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男子武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为自己的“路怒”埋单。
去年9月,武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省城某路段时,与被害人郭某某驾驶的车辆相互别车。武某某一怒之下,开车追赶被害人郭某某,并在路口将其车辆别停。此后,为了发泄心中怒气,武某某下车后从后备厢取出棒球棍对郭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对方胳膊受伤。事情发生后,郭某某将武某某控制并报警。
今年2月,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以武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武某某因控制不了情绪造成他人受伤,将面临刑事处罚。武某某的“路怒”,为何最终摊上刑责?对此,检察官释法,本案中武某某持棒球棍对被害人郭某某实施殴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分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值得一提的是,寻衅滋事分为无事生非、小题大做、屡教不改等类型。本案中武某某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借故生非,应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很多人都认为打架事小,一时的意气用事只需要赔礼道歉就行,最多就是罚点款,万万没有想到“冲动是魔鬼”,带来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辛戈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号删除
举报/反馈
男子杀女友后抛尸下楼被判无罪?最高检抗诉,法院改判!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通报了一起经最高检抗诉纠正的故意杀人申诉案相关情况。被告人辛龙与被害人张某艳(女,殁年33岁)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张某艳因辛龙对其隐瞒离婚后仍与前妻共同生活的事实等感情问题与辛龙产生矛盾。2015年3月5日,在张某艳住处,辛龙与张某艳又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其间,辛龙掩住张某艳的口鼻,致张某艳机械性窒息死亡。其后,为掩盖罪行,辛龙将张某艳的尸体抛至楼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月13日以辛龙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志(被害人父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日以辛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1416元。宣判后,辛龙提出上诉,辽宁省高院于2016年12月29日以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未排除合理怀疑,定案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为由,将此案发回大连中院重审。2018年1月24日,大连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辛龙无罪,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志的诉讼请求。大连市检察院于2018年2月13日向辽宁省高院提出抗诉。辽宁省检察院于2018年11月13日以抗诉不当为由决定撤回抗诉,同日,辽宁省高院裁定准许辽宁省检察院撤回抗诉。2018年11月22日,申诉人张某向辽宁省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撤销省检察院的撤回抗诉决定,对辛龙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的无罪判决提起抗诉。辽宁省检察院经复查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2020年1月,申诉人张某向最高检申诉。2020年11月,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将案件移送第二检察厅审查。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全面审查分析后认为,虽然在案证据存在一定欠缺,辛龙拒不认罪,但原判认定辛龙无罪的理由不能成立,辛龙故意杀人的事实可以成立,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专家一致认为,该案原无罪判决确有错误,但由于证据存在一定欠缺,量刑上可留有余地,专家同时提出了补强证据的意见建议。第二检察厅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承办人自行补充侦查。一是赴案发地大连市与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研究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认定问题;二是复勘案发现场,重新取证;三是对辛龙开展调查,在关键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四是围绕焦点问题案发现场嫌疑足迹是谁留下开展大量工作。因案发后无法找到留下现场足迹的鞋,原审期间未进行鉴定比对,无法确定嫌疑足迹是谁留下,这也是法院认为不能排除第三人作案、判决无罪的重要理由之一。为此,承办人专门走访了最高检信息技术中心听取意见,并将本案足迹有关材料送中国刑警学院足迹专家征求意见。会检意见“倾向认定现场鞋印与样本鞋印(所采辛龙足迹)为同一人所留”。在上述调查工作基础上,第二检察厅提出原无罪判决确有错误,应予纠正进行抗诉的意见,后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认为原判错误应予纠正,决定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检于2022年2月11日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同年6月2日,最高法院指令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同年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辛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 | 央视新闻●全国政法要闻●公安部:去年以来查获网络黑账号4200余万个2月15日,公安部公布2022年“断号”行动十大典型案例,要求强化案件侦办,严打网络账号黑色产业链。据通报,去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断号”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共侦办案件1.1万余起,关停接码平台130余个,捣毁“猫池”窝点800余个,缴获“猫池”、GOIP等黑产设备1万余台,查扣手机黑卡240余万张,查获网络黑账号4200余万个。最高检:五年来,检察机关对百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五年来刑事检察工作相关情况。2018年至2022年底,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严重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和占犯罪总数比例上都呈减少和下降趋势,相比前五年起诉人数下降27.8%。2022年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由1999年25%下降至2022年3.9%。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四部门发文:中小学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超市、小卖部随着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备受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日前发文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各地将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地方政法要闻●云南省教育厅副处级退休干部罗崇敏严重违法被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审查起诉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昆明市监委消息,日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昆明市监委对云南省教育厅副处级退休干部罗崇敏(原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经查,罗崇敏被开除党籍后毫无悔过之心,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以投资为名,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取消罗崇敏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进境教材类书籍有多处地图对中国台湾省漏绘,被宁波海关查获近日,宁波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对一批内含教材类书籍的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书籍中有多处地图对我国台湾省漏绘,违反了《地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嫌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违背一个中国原则。佛山市出台最新优化生育政策: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10日假据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网站2月15日消息,近日,《佛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和生育保险等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8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在子女每周岁各享受育儿假10日。●热点新闻●中国足协:坚决拥护纪检监察机关对陈戌源进行审查调查2月15日,中国足球协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通报中国足球协会主席、党委副书记陈戌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副主席杜兆才主持会议。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陈戌源进行审查调查,充分体现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充分体现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什么职务,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中国足球协会党委和中国足球协会坚决拥护、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陈戌源进行审查调查。多设备登录VIP账号会被封,腾讯视频:将优化界面提醒设备超限,方便解绑对于近日媒体报道的腾讯视频用户因多设备登录被封号一事,上海市消保委向腾讯视频进行了询问,并于2月14日收到腾讯视频的独家回应。腾讯视频称,将优化界面,在提醒用户登录设备数超限的同时,提供便捷、清晰的设备管理界面,方便账号处于安全状态的用户解绑不常用的设备。顺丰回应7万元爱马仕运输中烧毁:如果是我们的问题,会进行处理2月15日,浙江金华一则“顺丰寄爱马仕包运输中被烧毁”的消息引热议。当事人林女士邮寄一只价值7万元的爱马仕包,几天后被告知包裹运输时烧毁,顺丰工作人员称,接受协商方案才能提供事故证明,令人不解,不少网友也在评论区谴责。对此,顺丰客服回复称,如果是公司的原因,会进行相应处理。台湾歌手刘文正过世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看台海”官方微博@看台海 2月1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歌手刘文正去年生日前过世,享年70岁。刘文正的经纪人证实消息,据知他是在去年11月21日因心肌梗塞病逝于赌城拉斯维加斯。刘文正,中国台湾男歌手、演员、主持人,代表作有《三月里的小雨》《闪亮的日子》《雨中即景》《热线你和我》《迟到》《小雨打在我身上》《外婆的澎湖湾》等,曾是中国台湾最红的男歌手。●案件聚焦●《当家主母》剧组虐猫事件造谣者被判刑七个月2021年11月,由东阳市某影视公司投资拍摄的电视剧《当家主母》在某网络平台热播,第32集出现一只白猫死亡的镜头。因拍摄过于逼真,“剧组是否真的毒死了活猫”引发大量网友热议。在微博上自称是《当家主母》剧组场务的人员刘某爆料说剧组假戏真做,给猫咪注射了4次至5次不明液体,毒死了“白猫演员”。之后又向在微博上拥有400多万粉丝的某“大V”爆料。随后,某“大V”未核实真伪就发布了“猫咪死亡确认”的微博,引发大量关注,给公司造成上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2021年12月,该公司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警方调查证实剧组因拍摄致猫死亡等事实不成立。2022年3月,东阳市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现判决已生效。男子“一房五卖”,骗取购房者定金77万余元获刑短短半年,浙江嘉兴一男子打着“卖房”的旗号,先后与5人签订购房合同,骗取定金77万余元。2月15日,记者从嘉兴南湖区法院获悉,该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姚某上诉后,二审法院日前维持原判。女子在涉诈骗罪取保候审期间又以婚恋为名诈骗多人,获刑七年无钱支付自己的高消费,“95后”女子施某竟想通过婚姻介绍所“广撒网”,有优质男性就结婚,若不中意就以结婚为名骗人财物。2月15日,记者从江苏启东市检察院获悉,被告人施某因犯诈骗罪、盗窃罪,经该院公诉,日前被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整理 | 王菁编辑 | 王菁
举报/反馈
2022年8月,山西男子庞雁冰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质疑山东沂南交通执法违规。2023年1月30日,沂南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名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2月17日,记者从公益代理本案的蓝天彬律师处获悉,庞雁冰17日上午已被取保候审。2月17日,当事人庞雁冰告诉记者,写文章是为山东一位货车司机发声,三篇文章阅读量共有1万多。庞雁冰称,为货车司机发声他不后悔,对于寻衅滋事罪他也不认可,目前在努力为自己发声。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月17日,山东临沂警方称派出调查组调查相关情况,并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遭跨省追捕男子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通报:全面调查核实
2月17日,临沂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临沂”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报道“山西男子网上发文质疑交通执法有违规遭山东沂南警方跨省抓捕”一事,临沂市公安局已派出调查组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图片来源:平安临沂
今年1月30日,山西省47岁男子庞雁冰被山东沂南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公益代理本案的蓝天彬律师处获悉,庞雁冰17日上午已被取保候审,人已释放,下一步将继续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据纵览新闻报道,庞雁冰告诉记者,自己人还在山东省沂南县,预计明天会去北京,然后返回老家。
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出来后已经给爱人打了电话,报了“平安”,另外就是一直在思考自己的案子,感觉自己很“冤”。他现在马上要做的就是找个宾馆,想好好洗个澡,这段时间还一直没有洗过澡。
对于自己的案子,他说刚出来,因为好多事情要处理,目前还没有时间细说。他也感谢媒体和广大网友的关心,正是这些关心让他的案子有了进展。
“打抱不平”发文质疑交通执法后
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据潇湘晨报,此前媒体报道,2022年8月,庞雁冰接到微信网友山东省邹城市货车司机苗某某的消息,对方反映了山东临沂市沂南县的一些交通执法违规问题。
为“打抱不平”,庞雁冰在其个人微信公号“天镇庞雁冰”上,发布了三篇文章,标题分别为《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向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县委书记侯占夫反映交通违规上路追车导致车祸,恼羞成怒当派出所面抢手机打人》《致信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任刚,沂南县政府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请严惩》。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
2022年9月5日,庞雁冰将三篇微信文章全部删除。但在几个月后,2023年1月30日,在山西参加亲戚婚宴时,庞雁冰被几名民警带走,随后被山东沂南警方押解回山东。
据介绍,庞雁冰是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人,是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聘任的“2022年度山西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员”。
事发后,庞雁冰家属收到沂南县公安局送来的一份拘留通知书,《沂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显示,该局已于2023年1月30日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庞某某刑事拘留,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代理律师建议公安撤销案件
“寻衅滋事罪”真什么都能“装”?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后,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和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华律师以公益律师身份接受委托,介入该案。
蓝天彬认为,庞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他认为,沂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允许网民监督。庞某某发布的内容以现场视频和照片为主,辅以监督政府部门的评论性文字,不属于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文章中,庞某某并没有对关键性信息进行篡改,还在微信文章贴出了沂南县官方的回复,展示的各方信息较为全面。他还多次在微信中提醒苗某某“千万不能有假”“必须说真实事实”,已经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进行散布的情形。此外,庞某某的微信文章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不具有寻衅滋事犯罪的主观故意,而是出于监督政府部门规范执法的善意。
据“天津二中院”官微,寻衅滋事罪作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在实践中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功能,在规范公民行为、保障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也因其兜底条款的存在,其口袋化倾向也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
以该罪名判处刑罚是否有必要,亦或者说法律规定包括司法解释本身是否合理的争议出现时,寻衅滋事罪的司法适用就面临着口袋化的风险,会造成刑罚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大。
在司法适用中的口袋化所体现出的是权威中心主义理念,这些理念都需要予以修正以避免寻衅滋事罪在实际司法操作上的不当扩张。刑法立法和司法的理念转变是从根本上推动寻衅滋事罪去口袋化、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本路径。
编辑|王月龙 易启江
校对|卢祥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平安临沂、红星新闻、纵览新闻、潇湘晨报、澎湃新闻、天津二中院
每日经济新闻
举报/反馈
一团伙冒充黑恶势力,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恶意骚扰受害人的关系人,以逼迫受害人归还高息网贷,从中获利1200余万,事件造成上万人受害。
目前,67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春节前夕,家住宁波余姚的黄先生向警方报案,自2022年12月8日起,其公司一直接到暴力催收骚扰电话,对方称其欠钱,并造谣其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多次向信访部门投诉,称黄先生所在公司服务态度差,种种骚扰行为对黄先生的正常工作、生活以及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接到黄先生报警后,余姚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侦查。经过深入分析,发现该团伙打着商务咨询公司的幌子,非法获取和查询他人信息,并冒充黑恶势力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恶意骚扰受害人的关系人,以逼迫受害人归还高息网贷。
1月10日,余姚警方出动上百名警力奔赴湖南长沙、龙山等地进行统一收网,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67名,扣押作案手机211部、电脑72台。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案件的更多细节也得以浮现。
据宁波市公安局2月21日消息,日前,警方跨省抓获涉案“软暴力”催收团伙67名嫌疑人,该团伙打着商务咨询公司的幌子,非法获取和查询他人信息,并冒充黑恶势力,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恶意骚扰受害人的关系人,以逼迫受害人归还高息网贷,受害人达上万人,从中获利1200余万。
目前,67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实,2020年,以犯罪嫌疑人田某、李某光为首的犯罪团伙成立湖南某商务咨询公司,专门承揽网贷公司的催账业务。
该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购买20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社保信息、外卖快递信息、家庭住址信息、通讯信息等,公司催收人员伪装成黑恶势力采用电话滋扰、恶意举报、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向受害人催讨贷款,涉及浙江、上海、江苏等多地,受害人达上万人,团伙从中获利1200余万元。
目前,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田某等67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正确借贷观,通过正规途径和平台借贷,警惕套路贷、高利贷等。如遭遇“软暴力”催收、高额利息,一定要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并报警,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犯罪团伙,严肃查处由此滋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举报/反馈
究竟是公民行使监督权,还是不法之徒破坏秩序,跨省抓捕是合法合规,还是权力任性,该处罚的处罚,该正名的正名,都要给公众一个说法
又见跨省抓捕。据纵览新闻报道,2月11日,山西省繁峙县居民杨美荣收到了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快递来的一份“拘留通知书”,这个时候她才知道,爱人庞雁冰被沂南警方带走的原因是“涉嫌寻衅滋事”。此前的1月30日,他们一家人来到山西天镇县亲戚家参加婚宴时,庞雁冰被几名民警带走,随后被沂南警方押解回山东。通过律师介绍,庞雁冰被“抓”是源于去年8月份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替山东车主苗某某“打抱不平”发的三篇文章。
↑沂南警方的拘留通知书。图据纵览新闻
即便是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网络也并非无法之地。利用公众号等平台,发表不当言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利,破坏社会秩序,这些带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追究。不过,倘若杨美荣所言属实,爱人庞雁冰仅因三篇“打抱不平”文章,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被跨省抓捕,还有待商榷一二。
不妨先看看惹祸的“罪证”。为庞雁冰带来“麻烦”的三篇文章,标题分别是《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向山东省沂南县县委书记侯占夫反映交通违规上路追车导致车祸,恼羞成怒当派出所面抢手机打人》和《致信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任刚,沂南县政府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请严惩》。单从标题来看,一些措辞用语较为偏激,与事实或许有若干不符,但考虑到庞“2022年度山西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员”特殊身份,发文目的是监督交通执法权力,向领导反映一些违规现象,也没有搞人身攻击、侮辱他人人格等违法情形,恐怕并不能轻易扣上一顶寻衅滋事的帽子。
再从庞雁冰发文过程看,也基本能排除无事生非的可能。追溯事件起因,源于山东车主苗某某质疑交通执法人员没有摆放安全提醒设施,导致自己驾驶的后车追尾,其后与交通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声称遇到不公处理等。媒体公布的聊天记录显示,庞雁冰发文前曾多次提醒苗“千万不能有假”“必须说真实事实”。如果确如其所言,上述文章均“根据苗某某的叙述和提供的现场视频、照片”,“所发微信,不存在分文利益交换”,非要鸡蛋里挑骨头,庞雁冰存在的过错也不过是轻信他人的问题,遑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
对照现行法律,庞雁冰的网上发文行为,也与寻衅滋事罪“模板”相去甚远。寻衅滋事罪“脱胎”于之前的流氓罪,立法目的是规制一些破坏社会秩序行为,表面上是一种兜底罪名,但为了防止出现打击扩大化现象,在刑法中,主要针对的是四种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如果庞雁冰仅是网上发文监督交通执法,与法律列举的四种寻衅滋事行为格格不入,的确不宜被“包罗”其中。
另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但平心而论,仅是文章中采用的“恼羞成怒”“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等措辞,与所谓的辱骂、恐吓根本就搭不上边。至于其影响,无非是“第一篇阅读量最高达到了7990,点赞195”等,但很快就自行删除,此种情形也不宜冠以“情节恶劣”。
当然,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一些信息还有待公开,但基于跨省抓捕的公众敏感性,以及相关涉嫌罪名存在疑点,有关部门有必要以严谨的态度介入调查。究竟是公民行使监督权,还是不法之徒破坏秩序,跨省抓捕是合法合规,还是权力任性,该处罚的处罚,该正名的正名,都要给公众一个说法。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陈宇(法律学者)
编辑 汪垠涛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举报/反馈
近日,儋州市一恶势力团伙成员韦某某为其团伙实施寻衅滋事,并负责收钱及管账,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2016年7月至8月期间,因认为外省来儋运输木材的货车抢占了本地货车司机的运输生意,为赶走外省运输货车司机,非法控制儋州市木材运输行业,从事货车运输的韦某某与杨某某等26名司机,经过二次商议,决定由每名货车司机先后两次以1500元/人和1800元/人的标准出资,由韦某某和蒙某某负责收钱及管账,杨某某、谭某某等货车司机负责巡查并提供外省来儋运输木材的货车信息,由杨某某联系砸车人员,对外省来儋运输木材的货车实施打砸行为,以达到恐吓驱赶外省货车司机的目的。杨某某找到黎某某,向其支付20000元,由黎某某纠集人员、准备工具,持石头对外省货车实施打砸4次,致货车的前挡风玻璃、倒车影像等处被砸坏。2022年4月30日8时许,韦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儋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韦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却仍然参与实施损毁他人合法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犯罪特征及性质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予以从重处罚,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案件带有恶势力性质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韦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儋州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检察院提出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儋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助力营造儋州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韦某某与其同伙参与持石头对外省来儋州运输木材的货车实施打砸4次,系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韦某某与杨某某等人实施的团伙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儋州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因此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量刑上予以从重处罚。
(南海网)
举报/反馈
男子赵某因心情不好“迁怒”于路边停放的汽车,一天时间内竟砸坏了6辆车的挡风玻璃。2月19日,公安杏花岭分局通报,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2月5日,家住享堂某小区的一名居民报警称,他准备开车外出时,发现停在路边的汽车前挡风玻璃左下角被砸了一个窟窿。就在敦化坊派出所组织民警展开侦查过程中,又陆续接到多起车辆前挡风玻璃被砸的报警。经侦查,警方很快就将23岁的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赵某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当天上午11时至晚8时,心情不好的赵某先后用砖头、灭火器,砸损了沿途6辆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将灭火器砸入路边一间门面房的玻璃门后,赵某快速逃离现场。初步估算,赵某的行为共造成2万余元财产损失。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李莹 太原晚报
举报/反馈
2月16日,一段多名男女在串串店内用酒瓶互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17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涉事4人为老乡,目前因寻衅滋事罪4人已被刑拘。2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2月15日20时43分,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接警,称在新安路某餐馆发生打架。接报警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调查处置。经查,王某1、耶某(女)、魏某和王某2(四人系同乡)等人于2月15日晚聚餐饮酒。期间,王某1、耶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王某1、耶某、魏某、王某2持酒瓶、饮料瓶等互殴,魏某用火锅汤泼撒他人。王某1、耶某、魏某、王某2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 定,涉嫌寻衅滋事罪。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对以上四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源 | @雁塔公安、上游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等问题
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举报/反馈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寻衅滋事罪存废问题再次引起法律界代表、委员关注。
封面新闻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处了解到,他将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一份修改《刑法》废除寻衅滋事罪的议案。肖胜方认为由于寻衅滋事罪法条表述过于模糊,入罪门槛较低,涵盖的行为范围较广等原因,已经成为当下司法实践中新的“口袋罪”。
同为法律界人士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也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寻衅滋事这一罪名存在明显缺陷,极易被滥用并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他也将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提交一份关于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受访者供图
肖胜方: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表意模糊、难以界定
已经成为当下司法实践中新的“口袋罪”
1979年《刑法》所规定的“流氓罪”中,包括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等罪状,而寻衅滋事罪是对流氓罪拆解后所衍生出来的新罪。当时,由于流氓罪入罪标准模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乱用、滥用化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曾于1984年联合发布司法解释专门针对流氓罪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解释。
但肖胜方认为,当年所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流氓罪与一般违法、道德行为的界限模糊不清,在司法实务中难以避免扩大化打击等问题。“有‘其他流氓活动’这一外延极广的兜底条款的存在,也极易导致损害《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流氓罪成了事实上的口袋罪。”肖胜方说。
1997年《刑法》大修,流氓罪被废除,原《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流氓罪的内容被拆解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盗窃、侮辱尸体罪等。其中,寻衅滋事罪新增于1997年《刑法》第293条之中,包含四种情形: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罪状中列举的四种行为类型并不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最多说明相关行为均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秩序’,且该‘社会秩序’并无准确、规范的定义。”肖胜方指出,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刑法》的规范具有可预测性和指引性,该罪罪状中“随意”“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词语词义模糊,导致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成为新时代的“口袋罪”。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予以进一步释明。但在肖胜方看来,该罪含义泛化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其客观要件表意模糊,在一定程度上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据《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这意味着,该罪除了破坏公共秩序的法益以外,“寻衅动机”是成立该罪的关键要件之一。
“‘寻衅动机’,是该罪区别于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犯罪的重要特征。”肖胜方认为,成立寻衅滋事罪所应当具备的‘寻衅动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界定,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仍具有含糊性,依然囿于用语泛化、缺乏专业性的桎梏。
肖胜方还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因寻衅滋事罪的罪状表述模糊,容易成为“兜底”罪名,导致相关行为因未达到其他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却被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或者相关不法行为可能只涉嫌轻罪,却被以寻衅滋事罪进行追诉,对行为人科处更重的刑罚,很容易导致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的现象发生,这无疑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受访者供图
朱征夫:
寻衅滋事罪存在明显缺陷 极其容易被滥用
朱征夫表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性,许多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不仅对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其容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
朱征夫进一步说到,寻衅滋事罪的模糊性不仅影响公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某些同样的行为达不到直接惩治该行为的法条的立案标准,却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却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造成财物损失2000元达不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立案标准为5000元),却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为2000元)。
即使两高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但具体案件中对行为人主观上的判断又可能存在不同意见。“有人因追讨债务方式过激被判寻衅滋事罪,那么,追讨合法债务是无事生非还是事出有因?因此,司法解释仍无法消除该罪在犯罪界限上的模糊性。”朱征夫说。
另一方面,寻衅滋事罪起刑点为五年以下。“这也导致了一个不构成刑罚较轻的罪名的行为,却可能构成刑罚更重的寻衅滋事罪。比如不构成刑罚均为三年以下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却可以构成刑罚更重的寻衅滋事罪。这不仅是立法体系上的一个悖论,也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寻衅滋事罪存在体系上的逻辑缺陷。
朱征夫还认为,寻衅滋事罪惩治的行为与多个法条存在重叠,有重复立法之嫌。“比如,按2013年两高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该罪的行为特征,第二条与故意伤害罪、第三条与侮辱罪、第四条与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第五条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均存在竞合。”朱征夫说。
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
朱征夫明确表示,应该取消寻衅滋事罪。该罪表述的多种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均有规定,例如该法第42条、第43条、第49条,规定了侮辱、威胁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标准,由此可见,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还可以施加行政处罚,法律并非听之任之。
朱征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按照现行法律,废除寻衅滋事罪对中国的司法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不会产生任何消极影响,取消该罪不会出现法律的空白。对于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并非唯一打击手段。拒绝利用模糊的规定将更多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考量,这既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
肖胜方也认为,目前寻衅滋事罪的司法困境源于其依然带有严重的“流氓罪”色彩。“为了防止‘口袋罪’继续扩大化, 同时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保障人权的需要,废除寻衅滋事罪势在必行。”肖胜方建议可以效仿当年拆解流氓罪的形式,通过新增罪名和完善罪名体系的方式进一步拆解寻衅滋事罪,通过修改《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方式,对现有法律可调整的行为类型,将其拆解归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中;对现有法律不能调整的行为,新增恐吓罪等罪名予以规制。进一步做好《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适用衔接,切实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举报/反馈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林立】
两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朱征夫提交了多项提案,其中一项“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引来不少的舆论关注。
朱征夫认为,明确性是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但寻衅滋事罪中“随意”、“任意”、“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表述过于模糊,而这些又是该罪关键的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模糊性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还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资料图)
从流氓罪到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常与另一个词被一同提及,即“口袋罪”。
什么是“口袋罪”?
《西游记》中有一个冒充如来佛祖的诈骗犯黄眉老怪,他原来是弥勒佛的生活助理,偷了弥勒佛的金钹、后天人种袋,山寨了一个“小雷音寺”,招摇撞骗。在骗局败露后,他用后天人种袋把唐僧师徒和前来救援的天兵天将都装了进去。这个后天人种袋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论好坏和妖仙,都可以往里装。
而“口袋罪”就像后天人种袋,可以把无法归结为犯罪但公权力认为要“治理”的行为装进这一罪名里,定罪量刑。
“口袋罪”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好用”,可以抄小路绕过“罪刑法定”和“罪刑相当”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它危险,不确定,容易误伤,让公民在模糊的法律面前无所适从,无规可循,心惊胆战,也容易对公权力失去信赖。
寻衅滋事罪这个著名的“口袋罪”,起源可以追溯到已废止的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
1979年刑法将流氓罪定义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1983年“严打”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年9月2日),将流氓罪的最高刑提至死刑,并将其内容扩大化。
因为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定罪的随意性很大,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且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所以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但是,流氓罪的分解是不彻底的,留下了不确定性的“残余”,其最典型和最大的继承者就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不确定性
寻衅滋事罪的问题就是:方便、实用,但在落实中充满众多不确定性。
举个例子,依据《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是,什么是“随意”?这几乎是一个无法准确定义、具体化、明细化的法律概念。
不能准确定义“随意”的结果就是“随意”定义“随意”。讲白了,就是执法者或司法者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你说是,就是”。
可能是为了解决寻衅滋事罪的不确定性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然而,这个司法解释仍然没有解决不确定性的问题。
该解释将“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认定为“寻衅滋事”。
四字语词的“联排别墅”,实际上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什么是“无事生非”?什么是“寻求刺激”?什么是“发泄情绪”?什么是“逞强耍横”?显然不能用汉语词典的定义去解释法律问题。而且,别忘了后面还有一个可能无穷无尽的“等”字。
举个例子,一个小伙子失恋后醉酒,发泄情绪,把路边的垃圾桶踢坏了。如果用寻衅滋事来惩罚这种行为,是否合适?
现实中关于“寻衅滋事罪”,也有不少有争议的案例。比如:
据媒体报道,因街头涂鸦,20岁的广东肇庆小伙丁满,先是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拘。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是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起初检察院对丁满及另一当事人涂鸦毁坏的物品做了价格鉴定,认为损失共计5638元。有律师指出,检察机关出具的价格认定书明显不合理,有几处价格认定和实际损失相差10倍,所以他们提出实际损失不足5000元,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成立。 在丁满及其父亲到处道歉,获得各方的宽容和谅解后,他收到被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通知,这次罪名变成了寻衅滋事罪——该罪定罪标准较低,只要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丁满设计的涂鸦图案
关于涂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有明确规定,除了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考虑到被判刑对当事人未来有不小的影响,对于涂鸦是否至于定罪判刑,争议至今不曾平息。
关于“寻衅滋事罪”,笔者也算有过与其擦肩而过的经历——
有一次,笔者到一个派出所办一件迟了可能就办不了了的急事。恰逢节假日,而派出所仍有人值班。笔者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值班女民警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我跟她解释事出紧急,询问能否请示一下领导,女民警听完直接打电话说“有人在派出所寻衅滋事”……虽然后来这事不了了之,但我心中的恐惧和不解仍未消除。
罗翔在法考培训中讲过,寻衅滋事罪在法考中一般不会考,因为它是我国刑法的一个“耻辱”。法考也许不会考寻衅滋事罪,但现实生活、司法实践会“考”,而且可能是“烤”,把人烤得内焦外困。
罗翔老师也为此多次撰文,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他在文章中,以美国的“游荡法案”作为类比,论证寻衅滋事罪的危害性和废止的必要性。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佛罗里达州杰克森维尔市有一条禁止游荡法规,限制在该市活动的人包括:流民和流浪者、四处乞讨的行为放荡之人、一般赌徒、一般酗酒者、一般夜行人、无合法目的或目标四处游荡之人、惯常游手好闲之人、有工作能力但惯常依赖妻子或未成年子女生活之人……
“游荡者”的定义太泛,几乎无所不包。一日,警方根据这条法规,将同车在该市活动的两名白人女子和两名黑人男子逮捕。四人不服,官司一路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以游荡法规违宪为名撤销下级法院的判决。
法官认为,一般人无从得知该市有这样一种法规,而且即使知道也无法从定义过广的条款中清楚地辨明法规的意旨。再进一步说,这种游荡行为按现代标准根本当属无罪。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四处游荡是诗人惠特曼所讴歌的行为,……素来是怡情的人生小品,如何能以此入罪?”
游荡法案中的“游荡者”,就和流氓罪中的“流氓”、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一样很随意、很危险,可能成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罪,陷无辜者于囹圄。
剪碎寻衅滋事罪的“口袋”
确实,不可否认,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社会治理,不过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其弊端置之不理。如同把流氓罪进行废除和分解,寻衅滋事罪或可以考虑进行“二次分解”。
如何“二次分解”?拆开重组,分门别类,“断舍离”。
我们可以看一下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规定的犯罪行为,实际上是和其他罪名重合的:随意殴打涉及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辱骂、恐吓他人,涉及侮辱罪;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涉及抢夺罪和抢劫罪;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涉及扰乱公共秩序罪。
所以,制裁这些行为,不是无法可依。
如果有些行为,不属于其他犯罪,又有刑事危害性,怎么办?归不进其他罪名,说明不构成其他犯罪,可以把寻衅滋事罪的范围缩小。
比如如果随意殴打等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故意伤害罪等罪的立案标准,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如果不构罪,就不应以犯罪论处;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行政处罚;该追究民事责任的,民事诉讼。
“二次分解”,就能彻底解决不确定性的问题吗?不能。但正如罗翔所言,明确性是“相对的,但是你至少要朝着明确性的标准去前进,不能够太过模糊,因为只要模糊一定会成为选择性执法的一个依据,他想定你就定,他不想定就不定。”
尼采说过:“凝视深渊者,深渊将回以凝视;屠灭恶龙者,自身亦成为恶龙。”制订和执行寻衅滋事罪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打击犯罪,但我们也不要忘了,打击犯罪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
举报/反馈
“老刘啊,咱们都是警察,你儿子已经死了,确实很可惜,但人已经死了,不如拿一点钱来补偿一下,你看能不能私了?你开个价!”。
1995年7月26日,时任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纪委副书记的刘天云,正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瓦房市公安局的一位负责人给他打来了电话,不是告诉他杀害儿子的凶手抓到了,而是来替凶手说情,希望能够把此事儿私聊。
听了这话,刘天云是怒火中烧,自己的儿子刘宪文才22岁,美好的人生刚刚开始,就被人给活活打死,私聊?怎么可能?
于是,刘天云毫不犹豫的拒绝:“告诉你,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警察,我要的是公理,不是钱!”。
令刘天云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几天,他接到了无数个这样的电话,都是来为杀人凶手求情的,甚至一度把价码开到了60万。
95年的60万,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能出得起这个价的,那绝对是在一方只手遮天的人物,此时的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几天前,瓦房店会突然将逮捕的11名凶手全部释放。
就连直接加害自己儿子的主凶李克忠和另一名凶手王殿全,在交了一笔数目可观的保释金后,也被取保候审,大摇大摆的走出了公安局。
知道有人在徇私枉法,刘天云狠狠的用拳砸在了桌子上,他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儿子讨回公道,让作恶者伏法!
紧接着,他去找了瓦房店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董副局长,对于刘天云的遭遇,董副局长是深表同情,表示一定会在春节前后将凶手抓捕归案,并留下刘天云吃了顿饭。
有了董副局长的保证,刘天云心放了下来,只等着瓦房店公安局的好消息,可谁成想,春节过后,刘天云再去瓦房店打探消息时,竟然被告知,这位董副局长被调到了法院,担任副院长。
于是,刘天云去法院找到了董副院长,对于刘天云的事情,董副院长是愤慨不已,因为,他就是要抓捕真凶,受到了针对,这才被“挤”走的。
告别董副院长后,刘天云是满心悲凉,想起屈死的儿子,他就忍不住泪流满面,但同时,他为儿子讨公道的决心也更加坚定。
回家后,他就开始整理上访资料,开始为上访做准备。
1996年1月8日,刘天云接到了通知,让受害者家属去案发地所在的三堂乡政府开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这里,刘天云碰到了一位暴脾气的乡党委书记,对于公安局的同志们,他是一点儿都不客气,直接指着鼻子问道:“你们公安局到底要怎么样?已经给瓦房店公安局那么多钱了,还不够吗?你们公安局只要说不抓人,要多少给多少!”。
这话,听的刘天云是心惊不已,杀人了,只要给钱就能摆平?
事后,他打听到,这位乡党委书记,就是杀害他儿子的凶手李克忠的姑父,这也让他明白,李克忠他们为什么会如此嚣张了,有这么一个姑父撑腰,那真的是不嚣张都不行啊。
话说回来,刘天云的儿子跟李克忠有什么过节?又为什么会惨遭毒手呢?其实他们素不相识。
刘宪文是刘天云的长子,从小聪明、孝顺,深得刘天云喜爱。
1994年8月,21岁的刘宪文从辽宁省警官学校毕业,紧接着,又以572分,鞍山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大连警官学院,没过多久,北京政法大学又派人到大连警官学校,破格将刘宪文招收。
儿子跟自己一样当了警察,还青出于蓝,刘天云的心情可想而知,可令他没想到的是,1995年7月9日,刘宪文即将前往北京上学的前一个月,刘天云却听到了他的噩耗。
7月7日这天,刘宪文跟巡警支队的7个民警以及他们的家属去瓦房店长兴岛玩。
中午的时候,在岛上的“乐来饭店”就餐,因为刘宪文不喝酒,吃过饭后,便带着几个孩子在海边玩耍。
当天下午2点多,他带着孩子返回饭店,却碰到10多个手持棍棒的暴徒,在殴打他的同事们,见状,刘宪文立即跑过去劝架。
原来,是他的同事们买了海鲜、蔬菜,请“乐来饭店”的厨子帮忙加工,结果饭店却以此来宰客,要收他们280块钱的加工费。
在95年,280块钱可不是小数目,顶得上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刘宪文的同事们当然不乐意,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最后,刘宪文的同事支付了239块钱,才算是走出饭店。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他们走后,饭店老板陈英纠集了十多个人,手拿棍棒开始追打他们,嘴里还叫嚷着:“打的就是警察!”。
见这帮人纠缠不休,刘宪文的同事们亮出了证件,并解释说“饭费已经结清”,可惜的是,这帮人依旧不依不饶。
见状,刘宪文立即冲上前,想要将双方拉开,可已经打红眼的暴徒们,对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其中最嚣张的,就是李克忠。
见刘宪文到底,李克忠就站在他背后,拿着棍子猛打他的头,刘宪文眼前一黑,便栽倒在地。
刘宪文被送到医院时,刘天云夫妇正在河南安阳老家探亲,他们也没第一时间通知他。
等他们接到消息,已经是7月9日深夜,此时的刘宪文,被抢救一天一夜,但依旧未能醒过来。
得到消息的刘天云夫妇,立即往回赶,可等他们赶到医院,得到的却是刘宪文病危的消息。
7月11日,因为久久未能救醒,刘宪文被从瓦房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转到了海城市整骨医院,但很可惜,这次转院也未能保住刘宪文的生命。
7月13日,刘宪文离开人世,死亡原因是头部被钝器击伤,造成颅骨骨折,颅脑损伤之死!
刘宪文的离世,让刘天云一家陷入巨大悲痛,母亲李素香因悲痛过度,神志不清,患上了精神分裂,后又引发雷诺士兵综合征,生活不能自理。
从小照顾刘宪文的大伯母,听闻刘宪文离世,一时无法接受,暴病而亡,他的姨夫听闻他的事情,是悲愤莫名,从而引发脑溢血,不幸离世。
当同事们听到这个消息后,一个个也是愤慨不已,在刘宪文追悼会那天,鞍山市有3000多名警察来参加他的追悼会。
警察被打死了,无论哪个年代哪个地方,都是天大的事情,接到报案的瓦房店公安局,表现的很积极,几天时间,便把参与殴打刘宪文和其余警察的11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这让刘天云和其余几位受害者家属拍手叫好,可谁料,这个主凶李克忠势力背景雄厚,抓进去没几天,便被放了出来,而且还找了无数人,来打电话跟刘天云“私了”,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场景。
这个李克忠的姑父难搞,就不替儿子伸冤了吗?怎么可能?这更加激发了刘天云的斗志。
从这时候起,他开始一趟趟往瓦房店公安局跑,一趟趟去大连政法部门,一趟趟去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常委。
这几个部门,刘天云加起来跑了500多次,就是北京的各个部门,他都去了80多次,加起来行程超过了20万公里。
刘天云当了40多年警察,而且当时还没有退休,可即便如此,他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都这么难,其内心的悲哀,可想而知。
好在一点,鞍山的公安局是支持他的,他们无数次呼吁,授予刘宪文“革命烈士称号”,虽没有被批下来,但却按照烈士的标准,给刘宪文分配了一套150平米的房子。
这套房子,是刘宪文用命换来的,刘天云没有住,而是以8万块钱的价格抵押了出去,同时抵押的,还有自己的住房(5万块),他拿着这些钱,四处奔走,只求给孩子正名,把凶手绳之以法。
终于,在1997年12月,国家公安部和辽宁省公安厅出手了,紧接着,主凶李克忠刑拘,此时的刘宪文,已经离世2年半。
虽说如此,但刘天云还是看到了一丝曙光。
1998年7月29日,李克忠被送上法庭,但令刘天云意外的是,大连市中院既然没有通知他这个“被害人代理人”。
这让刘天云很不满,在他的强烈要求下,8月5日重新开庭,但很可惜,这次开庭被取消了,理由是7月29日的庭审合法有效。
就这样,刘天云连在法庭上为儿子说句话的资格,都莫名其妙的没有了。
1998年11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李克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赔偿刘天云经济损失2.11万元。
这个结果,刘天云当然不满意啊,李克忠打死了自己的儿子,杀了人啊,他难道不该偿命吗?
对此,大连中院做出解释:“李克忠作案后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
这个说法,刘天云不服,因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比如遗漏了李克忠的寻衅滋事,比如,没有追究其他凶手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而且,以李克忠为首的这伙人,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他们不应得到轻判,反而应该严惩!
于是,刘天云继续上告,令他没想到的是,李克忠在被关押后,竟然还不消停,又搞出了命案。
原来,因为刘天云的上诉,李克忠杀人一事进入了高院复核期,被关进了瓦房店公安局的看守所。
因为有他姑父的关系,李克忠在看守所得意享受特殊待遇,并且成了“狱长”,在监狱里面是横行霸道,继续作恶行凶。
很不巧,一位因肇事拘押的农民司机曲永友,不知怎么惹到李克忠了,竟被他伙同他人活活打死。
这个消息,让刘天云愤慨不已,这样一个恶霸,还轻判?还减刑?
更令刘天云悲愤的是,悲剧发生后,瓦房店公安局想的不是如何严惩凶手,而是掩盖此事儿,竟然在曲永友在医院抢救期间,把释放证明书送了过去,企图推脱责任。
从这时候起,刘天云除了替儿子伸冤,还背负了另一个重担,那就是也帮着曲永友伸冤,因为他的家人都是农民,除了能在伸冤路上陪伴他,其余什么也做不了。
在李云天的努力下,李克忠的恶行,被上面知晓,在这期间,又爆出了一个可怕的事情,辽宁高级人民法院的个别人员,竟然没有如实向上面报告李克忠杀害刘宪文的事情,而李克忠在狱中杀害曲永友的事情,也被他们瞒了下来。
得知这个消息,鞍山市的5位人大代表是拍案而起,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民伸冤。
即便此案捅到了上面,可是总有人拖着不肯办,总有人想想方设法保李克忠的命,因为据传言,李克忠知道惊天内幕,一旦他判死刑,就会供出来。
而李克忠的家人,依旧硬气,直截了当的对刘天云说:“你告去吧,你告到哪儿,我们就把路铺到哪儿!”。
对于李克忠家人的话,刘天云是嗤之以鼻,他就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2001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召开,辽宁的人大代表,再次向全国人大内务司委员会提交了报告,这一次,终于引起了重视。
2003年3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重新提起诉讼,4月份,关于李克忠杀害刘宪文和杀害曲永友的案子开始分别审理。
6月,李克忠杀害刘宪文的案件有了结果,李克忠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此,李克忠表示不服,继续上诉,2003年9月28日,省高院将李克忠一案核实死刑的事情上报了北京。
这一次,没人能再保住李克忠的命了,2004年6月18日,李克忠被押赴刑场枪毙,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苦苦奔走9年,刘天云终于为儿子讨回了公道,让杀人凶手偿了命,这让他长长松了口气,他可以向九泉之下屈死的儿子交代了。
对于刘天云的付出,曲永友的家人,同样是感激不已,因为没有他,以他们农民的身份,根本没有能力与李克忠的势力斗,杀人凶手也根本得不到惩罚。
不得不说,曲永友死的真的是冤,若第一次审判李克忠的时候,能公平公正,直接判死刑,曲永友在看守所,也不会再碰上这个恶魔,更不会被活活打死……
举报/反馈
6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某烧烤店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案件引发关注。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12日发布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唐山打人案由廊坊警方侦办
6月11日晚,河北廊坊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称,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中纪委网站评唐山打人事件:
守护平安环境,必须零容忍不松劲
6月11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视频评论《评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守护平安环境,必须零容忍不松劲》。评论称:
6月10日凌晨,发生在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恶劣事件,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骇人的暴力公然挑战法律的底线,破坏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网上,“严惩施暴者”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唐山公安通报,今天下午涉案人员已全部落网!
平安是老百姓生活的基本要求,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从严从快依法惩处,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给人民群众以安全的生活环境。治政之要在于安民,这几年,我们下大力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而守护好这份安全感,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出现一次恶劣事件、典型案件,有关部门在及时彻查的同时,还应举一反三,想想怎么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更满意、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
唐山最新表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据“唐山+”客户端消息,6月11日晚,唐山市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探访现场:事发烧烤店关门歇业,有多人围观拍摄
6月11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走访了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的案发现场,事发烧烤店所在路段是一个夜市,周边有几十家烧烤店。
1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封面新闻记者在案发现场看到,事发烧烤店门头上的电话号码已经摘去,4位青年从店里取出梯子,将店门前的监控设备重新调整。其中一人疑为该烧烤店的经营者。他说自己的烧烤店“因为这个事暂时不营业了”,但拒绝就事发时的情况进行回应。
事发现场的监控画面
傍晚,陆续有人到现场拍视频或直播,事发烧烤店店员注意到相关情况后,回到店内将卷闸门拉下。11日晚9时许,封面新闻记者看到,拍摄视频的人员站满了事发烧烤店前的步道,有警察再次进入店内,疑在开展调查。
夜间仍有人群在事发店铺前的布道上围观拍摄
记者注意到,烧烤店附近的门店也疑似把招牌上的电话号码清除,多家店主对记者的来访表现出了一些抗拒,“有太多人来问这个事了。”也有店家表示,打人事件发生后,来吃饭的人少了,生意受到了影响。
事件目击者、报警者发声
据澎湃新闻,11日下午,距事发烧烤店约50米远的另一家烧烤店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当时看到一名被打女子躺在地上,“大概三十多岁”。女子额头淌血,闭着眼睛喊疼,神志不是很清醒。陈先生记得,救护车来时打人者已经不见踪迹。大约七八分钟后,医护人员给倒地女子完成包扎并将她拉走。陈先生说,救护车走后自己就回店里了。
陈先生说,从昨天下午三点多开始,自己和妻子的电话就是没断过,有骚扰的,有直接讥讽来吃饭用不用带头盔的等等,电话一直响到夜里凌晨三点,夫妻俩只能关掉电话。就在记者采访时,仍有骚扰电话打进来,拨回过去没人接听。他说,自己无奈拍了澄清视频。
烧烤店打人事件现场报警人小六(化名)表示,他当时在隔壁店铺吃饭,目睹了打人者拖拽女子头发往外拖。拖拽过程中女子被拳打,酒瓶也往她头上打。当时小六进行了简单的取证,就报警了,前后不到1分钟时间。报警之后,看到打人者叫来两辆出租车,他们乘上出租车和一辆私家车火速离开。120先到,派出所也很快赶到,但是打人者已经全跑了。
记者探访事发烧烤店,有店员表示,被骂不拉架,暂时闭店,印象中几名打人者不是常客。
报警人:殴打持续约4分钟,跑到500米外才敢报警
监控视频显示,殴打事件发生于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后,至少有5人先后报警,事发不到1分钟,即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6月11日下午,其中一名报警人海先生(化姓)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当晚,他和两位男性朋友在该烧烤店室外用餐,他并不清楚店内人员是为什么打起来的。殴打开始后,他和同行的两位朋友“都被震惊到了”,“我们想去帮忙但不知道怎么处理,就用手机拍了视频取证,拍完视频后,我和朋友跑离现场500多米,才敢报警。”
海先生介绍,殴打过程持续了4分钟左右,受伤4名女性中,有1人伤情严重,“救护车来了后,被打得很严重的那个女士躺在地上一直哭。另外两人受伤不太严重,还有一人自己上了救护车。”
11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介绍,10日晚,该院急诊科收治4名该案相关的女性伤者,其中两人留院治疗,伤情较重的一位“嘴部受伤,掉了几颗牙”,两人均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应疫情防控要求,“一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去病房陪护”。
该院工作人员说,此事引发关注后,有很多群众关注伤者的情况,医院建议大家关注警方的通报。
出警派出所:第一时间出了警,路上监控是证据
距离事发地最近的派出所为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车程约1.9公里。
此前,网上传出一份接警记录截图显示,6月10日2时41分,李女士报警称,唐山一烧烤店发生打架事件,辖区单位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受理为行政案件,案情类别为“一般打架”“被打”。同时,记录显示还有另外两个不同的报警电话。派警意见一栏显示,派警时间为2时43分许。
但是,10日3时又有“派警意见”显示“未到达”,并进行催办。最后的“反馈情况”一览显示,6时09分,路北分局机场路所情况为“已到场”。
网传接警记录显示,民警6:09到现场
面对质疑,11日下午,机场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接警后我们是第一时间出警的。路上的监控和我们的出勤记录都是证据。”
报警人海先生记得,在他报警后,10多分钟后120和警车就先后到达,此时行凶者已逃离现场。海先生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他在2时42分左右拨打了110。
海先生等救护车将伤者送走后,“才放下心来”,和朋友一起离开了现场,他记得当时警方已在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看到警方在向烧烤店老板询问事发时的细节,然后我们就走了。”
案件时间线:唐山警方5次通报,涉案9人全部归案
6月10日下午,有用户在微博发布视频《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耍流氓未果,随即动手打人》引发社会关注。视频监控画面显示,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唐山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对正在用餐一名女性进行骚扰,随后殴打对方。与该男子同行的多人参与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6月10日17时许,唐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回应媒体称,嫌疑人已锁定,正抓捕。
6月10日17时50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官微发布第一份通报称,该案为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已锁定嫌疑人,正实施抓捕。
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6月10日23时46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二份通报称,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两名受伤女子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
6月11日5时15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三份通报称,6月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市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月11日11时23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四份通报称,在江苏警方的支持配合下,于当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全力抓捕中。
6月11日14时26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五份通报称,当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6月11日22时53分,廊坊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内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我局将严格依法办理,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问“唐山打人事件”:
如何定性、量刑?施暴者是否有前科?
受害者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一问:涉案人员如何定性
网传视频显示,一黑衣男子路过白衣女子面前时,试图触摸该女子后背,该女子用手予以回推。黑衣男子随即用右手扇女子耳光,白衣女子站起来反击。
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说,如果男子并不认识被打女子,只是因为其流氓行为被拒而对该女子进行殴打,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符合我国刑法中“随意殴打他人”这一情节。而被打白衣女子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受到很大伤害,因此,这几名男子已经构成了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解释的“情节恶劣”情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从警方通报来看,警方是以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为案由抓捕嫌疑人。如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需要看司法机关最终查证事实进行判断。
二问:涉案人员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许浩表示,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浩称,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
三问:涉案施暴者是否有前科
有媒体此前报道,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显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一份二审裁定书称,2018年3月21日,刘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因涉案被抓的刘某,是否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中的刘涛是同一人?11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他们已注意到网上相关信息,对于刘某是否有犯罪前科,目前正在核查。
四问:涉案人员若有前科如何量刑
许浩表示,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会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许浩表示,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罪,在法律范围内会从重处罚。比如说造成重大的舆论影响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到什么程度,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界定。
五问:受害者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许浩介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伤疗补偿费等,也应包括因必须的陪伴而产生的误工费、住宿费等多种费用。
六问:旁观者是否该被苛责
有网友讨论称,在案发现场,旁观是另一种形式的伤害,并呼吁不要做旁观者。对此,一名警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遇到穷凶极恶型犯罪分子实施恶劣行为时,不要苛责旁观者。普通人应先自保,然后再想力所能及的办法,比如在能力范围内及时报警、录音录像取证;如果同行有女士或弱小者,尽量优先带他们撤离后再报警。
我国治安学青年学者崔向前表示,为尽量减少或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除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外,当地政府须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根据季节变化和业态发展,适时调整城市街面防控措施,从而能够有效预防和快速打击街头犯罪。特别是小餐馆、夜市摊等“九小”场所,宿夜营业服务的,要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基本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及时制止、控制违法犯罪。
来源:综合@廊坊广阳公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澎湃新闻、封面新闻
举报/反馈
唐山打人案持续引发关注。
6月12日上午,据廊坊公安通报, 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另外,据“唐山+”客户端消息,6月11日晚,唐山市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 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此外,6月11日晚,知名影星@成龙 发文谈唐山烧烤店打人一事,他称“看了视频,我真的要气死了”,呼吁向暴力说“不”。
唐山打人案由廊坊警方侦办
律师: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减少干扰
6月11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唐山市烧烤店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广阳警方侦查办理。
据极目新闻报道,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般由案发地,也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的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柴欣律师指出,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不再行使管辖权,并立即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或者办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与此同时,柴欣律师表示,本案属于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处于让案发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回避”的层面考虑, 可以直接指定管辖,河北省公安厅此项决定也说明该厅对该案件很关注、很重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 改用“异地管辖”还有减少干扰的作用,旨在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出警派出所:
第一时间出了警,路上监控是证据
据封面新闻报道,监控视频显示,殴打事件发生于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记者了解到,事发后,至少有5人先后报警,事发不到1分钟,即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11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介绍,10日晚,该院急诊科收治4名该案相关的女性伤者,其中两人留院治疗,伤情较重的一位“嘴部受伤,掉了几颗牙”,两人均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应疫情防控要求,“一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去病房陪护”。
距离事发地最近的派出所为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车程约1.9公里。
11日下午,机场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接警后我们是第一时间出警的。路上的监控和我们的出勤记录都是证据。”
报警人海先生记得,在他报警后,10多分钟后120和警车就先后到达,此时行凶者已逃离现场。海先生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他在2时42分左右拨打了110。
海先生等救护车将伤者送走后,“才放下心来”,和朋友一起离开了现场,他记得当时警方已在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看到警方在向烧烤店老板询问事发时的细节,然后我们就走了。”
唐山打人案件“挑头者”劣迹斑斑
据南方日报报道,当地市民反映,警方披露的主要嫌疑人之一陈某志,即绿衣男子,系当地一水产养殖公司老板。工商信息显示,陈某志牵涉7起司法案件,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也即所谓的“老赖”,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陈某志曾为一犯故意伤害罪涉案人提供拘禁住所。在所属日期为2019年3月的该案二审裁定书中,陈某志被标注为刑拘在逃人员,但文书网上未披露后续详情。而上述涉案人名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与本地市民指认的本案另一主要嫌疑犯刘某同名,该信息未获警方确认。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该案有无保护伞的问题,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表示, “谁也不会迁就,谁也不会保护,是谁就逮谁”。
此外,其还透露,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唐山市正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一露头就打狠打掉它”。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感谢全国各地对此案的关心。“大家对事件的关心,是对犯罪分子的恨,是对唐山的帮。很多人从唐山大地震认识了唐山,从那时至今,唐山很多街头标语的前两个字,仍然是‘感恩’,这件事的发生也给唐山擦亮了眼。”
六问“唐山打人事件”:
如何定性、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据央广网6月12日凌晨报道,对于部分涉案人员是否有犯罪前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记者称,他们注意到网上相关信息,对于刘某等人是否有犯罪前科,目前正在核查中。
同时对于此事,央广网的报道提出六个问题。
一问:涉案人员如何定性
网传视频显示,一黑衣男子路过白衣女子面前时,试图触摸该女子后背,该女子用手予以回推。黑衣男子随即用右手扇女子耳光,白衣女子站起来反击。
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说,如果男子并不认识被打女子,只是因为其流氓行为被拒而对该女子进行殴打,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符合我国刑法中“随意殴打他人”这一情节。而被打白衣女子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受到很大伤害,因此,这几名男子已经构成了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解释的“情节恶劣”情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从警方通报来看,警方是以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为案由抓捕嫌疑人。如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需要看司法机关最终查证事实进行判断。
二问:涉案人员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许浩表示,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浩称,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
三问:涉案施暴者是否有前科
有媒体此前报道,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显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一份二审裁定书称,2018年3月21日,刘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因涉案被抓的刘某,是否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中的刘涛是同一人?11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记者称,他们已注意到网上相关信息,对于刘某是否有犯罪前科,目前正在核查。
四问:涉案人员若有前科如何量刑
许浩表示,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会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许浩表示,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罪,在法律范围内会从重处罚。比如说造成重大的舆论影响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到什么程度,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界定。
五问:受害者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许浩介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伤疗补偿费等,也应包括因必须的陪伴而产生的误工费、住宿费等多种费用。
六问:旁观者是否该被苛责
有网友讨论称,在案发现场,旁观是另一种形式的伤害,并呼吁不要做旁观者。对此, 一名警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遇到穷凶极恶型犯罪分子实施恶劣行为时,不要苛责旁观者。普通人应先自保,然后再想力所能及的办法,比如在能力范围内及时报警、录音录像取证;如果同行有女士或弱小者,尽量优先带他们撤离后再报警。
我国治安学青年学者崔向前表示,为尽量减少或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除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外,当地政府须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根据季节变化和业态发展,适时调整城市街面防控措施,从而能够有效预防和快速打击街头犯罪。特别是小餐馆、夜市摊等“九小”场所,宿夜营业服务的,要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基本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及时制止、控制违法犯罪。
编辑| 何小桃 杜波
校对| 王月龙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极目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举报/反馈
近年来,在美国反华势力的操纵鼓动下,几个颠倒黑白的“学术机构”、招摇撞骗的“专家学者”、毫无下限的“群众演员”,通过“黑金”埋单、“黑论”挖坑、“黑嘴”吆喝,勾结串联成一个抹黑新疆的谎言链条,严重误导国际涉疆舆论。
真相不容玷污,世人不容蒙蔽,涉疆叙事不容篡改。近期,美国独立新闻网站“灰色地带”、澳大利亚刊物《澳人警示服务》等连续发表系列报道,新疆自治区举办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披露涉疆造假“数据库”和所谓“证人证言”真相,以大量事实和数据揭批涉疆谎言背后的幕后黑手。让我们抽丝剥茧,揭秘涉疆谎言的来龙去脉。
一、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早在上世纪就出于地缘政治目的,支持新疆分离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旨在破坏中国稳定、遏制中国发展。
◆美苏冷战时期,英国学者伯纳德·刘易斯提出“危机弧形带”理论,主张在从中东到印度沿线地区以民族为依据重组国家,旨在瓦解苏联。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主张,美必须“阻止莫斯科实现其直达印度洋的世纪之梦”。为此,美在阿富汗开展长达十年的“旋风行动”,每年投入高达6.3亿美元,与英国、沙特阿拉伯共同为反苏的穆斯林游击队提供资金、装备和培训支持。
◆冷战结束后,美英就将新疆作为遏华抓手,支持分离主义和恐怖主义势力。美国新保守主义势力将反苏转向“遏制中国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美英情报机构通过支持“泛突厥主义”来削弱俄罗斯和中国,实现维护单极世界的目标。长期以来,“世维会”、“东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等致力于建立“东突厥斯坦”或寻求新疆“独立”的反华机构和极端组织陆续涌现。2004年以来,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已向此类海外维吾尔人组织投入876万美元,用于反对中国的新疆政策。上述因素造成极端思想在新疆地区传播迅速,恐怖分子从阿富汗、巴基斯坦、叙利亚战场进入新疆,一些暴恐组织公开发出袭击中国人的号召。1997年至2014年,“东突”组织频繁策划发动恐怖袭击,造成超过1000名平民死亡。
◆美中情局在2003年曾建议,“美国在未来面临与中国的危机或对抗时,不应排除将‘维吾尔牌’作为施压手段的选项。”在此策略指导下,英美及盟国沿用冷战思维,由情报机构和反华学者操纵海外维吾尔人组织,炮制大量中国对新疆维吾尔族穆斯林进行极端压迫的虚假信息,并协调西方主流媒体扩散:
一是新疆穆斯林支持“独立”的假象。通过鼓动相关组织开展分离主义活动,使不明真相的民众产生新疆民众都希望建立独立国家的错误印象。
二是“东突”组织追求和平的假象。掩盖相关组织与基地组织的密切联系,回避其暴力和恐怖主义言论,美时任国务卿蓬佩奥2020年11月将东伊运从“恐怖主义组织”名单中删除。
三是新疆存在侵犯人权假象。“人权观察”等组织炮制涉疆报告,但来源均为一小撮极端反华仇华的海外维吾尔人。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SPI)等机构据此进一步炒作和散布上述虚假信息。
◆2017年1月,美国时任民主党议员加伯德总结称,“美国法律下,任何人为基地组织、伊斯兰国或其他恐怖组织提供资金或支持均为非法。但美国政府却长期暗中并通过一些中东国家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组织提供资金、武器和情报支持。”
◆2018年8月,前美国国务卿鲍威尔的办公室主任、前陆军上校劳伦斯·威尔克森在罗恩·保罗学院(Ron Paul Institute)谈到美国在阿富汗驻军的三重目的时,毫不遮掩地表示:“我们在阿富汗驻军的第三个原因就是中国新疆有2000万维吾尔族人。中情局想破坏中国的稳定,最好的办法就是制造中国的动荡。如果中情局能够利用好这些维吾尔族人,与那些维吾尔族人一起不断地刺激北京,这样就无需外力,直接从内部搞垮中国。”
◆2015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前翻译西贝尔·埃德蒙兹在接受视频采访时谈及美国乱疆计划和手段,称“新疆是中国能源大动脉。我们想要逐渐在中国内部打性别牌、种族牌,说新疆的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土地,我们要帮助他们,他们遭受压迫,说中国在屠杀他们、折磨他们。美国的计划就是把在阿富汗、乌克兰、伊拉克使用的办法复制到新疆上来,凭空制造话题、趁虚而入。要让新疆成为下一个台湾。虽然美国大打人权牌,但真实情况是,我们从来不在乎百姓,人不属于我们的利益范围,除非人可以被利用,可以用来达到我们的目的”。
https://citizensparty.org.au/special-report-xinjiang-anglo-americans-sponsor-east-turkistan-campaigns
二、郑国恩将可疑信源胡乱拼凑,不负责任地提出“新疆关押数百万维吾尔族人”。他是一个极右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其研究基于极端主义媒体报道和推测。
◆郑国恩是极右组织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基金会的所谓“高级研究员”,该基金会鼓吹政权颠覆,由美国政府1983年成立。该组织宣扬“双重大屠杀”理论,改写二战犹太人大屠杀历史,认定共产主义是堪比希特勒法西斯主义的恶魔。郑国恩政治化的涉疆研究被该组织视为重要武器。
◆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基金会是被奴役国家全国委员会的分支组织。这一委员会由乌克兰民族主义者列夫?多布里扬斯基成立,另一位主席雅罗斯拉夫?斯特兹科是法西斯主义乌克兰民族主义组织——班德拉派的高级领导。这二人一起帮助成立了全球反共联盟。记者乔?柯纳森称该联盟是“二十多国新纳粹分子、法西斯分子和极端反犹主义者的天堂”。
◆郑国恩是一个基督教福音派的末世论者,相信是神让他发起针对中国的“圣战”。郑国恩是欧洲文化与神学院的讲师,这个学院是美国的哥伦比亚国际大学在德国的总部。该大学将圣经视为“我们生活各方面的根本基础和最终真理”。其使命为“用基督教世界观教育世人,从而让基督的旨意传遍各国”。
◆郑国恩并不真正关心穆斯林群体。他的推特里边没有关于“西方伊斯兰恐惧症加剧”的推文,也没有关于“美国向穆斯林国家发动战争或无人机袭击”的推文。他发的唯一跟非中国穆斯林有关的推文就是否认在评判白人暴力行为和穆斯林暴力行为时存在双重标准。
◆2018年9月,郑国恩在《中亚研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称“新疆‘再教育营’关押人数估计有一百多万”。其依据是位于土耳其的海外流亡维族媒体Istiqlal TV的一期报道。郑国恩在报道中公开了一份据称是从中国政府“泄露”的、未经核实的“再教育营关押人数表格”,表格显示截至2018年春季,新疆68个县共有892000人被关押。他通过引用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虚报了上述数据。自由亚洲电台是由美国资助的新闻机构,是中央情报局在冷战时期创立的,用于进行反华宣传。Istiqlal TV也并非中立媒体,它宣扬分裂主义,吸引了各类极端主义人物。联合国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东伊运”领导人阿布杜卡迪尔?亚普就是Istiqlal TV的常客。
◆郑国恩将可疑信源胡乱拼凑,推测“再教育营”被关押人数在“几万到一百多万之间”。虽然他承认自己的估算“并不准确”,但他表示“有理由做出这样的推测”。他试图逃避责任,不想对数据可靠性负责。随着时间推移,郑国恩还继续鼓吹其估算出来的维族关押人数。2019年3月,美国代表团在日内瓦组织了一场会议,郑国恩在会上称,“虽然只是推测,但有理由估计在新疆被关押的少数民族人数高达一百五十万”。2019年11月,郑国恩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再次提到他的估算数据,称中国关押了一百八十万人。
◆对于郑国恩依靠不负责任推测进行的研究,西方政府和媒体不仅没有怀疑,而且接受并宣传了他的主张。他成为了美国认证的“涉疆”问题专家,并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和现在民主等美国主流媒体上发表评论。2019年12月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该法案要求特朗普政府就所谓“新疆数百万维吾尔族人遭关押”一事制裁中国。12月10日,郑国恩在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作证时,为庆祝国会通过该法案做了一个类似于绕场庆贺的仪式,并借着法案的成功通过呼吁开启一条新的反华战线,即美国调查“新疆强迫劳动”。
https://thegrayzone.com/2019/12/21/china-detaining-millions-uyghurs-problems-claims-us-ngo-researcher/
三、郑国恩等发布的所谓“研究成果”公然捏造数据、歪曲事实,刻意模糊主观推测与确凿证据、宣传造势与学术研究之间的界限,炮制基于意识形态的反华叙事。
◆郑国恩关于新疆所谓“强制绝育”的“论文”曾被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引用。为了证明中国正在进行“种族灭绝”,蓬佩奥援引了郑国恩的名字及其“论文”。这篇“论文”也被美联社、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以及多家媒体引用。很明显他们没有对郑国恩的研究做过任何事实核查。该“论文”未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没有同行评议,仅由詹姆斯顿基金会发表。该基金会在前中情局局长威廉·凯西的监督下创建,初衷是建立一个向前苏联异见人士付费的渠道。它本质上是中情局的一个前方阵线。
◆郑国恩的“研究”不具备任何学术背景,其“论文”漏洞百出,滥用数据,无法通过任何学术出版审查。他的一个主要“发现”是,2018年中国新净增节育器植入案例的80%都发生在新疆。听起来像是在说,中国80%的节育器植入都是在新疆进行的。
郑国恩的数据来源于《2019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该文件显示2018年中国只有8.7%的节育器放置发生在新疆。(当年全国放置节育器例数总计约377万,新疆约33万。)于是郑国恩造了一个新词“放置节育器净增长”,由当地“放置节育器例数”减去“取出节育器例数”得出中国当年“放置节育器净增长”约为30万,而这样计算出的新疆“净增长”约为23.9万,他由此算出新疆占中国“放置节育器净增长”数量的约80%。
按照这个计算方法,以河南省为例,“放置节育器净增长”是20.6万,占全国的69%。那就意味着新疆占全国80%,河南占全国69%,这两个加在一起超过了100%,完全说不通。郑国恩用一系列狡诈操作得到了“80”这个颇具煽动性的数据,但他并不能自圆其说。他操纵统计数据,捏造从数据上看大部分新疆妇女都被迫甚至强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象。
◆郑国恩的“论文”中有一个图表,声称新疆的妇女年人均接受的节育器植入数量在800到1400个之间。这意味着新疆妇女每人每天都要接受4到8次节育器放置手术,这完全不符合常识。
◆郑国恩将一张照片解读成是为了“更加彻底地实施更多的节育措施”。但是照片中居于中心位置的人其实都上了年纪,不像是处于育龄的人群。这张照片取自中国新闻网关于新疆某地扶贫项目的报道,当地人民可以免费进行身体检查和咨询,图中两位老人正在参加义诊活动。这说明郑国恩要么不懂汉语,要么不了解新疆的基本情况。
◆郑国恩在“论文”中意图混淆视听,把政府在公共卫生方面的任何投入,比如2013年—2017年中央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约合50亿美元视为“种族灭绝”政策的一部分。他援引数据和论著时隐去了新疆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方面的数据。如果中国真想对新疆的维吾尔族人实行“种族灭绝”,那显然没有必要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当郑国恩这样的“学者”被公关公司或是华盛顿的智库奉为座上宾时,没有人质疑他的受访资格,独立媒体核查资历后才发现他缺乏学术背景。郑国恩公然滥用数据是为了得出“种族灭绝”这种带有偏见的结论,而美国政府及其内部的一些极端分子利用郑国恩的错误结论,意图阻断中美之间的外交。对于那些希望中美关系进一步恶化的政治势力,郑国恩刚好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目前美国学术界内部面临着审查和自我审查的巨大压力,讲出事实往往要付出代价,在媒体上对郑国恩的言论表示质疑,也会付出代价。郑国恩曾扬言要起诉美国著名叙利亚问题专家约书亚?兰迪斯,因为兰迪斯在推特上转发了“灰色地带”网站揭露郑国恩的文章,不久后兰迪斯的推文也被删除。
◆布什时期的美国国务院利用媒体和国会操纵舆论,宣称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今在新疆问题上,同样的手法也被用于操纵媒体、国会甚至民众。
◆美国针对新疆的干涉运动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在时任主席、支持颠覆他国政权的众议员汤姆·兰托斯的支持下,接待了部分“流亡维吾尔人”。这些人也曾做出被强制堕胎等类似证词。这场运动的策划者们试图阻止克林顿及其政府给予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但那时他们没能成功。
https://thegrayzone.com/2021/02/18/us-media-reports-chinese-genocide-relied-on-fraudulent-far-right-researcher/
四、“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SPI)2020年3月发布“研究报告”声称“2017年至2019年间至少8万名维吾尔人被转移到内地工厂‘强迫劳动’”。事实上,该“报告”漏洞百出,缺乏起码事实依据。
◆“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SPI)并非独立客观的研究机构,而是受澳大利亚国防部、北约、美国国务院、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以及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等军火商的资助。
◆“报告”主要作者许秀中是反华人员。她此前曾为“法轮功”邪教辩护,并把反对香港暴徒的澳洲华人形容为“被中国政府洗脑”。
◆“报告”内容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比如,“报告”一方面谴责对少数民族工人的“隔离”,称他们“几乎不会讲普通话,因此几乎不存在与当地人的交流”,但另一方面又谴责向工人提供的普通话教育是“阴险的政治灌输”。
◆“报告”没有提供任何“被迫劳动工人”的原始证据,却引用了一个名为“寒冬”的无名极右翼博客的匿名“证词”。该博客属于意大利“新兴宗教研究中心(CESNUR)”,曾支持“法轮功”“奥姆真理教”“全能神”等各种邪教组织。
◆澳大利亚媒体压制对“报告”的批评,并试图操纵舆论。“报告”发布后不久,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播出了有关许秀中的节目,据接受该节目访问的一名华人说,广播公司敦促他赞扬许秀中的研究,并明确表示他们不需要不同意见。一位居住在澳大利亚的中国穆斯林表示,澳大利亚媒体经常试图操纵华裔澳大利亚人,以呼应针对中国的官方叙事。“她(澳大利亚政府资助的电视网络SBS)希望我来确认她的说法,即‘中国政府有特工跟踪,并在澳大利亚积极镇压我’。”
https://thegrayzone.com/2020/03/26/forced-labor-china-us-nato-arms-industry-cold-war/
五、反华“黑论”形成后,一些西方媒体不仅不调查核实,还争相跟风炒作、起哄帮腔。BBC为了制造假新闻,甚至不惜拿钱买“证据”。
◆英国前媒体人巴里在社交媒体上详细揭露了西方媒体炮制涉疆假新闻的全过程。他指出,假新闻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反华分子郑国恩。起初郑国恩曾拒绝BBC的“邀请”,却在得到BBC给他的一笔佣金后开始为其寻找“证据”污蔑中国。
◆2019年7月,郑国恩自己发推特称:BBC委托我进行研究,第一次他们问我是否可以做。我说“不”,太困难了,证据太少了。他们再次提出要求。我说,让我看看我能找到什么。然后我交给他们一份17000字和163个注脚的“调查结果”。
◆郑国恩炮制的所谓“墨玉名单:关于中国在新疆拘留运动的剖析”发布后,CNN、BBC、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德国之声等西方媒体偏听偏信,不经调查核实就相继跟风引用所谓“研究结论”,对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措施说三道四,造谣污蔑,有的媒体还以标注“独家”来制造噱头。中方发布新疆反恐纪录片后,这些媒体却“悄无声息”“集体失明”。
◆2021年2月10日,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徐贵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京第四场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涉疆问题上,BBC一贯弄虚作假、蓄意制造事端。我本人在新疆就接待过BBC的有关记者采访,其间,新疆方面热情周到安排,坦诚开放交流,充分满足了他们的采访,展示了最大的诚意,但他们后来的报道却大相径庭,与事实严重不符。前段时间,BBC记者在阿克苏未征得采访对象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拍摄,并且在未采访任何一名维吾尔族人的情况下,仅采用几张非实景卫星图片和反华人士的所谓报告,就妄称掌握了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的“确凿证据”,甚至公然逼迫在疆投资设厂的外企撤离。这种做法,严重背离了新闻职业道德,严重偏离了客观、平衡、公正的立场,严重不符合事实,充分暴露了BBC出于政治目的造谣惑众、抹黑新疆的险恶用心,也毁掉了BBC作为国际知名媒体的声誉。
◆2020年8月6日,BBC驻京记者沙磊采编的《从模特自拍视频管窥中国拘留营》凭毒贩自拍视频和几条短信推断“中国政府将大量维吾尔族人关押在拘留营并酷刑虐待”等错误结论。当事人麦尔丹·阿巴是因贩毒被依法逮捕并判刑入狱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回原籍报到是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履行的正常程序。沙磊却将其恶意解读为阿巴被“强制送进拘留营”,还再次塞入“新疆骨肉分离”、“维族妇女被强制绝育”、“中国在拘留营关押上百万维吾尔族和少数民族人员”等虚假信息。报道通篇充斥意识形态偏见,采用未经证实的“自首通知”和阿巴的短信,及其流亡海外的舅舅、伪学者郑国恩、米华健等反华分子的偏激观点,肆意抨击抹黑中国民族宗教政策。
◆2021年1月12日,《纽约时报》评论版刊登Amelia Pang题为《新疆发生种族灭绝,我才开始寻根》所谓观点文章。Pang利用其八分之一维吾尔族血统,将自己和家人描述成中国政府实施所谓“种族灭绝”的受害者。实际情况是,Pang从未去过中国,却宣称“中国的强制同化政策仍影响着我”。Pang是法轮功媒体《大纪元时报》前员工,其在《大纪元时报》工作的5年间发表了至少17篇宣传邪教组织的文章,还发表了大量夸张的、毫无依据的反华报道。《纽约时报》2020年10月才刚刚发表一篇揭批《大纪元时报》的文章,为其打上“右翼错误信息主要提供者”的烙印,称其“推动危险的阴谋论”,“为极右分子的网络狂热提供信息”。但仅数月的时间,《纽约时报》便改变立场,让人不得不质疑其专业性和真实性,更让人怀疑其居心。
◆加拿大知名博主丹尼尔·邓布里尔在“新疆真相追击——加拿大专题研讨会”上表示,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和英国广播公司大力报道的一名所谓的“种族灭绝幸存者”,其不仅在多次采访中前后矛盾,还被发现中国政府给她更新了护照,护照更新时间正好是她自称“被捕”期间。她护照的续期日期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中唯一打了马赛克的地方。
六、美国“中国人权捍卫者”是第一个大肆宣称“新疆关押数百万维吾尔族人”的组织。该组织研究受到美国政府支持,研究方法简陋粗糙,结论存在严重问题。
◆“中国人权捍卫者”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是一家由美国政府支持的非政府组织。美国直接资助其运作,该组织从美国政府下属的政权颠覆组织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那里获得大量经济支持。多年来,该组织代表极右翼反对派人物开展活动,这些人歌颂殖民主义并呼吁“西化”中国。
◆2018年,“中国人权捍卫者”向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西方媒体经常谎称此报告由联合国撰写。该组织称报告数据系“根据采访和有限的资料得出”,但实际上其仅基于对8名维吾尔族人的采访(2018年新疆维吾尔族人口1271.84万)。根据这几个样本,该组织推断“至少有10%的村民被关进了‘再教育营’,有20%的村民被强制参加村里或镇里进行的‘再教育’,两类人加起来有30%”。将这一比例应用到整个新疆就得出了一百万维吾尔族人被关进了“再教育营”和两百万维吾尔族人被强制参加白天或晚上进行的“再教育”的荒谬结论。
◆美国政府将“中国人权捍卫者”毫无事实基础的报告视为可靠数据,无端指控中国“随意将八十至两百多万维吾尔人、哈萨克人和其他穆斯林关进用于消除宗教和民族身份的拘留营”。美国国务院官员斯科特?巴斯比2018年向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作证时表示,上述言论“是美国政府的评估结果,其依据是情报机构的情报和公开报道”。
https://thegrayzone.com/2019/12/21/china-detaining-millions-uyghurs-problems-claims-us-ngo-researcher/
七、西方媒体炒作的首份涉疆“独立报告”,背后竟是“野鸡大学”。
◆2021年3月,一家名为“创新战略政策研究所”(Newlines Institute for Strategy and Policy)的“智库”发布一份所谓“首份涉疆独立报告”,称中国对待新疆维吾尔族人的方式,违反《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公约》的每一项条款。CNN、《卫报》和加拿大广播公司等主流媒体,大肆报道这份报告和该“智库”。
◆“创新战略政策研究所”成立于2019年,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宗旨是“致力于在对世界不同地区的地缘政治及其价值体系的深刻理解基础上加强美国的外交政策”。其负责人曾担任美军非洲司令部顾问,反华学者郑国恩也是其中一员。
◆牛津大学学者、东亚问题分析专家汤姆?福迪在其运营网站“Chollima Report”上揭露,“创新战略政策研究所”实际上是美国伊斯兰新保守组织国际伊斯兰研究所(Institute of Islamic Thought)的一个阵线,该组织与埃及穆斯林兄弟会有关,成员承认支持恐怖主义。
◆“创新战略政策研究所”背后资助方是一家叫做“美国费尔法克斯大学”(Fairfax University of America)(原名弗吉尼亚国际大学)的“野鸡大学”。2019年弗吉尼亚州监管部门曾对这所学校在线教育项目的质量和严谨性进行猛烈抨击,该校也因此差点被迫关闭。美国教育部资料显示,2020至2021年期间,该校在册登记学生共有153名,校官方推特只有13个粉丝。
◆美国费尔法克斯大学顾问委员会由军事承包商的负责人组成,比如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案涉事方加利福尼亚分析中心公司(CACI)就是其中之一。
◆据新华网2007年报道,美国“宪法权利中心”组织律师说,250多名曾被关押在伊拉克监狱中的囚徒集体起诉,控告加利福尼亚分析中心公司在伊拉克负责审讯囚犯的美国公司涉嫌虐囚。
https://thegrayzone.com/2021/03/17/report-uyghur-genocide-sham-university-neocon-punish-china/
八、“世维会”背后是一个国际性的“分离主义网络”。其分支机构“美维协”秉持右翼理念,推崇对华示强政策,迷恋通过暴力活动实现目标。美国政府通过国家民主基金会扶持、资助维吾尔极端组织,这些组织打着促进和保护维吾尔人权的旗号,挑拨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敌视,意图颠覆中国,并谋求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民族国家。
◆“世维会”是一个由流亡维吾尔分裂分子组成的右翼、反共、极端民族主义组织,以颠覆中国、建立“东突厥斯坦”民族国家为目标,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其组织具备国际性“伞形组织”特点,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33个分支机构,包括“美国维吾尔人协会”“维吾尔人权项目”“维吾尔运动”等分支机构。
◆“世维会”表面为“人权组织”,但实际上是由美国资助和指挥的“分离主义网络”,是华盛顿针对中国“新冷战”的核心机构,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及反华媒体“自由亚洲电台”等相互勾结,按照美国既定方向行动,妄图“在国家战略上牵制中国”。“世维会”许多要员都在“自由亚洲电台”“自由欧洲电台”等反华媒体担任高级职务,如“世维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乌麦尔?卡纳特于1999年至2009年担任“自由亚洲电台”高级编辑。
◆“世维会”严重依赖美方资金,自成立之初就得到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支持。仅2016年以来,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为“世维会”提供的资金就达128.4万美元,还为其附属组织提供了数百万美元的额外资金。2018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向“世维会”及其分支提供了近66.5万美元,2019年则达到96万美元,增长近50%。2020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宣布2004年以来为维吾尔团体提供了875.8万美元资助,自称是“支持维吾尔族行动倡议和人权组织的唯一机构出资方”。
◆“世维会”及其分支机构所得到的资助不只来自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亦有其他敛财手段,如其网站设有捐款入口,捐款方式分为“一次性捐款”和“每月定期捐赠”两种方式,只需输入银行卡信息,“世维会”就能立即扣款。
◆近年来,在获得资助基础上,“世维会”及其分支机构伙同一些西方反华媒体不断炮制“上百万人被拘禁于集中营”、“墨玉名单”等假新闻,并与郑国恩等伪学者配合炒作针对中国的新冷战计划,呼吁将中国的新疆政策定性为“种族灭绝”,并号召各国制裁和抵制中国。
◆尽管“世维会”对外宣称“和平、非暴力”,但“世维会”及其分支机构与土耳其极右翼组织“灰狼”(Gray Wolves)建立了联系,后者一直参与从叙利亚到东亚的暴力活动。
2015年7月,“东突”组织在安卡拉、伊斯坦布尔等地煽动大规模反华示威浪潮。著名景点托普卡帕宫门前,数百名示威者高喊着宗教口号袭击了一群东亚面孔的游客,实际上遇袭者为韩国人。与“灰狼”组织关系密切的土耳其“民族行动党”头目德夫莱特?巴赫切利为袭击进行了极具种族歧视意味的辩护:“如何区分韩国人和中国人?他们都斜着眼睛。”
同年8月,“灰狼”组织和“东突”分子在泰国曼谷宗教圣地四面佛一带发起炸弹袭击,造成20人丧生。据称此次袭击是为报复“泰国政府决定将一批维吾尔族人遣返中国”。这批“东突”分子企图通过泰国非法前往土耳其、叙利亚等地,加入这些地区的“东伊运”等极端组织。
◆在与土耳其极右翼组织建立联系的同时,“世维会”主要代表还呼吁土耳其对中国采取类似于该国在利比亚和叙利亚的“干预主义行动”。维吾尔武装分子曾穿着土耳其军服,在土叙边境的土耳其一侧发布一段录像,在其中威胁“要对中国发动战争”,有武装分子举着枪用中文扬言“杀光中国老百姓”,随后齐呼“圣战”口号。
◆“世维会”下属组织“美国维吾尔人协会”(“美维协”)成立于1998年,近年来接受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数百万美元的资助,同华盛顿及其他西方政府一道,想方设法鼓动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敌意。“美维协”前主席努里·特克尔2006年表示,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一直大力支持“美维协”,为其提供“关键资金”,“‘美维协’的目标是利用华盛顿的支持推进中国的政权更迭”。“美维协”多名重要盟友均从属于华盛顿反穆斯林极右翼势力,例如共和党众议员泰德?尤霍、家庭研究理事会(Family Research Council)和联邦调查局(FBI)等。
◆“美维协”口口声声称代表中国境内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的利益,但其许多重要合作伙伴实际上都是反穆斯林的右翼势力和人士,如极端保守派、国会共和党联邦众议员约胡,奉行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美国家庭调查协会,以及因监控美籍穆斯林,蓄意编造恐袭阴谋,诱捕美籍穆斯林青年而臭名昭著的美国联邦调查局等。
“美维协”现任主席阿尔泰经常在社会媒体上发表亲美、仇华言论,支持对华发动“新冷战”,欢迎特朗普推行的对华贸易和科技战,并称“所有国家都应将中国视为罪犯”。
疫情期间,“美维协”及其从属机构成员传播极右翼言论,煽动针对亚裔的仇恨,称新冠病毒为“中国病毒”,并污蔑中国向世界发起“病毒战”,“蓄意输出病毒以造成全球大流行病”。
2021年3月21日,由“美维协”组织,并得到美政府资助的一些维吾尔极端分子在华盛顿市区举行汽车游行,高呼“摧毁中国”等反华口号,车上悬挂“遏制中国”“中共屠杀8000万中国人”等反华标语。汽车游行冲击、干扰到了当日举行的反对歧视亚裔活动,在美国社交媒体上遭到大量抨击和谴责。“美维协”随后极力同极端主义、种族主义撇清关系,但拒绝收回“摧毁中国”等口号。
◆“美维协”许多骨干成员成立名为“阿尔泰国防”的军事培训组织,安排美国军队指导官为维吾尔分裂主义运动成员进行武器训练,声称训练均由前美国特种部队军官提供,如一个名叫James Lang的美国防部武器训练官,他是前美国陆军游骑兵,曾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服役。“阿尔泰国防”负责人Faruk Altay是“美维协”现任主席阿尔泰的兄弟、前“世维会”主席热比亚的侄子。从Faruk Altay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言论看,他也是一名右翼、反共、极端民族主义分子。参加“阿尔泰国防”军事培训的人员还包括“美维协”现任主席阿尔泰,2019年推动国会通过“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的维吾尔人权计划成员Bahram Sintash等。
◆“美维协”领导层成员包括美国政府、自由亚洲电台和军事工业复合体雇员:
努里?特克尔,前主席(2004-2006),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共同创立“维吾尔人权项目”(UHRP)。2020年,特克尔被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任命为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理事。
热比亚,前主席(2006-2011),是境外“东突”势力的长期标志性人物。其丈夫斯帝卡奇供职于美国政府媒体美国之声和自由亚洲电台。在热比亚领导下,“世维会”和“美国维吾尔人协会”与布什政府建立了密切联系。
利夏提?哈桑?柯克博尔,前主席(2016-2019)。自2008年起,柯克博尔便一直与臭名昭著的美国军事和情报私人承包商博思艾伦咨询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相勾结。爱德华?斯诺登决定揭露该国家安全代理商的大规模侵犯性监视系统时就是该公司职员。
乌麦尔?卡纳特,前副主席,“世维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其与美国政府渊源颇深,1999年至2009年期间曾任自由亚洲电台维吾尔频道高级编辑,后报道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并采访达赖喇嘛。
茹仙?阿巴斯,前副主席。是“美国国家安全局最喜欢的‘人权活动家’”,也是1998年美国国会资助成立“自由亚洲电台”维语部时的第一位维吾尔族记者,并同时担任维语新闻主播。其1989年赴美留学攻读生物遗传工程,毕业后与一名美籍土耳其人结婚并滞留美国,后受雇于美国中央情报局。她还经常在履历中夸耀自己“与美国政府机构合作有丰富经验,包括国土安全部,国防部,国务院和美国各情报机构”。曾在布什政府所谓的“反恐战争”中担任“关塔那摩监狱顾问,支持持久自由行动(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在红迪网(Reddit)的“问我任何问题”问答论坛上,阿巴斯惨遭滑铁卢,参与者称她为“中情局工具”和美国政府的帮凶。此后,她曾试图将个人经历从网上删去。阿巴斯现为“世维会”下属组织“维吾尔运动”(Campaign for Uyghurs)负责人。
“美维协”现任头目有:
库扎特?阿尔泰,主席,热比亚?卡德尔的侄子。如上文所述,阿尔泰是狂热的反共和亲美者。他曾美化“东突厥斯坦”分裂运动,将其与以色列的建国相提并论。
法达尔?伊力塔贝尔,秘书,特朗普政府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国事务主任埃尔尼加尔?伊力塔贝尔的姐姐。其父阿布力克木?巴奇?伊力塔贝尔于2000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间供职于美国政府媒体自由亚洲电台。
阿斯兰?卡基耶夫,财务主管,曾供职于自由亚洲电台18年。其妻古丽恰克热?霍迦自2001年起供职于自由亚洲电台。
◆2004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协助“美维协”成立了“维吾尔人权项目”(UHRP),并成为其首要供资方,仅在2016至2019年期间就为其提供了124.47万美元资助。“维吾尔人权项目”下设“维吾尔人权的宣传和外联”“通过艺术互动倡导维吾尔人权”等名目也分别获得数目不菲的资金。UHRP汇集了特克尔、乌麦尔·卡纳特等“世维会”主要头目。此外,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许多高层也是UHRP成员,如该组织的全球行动倡议主任即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前副会长路易莎·格雷夫担任。
https://thegrayzone.com/2020/03/05/world-uyghur-congress-us-far-right-regime-change-network-fall-china/
https://thegrayzone.com/2021/03/31/china-uyghur-gun-soldiers-empire/
https://thegrayzone.com/2021/03/31/china-uyghur-gun-soldiers-empire/
九、反华势力炮制的所谓“新疆受害者数据库”别有用心、手法卑劣、粗制滥造,完全是政治操弄的工具。
近年来,反华势力炮制了所谓“新疆数据项目”“新疆受害者数据库”“维吾尔过渡期司法数据库”,笼络收集了一批所谓的“证人证言”,妄图以假乱真、诋毁新疆、蒙骗世人。经有关方面研究核对,这三个“数据库”共涉及12050人,查实10708人,1342人系凭空编造。查实的10708人中,6962人在社会上正常生活,3244人因危安暴恐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被判刑,238人因疾病等原因死亡,264人在境外。下面是几个关于涉疆“数据库”中反复炒作案例的事实真相:
◆第一类是编造“亲身经历”作伪证的人。
所谓涉疆“数据库”中一些“证人”,其实是被美西方反华势力雇佣的、在境外靠抹黑新疆为生的“演员”。他们为骗取“难民”身份、获得物质利益,甘作美西方反华势力的“棋子”,多次编造自己在教培中心的所谓“遭遇”,但这些谎言一次次被事实打脸。
(一)关于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的情况
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女,1976年生,新疆昭苏县人。
1.在境外的活动
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在国外声称,自己出去前是“转化班”教师,接触过官方秘密文件,能证明有“2500人被关押在她所在的转化班中”。
2019年12月12日,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在BBC发布的视频中称,被关“拘留营”期间遭到电棍击打头部,被限制人身自由,“拘留营”所有教室、宿舍和浴室都装有摄像头等。
2020年3月4日,美国务院举行年度“国际妇女勇气奖”颁奖典礼,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获奖。蓬佩奥在会上称:“我们要向沙依拉古丽致敬,她曾是一名医生,被迫与家人分离,在监狱中遭受折磨,并因讲述事实而面临处决”。
2020年4月20日,日本漫画家清水智美以所谓“再教育营幸存者”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口吻,杜撰了有关漫画,讲述沙依拉古丽所谓“受迫害经历”。
2.有关事实真相
2016年4月,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任伊犁州昭苏县察汗乌苏乡中心幼儿园园长。2018年3月19日,任伊犁州昭苏县察汗乌苏乡小学教师;4月4日,沙依拉古丽向校领导请假离开学校;4月5日非法出境。
第一,编造经历。她自称医科大学毕业、当过医生,事实上只是在新疆伊犁卫校护士班上过学,从未当过医生。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先是称自己曾在教培中心当老师,之后又说自己是“教培中心受害者”,被关押在“集中营”“遭受酷刑和医学实验”“被迫吃猪肉”。事实上,她从未在教培中心工作过,也没有在教培中心学习过,更没有被采取过强制措施,她所描述的教培中心的状况完全是造谣污蔑。
第二,涉嫌犯罪。2018年4月5日,她持中国边境通行证非法出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她于2015年6月、2016年12月,通过伪造购房合同、骗取担保人签名、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先后2次从昭苏县农村信用联社察汗乌苏乡信用社贷款47万元人民币,目前仍有39.8万元尚未偿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涉嫌贷款诈骗罪。因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沙依拉古丽·沙吾提巴依被公安机关依法列入网上追逃人员。
第三,品行恶劣。她在昭苏县察汗乌苏乡中心幼儿园当园长时,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绩效奖金、侵害教师利益,已被当地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免职。她在偷越边境前,还让妹妹帕娜尔贷款4.5万元买下她的汽车,但一直没有把汽车过户,她妹妹对此十分愤慨。
(二)关于米日古丽·图尔荪的情况
米日古丽?图尔荪,女,1985年生,新疆且末县人。2010年8月,与一名伊朗人在中国登记结婚。2012年1月,与一名埃及人在埃及登记结婚。2015年4月,她在埃及生育了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2015年10月在中国落户,一个孩子寄养在其丈夫堂姐家。2018年4月22日,米日古丽?图尔荪和丈夫携两个孩子离境。
1.在境外的活动
2018年4月,米日古丽·图尔荪赴美后,以所谓“亲身经历”,参加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听证会作伪证。她多次接受CNN等媒体采访,称自己被警方关押在“集中营”,被强迫服用或注射不明药物;每天都有人遭受酷刑,其间目睹9名女子死亡;她的儿子在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死亡,她未被告知其子入院治疗原因。
2.有关事实真相
第一,除了20天刑事拘留外,米日古丽?图尔荪在中国期间是完全自由的。2017年4月21日,她因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被新疆且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间发现她患有传染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县公安局于2017年5月10日撤销对其的强制措施。2010年至2017年间,她曾先后11次往返于中国和埃及、阿联酋、泰国、土耳其等国家。
第二,米日古丽?图尔荪从来没有在教培中心学习过,更没有被迫服用药物的情况。米日古丽?图尔荪声称自己在“集中营”被注射毒品和药品导致其绝育。据核查,米日古丽?图尔荪没有做节育手术的记录,她的父母也说她有生育能力。米日古丽?图尔荪还谎称她的弟弟艾克拜尔?吐尔逊在教培中心被虐待死亡,听到这一谎言后,她口中的“死人”艾克拜尔?吐尔逊立即公开表示,“米日古丽一贯满口胡言,不但撒谎说我死了,还造谣说看到别人死了。”
第三,米日古丽?图尔荪的儿子在乌鲁木齐市治病期间没有死亡。米日古丽?图尔荪的一个儿子曾因患肺炎、脑积水、右侧腹股沟斜疝等疾病,分别于2016年1月14至19日、5月6至12日、11月4至8日,由米日古丽·图尔荪本人及其家人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2018年4月,米日古丽·图尔荪和丈夫携这个孩子离开中国。
(三)关于早木热·达吾提的情况
早木热?达吾提,女,1982年生,乌鲁木齐市人,于2019年1月出境。
1.在境外的活动
2019年9月20日起,早木热·达吾提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采访时称,她因与巴基斯坦籍男子结婚等原因,被新疆公安部门审查,关押在教培中心,并称自己遭受“残忍迫害”“和其他被关押女性被逼迫服用避孕药”“强制接受绝育手术”“被摘除了子宫”“在结对亲戚家遭遇猪肉宴”。同年9月24日、10月2日,早木热·达吾提先后参加美国务院举办的“全球宗教自由”小组会议、“新疆的人权危机”研讨会并作伪证。10月12日,她称从疆内邻居处得知,她的父亲因受到警方多次审讯而死亡。
2.有关事实真相
第一,早木热?达吾提从来没有在教培中心学习过。她的五哥阿布都黑力?达吾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妹妹早木热·达吾提从来没有进过教培中心。
第二、早木热?达吾提根本没有被“强制绝育”。2013年3月,早木热?达吾提在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生第三个孩子时,自己在《分娩志愿同意书》上签字,表示同意剖宫产、要结扎,随后在医院做了剖宫产、结扎手术,根本没有被绝育,更没有被摘除子宫。
第三,所谓“在结对亲戚家遭遇猪肉宴”纯属无中生有。早木热?达吾提所称的“结对亲戚”,实际上是她的五哥阿布都黑力?达吾提的结对亲戚赵麒麟。2018年1月,赵麒麟邀请阿布都黑力?达吾提和他的妻子霍尔克孜?艾合买提、他的妹妹早木热?达吾提,前往家中做客。赵麒麟母亲亲自下厨为客人准备饭菜。赵麒麟母亲为回族,饮食清真,根本不可能提供“猪肉宴”。就餐期间,他们一起拍照留影。
第四,早木热?达吾提的父亲从未被拘押。据早木热?达吾提的五哥阿布都黑力?达吾提证实,他们的父亲一直同子女正常生活,从未被“调查”或“拘押”。他们的父亲因冠状动脉性心脏病死亡,根本不存在早木热?达吾提所谓“被警方多次审讯而死亡”。
(四)关于古孜拉?阿瓦尔汗的情况
古孜拉?阿瓦尔汗,女,1979年生,新疆伊宁县人。
1.在境外的活动
2020年1月15日,古孜拉·阿瓦尔汗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采访时诬称,自己被拘留15个月,其间遭受虐待、被迫注射不明药物,获释后在一家手套厂工作,行踪必须向警察汇报,其丈夫获释后也受到监视等。
2.有关事实真相
第一,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据了解,2013年,古孜拉?阿瓦尔汗与同村人以“五人联保”方式,向伊宁县农村信用社贷款4万元,贷款到期后至今未还利息,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第二,品行极为恶劣。古孜拉·阿瓦尔汗曾接受《环球邮报》采访,称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理想,就是把孩子们抚养成人。但事实恰恰相反,她没有生过孩子,嫁给第三任丈夫后,对丈夫的3个女儿非常冷漠,出境后还想让其继女帮她偿还债务。
(五)关于图尔逊娜依·孜尧登的情况
图尔逊娜依?孜尧登,女,1978年生,伊犁州新源县人。
1.在境外的活动
2019年9月26日,图尔逊娜依·孜尧登出境后,曾多次接受BBC等外媒采访,称“被关押在教培中心的女性,要么接受外科手术绝育,要么接受停止月经的药物,自己被迫接受不可逆的输卵管结扎灭菌手术”。2021年2月2日,她接受BBC采访时称,“自己曾经历并目睹性虐待”。
2.有关事实真相
第一,图尔逊娜依?孜尧登从来没有做过节育手术的医学记录。
第二,图尔逊娜依?孜尧登接受采访的内容前后矛盾。今年她在接受BBC采访的节目中说,“在教培中心警察将她打倒在地,踢她的肚子,她几乎要昏厥了”。但一年之前,图尔逊娜依?孜尧登在接受美国Buzzfeed网站采访时,却说“我没有受到毒打和虐待”。她声称自己于2019年1月至6月被软禁,但其护照系2019年3月13日签发,按规定办理护照须由本人亲自到政府机构申请,如遭软禁,如何外出申领护照?
(六)关于热黑曼?山拜的情况
热黑曼?山拜,女,1987年生,新疆特克斯县人。
1.在境外的活动
2018年12月19日,热黑曼·山拜出境后,接受《环球邮报》等外媒采访时称,她被“关在一间有24名妇女的房子里”“曾整整一周被拷上手铐和脚镣”,而她被抓的原因是“手机里装有‘WhatsApp’软件”。
2.有关事实真相
第一,热黑曼?山拜因被举报而依法接受调查。她因被人举报手机中存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音视频,且平时经常观看,依法接受派出所询问。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悔过表现,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她宽大处理。
第二,热黑曼?山拜从未被关押过。她的母亲达尼西班·木沙说,“女儿因为接触宗教极端思想、涉嫌违法犯罪,确实去过派出所接受询问,但3个小时后就回来了。她之后一直在家里帮我和老伴照顾牛羊”。
◆第二类是利用自己家属作伪证的人。
境外一些反华分子为博取国际社会同情,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蓄意编造境内亲属“被拘捕”“遭迫害”“失踪失联”等谎言,严重误导国际社会舆论。这些人的境内亲属纷纷发声,澄清事实真相,坚决回击有关不实言论。
(一)关于甫尔海提?教待提的情况
甫尔海提?教待提,男,1992年生,新疆伊宁市人。
1.在境外的活动
2011年1月23日,甫尔海提·教待提出境到美国后,在多个国家组织开展“集体作证”活动,收集所谓“集中营”人员信息,并主导“Me Too Uyghur”指证活动,称其母亲被关“集中营”12个月,被关监狱3个月。2019年3月,他以所谓“教培中心幸存者”及其家属身份接受蓬佩奥“接见”。
2.有关事实真相
甫尔海提?教待提与父亲、哥哥和两个妹妹在美国,其母米乃外尔?吐尔孙一直在社会面正常生活。据米乃外尔?吐尔孙说,现在她几乎每天都跟儿子视频聊天。
(二)关于库扎提?阿勒泰的情况
库扎提?阿勒泰,真实姓名库扎提?买买提,系原“世维会”主席热比亚?卡德尔的侄子,男,1984年生,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目前在美国活动。2019年10月26日,库扎提?买买提成为“美国维吾尔协会”主席。
1.在境外的活动
2019年2月以来,库扎提·阿勒泰在参加反华组织“促进中国宗教信仰自由联盟”在美国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以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其父买买提·卡迪尔被“逮捕”,怀疑父亲死亡。
2.有关事实真相
据核查,库扎提?阿勒泰的父亲买买提?卡德尔现在乌鲁木齐市,生活一切正常。
(三)关于古丽且可拉?克尤木的情况
古丽且克拉?克尤木,女,1973年生,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现系“自由亚洲电台”维吾尔语部记者、新闻主持人,“美国维吾尔协会”组织成员。2017年5月8日,因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公安机关列入网上追逃。
1.在境外的活动
2018年7月,古丽且可拉·克尤木参加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会议并发言,称其父母被拘捕到“拘留营”。2019年3月,古丽且可拉·克尤木以所谓“教培中心幸存者”及其家属身份接受蓬佩奥“接见”。
2.有关事实真相
古丽且可拉?克尤木的父母一直在正常生活。其父亲阿布都克尤木?霍加今年79岁,因脑梗瘫痪在床,母亲期曼古丽?孜克力今年73岁,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小腿静脉曲张等疾病,且需在家照顾瘫痪的丈夫。他们本人说,自己的身体条件已不能长途旅行出国,没有出国意愿。
(四)关于依明江?塞都力的情况
依明江?塞都力,男,1965年生,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历史系原副教授。
1.境外炒作情况
依明江·赛都力的女儿赛米热·依明江称,她的父亲依明江·赛都力因2014年出版了一本阿拉伯文的语法书被新疆当局逮捕,2019年11月得知父亲被以“鼓动鼓吹极端思想罪”判刑15年。2020年2月13日,《华盛顿邮报》记者发布题为“波士顿的维吾尔族女子为其父亲的释放而战”报道称,赛米热·依明江的父亲依明江·赛都力被中国官员拘禁,并以极端主义罪名被逮捕。
2.有关事实真相
据核查,依明江·赛都力一直在自由生活。
(五)关于艾拉帕提·艾尔肯的情况
艾拉帕提?艾尔肯,男,1997年生,新疆伊宁市人。2015年10月29日,出境并加入“世维会”。
1.在境外的活动
2019年2月,艾拉帕提·艾尔肯在推特账号发文称:其母亲在2017年末就被关到了“集中营”,父亲艾尔肯·吐尔逊在2018年3月被抓并被判了7年或11年。2019年3月,艾拉帕提·艾尔肯以所谓“教培中心幸存者”及其家属身份接受蓬佩奥“接见”。
2.有关事实真相
艾拉帕提?艾尔肯的母亲、妹妹、弟弟均在社会面正常生活。其父亲艾尔肯?吐尔逊因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包庇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艾尔肯?吐尔逊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在监狱服刑,身体状况良好。
(六)关于热依汗?艾赛提的情况
热依汗?艾赛提,女,1981年生,新疆乌鲁木齐市人。
1.在境外的活动
2020年5月9日,《纽约时报》刊文称,在美维吾尔族人热依汗·艾赛提接受采访时称,其弟弟艾克拜尔·艾赛提2016年因参加美国国务院主办的“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活动,回国后在新疆被捕,随后被中国政府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判刑15年。她呼吁美国“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主办方关注此事,促使中国政府释放弟弟艾克拜尔·艾赛提。
2.有关事实真相
热依汗?艾赛提的弟弟艾克拜尔?艾赛提,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在监狱服刑,身体状况良好。其被判刑是因为触犯中国法律,与是否入境美国参加活动无关。
(七)关于马木提?阿布都热依木的情况
马木提?阿布都热依木,男,1978年生,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现居住在澳大利亚。
1.境外炒作情况
马木提·阿卜杜热依木在接受CNN采访时称,他与妻子木艾热木·阿不来提及孩子在2017年4月起“失联”,他因担心自己人身安全而无法回国。
2.有关事实真相
马木提?阿布都热依木的妻子木艾热木?阿不来提,受他长期灌输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思想影响,于2012年11月30日出境,多次参加宗教极端活动,并煽动境内人员出境,为实施暴恐活动做准备。
2015年12月6日,木艾热木?阿不来提领受恐怖组织派遣任务回国,煽动蛊惑境内人员出境参加恐怖组织、实施恐怖活动。2020年6月19日,喀什市人民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目前正在服刑。
马木提?阿布都热依木的女儿目前与其爷爷阿布都热依木?马木提生活,现在喀什市第一小学就读;儿子目前与其外婆帕提麦?阿布都肉苏力生活,现在喀什市上幼儿园。马木提?阿布都热依木2012年9月14日出境后,再未回国照顾过孩子及家人。
◆第三类是被虚构经历“作证”的人。
在这些所谓的涉疆“数据库”中,还有大量被虚构、被歪曲、被利用的人员。比如,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人民医院消化科医生塔依尔?艾散、退休教师阿依夏木?沙迪克,喀什地区泽普县幼儿园教师古丽巴哈尔?麦麦提,喀什日报社退休编辑、作家塔依尔?塔力甫,和田地区皮山县的安外尔?达伍提、吾麦尔?艾力、阿卜杜凯尤木?达伍提等,都被美西方反华势力诬称为“遭到拘留”,但实际上,他们都在社会上正常生活。其中,足球运动员叶尔凡?叶孜木江,正在随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训练;哈密日报社编辑依沙克?排祖拉、哈密市民宗委退休干部早然木?塔力甫夫妇,还于2020年3月2日参加了第5场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现身辟谣。
◆第四类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在所谓涉疆“数据库”中,还有一些人因为触犯了中国法律,被依法判处刑罚,根本不是所谓的“受害者”。比如,吐鲁番市的塞米?巴瑞,因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乌鲁木齐市的艾克拜尔?衣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阿克苏拜城县的艾合提?吾吉,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寻衅滋事罪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喀什泽普县的阿卜杜热合曼?阿卜杜克热木,因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美西方反华势力却为他们“鸣冤喊屈”,实在是荒唐可笑!
(来源:中国日报网)
举报/反馈
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法律适用》、《中国法律评论》和《南方周末》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日前在京揭晓。 此次入选的十大影响性诉讼,均系人民法院2019年审结、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并具有重大法治意义的案件。这些诉讼案件的公正审判,对于促进严格执法、彰显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推进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司法案例是法律实施的成果,是法治不断前行的脚印,也是记载法治进程的信史。“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有的还胜过一沓法条。十大影响性诉讼,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评选十大影响性诉讼,其目的就是以案例促进法治、以案例弘扬法治、以案例记载法治、以案例回顾法治、以案例述说法治。
经各主办单位共同努力并征求有关专家学者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的意见后,最终入选第十五届(2019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的是:
典型案例目录
一、孙小果强奸及其相关犯罪案
二、赵某某考试违纪行政处理案
三、张扣扣故意杀人案
四、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
五、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
六、中国绿发会诉深圳速美公司等“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
七、高空抛物入刑案
八、检察机关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十、互联网大病求助服务合同纠纷案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案例一
孙小果强奸及其相关犯罪案
【案情简介】
1995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亲属通过伪造病历等非法手段帮助孙小果获得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所判刑期大部分没有实际执行。1998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孙小果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后,孙小果亲属多次通过非法手段,为孙小果获得改判、减刑,致孙小果在2010年被释放。出狱后,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社会上从事经营活动,并纠集他人实施黑恶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孙小果因涉黑恶罪行被抓获,引发社会关注。
2019年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公开宣判,以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同案犯顾宏斌等12人定罪处罚。孙小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孙小果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所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一案公开作出宣判。再审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0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孙小果死刑判决,2020年2月1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入选理由】
孙小果案及其相关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除因孙小果前后犯下的诸多严重罪行,还有孙小果“起死回生”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神操作”。人民法院通过再审重新对孙小果判处死刑,并对涉孙小果案的渎职腐败犯罪行为予以严肃惩处,弘扬了法治精神,伸张了社会正义,回应了群众关切,彰显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该案从案发、宣判到执行死刑,始终受到各界高度关注,该案及其系列案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在全社会产生了重大而又积极的影响。
案例二
赵某某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考试违纪行政处理案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13日,原告赵某某参加被告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组织的全国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发现赵某某涉嫌抄袭,赵某某抗拒检查,严重影响了考场秩序。监考人员通知巡考到达考场后,将赵某某带离考场检查。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作出决定,赵某某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赵某某不服,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涉案处理决定书。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赵某某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某某仍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认为,根据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涉嫌作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检查,考生有配合检查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赵某某涉嫌作弊,拒不配合检查,构成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扰乱了考场秩序。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作出的处理决定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遂于2019年7月23日作出行政裁定:驳回赵某某的再审申请。
【入选理由】
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试公平,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诚信与和谐稳定。本案是一起因考生涉嫌作弊而引发的纠纷,法院通过判决指出: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有作弊嫌疑时,监考人员有进行检查的权力和职责,考生负有配合检查的义务。
本案中,赵某某在考试中有作弊嫌疑,监考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具有合理性且方式恰当,虽然最终没有检查到作弊的证据,但赵某某的言行举止已构成拒绝、妨碍监考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甚至扰乱了考场正常秩序。本案通过确立考生配合检查义务规则,旗帜鲜明地支持教育考试部门依法行使监考权,对于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结果的公平与公正,培育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三
张扣扣故意杀人案
【案情简介】
1996年8月27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村民王自新三子王正军(时年17岁)故意伤害邻居张扣扣之母汪某某并致其死亡。同年12月5日,汉中市原南郑县人民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扣扣之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民事赔偿9639.3元(已履行)。
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扣扣对其母被王正军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伺机为母报仇。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并准备犯罪工具,暗中观察,决定作案。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当王校军、王正军兄弟二人祭祖返回行至本村村委会门前时,守候在此的张扣扣蒙面持尖刀朝王正军颈部猛割一下,连续捅刺其胸腹部等处数刀,并追赶惊慌逃跑的王校军,朝其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后返回再次捅刺王正军数刀,致王校军、王正军死亡。随后,张扣扣闯入王自新家,持刀捅刺王自新胸腹部、颈部数刀,致王自新死亡。之后,张扣扣点燃王校军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逃离现场后,张扣扣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9年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扣扣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张扣扣死刑。同年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入选理由】
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之所以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且有不少人呼吁对张扣扣“刀下留人”,皆因案件的起因有令人同情张家之处。
一方面,张扣扣之母20多年前因邻里纠纷被害实为不幸之事,张扣扣少年丧母更是人生悲剧,儿子怀念母亲心中存留怨愤亦是人之常情,故张扣扣杀死王家父子三人的行为虽然罪大恶极,却博得了广泛同情并被很多人视为“为母报仇”的义举。另一方面,张扣扣母亲遇害一案已经司法机关处理,被告人已经受到法律制裁,20多年来王家亦未寻衅张家,即使张扣扣认为处罚不公,过亦不在王氏父子,张扣扣应当走申诉渠道。
但其采取连杀三人的恶行以泄心中仇恨,天理国法难容。现代法治国家无不禁止私力救济或者擅自复仇,更不容许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地剥夺他人生命,何况张母被害一案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张扣扣为母报仇之说无从成立。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扣扣死刑,不仅是对这一严重罪行的公正惩处,亦是对事出有因的重大凶杀案件如何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的良好示范。同时,本案判决对于引导公民正确处理民间矛盾纠纷和个人恩怨,弘扬法治精神和化解社会戾气,亦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四
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16日,支某外出遛狗时,因河面结冰便走上永定河一处大坝的消力池内的冰面,不慎落水溺亡。其家属将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起诉至法院,索赔62万元。
经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不能以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将损失交由不构成侵权的他方承当。本案并不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安全保障义务条款,支某溺亡地点(永定河拦河闸侧面消力池)不属于公共场所,永定河管理处对此不负有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支某明知进入河道、冰面行走存在风险,仍进入该区域并导致自身溺亡,其主观上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上的自甘风险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
案件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入选理由】
本案坚持在侵权纠纷审判中严格把握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深入辨法析理,明确了法律规范与公民情感的界限,坚持“不能以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将损失交由不构成侵权的他方承担”的裁判要旨,避免“和稀泥”式裁判导向,具有示范意义。同时,本案进一步明确了成年人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不能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国家相关机构无时无刻的提醒之下。户外活动应趋利避害,不随意进入非公众活动场所,是每一个公民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理性人”,在充分享受法律赋予的自由同时,也应承担自身抉择带来的风险,自甘风险就应当自担相应责任,以此有效规范社会主体的个人行为。
案例五
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6日下午17时许,患者叶某未带钱去村诊所找医生王某结算以往看病费用,两人发生争吵、厮打,叶某被他人劝离诊所十余分钟后,又突然返回诊所小跑冲向王某抬起右脚跺王某,王某侧身躲避用手抓住叶某右脚将其掀到,致叶某摔倒在附近的电动车上造成左腿腓骨骨折,轻伤二级。王某家属拨打120将叶某送医并支付其全部住院费用。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患者叶某1.3万余元,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9年5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该案,撤销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审法院认为,叶某在争执厮打被他人劝离诊所后,再次从诊所院外小跑冲向王某,并用突袭踢跺王某的行为,属不法侵害。王某为使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没有侵害叶某的故意,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虽致他人轻伤,但防卫手段、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亦未造成重大伤害,属正当防卫,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入选理由】
在实践中,因医患矛盾引发的暴力冲突时有发生,在这些冲突中,被伤害甚至被杀害的往往是医护人员,患者受伤害的极少。本案中的患者在冲突中受了伤,这是一个特例。患者把医生告上法庭,要求医生承担法律责任并得到了一审法院支持。
二审法院立足案件事实,坚守法律底线,作出判决将驻马店“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终审判决医生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包括医生在内的任何人,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都可以依法行使自卫权利,以制止不法侵害。
驻马店中院这份凸显正当防卫价值的二审判决,为公民依法行使自卫权“撑了腰”“打了气”,进而弘扬了社会正气,对于调动公民特别是医护人员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提示公民特别是医护人员善于实施正当防卫行为,警示违法者,有利于遏制暴力侵害医护人员的非法行为,以及提醒司法人员在解决此类冲突时避免陷入“唯结果论”“谁受了伤害谁就有理”等误区,正确适用正当防卫条款和公平责任条款,都有很大价值。
案例六
中国绿发会诉深圳速美公司等“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
【案情简介】
本案于2016年11月8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立案受理。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针对被告深圳速美公司诉称:被告速美公司在淘宝网开办网上商铺销售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的所谓“年检神器”系列产品(如三元催化器火莲花金属软载体汽车尾气超标治理净化器等)。
原告认为:速美公司是在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尾气不合格的车辆规避汽车尾气年度检测,使得原本尾气超标的车辆得以蒙混过关继续上路,其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性,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6月作出一审裁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因速美公司在淘宝商铺上销售案涉三款产品时,宣传上述产品能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机动车年检,教唆或协助部分机动车主实施侵权行为,速美公司应与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关于速美公司是否应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问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速美公司行为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速美环保有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3500000元(款项专用于我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一审宣判后,中国绿发会以浙江淘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为由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浙江淘宝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商,本身并不参与会员用户的交易行为,在提供案涉服务过程中已经履行了身份审查、事前提醒等义务。且在收到本案诉状后及时采取删除措施,浙江淘宝公司将包括案涉产品在内的所有类似产品下架,停止了相关平台服务。其行为并未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立的“通知-删除”义务,亦不构成第三款规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之情形,中国绿发会关于浙江淘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二审判决亦指出,浙江淘宝公司对于卖家在其平台销售的类似本案本身不属于禁售品,但产品可能用于违法目的的行为,应加强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检索及监管制度,有效履行网络运营服务商的法定职责,为守护好蓝天碧水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入选理由】
机动车日渐增多,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加大,机动车尾气年检任务艰巨。网络销售的所谓“年检神器”,是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教唆或协助部分机动车主实施侵权行为,这种违法工具产品越“畅销”,对大气治理和汽车年检产生的负作用就越大。原告中国绿发会就此提起公益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速美公司道歉并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的款项,专用于大气治理,有助于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拓清大气污染责任,扩展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
二审法院依据避风港规则及红旗规则,虽然认定网络平台服务商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但明确指出网店应加强信息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有利于督促网络平台在销售可能用于违法目的之产品方面确立应有的责任意识,构建天蓝、水碧、山青的美好生态环境。
案例七
高空抛物入刑案
【案情简介】
蒋某从小随外公外婆长大,学校毕业后多年无业,也无稳定收入来源。2018年年初,他因家庭矛盾与父母感情恶化,便从父母家中搬出。2019年8月1日,蒋某声称要为外公外婆讨回公道,手持棒球棍来到父母家。因父母更换了门锁,蒋某不得而入,心中顿生怒火。他联系锁匠上门开锁后,发现父母竟都在家中,遂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
争执过程中,蒋某抡起手中的棒球棍对屋内电器、窗户玻璃等一顿打砸,还将手边的平板电脑、手机、水果刀等物品扔出窗外。蒋某父母家位于14楼,窗户下方是小区公共道路,车辆、行人络绎不绝。蒋某抛出的物品将正常停靠的三辆轿车击中,造成经济损失共计4293元,其行为给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险。事发后,蒋某报警投案。
2019年11月,蒋某高空抛物案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蒋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得法院支持,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后,人民法院判决的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入选理由】
现代城市高楼林立,随之而来的高空抛物事件屡有发生,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使得人们走在建筑物下不仅要注意路面安全,还要警惕上空,防止飞来横祸。遏制高空抛物行为,保护头顶上的安全,不能仅靠劝诫和经济处罚,还需要刑法出手。以往司法实践中,对高空抛物案件通常只追究民事责任,由于高空抛物系“天外横祸”,受害人往往难以举证,导致得不到应有赔偿,人民群众强烈呼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发布后法院判决的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体现了刑事司法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身边“小”事。对于警示教育潜在高空抛物者、有效预防高空抛物行为、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案例八
检察机关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辖区内多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以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未及时更新等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滨州市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本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问题监管不到位,致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6月8日,滨城区检察院向区食药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相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公示和更新相关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管。2018年9月3日,滨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区食药局对“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三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辖区内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和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2019年1月9日,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区食药局表示今后将加强网络餐馆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入选理由】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造成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既包括具体的侵害事实,也包括存在的侵害危险。只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就应认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检察机关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对行政机关履职具有警示意义,能够更好地促进相关行政机关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保护公共利益。
案例九
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7年,中国证监会[2017]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方正科技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认为方正科技公司等对关联交易具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在上述行政处罚作出后,卢跃保等4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在上海金融法院对方正科技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前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应根据未披露关联交易的规模、内容、会计程序、披露人的主观故意等进行判断,方正科技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具有“重大性”,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方正科技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披露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按照上述专业意见所确认损失进行赔偿。
方正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上海高院经审理认为,证券市场中影响股票价格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因素众多,但只要投资者证券买入时间符合《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法定要求,即可推定交易因果关系的成立,无需证实虚假陈述是投资者买入证券的唯一原因。关于本案中是否需要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以外的其他因素,二审法院认为应严格把握《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因素”的适用,上诉人称应扣除非系统风险因素,法院不予认可。2019年8月8日,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入选理由】
本案为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本案所确立的示范判决机制,在证券民事诉讼的案件管理、群体性案件的繁简分流、法院审判能力和司法救济力度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增强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有益尝试。
在案件的代表性方面,本案基本涵盖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理所需关注的所有技术性要素,即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虚假陈述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何计算损失、如何认定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等等,示范性非常突出。
此外,本案引入专家意见和专家资源以便利审判流程的推进和强化审判结果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大制度创新。
案例十
互联网大病求助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莫春怡之子患病后,先后产生医疗费35.5万余元,其中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为17.7万余元。除通过水滴筹筹得的款项15.3万余元外,莫春怡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渠道,还实际获得救助款5.8万余元,且其中有两项救助款均发生在通过水滴筹筹款前,但莫春怡在筹款时并未披露相关情况。同时还查明,莫春怡在通过网络申请救助时隐瞒了其名下车辆等财产信息,亦未提供妻子许女士名下财产信息。莫春怡通过水滴筹发布的家庭财产情况与其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时自行申报填写的内容、妻子许女士的证言等也存在多处矛盾。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莫春怡与赠与人之间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莫春怡隐瞒家庭财产信息、社会救助情况构成一般事实失实,莫春怡违反约定用途使用筹集款的行为属于将筹集款挪作他用,上述行为构成违约。据此,水滴筹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筹集款项。据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案情后,一审判令莫春怡全额返还水滴筹公司153136元,并支付上述款项自2018年8月31日以来的利息。
【入选理由】
本案为我国首例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纠纷案件。网络个人大病求助,是公众通过网络救助特定贫困患病者的慈善行为,体现了公众的善意和爱心。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善款,甚至将筹集善款据为己有的行为,也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该案判决率先明确了发起人和捐赠人之间形成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发起人负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发起人隐瞒求助人信息、挪用筹集款构成违约,因此发起人应按比例原则返还捐赠人筹集善款。
该判决有力保护了公众的善心,倡导了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个人求助在网络创造了更加健康的发展空间,为互联网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且通过司法建议敦促民政部、网络平台等多方共谋,提高治理能力,实现多元共治,从个案上升到为网络个人求助领域提供制度保障,具有重大社会价值。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