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甘华田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建议延长男性生育假。
女性家庭抚幼负担与社会劳动参与之间存在着矛盾。妇女被赋予家庭抚育职责,这使得她们很难参与社会劳动,而且由于抚养负担太重,她们很难参与社会劳动,从而限制了她们的发展。同时,由于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的抚养责任,她们在社会劳动中的参与会减少,从而导致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低下。因此,女性家庭抚幼负担与社会劳动参与之间存在着矛盾。
养育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夫妻双方是父母,因此有责任共同照顾孩子,培养他们的健康成长。一方要为孩子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另一方则要给予孩子心理上的支撑,共同鼓励孩子成长,激发孩子的潜能,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为做出未来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夫妻双方真诚地共同努力,才能养育出优秀的子女。
若仅由女性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是不公平的。男女平等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养育子女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双方一起承担。如果仅由女性承担,不仅会给女性带来沉重的负担,也会削弱男性在家庭中的作用,影响男女平等的发展。另外,男性与女性的养育方式也不同,双方共同参与养育子女能够增加孩子的智力、情感、心理和行为发展,有利于孩子成长。因此,养育子女的责任应该是双方一起承担,而不是仅由女性承担,这才能真正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
延长男性生育假,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改善家庭生育状况,有利于家庭财政状况,促进夫妻双方均衡发展,减轻妻子的育儿压力,提高男性参与育儿的意识,实现家庭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保障育龄妇女的就业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取消对育龄妇女的歧视性招聘要求,使其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就业机会和权利。
举报/反馈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悦 徐芸茜 北京报道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生育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今年准备将《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带上两会。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人口减少85万人,是61年来首次负增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曾表示,2022年我国人口减少85万人,主要还是由于新出生人口在减少,与生育意愿下降、婚育时间推迟等有关系,也与育龄妇女人口的减少也有关系,这些因素导致了新出生人口减少。
为进一步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国家一直在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性政策。
早在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此后,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姚爱兴表示,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焦虑蔓延、经济环境和劳动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因素,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日益突出。
对此,姚爱兴认为,虽然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政策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明显不够,而且不配套,以致于政策效应尚未能显现。
姚爱兴表示,要优化和支持生育,不仅要关注生育政策本身,还要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比如加强生育政策与育幼、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户籍管理、住房、土地等制度政策的协调联动,增加农村家庭和农村人口抵御风险能力。
姚爱兴在提案中建议,从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强化婚育家庭和妇女假期等相关待遇保障、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以及强化教育保障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议。
在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方面,姚爱兴认为,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应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根据医疗和生育保险实际报销额度,给予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与此同时,需要强化婚育家庭和妇女假期等相关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延长婚假、产假、护理假,新增父母育儿假等,休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落实婚假、产假和男方护理、育儿假及待遇。制定女性维持工作与家庭平衡的相关政策,稳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等。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促进优生优育。由妇联牵头,卫健、财政、民政配合,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良好就医体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加婚检比例,预防出生缺陷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除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外,缓解育龄家庭在住房、教育等方面的负担也同样重要。
为此,姚爱兴在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方面,建议建立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除了减免夫妇二人的个人所得税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时,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相关支持,并给予应缴纳税款方面的优惠照顾。
在强化教育保障方面,建议对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或假期托管服务等,对生活困难家庭给予优惠,减轻其家庭教育负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举报/反馈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告诉新京报记者,她的提案是:建议全国以立法的形式,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今年2月15日,《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谢文敏针对此《办法》进行调研,认为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有利于我国人口形势发展,有利于维护妇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受访者供图
以下是新京报记者和谢文敏的对话:
新京报:为何提出“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提案?
谢文敏:我是湖北省妇联副主席,特别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2021年,我也曾提出过“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及其权益保护”的提案,希望能够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的立法,取消社会抚养费,并建议将父母配合非婚生子女落户纳入《治安管理法》。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引起了热议,实际上,广东、上海等地也对生育登记政策进行了松绑。今年,我的提案是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我认为这些提案本质上都是在保障妇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新京报:你认为此条提案保护了妇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什么权益?
谢文敏:按照现行婚姻法规定,只有合法结婚才能办理准生证,进而享受生殖医疗保险。但随着社会进步,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女性也可以独自孕育孩子。我认为,生育权利不能和结婚登记捆绑在一起,女性即使没有结婚,仍然有生育子女的权利,这样对于女性来说更加公平。
我国在1950年就承认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第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岁为止。”
再到如今的《民法典》,法律规定在该问题上一以贯之。因为人生而平等,每一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权利。
若是非婚生子女得不到合法地位,不能正常就学、就业,最后增加的是全社会的负担。
新京报:你认为“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必要性是什么?
谢文敏: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是国情需要,也是保证少部分人群正常生活的必要举措。
我国人口形势正面临严峻挑战。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当前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这意味着我国处于“极低生育率”的水平。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才能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
随着当代环境变化,女性的婚恋和生育观发生了一些改变。未婚生子也是未来更多独立女性主动选择的结果,法律主动照顾这部分少数人群,是我国法治温度的体现。
婚姻仅仅是家庭的一种形式而已,不能变相强迫不愿意结婚的人为了生育而不得不结婚。因此,如果单身女性有能力和意愿生育,进而组建单亲家庭,法律并无理由对其予以歧视或禁止。将是否生育的决定权真正还给女性自身,由她们自己来决定是采取与男性结婚的形式生育子女,还是在继续保持自己独身的状态下繁衍后代,是文明的进步。
新京报:之前有非婚生子女权益受损现象的案例出现吗?
谢文敏:我在2021年提出“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及其权益保护”的提案,即便在两会结束后,依旧有许多人给我发信息,表示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比较困难。
因为我是律师,曾遇到过类似的事件。有两个人分别有自己的家庭,他们出轨生了孩子。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违反我国法律,构成重婚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是孩子是无辜的,他出生后应该享受我国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因为不能上户口,孩子不能上学。最后只能通过各种关系,让这个小孩被别人收养,才算解决户口问题。
新京报:在你的调研过程中,人们怎么看待这个提案?
谢文敏:我在城市和农村进行了多轮研究和调查。专家学者普遍认为这是时代的进步,但是有些基层妇联干部以及村民还是认为需要维护传统的婚姻制度。人们的观点存在博弈。但是我觉得,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肯定会有不同的声音。我们需要看它在国家宪法框架下能不能真正实现平等。我认为取消结婚限制是对女性自由选择生育的一种关爱。
新京报:你认为这个措施实施后,短期内会带来人口数量的变化吗?
谢文敏:这个措施实施后,可能影响并不大。三胎政策放开后,生育意愿也并没有改变很多,大家还是按照以往节奏前进。所以我们不用想得太极端。
新京报:你在提案中呼吁生育友好社会,你认为的生育友好社会是什么样的?
谢文敏:我认为生育友好,就是人人皆平等。国家对合法婚姻有生育保险、产假、陪产假等规定,希望之后所有女性和孩子都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我希望通过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积极推动人口出生率逐年上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国依然能够享受到人口红利。
新京报记者 郭懿萌 实习生 陈雪稳
编辑 刘倩 校对 吴兴发
举报/反馈
近年来的每年全国两会上,延长或增加假期相关建议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今年也不例外。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建议调整双休日试点隔周三休#”话题已冲上热搜。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熊水龙拟提交提案,建议适时调整“双休日”,试点开展周休日实行“隔周三休”的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
熊水龙认为,每周两天的休息日不利于国人开展经常性的旅游活动,造成节假日期间出现扎堆外出旅游消费的现象,从而带来了交通拥堵,景区人满为患、餐饮酒店价格高涨等社会问题。
为此,熊水龙建议,加强对调整“双休日”的调研,适时调整“双休日”,如试点开展周休日实行“隔周三休”的制度,即首周休息一天,次周休息三天。“这样做既保障了公共休假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提供了全年多个分布均衡的‘三天小长假’,还能助力分散休假、缓解旅游高峰压力。”他说。
2月27日,小朋友在湖北省宣恩县仙山贡水旅游区的一处草坪上放风筝。春光明媚,人们踏青出游,放飞风筝,乐享春日美好时光。新华社 图
另外,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延长春节假期也引发关注。赵皖平2月28日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文章,建议延长春节假期至9天,取消调休制度:“建议将3天春节法定假期增加至5天,加上一头一尾两个周末,取消调休制度,将春节假期延长至9天,以思维和形式的现代化,让老百姓安定过年,过个团圆年。”
事实上,近年来,每年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呼吁延长或增加假期。譬如,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建议将春节假期延长至10天,全国政协委员冯艺东呼吁将中秋节法定休假由1天调整为2天。
举报/反馈
近日,多地延长婚假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近些年各地已经对婚假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部分省份对婚假进行了延长,但也有个别省由于“晚婚假”取消导致婚假总休息天数大幅度缩减。
对于具体的婚假天数,各省的差距颇大。在取消“晚婚假”后,浙江、广东、山东、湖北、四川等多地为3天,而甘肃、山西则将原有的“晚婚假”拉平,可以休30天婚假。在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
婚假该放多少天合适?2月20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婚假时长的制定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包括各地的习惯、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等等,既要考虑新人的诉求,也要考虑雇主的权利,“如果感觉婚假不够,也可以利用带薪年假、拼凑周末等方式来延长假期。”
婚假3天“起步”
最长地区可休30天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各地在婚假时间上所做的规定差异较大,但是3天是一个婚假的执行基础时长。
福建知茂律师事务所熊微律师表示,所谓的“法定3天婚假”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来确定的。而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对此,各地也在不断调整当地的婚假长短。
去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340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已经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天。
但实际上,南京15天婚假的规定在多年前就已开始实施,2017年12月1日,《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曾做过明确,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而南京所在的江苏省统一规定的婚假时间为13天,南京要在此基础上多出2天。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山西和甘肃,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可以享受婚假30天。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两省的婚假政策其实也已实施多年。据兰州晨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长婚假多由“晚婚假”发展而来
有地区做婚检可奖励“婚假”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很多婚假较长的地区其实在多年前就已按该时长执行,但是此前所谓的长时间婚假只有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妻才能享受,而在2016年后,随着晚婚晚育政策的调整,该政策开始“一碗水端平”。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当时,广东、山东、上海等多地都取消了延长的晚婚假,曾引发网友讨论,部分网友认为晚婚假取消后婚假仅剩3天,实际上是缩短了婚假。但是也有地区直接将此前的晚婚假“拉平”,规定只要依法登记结婚,即可享受长婚假。
以30天婚假的山西为例,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但是在此次修改前,《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就已规定“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当时山西划定的晚婚标准是女23周岁,男25周岁。
时任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卫小春当时接受山西日报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婚假时间为1至3天,在当前结婚普遍较晚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删除晚婚假期,从实际效果上看,就相当于将目前职工普遍可享受的一个月婚假缩短为1至3天,降幅过大。考虑到结婚是职工人生大事,《条例》只是将原来有关晚婚假的规定,适当修改为有关婚假的规定。
此外,在2016年之前,北京、内蒙古、江苏、辽宁、新疆等多地均有7至20余天的晚婚假。随着当地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调整,此前的晚婚假都被取消,并将晚婚假加入到正常的婚假之中,无论是否属于晚婚,只要是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便均可享受。
而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规定,如果主动做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以陕西为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依此计算,在河南最多可休婚假28天。而在2016年前,法定婚假加上“晚婚假”,在河南可休21天。
规定3天就只休3天?
调查:减少婚假同时增加产假,
有单位会酌情延长婚假
相比于甘肃、山西、江苏、北京等明确10天以上婚假的地区而言,浙江、四川、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婚假为3天。而在此前,这些地方多有“晚婚假”,因此一直有人质疑,在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出台后,原有的“晚婚假”福利反而没有了。
在浙江,2016年前曾有过额外12天“晚婚假”的规定,但是2016年起晚婚假取消,仅剩3天婚假。与此同时,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在山东,2016年起也取消了原有的14天“晚婚假”,同时增加了产假。据济南时报报道,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新条例删去了关于晚婚假奖励的相关条款。与此同时,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但即使增加了产假,由于其他省市地区也在增加产假,所以以上两省的产假总休假时间相对而言也并不算长。并不存在“少了婚假而多休产假”的“福利”。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也有的地方或单位会根据各自的情况来在3天的基础上对婚假时长进行调整。
2月20日,在浙江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翟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虽然浙江规定仅有3天婚假,但是公司内部自己的福利制度规定,员工结婚还是会有额外7天的婚假时间,但婚假如果和正常的法定节假日叠加的话,会将二者重叠计算。“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这样连在一起我就能够休10天的时间,去度个蜜月还是非常宽松的,这一点上我特别感谢公司。”
婚假到底该放多少天?
专家说法:
既要考虑新人诉求也要考虑雇主利益
对于婚假该放多少天合适,3天婚假是不是有些短,相关专家也发表了自己看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虽然形式可能不一样,但是各地在新人结婚的时候除了婚姻登记等法律保障外,基本都需要一个仪式感的过程,例如走亲戚、筹备婚礼、举办婚礼、蜜月旅行等等,因此我国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新人在结婚时享有带薪婚假的权利。
“早些年计划生育时代,为了鼓励大家晚婚晚育,多地会有晚婚假的政策,但是从我国现在实际国情来看,平均的登记结婚年龄已经超过所谓的晚婚年龄,因此晚婚假也没有实际的意义了,取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蒋月说,虽然很多地方取消了晚婚假,但是多地都已经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女性带薪产假的时长,还给予了男性带薪陪产假,所以总体来说假期的长度是没有变化的,甚至有所增加。
蒋月表示,产假到底休多少天需要平衡多方的利益,对结婚的夫妻来说,肯定是希望带薪休假的时间越长越好,但是对于雇主来说,也需要考虑人员成本,此外,对于那些不打算结婚或者已婚的人而言,没有婚假的条件,需要为休婚假的人分担多少工作,都是需要考量的。
“现在不能说3天婚假就是短的,还是有很多其他解决办法。对于婚假比较短地区的夫妻来说,可以通过休带薪年假、拼凑周末假期的方式来延长自己的休假时间。另外,也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延长自己的婚假。”
来源: 澎湃新闻
举报/反馈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天津2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人口问题,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酸甜苦辣。我国近60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人口负增长的背后,是适龄女性生育意愿持续走低。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移植医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爽建议,构建精准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让有条件的公立幼儿园增加托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针对性地解决托育难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人口数量和结构的非均衡表现,显示我国人口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成一定挑战。杨爽认为,营造婚育友好的社会氛围,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有助于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调研,她分析了造成我国适龄女性生育意愿走低主要集中在四方面因素。一是经济类制约因素,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显示,近六成的育龄妇女表示,不打算再生育的首要原因是经济负担重;二是发展类制约因素,特别是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职场压力突出,生育面临职业危机;三是照料类制约因素,养育所需人力资源保障不足,这与家庭日益小型化和家庭居住方式等紧密相关;四是教育类制约因素,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择校等问题仍较突出,还不能满足让适龄儿童都“上好学”的需求。
杨爽建议,做好生育支持措施的顶层设计,加快制定有利于婚育的税收、住房、社会保障等支持政策,特别要注意各项生育支持政策与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构建生育友好政策支持体系和生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助于缓解双职工家庭养育子女的难题。”杨爽建议,分年龄段针对性地解决托育难题。0-1岁托育以家庭为主,支持政策可包括延长女性产假、增加男性护理假、调整假期间工资等;1-2岁托育由家庭、政府、社会共同承担,支持政策可包括临时育儿假、育儿津贴等;2-6岁托育服务为政府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可将部分公立幼儿园扩容成托幼一体。
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各级妇幼保健院参与托育服务构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机构给予土地、资金、税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在收费标准上做适当限制。
她认为,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探索推行假期托管服务;鼓励托幼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解决家长工作与育儿的矛盾,“我们每年有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鼓励更多年轻人进入托育服务行业。”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举报/反馈
近日,多地延长婚假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据红星新闻消息,记者梳理后发现,近些年各地已经对婚假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部分省份对婚假进行了延长,但也有个别省由于“晚婚假”取消导致婚假总休息天数大幅度缩减。
对于具体的婚假天数,各省的差距颇大。在取消“晚婚假”后,浙江、广东、山东、湖北、四川等多地为3天,而甘肃、山西则将原有的“晚婚假”拉平,可以休30天婚假。在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
婚假该放多少天合适?2月20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表示,婚假时长的制定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包括各地的习惯、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等等,既要考虑新人的诉求,也要考虑雇主的权利,“如果感觉婚假不够,也可以利用带薪年假、拼凑周末等方式来延长假期。”
婚假3天“起步”
最长地区可休30天
记者梳理后发现,各地在婚假时间上所做的规定差异较大,但是3天是一个婚假的执行基础时长。
福建知茂律师事务所熊微律师表示,所谓的“法定3天婚假”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来确定的。而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对此,各地也在不断调整当地的婚假长短。
去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340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已经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天。
但实际上,南京15天婚假的规定在多年前就已开始实施,2017年12月1日,《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曾做过明确,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而南京所在的江苏省统一规定的婚假时间为13天,南京要在此基础上多出2天。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山西和甘肃,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可以享受婚假30天。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两省的婚假政策其实也已实施多年。据兰州晨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长婚假多由“晚婚假”发展而来
有地区做婚检可奖励“婚假”
记者调查后发现,很多婚假较长的地区其实在多年前就已按该时长执行,但是此前所谓的长时间婚假只有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妻才能享受,而在2016年后,随着晚婚晚育政策的调整,该政策开始“一碗水端平”。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当时,广东、山东、上海等多地都取消了延长的晚婚假,曾引发网友讨论,部分网友认为晚婚假取消后婚假仅剩3天,实际上是缩短了婚假。但是也有地区直接将此前的晚婚假“拉平”,规定只要依法登记结婚,即可享受长婚假。
以30天婚假的山西为例,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但是在此次修改前,《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就已规定“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当时山西划定的晚婚标准是女23周岁,男25周岁。
时任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卫小春当时接受山西日报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婚假时间为1至3天,在当前结婚普遍较晚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删除晚婚假期,从实际效果上看,就相当于将目前职工普遍可享受的一个月婚假缩短为1至3天,降幅过大。考虑到结婚是职工人生大事,《条例》只是将原来有关晚婚假的规定,适当修改为有关婚假的规定。
此外,在2016年之前,北京、内蒙古、江苏、辽宁、新疆等多地均有7至20余天的晚婚假。随着当地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调整,此前的晚婚假都被取消,并将晚婚假加入到正常的婚假之中,无论是否属于晚婚,只要是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便均可享受。
而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规定,如果主动做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以陕西为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依此计算,在河南最多可休婚假28天。而在2016年前,法定婚假加上“晚婚假”,在河南可休21天。
规定3天就只休3天?
调查:减少婚假同时增加产假,
有单位会酌情延长婚假
相比于甘肃、山西、江苏、北京等明确10天以上婚假的地区而言,浙江、四川、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婚假为3天。而在此前,这些地方多有“晚婚假”,因此一直有人质疑,在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出台后,原有的“晚婚假”福利反而没有了。
在浙江,2016年前曾有过额外12天“晚婚假”的规定,但是2016年起晚婚假取消,仅剩3天婚假。与此同时,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在山东,2016年起也取消了原有的14天“晚婚假”,同时增加了产假。据济南时报报道,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新条例删去了关于晚婚假奖励的相关条款。与此同时,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但即使增加了产假,由于其他省市地区也在增加产假,所以以上两省的产假总休假时间相对而言也并不算长。并不存在“少了婚假而多休产假”的“福利”。
不过记者调查后发现,也有的地方或单位会根据各自的情况来在3天的基础上对婚假时长进行调整。
2月20日,在浙江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翟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虽然浙江规定仅有3天婚假,但是公司内部自己的福利制度规定,员工结婚还是会有额外7天的婚假时间,但婚假如果和正常的法定节假日叠加的话,会将二者重叠计算。“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这样连在一起我就能够休10天的时间,去度个蜜月还是非常宽松的,这一点上我特别感谢公司。”
婚假到底该放多少天?
专家说法:
既要考虑新人诉求也要考虑雇主利益
对于婚假该放多少天合适,3天婚假是不是有些短,相关专家也发表了自己看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对记者说,虽然形式可能不一样,但是各地在新人结婚的时候除了婚姻登记等法律保障外,基本都需要一个仪式感的过程,例如走亲戚、筹备婚礼、举办婚礼、蜜月旅行等等,因此我国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新人在结婚时享有带薪婚假的权利。
“早些年计划生育时代,为了鼓励大家晚婚晚育,多地会有晚婚假的政策,但是从我国现在实际国情来看,平均的登记结婚年龄已经超过所谓的晚婚年龄,因此晚婚假也没有实际的意义了,取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蒋月说,虽然很多地方取消了晚婚假,但是多地都已经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女性带薪产假的时长,还给予了男性带薪陪产假,所以总体来说假期的长度是没有变化的,甚至有所增加。
蒋月表示,假期到底休多少天需要平衡多方的利益,对结婚的夫妻来说,肯定是希望带薪休假的时间越长越好,但是对于雇主来说,也需要考虑人员成本,此外,对于那些不打算结婚或者已婚的人而言,没有婚假的条件,需要为休婚假的人分担多少工作,都是需要考量的。
“现在不能说3天婚假就是短的,还是有很多其他解决办法。对于婚假比较短地区的夫妻来说,可以通过休带薪年假、拼凑周末假期的方式来延长自己的休假时间。另外,也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延长自己的婚假。”
(来源:红星新闻)
举报/反馈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梁丹 黄璐璐)调查显示,我国适龄女性生育意愿走低的影响因素日益复杂。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移植医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爽建议,构建精准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杨爽表示,一是做好生育支持措施的顶层设计。加强人口战略研究,注重系统谋划,加快制定有利于婚育的税收、住房、社会保障等支持政策,推动各项生育支持政策与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着力构建生育友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分年龄段针对性地解决托育难题,如0—1岁托育以家庭为主,支持政策可包括延长女性产假、增加男性护理假、调整假期间工资等。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各级妇幼保健院参与托育服务构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机构给予土地、资金、税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在收费标准上作适当限制;力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
三是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提升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同时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探索推行假期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工作与育儿的矛盾。认真落实“双减”政策,深入开展学校课后服务,推动学生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有效衔接,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四是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鼓励用人单位推行弹性工时和居家工作等家庭照顾福利,营造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监管,引导用人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推动性别平等的社会责任。
五是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有利于生育的文化环境,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各项优惠举措,鼓励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促进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转换为实际生育行为。同时,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的青少年生殖健康和生育观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
举报/反馈
2月27日,#委员建议对八小时工作制加强监管#登上每经热榜,同时冲上新浪微博第一。
据人民政协网2月26日消息,2月25日,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后疫情时代”更应加强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据中国新闻周刊微博消息,2022年全国两会上,蒋胜男曾建议,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蒋胜男表示,35岁处在就业盛年,“刚毕业工作几年,结婚有了孩子,父母可能已经退休,正好是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公务员考试取消35岁门槛限制,将对全社会起示范性作用,成为社会组织、个体行为的参照准绳,有利于解决就业市场年龄岐视,对于全民生育婚恋养老和社会心态都有着巨大影响。
此外,蒋胜男去年还建议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增加到30~42天,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一是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相关假期规定;二是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增加到30天-42天。这里参考了女性的产褥期是42天,正是需要配偶照顾的时期。三是建议将产假分为强制性产假和弹性产假两部分;四是育儿假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具体天数应考虑家中子女数量。
公开资料显示,蒋胜男,1973年出生,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著名编剧、网络作家,代表作《芈月传》《凤霸九天》《铁血胭脂》《燕云台》等。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人民政协网、中国新闻周刊
每日经济新闻
举报/反馈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对调休、婚姻、生育、教育等
相关话题的建议,
频频冲上微博热搜。
#建议调整双休日试点隔周三休#
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拟提交提案,建议适时调整“双休日”,试点开展周休日实行“隔周三休”的制度。即首周休息一天,次周休息三天。
熊水龙表示:“这样做既保障了公共休假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提供了全年多个分布均衡的‘三天小长假’,还能助力分散休假、缓解旅游高峰压力”。
#建议取消调休制度#
#建议将春节假期延长至9天#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将3天春节法定假期增加至5天,加上一头一尾两个周末,取消调休制度,将春节假期延长至9天,以思维和形式的现代化,让老百姓安定过年,过个团圆年。
他还建议调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设立集中燃放点,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合理、有序引导禁放区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以充分回应市民群众燃放需求。
#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已经部分地区施行,但在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施行。导致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仅仅服务于生育登记的人群,未进行登记的人群无法享受生育政策。
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此外,她建议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议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建议给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育儿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表示,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焦虑蔓延、经济环境和劳动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因素,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日益突出。
姚爱兴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
要优化和支持生育,不仅要关注生育政策本身,还要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为此,姚爱兴还建议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
#建议第三孩从幼儿园到高中免费教育#
“学前教育入园难和贵的问题,依然是阻碍大多数家庭不愿生育‘多孩’的原因之一。公办幼儿园的名额少,民办幼儿园的费用普遍较高,而高中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费相对较贵……”
新华社资料图 图文无关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告诉记者,为更有效地鼓励生育,他将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配套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的提案”,建议“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
#建议小学教育缩短到5年#
2月2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决策大数据实验室预测,到2035年,我国0—17岁低龄人口存量将比2020年减少1亿人,届时教育资源支出会发生很大的结构性变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需要前瞻性考虑人口变动的趋势。建议小学教育缩短到5年,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范围。
#建议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编剧蒋胜男表示,近年来的超时工作问题,已造成年轻人没时间恋爱、没时间育儿、没有家庭时间,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结婚率、生育率降低等情况出现。蒋胜男指出,不解决因超时工作带来的“没时间生娃”“怕失业不敢生娃”的根本原因,提升生育率的其他办法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对此,她建议,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建议将轻微伤入刑#
2022年“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几度冲上热搜,被殴打女子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因轻微伤不入刑,不少民众对此提出了质疑。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认为,因刑法中对暴力犯罪倾向以结果判定,导致暴力行为入刑标准过高。对此,袁小彬委员建议将轻微伤入刑,为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和刑法谦抑性原则,可增加单处罚金,综合后果与情节量刑,从而保障罪刑相适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可明确仅针对轻微伤以下后果的暴力行为,以此厘清界限,明晰追责依据。
你如何看待这些建议?最期待哪条落地?(原标题:热搜!这些两会建议,你最期待哪条落地?)
来源:中国新闻社
流程编辑:TF016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