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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女子超市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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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愤!女子在超市买大米,没想到被打进医院,丈夫:木棒都打断了
    作者:川渝粤李可
    发布时间:2023-02-19 12:44
    快照:

    因为几袋过了质保期的大米,冯女士两口子与一家超市的老板杠上了,一气之下,超市老板抡起一把铁锹,用木把殴打他们,致使冯女士和丈夫都住进了医院。

    因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冯女士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情的起因和5袋大米有关,大米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号,质保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2023年1月30号,这些大米就过质保期了,而冯女士说,她是2月16号,在重庆九龙坡一家超市购买的这些大米。

    冯女士回忆,当时她已经付了款,还没把这些大米拿出店外,销售人员就发现了这些大米已经过质保期了。

    店员表示,对于冯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的诉求,需要由超市老板赶回来处理,冯女士把大米拉到了超市外的一处空地里,店员也一直陪同他们一起等待超市负责人前来,然而半个多小时后,冯女士看到一名男子拿着铁锹朝他们走过来,二话没说,上来就一棒打在冯女士丈夫身上。

    男子是用铁锹的木靶击打的,看到丈夫被打,冯女士连忙上前制止,没想到对方又把铁锹木靶挥向了她,反复殴打后,铁锹木棒都打断了。

    事情发生之后,周边的市民向警方报了案,冯女士也被120接到了医院,冯女士说,到目前为止,她和丈夫已经是垫付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那么针对此事,超市方怎么解释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超市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见到冯女士的丈夫就直接指责,说他们是来敲诈勒索的,超市负责人在电话里也反复强调,冯女士们并不是普通的消费者。

    超市方面认定冯女士他们当天购买这些大米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向超市索赔,记者采访中也注意到,这种大米每袋有50斤,5袋就是250斤,普通市民家庭很少一次性购买这么多大米。

    王女士说,买这么多大米是为了给老家的父母和亲戚,对于这样的解释,超市方面认为很难经得起推敲。

    冯女士表示,当天是因为路过超市,临时想到要购买大米,但超市方面告诉记者,冯女士已经不是头一回在他们超市购物,并且向超市索赔了。

    超市方面表示,可以非常肯定冯女士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可就算如此,超市方面也不该拿着铁锹打人啊!超市负责人说当天打人的男子患有精神疾病。

    发生这样的事情,方女士说对此事想不通。而超市方面强调,对方并非普通消费者,而是职业大假人,孰是孰非,相信大家会有不同的看法。那么从法律层面而言,又该如何来看待呢?

    一些人明知道商品有问题,却知假买假,最后提出高额赔偿,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该支持,这一问题在法学界和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声音。

    律师告诉记者,冯女士他们所购买的商品为食品,国家对于食品安全有较高的管理标准,相关经营者对于食品安全应该更加的重视,因此他倾向性认定,就算冯女士他们真的是职业打假,其赔偿诉求也应该得到法律支持。

    律师表示,本身对于超市来说,就没有尽到义务,管理人应该为自己的疏忽、故意、或者是混淆,要为自己失误买单。换个角度说,正因为有职业打假人存在,才能从另一个途径,来更好保障普通消费者的利益,职业打假人给这些城市经营者、食品经营者有紧箍咒的作用,让他们时时刻刻注意,自己在法律范围内、保障人民的入口安全。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些知假买假高额索赔的主张,有时候也没能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

    比如江西的冯某,明知所购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依然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继而提起赔偿诉求,结果被法院认定其购买行为具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有悖于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最后,法院驳回了其十倍赔偿的诉求。

    职业打假存在争议,而打人违法,却是不争的事实,律师认为,就算殴打冯女士的男子曾经存在精神障碍,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不能说我曾经是精神病患者,我就可以随意打人,这肯定是不行的。要看打人当时,有没有民事责任能力,作为经营者,进行民事活动时,觉得自己有能力,但打人的时候,觉得自己没有能力,这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

    近年来,职业打假所引发的争议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件往往也会有不同的审判结果,对于冯女士所遭遇的情况,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在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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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以后再也不吃这的散装大米了”!老鼠在大米上乱窜,这家知名超市被调查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5 15:26
    快照:

    据新京报,2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市监部门对永辉超市万达广场南坪店老鼠在散装大米上乱窜已立案调查。同时责令企业对涉事产品全部撤架,并对同批次的大米进行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像永辉这种连锁超市是他们重点监管对象,市监部门也会联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规范、指导、监管。对于永辉超市此次出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整治、从快查处。

    2月13日晚,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5.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自即2023年3月7日开始,不超过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董事长张轩松本次减持计划发生在公司回购期间。

    截至发稿,永辉超市股价报收3.49元,跌0.29%,总市值316.72亿元。以此计算,张轩松此次减持预计套现资金3.17亿元。

    回顾过去三年间永辉超市的市值表现,投资者可谓是心情复杂。公司市值腰斩再腰斩,三年蒸发700多亿元,同时,公司净利润也大幅下滑,连续两年亏损。

    被曝“散装大米上有老鼠爬行”

    永辉超市回应

    近日,重庆一位市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爆料,“永辉超市散装大米上有老鼠在爬行”。

    视频显示,一只黑色大老鼠在散装米面的展柜上攀爬,环境声虽然嘈杂,但能听到不远处有顾客正在选购商品的声音。散装米面货柜旁的墙面上,贴有消防逃生通道示意图,上面印着“永辉超市”的字样。

    图源:视频截图

    视频配文称:“我以后再也不吃永辉超市的散装大米了,我刚刚人都惊呆了,那么大一个老鼠,居然没有管理人员清理。”

    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并登上热搜。

    据封面新闻,2月12日,永辉超市全国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事情属实,事发地在重庆南坪的一家永辉店,(涉事)门店在2月10日将问题上报给了我们。”目前,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

    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永辉超市高度重视这一情况,门店第一时间进行了补救,已经下架了这些受污染的大米,并进行全面消杀,同时还增加了店内的巡检和消杀。

    涉事超市曾多次被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涉事的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多达438条,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有428条,大量案件涉及“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及“产品责任纠纷”,其中部分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部分案件涉及食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违规等,被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

    2020年至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共有3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2次是被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其在2020年4月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罚;2022年5月系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被罚。此外还有2次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记录。

    此外,其在2022年还有2次抽检不合格记录,和一次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记录。

    不仅是在重庆,永辉超市在北京也多次被罚。据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自2022年11月以来,永辉超市在北京地区已10次被行政处罚,均和食品安全问题相关。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其中1月16日的处罚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经营所用的冷冻柜未上盖,执法人员现场抽取两袋思念手打天下猪肉玉米蔬菜水饺(1.08kg),水饺表面均出现霉点,发生霉变,且不呈冷冻状态,为水软状态。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水饺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贮存食品并及时清理变质食品的行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7.3元。

    董事长套现3亿多

    千亿市值已蒸发超700亿

    2月13日晚,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5.04万股(价值约3.17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自即2023年3月7日开始,不超过6个月。

    永辉超市披露,张轩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56%的股份。

    其中,张轩松本人持有881,724,522股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喜世润合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经世57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529,822,408股。

    公告还提到,本次减持系张轩松归还个人借款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这并非董事长张轩松的第一次减持。从2021年起,张轩松曾有5次减持行为,累计套现28.55亿元。据财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三季度,张轩松个人的持股比例已从14.79%降至9.72%。

    值得一提的是,张轩松此次减持行为发生在永辉超市回购股份期间。2022年8月,永辉超市公告称,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数不超过1.5亿股,或资金总额在40,000万元-70,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

    2月2日,永辉超市发布了回购进展公告:截至1月31日,累计回购95,63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3.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2.98亿元(含交易费用)。

    据悉,这是永辉超市从2020年至今第三次回购股票。2020年10月30日,永辉超市首次公告回购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近27亿元回购股份。此次回购于2021年5月1日完成,实际回购3.93亿股,回购均价6.87元/股。2021年9月14日,永辉超市再次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48亿股。加上2022年8月的回购计划,三次回购的股票预计共5.91亿股。

    三次回购的背后,或许是公司股价的长期低迷。回望2020年至今的市值表现,永辉超市千亿市值已蒸发了700多亿。

    连续两年遭遇巨亏

    线上转型道阻且长

    永辉超市的市值缩水,或与业绩颓势有关。2020年,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就已同比接近腰斩,随后两年更是遭遇巨亏。永辉超市1月30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净利润仍巨亏27.4亿元,与2021年亏损39.4亿元相比,减亏12.0亿元。

    对于2022年的亏损原因,永辉超市解释称,一是受疫情影响,门店曾短期暂停营业,居民线下购物需求及消费需求受较大影响;二是金融资产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大幅下跌;三是公司对数字化战略的科技投入约7亿元,而线上业务亏损4.4亿元。

    亏损之下,永辉超市或不得不选择收缩。据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永辉超市关闭了17家线下门店。而目前永辉超市仍未停止闭店,其中,永辉超市江苏淮安健康路店于2月10日闭店,永辉超市江苏扬州宝龙店定于3月12日闭店。

    亏损、关店背后,疫情以及线上超市、社区团购的大规模扩张,都对永辉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浙江新闻,百联咨询创始人、零售电商行业专家庄帅说,一方面,疫情给超市行业带来的影响十分明显,消费者线下购物需求降低,购物心理发生转变;另一方面,随着诸如美团优选、叮咚买菜、抖音商城等电商平台和社区团购的发展,消费者习惯开始逐步向线上倾斜,线下传统的实体商超客流遭到瓜分。

    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永辉线上业务销售额同比增长21%,亏损4.4亿元,较上年减亏4亿元。虽然销售额同比有了增大,但绝对值预计仍大幅低于线下。

    目前,永辉超市也在向线上转型。第一步是管理的数字化,笔者注意到,原就职于京东的李松峰于2021年8月加入永辉超市,出任CEO,主要负责永辉超市科技战略、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地。

    2021年11月,永辉超市自研全链路零售数字化“YHDOS系统”投入使用。资料显示,该系统融合全渠道采销协同、运营、业财管理门户,快速支撑组织与经营战略调整。2022年,永辉超市数字化战略的科技投入约7亿元。

    在李松峰看来,线上线下“仓店合一”的形式最有希望看到盈利机会,不过,该模式同样面临众多考验。

    在庄帅看来,永辉能否扭转业绩颓势,可能要拉长周期观察,要看永辉超市变革的决心、投入以及差异化的经营方法。

    “永辉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属于自己的运营体系,包括差异化商品结构、差异化会员管理、差异化店仓管理等,在原有商超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目前来看,永辉超市还处于初期阶段。”庄帅表示。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京报、封面新闻、中国网财经、红星新闻、浙江新闻、上市公司公告、企查查、公开资料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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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辉超市被曝老鼠在大米上爬 涉事门店去年5月曾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
    作者: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3-02-10 20:13
    快照:

    中国网财经2月10日讯(记者 郭帅)2月9日,一段标题为“永辉超市被曝老鼠在大米上爬”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对此,永辉超市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事发地在南坪万达店,事发后员工已第一时间下架涉事产品,会全面消杀。

    图源:视频截图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的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自身风险多达471条,公司作为被告方涉及上百条“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及“产品责任纠纷”,其中部分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部分案件涉及食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违规等,被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

    天眼查同时显示,2020年至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2次被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其中2020年4月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罚;2022年5月系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被罚。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另据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自2022年11月以来,永辉超市在北京地区已10次被行政处罚,均和食品安全问题相关。其中1月16日的处罚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经营所用的冷冻柜未上盖,执法人员现场抽取两袋思念手打天下猪肉玉米蔬菜水饺(1.08kg),水饺表面均出现霉点,发生霉变,且不呈冷冻状态,为水软状态。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水饺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贮存食品并及时清理变质食品的行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7.3元。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营生鲜为特色,以大卖场、卖场及社区超市为核心业态、以便利店的特许加盟为补充、以食品加工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连锁超市业务。主要产品为生鲜及加工、食品用品等。永辉超市日前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去年全年亏损27.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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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殴打,超市:他们是职业打假人!
    作者:晚樱不晚在百家
    发布时间:2023-02-20 08:00
    快照:

    #是否应该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诉求#

    开开心心去超市购物, 却遇上了过期产品, 按照超市的说法“假一赔十”进行索赔, 反被殴打, 这样的事听起来匪夷所思, 可是却真的发生了。

    近日,家住重庆渝中区的冯女士到九龙坡一家超市买了5袋50斤装的大米,付款之后她还没把米搬到车上, 店员就发现这些大米已经过了保质期, 所以就要求退或换。 但是这位女士发现超市有“假一赔十”的规定,所以就要求十倍赔偿,然而这时候店员就说自己没资格处理,需要等超市负责人来。

    结果没等到人处理, 却等到了铁锹伺候, 最后这位冯女士和她的丈夫都住进了医院, 视频里可以看到现场非常混乱, 买东西遇到这样的无妄之灾也真是太倒霉了。

    因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冯女士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她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大米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号,质保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2023年1月30号这些大米就过质保期了,而她购买的日期已经是2月16号了。

    冯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要求之后店员说要老板处理,所以就陪着她一起等老板, 而且她也把米搬到了超市外面。

    结果等了半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拿着铁锹朝他们走过来,二话没说,上来就用铁锹的木把一棒打在冯女士丈夫身上,看到丈夫被打,冯女士连忙上前制止说你这样打人是要坐牢的,没想到对方又开始打她,把后把铁锹的木把都打断了。

    冯女士夫妻被打伤之后附近有人报警了, 他们也被120送到了医院, 目前他们已经付了9000多块的医药费。

    记者后来也采访了超市, 工作人员直接讲他们是职业打假者, 之前也到超市买过东西索赔过, 而这次也是故意买这么多袋米的, 因为一般家庭不可能会买这么多米。

    而冯女士说,买这么多米是为了给自己的父母, 对于这样的解释,超市方面认为几乎不可能。 另外超市还说打人的人就是超市的老板,但是他还有精神疾病。

    所以这个事件总结下来就是:超市认为冯女士一伙儿是故意打假索赔, 所以他们才开始动手打人, 站在超市的立场上听起是不是觉得有点道理?

    然而这件事仔细分析一下, 会发现仍然是超市的问题。

    1、超市本不该卖过期产品, 更何况还是食品,超市的日常管理何在?这样的大米已经过期半个多月了, 却还放在超市里会不会是故意为之?毕竟过期了,如果就这样销毁太亏了, 那就能卖一袋是一袋吧,所以超市本身的诚信就有问题。

    2、超市说打人是因为他们是职业打假人, 姑且不去讨论超市的指责是真是假, 就算他们真是职业打假人, 那不也是你自己有错在先吗?如果超市本分营业, 及时盘点库存, 不做这种侥幸的事, 那职业打假人他能打到你吗?现在这位冯女士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 只是按照超市自己的规定进行索赔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3、超市说打人的男子有精神病, 好像这样就能够免责,精神病人就能够打人不承担责任吗?哪怕就算真的没有责任, 那超市也要来承担这样的责任吧, 更任何这个所谓的精神病人还是超市的老板,那精神病人又是怎样成为老板的呢?你不能打人的时候就有病, 管理超市的时候就没病,这也太自相矛盾了。

    所以,总的来说, 明明是超市自己的问题最后想甩锅到职业打假人身上,那是行不通的。

    近年来,提到职业打假,好像就觉得这些人该打,但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你自己没毛病, 那他们也打不到假啊。所以我觉得正是一直有这样的打假人才能推动商家更加规范经营, 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肯定是件好事, 因为有这些打假人, 才能让这些商家时刻戴着紧箍咒, 时刻有危机感, 这样才能更加诚信的面对消费者。

    当然如果打假者做出一些非分的要求, 并且有了敲诈勒索等行为, 那相信法律也会还商家一个公正。

    不知道你对这样的商家和这样的索赔者有什么样的看法呢?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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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愤!女子在超市买大米,没想到被打进医院,丈夫:木棒都打断了
    作者:川渝粤李可
    发布时间:2023-02-19 12:44
    快照:

    因为几袋过了质保期的大米,冯女士两口子与一家超市的老板杠上了,一气之下,超市老板抡起一把铁锹,用木把殴打他们,致使冯女士和丈夫都住进了医院。

    因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冯女士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情的起因和5袋大米有关,大米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号,质保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2023年1月30号,这些大米就过质保期了,而冯女士说,她是2月16号,在重庆九龙坡一家超市购买的这些大米。

    冯女士回忆,当时她已经付了款,还没把这些大米拿出店外,销售人员就发现了这些大米已经过质保期了。

    店员表示,对于冯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的诉求,需要由超市老板赶回来处理,冯女士把大米拉到了超市外的一处空地里,店员也一直陪同他们一起等待超市负责人前来,然而半个多小时后,冯女士看到一名男子拿着铁锹朝他们走过来,二话没说,上来就一棒打在冯女士丈夫身上。

    男子是用铁锹的木靶击打的,看到丈夫被打,冯女士连忙上前制止,没想到对方又把铁锹木靶挥向了她,反复殴打后,铁锹木棒都打断了。

    事情发生之后,周边的市民向警方报了案,冯女士也被120接到了医院,冯女士说,到目前为止,她和丈夫已经是垫付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那么针对此事,超市方怎么解释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超市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见到冯女士的丈夫就直接指责,说他们是来敲诈勒索的,超市负责人在电话里也反复强调,冯女士们并不是普通的消费者。

    超市方面认定冯女士他们当天购买这些大米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向超市索赔,记者采访中也注意到,这种大米每袋有50斤,5袋就是250斤,普通市民家庭很少一次性购买这么多大米。

    王女士说,买这么多大米是为了给老家的父母和亲戚,对于这样的解释,超市方面认为很难经得起推敲。

    冯女士表示,当天是因为路过超市,临时想到要购买大米,但超市方面告诉记者,冯女士已经不是头一回在他们超市购物,并且向超市索赔了。

    超市方面表示,可以非常肯定冯女士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可就算如此,超市方面也不该拿着铁锹打人啊!超市负责人说当天打人的男子患有精神疾病。

    发生这样的事情,方女士说对此事想不通。而超市方面强调,对方并非普通消费者,而是职业大假人,孰是孰非,相信大家会有不同的看法。那么从法律层面而言,又该如何来看待呢?

    一些人明知道商品有问题,却知假买假,最后提出高额赔偿,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该支持,这一问题在法学界和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声音。

    律师告诉记者,冯女士他们所购买的商品为食品,国家对于食品安全有较高的管理标准,相关经营者对于食品安全应该更加的重视,因此他倾向性认定,就算冯女士他们真的是职业打假,其赔偿诉求也应该得到法律支持。

    律师表示,本身对于超市来说,就没有尽到义务,管理人应该为自己的疏忽、故意、或者是混淆,要为自己失误买单。换个角度说,正因为有职业打假人存在,才能从另一个途径,来更好保障普通消费者的利益,职业打假人给这些城市经营者、食品经营者有紧箍咒的作用,让他们时时刻刻注意,自己在法律范围内、保障人民的入口安全。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些知假买假高额索赔的主张,有时候也没能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

    比如江西的冯某,明知所购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依然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继而提起赔偿诉求,结果被法院认定其购买行为具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有悖于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最后,法院驳回了其十倍赔偿的诉求。

    职业打假存在争议,而打人违法,却是不争的事实,律师认为,就算殴打冯女士的男子曾经存在精神障碍,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不能说我曾经是精神病患者,我就可以随意打人,这肯定是不行的。要看打人当时,有没有民事责任能力,作为经营者,进行民事活动时,觉得自己有能力,但打人的时候,觉得自己没有能力,这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

    近年来,职业打假所引发的争议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件往往也会有不同的审判结果,对于冯女士所遭遇的情况,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在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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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以后再也不吃这的散装大米了”!老鼠在大米上乱窜,这家知名超市被调查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5 15:26
    快照:

    据新京报,2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市监部门对永辉超市万达广场南坪店老鼠在散装大米上乱窜已立案调查。同时责令企业对涉事产品全部撤架,并对同批次的大米进行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像永辉这种连锁超市是他们重点监管对象,市监部门也会联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规范、指导、监管。对于永辉超市此次出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整治、从快查处。

    2月13日晚,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5.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自即2023年3月7日开始,不超过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董事长张轩松本次减持计划发生在公司回购期间。

    截至发稿,永辉超市股价报收3.49元,跌0.29%,总市值316.72亿元。以此计算,张轩松此次减持预计套现资金3.17亿元。

    回顾过去三年间永辉超市的市值表现,投资者可谓是心情复杂。公司市值腰斩再腰斩,三年蒸发700多亿元,同时,公司净利润也大幅下滑,连续两年亏损。

    被曝“散装大米上有老鼠爬行”

    永辉超市回应

    近日,重庆一位市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爆料,“永辉超市散装大米上有老鼠在爬行”。

    视频显示,一只黑色大老鼠在散装米面的展柜上攀爬,环境声虽然嘈杂,但能听到不远处有顾客正在选购商品的声音。散装米面货柜旁的墙面上,贴有消防逃生通道示意图,上面印着“永辉超市”的字样。

    图源:视频截图

    视频配文称:“我以后再也不吃永辉超市的散装大米了,我刚刚人都惊呆了,那么大一个老鼠,居然没有管理人员清理。”

    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并登上热搜。

    据封面新闻,2月12日,永辉超市全国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事情属实,事发地在重庆南坪的一家永辉店,(涉事)门店在2月10日将问题上报给了我们。”目前,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

    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永辉超市高度重视这一情况,门店第一时间进行了补救,已经下架了这些受污染的大米,并进行全面消杀,同时还增加了店内的巡检和消杀。

    涉事超市曾多次被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涉事的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多达438条,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有428条,大量案件涉及“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及“产品责任纠纷”,其中部分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部分案件涉及食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违规等,被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

    2020年至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共有3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2次是被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其在2020年4月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罚;2022年5月系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被罚。此外还有2次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记录。

    此外,其在2022年还有2次抽检不合格记录,和一次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记录。

    不仅是在重庆,永辉超市在北京也多次被罚。据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自2022年11月以来,永辉超市在北京地区已10次被行政处罚,均和食品安全问题相关。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其中1月16日的处罚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经营所用的冷冻柜未上盖,执法人员现场抽取两袋思念手打天下猪肉玉米蔬菜水饺(1.08kg),水饺表面均出现霉点,发生霉变,且不呈冷冻状态,为水软状态。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水饺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贮存食品并及时清理变质食品的行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7.3元。

    董事长套现3亿多

    千亿市值已蒸发超700亿

    2月13日晚,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5.04万股(价值约3.17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自即2023年3月7日开始,不超过6个月。

    永辉超市披露,张轩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56%的股份。

    其中,张轩松本人持有881,724,522股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喜世润合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经世57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529,822,408股。

    公告还提到,本次减持系张轩松归还个人借款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这并非董事长张轩松的第一次减持。从2021年起,张轩松曾有5次减持行为,累计套现28.55亿元。据财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三季度,张轩松个人的持股比例已从14.79%降至9.72%。

    值得一提的是,张轩松此次减持行为发生在永辉超市回购股份期间。2022年8月,永辉超市公告称,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数不超过1.5亿股,或资金总额在40,000万元-70,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

    2月2日,永辉超市发布了回购进展公告:截至1月31日,累计回购95,63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3.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2.98亿元(含交易费用)。

    据悉,这是永辉超市从2020年至今第三次回购股票。2020年10月30日,永辉超市首次公告回购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近27亿元回购股份。此次回购于2021年5月1日完成,实际回购3.93亿股,回购均价6.87元/股。2021年9月14日,永辉超市再次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48亿股。加上2022年8月的回购计划,三次回购的股票预计共5.91亿股。

    三次回购的背后,或许是公司股价的长期低迷。回望2020年至今的市值表现,永辉超市千亿市值已蒸发了700多亿。

    连续两年遭遇巨亏

    线上转型道阻且长

    永辉超市的市值缩水,或与业绩颓势有关。2020年,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就已同比接近腰斩,随后两年更是遭遇巨亏。永辉超市1月30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净利润仍巨亏27.4亿元,与2021年亏损39.4亿元相比,减亏12.0亿元。

    对于2022年的亏损原因,永辉超市解释称,一是受疫情影响,门店曾短期暂停营业,居民线下购物需求及消费需求受较大影响;二是金融资产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大幅下跌;三是公司对数字化战略的科技投入约7亿元,而线上业务亏损4.4亿元。

    亏损之下,永辉超市或不得不选择收缩。据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永辉超市关闭了17家线下门店。而目前永辉超市仍未停止闭店,其中,永辉超市江苏淮安健康路店于2月10日闭店,永辉超市江苏扬州宝龙店定于3月12日闭店。

    亏损、关店背后,疫情以及线上超市、社区团购的大规模扩张,都对永辉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浙江新闻,百联咨询创始人、零售电商行业专家庄帅说,一方面,疫情给超市行业带来的影响十分明显,消费者线下购物需求降低,购物心理发生转变;另一方面,随着诸如美团优选、叮咚买菜、抖音商城等电商平台和社区团购的发展,消费者习惯开始逐步向线上倾斜,线下传统的实体商超客流遭到瓜分。

    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永辉线上业务销售额同比增长21%,亏损4.4亿元,较上年减亏4亿元。虽然销售额同比有了增大,但绝对值预计仍大幅低于线下。

    目前,永辉超市也在向线上转型。第一步是管理的数字化,笔者注意到,原就职于京东的李松峰于2021年8月加入永辉超市,出任CEO,主要负责永辉超市科技战略、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地。

    2021年11月,永辉超市自研全链路零售数字化“YHDOS系统”投入使用。资料显示,该系统融合全渠道采销协同、运营、业财管理门户,快速支撑组织与经营战略调整。2022年,永辉超市数字化战略的科技投入约7亿元。

    在李松峰看来,线上线下“仓店合一”的形式最有希望看到盈利机会,不过,该模式同样面临众多考验。

    在庄帅看来,永辉能否扭转业绩颓势,可能要拉长周期观察,要看永辉超市变革的决心、投入以及差异化的经营方法。

    “永辉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属于自己的运营体系,包括差异化商品结构、差异化会员管理、差异化店仓管理等,在原有商超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目前来看,永辉超市还处于初期阶段。”庄帅表示。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京报、封面新闻、中国网财经、红星新闻、浙江新闻、上市公司公告、企查查、公开资料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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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辉超市被曝老鼠在大米上爬 涉事门店去年5月曾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
    作者: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3-02-10 20:13
    快照:

    中国网财经2月10日讯(记者 郭帅)2月9日,一段标题为“永辉超市被曝老鼠在大米上爬”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对此,永辉超市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事发地在南坪万达店,事发后员工已第一时间下架涉事产品,会全面消杀。

    图源:视频截图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的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自身风险多达471条,公司作为被告方涉及上百条“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及“产品责任纠纷”,其中部分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部分案件涉及食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违规等,被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

    天眼查同时显示,2020年至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2次被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其中2020年4月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罚;2022年5月系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被罚。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另据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自2022年11月以来,永辉超市在北京地区已10次被行政处罚,均和食品安全问题相关。其中1月16日的处罚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经营所用的冷冻柜未上盖,执法人员现场抽取两袋思念手打天下猪肉玉米蔬菜水饺(1.08kg),水饺表面均出现霉点,发生霉变,且不呈冷冻状态,为水软状态。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水饺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贮存食品并及时清理变质食品的行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7.3元。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营生鲜为特色,以大卖场、卖场及社区超市为核心业态、以便利店的特许加盟为补充、以食品加工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连锁超市业务。主要产品为生鲜及加工、食品用品等。永辉超市日前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去年全年亏损27.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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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殴打,超市:他们是职业打假人!
    作者:晚樱不晚在百家
    发布时间:2023-02-20 08:00
    快照:

    #是否应该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诉求#

    开开心心去超市购物, 却遇上了过期产品, 按照超市的说法“假一赔十”进行索赔, 反被殴打, 这样的事听起来匪夷所思, 可是却真的发生了。

    近日,家住重庆渝中区的冯女士到九龙坡一家超市买了5袋50斤装的大米,付款之后她还没把米搬到车上, 店员就发现这些大米已经过了保质期, 所以就要求退或换。 但是这位女士发现超市有“假一赔十”的规定,所以就要求十倍赔偿,然而这时候店员就说自己没资格处理,需要等超市负责人来。

    结果没等到人处理, 却等到了铁锹伺候, 最后这位冯女士和她的丈夫都住进了医院, 视频里可以看到现场非常混乱, 买东西遇到这样的无妄之灾也真是太倒霉了。

    因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冯女士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她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大米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号,质保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2023年1月30号这些大米就过质保期了,而她购买的日期已经是2月16号了。

    冯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要求之后店员说要老板处理,所以就陪着她一起等老板, 而且她也把米搬到了超市外面。

    结果等了半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拿着铁锹朝他们走过来,二话没说,上来就用铁锹的木把一棒打在冯女士丈夫身上,看到丈夫被打,冯女士连忙上前制止说你这样打人是要坐牢的,没想到对方又开始打她,把后把铁锹的木把都打断了。

    冯女士夫妻被打伤之后附近有人报警了, 他们也被120送到了医院, 目前他们已经付了9000多块的医药费。

    记者后来也采访了超市, 工作人员直接讲他们是职业打假者, 之前也到超市买过东西索赔过, 而这次也是故意买这么多袋米的, 因为一般家庭不可能会买这么多米。

    而冯女士说,买这么多米是为了给自己的父母, 对于这样的解释,超市方面认为几乎不可能。 另外超市还说打人的人就是超市的老板,但是他还有精神疾病。

    所以这个事件总结下来就是:超市认为冯女士一伙儿是故意打假索赔, 所以他们才开始动手打人, 站在超市的立场上听起是不是觉得有点道理?

    然而这件事仔细分析一下, 会发现仍然是超市的问题。

    1、超市本不该卖过期产品, 更何况还是食品,超市的日常管理何在?这样的大米已经过期半个多月了, 却还放在超市里会不会是故意为之?毕竟过期了,如果就这样销毁太亏了, 那就能卖一袋是一袋吧,所以超市本身的诚信就有问题。

    2、超市说打人是因为他们是职业打假人, 姑且不去讨论超市的指责是真是假, 就算他们真是职业打假人, 那不也是你自己有错在先吗?如果超市本分营业, 及时盘点库存, 不做这种侥幸的事, 那职业打假人他能打到你吗?现在这位冯女士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 只是按照超市自己的规定进行索赔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3、超市说打人的男子有精神病, 好像这样就能够免责,精神病人就能够打人不承担责任吗?哪怕就算真的没有责任, 那超市也要来承担这样的责任吧, 更任何这个所谓的精神病人还是超市的老板,那精神病人又是怎样成为老板的呢?你不能打人的时候就有病, 管理超市的时候就没病,这也太自相矛盾了。

    所以,总的来说, 明明是超市自己的问题最后想甩锅到职业打假人身上,那是行不通的。

    近年来,提到职业打假,好像就觉得这些人该打,但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你自己没毛病, 那他们也打不到假啊。所以我觉得正是一直有这样的打假人才能推动商家更加规范经营, 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肯定是件好事, 因为有这些打假人, 才能让这些商家时刻戴着紧箍咒, 时刻有危机感, 这样才能更加诚信的面对消费者。

    当然如果打假者做出一些非分的要求, 并且有了敲诈勒索等行为, 那相信法律也会还商家一个公正。

    不知道你对这样的商家和这样的索赔者有什么样的看法呢?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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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女子超市花625元买250斤过期大米,向店家索赔10倍被打
    作者:易小煜说事
    发布时间:2023-02-20 08:14
    快照:

    重庆,一女子冯女士在商店里买250斤大米,花了625块钱,还没出店门店家就要求更换大米,原来大米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女子不同意,向店家讨要10倍的赔偿。而店家却手拿着铁锹要打女子,并说女子是职业打假人。

    事后,超市方面回应称打人的男子是店里的老板,患有精神疾病,行为不太正常,之前还因精神病住过医院,有医院的诊断报告。

    有网友就说了,职业打假不犯法,可打人却是犯法的,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位超市负责人就不知道吗。抛开其他不讲,超市里卖过期的商品这就是不对,如果超市不卖过期货、不卖假货,诚信经营,还用怕职业打假人?

    也有网友表示,超市本身理亏在先,赔礼道歉,再给点补偿,也许就行了,可偏偏就店大欺客,不但不服软,还动手打人,这下好了,应该不单单是米的事了,也许还得行拘或刑拘吧。

    还有网友认为,冯女士大米还没有拿出店,店员主动要求退换,说明店家非有意出售过期大米,提出假一赔十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其实,作为一名消费者,大多数人都非常支持职业打假人,就是因为有这些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才让那些无良老板,人人自危,不敢再卖过期、假货。

    如果没有职业打假人,用合法手段去维权,那么,上当受骗的就是我们这些消费者了。

    而且,抛开过期不过期,咱先不说,卖过期的东西不对,打人就更是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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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愤!女子在超市买大米,没想到被打进医院,丈夫:木棒都打断了
    作者:川渝粤李可
    发布时间:2023-02-19 12:44
    快照:

    因为几袋过了质保期的大米,冯女士两口子与一家超市的老板杠上了,一气之下,超市老板抡起一把铁锹,用木把殴打他们,致使冯女士和丈夫都住进了医院。

    因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冯女士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情的起因和5袋大米有关,大米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号,质保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2023年1月30号,这些大米就过质保期了,而冯女士说,她是2月16号,在重庆九龙坡一家超市购买的这些大米。

    冯女士回忆,当时她已经付了款,还没把这些大米拿出店外,销售人员就发现了这些大米已经过质保期了。

    店员表示,对于冯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的诉求,需要由超市老板赶回来处理,冯女士把大米拉到了超市外的一处空地里,店员也一直陪同他们一起等待超市负责人前来,然而半个多小时后,冯女士看到一名男子拿着铁锹朝他们走过来,二话没说,上来就一棒打在冯女士丈夫身上。

    男子是用铁锹的木靶击打的,看到丈夫被打,冯女士连忙上前制止,没想到对方又把铁锹木靶挥向了她,反复殴打后,铁锹木棒都打断了。

    事情发生之后,周边的市民向警方报了案,冯女士也被120接到了医院,冯女士说,到目前为止,她和丈夫已经是垫付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那么针对此事,超市方怎么解释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超市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见到冯女士的丈夫就直接指责,说他们是来敲诈勒索的,超市负责人在电话里也反复强调,冯女士们并不是普通的消费者。

    超市方面认定冯女士他们当天购买这些大米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向超市索赔,记者采访中也注意到,这种大米每袋有50斤,5袋就是250斤,普通市民家庭很少一次性购买这么多大米。

    王女士说,买这么多大米是为了给老家的父母和亲戚,对于这样的解释,超市方面认为很难经得起推敲。

    冯女士表示,当天是因为路过超市,临时想到要购买大米,但超市方面告诉记者,冯女士已经不是头一回在他们超市购物,并且向超市索赔了。

    超市方面表示,可以非常肯定冯女士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可就算如此,超市方面也不该拿着铁锹打人啊!超市负责人说当天打人的男子患有精神疾病。

    发生这样的事情,方女士说对此事想不通。而超市方面强调,对方并非普通消费者,而是职业大假人,孰是孰非,相信大家会有不同的看法。那么从法律层面而言,又该如何来看待呢?

    一些人明知道商品有问题,却知假买假,最后提出高额赔偿,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该支持,这一问题在法学界和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声音。

    律师告诉记者,冯女士他们所购买的商品为食品,国家对于食品安全有较高的管理标准,相关经营者对于食品安全应该更加的重视,因此他倾向性认定,就算冯女士他们真的是职业打假,其赔偿诉求也应该得到法律支持。

    律师表示,本身对于超市来说,就没有尽到义务,管理人应该为自己的疏忽、故意、或者是混淆,要为自己失误买单。换个角度说,正因为有职业打假人存在,才能从另一个途径,来更好保障普通消费者的利益,职业打假人给这些城市经营者、食品经营者有紧箍咒的作用,让他们时时刻刻注意,自己在法律范围内、保障人民的入口安全。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些知假买假高额索赔的主张,有时候也没能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

    比如江西的冯某,明知所购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依然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继而提起赔偿诉求,结果被法院认定其购买行为具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有悖于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最后,法院驳回了其十倍赔偿的诉求。

    职业打假存在争议,而打人违法,却是不争的事实,律师认为,就算殴打冯女士的男子曾经存在精神障碍,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不能说我曾经是精神病患者,我就可以随意打人,这肯定是不行的。要看打人当时,有没有民事责任能力,作为经营者,进行民事活动时,觉得自己有能力,但打人的时候,觉得自己没有能力,这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

    近年来,职业打假所引发的争议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件往往也会有不同的审判结果,对于冯女士所遭遇的情况,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在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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