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杨
“我们不要求她赔偿,只希望护工能给我们道歉。”2月18日,广东湛江的庞女士心情仍然难以平静。
庞女士称,她94岁的爷爷于16日凌晨曾被护工推倒在地,这一幕恰好被监控记录。16日下午,爷爷就去世了,她希望护工能给他们道歉。
护工张婆婆则表示,老人死亡和她无关,她没有推老人,只是老人并不配合才有了较大的动作。
女子称爷爷去世前被护工推倒
视频显示,监控时间2022年2月16日凌晨4时30分许,一名老人躺在房间一角的地板上,一旁铺在地上的被子乱作一团。
几分钟后,一名女子进入该房间,整理好铺在地面的被子,随后又将老人挪回地垫。在让老人躺下时,该女子所用力道较大,疑似将老人推倒在地垫上,老人随即发出呻吟。随后,该女子又拿来被子给老人盖上。
老人疑似被推倒在地(视频截图)
视频发布者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该女子是她请来照顾爷爷的护工,但通过监控她发现爷爷被该女子两次推倒在地,才知道护工虐待爷爷。她爷爷已于2月16日下午5时42分去世。
2月18日,视频发布者庞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爷爷今年94岁,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爷爷没有其他基础病,精神也不错,偶尔会在邻居那坐着聊天,看到门口脏了偶尔也会扫,会逗孩子玩。”
庞女士称,2022年家人有带爷爷做体检,血压、血糖、心脏都正常,“由于我们都要工作,没办法照顾到,便请了护工照顾。原来的护工春节后没来,视频中的这名护工是2月8日过来的。”
庞女士说,2月16日上午,她看监控中爷爷有点咳嗽,11点买了药给他。下午2点多,她就接到父亲的电话说,爷爷可能不行了,下午就去世了。16日晚她查看了监控,发现护工有推搡爷爷的举动,“当时很气愤,和护工沟通她不承认。后来我说有监控,她就说工钱不要了。”
庞女士说,目前爷爷已经火化。她希望护工能够认识到错误,给他们一个道歉。
“除了16日,在那之前她也有推爷爷的举动。”庞女士给记者传来一段2月13日早晨6时许的监控视频。视频中,老人坐在床沿,疑似被护工拉下床,躺倒在地面的被褥上。此后,护工整理床铺时,又将老人推倒在一边。
护工表示其行为不是推搡
对于庞女士的说法,护工张婆婆(化姓)并不认同。
2月18日,张婆婆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今年70岁,有24年照顾老人的经验,照顾庞爹爹约10天,自认做到了家属的所有要求。此前,她和老人的家人谈妥每月工钱5000元,周末可以休息两天,目前还没有拿到工钱。
“我认为这件事责任不在我。”张婆婆表示,庞爹爹睡在地上,是怕老人从床上摔落,对此老人家属是知情且同意的,只是要求地上多垫一点被子。平时老人有些神智不清,也不配合她,她才会有时动作较大。
张婆婆回忆,15日庞爹爹从晚上10时开始睡觉,但睡得很不安稳,闹了好几次,她数次起床查看,并帮他重新入睡。16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庞爹爹踢了被子,人滚到另一边,她铺好后重新把他抱过去。张婆婆认为,视频中的行为不是推搡,并称她在将庞爹爹挪回地垫上时,对方把她抓疼了。
张婆婆透露,她在庞爹爹去世前觉得对方有点反常,精神各方面好像更好了,曾打电话告知其儿子,“我告诉他说这几天老人好像有点回光返照,让他们也注意。”但张婆婆这一说法被庞女士否认。
庞女士表示,他们于2月18日下午去辖区海东派出所报警,但因爷爷已火化下葬,仅有监控视频为证,无法立案。2月19日,极目新闻从上述派出所得到证实。
对此,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认为,若要诉讼,需看视频中护工的行为是否明显过激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在事发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庞爹爹存在身体损伤,推搡行为并不过激,诉讼恐不能得到支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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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记者:解强民 吴军林 部分视频来源,受访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解强民 报道
2月17日,广东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护工虐待爷爷,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护工有两次粗暴推拉老人以致其撞到地上。2月16日凌晨,老人被推倒后,于当天下午离世。
2月18日,发布消息的网友庞女士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了2月13日及16日的监控视频。13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早上近6点,老人在床边玩,护工进门后,拽住老人胳膊,把他从床边拽到地上的被子上,老人侧躺倒地,哀嚎一声。
13日的监控视频截图
16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凌晨4点多,老人躺在地上,护工进门开灯,把地上的垫子铺好后,双手扶住老人,动作粗暴地直接将他“甩”向垫子,老人发出叫声。
16日的监控视频截图
庞女士告诉记者,她爷爷今年94岁,患有老年痴呆。爷爷白天喜欢睡觉,晚上不睡,喜欢动来动去。平时在床上睡,但经常下床,顺道在地上睡。医生说老年痴呆会有这种行为,只要保护好他,不摔倒即可。因此,她特意在地上铺了很厚的棉被。
“13号爷爷被护工推倒时,有厚棉被在地上,所以问题不大。”庞女士说,护工可能因为老人拉尿在棉被上会增加工作量,因此收了棉被,换成薄的。16号爷爷被推倒这一次,地上只有薄被。
“我们年轻人这样摔下来,也会摔得很疼。他一个90多岁的老人给这样推下来,撞到后脑,肯定是致命的打击。”庞女士说,爷爷虽然患有老年痴呆,但有时候说话很清楚,2月15号晚上,他还能逗小孩子玩,叫大人拿钱给小孩子做个利是。爷爷有这样的精神状态,家人们总觉得他应该还能多活几年。
“16号早上起来,他好像很辛苦,没什么精神,咳嗽,一直想睡觉。给他水喝不下,给粥也吃不下,其实我把那个粥打得很烂了。”庞女士说,因为天气变化,以为爷爷适应不了可能要感冒,加上他平时白天也喜欢睡觉,就没有特别留意。但在16号中午,爷爷状况突然恶化,舌头变黑,什么都吃不下,下午5点多,爷爷就去世了。
“我就觉得,一个本来精神那么好的人怎么突然会这样。”庞女士想到曾经看过护工、保姆虐待老人、小孩子的视频,就往爷爷遭到虐待的方面想,回看监控,结果发现了上述视频,于是发到网上,警戒其他人,以免受害。
“如果一早发现监控的内容,我们肯定是先把爷爷送到医院做检查。”庞女士说,爷爷的突然离世,让家人措手不及。
庞女士说,16号早上,护工看到爷爷这样的情况,可能怀疑爷爷快走了,就回家了,然后打电话来要求把一个月的工钱结给她,“当时我们说的是5000块钱一个月,她其实才只干了8天。”
庞女士看到护工推倒爷爷的监控视频之后,就打电话问对方。“她当时不承认,我说你不承认可以,你来我家里,我打开视频给你看,我没有冤枉你。在没有第三者见到的情况下,以监控为准。”庞女士说,护工没法反驳了,就说当时有推了爷爷一下。
“昨天爷爷已经火化了,但我还是要追回公道。”庞女士说,爷爷火化时,殡仪馆工作人员说他后脑勺有一块很大的位置发黑,也让家属看过了,发黑位置跟监控里碰到的位置吻合。她不要求护工做金钱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但其不道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拨打了庞女士提供的护工李姐电话寻求回应,但其起初不接,后来又称记者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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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一则“94岁老人疑遭护工推倒撞地当天去世”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老人的孙女表示:自己的爷爷今年94岁,于2月16日不幸离世,家属调取监控后发现,爷爷去世前曾遭到了护工的虐待。
从家属分享的2月13日及2月16日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出,当时老人在床边玩,护工进来后拽着老人的胳膊直接把他从床上拖拽到了地上的被子上,老人倒地后哀嚎了一声;16日凌晨4点多,老人躺在地上,护工进门后把地上的垫子铺好,双手扶住了老人,然后直接粗暴地将其“甩”向了垫子,老人也叫了一声;当天老人情况开始急转直下,并于当天离世。
据了解:这名护工每个月的费用是5000元,到老人离世,她只干了三天,起初她不承认虐待老人,但说让她看监控时,她没法反驳了,就说当时推了老人一下。老人的家属目前态度很明确:不要求护工做金钱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可她却拒不道歉,根本就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对于家属的这个诉求,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网友们认为只是道歉绝对不行,现在已经涉及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得追究护工刑事责任。最后,不知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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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半年多,被六旬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车主陈先生,在等待法院开庭时,意外得知了老人去世的消息。伴随着他在社交媒体上公布这一消息,并表示会继续坚持维权,几乎没有意外地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人毫无保留地支持他,但也有人抨击他胡搅蛮缠,甚至发私信说“老人半夜要来找你”;还有人揣测说他是“富二代”……“现在有很多人说,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事已经不可追究了。但我觉得,犯错之后还是要有个态度,就算老人去世了,你的监护人、继承人还是要付出代价的。”深陷舆论漩涡中的陈先生在接受新闻晨报·周到上海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让他们觉得‘我年龄大了,你就拿我没办法’。”
“是非再清楚不过”的纠纷
“有一段时间,天天早上洗脸的时候都会流鼻血,止不住的那种。”摩托车车主陈先生说,因为维权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他“经常做噩梦,睡不着觉,身体上火”。这些巨大的压力,源自于一件“是非再清楚不过”的纠纷。2022年6月25日,大学毕业刚刚三年、来沪第二年的陈先生迎来了一次新的搬家。他至今清晰地记得,当天天气晴好,他满怀憧憬地搬到了浦东新区一个动迁安置房小区。当时,他花2000余元租下了这里的一个单间。第一天入住,他发现隔壁楼栋门口两侧,停放着一些电动自行车。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他便效仿隔壁楼栋的邻居们,将300多斤的摩托车停在了自己租住楼栋旁的空地上。当晚8点左右,陈先生通过楼上的窗户看到,自己的摩托车翻倒在地。因摩托车受损较重,陈先生和物业一起调取了小区公共视频,发现是一位老太太所为。公共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只见这名老太太缓慢地走到摩托车旁后,使劲将摩托车推倒,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
▲公共视频清晰地记录下老太太推倒摩托车的过程
摩托车行的鉴定显示,陈先生摩托车的车损达16000余元。陈先生试图找老太太赔偿,但对方态度强硬,拒不赔偿。
▲事发后,老太太拒不赔偿,家人也拒不露面
作为监护人,老太太的儿子也拒不露面。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诉诸法律。直到此时,陈先生才了解到,这位老人在小区内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最终都不了了之。陈先生说,可能是感同身受的缘故,这栋楼的居民从始至终都非常支持他。得知陈先生为了此事报警后,一位热心的邻居主动跟他说,“等会警察来了,你艾特(指@)我一下,我下去说,可能是你比较腼腆,这种事情我们都忍很久了。”
▲一位热心邻居发来的对话
舆论漩涡中的摩托车主
陈先生向推倒摩托车的老人索赔一事一经曝光,瞬间引起网络热议。有人毫无保留地选择支持他,觉得索赔天经地义,甚至有人留言“此事没有结果,城市里别想有一辆立着的摩托”。但,争议、质疑与猜测也接踵而至。有人说,你这么年轻的小伙子和一个老人计较,有没有良心,有没有道德?”陈先生说,甚至有网友毫无根据地揣测他是一个“富二代”,炒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流量。“有些评论真的特别难听,你不去想,那是不可能的。”陈先生说,实际上,24岁的他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打工人”。陈先生1998年出生于湖北恩施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后来考上了武汉一所大学。他曾面试过各种装修设计公司,后来跨专业进了武汉一家互联网公司。因为工资不高,他就想到大城市闯一闯,便一个人跑到了上海打拼。或许是因为“从小在爸爸的摩托车上长大”,陈先生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刚工作时,除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家人买了礼物,他就一直开始为买车攒钱,“我比较节俭,两块钱一小瓶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一瓶”。这辆被老人推倒的KTM-rc390摩托车,落地价格约6万元,是陈先生一点点攒钱买的。对他而言,这辆摩托车早已不仅仅是一辆交通工具,“更像是一个伙伴,不管你开心还是不开心,都会默默地陪伴你,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被老人推倒的摩托车是陈先生一点点攒钱买的
伴随着向推倒摩托车老人索赔所带来的争议与质疑,陈先生特别怀念一切还没发生之前的时光。在摩托车被推倒前,他的周末都会留给骑摩托车,“武汉基本跑遍了,江苏也去过,本来还准备去上海的崇明岛、去浙江……”去年4月,陈先生曾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过自己骑摩托车的视频。如今,这条视频下方点赞最高的评论是:“此刻的up主(指“摩托车主”)还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
一波三折的维权
除了维权带来的争议,维权过程的一波三折,也消耗了陈先生巨大的精力。“这么小的一件事,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很明确,我本来以为很快就能解决掉。但实际情况却是,车子损失的鉴定就花了一个月,给老人精神鉴定花了两个月,直到老太太去世,也没能等到开庭。”陈先生说,接到报警后,警方对老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是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
▲老人被鉴定“患器质性精神障碍”
“有人说,要不小伙子你自认倒霉算了,开个交通事故责任单,走保险报销一下。”陈先生说,还有人劝他,因为老人年纪大了,又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追究起来特别麻烦,干脆算了。同样劝他算了的,还有“担心他人身安全”的家人。“因为我一个人在外地打拼,他们特别担心我被报复,家里人就说你自认倒霉算了,没必要和一个老人这么较真,你生活上缺钱的话,家里补贴一点给你。”但是,陈先生有自己的坚持,他不想就这么算了。在他看来,恰恰是人们对这种事情的纵容,让坏人变得更加肆无忌惮。陈先生最得力的支持者,来自于与老人住同一楼栋的邻居们。因为老太太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最后都不了了之,直接导致这个楼栋的房子很难出租、出售。“一些类似案件的受害者,也私信我,讲述他们的遭遇,以及坚持不下去的原因,他们会鼓励我、开导我。一些热心人士,包括一些法律人士也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先生更加坚定了依法维权的信心。在向老人维权期间,因担心人身安全,陈先生向租房中介提出退租,但中介提出克扣租金和押金,只肯退300元,并扬言“有本事去法院告我”。“我觉得,现在年轻人特别不吃这套,你让我告你,那我就满足你。我向律师咨询过,我要求退租是合理的,我就真的把他告了。”陈先生说,租房中介随后竟约他“半夜台球馆见”,他依然没有搭理,继续走法律程序,直到该公司负责人退了房租、押金和违约金。
另案起诉的坚持
然而,还没等来开庭,陈先生就从社区民警和邻居处获悉了老人去世的消息。即便得知老人已去世,但陈先生依然表示,会继续坚持维权。这一次,争议来得更加汹涌。在不少网友看来,既然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件事就没法追究了。一位网友留言:“人都死了,你还想怎么样?”陈先生直言,有一些评论,也会让他觉得毛骨悚然,有人就诅咒他:“老人去世后,你还这么纠缠她,她半夜会来找你的。”“之前我的诉求不在于能赔偿多少,主要还是想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想让法律还我一个公道。”陈先生说,如今,他已经无法再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但他依然想要一个说法,“继续追究老人继承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律师给予的专业意见,也坚定了陈先生继续维权的决心:“律师说,可以起诉继承人,用老人的遗产来进行赔偿。”
▲邻居等人的支持让陈先生选择了坚持
“现在,有很多人说,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事已经不可追究了。但我觉得,犯错之后还是要有个态度,就算老人去世了,你的监护人、继承人还是要付出代价的。”搬家后,陈先生有时为了递交一份材料,需要跨越四五十公里,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都非常高,但他依然觉得“是值得的”。2月6日,陈先生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因推倒他摩托车的老太太去世,他已拿到刑事案件的终止裁定文书,后续民事赔偿部分需要另案起诉其继承人。“我会坚持走民事诉讼,另行起诉。”陈先生说,“如果说,我以后年纪大了,顾虑重了,有老婆、有孩子,在这边安家了,再遇到这样的事,担心影响到家人,那我可能也会选择‘算了’。但是,我现在还年轻,不能让他们觉得‘我年龄大了,你就拿我没办法’。”
新闻晨报周到APP记者·姚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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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的后续进展再度引发热议。
2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2月5日,陈先生收到了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三份刑事裁定书,其中两份系早前刑事裁定书的补发,最新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载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21日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陆某某于2023年1月24日死亡。2月5日,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22年6月25日,自己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
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刑事案件因老人死亡而终止,但他没有放弃维权索赔。陈先生表示,目前他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尽快对老人的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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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的后续进展再度引发热议。
2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2月5日,陈先生收到了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三份刑事裁定书,其中两份系早前刑事裁定书的补发,最新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载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21日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陆某某于2023年1月24日死亡。2月5日,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22年6月25日,自己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刑事案件因老人死亡而终止,但他没有放弃维权索赔。陈先生表示,目前他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尽快对老人的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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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陈明(化名)的摩托车被小区内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
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道歉和赔偿,监护人也始终避而不见。
随后,陈明将自己的遭遇公开至社交平台,引发大量关注。后续,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案件原本在12月2日开庭,但被临时取消。
直至今年1月,陈明还没等到再次开庭的消息,但肇事老人却已去世,其刑事责任也无法继续追究。
陈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依然会坚持要求民事赔偿,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希望能给类似的受害者一个参考案例。
“这里是我家,你叫警察去吧”
去年6月25日,24岁的陈明搬到了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的某小区里。
下午4点多,他跟随搬家车辆抵达小区后,将摩托车临时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规划区内,便上楼收拾房间。
几个小时后,他透过窗户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倒在地上,“停车的地方没有挡住车辆和行人通道,有点不可思议。”
陈明的摩托车被老人推倒 图源/受访者提供
陈明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他的爱车型号为KTM-rc390。
配置参数显示,这款车的空车重量就有147kg,落地价在6万元人民币左右。
“车本身很重,如果没有很强的外力,不可能随便就倒的。”陈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看到摩托车车身多处擦伤,刹车手柄、脚刹、排气管、风挡等多处部件受损,陈明心疼不已,随即选择了报警。
次日,他随小区的物业人员查看监控发现,肇事者是同一单元一楼居住的老人。
监控视频中,老人手挎手提袋经过时,颤颤巍巍靠近摩托车,用胳膊和身体抵住车把,用力推倒摩托车,随后扬长而去。
报警之后,陈明前往老人家里询问情况。他录制的视频里,老人头发凌乱,衣着单薄,手持剪刀,看上去精神似乎不太正常。
老人多次推倒小区居民车辆 图源/受访者提供
老人承认了是自己所为,并称“这里是我家,不是你家,你叫警察去吧”。
后来,社区民警陪同陈明再次上门沟通,遭到老人的辱骂、驱赶。他们尝试联系老人的监护人,电话也一直没能打通。
居委会人员告知,这位老人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民警也提及,鉴于其精神状况,获得赔偿的概率并不是很大。
这位64岁的老人曾在小区多次“肇事”。该小区居民提供的证明显示,她多次推倒楼下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用砖头砸坏停车位上的汽车,最终由车主自费4000元报修;甚至拿剪刀威胁他人,私自破坏邻居的外卖、快递等。
“后来我才知道,大家都不敢在这停车,当时我刚搬过来,什么也不知道”,陈明说。
为此,有邻居在小区微信群中对陈明表示:“这种事情我们忍了很久,需要(帮忙)了,我们出来给你证明。”
陈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考虑到老人年岁已大,他原本考虑协商解决。然而,老人及其监护人儿子不但没有露面道歉,反而理直气壮,加上其行为已经引起居民愤怒,“所以决定维权,希望能讨一个公道。”
尚未开庭,老人去世了
去年6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龚路派出所受理了陈明的案件。
经4S店鉴定,陈明的摩托车所有的维修费用需要16000多元,而司法鉴定评估的价格为9000多元。
摩托车维修估价单 图源/受访者提供
与此同时,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9月23日出具的结果显示,肇事老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对本案应评定为有受审能力。
随后,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
同年10月21日,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对老人进行询问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陈明称,在此期间,老人的家属始终没有主动联系他,也没有任何表态,“她儿子的住所不定,后面也找不到人。”
去年12月,该案原本以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陈明却收到法院取消开庭的消息。“取消的原因是老人没有手机,无法参加视频开庭。我当时也很不理解。”陈明说。
随后,警方告知陈明,涉事老人已在12月13日被逮捕,并在今年1月3日被取保候审。
今年1月,有邻居向陈明透露,老人新冠阳性后身体虚弱。1月28日,社区民警通知陈明,老人已在几天前去世。
为此,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电话都未获接通。相关警务人员也表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从事发至今,7个月过去了,陈明一直忙于应付此案,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陈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虽然老人去世了,但是自己依然坚持要求民事赔偿,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案件及时处理,可能也不至于出现这种结果。”
事发小区,陈明就住了两周便自行搬离了。案件经网络发酵后,不少网友质疑陈明“不宽容老人、想火”,对此陈明感到很无奈。
“我坚持维权,是希望给类似的受害者一个参考案例,事发后,我的社交媒体收到大量私信,其中不少人称遭遇了车辆被老人或者陌生人损坏的经历,但因为程序、时间成本等问题,不得不放弃维权。”
陈明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赔偿结果,而是在意老人违法、犯罪之后,法律究竟如何裁定。
“我想要的不仅是一张判决结果,更是一个交代。”陈明说。
律师:监护人、物业都应担责
针对此案件,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根据警方的鉴定,老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结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对老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
但在民事赔偿上,法律未规定可对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减轻赔偿责任。
赵良善补充,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不等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从民法的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归责原则考虑,如果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明显未尽到监护义务造成其犯罪的,且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又无民事赔偿能力的,也可由其监护人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监护人则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老人去世,该案将终止审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民事赔偿上,如果监护人明显未尽到监护义务的,车主陈明可以起诉监护人,要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赵良善看来,如果老人有遗产,车主可以起诉老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其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予以赔偿。若没有遗产,或者家属不愿自主赔偿的,如果车主陈先生能够证明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就可要求监护人(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赵良善还提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之义务,对于该老人实施砸车行为置之不理,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而致本案发生的,那么物业公司就存在一定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1月30日,陈明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对于此事件他会坚持追责,不会私下和解,并称他的活动轨迹范围已全部安装了监控。
“我接下来会追究老人继承人的民事赔偿部分,还有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陈明说。
记者: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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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94岁老人因被护工粗暴对待,导致老人当天下午死亡。现场监控视频显示,2月13日凌晨5时50分左右,老人因“不听话”被护工强行拽下床后,倒地不起,并哀嚎一声。事后老人多次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想爬上床但未果。
老人的孙女庞女士称,由于老人有老年痴呆症,一般白天睡觉、晚上不睡觉,且经常喜欢睡在地上,因此护工提前就在地上,铺有厚厚的棉被。所以这一次老人被拽下床后,问题不大。
可事后护工因老人的排泄物会弄到棉被上,导致增加其工作量,因此护工就将厚厚的棉被换成薄的。
2月16日凌晨4时30分许,监控视频显示,护工将薄的床单铺好后,就将躺在地上的老人拽起来,并一手将其推到铺有床单的地上,老人因床单太薄导致后脑勺撞到地上,发出叫声。
当天上午家属起床后发现老人身体出现恶化,下午5时许,老人去世。庞女士称,15号晚上睡觉前老人精神还很好,而且家属在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查看了老人的后脑勺,结果发现有一块位置发黑,且与老人当时摔倒的位置吻合。
老人火化后,庞女士找护工讨要说法时,起初对方不承认,直到其说出有监控,护工才承认推了老人一下。庞女士称其不要求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但护工不仅不道歉,而且还觉得自己没错。
1、有网友表示,晚上不睡觉、白天才睡觉,而且还是老年痴呆的老人,确实不好照顾。
但也有网友认为,吃一行饭做一行事,既然护工事前知道老人的情况,又接了这活,只能履行好职责。即便觉得太累或者受不了,可以提出离职。总而言之,不能虐待老人。
2、那么护工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有网友认为是故意伤害罪,也有网友说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从法律上讲,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都属于刑事犯罪,适用刑事诉讼法。
注意!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均属于结果犯。即必须以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为处罚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办理一切刑事案件时,务必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一切口供。
也就是说,认定行为人构成这两个罪名,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庞女士能够提供视频证据护工有推老人的动作,且自称老人火化前后脑勺有发黑。但从这只是庞女士个人单方面的陈述。
也就是说,由于老人已经火化,即便庞女士报警也没有办法通过尸检的方式来证明护工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很难认定护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其次,刑法第260条之1规定,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注意!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过这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构成此罪。
也就是说,由于有视频证据证明护工对老人实施过虐待行为,且护工对老人有看护义务,因此,只要警方认定护工的行为是属于情节恶劣的,就可以认定护工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最后,不论公安机关能否对护工定罪,其都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不一样,即民事证据标准适用高度盖然性。
高度盖然性是指当待定事物无法通过直接证据来证明时,法官可以通过社会普遍大众认知来判断哪一种事实的可能性更大些,来判定这就是事实的。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案件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也就是说,由于庞女士能够提供视频证据及殡仪馆工作人员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老人临死前受到过护工的虐待,且其后脑勺发黑位置与老人摔倒时的位置吻合。
因此法院就可以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护工的过错行为与老人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可判定护工需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最后,有网友表示,保姆、护工这个行业良莠不齐,想找个靠谱的保姆实在太难了。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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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李杨
“我们不要求她赔偿,只希望护工能给我们道歉。”2月18日,广东湛江的庞女士心情仍然难以平静。
庞女士称,她94岁的爷爷于16日凌晨曾被护工推倒在地,这一幕恰好被监控记录。16日下午,爷爷就去世了,她希望护工能给他们道歉。
护工张婆婆则表示,老人死亡和她无关,她没有推老人,只是老人并不配合才有了较大的动作。
女子称爷爷去世前被护工推倒
视频显示,监控时间2022年2月16日凌晨4时30分许,一名老人躺在房间一角的地板上,一旁铺在地上的被子乱作一团。
几分钟后,一名女子进入该房间,整理好铺在地面的被子,随后又将老人挪回地垫。在让老人躺下时,该女子所用力道较大,疑似将老人推倒在地垫上,老人随即发出呻吟。随后,该女子又拿来被子给老人盖上。
老人疑似被推倒在地(视频截图)
视频发布者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该女子是她请来照顾爷爷的护工,但通过监控她发现爷爷被该女子两次推倒在地,才知道护工虐待爷爷。她爷爷已于2月16日下午5时42分去世。
2月18日,视频发布者庞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爷爷今年94岁,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爷爷没有其他基础病,精神也不错,偶尔会在邻居那坐着聊天,看到门口脏了偶尔也会扫,会逗孩子玩。”
庞女士称,2022年家人有带爷爷做体检,血压、血糖、心脏都正常,“由于我们都要工作,没办法照顾到,便请了护工照顾。原来的护工春节后没来,视频中的这名护工是2月8日过来的。”
庞女士说,2月16日上午,她看监控中爷爷有点咳嗽,11点买了药给他。下午2点多,她就接到父亲的电话说,爷爷可能不行了,下午就去世了。16日晚她查看了监控,发现护工有推搡爷爷的举动,“当时很气愤,和护工沟通她不承认。后来我说有监控,她就说工钱不要了。”
庞女士说,目前爷爷已经火化。她希望护工能够认识到错误,给他们一个道歉。
“除了16日,在那之前她也有推爷爷的举动。”庞女士给记者传来一段2月13日早晨6时许的监控视频。视频中,老人坐在床沿,疑似被护工拉下床,躺倒在地面的被褥上。此后,护工整理床铺时,又将老人推倒在一边。
护工表示其行为不是推搡
对于庞女士的说法,护工张婆婆(化姓)并不认同。
2月18日,张婆婆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今年70岁,有24年照顾老人的经验,照顾庞爹爹约10天,自认做到了家属的所有要求。此前,她和老人的家人谈妥每月工钱5000元,周末可以休息两天,目前还没有拿到工钱。
“我认为这件事责任不在我。”张婆婆表示,庞爹爹睡在地上,是怕老人从床上摔落,对此老人家属是知情且同意的,只是要求地上多垫一点被子。平时老人有些神智不清,也不配合她,她才会有时动作较大。
张婆婆回忆,15日庞爹爹从晚上10时开始睡觉,但睡得很不安稳,闹了好几次,她数次起床查看,并帮他重新入睡。16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庞爹爹踢了被子,人滚到另一边,她铺好后重新把他抱过去。张婆婆认为,视频中的行为不是推搡,并称她在将庞爹爹挪回地垫上时,对方把她抓疼了。
张婆婆透露,她在庞爹爹去世前觉得对方有点反常,精神各方面好像更好了,曾打电话告知其儿子,“我告诉他说这几天老人好像有点回光返照,让他们也注意。”但张婆婆这一说法被庞女士否认。
庞女士表示,他们于2月18日下午去辖区海东派出所报警,但因爷爷已火化下葬,仅有监控视频为证,无法立案。2月19日,极目新闻从上述派出所得到证实。
对此,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认为,若要诉讼,需看视频中护工的行为是否明显过激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在事发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庞爹爹存在身体损伤,推搡行为并不过激,诉讼恐不能得到支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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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记者:解强民 吴军林 部分视频来源,受访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解强民 报道
2月17日,广东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护工虐待爷爷,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护工有两次粗暴推拉老人以致其撞到地上。2月16日凌晨,老人被推倒后,于当天下午离世。
2月18日,发布消息的网友庞女士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了2月13日及16日的监控视频。13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早上近6点,老人在床边玩,护工进门后,拽住老人胳膊,把他从床边拽到地上的被子上,老人侧躺倒地,哀嚎一声。
13日的监控视频截图
16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凌晨4点多,老人躺在地上,护工进门开灯,把地上的垫子铺好后,双手扶住老人,动作粗暴地直接将他“甩”向垫子,老人发出叫声。
16日的监控视频截图
庞女士告诉记者,她爷爷今年94岁,患有老年痴呆。爷爷白天喜欢睡觉,晚上不睡,喜欢动来动去。平时在床上睡,但经常下床,顺道在地上睡。医生说老年痴呆会有这种行为,只要保护好他,不摔倒即可。因此,她特意在地上铺了很厚的棉被。
“13号爷爷被护工推倒时,有厚棉被在地上,所以问题不大。”庞女士说,护工可能因为老人拉尿在棉被上会增加工作量,因此收了棉被,换成薄的。16号爷爷被推倒这一次,地上只有薄被。
“我们年轻人这样摔下来,也会摔得很疼。他一个90多岁的老人给这样推下来,撞到后脑,肯定是致命的打击。”庞女士说,爷爷虽然患有老年痴呆,但有时候说话很清楚,2月15号晚上,他还能逗小孩子玩,叫大人拿钱给小孩子做个利是。爷爷有这样的精神状态,家人们总觉得他应该还能多活几年。
“16号早上起来,他好像很辛苦,没什么精神,咳嗽,一直想睡觉。给他水喝不下,给粥也吃不下,其实我把那个粥打得很烂了。”庞女士说,因为天气变化,以为爷爷适应不了可能要感冒,加上他平时白天也喜欢睡觉,就没有特别留意。但在16号中午,爷爷状况突然恶化,舌头变黑,什么都吃不下,下午5点多,爷爷就去世了。
“我就觉得,一个本来精神那么好的人怎么突然会这样。”庞女士想到曾经看过护工、保姆虐待老人、小孩子的视频,就往爷爷遭到虐待的方面想,回看监控,结果发现了上述视频,于是发到网上,警戒其他人,以免受害。
“如果一早发现监控的内容,我们肯定是先把爷爷送到医院做检查。”庞女士说,爷爷的突然离世,让家人措手不及。
庞女士说,16号早上,护工看到爷爷这样的情况,可能怀疑爷爷快走了,就回家了,然后打电话来要求把一个月的工钱结给她,“当时我们说的是5000块钱一个月,她其实才只干了8天。”
庞女士看到护工推倒爷爷的监控视频之后,就打电话问对方。“她当时不承认,我说你不承认可以,你来我家里,我打开视频给你看,我没有冤枉你。在没有第三者见到的情况下,以监控为准。”庞女士说,护工没法反驳了,就说当时有推了爷爷一下。
“昨天爷爷已经火化了,但我还是要追回公道。”庞女士说,爷爷火化时,殡仪馆工作人员说他后脑勺有一块很大的位置发黑,也让家属看过了,发黑位置跟监控里碰到的位置吻合。她不要求护工做金钱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但其不道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拨打了庞女士提供的护工李姐电话寻求回应,但其起初不接,后来又称记者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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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一则“94岁老人疑遭护工推倒撞地当天去世”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老人的孙女表示:自己的爷爷今年94岁,于2月16日不幸离世,家属调取监控后发现,爷爷去世前曾遭到了护工的虐待。
从家属分享的2月13日及2月16日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出,当时老人在床边玩,护工进来后拽着老人的胳膊直接把他从床上拖拽到了地上的被子上,老人倒地后哀嚎了一声;16日凌晨4点多,老人躺在地上,护工进门后把地上的垫子铺好,双手扶住了老人,然后直接粗暴地将其“甩”向了垫子,老人也叫了一声;当天老人情况开始急转直下,并于当天离世。
据了解:这名护工每个月的费用是5000元,到老人离世,她只干了三天,起初她不承认虐待老人,但说让她看监控时,她没法反驳了,就说当时推了老人一下。老人的家属目前态度很明确:不要求护工做金钱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可她却拒不道歉,根本就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对于家属的这个诉求,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网友们认为只是道歉绝对不行,现在已经涉及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得追究护工刑事责任。最后,不知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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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半年多,被六旬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车主陈先生,在等待法院开庭时,意外得知了老人去世的消息。伴随着他在社交媒体上公布这一消息,并表示会继续坚持维权,几乎没有意外地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人毫无保留地支持他,但也有人抨击他胡搅蛮缠,甚至发私信说“老人半夜要来找你”;还有人揣测说他是“富二代”……“现在有很多人说,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事已经不可追究了。但我觉得,犯错之后还是要有个态度,就算老人去世了,你的监护人、继承人还是要付出代价的。”深陷舆论漩涡中的陈先生在接受新闻晨报·周到上海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让他们觉得‘我年龄大了,你就拿我没办法’。”
“是非再清楚不过”的纠纷
“有一段时间,天天早上洗脸的时候都会流鼻血,止不住的那种。”摩托车车主陈先生说,因为维权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他“经常做噩梦,睡不着觉,身体上火”。这些巨大的压力,源自于一件“是非再清楚不过”的纠纷。2022年6月25日,大学毕业刚刚三年、来沪第二年的陈先生迎来了一次新的搬家。他至今清晰地记得,当天天气晴好,他满怀憧憬地搬到了浦东新区一个动迁安置房小区。当时,他花2000余元租下了这里的一个单间。第一天入住,他发现隔壁楼栋门口两侧,停放着一些电动自行车。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他便效仿隔壁楼栋的邻居们,将300多斤的摩托车停在了自己租住楼栋旁的空地上。当晚8点左右,陈先生通过楼上的窗户看到,自己的摩托车翻倒在地。因摩托车受损较重,陈先生和物业一起调取了小区公共视频,发现是一位老太太所为。公共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只见这名老太太缓慢地走到摩托车旁后,使劲将摩托车推倒,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
▲公共视频清晰地记录下老太太推倒摩托车的过程
摩托车行的鉴定显示,陈先生摩托车的车损达16000余元。陈先生试图找老太太赔偿,但对方态度强硬,拒不赔偿。
▲事发后,老太太拒不赔偿,家人也拒不露面
作为监护人,老太太的儿子也拒不露面。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诉诸法律。直到此时,陈先生才了解到,这位老人在小区内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最终都不了了之。陈先生说,可能是感同身受的缘故,这栋楼的居民从始至终都非常支持他。得知陈先生为了此事报警后,一位热心的邻居主动跟他说,“等会警察来了,你艾特(指@)我一下,我下去说,可能是你比较腼腆,这种事情我们都忍很久了。”
▲一位热心邻居发来的对话
舆论漩涡中的摩托车主
陈先生向推倒摩托车的老人索赔一事一经曝光,瞬间引起网络热议。有人毫无保留地选择支持他,觉得索赔天经地义,甚至有人留言“此事没有结果,城市里别想有一辆立着的摩托”。但,争议、质疑与猜测也接踵而至。有人说,你这么年轻的小伙子和一个老人计较,有没有良心,有没有道德?”陈先生说,甚至有网友毫无根据地揣测他是一个“富二代”,炒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流量。“有些评论真的特别难听,你不去想,那是不可能的。”陈先生说,实际上,24岁的他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打工人”。陈先生1998年出生于湖北恩施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后来考上了武汉一所大学。他曾面试过各种装修设计公司,后来跨专业进了武汉一家互联网公司。因为工资不高,他就想到大城市闯一闯,便一个人跑到了上海打拼。或许是因为“从小在爸爸的摩托车上长大”,陈先生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刚工作时,除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家人买了礼物,他就一直开始为买车攒钱,“我比较节俭,两块钱一小瓶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一瓶”。这辆被老人推倒的KTM-rc390摩托车,落地价格约6万元,是陈先生一点点攒钱买的。对他而言,这辆摩托车早已不仅仅是一辆交通工具,“更像是一个伙伴,不管你开心还是不开心,都会默默地陪伴你,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被老人推倒的摩托车是陈先生一点点攒钱买的
伴随着向推倒摩托车老人索赔所带来的争议与质疑,陈先生特别怀念一切还没发生之前的时光。在摩托车被推倒前,他的周末都会留给骑摩托车,“武汉基本跑遍了,江苏也去过,本来还准备去上海的崇明岛、去浙江……”去年4月,陈先生曾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过自己骑摩托车的视频。如今,这条视频下方点赞最高的评论是:“此刻的up主(指“摩托车主”)还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
一波三折的维权
除了维权带来的争议,维权过程的一波三折,也消耗了陈先生巨大的精力。“这么小的一件事,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很明确,我本来以为很快就能解决掉。但实际情况却是,车子损失的鉴定就花了一个月,给老人精神鉴定花了两个月,直到老太太去世,也没能等到开庭。”陈先生说,接到报警后,警方对老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是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
▲老人被鉴定“患器质性精神障碍”
“有人说,要不小伙子你自认倒霉算了,开个交通事故责任单,走保险报销一下。”陈先生说,还有人劝他,因为老人年纪大了,又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追究起来特别麻烦,干脆算了。同样劝他算了的,还有“担心他人身安全”的家人。“因为我一个人在外地打拼,他们特别担心我被报复,家里人就说你自认倒霉算了,没必要和一个老人这么较真,你生活上缺钱的话,家里补贴一点给你。”但是,陈先生有自己的坚持,他不想就这么算了。在他看来,恰恰是人们对这种事情的纵容,让坏人变得更加肆无忌惮。陈先生最得力的支持者,来自于与老人住同一楼栋的邻居们。因为老太太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最后都不了了之,直接导致这个楼栋的房子很难出租、出售。“一些类似案件的受害者,也私信我,讲述他们的遭遇,以及坚持不下去的原因,他们会鼓励我、开导我。一些热心人士,包括一些法律人士也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先生更加坚定了依法维权的信心。在向老人维权期间,因担心人身安全,陈先生向租房中介提出退租,但中介提出克扣租金和押金,只肯退300元,并扬言“有本事去法院告我”。“我觉得,现在年轻人特别不吃这套,你让我告你,那我就满足你。我向律师咨询过,我要求退租是合理的,我就真的把他告了。”陈先生说,租房中介随后竟约他“半夜台球馆见”,他依然没有搭理,继续走法律程序,直到该公司负责人退了房租、押金和违约金。
另案起诉的坚持
然而,还没等来开庭,陈先生就从社区民警和邻居处获悉了老人去世的消息。即便得知老人已去世,但陈先生依然表示,会继续坚持维权。这一次,争议来得更加汹涌。在不少网友看来,既然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件事就没法追究了。一位网友留言:“人都死了,你还想怎么样?”陈先生直言,有一些评论,也会让他觉得毛骨悚然,有人就诅咒他:“老人去世后,你还这么纠缠她,她半夜会来找你的。”“之前我的诉求不在于能赔偿多少,主要还是想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想让法律还我一个公道。”陈先生说,如今,他已经无法再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但他依然想要一个说法,“继续追究老人继承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律师给予的专业意见,也坚定了陈先生继续维权的决心:“律师说,可以起诉继承人,用老人的遗产来进行赔偿。”
▲邻居等人的支持让陈先生选择了坚持
“现在,有很多人说,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事已经不可追究了。但我觉得,犯错之后还是要有个态度,就算老人去世了,你的监护人、继承人还是要付出代价的。”搬家后,陈先生有时为了递交一份材料,需要跨越四五十公里,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都非常高,但他依然觉得“是值得的”。2月6日,陈先生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因推倒他摩托车的老太太去世,他已拿到刑事案件的终止裁定文书,后续民事赔偿部分需要另案起诉其继承人。“我会坚持走民事诉讼,另行起诉。”陈先生说,“如果说,我以后年纪大了,顾虑重了,有老婆、有孩子,在这边安家了,再遇到这样的事,担心影响到家人,那我可能也会选择‘算了’。但是,我现在还年轻,不能让他们觉得‘我年龄大了,你就拿我没办法’。”
新闻晨报周到APP记者·姚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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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的后续进展再度引发热议。
2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2月5日,陈先生收到了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三份刑事裁定书,其中两份系早前刑事裁定书的补发,最新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载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21日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陆某某于2023年1月24日死亡。2月5日,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22年6月25日,自己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
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刑事案件因老人死亡而终止,但他没有放弃维权索赔。陈先生表示,目前他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尽快对老人的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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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的后续进展再度引发热议。
2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2月5日,陈先生收到了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三份刑事裁定书,其中两份系早前刑事裁定书的补发,最新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载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21日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陆某某于2023年1月24日死亡。2月5日,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案件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22年6月25日,自己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刑事案件因老人死亡而终止,但他没有放弃维权索赔。陈先生表示,目前他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尽快对老人的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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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陈明(化名)的摩托车被小区内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
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道歉和赔偿,监护人也始终避而不见。
随后,陈明将自己的遭遇公开至社交平台,引发大量关注。后续,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案件原本在12月2日开庭,但被临时取消。
直至今年1月,陈明还没等到再次开庭的消息,但肇事老人却已去世,其刑事责任也无法继续追究。
陈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依然会坚持要求民事赔偿,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希望能给类似的受害者一个参考案例。
“这里是我家,你叫警察去吧”
去年6月25日,24岁的陈明搬到了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的某小区里。
下午4点多,他跟随搬家车辆抵达小区后,将摩托车临时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规划区内,便上楼收拾房间。
几个小时后,他透过窗户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倒在地上,“停车的地方没有挡住车辆和行人通道,有点不可思议。”
陈明的摩托车被老人推倒 图源/受访者提供
陈明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他的爱车型号为KTM-rc390。
配置参数显示,这款车的空车重量就有147kg,落地价在6万元人民币左右。
“车本身很重,如果没有很强的外力,不可能随便就倒的。”陈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看到摩托车车身多处擦伤,刹车手柄、脚刹、排气管、风挡等多处部件受损,陈明心疼不已,随即选择了报警。
次日,他随小区的物业人员查看监控发现,肇事者是同一单元一楼居住的老人。
监控视频中,老人手挎手提袋经过时,颤颤巍巍靠近摩托车,用胳膊和身体抵住车把,用力推倒摩托车,随后扬长而去。
报警之后,陈明前往老人家里询问情况。他录制的视频里,老人头发凌乱,衣着单薄,手持剪刀,看上去精神似乎不太正常。
老人多次推倒小区居民车辆 图源/受访者提供
老人承认了是自己所为,并称“这里是我家,不是你家,你叫警察去吧”。
后来,社区民警陪同陈明再次上门沟通,遭到老人的辱骂、驱赶。他们尝试联系老人的监护人,电话也一直没能打通。
居委会人员告知,这位老人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民警也提及,鉴于其精神状况,获得赔偿的概率并不是很大。
这位64岁的老人曾在小区多次“肇事”。该小区居民提供的证明显示,她多次推倒楼下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用砖头砸坏停车位上的汽车,最终由车主自费4000元报修;甚至拿剪刀威胁他人,私自破坏邻居的外卖、快递等。
“后来我才知道,大家都不敢在这停车,当时我刚搬过来,什么也不知道”,陈明说。
为此,有邻居在小区微信群中对陈明表示:“这种事情我们忍了很久,需要(帮忙)了,我们出来给你证明。”
陈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考虑到老人年岁已大,他原本考虑协商解决。然而,老人及其监护人儿子不但没有露面道歉,反而理直气壮,加上其行为已经引起居民愤怒,“所以决定维权,希望能讨一个公道。”
尚未开庭,老人去世了
去年6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龚路派出所受理了陈明的案件。
经4S店鉴定,陈明的摩托车所有的维修费用需要16000多元,而司法鉴定评估的价格为9000多元。
摩托车维修估价单 图源/受访者提供
与此同时,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9月23日出具的结果显示,肇事老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对本案应评定为有受审能力。
随后,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
同年10月21日,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对老人进行询问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陈明称,在此期间,老人的家属始终没有主动联系他,也没有任何表态,“她儿子的住所不定,后面也找不到人。”
去年12月,该案原本以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陈明却收到法院取消开庭的消息。“取消的原因是老人没有手机,无法参加视频开庭。我当时也很不理解。”陈明说。
随后,警方告知陈明,涉事老人已在12月13日被逮捕,并在今年1月3日被取保候审。
今年1月,有邻居向陈明透露,老人新冠阳性后身体虚弱。1月28日,社区民警通知陈明,老人已在几天前去世。
为此,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电话都未获接通。相关警务人员也表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从事发至今,7个月过去了,陈明一直忙于应付此案,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陈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虽然老人去世了,但是自己依然坚持要求民事赔偿,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案件及时处理,可能也不至于出现这种结果。”
事发小区,陈明就住了两周便自行搬离了。案件经网络发酵后,不少网友质疑陈明“不宽容老人、想火”,对此陈明感到很无奈。
“我坚持维权,是希望给类似的受害者一个参考案例,事发后,我的社交媒体收到大量私信,其中不少人称遭遇了车辆被老人或者陌生人损坏的经历,但因为程序、时间成本等问题,不得不放弃维权。”
陈明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赔偿结果,而是在意老人违法、犯罪之后,法律究竟如何裁定。
“我想要的不仅是一张判决结果,更是一个交代。”陈明说。
律师:监护人、物业都应担责
针对此案件,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根据警方的鉴定,老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结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对老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
但在民事赔偿上,法律未规定可对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减轻赔偿责任。
赵良善补充,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不等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从民法的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归责原则考虑,如果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明显未尽到监护义务造成其犯罪的,且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又无民事赔偿能力的,也可由其监护人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监护人则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老人去世,该案将终止审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民事赔偿上,如果监护人明显未尽到监护义务的,车主陈明可以起诉监护人,要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赵良善看来,如果老人有遗产,车主可以起诉老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其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予以赔偿。若没有遗产,或者家属不愿自主赔偿的,如果车主陈先生能够证明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就可要求监护人(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赵良善还提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之义务,对于该老人实施砸车行为置之不理,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而致本案发生的,那么物业公司就存在一定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1月30日,陈明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对于此事件他会坚持追责,不会私下和解,并称他的活动轨迹范围已全部安装了监控。
“我接下来会追究老人继承人的民事赔偿部分,还有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陈明说。
记者: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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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94岁老人因被护工粗暴对待,导致老人当天下午死亡。现场监控视频显示,2月13日凌晨5时50分左右,老人因“不听话”被护工强行拽下床后,倒地不起,并哀嚎一声。事后老人多次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想爬上床但未果。
老人的孙女庞女士称,由于老人有老年痴呆症,一般白天睡觉、晚上不睡觉,且经常喜欢睡在地上,因此护工提前就在地上,铺有厚厚的棉被。所以这一次老人被拽下床后,问题不大。
可事后护工因老人的排泄物会弄到棉被上,导致增加其工作量,因此护工就将厚厚的棉被换成薄的。
2月16日凌晨4时30分许,监控视频显示,护工将薄的床单铺好后,就将躺在地上的老人拽起来,并一手将其推到铺有床单的地上,老人因床单太薄导致后脑勺撞到地上,发出叫声。
当天上午家属起床后发现老人身体出现恶化,下午5时许,老人去世。庞女士称,15号晚上睡觉前老人精神还很好,而且家属在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查看了老人的后脑勺,结果发现有一块位置发黑,且与老人当时摔倒的位置吻合。
老人火化后,庞女士找护工讨要说法时,起初对方不承认,直到其说出有监控,护工才承认推了老人一下。庞女士称其不要求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但护工不仅不道歉,而且还觉得自己没错。
1、有网友表示,晚上不睡觉、白天才睡觉,而且还是老年痴呆的老人,确实不好照顾。
但也有网友认为,吃一行饭做一行事,既然护工事前知道老人的情况,又接了这活,只能履行好职责。即便觉得太累或者受不了,可以提出离职。总而言之,不能虐待老人。
2、那么护工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有网友认为是故意伤害罪,也有网友说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从法律上讲,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都属于刑事犯罪,适用刑事诉讼法。
注意!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均属于结果犯。即必须以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为处罚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办理一切刑事案件时,务必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一切口供。
也就是说,认定行为人构成这两个罪名,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庞女士能够提供视频证据护工有推老人的动作,且自称老人火化前后脑勺有发黑。但从这只是庞女士个人单方面的陈述。
也就是说,由于老人已经火化,即便庞女士报警也没有办法通过尸检的方式来证明护工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很难认定护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其次,刑法第260条之1规定,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注意!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过这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构成此罪。
也就是说,由于有视频证据证明护工对老人实施过虐待行为,且护工对老人有看护义务,因此,只要警方认定护工的行为是属于情节恶劣的,就可以认定护工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最后,不论公安机关能否对护工定罪,其都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不一样,即民事证据标准适用高度盖然性。
高度盖然性是指当待定事物无法通过直接证据来证明时,法官可以通过社会普遍大众认知来判断哪一种事实的可能性更大些,来判定这就是事实的。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案件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也就是说,由于庞女士能够提供视频证据及殡仪馆工作人员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老人临死前受到过护工的虐待,且其后脑勺发黑位置与老人摔倒时的位置吻合。
因此法院就可以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护工的过错行为与老人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可判定护工需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最后,有网友表示,保姆、护工这个行业良莠不齐,想找个靠谱的保姆实在太难了。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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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记者:解强民 吴军林 部分视频来源,受访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解强民 报道
2月17日,广东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护工虐待爷爷,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护工有两次粗暴推拉老人以致其撞到地上。2月16日凌晨,老人被推倒后,于当天下午离世。
2月18日,发布消息的网友庞女士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了2月13日及16日的监控视频。13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早上近6点,老人在床边玩,护工进门后,拽住老人胳膊,把他从床边拽到地上的被子上,老人侧躺倒地,哀嚎一声。
13日的监控视频截图
16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凌晨4点多,老人躺在地上,护工进门开灯,把地上的垫子铺好后,双手扶住老人,动作粗暴地直接将他“甩”向垫子,老人发出叫声。
16日的监控视频截图
庞女士告诉记者,她爷爷今年94岁,患有老年痴呆。爷爷白天喜欢睡觉,晚上不睡,喜欢动来动去。平时在床上睡,但经常下床,顺道在地上睡。医生说老年痴呆会有这种行为,只要保护好他,不摔倒即可。因此,她特意在地上铺了很厚的棉被。
“13号爷爷被护工推倒时,有厚棉被在地上,所以问题不大。”庞女士说,护工可能因为老人拉尿在棉被上会增加工作量,因此收了棉被,换成薄的。16号爷爷被推倒这一次,地上只有薄被。
“我们年轻人这样摔下来,也会摔得很疼。他一个90多岁的老人给这样推下来,撞到后脑,肯定是致命的打击。”庞女士说,爷爷虽然患有老年痴呆,但有时候说话很清楚,2月15号晚上,他还能逗小孩子玩,叫大人拿钱给小孩子做个利是。爷爷有这样的精神状态,家人们总觉得他应该还能多活几年。
“16号早上起来,他好像很辛苦,没什么精神,咳嗽,一直想睡觉。给他水喝不下,给粥也吃不下,其实我把那个粥打得很烂了。”庞女士说,因为天气变化,以为爷爷适应不了可能要感冒,加上他平时白天也喜欢睡觉,就没有特别留意。但在16号中午,爷爷状况突然恶化,舌头变黑,什么都吃不下,下午5点多,爷爷就去世了。
“我就觉得,一个本来精神那么好的人怎么突然会这样。”庞女士想到曾经看过护工、保姆虐待老人、小孩子的视频,就往爷爷遭到虐待的方面想,回看监控,结果发现了上述视频,于是发到网上,警戒其他人,以免受害。
“如果一早发现监控的内容,我们肯定是先把爷爷送到医院做检查。”庞女士说,爷爷的突然离世,让家人措手不及。
庞女士说,16号早上,护工看到爷爷这样的情况,可能怀疑爷爷快走了,就回家了,然后打电话来要求把一个月的工钱结给她,“当时我们说的是5000块钱一个月,她其实才只干了8天。”
庞女士看到护工推倒爷爷的监控视频之后,就打电话问对方。“她当时不承认,我说你不承认可以,你来我家里,我打开视频给你看,我没有冤枉你。在没有第三者见到的情况下,以监控为准。”庞女士说,护工没法反驳了,就说当时有推了爷爷一下。
“昨天爷爷已经火化了,但我还是要追回公道。”庞女士说,爷爷火化时,殡仪馆工作人员说他后脑勺有一块很大的位置发黑,也让家属看过了,发黑位置跟监控里碰到的位置吻合。她不要求护工做金钱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但其不道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拨打了庞女士提供的护工李姐电话寻求回应,但其起初不接,后来又称记者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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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一则“94岁老人疑遭护工推倒撞地当天去世”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老人的孙女表示:自己的爷爷今年94岁,于2月16日不幸离世,家属调取监控后发现,爷爷去世前曾遭到了护工的虐待。
从家属分享的2月13日及2月16日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出,当时老人在床边玩,护工进来后拽着老人的胳膊直接把他从床上拖拽到了地上的被子上,老人倒地后哀嚎了一声;16日凌晨4点多,老人躺在地上,护工进门后把地上的垫子铺好,双手扶住了老人,然后直接粗暴地将其“甩”向了垫子,老人也叫了一声;当天老人情况开始急转直下,并于当天离世。
据了解:这名护工每个月的费用是5000元,到老人离世,她只干了三天,起初她不承认虐待老人,但说让她看监控时,她没法反驳了,就说当时推了老人一下。老人的家属目前态度很明确:不要求护工做金钱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可她却拒不道歉,根本就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对于家属的这个诉求,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网友们认为只是道歉绝对不行,现在已经涉及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得追究护工刑事责任。最后,不知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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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94岁老人因被护工粗暴对待,导致老人当天下午死亡。现场监控视频显示,2月13日凌晨5时50分左右,老人因“不听话”被护工强行拽下床后,倒地不起,并哀嚎一声。事后老人多次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想爬上床但未果。
老人的孙女庞女士称,由于老人有老年痴呆症,一般白天睡觉、晚上不睡觉,且经常喜欢睡在地上,因此护工提前就在地上,铺有厚厚的棉被。所以这一次老人被拽下床后,问题不大。
可事后护工因老人的排泄物会弄到棉被上,导致增加其工作量,因此护工就将厚厚的棉被换成薄的。
2月16日凌晨4时30分许,监控视频显示,护工将薄的床单铺好后,就将躺在地上的老人拽起来,并一手将其推到铺有床单的地上,老人因床单太薄导致后脑勺撞到地上,发出叫声。
当天上午家属起床后发现老人身体出现恶化,下午5时许,老人去世。庞女士称,15号晚上睡觉前老人精神还很好,而且家属在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查看了老人的后脑勺,结果发现有一块位置发黑,且与老人当时摔倒的位置吻合。
老人火化后,庞女士找护工讨要说法时,起初对方不承认,直到其说出有监控,护工才承认推了老人一下。庞女士称其不要求赔偿,只需要护工给家属道歉,但护工不仅不道歉,而且还觉得自己没错。
1、有网友表示,晚上不睡觉、白天才睡觉,而且还是老年痴呆的老人,确实不好照顾。
但也有网友认为,吃一行饭做一行事,既然护工事前知道老人的情况,又接了这活,只能履行好职责。即便觉得太累或者受不了,可以提出离职。总而言之,不能虐待老人。
2、那么护工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有网友认为是故意伤害罪,也有网友说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从法律上讲,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都属于刑事犯罪,适用刑事诉讼法。
注意!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均属于结果犯。即必须以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为处罚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办理一切刑事案件时,务必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一切口供。
也就是说,认定行为人构成这两个罪名,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庞女士能够提供视频证据护工有推老人的动作,且自称老人火化前后脑勺有发黑。但从这只是庞女士个人单方面的陈述。
也就是说,由于老人已经火化,即便庞女士报警也没有办法通过尸检的方式来证明护工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很难认定护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其次,刑法第260条之1规定,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注意!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过这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构成此罪。
也就是说,由于有视频证据证明护工对老人实施过虐待行为,且护工对老人有看护义务,因此,只要警方认定护工的行为是属于情节恶劣的,就可以认定护工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最后,不论公安机关能否对护工定罪,其都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不一样,即民事证据标准适用高度盖然性。
高度盖然性是指当待定事物无法通过直接证据来证明时,法官可以通过社会普遍大众认知来判断哪一种事实的可能性更大些,来判定这就是事实的。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案件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也就是说,由于庞女士能够提供视频证据及殡仪馆工作人员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老人临死前受到过护工的虐待,且其后脑勺发黑位置与老人摔倒时的位置吻合。
因此法院就可以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护工的过错行为与老人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可判定护工需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最后,有网友表示,保姆、护工这个行业良莠不齐,想找个靠谱的保姆实在太难了。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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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了谁来照顾?这是当下上班族最愁的问题。现下,年轻人上班的话,父母年龄也渐大,身体渐渐都开始不好,普通的病就去医院看看就好了,像老年痴呆等病都是长期的,还离不了人的病。
老人没人看管,自己又不能辞职,这个矛盾该怎么解决?这不,就催生了一个产业,就是保姆。保姆有专门的公司培养,公司前期花钱培训,教给保姆们专业知识,像急救、育儿、护工等等。
只要花钱雇一个保姆,这个矛盾自然就解决了。其实不然,当儿孙转头去上班,保姆就变了嘴脸,可劲地折腾孩子折腾老人。这几年相关事件多如牛毛。
广东湛江94岁老人遭保姆虐待致死
2月17日,广东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自己爷爷遭受保姆的虐待。他们从监控视频看到,这位保姆有两次把老人粗暴地拉扯推到地上,老人头撞地就撞到了两次。
这个监控视频是他们发出来的,我也看到了。第一天,保姆先粗暴地把老人扯到了地上,然后自己出去了。后老人想起来上到床上,结果自己爬不起来,一直爬了好长时间都没爬上去。再不知道是啥时候,不知道是晚上还是第二天早上了,保姆进来发现老爷爷摔倒在门背后,她粗暴地又将老爷爷拉起来后推到在地上的毯子上,给盖了一床薄被子。
后面保姆可能看见老人不好了,快去世了,就自己回了家,并且问雇主要这一个月的工钱。其实保姆只干了8天。当老人的孩子们回来看监控发现老爷爷被保姆虐待,就打电话询问,保姆竟然否认,当他们说让保姆过来看视频时,她才无话可说。
家属:老人已火化,希望保姆道歉
老人的孙子吧,在视频中说,自己的爷爷已经火化了,但是作为其亲人,应当要一个说法,他们不需要金钱,只要保姆给家族一个道歉。
家属这个做法,其实让很多网友们不解,从视频中看,保姆已经属于虐待老人了,为什么家属不报警呢?还有的网友雪上加霜,说家属是不忍心自己动手,所以让保姆动手的,这种说法不可谓不恶毒,以己之心度人。
保姆虐待老人,有无相关法律
那么,面对层出不穷的老人小孩遭受恶毒保姆虐待,究竟有没有什么法律管她们?
当然有。先根据该案件分析。
这个保姆应当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通过监控视频,我们可以看到保姆有两次粗暴地将老人推倒在地上。保姆应当意识到90高龄老人的身体相当脆弱,脑袋撞地上很可能会导致其失去生命。
保姆还牵扯到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老人就是她的被监护的对象,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她对老人没有一点呵护,温柔,把老人推倒在地上,老人两次头都撞地上了。
家属应当报警处理
不知道看了监控画面,家属是什么反应,最后仅仅只要求保姆道歉,而保姆连道歉都不愿意答应。
其实通过监控视频,家属完全可以先报警处理,老人的尸体也不应火化那么快,家属应该为老爷爷讨一个公道。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
本来,老人还能再活几年,但是就因为保姆的虐待,老人才去世了。结果保姆连个道歉都没有,确实挺过分的。
总结
父母抚养孩子长大,孩子理应扶养父母老去。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人不愿床前尽孝。
久病床前无孝子,这样的话让人很无力。像有的老人得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瘫痪在床,这些病都是要有人时刻伺候,年轻人有时不是不愿,实在是耗不起时间。
最后,不管是做什么职业,都应尽职尽责。哪怕一个保姆,也不应该拿着雇主的钱,反过来虐待老人,这样的行为实在太过可恶。也希望家人能够通过监控什么的多了解一下老人的情况,不要让悲剧发生。这样的行为实在太过可恶。也希望家人能够通过监控什么的多了解一下老人的情况,不要让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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