。当然如果活的时间越长,个人账户里面没有钱了,政府依然会继续发放养老金,直到参保人去世。而且根据当地的政策,有些还有一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对于参与社保的人来讲,无论后面的补贴有多高有多好,也不过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对于参保者来讲,人已经去世这些福利政策都享受不到,因此在现在国家这么好的政策情况下,一定要保重身体。
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活的时间更长一点更久一点对于参与社保的人来讲,怎么样都是稳赚不赔的。
所以对于那些犹豫要不要参与社保的人来讲,不需要再犹豫了直接参与就行,无论自己寿命是否长短,都不存在吃亏的情况,只不过对于参保人来讲,有些福利如果去世早了就没办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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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养老保险,实际上相当于我们为未来的自己强制储蓄,用于未来的养老使用。
没有人能够准确预知自己能活多少岁?一旦出了意外,不管是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还是攒下的财富,实际上都不属于自己了。当然,虽然不属于自己至少还可以有家人继承。
像①商业养老保险,一般来说参保人去世以后会返还缴纳的保险费或者养老保险的现金价值。虽然说不会亏本,但是货币贬值压力还是有的。
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是可以享受的三部分待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别人员还可以享受到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养老保险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类。
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去世以后,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因此也是肯定不会亏本的。除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外,一些地方还在探索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
同样的情况,类似于③单位职工参保。单位职工参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职工本人需要缴纳的部分是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费基数的16%。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部分恰好是缴费基数的8%,可以有继承人继承余额,因此不可能亏。
单位的缴费基数既可以是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也可以是单位的工资总额。这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缴费,跟职工个人缴费无关的。
单位职工参保是必须参保的,不是可选择性的,跟商业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一样。
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受到劳动保障执法机构、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的处罚。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还应当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
④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这种保险是自己承担全部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缴纳的养老保险。他们参保是自愿选择的。记入个人账户的也是只有缴费基数的8%,剩余部分划入统筹账户,以此为条件使用和企业职工一样的退休养老金计算公式,同时也享受与企业职工一样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丧葬补助金,全国各个地方并不相同。山东省只有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重庆市2000元,浙江省和黑龙江省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福建省和上海市是两个月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各个地方也是不相同的。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不足15年每满一年发放1/15。浙江省是不满一年2000元,满一年至15年1万元,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增发1000元,至多增加1.5万元。福建省是5个月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不满10年,按照参保人员死亡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三倍发放。
企业职工参保也是一样的待遇,但是职工由于不承担单位缴费部分,有的企业还建立有企业年金制度,因此肯定是企业职工参保更划算。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参加养老保险是不会亏本的。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在极小概率下会因为去世较早会亏一点本。但总体而言,养老保险肯定是不会白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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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社保交了15年,人去世了,社保的钱是不是就没了?实际上,这是很多参保人担心的问题。虽然遇到这种事的概率很小,但还是存在的。社保本质上是保障参保人的一种保险,具有互助共济作用。所以,个人缴纳社保的钱并不白交。当参保人去世以后,划入个人社保账户里剩余的钱,是可以被继承的;同时,还是以申领丧葬费、抚恤金。而划入统筹社保账户里的钱,是无法继承的。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哪些钱划入统筹账户,哪些钱划入个人账户?
1.对于企业参保的职工:
(1)统筹账户。统筹费用主要由企业承担,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6%,全额划入养老基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6%,按照参保人的年龄对应的比例,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医保基金;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全额划入失业基金;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8%(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与企业所在行业等因素有关,属于浮动费率),全额划入工伤基金。
(2)个人账户。个人部分的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企业代扣代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8%,全额划入个人养老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全额划入个人医保账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全额划入个人失业账户。
2.对于灵活就业人员: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其中:12%的部分划入养老基金,8%的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各地略有差异)。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时,一般不建立个人医保账户,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额计入医保基金。退休以后,才可建立个人医保账户。
二、社保交了15年,人去世了,社保的钱是不是就没了?
社保并未白交,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去世以后,主要有4笔钱可以申领。
1.申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
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养老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养老保险退付手续。经养老保险基金审核无误,将15年的个人养老账户余额退付给继承人。
2.申领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付手续。经医疗保险基金审核无误,将15年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退付给继承人。
3.申领丧葬费。
(1)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发放3个月的丧葬费。
(2)如果是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发放6个月的丧葬费。
4.申领抚恤金。
(1)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发放10个月的抚恤金。
(2)如果是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发放48个月的抚恤金。
注意:个人缴纳的统筹部分社保费用(如:统筹养老账户、医保账户)、以及统筹和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用,是不可以申领的。
写在最后:
1.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社保交了15年,人去世了,这种事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不幸的。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小概率事件,就选择不交社保,认为缴纳社保没有用,交也是白交,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2.虽然统筹部分的费用,无法退付。但是个人账户里的钱,以及丧葬费、抚恤金,都可以申领。相对来说,社保是一项性价比高的投资,缴纳社保,可以享受养老待遇。医保待遇、失业待遇。退休以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缴纳社保,相当于有了一定的保障,社保不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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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超老师分类 /社保学院字数 /1788字阅读/约3分钟退休前交社保,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是我国人民退休后的基础生活保障方式。但是,交社保领取养老金却是【先缴纳后领取,并且要保证退休时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在退休之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那么,参保人刚领了几年养老金,剩余的养老保险储存额可以继承吗?除了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还有哪些费用可以领取到?如果您也存在以上类似的疑惑不妨跟超老师一起来探讨学习,搞懂社保疑难杂症。
第一,参保人刚领了几年养老金就意外死亡,剩余的养老保险储存额可以继承吗?
养老保险缴纳分为企业缴纳部分(16%-20%)和个人缴纳部分(8%)。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缴纳的三分之一都会在自己的个人账户储存起来。
案例分析(一):
王先生缴纳养老保险20年,按照历年社平工资缴纳,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约为12万,退休后约领取4万元,突发意外死亡。
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的8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夫妻、子女或者父母、祖父母等)提供相关资料(死亡证明、社保权益记录、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及《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就可以一次性领取参保人剩余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钱。
第二,参保人刚领了几年养老金就意外死亡,除了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还有哪些费用可以领取到?
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国家会按照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个月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直到被供养人不需要供养为止。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 :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
①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③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除了这种长期发放的抚恤金以外,还有一种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的,这种抚恤金按照缴纳社保的时间越长,上年月平均养老金越高,家属能够拿到的抚恤金就越多。(根据地方政策不同领取月数不同,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望大家以所在地实际情况为准)。
案例分析(二):
企业职工张某,刚领取几年养老金,就意外去世了,他缴纳的社保总年限为20年,上一个月的养老金是2000元,那么这个抚恤金就用16×2000,得到的金额就是32000元,丧葬费是上一年的4个月月均养老金,也就是4×2000=8000元。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合计就是4万元;
如果缴纳社保的年限是25年(若当地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上限),那么就只能按照20个月来计算,也就是20×2000,就是最多能拿40000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合计就是4.8万元。
超老师总结:
退休前交社保,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看似退休后领取很不划算,很多人担心可能活的寿命不长,等不到赚回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很不划算。
其实不然,因为就算退休前缴纳15年以上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只领取几年养老金,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余额也是可以由亲属继承的,而且,参保人离世,社保局不仅会补助抚恤金和丧葬费;如果参保人有老人和孩子,社保局也会发放供养抚恤金,直到老人去世、孩子成人不需要供养为止。
如果是退休后身体健康,万寿无疆,也不用担心,就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完,您一样可以继续领取年年增长的养老金,直到地老天荒,是不是很划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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