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育率走低、老龄化逐渐加剧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为减轻年轻人生育“焦虑”,不少委员发声。
建议每月给予3岁以下婴幼儿
家庭育儿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表示,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焦虑蔓延、经济环境和劳动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因素,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日益突出。
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
要优化和支持生育,不仅要关注生育政策本身,还要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为此姚爱兴委员还建议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
建议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
休息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编剧蒋胜男建议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在蒋胜男看来,近年来的超时工作问题,已造成年轻人没时间恋爱、没时间育儿、没有家庭时间,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结婚率、生育率降低等情况出现。“不解决因超时工作带来的‘没时间生娃’‘怕失业不敢生娃’的根本原因,提升生育率的其他办法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对此,她建议,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已经部分地区施行,但在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施行。导致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仅仅服务于生育登记的人群,未进行登记的人群无法享受生育政策。
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此外,建议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议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建议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
到高中毕业的免费教育
据红星新闻报道,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建议“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
他表示,“不愿生的原因很多,但是主要是两个,第一个是教育问题,第二个是医疗问题。实际上,教育问题是最重要的一个‘拦路虎’,要解决这一问题,给三孩提供免费教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而给三孩提供免费教育,国家财政是完全能够承受的,因为小学和初中已经是义务教育了,仅仅需要提供幼儿园和高中的费用。”
如何降低多孩家庭的教育成本?对此,甘华田建议,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
此外,甘华田还建议减轻育儿家庭医疗负担,实行6岁以下儿童免费医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运用好税收政策,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关于抚养子女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按照子女数量进行差异化个税抵扣,并且覆盖从怀孕到孩子年满18周岁。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记者 李华锡)、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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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已经部分地区施行,但在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施行。导致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仅仅服务于生育登记的人群,未进行登记的人群无法享受生育政策。
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此外,建议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议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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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提出了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这个提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反响,有人认为这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有人则认为这是保障非婚生子女权益的必要举措。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也有我的看法。首先,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生育的权利,不论是否结婚,不论是婚姻中的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毕竟,生育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基本权利,而不是一种特权。因此,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是一种很好的措施,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育政策的保障。
其次,我认为取消结婚限制也可以避免一些非婚生子女因为生育问题而被歧视和排斥。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包容和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而不是将人们按照婚姻状态来划分等级。非婚生子女也应该享有与其他子女同等的权益和待遇。如果我们限制了非婚生子女的生育权利,那么就会导致更多的非婚生子女被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受到歧视和伤害。
当然,取消结婚限制也需要做好相应的保障措施,保障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此外,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也需要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但是,不婚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障,还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比如,这样的政策是否会加重社会福利负担,是否会引起不婚生子女数量的增加等等。同时,社会舆论对于不婚生子女的态度也需要改变,不能再对他们进行歧视和排斥,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尊重和支持。
因此,我们需要在法律、政策、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让不婚生子女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尊重。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规,保障不婚生子女的权益和福利,同时引导和鼓励人们珍视家庭和婚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社会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推动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步转变,让不婚生子女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支持。家庭应该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注重性教育,让他们充分了解婚姻和生育的意义和价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总之,谢文敏委员的建议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这是一件值得思考和探讨的事情。在不断推进人口政策调整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找到更加合理和科学的生育政策,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尊重,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拥有幸福的生活。
#委员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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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育孩子不需要结婚证了,那些非婚生子女以可以名正言顺地办理生育登记了。 此举被解读为将大大提高生育率。
生育率低跟是否结婚无关,而是由养育成本来决定的,夫妻共同抚养都无法提高生育率,难道指望单亲妈妈一个人养育还能提高生育率?此提案真是令人费解。
生育率低的本质是成本过高,但却没有一个人建议送房送车免医疗费。
取消婚姻限制,这恐将败坏社会风气,助长小三出轨等情况的发生,产生越来越多的私生子。
这是对婚姻登记制度一次践踏和侮辱,如果通过提案,那么婚姻将失去原本该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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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现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落实了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政策,但全国大部分地区仍然未推行,处在观望状态。让很多生育福利政策仍然只服务于进行了生育登记的群众,未进行生育登记的仍无法享受该政策。
所以,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也意味着我国超三孩家庭和未婚先育人群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除此之外,还建议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并希望各公共事业单业做好引导,起到牵头保护作用,不让非婚生育的孩子受到歧视。
但这条建议在群众中反响并不友好,有群众表示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崩溃,使婚姻变得没有意义与保障。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一边取消生育与婚姻捆绑,另一边应该给婚姻与生育分别提供保障,也要出台政策处理该建议后续会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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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是四川省实行最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一天,关于其中修订的几点内容,如“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引起了广泛讨论,虽然四川并非首个省份,但这依然成为了自2023春节后一直备受讨论的话题,很多网友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人说“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是鼓励婚前生育,增加了婚姻出轨风险。”有人说“这就是默认‘小三’合法化。”
针对关于新《办法》以及计划生育的有关讨论,正观新闻记者专访了人口专业权威专家乔晓春,对生育登记制度的起源、变迁以及网友提出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和回答。乔晓春作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对于网友的一些讨论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取消婚姻限制“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
谈生育登记制度
“我个人认为,生育登记意义不是很大。”
正观新闻记者:四川省近期公布了最新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生育登记制度。
乔晓春:这要从最早的计划生育制度谈起,严格来说生育登记制度实际上是过去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延续。最初政府为了尽可能地控制生育,在生育环节上的一个有效管理办法就是通过证照,比如最早有准生证,后来改为生育证,再往后又改成生育服务证,现在是完成生育登记后要生成生育登记凭证,其实就是换了名字,实际核心都是为了方便管理,在计划生育后期又提出用于生育服务。
《办法》中规定,在生育登记之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将生育登记的信息提供给登记人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者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也会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及时提供生育服务,如生育咨询服务、疫苗预防接种、儿童健康服务等。
当下计划生育“管理”这个功能也就越来越弱化了,但传统计划生育的这种工作方式还存在,比如生育登记,承载了统计功能,可以统计有多少人生孩子,也能为老百姓提供一些生育服务。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观新闻记者: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您对此怎么看?
乔晓春:四川省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婚姻有关联,这其实是旧版计划生育条例里规定的。但是大家必须要清楚,在推行计划生育之前,生育和婚姻是没关系的,婚姻有婚姻法,生育没有限制,但新出生的孩子要去户籍部门登记、上户口,这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制度。计划生育实行到现在,对生育的限制越来越少了,比如从2015年的二孩,到2021年的三孩。
尽管《办法》强调生育登记有人口监测和服务功能,但我认为在现有情况下,生育登记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因为没有生育登记这两个功能也都可以实现。比如,新出生的孩子在医院有出生证,那意味着只要生了孩子,实际上都已经进行了登记;再比如,根据法律规定,生完孩子必须去公安部门登记并上户口,这样也可以根据这个登记为生育人群和新生儿提供服务。
严格来说,只要是生育就应该得到生育服务,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规定只有完成生育登记以后才能得到服务,实际上是对服务的限制。
尽管《办法》里强调不能以出生登记为名,去限制入户或者入学,但以生育登记为名去限制申请生育保险、限制获得生育服务,反到给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和麻烦。所以说,如果没有生育登记这个制度实际上对老百姓可能会更好。
我个人认为,生育登记意义不是很大。
谈取消婚姻限制
“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正观新闻记者: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人说是为了“鼓励生孩子”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乔晓春:如果把取消婚姻限制看成是为了“鼓励生孩子”,我觉得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第一,这件事情对于生育来说其实并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因为现在的年轻人不生孩子,并不是因为生育和结婚的绑定才不生孩子,更多的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生育成本高,孩子教育的问题,包括妇女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等,这些导致年轻人压力很大,实际上这才是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的主因。
第二,“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其实对于人口的增加几乎没有贡献,因为中国人很多,而且中国人都比较传统,跟西方、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婚外生育比例都非常低,所以这件事情实际上并不会对出生数量有特别大的影响。
正观新闻记者:有网友疑惑,“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就不需要准生证了,那还要结婚证干嘛?”您怎么看?
乔晓春:这个说法有些偏激,婚姻和生育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婚姻本身有婚姻法,结婚是两个人之间在法律上建立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在进入婚姻以后双方成立了一个正式的家庭,家庭成员之间也会涉及法律关系,包括赡养父母,抚养孩子,财产分配,遗产继承,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正是因为有婚姻的法律规定,所以结婚与否实际上有本质的区别,婚姻保障了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
正观新闻记者:您对“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何看法?
乔晓春:四川省官方其实明确强调了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并不是为了鼓励生育,其实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人口监测与生育服务的本位。“鼓励婚前生育、非婚生育”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生育这件事情原本就不应和婚姻挂钩,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考虑,生育登记这件事情针对的只是“生育”, 跟什么形式的生育是无关的。不管你怎么生,只要是生了孩子就要登记,至于这孩子怎么生的,是已婚生的还是未婚生的,应该由另一套制度来规范,而不应该由生育登记来规范。要把法律层面的问题归为法律,道德层面的问题归为道德,生育登记仅仅只是登记。
民法典中也有很多婚姻的管理规定。现在全国很多省份基本已经把生育和婚姻取消关联了,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这两件事情已经完全分开了。我认为这件事最重要的就是把个人的权利还给了个人,不再附加诸多限制条件,更尊重公民的选择和公民的权利,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公民都有自主的选择结婚和选择生育的权利,这反而是我们国家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
谈人口老龄化与鼓励生育
“放宽生育限制不会对人口老龄化产生太大的影响。”
正观新闻记者:人口老龄化问题愈加突出,而如今多地放宽或取消生育登记婚姻限制,两者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乔晓春:其实就算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育率低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老龄化的问题,因为老龄化的问题更多的是指老年人口的比例迅速增加。即使短期内出生率有所增加,它的作用也极其有限,因为老龄化是整体人口结构的变化,而不是哪一个年龄段的人口变化,更不是增加几个出生人口就能改变的,放宽生育其实完全影响不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网上说“迎来人口增长的新拐点”更谈不上了。因为人口增长有巨大的惯性,尽管2022年之前中国人口仍然是正增长,但由于近三十年的低生育水平,导致中国积累了三十多年的负增长惯性,现在到了负增长爆发的时期了,即我们现在已经进入到人口长期负增长阶段,不可能由于短期出生人口或出生率的增加,就出现人口增长的根本性变化,退一步讲就算今年出现了一个小幅度正增长,它也只是偶然的,也不可能由于颁布了生育登记办法出现长期的人口正增长,或把它作为人口增长拐点,因为从长期看中国人口负增长是不可逆的,时间越往后这个负增长的幅度会越大。
正观新闻记者:鼓励生育似乎未见特别大的成效,这是为什么?
乔晓春:计划经济时代曾强调,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是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市场经济则强调追求经济增长,从而把人口的减少或人口的增加看成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经济增长成为社会发展的目的,从控制人口增长到鼓励人口增长,我们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偏见。
中国计划生育开始的时间略早于改革开放,当时推行计划生育的原因就是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不相适应,导致经济压力过大,影响了经济发展,最终提出要控制人口数量来解决这些问题。现在有人认为人口增长过慢影响到经济发展,因此又开始鼓励人口的增加。从这个角度来讲,鼓励生育实际上还是把人口的增长当作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我们什么时候能把人作为目的,把生多少孩子、什么时候生孩子这件事情交给老百姓,让老百姓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来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别的什么需要。
正观新闻记者:人口增长随着生育限制的逐渐放宽,您觉得将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
乔晓春:国家目前没有完全放开生育限制,就是因为考虑到各省的情况差异,严格来说全国放开生育限制不会产生太多的影响。我认为现在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知道应该生几个孩子,而不会因为这样一个新的生育登记制度,就能改变他们的想法。
谈年轻人与生育
“年轻人现在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生那么多的孩子。”
正观新闻记者:近年来,国家陆续放开了二孩、三孩政策,鼓励生育,您认为这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时代已经过去了?
乔晓春:计划生育实际上还存在,因为现在的政策只允许生三孩,还没有允许生四孩或者更多孩子。但是就像四川省新出台的《办法》一样,生育登记与生育数量已经没关联了,所以说目前国家在生育管理大方向上是持开放态度。
过去是因为人口过多需要控制出生,现在则是生育率过低需要鼓励出生,虽然现在管理目标方向与过去相反,但是仍然是使用过去少生的思路做多生的工作,所以很难产生成效。过去的目标是少生,可以直接通过限制生育数量来达到,但如今需要提高生育率,想让年轻人多生、愿意生,直接鼓励生育来施加干预并没有特别大的作用,真正要解决的是一些民生问题,解决的是年轻人的压力问题,这才是导致现在很多人不生孩子的原因。
正观新闻记者:一些年轻人对生育有抗拒心理,您怎么看?
乔晓春:当年轻人的压力减小了,生育率自然就上来了。如今不是因为年轻人不想生孩子,而是年轻人现在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生那么多的孩子。中国传统上有一种大家庭观念,多子多福。目前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主要面临几个问题。如生育成本过高,住房压力,就业失业压力。
如果能把现实的问题解决,实际上生育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的,所以解决生育率的问题不能直接通过简单的鼓励生育来实现,而是要从解决民生角度入手,把民生作为目的来解决问题,才会达到想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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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2月15日施行,一石激起千层浪,对此,你怎么看?
这个提案引起了一片热议,反对的人认为:
1.我不赞同这个 那岂不是男的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看似是在保障女性权益实则还是为了男的[可爱] 这个提议一旦通过,男的更管不住自己下半身,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女性。
2.没结婚怎能生孩子,道德伦理还是要遵守的,如果不结婚都去生,这社会岂不是乱套了,真是太离谱了。结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女性一定的婚姻安全感,所以搞这个取消结婚限制真的很离谱的一个东西。
3.这个就是生育的风险全部都由女性来承担但是没有任何保障,连“母凭子贵”的资格都没有了,感觉就是只要新生儿,其他的谁管你的死活。
4.比如感情好的时候生了孩子,有了孩子之后没有感情,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呢?两人又没有结婚,另一方又不想出钱或者根本没有钱。
支持的人认为:
1.政策的本意应该是,不管什么原因,社会上确实存在非婚生生育现象,即使数量不多,那也要有相应的政策来保障婴儿的权利,而不是认同或者提倡非婚生现象。但是以现在的舆论环境,网上的跑偏解读都是偏向有钱人的二奶三奶合法化,然后私生子最后和正妻孩子争身家。利益之下,道德,伦理都可以不要了。
2.不结婚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孩,可以大大地提高生育率,也可以满足一部分不愿意结婚的人的生育愿望。
其实,生育率低跟是否结婚无关,而是由养育成本来决定的,夫妻共同抚养都无法提高生育率,难道指望单亲妈妈一个人养育还能提高生育率?
个人认为,虽然这个建议也特别的人性化,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中国人口出现了大问题,那么如果有了这些新的政策的影响,可能对于很多单身女子,不结婚也可以生小孩,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同时这种政策的颁布对于未来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特别重要。也就是说一个男人有家有业,在外边也可以和更多的女子生孩子,原来可能有所顾忌,但是现在取消了婚姻生育登记的这个状况,那么延伸的问题也会对社会产生很大影响,相应也会造成一些家庭更不稳定因素。
目的应该是为了让新生儿多一些,但负面影响可能有:男光棍会越来越多;有钱男人可以同时有多个女朋友,与多个女人生孩子。马斯克就交往过好几个女朋友,生了好多孩子了,欧美发达国家很普遍的现象,估计以后咱们这也会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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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2月19日讯(通讯员 陈春甜)近日,四川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其中“生育登记取消结婚的限制”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官方回应来了,修订后的《办法》并非鼓励或倡导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目的是推动人口监测更加精准,从优生优育角度让更多孕产妇能享受应有的服务。”同时官方表示,生育登记由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也不能等同于“上户口”。
取消生育登记,本意是保障非婚妇女的生育权和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和福利。随着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人们有选择结婚以及不结婚的权利,当然也有选择未婚生育的权利,关于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修改,起到了保障未婚先孕妇女权益、尊重个体生育选择的作用,应该看作是一种社会进步。
事实上,无论是之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都规定了非婚生子女和已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利,也就是说,此次四川取消生育登记结婚限制,与私生子分财产并无直接关联。
但为什么人们还是如此焦虑?从根本来看,对四川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强烈反应,折射了新一代年轻人对婚姻以及生育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安全感。
生育焦虑一般来自于家庭、社会、分娩疼痛和身材走样等方面,但其实这些焦虑大多都是可以解决的。长沙普瑞医院作为一家妇产医院,更关注女性生育权益,优质的服务与先进医疗理念,让女性从备孕、产检、分娩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与舒适温馨的诊疗体验,减少焦虑与不安。
1.充分的孕前准备 孕育一个健康宝宝
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每个妈妈的心愿,但孕育的路上总是充满着未知,这未知的焦虑让很多想要备孕的女性却步,想要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备孕必查项目一个都不能少:
普瑞医院有完善的孕前检查套餐:
基础检查(血压、血糖、肝肾功、输血前全套、肝胆脾胰B超、双肾B超)。
针对生殖系统的检查(比如阴道超声、宫颈癌筛查)
针对有流产史的女性进行与之相关的免疫系统、遗传病史等检查。
针对高发疾病进行地中海贫血的筛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2.专业团队服务 人性化全程陪伴
冰冷的产房、独自面对分娩的痛苦,不专业的团队及技术……每一样都会让孕妈和备孕的女性感到恐惧。
在普瑞医院待产期间,有资深助产士一对一全程陪伴,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分娩期照护,对产妇进行鼓励和引导;更有产科医生、护士、麻醉师、儿科医生组成的专业团队,多对一、全方位为产妇服务。
普瑞医院的每位孕妈,都有一个单独的VIP服务群,由产科专家、妇科专家、儿科专家、资深护士长、客服等组成专业医疗团队,妈妈和宝宝出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即可得到妥善解决。
温馨的孕育环境 带来更多舒适体验
诊室和走廊挤满了人、检查室一帘之外人声鼎沸,嘈杂的环境会让孕妈妈精神出现紧张,有可能还会对胎儿产生不好的影响。
迎接新生命的旅程,总是让每一位准妈妈充满期待,又时常伴随担忧和焦虑。人生的这一重要时刻,长沙普瑞医院用专业与严苛的服务,让孕妈在这里可以像在家一样轻松自在、不受干扰,私密、温馨的分娩体验让孕妈仿佛置身“家中”享受专业医疗环境。
孕产不是一个需要去完成的任务,而是一次属于自己的生命体验。为每一位妈妈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就诊住院环境,保障每一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让分娩成为一种享受,是长沙普瑞医院一直以来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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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
据了解,这是四川为了适应三孩生育政策,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本省实际,于去年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完善(续订后名《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2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同时,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此外,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其中,取消是否结婚和生育数量的条件限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的讨论最多。
对此,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另据九派新闻报道,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解释称,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据其了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此前报道:
下月施行!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消息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将于2月15日起施行
今后在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
将更加便民
此次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该条目还详细提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 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 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 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综合九派新闻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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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生育登记将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引发网友关注。
早在2022年,广东、湖南、安徽在实施或修订生育登记制度时,也提到取消结婚限制和生育数量限制的政策。
对此,当地回应称,《办法》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仍有不少网友表示了疑问,取消结婚限制,是否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
又是否会造成未婚先孕等现象的增加?
图/图虫创意
调整生育登记并非首次
生育登记是准生证制度的延续,自从国家实行二孩政策之后,各地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办理,改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其中办理生育登记需要结婚证,且非婚生育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生育登记是进行免费产检、入院分娩、生育保险报销的前提,非婚生育女性从怀孕到分娩,面临重重风险。
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就曾下发过《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推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并提出完善登记流程、简化登记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等。
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其中再次要求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
在此背景下,各省开始修改计生条例,并对生育登记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
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时,也曾提到取消结婚限制和生育数量限制的政策。
在广东省的《办法》中,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同时,广东省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也做了拓展。例如,延续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等等。
去年7月,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的通知》规定,夫妻不仅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但仍提倡孕前或孕早期3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2022年8月,安徽省《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登记人可以在孕后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登记时所需材料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
今年1月底,根据四川省卫健委消息,《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与此同时,生育登记将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生育登记是生命登记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生育登记不但为每个人提供了可以用于获取权益和服务的合法身份,也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数据。
“过去的生育登记工作和生育审批的功能糅合在一起,这就存在一些登记的限制条件,比如是否符合生育政策、是否已婚等。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到生育登记的服务,另一方面,登记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以及登记的流程比较繁琐,比如部门之间的信息并不互通,想办理好出生登记需要准备很多材料、跑很多部门。”杨凡说。
在杨凡看来,多地生育登记制度调整后,生育登记已经回归其设立的初始功能,即单纯地对生育事实进行信息收集,同时将原来附着在生育登记中的限制性条件、审批功能松绑,保证每个孕妇、孩子都能享受国家提供的生育服务和福利。
不是“允许”,而是“包容”
即将于今年2月实施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显示,新修订的内容主要有4个方面。
首先,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其次,更改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不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随后,《办法》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最后,也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四川省卫建委在2022年7月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提到,“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将“夫妻”改为“公民”,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以及生育数量的限制,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对于这一调整,不少网友表示,是否在鼓励非婚生育?是否会造成未婚先孕等现象的增加?
对此,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向媒体表示,《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另外,“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新的生育登记将生育和婚姻脱钩,并不意味着承认例如婚外生育是合法的,也不是承认这是道德正确等等。从客观上来说,不是“允许”,而是“包容”了。
“它是一种基于结果的托底政策,而不是引导性政策,不是说鼓励非婚生育”,杨凡认为,该政策是为了保障非婚生育女性及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证这些公民享受应得的国家提供的生育服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舆论发酵后,人口学专家何亚福也在个人社交平台表示,不论是否结婚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只是对法律规定的一个具体落实。但在现实中,我国有一些非婚生子女面临上户口难和上学难的困境。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有助于解决上户口难和上学难的问题。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对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在他看来,取消结婚限制,使胎儿的健康权和公民权进一步得到了保障,同时,这也是进一步维护非婚生妇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使其更好地享受相应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
“做好生育登记,更加便利孕妇到医院享受一些免费的孕检产检等服务。现在取消了审批,只关注生育本身,也就更好地维护了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董玉整说。
至于取消生育数量的限制,何亚福提到,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不断下降,出生率连创新低,现在我国的生育政策已不再限制生育,对生育四孩以上的家庭也不再处罚,生育登记更没有必要限制生育数量,应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我们所说的生育登记是在孩子出生前、出生后都可以办理,只是强调及时承认、准确肯定生育的事实,同时,拿到生育登记凭证后,便于办理其他业务,这些业务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去办理。”
在董玉整看来,调整后的生育登记工作,只专注于生育事实本身,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这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其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实际上是减少了限制和顾虑,让大家做到实事求是,该登记就去登记”,董玉整说,从全国人口监测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就可以掌握更加实时、全面、精准的情况。
从地方来看,有利于据此做出更全面的预测和提出工作对策,比如,最近一两年需要建立多少托儿所、幼儿园等等,实际上也是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依据。
想要提高人口生育率还需更多政策支持
原载《人口学刊》2020年第6期,名为《1957年以来出生女性群体的婚孕新趋势——以未婚怀孕为中心的分析》一文中,作者李文珍分析表示,“对比OECD国家的非婚生育情况,无论是相对于北欧国家、西欧国家、东欧剧变后转型国家,还是宗教信仰氛围浓厚的国家,中国的未婚生育比例都处于十分低的水平。介于比例最低的日、韩和土耳其、希腊之间。”
因此,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调整生育登记政策,取消其中的结婚限制,并不会导致鼓励非婚生育的事实。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除上述部分省份外,其他一些省份也正在计划从生育登记管理办法中取消结婚限制和生育数量限制。
杨凡认为,当下生育登记工作的改革方向已经十分明确,其他省份陆续出台类似的政策是大势所趋。
“随着生育登记工作越来越便民、利民,愿意进行生育登记的群体也会更多,这也意味着更多的家庭会享受到优质的生育服务,同时,政府部门的人口统计数据也会变得越来越精准。”杨凡说。
虽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的调整,有利于实现大家的生育意愿,也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生育成本。但在杨凡看来,此举对于提升人口出生率,作用还是很有限。
“要想提高人口生育率,还需要更多的生育支持政策。”
董玉整则认为,生育登记办法的修改,仅仅是一个便民措施。
“要想提高民众生育意愿,还要做好惠民工作,从社会各个层面着手,形成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切实降低群众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还要做好相关政策之间的协调完善,在社会整体发展的意义上全面促进生育。”
记者: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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