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点 mrrd.net
  • 查看
首页 > 百度-每日时事热点
本条热点详情
  • 标题: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版权说明:以下为热点快照,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sendtous#qq.com
  • 吉利新车被指抄袭长安 官方回应:严重失实、毫无根据
    作者:环球网科技
    发布时间:2023-02-28 17:02
    快照:

    【环球网财经消费综合报道】2月27日,一则署名“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在社交平台疯传,该律师函内容认为吉利汽车于2月23日晚间正式发布的新车型“银河之光”原型车抄袭长安汽车旗下概念车、量产车,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长安汽车方面在接受媒体咨询时表示:“律师函属实。我们认为此次吉利银河新能源战略发布相关内容,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所以公司发来律师函件给对方。”

    2月28日,吉利汽车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吉利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吉利汽车在声明中指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该车基于吉利 SEA 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吉利汽车表示:“吉利银河之光是一款在新能源时代下,将吉利涟漪美学、中华审美与智慧科技融为一体的原创智能电动车。吉利银河之光的设计,创新性地运用了以"西湖山水"为灵感的独特设计符号,如三潭印月、飞檐虎视、西湖水岸、书山叠嶂、银河画卷、琴弦天幕等,并且在这些设计中融入了吉利独有的智能技术,如吉利卫星天线、沃飞长空无人机、银河 NOS 智慧座舱等。”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转发该声明并表示: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截至发稿,长安汽车方面暂未公布后续声明。

    举报/反馈

  • 长安汽车发律师函控诉“银河之光”抄袭 吉利回应:严重失实、误导公众
    作者:上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8 14:54
    快照:

    日前,吉利“银河”高调面世,中高端新能源的定位,加之与比亚迪仰望、长安深蓝的一波“花式”互动,让其一度“刷屏”朋友圈。然而,吉利“银河”的官图,被网友吐槽:这是长安换标的既视感吗?

    2月28日,长安汽车委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向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称,吉利“银河”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及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就此,2月28日下午, 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网传的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对其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

    图片来源:IT之家

    一场因为“撞脸”引发的风波

    “吉利把长安的设计师挖走了?”“要抄也不会抄长安呀”……一场因为“撞脸”而引发的风波,随即刷屏汽车界“朋友圈”。

    银河原型车与长安深蓝SL03、UNI-V、概念车VISION-V等图,更是被网友“零距离”进行“镜像比较”。同时,吉利银河设计团队的主创人员又被证实有长安汽车背景,于是引发业界各种猜想。

    对此,上述律师函中称,中国汽车工业正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提升中国汽车品牌价值和全球影响力,实现品牌向上突破,关键在于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长安汽车作为中国汽车品牌之一,非常乐于看到中国汽车品牌百家争鸣,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但也绝不姑息知识产权的忽视和侵犯。

    在一个车型也看颜值的时代,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设计的“戏份”,并不亚于“三电”、自动驾驶这些造车的核心技术。

    车商越来越重视设计的知识产权

    事实上,“皮尺部”(编者注:指抄袭、克隆)事件在车圈里并不少见。

    前几年“中华皮尺部”众泰就是其中一个,众泰汽车推出的SR9车型,由于外观与保时捷Macan真假难辨,被网友打趣为“保时泰”,众泰因“山寨”火,最终也败在了“山寨”。君马MEET3也曾被网友吐槽,是“致敬”奔驰,它的车头造型和奔驰GLC非常相似,特别是大灯灯组的样式,和GLC雷同。去年,福特设计师在线实名diss通用抄袭,原因是在发布GMC电动皮卡的屏幕布局上,通用也设计了一个屏幕旋钮,而这正是当初Mach-E的标志性设计。福特设计师犀利吐槽道:干脆我把CAD文件给你得了,还能帮你们省几个小时工作。

    今年2月2日,“小米公司发言人”微博公布此前“汽车设计文件泄密”事件的处理结果,依照《保密协议》,涉事合作方赔偿100万元。

    在设计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被视为中国汽车品牌崛起的标志之一。 纵观近几年车市,“皮尺部”事件不少因此付出巨额赔偿。

    吉利回应“银河之光”抄袭长安:严重失实

    对此,2月28日下午, 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发布了声明称:网传的“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对其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吉利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编辑:李周芳

    责编:张松涛

    审核:冯飞

    举报/反馈

  • 原型车被指抄袭长安汽车?吉利回应:毫无根据,不要内卷内讧
    作者: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8 22:26
    快照:

    一纸律师函将长安、吉利两家传统车企推向了公众面前。2月28日,一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律师函引发网络热议。律师函称,经比对发现,吉利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该律师函,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作为长安汽车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根据长安汽车的委托,就吉利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函告。

    不过,上述律师函并未明确吉利的车型涉嫌抄袭哪款长安汽车,雷同的细节也并未展开陈述。

    当日下午,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称,已关注到该律师函,该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吉利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吉利方面强调,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随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微博上转发上述声明并写道,“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长安汽车方面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了律师函的真实性,“律师函陈述内容已明确表达我们的态度。”

    长安汽车称,“我们认为此次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的行为,不利于用户获得更多更好的选择,不利于中国品牌创新向上发展,不利于民族品牌汽车全球化发展。中国汽车工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品牌之间应坚持创新,共同向上,助力中国品牌汽车健康发展。”

    2月23日,吉利汽车正式发布了中高端新能源品牌“吉利银河”,并表示将推出电混和纯电两条产品线。本次争论的焦点“银河之光”正是吉利银河品牌的原型车。

    吉利方面表示,“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吉利银河之光原型车,来自官方视频号“银河之光”的设计师陈政也因本事件成为漩涡中心人物。值得注意的是,陈政于2022年3月加盟吉利汽车,现任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而在此之前,他于2002年加入长安汽车,在长安汽车工作长达20年,曾任职长安全球设计总监等职位,参与了长安逸动、CS75、睿聘、长安UNI系列车型的设计工作。(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举报/反馈

  • 吉利汽车抄袭长安汽车?设计师曾先后供职两家公司,官方回应
    作者: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23-02-28 20:57
    快照:

    图片来源:长安深蓝官网截图

    近日,吉利银河举行新品发布会,除了银河L7,吉利在此次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一款吉利银河之光原型车。

    然而,有网友认为,银河之光外观和长安的深蓝SL03极其相似。

    图片来源:华夏时报视频号截图

    2月27日,网传长安汽车给吉利汽车发去律师函称,近日吉利旗下中高端新能源产品系列,吉利银河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长安汽车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因此发送律师函,同时长安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就此,2月28日下午, 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吉利汽车集团在发布的声明中表示,该律师函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备受热议的吉利银河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值得一提的是,吉利银河此前在预热阶段就引发国内众多汽车品牌联动。其中,长安深蓝率先“出招”,开始隔空喊话,并配了一张海报回应:“仰望银河,那是一抹深蓝”。此后,不少车企也加入到“接龙”大赛之中。

    此次长安汽车一纸律师函将吉利银河再次推向舆论漩涡。不少网友将长安汽车VISION-V和UNI-V两款车型与“银河之光”进行对比后表示“真是有点像”,也有网友表示”支持吉利维权”。

    也有网友表示,这并不算抄袭。

    值得注意的是,吉利“银河之光”设计的主导者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陈政,曾任职长安汽车。

    2022年3月,陈政加盟吉利汽车,出任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此前,陈政在长安汽车履职长达20年。自2002年加入长安汽车,陈政先后任职汽车设计工程师,长安汽车创意设计师、长安汽车全球设计中心全球设计总监、长安汽车造型设计院常务副院长等多个职务,在职期间,完成了长安逸动、CS35、悦翔V7、CS75、UNI系列等量产车型的设计工作。

    对此,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文明认为,抄袭侵权最重要的界定还是要看相似度以及原稿时间。如果上诉,原告需要提供原始设计底稿,同时要证明先于对方时间发布或存在,如果双方的设计原稿存在极高的相似度,才有可能被界定为侵权,最终还要看知识产权法院如何判定。“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有竞业限制便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到同行业公司工作,同时设计属于个人职务行为,但权益属于背后的企业,个人则拥有署名权。”他表示。

    国海证券研报显示,汽车外观造型设计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无论是轿车或SUV,畅销车型的外观评分均在各维度评价中评分最高。形成独有设计语言,增强品牌认知度在电动化时代依然重要。

    编辑丨林琴 综合北京商报(记者刘洋 刘晓梦)、每日经济新闻、上游新闻、界面新闻等

    图片丨上游新闻、长安深蓝官网截图、新浪微博截图、吉利汽车集团微博等

    举报/反馈

  • 长安控诉吉利银河原型车涉抄袭,吉利:内容失实,将采取法律手段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8 15:19
    快照: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月27日,网络上曝光了一封长安汽车(000625.SZ)委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00175.HK)的律师函,称吉利“银河之光”原型车抄袭长安概念车、量产车,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网传律师函

    长安汽车方面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律师函属实。我们认为此次吉利银河新能源战略发布相关内容,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所以公司发来律师函件给对方。”

    有网友晒图将吉利“银河之光”与长安VISION-V、UNI-V车型的外观进行了对比。

    ↑长安汽车与吉利的对比图

    2月28日,吉利汽车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吉利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吉利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吉利回应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2月23日,吉利汽车发布全新中高端新能源系列吉利银河,并发布原型车“银河之光”。据介绍,“银河之光”是由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陈政主导设计,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设计开发,运用“涟漪美学”设计,并融入了吉利卫星天线、沃飞长空无人机、银河NOS智慧座舱等技术。

    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编辑 杨程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举报/反馈

  • 长安汽车函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吉利回应称系原创设计指责毫无根据
    作者:极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8 15:52
    快照:

    极目新闻记者 钟洲

    2月27日,有网友曝出一张律师函,内容为长安汽车函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大量抄袭其已发布的车型外观,吉利汽车集团于2月28日发表声明回应,表示银河之光系原创设计,指责毫无根据。

    网传律师函

    这封落款“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显示,受长安汽车的委托,向吉利汽车发出函告,认为吉利汽车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等涉嫌大量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严重侵犯长安汽车相关知识产权,要求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求证该律师函的真实性,接线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有媒体报道,证实该函确由长安汽车委托发出。

    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声明

    2月28日中午,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对于该律师函作出回应,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随后,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转发了该微博并写道:“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长安深蓝SL03

    吉利银河之光原型车

    吉利银河之光是吉利汽车的全新品牌,于2月23日正式发布,并带来了旗下首款智能电动车银河之光原型车和银河L7。发布会上,担任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的陈政首次公开亮相。公开资料显示,陈政2022年3月正式加入吉利汽车,此前在长安汽车工作约20年,曾出任长安汽车集团全球设计总监。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是否侵权?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靓在极目新闻记者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侵犯专利纠纷案件有相关解释,通常首先以一般消费者眼光进行全面总结,再以现有设计为参照,确定区别于现有设计以及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涉及特征,然后逐一评估上述设计特征对于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的权重,最后回归“整体观察、总体判断”的原则,得出结论。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

    举报/反馈

  • 吉利回应银河之光抄袭长安汽车:毫无根据、误导公众
    作者:IT之家
    发布时间:2023-02-28 13:47
    快照:

    IT之家 2 月 28 日消息,昨日有博主放出了一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内容涉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外观,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遂引起网友热议。

    对此,吉利银河集团回应称:“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吉利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同时,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 SEA 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称: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声明:今日,我司关注到网传一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容涉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外观,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我司严正声明如下:一、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二、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 SEA 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三、吉利银河之光是一款在新能源时代下,将吉利涟漪美学、中华审美与智慧科技融为一体的原创智能电动车。吉利银河之光的设计,创新性地运用了以“西湖山水”为灵感的独特设计符号,如三潭印月、飞檐虎视、西湖水岸、书山叠嶂、银河画卷、琴弦天幕等,并且在这些设计中融入了吉利独有的智能技术,如吉利卫星天线、沃飞长空无人机、银河 NOS 智慧座舱等。四、作为中国汽车企业,我们尊重原创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坚持依法合规,坚决维护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致力于中国品牌一起携手向上,做大做强中国汽车工业。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我司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银河之光是吉利银河系列的一款全新概念车,其定位于大尺寸的轿跑车,有着低重心宽车身的姿态,风阻系数仅 0.19,量产版将于今年底上市,详情可参见IT之家此前报道。

    从网传律师函中可知,长安汽车认为吉利汽车上周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知识产权,长安汽车因此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因此发送律师函,同时长安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举报/反馈

  •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严重失实!
    作者:藏锋杂谈
    发布时间:2023-02-28 22:27
    快照:

    2月27日,网络上曝光了一封长安汽车(000625.SZ)委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00175.HK)的律师函,称吉利“银河之光”原型车抄袭长安概念车、量产车,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长安汽车认为,吉利银河发布的相关内容涉嫌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长安汽车拥有一系列的专利技术,包括新能源技术、新能源车辆及其相关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而吉利银河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及这些技术,因此存在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的可能性。

    长安汽车公司向吉利汽车公司发出律师函件,要求吉利汽车公司立即终止这种行为。律师函件指出,在未经长安汽车公司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吉利汽车公司侵犯长安汽车公司的权益,违反了中国的商标法。律师函件还要求吉利汽车公司就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对长安汽车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吉利汽车对长安汽车律师函的内容表示强烈不满,称其内容严重失实、指责毫无根据。吉利汽车表示,此前从未与长安汽车发生过任何形式的纠纷,并且一直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吉利汽车已经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事,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利汽车对长安汽车发出的律师函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该函件误导公众,严重损害了公司品牌和商誉。吉利汽车表示,长安汽车发出的律师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而且充满了虚假信息,且有损公司的名誉。吉利汽车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名誉和利益,要求长安汽车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就此事发出正式道歉。

    吉利公司声明,其在研发和设计方面的所有行为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抄袭他人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公司将致力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擅自传播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制止。吉利公司将会坚决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容忍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

    举报/反馈

  • 2023车圈第一瓜:长安指责吉利银河抄袭?吉利回应“不要内讧”!
    作者:车界
    发布时间:2023-02-28 18:14
    快照:

    与其说是英雄惜英雄,不如说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难以想象,前两天还在“亲昵”互动的两个品牌,今天就剑拔弩张,甚至表示要对簿公堂,而这样的事也成为了2023年车圈第一个大瓜。

    起因在于,长安汽车给吉利汽车发的一封律师函,该函声称吉利汽车刚发布的吉利银河之光原型车与长安汽车的概念车、量产车存在雷同之处,涉嫌大量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已严重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相关知识产权,长安汽车有权要求吉利汽车停止相关行为,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而吉利汽车也很快进行了回应,大意为,该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对公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公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且吉利汽车高级副总裁杨学良也对该声明进行了转发,称“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说实话,这一系列操作着实有些令人目瞪口呆,尤其是前些天吉利银河发布前,长安深蓝还在和吉利银河互动,一派一起团结向上的态势,彼时亦有不少业内人士称:自主品牌格局大了,团结对外了,有点英雄惜英雄、BBA那味儿了。

    万万没想到,互动的佳话还没凉,双方就开始剑拔弩张了。从网友提供的长安和吉利的相关产品对比来看,两者或许存在类似的元素,但这算不算抄袭其实还并不好说,用网友的话说就是“此前长安的一些产品还被戏称模仿“雷克萨斯”前脸,不过也没见雷克萨斯发出律师函啊”。所以,这个事儿具体怎么定性,还需要专门机构去做鉴定,并且双方要提供更多证据,不过笔者认为这事儿大概率不了了之。

    也有网友指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许和长安此前的色造型设计院常务副院长陈政履新吉利汽车设计副总裁并操刀银河之光概念车的设计有关,毕竟两款产品虽然在内涵架构与风格上各有不同,但是在设计上却可以说是师出同门,但这种两种设计该怎么鉴定,也不好说。

    在笔者看来,随着车市步入存量竞争的新常态叠加新能源车渗透率不断提升,长安和吉利又都是自主品牌的排头兵,在设计、研发以及舆情把控上都有想出色的能力,而且其定位相近,互相竞争也将在所难免。

    站在长安汽车的角度想,好不容易推出了长安深蓝、好不容易培养出的设计师眼瞅着就要被吉利“赶超”,难免感到有些委屈和不服气。而站在吉利角度想,其花重金打造出的高端新能源银河车系,被长安指责为“抄袭”,必然也难以接受,会自证清白。这样的行为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结果也许不重要,但是亮明态度却很有必要,至于收割流量嘛则是附属品。

    写在最后:

    不过,好在长安也好吉利也罢,抛开设计不谈,双方在新能源技术上各有一套,长安的蓝鲸iDD业内知名,而吉利银河的雷神电混8848同样也不是吃素的,在新能源车的核心三电上两者可不存在“抄袭”一说,至于谁会最终胜出,相信销量会给出答案。

    (本文由【车界】新媒体编辑部原创出品,本文作者魏无羡,转载需注明出处)

    举报/反馈

  • 长安汽车控诉银河之光抄袭自家概念车,吉利汽车回应来了
    作者:新行情
    发布时间:2023-02-28 17:26
    快照:

    吉利银河发布会才召开没几天,长安一纸律师函将吉利“告”了。

    2月23日,吉利品牌全新中高端新能源系列——“吉利银河”正式发布,该系列2年内将推7款全新车型,首款智能电混SUV“吉利银河L7”同步全球首发。

    吉利还发布了神盾电池安全系统、雷神电混8848,以及全新汽车操作系统“银河N OS”等一系列具有颠覆实力的新能源电气化技术。

    与此同时,吉利银河智能电动原型车“银河之光”也首次亮相。

    银河之光原型车为一款大尺寸的轿跑车型,新车展示出了全新的设计风格,并且整台车的颜值非常高,还有很多个性前卫的设计元素,比如对开式车门、无框车窗、内饰贯穿连屏。

    官方信息,这台银河之光还支持丰富的场景体验,比如露营模式、小憩模式、宠物模式、Vlog模式、哨兵模式等等。

    不过,发布会刚过没多久,就有博主放出了一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内容涉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外观,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

    律师函指出:吉利银河“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并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

    对此,吉利银河集团回应称:“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吉利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同时,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 SEA 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称: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据了解,此次亮相的吉利银河智能电动原型车银河之光是由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陈政主导设计。

    2002年,陈政加入长安汽车,期间先后担任设计工程师、长安欧洲设计中心副总经理、长安欧洲设计中心CEO、长安席品牌运营官、长安欧洲设计中心董事长等职位。

    在长安工作近20年的时间,陈政先后完成长安逸动、致尚XT、睿骋、UNI系列等量产车型的设计工作。

    2022年,陈政离职,3月,陈政加盟吉利,担任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是否侵权?

    有律师表示,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

    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举报/反馈

  •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3-03-01)
  • 热度:2188808
  • 快照时间:2023-03-01 00:00:11
全网搜-移动手机端
  • 百度: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搜狗: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360: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Google: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Bing: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Yahoo: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宜搜: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神马: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全网搜-电脑PC端
  • 百度: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搜狗: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360: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Google: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Bing: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Yahoo: 被长安汽车控诉抄袭 吉利回应
  • 每日热点网可以查询历史热点(2021-02-25日后),欢迎收藏。
  • 每日热点网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