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发现,因“烹食大白鲨”被推上风尖浪口的网红博主“提子”在“消失”7个月后,又在短视频平台复出了。
“提子”在更新的短视频中向大家道歉,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提子”通过视频还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称自己被商家骗了,所有的证据警方都有调查。她还在视频中公布了南充警方就网友举报她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提子”道歉视频截图
20多天前,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公布对“提子”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2.5万元。“提子”在视频中称,这次教训会谨记终身,今后努力做一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
【1】
因“烹食大白鲨”被罚12.5万
一度从网络上消失
那段引发争议的“烹食鲨鱼”视频,是“提子”去年发布在短视频账号上的。
视频中,“提子”在四川南充一海产店铺门口将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这条鲨鱼后被“提子”等人运到乡下,继而对鲨鱼进行了分割,用来水煮和烧烤。视频左上角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事后,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鲨鱼系“噬人鲨”(又名大白鲨),属于保护动物。
↑视频截图
接到网友举报后,四川南充市警方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相继介入调查。随后,网红“提子”在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亦被封。
今年1月28日晚,南充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此事最新进展: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南充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网购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
后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当事人所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金某某被处罚款12.5万元。
而在去年9月,本案中牵扯的大白鲨销售者以及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则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自“烹食大白鲨”事件发生后,“提子”本人也从网上“消失”了。
【2】
现身发道歉视频:
“为无知不懂法付出沉重代价”
最近,有网友发现,在“消失”7个月后,“提子”在其中一个短视频平台上被封的账号,已在更新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提子”在该平台的这个账号拥有700余万粉丝,2月7日更新了一条道歉的图文视频;而她此前在另一短视频平台的账号,目前仍显示“被封禁”状态。
↑“提子”道歉视频截图
“由于我对海洋生物常识以及法律知识单薄,且疏于防范,无意间犯下大错,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不起。”2月7日下午,“提子”通过解封的账号更新了一条道歉的图文视频。“提子”在这条视频中通过文字的形式复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
她是从网上找到的卖海鲜商家,此前有找对方买过几次海鲜,后面商家主动推荐鲨鱼(当时商家推荐的非保护品种,买的也非保护品种),从购买之前,到买后的所有记录均提交警方查实证明。商家当时跟自己再三确认过,“这个种类的鲨Y(鱼),他每天都卖很多条,是可食用品种……以前在我看来,鲨Y(鱼)都长得差不多,我在福建海鲜市场也买过可食用的鲨Y(鱼),所以我真的压根没分辨出,也没有意识到,到手的食材变成了不可食用的受保护品种。”事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去了公安局,带警方找到剩余食材,向警方提交了鲨鱼残留物。
“我要买的是可食用,到手却是不可食用,我确实是被骗了,这一点警方已结案可以证明。”“提子”称,自己没有幕后团队来指导和层层把关,这么久以来都是自己的一腔热血,和家人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望广大网友谅解。
去年,“烹食大白鲨事件”引发关注后,有网友翻出“提子”的其它吃播视频,并怀疑她是否还吃过其他保护动物。
对此,“提子”在视频中回应,经过警方调查取证,查明自己之前吃的别的食物都是人工养殖,“查明我确实要买的不是保护动物,要买的是可食用鲨鱼,结果化验后才知道是大白S(鲨),是卖家诓骗了我,后面发生这件事,我找卖家多次,起诉他、报警,卖家都拒不承认,一直说就是可食用的品种,好在警方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最终调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本人也受到了惩罚。”
“做错了,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次教训我会谨记终身,今后我也会努力学习,提升能力,加强视频的安全审核,努力做一个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提子”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3】
公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
新开“小号”更新两条探店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提子”被解封的“大号”目前只更新了一条道歉视频。不过,她还新开了一个“小号”,并在2月17日和18日更新了两条探店吃播的视频,点赞量目前已达数十万。
此外,“提子”的“小号”在2月12日也更新了一条道歉视频,“提子”对着镜头说:“今天我想跟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我欠大家一个道歉,很抱歉直到现在才出来说话。这段时间,我进行了深刻地反思,也得到了教训,也希望所有人不要像我一样。”
“提子”在视频中说,自己会接受大家所有的批评和指正,去反思,去改正,去学习……让自己变得更专业,不再犯这种低级错误,接受大家的监督和指责。
视频中,“提子”还公布了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8月12日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对于网友举报网红“提子”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审查认为网红“提子”金某某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提子”公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外,“提子”还公布了2022年10月6日去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子”公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今年2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就“不予立案通知书”真假一事联系南充警方,相关人员表示,当初警方对整个事情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最后审查认为金某某确实没有犯罪事实,所以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提子”,她说现在不想讲这些事情。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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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一度引发全网瞠目的网红烹食噬人鲨事件作出行政处罚,涉事网红被罚12.5万元人民币;销售和捕捞者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网友纷纷敲键称快!
网红烹食噬人鲨事件发酵于2022年年中。经查,涉案网红金某某(网名提子)先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网购鲨鱼一条,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再将烹食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随即引发全网关注。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烹食鲨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
包括噬人鲨在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猎捕、杀害、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者,轻则被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则涉嫌构成犯罪,将面临牢狱之灾。此次处罚正是依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对于非法捕杀、买卖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执法部门也坚持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对各种侵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从重处罚。但为何还是会出现网红直播烹食噬人鲨此等闹剧?
法治意识的淡漠和盲目追求流量经济的功利心态,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两大诱因。视频时代,流量红利让众人垂涎,自媒体博主竞相出招。在激烈的竞争之下,部分人红了眼,怎么猎奇怎么博人眼球怎么来。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上的行为同样受法律约束和社会公序良俗制约。网络直播需要创新经营,更要守法经营。不管是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还是为博取流量铤而走险,一旦突破法律红线,违背社会秩序与规则,面临的不仅是千千万万网民的谴责和鄙弃,更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一直以来,我国都高度重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如立跷跷板的两端,只有相互尊重,才能保持平衡。此次网红烹食噬人鲨的无知闹剧暂告一段落,但这堂普法课的警示意义不容忽视:当网红也要行之有道,不择手段,“翻车”是早晚的事情。(李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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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
2023年1月,
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
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购买、
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
对当事人金某某处罚款12.5万元。
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该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南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据悉,此前,本案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前
“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
引发广泛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该网红“提子”在某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形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
视频称“大白鲨”长约2米。在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提子”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分割。“提子”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洒满了红色调料。
经鉴定,涉事鲨鱼系“噬人鲨”(又名“大白鲨”)来自福建,事后,网红主播“提子”在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均已被封禁。
2022年9月,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
据了解,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唐梦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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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短视频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众多乐趣,同时也将人性的虚荣无限扩大。
几个月前,一则拍摄烧烤鲨鱼的视频冲上热搜,该视频的博主是一个名叫“提子”的网红。
尽管视频上已经注明“人工饲养可食用”,但仍然有专业人士看出了漏洞。
视频中的大白鲨是国家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种鲨鱼对生长环境、食物等要求很高,根本无法人工饲养。
再看看此前的视频,就会发现她经常靠食用一些猎奇的食物来博取关注,像鳄鱼、鸵鸟......
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她不敢吃的。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非法猎捕、杀害、销售、购买二级保护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情况严重的,或将面临10年以上刑罚。
然而,为了流量带来的满足感,她可以不择手段,不惜触犯法律。
像小提一样的网红,还有很多。
他们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以侥幸心理越过法网,只为了博取眼球。
将流量视为炫耀的资本,把粉丝当做捞钱的工具,在虚荣心的作用下,一步一步粉碎道德。
这让我想起了两年前引发全民热议的上海名媛事件。
一篇名为《我潜伏上海“名媛”群,做了半个月名媛观察者》的文章,揭露了众多网红“名媛”的真相。
进名媛群的邀请函上标明,进群要10万资产证明,还要交500入群费,精品项目内容包括奢侈品交流、仙女下午茶、互推高品质优质男生。
邀请函确实挺正常,但实际操作却让人大跌眼镜。
所谓的精致下午茶,不过是双人套餐,“扩容”到6人,人均85,拼的。
关键是茶点不能动,因为要拍出好片。
所谓的高层靓景,五星级酒店的浴袍照,原价3000,而她们只需每人200,由15人拼单而成。
当然,浴袍不能打湿,毛毯不能弄脏,一切为了大片。
不仅如此,就连贴身穿的丝袜都是拼的,一三五我穿,二四六你穿。
用一句话概括:万物皆可拼。
在曝光的聊天记录里,还能看到拼单“名媛”集体嘲讽开宝马、奔驰的男性“穷”、“抠”......
此文章一出,全网都在嘲讽这种虚伪、做作的生活方式。
诚然,花自己的钱,不偷不抢,拼单拍个照确实没有伤害到他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或许没错。
但我们深知,这种价值观绝不能被提倡。
人人都慕强,适当的虚荣心是动力,过了就是动歪心思的可悲。
很多人都在痛斥年轻人虚荣至极,却很少有人探究其背后的原因。
一直以来,都有一句戏言:“抖音人均收入百万。”
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抖音上炫富的网红很多很多。
博主们通过“不经意”的方式,炫耀名表、别墅、豪车等等,而且不止抖音一个平台,还包括快手、小红书、哔站......
其中,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又有多少人分得清?
真假难分的视频不断地刺激年轻群体,羡慕之感油然而生。
那些颜值博主的视频下总有一大批夸赞留言。
“要怎么做才能像姐姐一样漂亮”
“长这么好看,应该没有烦恼吧”
“这么漂亮,学历还高,这么做到的呀”
通过网络,不仅可以获得丰厚的收益,还能通过包装展现自己的闪光点,吸引无数网友的赞赏与仰慕,对于每个平凡人来说,轻而易举就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快乐。
普通工作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广泛认可与关注,与网络上包装出来的光鲜亮丽形成鲜明的对比。
于是,越来越多人毫不犹豫地选择随波逐流,而网红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新财路”。
可我们只看到了网红所展现出来的风光,却没有看到他们背后的努力与汗水。
也很少有人明白,任何一个行业坚持是基础,你可以当网红,但要当成兴趣所驱。
如今,在网红泛滥的现实生活中,虚荣感与胜负欲越来越强烈。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当虚假与虚荣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标杆时,这种扭曲的价值观能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引以为傲的追求吗?
一批又一批的青年争先恐后地挤进网红圈,甚至不惜辍学,短暂的风光过后又被市场所抛弃,我只觉得悲哀。
刘震云曾说:“世界本没有输赢,但如果你一旦有了胜负心,那你一定是输家。”
比上永远有不足,虚荣的大坝只会越筑越高。
待到崩塌的那一刻,祸及的绝不止两三个人。
很久很久以前,在车马很慢,书信很远的年代,我们的社会风气不是这样的。
我很佩服语文课本里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五柳先生,很震惊曾让贵妃斟酒、高力士脱靴的追月诗人,很庆幸认识那位“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茶”的白乐天。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风骨、气节,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瑰宝。
我们这一代人唯有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找寻本真,才能抵抗如今的虚荣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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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9月19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涉事鲨鱼系从东山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月8日,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东山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14日,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涉事视频中,“提子”称呼该鲨鱼为“大货”,还将鲨鱼切分水煮及烧烤。8月1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向南都记者证实,被送往该所鉴定的涉事鲨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
近日,据东山县有关部门披露信息,此事引起四川警方重视,对其涉案情况线索查处。经查,该鲨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9月5日,经东山县公安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手中。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南都记者 陈燕)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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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烹食大白鲨后续详情披露 涉事渔民及转卖者被检方批捕】财联社9月19日电,7月,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水煮、烧烤大白鲨的视频引发争议。据了解,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4月,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捕获一条大鲨鱼。几经倒腾,这条鲨鱼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金某某手中。9月8日,该院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沈某某、颜某某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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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被举报后,该网红账号被封禁,当地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事件中,大白鲨的来源一直是焦点话题,虽然目前未有公开定论,但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中,有商家声称以“人工养殖”为名,对外销售娃娃鱼、鳄鱼、梅花鹿等动物,其中鱼龙混杂,消费者往往难以辨别。此外,以满足猎奇、窥私等病态心理的吃播乱象,再次将“流量经济”的弊端推上舆论对立面。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采购、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野味”。专家呼吁,要从源头控制风险,切实遏制“野味”交易需全民共同努力。
电商平台里的“人工养殖”
据了解,该网红在发布视频时,曾声称所用鲨鱼为“人工养殖可食用”,并在被质疑时公开回应鲨鱼为“从合法渠道购买”。然而,根据最新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大白鲨未在其中。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属于二级保护动物。
网红烹食大白鲨 视频截图
“渠道”是如何“合法”的?“人工养殖”就可以食用吗?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检索“人工养殖”,不少商家销售活体“野味”,如娃娃鱼、鳄鱼、梅花鹿、“豹猫”等。
有人线上销售“人工养殖”的梅花鹿
新黄河记者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豹猫属于二级保护动物。虽然大多商家声称自己销售的是作为宠物养殖的“孟加拉豹猫”,但大多没有血统证书。根据公开信息,没有血统证书的“豹猫”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选育,有可能来自偷猎野生动物的黑作坊,可能只是野生豹猫和家猫杂交第一代的个体,甚至有很多就是野生的豹猫。
一名商家告诉记者,“纯种”的豹猫不能饲养,其销售的是“混血”,因此不用担心违法问题。记者询问“纯种”豹猫如何交易,其又改口表示纯种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据了解,中新财经报道中曾指出,一些电商平台所售的活体到底是人工养殖还是野生的,真假难辨,不排除有人打着“人工养殖”的名义在盗猎后非法售卖。新黄河记者在一些活体动物链接下方,也发现有不少购买者询问是否“合法”。
据了解,根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得食用,即使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也不例外。而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
业内人士称,诸如梅花鹿这等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买卖交易后的用途,存在种种不确定性。
此外,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因此,即使是人工养殖,根据有关规定,仍需办理相关证明,若商家无法提供即属于违法行为。然而新黄河记者发现,很多商家在出售页面上并没有展示相关标识。
互联网经济下的吃播乱象
野味渠道“溯源”问题之外,网红烹食大白鲨事件,将当下以博流量,满足猎奇、窥私等病态心理的吃播乱象再次推上舆论的对立面。
近年来,以大胃王、猎奇食物等的“吃播经济”兴起。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明确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风靡一时”的大胃王吃播类视频被叫停。
许多博主为博流量,将目光转移至猎奇食物上来。如烹食大白鲨的博主,还曾发布过鸵鸟、鳄龟、鳄鱼、娃娃鱼等烹食视频,这些食品以不常见、或猎奇的“食材”为噱头,烹饪手法一般较为粗放,视频结束在博主大口啃食的画面中,并借此收获粉丝和流量。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被封号前,该博主的粉丝已超过780万。
专家认为,吃播文化兴起背后,是在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视频创作者为博流量,盲目选取一些刺激素材,企图在最短时间“吸粉”从而进行流量积累与转化。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博主或无知,或“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法律底线,不得不承担相应后果。
据了解,为纠治相关乱象,国家有关部门也推出了一系列规范。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提到,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抵制滥食需全民努力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网络博主违规食用国家保护动物并非孤例。2021年,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发布于多个社交平台,被海南琼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除该美食博主外,“法螺”的购买者和店主均被依法刑拘。
据了解,2022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也属于野生动物范畴,也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法律人士表示,售卖国家保护动物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除此之外,还涉嫌触犯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虽然国内目前对“食用野生动物”未纳入犯罪及追诉范围,但这种行为也不应该被提倡,更不应该被纵容。
此外,针对电商平台中,疑似有商家存在交易野生动物的现象,早在2020年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部门就已介入。电商平台也通过敏感词拦截、人工排查等手段,筛查下架相关交易信息,关停网店或者账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曾表示,食野生动物涉及到猎捕、人工繁育、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确实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面禁止的目标,需要广大公众的配合与支持。
不少专家也表示,切实遏制“野味”交易,需从源头控制风险,更需全民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线上线下交易,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自觉抵制野生动物抵制滥食行为的良好风气。”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红滥食案例的背后,基本都存在着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此类事件传播快、影响面广、查处的时滞性强。“加强管理部门、互联网行业的合作很有必要,管理部门应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互联网企业须切实履行好自律义务。”
新黄河记者:李震
编辑:邢志彬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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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MO新闻】近日,网红博主烹食大白鲨的视频火爆全网,获得上万网友点赞,经网友举报后,当地相关部门确认视频中的鲨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CNMO了解到,“人民日报评论”官方也对该事件发表了看法。
网红烹食大白鲨
“人民日报评论”官方表示,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烹食大白鲨或属个案,但类似猎奇美食的现象却并不鲜见。一些吃播博主一味追求食材的新奇稀有,借此刺激观众的猎奇心理,甚至打法律的擦边球,可能还是出于对流量的焦虑。踩线越界的现象频发,也暴露出部分吃播博主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环保理念的缺失。但问题不只存在于吃播这一细分领域。
人民日报评论
同时“人民日报评论”官方指出,这些乱象,折射出不少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从业者面临创意短缺和创新能力不足的相似困境。多一些创新创意,少一些千篇一律的模板套用,多一些用心打磨的精品少一些跟风猎奇的粗制滥造,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的内容生态将更加丰富而美好。
最后,“人民日报评论”官方表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相关部门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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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发现,因“烹食大白鲨”被推上风尖浪口的网红博主“提子”在“消失”7个月后,又在短视频平台复出了。
“提子”在更新的短视频中向大家道歉,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提子”通过视频还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称自己被商家骗了,所有的证据警方都有调查。她还在视频中公布了南充警方就网友举报她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提子”道歉视频截图
20多天前,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公布对“提子”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2.5万元。“提子”在视频中称,这次教训会谨记终身,今后努力做一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
【1】
因“烹食大白鲨”被罚12.5万
一度从网络上消失
那段引发争议的“烹食鲨鱼”视频,是“提子”去年发布在短视频账号上的。
视频中,“提子”在四川南充一海产店铺门口将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这条鲨鱼后被“提子”等人运到乡下,继而对鲨鱼进行了分割,用来水煮和烧烤。视频左上角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事后,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鲨鱼系“噬人鲨”(又名大白鲨),属于保护动物。
↑视频截图
接到网友举报后,四川南充市警方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相继介入调查。随后,网红“提子”在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亦被封。
今年1月28日晚,南充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此事最新进展: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南充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网购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
后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当事人所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金某某被处罚款12.5万元。
而在去年9月,本案中牵扯的大白鲨销售者以及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则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自“烹食大白鲨”事件发生后,“提子”本人也从网上“消失”了。
【2】
现身发道歉视频:
“为无知不懂法付出沉重代价”
最近,有网友发现,在“消失”7个月后,“提子”在其中一个短视频平台上被封的账号,已在更新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提子”在该平台的这个账号拥有700余万粉丝,2月7日更新了一条道歉的图文视频;而她此前在另一短视频平台的账号,目前仍显示“被封禁”状态。
↑“提子”道歉视频截图
“由于我对海洋生物常识以及法律知识单薄,且疏于防范,无意间犯下大错,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不起。”2月7日下午,“提子”通过解封的账号更新了一条道歉的图文视频。“提子”在这条视频中通过文字的形式复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
她是从网上找到的卖海鲜商家,此前有找对方买过几次海鲜,后面商家主动推荐鲨鱼(当时商家推荐的非保护品种,买的也非保护品种),从购买之前,到买后的所有记录均提交警方查实证明。商家当时跟自己再三确认过,“这个种类的鲨Y(鱼),他每天都卖很多条,是可食用品种……以前在我看来,鲨Y(鱼)都长得差不多,我在福建海鲜市场也买过可食用的鲨Y(鱼),所以我真的压根没分辨出,也没有意识到,到手的食材变成了不可食用的受保护品种。”事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去了公安局,带警方找到剩余食材,向警方提交了鲨鱼残留物。
“我要买的是可食用,到手却是不可食用,我确实是被骗了,这一点警方已结案可以证明。”“提子”称,自己没有幕后团队来指导和层层把关,这么久以来都是自己的一腔热血,和家人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望广大网友谅解。
去年,“烹食大白鲨事件”引发关注后,有网友翻出“提子”的其它吃播视频,并怀疑她是否还吃过其他保护动物。
对此,“提子”在视频中回应,经过警方调查取证,查明自己之前吃的别的食物都是人工养殖,“查明我确实要买的不是保护动物,要买的是可食用鲨鱼,结果化验后才知道是大白S(鲨),是卖家诓骗了我,后面发生这件事,我找卖家多次,起诉他、报警,卖家都拒不承认,一直说就是可食用的品种,好在警方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最终调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本人也受到了惩罚。”
“做错了,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次教训我会谨记终身,今后我也会努力学习,提升能力,加强视频的安全审核,努力做一个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提子”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3】
公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
新开“小号”更新两条探店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提子”被解封的“大号”目前只更新了一条道歉视频。不过,她还新开了一个“小号”,并在2月17日和18日更新了两条探店吃播的视频,点赞量目前已达数十万。
此外,“提子”的“小号”在2月12日也更新了一条道歉视频,“提子”对着镜头说:“今天我想跟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我欠大家一个道歉,很抱歉直到现在才出来说话。这段时间,我进行了深刻地反思,也得到了教训,也希望所有人不要像我一样。”
“提子”在视频中说,自己会接受大家所有的批评和指正,去反思,去改正,去学习……让自己变得更专业,不再犯这种低级错误,接受大家的监督和指责。
视频中,“提子”还公布了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8月12日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对于网友举报网红“提子”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审查认为网红“提子”金某某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提子”公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外,“提子”还公布了2022年10月6日去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子”公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今年2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就“不予立案通知书”真假一事联系南充警方,相关人员表示,当初警方对整个事情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最后审查认为金某某确实没有犯罪事实,所以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提子”,她说现在不想讲这些事情。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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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一度引发全网瞠目的网红烹食噬人鲨事件作出行政处罚,涉事网红被罚12.5万元人民币;销售和捕捞者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网友纷纷敲键称快!
网红烹食噬人鲨事件发酵于2022年年中。经查,涉案网红金某某(网名提子)先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网购鲨鱼一条,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再将烹食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随即引发全网关注。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烹食鲨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
包括噬人鲨在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猎捕、杀害、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者,轻则被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则涉嫌构成犯罪,将面临牢狱之灾。此次处罚正是依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对于非法捕杀、买卖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执法部门也坚持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对各种侵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从重处罚。但为何还是会出现网红直播烹食噬人鲨此等闹剧?
法治意识的淡漠和盲目追求流量经济的功利心态,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两大诱因。视频时代,流量红利让众人垂涎,自媒体博主竞相出招。在激烈的竞争之下,部分人红了眼,怎么猎奇怎么博人眼球怎么来。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上的行为同样受法律约束和社会公序良俗制约。网络直播需要创新经营,更要守法经营。不管是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还是为博取流量铤而走险,一旦突破法律红线,违背社会秩序与规则,面临的不仅是千千万万网民的谴责和鄙弃,更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一直以来,我国都高度重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如立跷跷板的两端,只有相互尊重,才能保持平衡。此次网红烹食噬人鲨的无知闹剧暂告一段落,但这堂普法课的警示意义不容忽视:当网红也要行之有道,不择手段,“翻车”是早晚的事情。(李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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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
2023年1月,
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
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购买、
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
对当事人金某某处罚款12.5万元。
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该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南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据悉,此前,本案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前
“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
引发广泛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该网红“提子”在某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形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
视频称“大白鲨”长约2米。在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提子”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分割。“提子”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洒满了红色调料。
经鉴定,涉事鲨鱼系“噬人鲨”(又名“大白鲨”)来自福建,事后,网红主播“提子”在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均已被封禁。
2022年9月,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
据了解,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唐梦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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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短视频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众多乐趣,同时也将人性的虚荣无限扩大。
几个月前,一则拍摄烧烤鲨鱼的视频冲上热搜,该视频的博主是一个名叫“提子”的网红。
尽管视频上已经注明“人工饲养可食用”,但仍然有专业人士看出了漏洞。
视频中的大白鲨是国家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种鲨鱼对生长环境、食物等要求很高,根本无法人工饲养。
再看看此前的视频,就会发现她经常靠食用一些猎奇的食物来博取关注,像鳄鱼、鸵鸟......
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她不敢吃的。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非法猎捕、杀害、销售、购买二级保护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情况严重的,或将面临10年以上刑罚。
然而,为了流量带来的满足感,她可以不择手段,不惜触犯法律。
像小提一样的网红,还有很多。
他们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以侥幸心理越过法网,只为了博取眼球。
将流量视为炫耀的资本,把粉丝当做捞钱的工具,在虚荣心的作用下,一步一步粉碎道德。
这让我想起了两年前引发全民热议的上海名媛事件。
一篇名为《我潜伏上海“名媛”群,做了半个月名媛观察者》的文章,揭露了众多网红“名媛”的真相。
进名媛群的邀请函上标明,进群要10万资产证明,还要交500入群费,精品项目内容包括奢侈品交流、仙女下午茶、互推高品质优质男生。
邀请函确实挺正常,但实际操作却让人大跌眼镜。
所谓的精致下午茶,不过是双人套餐,“扩容”到6人,人均85,拼的。
关键是茶点不能动,因为要拍出好片。
所谓的高层靓景,五星级酒店的浴袍照,原价3000,而她们只需每人200,由15人拼单而成。
当然,浴袍不能打湿,毛毯不能弄脏,一切为了大片。
不仅如此,就连贴身穿的丝袜都是拼的,一三五我穿,二四六你穿。
用一句话概括:万物皆可拼。
在曝光的聊天记录里,还能看到拼单“名媛”集体嘲讽开宝马、奔驰的男性“穷”、“抠”......
此文章一出,全网都在嘲讽这种虚伪、做作的生活方式。
诚然,花自己的钱,不偷不抢,拼单拍个照确实没有伤害到他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或许没错。
但我们深知,这种价值观绝不能被提倡。
人人都慕强,适当的虚荣心是动力,过了就是动歪心思的可悲。
很多人都在痛斥年轻人虚荣至极,却很少有人探究其背后的原因。
一直以来,都有一句戏言:“抖音人均收入百万。”
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抖音上炫富的网红很多很多。
博主们通过“不经意”的方式,炫耀名表、别墅、豪车等等,而且不止抖音一个平台,还包括快手、小红书、哔站......
其中,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又有多少人分得清?
真假难分的视频不断地刺激年轻群体,羡慕之感油然而生。
那些颜值博主的视频下总有一大批夸赞留言。
“要怎么做才能像姐姐一样漂亮”
“长这么好看,应该没有烦恼吧”
“这么漂亮,学历还高,这么做到的呀”
通过网络,不仅可以获得丰厚的收益,还能通过包装展现自己的闪光点,吸引无数网友的赞赏与仰慕,对于每个平凡人来说,轻而易举就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快乐。
普通工作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广泛认可与关注,与网络上包装出来的光鲜亮丽形成鲜明的对比。
于是,越来越多人毫不犹豫地选择随波逐流,而网红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新财路”。
可我们只看到了网红所展现出来的风光,却没有看到他们背后的努力与汗水。
也很少有人明白,任何一个行业坚持是基础,你可以当网红,但要当成兴趣所驱。
如今,在网红泛滥的现实生活中,虚荣感与胜负欲越来越强烈。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当虚假与虚荣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标杆时,这种扭曲的价值观能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引以为傲的追求吗?
一批又一批的青年争先恐后地挤进网红圈,甚至不惜辍学,短暂的风光过后又被市场所抛弃,我只觉得悲哀。
刘震云曾说:“世界本没有输赢,但如果你一旦有了胜负心,那你一定是输家。”
比上永远有不足,虚荣的大坝只会越筑越高。
待到崩塌的那一刻,祸及的绝不止两三个人。
很久很久以前,在车马很慢,书信很远的年代,我们的社会风气不是这样的。
我很佩服语文课本里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五柳先生,很震惊曾让贵妃斟酒、高力士脱靴的追月诗人,很庆幸认识那位“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茶”的白乐天。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风骨、气节,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瑰宝。
我们这一代人唯有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找寻本真,才能抵抗如今的虚荣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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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9月19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涉事鲨鱼系从东山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月8日,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东山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14日,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涉事视频中,“提子”称呼该鲨鱼为“大货”,还将鲨鱼切分水煮及烧烤。8月1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向南都记者证实,被送往该所鉴定的涉事鲨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
近日,据东山县有关部门披露信息,此事引起四川警方重视,对其涉案情况线索查处。经查,该鲨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9月5日,经东山县公安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手中。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南都记者 陈燕)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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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烹食大白鲨后续详情披露 涉事渔民及转卖者被检方批捕】财联社9月19日电,7月,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水煮、烧烤大白鲨的视频引发争议。据了解,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4月,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捕获一条大鲨鱼。几经倒腾,这条鲨鱼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金某某手中。9月8日,该院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沈某某、颜某某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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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被举报后,该网红账号被封禁,当地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事件中,大白鲨的来源一直是焦点话题,虽然目前未有公开定论,但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中,有商家声称以“人工养殖”为名,对外销售娃娃鱼、鳄鱼、梅花鹿等动物,其中鱼龙混杂,消费者往往难以辨别。此外,以满足猎奇、窥私等病态心理的吃播乱象,再次将“流量经济”的弊端推上舆论对立面。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采购、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野味”。专家呼吁,要从源头控制风险,切实遏制“野味”交易需全民共同努力。
电商平台里的“人工养殖”
据了解,该网红在发布视频时,曾声称所用鲨鱼为“人工养殖可食用”,并在被质疑时公开回应鲨鱼为“从合法渠道购买”。然而,根据最新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大白鲨未在其中。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属于二级保护动物。
网红烹食大白鲨 视频截图
“渠道”是如何“合法”的?“人工养殖”就可以食用吗?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检索“人工养殖”,不少商家销售活体“野味”,如娃娃鱼、鳄鱼、梅花鹿、“豹猫”等。
有人线上销售“人工养殖”的梅花鹿
新黄河记者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豹猫属于二级保护动物。虽然大多商家声称自己销售的是作为宠物养殖的“孟加拉豹猫”,但大多没有血统证书。根据公开信息,没有血统证书的“豹猫”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选育,有可能来自偷猎野生动物的黑作坊,可能只是野生豹猫和家猫杂交第一代的个体,甚至有很多就是野生的豹猫。
一名商家告诉记者,“纯种”的豹猫不能饲养,其销售的是“混血”,因此不用担心违法问题。记者询问“纯种”豹猫如何交易,其又改口表示纯种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据了解,中新财经报道中曾指出,一些电商平台所售的活体到底是人工养殖还是野生的,真假难辨,不排除有人打着“人工养殖”的名义在盗猎后非法售卖。新黄河记者在一些活体动物链接下方,也发现有不少购买者询问是否“合法”。
据了解,根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得食用,即使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也不例外。而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
业内人士称,诸如梅花鹿这等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买卖交易后的用途,存在种种不确定性。
此外,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因此,即使是人工养殖,根据有关规定,仍需办理相关证明,若商家无法提供即属于违法行为。然而新黄河记者发现,很多商家在出售页面上并没有展示相关标识。
互联网经济下的吃播乱象
野味渠道“溯源”问题之外,网红烹食大白鲨事件,将当下以博流量,满足猎奇、窥私等病态心理的吃播乱象再次推上舆论的对立面。
近年来,以大胃王、猎奇食物等的“吃播经济”兴起。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明确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风靡一时”的大胃王吃播类视频被叫停。
许多博主为博流量,将目光转移至猎奇食物上来。如烹食大白鲨的博主,还曾发布过鸵鸟、鳄龟、鳄鱼、娃娃鱼等烹食视频,这些食品以不常见、或猎奇的“食材”为噱头,烹饪手法一般较为粗放,视频结束在博主大口啃食的画面中,并借此收获粉丝和流量。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被封号前,该博主的粉丝已超过780万。
专家认为,吃播文化兴起背后,是在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视频创作者为博流量,盲目选取一些刺激素材,企图在最短时间“吸粉”从而进行流量积累与转化。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博主或无知,或“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法律底线,不得不承担相应后果。
据了解,为纠治相关乱象,国家有关部门也推出了一系列规范。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提到,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抵制滥食需全民努力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网络博主违规食用国家保护动物并非孤例。2021年,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发布于多个社交平台,被海南琼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除该美食博主外,“法螺”的购买者和店主均被依法刑拘。
据了解,2022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也属于野生动物范畴,也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法律人士表示,售卖国家保护动物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除此之外,还涉嫌触犯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虽然国内目前对“食用野生动物”未纳入犯罪及追诉范围,但这种行为也不应该被提倡,更不应该被纵容。
此外,针对电商平台中,疑似有商家存在交易野生动物的现象,早在2020年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部门就已介入。电商平台也通过敏感词拦截、人工排查等手段,筛查下架相关交易信息,关停网店或者账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曾表示,食野生动物涉及到猎捕、人工繁育、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确实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面禁止的目标,需要广大公众的配合与支持。
不少专家也表示,切实遏制“野味”交易,需从源头控制风险,更需全民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线上线下交易,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自觉抵制野生动物抵制滥食行为的良好风气。”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红滥食案例的背后,基本都存在着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此类事件传播快、影响面广、查处的时滞性强。“加强管理部门、互联网行业的合作很有必要,管理部门应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互联网企业须切实履行好自律义务。”
新黄河记者:李震
编辑:邢志彬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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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MO新闻】近日,网红博主烹食大白鲨的视频火爆全网,获得上万网友点赞,经网友举报后,当地相关部门确认视频中的鲨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CNMO了解到,“人民日报评论”官方也对该事件发表了看法。
网红烹食大白鲨
“人民日报评论”官方表示,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烹食大白鲨或属个案,但类似猎奇美食的现象却并不鲜见。一些吃播博主一味追求食材的新奇稀有,借此刺激观众的猎奇心理,甚至打法律的擦边球,可能还是出于对流量的焦虑。踩线越界的现象频发,也暴露出部分吃播博主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环保理念的缺失。但问题不只存在于吃播这一细分领域。
人民日报评论
同时“人民日报评论”官方指出,这些乱象,折射出不少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从业者面临创意短缺和创新能力不足的相似困境。多一些创新创意,少一些千篇一律的模板套用,多一些用心打磨的精品少一些跟风猎奇的粗制滥造,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的内容生态将更加丰富而美好。
最后,“人民日报评论”官方表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相关部门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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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发现,因“烹食大白鲨”被推上风尖浪口的网红博主“提子”在“消失”7个月后,又在短视频平台复出了。
“提子”在更新的短视频中向大家道歉,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提子”通过视频还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称自己被商家骗了,所有的证据警方都有调查。她还在视频中公布了南充警方就网友举报她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提子”道歉视频截图
20多天前,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公布对“提子”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2.5万元。“提子”在视频中称,这次教训会谨记终身,今后努力做一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
【1】
因“烹食大白鲨”被罚12.5万
一度从网络上消失
那段引发争议的“烹食鲨鱼”视频,是“提子”去年发布在短视频账号上的。
视频中,“提子”在四川南充一海产店铺门口将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这条鲨鱼后被“提子”等人运到乡下,继而对鲨鱼进行了分割,用来水煮和烧烤。视频左上角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事后,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鲨鱼系“噬人鲨”(又名大白鲨),属于保护动物。
↑视频截图
接到网友举报后,四川南充市警方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相继介入调查。随后,网红“提子”在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亦被封。
今年1月28日晚,南充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此事最新进展: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南充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网购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
后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当事人所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金某某被处罚款12.5万元。
而在去年9月,本案中牵扯的大白鲨销售者以及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则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自“烹食大白鲨”事件发生后,“提子”本人也从网上“消失”了。
【2】
现身发道歉视频:
“为无知不懂法付出沉重代价”
最近,有网友发现,在“消失”7个月后,“提子”在其中一个短视频平台上被封的账号,已在更新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提子”在该平台的这个账号拥有700余万粉丝,2月7日更新了一条道歉的图文视频;而她此前在另一短视频平台的账号,目前仍显示“被封禁”状态。
↑“提子”道歉视频截图
“由于我对海洋生物常识以及法律知识单薄,且疏于防范,无意间犯下大错,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不起。”2月7日下午,“提子”通过解封的账号更新了一条道歉的图文视频。“提子”在这条视频中通过文字的形式复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
她是从网上找到的卖海鲜商家,此前有找对方买过几次海鲜,后面商家主动推荐鲨鱼(当时商家推荐的非保护品种,买的也非保护品种),从购买之前,到买后的所有记录均提交警方查实证明。商家当时跟自己再三确认过,“这个种类的鲨Y(鱼),他每天都卖很多条,是可食用品种……以前在我看来,鲨Y(鱼)都长得差不多,我在福建海鲜市场也买过可食用的鲨Y(鱼),所以我真的压根没分辨出,也没有意识到,到手的食材变成了不可食用的受保护品种。”事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去了公安局,带警方找到剩余食材,向警方提交了鲨鱼残留物。
“我要买的是可食用,到手却是不可食用,我确实是被骗了,这一点警方已结案可以证明。”“提子”称,自己没有幕后团队来指导和层层把关,这么久以来都是自己的一腔热血,和家人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望广大网友谅解。
去年,“烹食大白鲨事件”引发关注后,有网友翻出“提子”的其它吃播视频,并怀疑她是否还吃过其他保护动物。
对此,“提子”在视频中回应,经过警方调查取证,查明自己之前吃的别的食物都是人工养殖,“查明我确实要买的不是保护动物,要买的是可食用鲨鱼,结果化验后才知道是大白S(鲨),是卖家诓骗了我,后面发生这件事,我找卖家多次,起诉他、报警,卖家都拒不承认,一直说就是可食用的品种,好在警方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最终调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本人也受到了惩罚。”
“做错了,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次教训我会谨记终身,今后我也会努力学习,提升能力,加强视频的安全审核,努力做一个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提子”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3】
公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
新开“小号”更新两条探店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提子”被解封的“大号”目前只更新了一条道歉视频。不过,她还新开了一个“小号”,并在2月17日和18日更新了两条探店吃播的视频,点赞量目前已达数十万。
此外,“提子”的“小号”在2月12日也更新了一条道歉视频,“提子”对着镜头说:“今天我想跟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我欠大家一个道歉,很抱歉直到现在才出来说话。这段时间,我进行了深刻地反思,也得到了教训,也希望所有人不要像我一样。”
“提子”在视频中说,自己会接受大家所有的批评和指正,去反思,去改正,去学习……让自己变得更专业,不再犯这种低级错误,接受大家的监督和指责。
视频中,“提子”还公布了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8月12日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对于网友举报网红“提子”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审查认为网红“提子”金某某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提子”公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外,“提子”还公布了2022年10月6日去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子”公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今年2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就“不予立案通知书”真假一事联系南充警方,相关人员表示,当初警方对整个事情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最后审查认为金某某确实没有犯罪事实,所以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提子”,她说现在不想讲这些事情。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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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周浩 谢茂
视频剪辑 王鹏
00:07
近日,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有了最新进展。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捕捞渔民及贩卖者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9月19日,此事的最初举报者“神話Q爆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看到相关人员被批捕的消息很欣慰,他呼吁更多人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
捕售大白鲨的两人被批捕
视频截图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7月,四川一位名为“提子”的网红发布了一则水煮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而后,有科普博主和网友反映,“提子”吃的是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四川南充警方调查,“提子”是通过网络购买的大白鲨,鲨鱼来源在福建沿海地区。
目前,“提子”的相关账号已无法查看。
据闽南日报报道,当初在接到四川警方提供的线索后,福建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9月5日,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4月10日,东山渔民颜某某在拖网作业时,捕获一条重约150斤的鲨鱼。此后,这条鲨鱼被沈某某以7700元贩卖给四川南充金某某(即网红博主“提子”)。7月12日,金某某拍摄并发布了吃鲨鱼的相关视频。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对送检的鲨鱼残体组织样本进行DNA条形码鉴定,认定为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噬人鱼种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视频截图
9月19日,网红烹食大白鲨的最初举报者“神話Q爆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看到相关人员被批捕的消息很欣慰,“经历了这么多,如今正义降临,说明大家的努力都是有用的。”
此外,“神話Q爆風”也呼吁,希望更多人关注和保护野生保护动物,而在发现有疑似危害保护动物的情况时,应该要及时取证,保留好照片、视频,并向主管部门举报,不要盲目将此类行为公之于众,以免相关人员销毁证据,进而导致影响后续调查。该博主此前曾表示,今后若是再看到类似危害保护动物的行为,他仍会毫不犹豫举报,“正义不会屈服于任何事情。”
烹食大白鲨的女网红涉嫌违法
“提子”金某某是否涉嫌犯罪,目前如何处理?9月19日,记者致电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此前已移交公安处理。南充警方表示,目前还在了解相关情况。北京禹王山律师事务所余锦兵律师分析表示,关于该网红最终要承担的具体责任,需要综合全部案情,视其情节,依法作出判决。颜某涉嫌犯罪的行为有非法猎捕和出售大白鲨,而金某涉嫌犯罪的行为是非法收购食用。二者涉嫌的具体罪名可能会不相同。由于颜某处于福建东山,而金某位于四川南充,二者并不在同一区域。虽然东山县办案机关并未公布对该网红的处理情况,但这并不代表着该网红就一定不用承担责任。本案中关于购买食用白鲨的网红,对其管辖的公安机关可能目前并未完全确定下来,或者对该网红正依法侦查。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存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明知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而购买的,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网红博主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摄烹食噬人鲨的视频已经涉嫌违法。就算该网红博主食用前不知道所食用的是噬人鲨,依然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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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红博主“提子”烹食150斤大白鲨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此事昨天有了最新进展:涉事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福建漳州市东山县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因拍摄水煮和烧烤鲨鱼的视频,百万粉丝的四川网红博主“提子”被推上风口浪尖,网友举报其烹食的鲨鱼疑是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即“噬人鲨”。
在接到四川警方提供的线索后,福建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9月5日,该案移送东山县检察院。经审查,4月10日,东山渔民颜某某捕获一条重约150斤的鲨鱼。几经倒腾,这条鲨鱼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贩卖给金某某(即网红博主“提子”)。7月12日,金某某拍摄并发布了吃鲨鱼的相关视频。
经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鉴定,认定此鱼为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噬人鱼种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二人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原标题:网红烹食大白鲨涉事两人被批捕)
来源:北京晚报 据红星新闻 厦门晚报
流程编辑:u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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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周浩 谢茂
近日,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有了最新进展。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捕捞渔民及贩卖者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9月19日,此事的最初举报者“神話Q爆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看到相关人员被批捕的消息很欣慰,他呼吁更多人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
捕售大白鲨的两人被批捕
视频截图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7月,四川一位名为“提子”的网红发布了一则水煮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而后,有科普博主和网友反映,“提子”吃的是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四川南充警方调查,“提子”是通过网络购买的大白鲨,鲨鱼来源在福建沿海地区。
目前,“提子”的相关账号已无法查看。
据闽南日报报道,当初在接到四川警方提供的线索后,福建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9月5日,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4月10日,东山渔民颜某某在拖网作业时,捕获一条重约150斤的鲨鱼。此后,这条鲨鱼被沈某某以7700元贩卖给四川南充金某某(即网红博主“提子”)。7月12日,金某某拍摄并发布了吃鲨鱼的相关视频。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对送检的鲨鱼残体组织样本进行DNA条形码鉴定,认定为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噬人鱼种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视频截图
9月19日,网红烹食大白鲨的最初举报者“神話Q爆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看到相关人员被批捕的消息很欣慰,“经历了这么多,如今正义降临,说明大家的努力都是有用的。”
此外,“神話Q爆風”也呼吁,希望更多人关注和保护野生保护动物,而在发现有疑似危害保护动物的情况时,应该要及时取证,保留好照片、视频,并向主管部门举报,不要盲目将此类行为公之于众,以免相关人员销毁证据,进而导致影响后续调查。该博主此前曾表示,今后若是再看到类似危害保护动物的行为,他仍会毫不犹豫举报,“正义不会屈服于任何事情。”
烹食大白鲨的女网红涉嫌违法
“提子”金某某是否涉嫌犯罪,目前如何处理?9月19日,记者致电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此前已移交公安处理。南充警方表示,目前还在了解相关情况。北京禹王山律师事务所余锦兵律师分析表示,关于该网红最终要承担的具体责任,需要综合全部案情,视其情节,依法作出判决。颜某涉嫌犯罪的行为有非法猎捕和出售大白鲨,而金某涉嫌犯罪的行为是非法收购食用。二者涉嫌的具体罪名可能会不相同。由于颜某处于福建东山,而金某位于四川南充,二者并不在同一区域。虽然东山县办案机关并未公布对该网红的处理情况,但这并不代表着该网红就一定不用承担责任。本案中关于购买食用白鲨的网红,对其管辖的公安机关可能目前并未完全确定下来,或者对该网红正依法侦查。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存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明知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而购买的,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网红博主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摄烹食噬人鲨的视频已经涉嫌违法。就算该网红博主食用前不知道所食用的是噬人鲨,依然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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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今年7月,四川网红美食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视频中,她称该鲨鱼为“巨型人工养殖大鲨鱼”。但随后,有网友举报称,视频中的鲨鱼或为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日,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东山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据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被批准逮捕的,一位是渔民颜某某,他将捕获的大白鲨冷冻在船内冻库,准备销售。另一位是沈某某,他以7700元的价格将这条大白鲨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据红星新闻9月19日报道,金某某即网红“提子”)手中。这样,关于网红烹食大白鲨事件中,大白鲨的来历就形成了信息闭环,事件的前后就清楚了。
网红“提子”烹食大白鲨(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两人被批捕的消息传来,让人挺振奋的,一是说明正义得到了伸张,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二来,事前人们认为背后存在一条贩卖大白鲨的产业链,最终也被证实并不存在。
让人疑惑的地方,就是对事件的始作俑者“提子”该作如何处理,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此前,南充警方发布的信息只是说“相关人员被控制”,这里包不包括“提子”,也并不明晰。虽然,她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百万粉丝的账号已被封禁,涉事视频也被下架,但这肯定远远不够。
关于对“提子”的处罚,律师说法各有不同。有律师认为,“提子”是否要担刑责,要对这条大白鲨进行幼体或成体的鉴定,先要评定其价值,才能对其行为进行定性;也有律师认为,如果“提子”并不是购买者,也不知道吃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就可能只是作罚款处理;更有律师认为,该网红的购买和食用大白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她可能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到底如何处理呢?在2021年,海南一名美食博主吃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刑拘,在那起案件中,博主“阿壮锅本人”知道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然将其清蒸食用并拍摄视频传上网,最后被刑拘。需要关注的是,“阿壮锅本人”并不是法螺购买者,法螺是其朋友吴某某(事后也被刑拘)送来的,但他依然被刑拘。
可见,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何定性还真的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而在这起案件中,“提子”辩称吃的是“尖齿鲨”,是她真的无知,还是被沈某某骗了呢?不过不着急,在两人被批捕的最新消息中,有一个很关键的证据:“提子”(金某某)是购买者。那么,这可能正符合有律师所言:购买噬人鲨用于食用的行为符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对“提子”购买并烹食大白鲨的行为,将如何定性,最终又如何处理,我们就拭目以待吧。也希望有关部门在有确切的消息后,能回应公众关切。不论如何,当美食博主可不能张嘴就吃,如果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随性而为,只会付出代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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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9月19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涉事鲨鱼系从东山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月8日,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东山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14日,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涉事视频中,“提子”称呼该鲨鱼为“大货”,还将鲨鱼切分水煮及烧烤。8月1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向南都记者证实,被送往该所鉴定的涉事鲨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
近日,据东山县有关部门披露信息,此事引起四川警方重视,对其涉案情况线索查处。经查,该鲨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9月5日,经东山县公安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手中。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南都记者 陈燕)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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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7月中旬,有网友举报,有几百万粉丝的博主“提子”更新的“人工养殖大鲨鱼”视频中,疑似被煮食的是大白鲨,也称噬人鲨。
此后,该名博主在面临质疑时曾狡辩,她食用的鲨鱼是人工养殖的“尖齿鲨”。但随着公安机关及鉴定部门的介入,目前已基本确认视频中被食用的,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猎捕、杀害、非法运输、收购与出售等行为,都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保护野生动物,还有多少工作要做?
目前,各大平台已经下架了网红“提子”所有视频。在最后一场直播中,“提子”辩称煮食的鲨鱼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直播间别带节奏了,行不行?我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是有人为了火专门去炒作那条视频的。”
7月12日,“提子”在视频中全方位展示了一尾鲨鱼,并拍摄了烹饪、食用鲨鱼的过程。
网友“神话Q爆风”是最早向平台举报视频的野生动物保护者,2日中午记者联系到了他。“神话Q爆风”表示,当时看到视频,就基本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7月14日上午10:38,我们有个QQ群,有人发一个视频截图,当时我就意识到这个事情非常严重。它明显是大白鲨,体型包括牙齿状况,还有头部的具体形状,是大白鲨的特征。我中午1:02举报,平台给我反馈,说已经减少这个视频推送,但当时并没有立即删除视频。我跟群里一些朋友说好,大家一起打电话给渔政部门,先举报、反馈一下这个状况。”他说。
“神话Q爆风”说,该名博主身处四川,鲨鱼一定是跨省从沿海贩卖至当地。保护者们原先希望通过在直播间打榜,将背后捕捞、贩卖“大白鲨”的利益链条摸清。“因为这个主播IP在四川,离海边很远,所以她如果有鲨鱼,一定是从海边跨省贩卖大白鲨。买卖是一个犯罪行为,我们要摸清这个来源到底是什么地方,但是好多人在直播间里直接指责,导致主播提前警觉了,不再回答这个问题。”
南充农业农村局声明
事件被越来越多人关注,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平台地址显示“提子”位于四川南充,当地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2日下午向记者证实,已将涉事鲨鱼送往鉴定机构。“我们之前执法监督科送检了一部分,这个案件现在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这边处理。”
有媒体报道,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承担了鉴定工作,确定涉事鲨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也就是“大白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噬人鲨无法人工养殖,那么,网红“提子”的这条“大白鲨”是从哪里来的?与“神话Q爆风”一起关注此事的自然科普撰稿人胡恺此前有过初步判断。胡恺说:“首先,我看港口周围一些建筑、植被,包括渔民捞上来的鱼货,推测是福建沿海。另外一个因素是大白鲨会游到固定水域去产下她的后代,小鲨鱼在那生存一段时间以后才会到外海生活。视频里那条鲨鱼从大小判断应该还是一条幼体,在福建海域有大白鲨的育儿海域。”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说:“暴露出了部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2021年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也收录了包括大白鲨在内的300多种或属的水生野生动物,也就意味着随意捕捉、贩卖和食用这些野生动物,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中,一尾噬人鲨的基准价值为20000元,涉案人员最终将面临何种处罚,还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在“大白鲨”事件背后,还有更多值得思考的问题:野生动物保护究竟还要做哪些工作?记者发现,该名网红此前还录制过烹食黄金娃娃鱼、鸵鸟等动物的视频。
在一些动物保护志愿者看来,视频平台上的内容给保护工作带来了困扰。“她在短视频平台加起来有将近2000万粉丝,这个行为会引导2000万人走向歧途。当时直播间里包括后来有很多人在维护她,以为大白鲨是人工养殖的,所以影响非常恶劣。”
涉事平台回应将重点关注涉及野生动物的内容,加强审核。孙全辉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他说:“其实平台本身是中性的,它可以去宣传、传播一些积极的正能量内容,当然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平台本身作为重要的监管方,应该做好内容审核,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在法律建设上,2020年全国人大作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重大决定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也被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同时也要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更加重视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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