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2022〕11号)精神,我委结合永州实际草拟了《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纸质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联系人:彭浩,联系电话:8366520
邮箱:yzjswjfb@126.com
通信地址: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地址: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中心医院旁)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精神,积极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的主要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永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公立托育机构。乡镇托育机构、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全覆盖(结合实际新增内容)。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三)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县市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零陵区、冷水滩区、经开区、金洞、回龙圩管理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其他市县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承担。
(四)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清理与三孩政策不相符的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评优、评先及干部提职、各级各类代表和委员选举等不再进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进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口服务管理改革。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建立健全“一老一小”为重点、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调整充实基层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抚幼养老功能。每年市、县财政按照户籍人口列支保障人口工作经费,县市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人口服务工作;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村(居)人口服务工作人员工资报酬享受村委会成员待遇。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口服务能力。
(六)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网络,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人口监测工作力量配备,提高人口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质量,及时监测全市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开展人口形势分析研判和人口预测预警,完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整合统计、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资源,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动态更新。
三、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七)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紧缺人才培养。增加产科、儿科床位数配置,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儿童拥有执业(助理)医生达1名、床位增加至2.8张。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普及生殖健康知识,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人工流产。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普及性病、艾滋病防范知识。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八)综合防治出生缺陷。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优生优育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筛查等产前筛查、高危孕产妇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免费提供服务。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规范管理。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和出生缺陷救治救助范围,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九)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贯彻落实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应用规划指导原则,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重视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加大技术攻关与政策研究力度。加强对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监管。向生育困难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教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完成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国家17部委意见内容,结合实际调整)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公立幼儿园参与托育机构建设。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服务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相关保险产品。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规范家庭托育服务、推动持续健康发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十一)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各县市区以政府为主导,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要,建设一批公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指导和鼓励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自建自营、合作或者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整合社会公共资源,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普惠托育机构在满足完整居住社区等有关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合并建设使用,分批次实现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小区应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改造,要优先考虑利用闲置土地,配套完善托育项目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分层分级培训体系。
(十二)积极开展市、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成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市本级建成2家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医育结合托育示范性项目”,支持以闲置国有固定资产建设1家“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性项目”。各县市区建成1家以上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创建市、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实行以奖代补,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加大监管力度。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饮水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和评估等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完善机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事权归属,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政审批部门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原审批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月子中心”、托育机构等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不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十四)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未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普遍实施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的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进一步控制生育成本。研究制定育龄夫妇孕前、孕期、产后保健服务项目和价格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生育相关诊疗项目按程序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将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康复费用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应参保群众保障需求和技术发展进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家庭生育成本。
(十五)降低养育成本。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落实育儿假制度,夫妻依法生育子女,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地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用人单位可从工会经费中报销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购买、公租房配租等多方面提供政策优惠,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十六)降低教育成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优化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建立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坚持公益惠民原则,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及有需求的学生课后服务全覆盖,促进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强化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和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内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严格校外培训管理,降低校外培训支出,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十七)保障女性权益。完善并落实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父母在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女性重返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给付比例,降低女性因生育造成的失业风险。在公共交通设施、大型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和母婴绿色通道,减少母婴出行障碍。鼓励用人单位在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
六、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十八)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并适时调整奖励扶助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十九)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综合保障制度。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7〕3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新增内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重点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优势,深入开展“暖心行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双岗”联系人制度。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以上“暖心家园”,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成立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各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明确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建立指标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十二)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计生协基层能力建设,围绕群众生育和家庭服务,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和“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等公益活动。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活力发展城市创建活动。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优化生育政策与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引领形成浓厚的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积极推动生育文化建设与家庭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社会重视家庭责任、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倡导婚育新风,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十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稳妥有序。要按照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优化生育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并抄送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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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2月17日消息,日本政府提出要让儿童相关预算翻番,而面对少子化等社会性问题,越来越多民间企业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员工生育和育儿,诸如发放最多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5万元)生育贺金、提供帮助兼顾备孕和工作的服务等。
玩具和游戏企业万代南梦宫控股的员工生育政策为,从第三个孩子开始发放每人300万日元贺金。原万代在与南梦宫经营合并前就已采用向生育三孩的员工发放100万日元贺金的举措,2021年上调为现在的数额,在国内集团旗下所有44家公司实施。集团旗下部分公司还设有员工孩子生日时送手写卡片和赠送儿童商品券的制度。
软银对员工生育的贺金数额随孩子人数而增加。三孩为100万日元,四孩为300万日元,五孩起为500万日元。据称,2021年度实际生育至少第三个孩子的软银员工达到约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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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悦 徐芸茜 北京报道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生育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今年准备将《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带上两会。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人口减少85万人,是61年来首次负增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曾表示,2022年我国人口减少85万人,主要还是由于新出生人口在减少,与生育意愿下降、婚育时间推迟等有关系,也与育龄妇女人口的减少也有关系,这些因素导致了新出生人口减少。
为进一步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国家一直在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性政策。
早在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此后,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姚爱兴表示,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焦虑蔓延、经济环境和劳动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因素,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日益突出。
对此,姚爱兴认为,虽然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政策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明显不够,而且不配套,以致于政策效应尚未能显现。
姚爱兴表示,要优化和支持生育,不仅要关注生育政策本身,还要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比如加强生育政策与育幼、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户籍管理、住房、土地等制度政策的协调联动,增加农村家庭和农村人口抵御风险能力。
姚爱兴在提案中建议,从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强化婚育家庭和妇女假期等相关待遇保障、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以及强化教育保障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议。
在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方面,姚爱兴认为,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应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根据医疗和生育保险实际报销额度,给予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与此同时,需要强化婚育家庭和妇女假期等相关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延长婚假、产假、护理假,新增父母育儿假等,休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落实婚假、产假和男方护理、育儿假及待遇。制定女性维持工作与家庭平衡的相关政策,稳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等。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促进优生优育。由妇联牵头,卫健、财政、民政配合,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良好就医体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加婚检比例,预防出生缺陷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除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外,缓解育龄家庭在住房、教育等方面的负担也同样重要。
为此,姚爱兴在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方面,建议建立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除了减免夫妇二人的个人所得税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时,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相关支持,并给予应缴纳税款方面的优惠照顾。
在强化教育保障方面,建议对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或假期托管服务等,对生活困难家庭给予优惠,减轻其家庭教育负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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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拟提交《关于引导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张天任表示,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引导高校毕业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既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又能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张天任表示,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制定各类政策,加大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浙江省为吸引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在土地、资金、税收、个人发展等方面给予大学生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的意愿增强。但从全国范围看,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还面临一系列政策困境。最突出的问题有三点:
1、就业形式单一,市场化岗位较少。目前,我国大学生到农村就业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其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村官计划”; 二是“三支一扶”项目,即大学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是“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到偏远农村地区支教。
2、就业创业长效保障不完善,影响长久发展。对于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延伸出来的工资水平、创业补贴、失业保障等问题缺乏具体可行的政策。
3、管理部门缺失导致管理混乱。创业活动是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的综合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机构、各部门都认识到鼓励大学生走进乡村创业的重要性,然而迄今为止尚未有一个专门负责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活动的统筹机构或部门,大学生在农村创业就业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不知道该去哪、该找谁、程序是什么,这也增加了大学生走进乡村成为高素质农民的难度。
为此,张天任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构建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政策体系,拓宽农村创业就业渠道。打破现有政府政策主导的就业形式,改变“政府政策--大学生就业”的单一就业层级关系,鼓励农村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提供更多可供大学生选择的职位,打造“政府政策--企业--大学生”的多元化就业层级。针对有意愿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让企业享受到一定优待,协助企业制定大学生就业管理政策,提高大学生农村就业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2、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出台大学生失业保障政策。一旦大学生农村创业就业失败,要保障其后续创业就业问题,确保同等条件下,曾在乡村创业就业失败的大学生在应聘其他工作时受到一定程度的优待。二是解决入职农业就业的大学生在就近县域及城镇住房待遇以及下一代教育等社会保障机制,让大学生到农村及农业领域就业成为高素质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立法把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并赋予高素质农民终身受教育的权利。
3、确立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建立统筹大学生乡村创业活动的专有部门或机构,针对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难题,给予针对性的帮助,优化政策的执行效果,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大学生入职农业领域的相关制度进行系统设计,在土地、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并调动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积极性。
4、建立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的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形成有效的配套政策。一是将“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资格准入制度与大学生学历及接受农业教育的程度结合起来,认定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和等级。二是根据认定标准及高素质农民等级与其优惠政策挂钩,提升高素质农民化的含金量。三是将“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资格准入制度与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方面政策结合,取得资格认证职业农民大学生在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如在金融信贷方面,采取贷款贴息的办法引导小额贷款向大学生高素质农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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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唐大杰(微观治库创始人、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个人所得税有个人申报制和家庭综合申报制之分。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个人为单位的单独申报制,即将个人收入所得分类征收,纳税人单独申报,课税对象为个人的应税收入,并实行源泉扣缴,这具有征收管理简便、效率高,节约成本,保持婚姻中性等特点。但存在可能违背税收公平、量能税负的原则。
个人单独申报制将个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忽略了家庭整体的经济负担(抚养和赡养问题)和收入情况,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无法衡量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容易出现家庭总收入相同,但由于有收入人数不同、收入来源结构不同而家庭纳税所得额不同的情况,即不能体现税收的横向公平原则。此外,由于夫妻收入结构不同,在单独申报制下有时会出现收入总额低的家庭却比收入高的家庭承担的税负高的情况,即税负不会随收入总额的递增而递增,这违背了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
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家庭收入差距比个人收入差距显著得多。在个人制下,个税主要调节的是个人收入差距,而对家庭收入差距是无法直接调节的。
有学者经过模拟测算显示,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模式下,以个人为申报单位不利于个税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发挥,以家庭为申报单位有助于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相比个人制,家庭制在促进税负公平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家庭是生活的基本单位,众多的私人收支项目通常是在家庭内部加以统筹的,将家庭作为纳税单位能更好反映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从而实现量能负担。与此同时,家庭制下的个税还能直接对家庭收入进行调节,由此个税将更好发挥缩小家庭收入差距、公平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 因此,家庭制相比个人制更有益于增进个税负担公平、实现税制公平目标。
我国“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深化个税改革意图十分明显。虽然未说明以家庭申报制为改革目标,但综合国际经验和学界研究,个税的改革目标无疑都是指向家庭综合申报的。实施家庭制是学界的共识,也是税制改革在维护社会公平原则下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当下人口危机,全社会都在寻找对策。家庭制可以搭载国家福利政策,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维护女性权益。为减轻生育负担,促进提高生育率,个税制度改革应有所作为。
国家可以在家庭综合申报中,提高生育、抚养、子女教育的税前扣除额度,起到减轻家庭的生育负担,鼓励生育的作用。
婚姻的双方在平衡、减轻税负方面的贡献是一致的。采取家庭制后,全职妈妈的育儿、家务工作,可成为可量化的家庭贡献,使得“全职妈妈”成为有间接收入的工作。
这种因为成本因素催生的回归家庭的价值取向,更可在社会观念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一重视子女培养。妇女专职养育、教育子女的收益大于就业;二重视家庭幸福。平衡夫妻双方的家庭责任,促进家庭和谐;三女性的多元化发展。妈妈们的职业兴趣转移,倾向于养育、教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并以自媒体、电商等模式找到实现途径;四提高生活质量。女性获得更多的时间用于改善家庭生活,更多参与健身运动、休闲娱乐、学习培训、社交活动等,提高了生活品质。
事实正在发生,据某网络平台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家庭孕育方式白皮书》称,中国年轻父母全职在家的比例逐渐上升,占比58.6%,其中,95后全职妈妈占比已达到82%。
政府财税部门和学界对个税家庭综合申报的改革方案已经研究多年。分析各方意见认为,主要的障碍是复杂的纳税制度,会降低纳税意愿,阻碍新制度推进。
我国有世界上最高效的税务数字系统,在个人金融数据、财政数据的进一步整合平台上,在收入层面的个人信用问题随时可以得到解决。“金税系统”很快会实现票据的电子化、网络化,最大程度上扫清了个税申报、纳税的障碍。
发达国家多采取以家庭综合方式申报,税收制度相对复杂,对纳税人要求较高,他们何以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和良性的税制运转?其中税务代理人制度最为关键。
完善税务体系,离不开申报的规范和社会动员,密布于社会基层的税务代理人机制,应该可以为税务机关解决征纳的初步问题,让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治理过程中起到润滑剂与粘合剂的作用,从而提高遵从度、提升征管质效,实现国家与纳税人的良性互动,维护纳税人权利。
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发展税务中介,实现社会化税收服务可以提高税务部门的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有利于维护纳税人权利,有利于依法治税,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主要抓手就是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人制度。
而推行代理人制度的激励机制早已有之。我国现行的个税代缴代扣制度,也是一种代理制度,作为代缴义务人——企业的经办人员有2%的代缴服务费(手续费)收入。2022年全国个税收入14923亿元,此项服务费支出可达298亿元。如果全部支付给个体税务代理人,按人均10万元收入算,约可提供近30万个就业机会。
笔者认为,发展(个体)纳税代理人制度有多项好处(详见拙文《推进税务代理人制度,可新增150万就业机会》),它可以成为打开家庭申报制大门的一把钥匙,最有效地推动个税申报制度改革。
加速家庭综合申报制度推行,为落实生育福利、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推动促进生育率提高,均有现实意义。
参考资料:
冀云阳、王晓佳,2021,《个人所得税家庭申报制度研究——基于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分析》,《公共财政研究》2021年第2期 陈茂国、袁希,2013,《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改革探究》,《法学评论》2013 年第 1 期 潘文轩,2016,《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现代经济探讨》,2016年第9期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责编邮箱:yanguihua@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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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且考研考公竞争激烈、出国留学难度增加,海外留学归国就业的学生也将超过100万,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极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澎湃新闻记者从民进中央网站获悉,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多措并举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拟提交《关于引导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张天任代表建议:引导高校毕业生
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
据澎湃新闻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表示,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引导高校毕业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既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又能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从全国范围看,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还面临一系列政策困境。最突出的问题有三点:
就业形式单一,市场化岗位较少。
就业创业长效保障不完善,影响长久发展。可行的政策。
管理部门缺失导致管理混乱。
为此,张天任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国家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构建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政策体系,拓宽农村创业就业渠道。打破现有政府政策主导的就业形式,改变“政府政策--大学生就业”的单一就业层级关系,鼓励农村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提供更多可供大学生选择的职位,打造“政府政策--企业--大学生”的多元化就业层级。针对有意愿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让企业享受到一定优待,协助企业制定大学生就业管理政策,提高大学生农村就业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出台大学生失业保障政策。一旦大学生农村创业就业失败,要保障其后续创业就业问题,确保同等条件下,曾在乡村创业就业失败的大学生在应聘其他工作时受到一定程度的优待。二是解决入职农业就业的大学生在就近县域及城镇住房待遇以及下一代教育等社会保障机制,让大学生到农村及农业领域就业成为高素质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立法把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并赋予高素质农民终身受教育的权利。
确立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建立统筹大学生乡村创业活动的专有部门或机构,针对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难题,给予针对性的帮助,优化政策的执行效果,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大学生入职农业领域的相关制度进行系统设计,在土地、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并调动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积极性。
4、建立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的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形成有效的配套政策。一是将“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资格准入制度与大学生学历及接受农业教育的程度结合起来,认定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和等级。二是根据认定标准及高素质农民等级与其优惠政策挂钩,提升高素质农民化的含金量。三是将“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资格准入制度与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方面政策结合,取得资格认证职业农民大学生在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如在金融信贷方面,采取贷款贴息的办法引导小额贷款向大学生高素质农民倾斜。
民进中央提案建议:
延长毕业生应届身份时限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拟提交《关于多措并举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的提案》,建议适度延长保留应届毕业生资格时限,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对部分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要求应届毕业生须为当年毕业的做法予以纠正。
民进中央提案认为,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重点群体就业难度加大,尤其是青年失业率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与年长人群相比,青年的工作经验不足,社交关系较弱,就业面临的困难更为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困难、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农村青年就业难度大等问题亟需社会关注。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搭建更多校企对接、国聘行动等就业渠道与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社保方面给予减免、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同时适度增加社会公益性工作岗位,增加就业容量。
此外,提案建议,通过提供一对一咨询、心理健康援助等方式,缓解就业焦虑,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吕国泉建议:用人单位不得
把年龄作为招聘辞退红线
近年来,“35岁就业门槛”持续引发热议,职场上的“年龄焦虑”一度成为舆论焦点。
据红星新闻,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拟向大会提交《打破35岁职场门槛,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提案。提案中建议:“加大反年龄歧视就业立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服务,加速培育人尽其才劳动力市场,加快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
吕国泉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退,老龄化日益严重,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提出“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35岁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不仅侵犯了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权益,造成就业市场恶性内卷,劳动者只能趁年轻赚快钱,没有时间精力提高职业技能,且有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导致人力浪费与人才断层。
在吕国泉看来,人为强化“就业难”与“招工难”结构性就业难题,会掣肘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建设,影响共同富裕实现,引发就业焦虑、低生育率等一系列经济问题、社会问题。
针对年龄歧视现状,吕国泉建议,要强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确就业年龄歧视判定标准,增加监管处罚可操作性,对各年龄段劳动者给予平等就业保护,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对用人单位有形或无形的年龄限制的做法,加强劳动行政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工作,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保障平等就业权。
此外,他还提出,要鼓励中年人才返乡建设,支持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出台“倦鸟归巢”人才回流计划,实现人才发展和地区经济双赢局面。探索建立录用中高龄劳动者激励机制,对聘任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他提议道,机关单位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推动形成尊重中高龄就业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积极的心理预期。
对各位代表委员们的建议
大家有什么看法?
评论区见~
编辑|王月龙 杜波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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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任彩茹
编辑|乔芊
“人口下滑之剧烈要比当初最悲观的预计更糟糕。”梁建章对36氪说。
中国人太多了吗?这是梁建章在2012年出版的一本书的名字,书中他下了一个“语出惊人”的结论——“中国人可以多生”。
这个观点如今已是全社会共识,但将时钟倒拨10年,人们还在为中国人口太多而焦虑,资源危机、环境恶化与“第一人口大国”的标签紧紧相连,计划生育政策牢不可破。
梁建章的目光似乎总比大多数人看得远一些,就像非典时期他近乎武断地在公司内部表态“非典之后,携程一定会更好”一样。将“预言家”的身份安在他的身上,并不违和。
这正是36氪专访栏目「看见2033」的初衷:找到那些曾经改变过去、因此也最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人,寻问他们对“未来10年”后商业社会的看法,以及他们为何愿意在一件事上倾注10年。把维度定在“10年”而不是今年和明年,也不去谈论具体的公司业务而是“其他”,是因为我们相信那句投资圈著名的箴言:人们往往高估了未来一两年的变化,而低估了未来十年的变化。
今年2月,梁建章所在的育娲人口研究智库发布了《中国人口报告预测2023版》,他本人在北京召开了发布会,提出了一些“激进”的政策建议,比如“给予多孩家庭每月2000元现金补贴”、“二孩以上家庭父母社保和所得税减半,三孩以上家庭则全免”等等。而要将这些建议落到实处,平均需要投入GDP5%的财力,这个水平高于教育投入、国防投入等。
发布会结束后,梁建章接受了36氪的专访。站在十年后的未来,他重申了对中国当前人口问题的看法,并提出他的解法。
他在采访中不断强调,中国的低生育率是世界上最严重的,所以必须有世界上最大的鼓励生育力度,5%GDP的投入是有必要和有价值的,中国完全有可能解决人口这个世界性难题。
在今天的社交平台上,梁建章的“花式催生”很容易收获年轻人的愤怒征讨,显得费力不讨好。但他的态度极其务实。在他看来,方方面面的生育减负,创造对生育更加友好的环境,这与“将生育的选择权交给每一个个人”并不相悖。
(「看见2033」是36氪推出的一档CEO高端访谈节目,旨在“深入一场对话,构筑一个未来”。本文为访谈节选,完整视频节目将于近期全网播出,敬请期待!)
以下是梁建章和36氪的对话,经编辑:
我们现在的趋势可能比日本更糟
36氪:你认为10年之后会发生什么确定无疑的未来?
梁建章:没有什么事情是100%的,但非常大的可能性是,中国的经济增长依然可以期待,人均收入在10年后可能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另外一个可以确定的是中国的人口问题,低生育率、超低生育率问题会凸显出来,去年出生人口跌破1000万,这5年减少了一半,这个速度可以说是崩塌式的、空前绝后的,而且还会继续下降,因为现在的年轻人生活方式不一样,不一定选择组织家庭或者要很多小孩,这是一个全球性趋势,但中国会特别严重。
10年以后这个问题还不会直接反映在经济上,但是对未来增长的后劲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可能20年后全社会就会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真的是一个灰犀牛,我们的整个决策层都会着急,所以随之也可以非常确定地预测,会有更多的生育减负政策出台,无论是发现金或者减税、提供幼托服务等等,甚至于要考虑高考制度的改革,10年之内这些政策都会有很大的变化,而且人口问题会是未来大家对于中国经济长期增长可持续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担忧。
36氪:如果我们想要描绘出一个未来,今天的哪个国家更适合被参照?
梁建章:日本的生育率是下降最早的,五六十年代就开始下降,像美国的婴儿潮就一直延续到60年代以后,而且日本下降的幅度比较大,过去曾经有人说日本是金融问题,但不是,金融问题持续几年,而现在日本经济的低迷已经持续了差不多30年,它最主要的是人口结构问题。日本一开始可能对这个认识没那么深刻,也没有给太多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最近几年开始意识到问题,逐步提升生育福利了。
当然中国整体的规模优势所带来的效率是超过日本的,经济增长会有一定的惯性,这个是跟日本不同的地方。但是在解决生育问题上,我们想要比日本做得好,还需要一定努力,否则结果可能比他更差。
36氪:为什么会更严重?
梁建章: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生育率可能会比日本更低,另外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或者我们的居民,所积累的财富还没有他们的平均水平高,这两点都会导致我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差。
36氪:你在报告中提到,建议投入GDP的5%来帮助生育减负,这意味着它可能会超越教育投入和国防投入,你认为人口问题已经大过这些了吗?
梁建章:我觉得是的,因为人口问题反过来会影响教育,如果人口萎缩的话,未来对于国防方面的投入也会受到影响。
就教育来说,数量跟质量是同样重要的,其实我们的教育基本都已经是福利性了,如果更多的投入能够提升教育质量,我们是愿意做的,但事实上在质量方面,教育投入的边际效益已经见顶,所以下一步应该加大数量方面的投入。
36氪:反过来说,今天还有比人口问题更紧迫的问题吗?
梁建章:我觉得长期来说人口是最重要的问题,但短期中国经济、科技创新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去做,这个是不排除的,但也不影响,因为未来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取决于人力资源的池子大小。
比如现在刺激经济的需要很紧迫,鼓励生育就是一个可选择的方式,既可以刺激经济,又能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做作出贡献,短期跟长期不是互斥关系。
每个行业都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36氪:什么时候我们才会意识到,人口这件事情开始影响商业决策了?
梁建章:不能一概而论,不同行业的消费人群不一样,在中国人口结构发生剧烈变化的过程中,一定要看对应人群的变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爆发,有些东西是20岁消费,有些是30岁,再比如医疗主要是70岁以上消费的。
如果今天要投资一个车企,那么汽车生产出来的5年以后,买车的人都是20岁以上,可能不会受到现在出生人口下降的影响。但如果你是卖房子的,就要考虑到20年以后总人口下降,可能需求就会下降,总收益也会随之下降,所以在计算投资回报的时候,就会考虑到未来的人口因素。
而如果是做童装或者做玩具,你现在马上就已经感觉到人口下降的影响了,所以不同行业的感知是不一样的。
36氪:所以有一些行业甚至有可能从中受益。
梁建章:对,养老、医疗行业的占比可能会越来越大。
36氪:携程有一些银发旅游产品,这算是你为自己所看到的未来作出的应对吗?
梁建章:我们当然一直有在为老年客人提供服务,未来是不是要针对老年客人提供一些特殊服务、特殊行程,携程也在尝试。未来这个市场还会越来越大,现在60后已经进入退休阶段了,这部分人有资金积累,同时很多六十多岁甚至七八十岁的人,还是比较健康的,他愿意跑很远的地方。
36氪:你自己也在做投资,你觉得一个投资人听了今天的报告后,他会做出哪些改变?
梁建章:我觉得对于中国整体的消费预期和市场预期会有一定影响,如果中国的出生率持续低迷、不断下降的话,信心跟投资预期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当然还是不同行业不同产品是不一样的,但是中国年轻人减少,活力和创新力就会下降,投资者可能还没有意识到,因为活力下降很难量化。
最新的一些技术就可能不会从中国掀起了,可能会在一个年轻人口更多或者增长更快的市场去尝试,就像互联网公司一样,以前为什么在美国掀起或者在中国掀起,因为可能只要1%的人口或者年轻人愿意尝试就能做起来。以前,中国1%的年轻人口都是非常大的规模,以后可能会非常小。
这些最新的、最先进的东西就不一定在中国产生,中国的整体创新活力就会下降。
36氪:当你提到创新活力的时候,是把人口当作创新的分子还是分母?
梁建章:这两方面都有,一方面人的需求驱动了创新,年轻人多的话,肯定消费需求就多,新产品的用户就多。而另一方面,人口越多,创造创新的人才也会越多,从1000万年轻人挑出来的最聪明的人,和500万人中挑出来的人,还是不一样。
生育减负无论如何是有效的,只是力度问题
36氪:你的建议基本都是经济减负,有没有可能除了经济原因,还有别的原因导致年轻人不愿生育?
梁建章:事实上,经济方面包括各种广义的成本,不光是直接的几十万财务成本,生育的机会成本也应该引起重视。
尤其对女性来说,职业生涯发展是个重要问题。比如说,我们公司已经推出“3+2”的混合办公模式,每周有2天可以在家远程工作,这样能减少通勤时间,男性也能更多承担家务,共同来承担抚养小孩的时间成本。总的来说,要降低生育机会成本、尤其是女性的机会成本,建托儿所、引进外国保姆、推行混合办公制都是可行的减负措施。
另外,从养育观念上可能也要更散养一些,孩子没有必要太像虎妈一样去教育,整个教育体制可能也需要一些变革。
36氪:就生育的动力而言,一个人如果认为人生是快乐的,他可能会愿意生育,来让孩子享受快乐,同理,如果年轻人是因为精神上不那么快乐而不想生呢?
梁建章:生育的选择权永远是在个人,造成不快乐的压力可能来自于经济、社会、健康等等,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减轻广义上的各种生育负担。我觉得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带一个孩子成长是很有成就感的,因为孩子成长很有挑战,不比在公司里解决一个复杂问题更容易,很多不快乐也可能在这个过程中被治愈。
36氪:有人质疑你的建议不接地气,你怎么看?
梁建章:我觉得是非常接地气的,可能大家还没有意识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不愿意投入这么大的力气,往往会说我们可能没有这样的财力去做这件事。但是,如果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跟长久影响的话,我觉得中国是有这个能力去做这样的投入的。
36氪:你个人或你的公司可以为人口问题做些什么?
梁建章:对于企业来说,当然只能影响它的员工,我们公司几万个员工,也带头去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推行混合办公模式、给女性员工一些生育福利等等。
大企业能够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去做一些事情,但是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要考虑的是生存问题,他其实没办法做太多事情,所以不能指望企业去产生很大的效果。
36氪:你在发布会上说“现在有些政策是杯水车薪的”,武断点说,会不会我们现在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杯水车薪?
梁建章:这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了,人们到底喜不喜欢孩子,如果在没有任何压力、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到底要不要孩子,那对应考虑的指标是理想子女数量,中国现在的理想子女数是2个左右,如果去问美国人,他们的答案会更高,这可能跟我们的一些宣传有关。
生育减负无论如何是有效果的,只是力度多大的问题。比如将生育负担减到0的话,中国应该就是平均生2个,如果生育减负能减掉一半负担,可能平均子女数就是1个多,所以一定是有作用的。
一个小孩从小到二十岁可能需要几十万,按减一半来计算,在二十年中分摊到每个月的负担可能要几千块钱,这个力度我觉得是可以承受的,因为GDP的5%也就是中国一年的增长,我们把某一年的增长拿出来,用来保证长久的经济可持续性,这是非常值得的。
另外一个数字是,中国以前在基建方面的投入是超过其他所有发达国家的,也取得了有效回报,但到了一定程度后,总人口下降,基建就会饱和。那接下来投资什么?为了未来,应当投资到孩子身上,而孩子的12年义务教育基本都免费了,自然就要投资在其他的减负上,这其实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做贡献,也是对未来的社保做贡献。
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去发声
36氪:你已经为人口问题呼吁了十几年,作为政策制定的局外人,会不会有一种无力感?
梁建章:当然,这个也是正常的,人口是个综合问题,它的解决需要其他很多政策的配套,政策的制定需要时间,需要更广泛的共识。
十几年前我们还在实行一胎政策,大家都认为中国需要减少人口出生,到现在为止,普遍开始担忧人口过少,虽然这个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但比起以前还是有了很大转变。中国有足够的能力来让局面变好,我觉得如果能够在这方面起到一些推动作用,影响公众和各界的一些观点,也是非常有成就感的。
36氪:在人口问题上最核心的力量应该是谁?政府、媒体还是大众?
梁建章:我们说的这些政策建议,产假、允许外国保姆等等,基本上会涉及到立法,还有一些是牵涉到财力投入,比如补贴政策到底是中央财政还是怎么样?因为现在人口流动性非常大,小孩在毕业后回到出生地工作、贡献社保的可能性不大,如果靠地方财政去鼓励生育,可能不太合理。
所以从激励相容性的角度来讲,一定是从国家层面去才有动力去花钱去贡献,其他国家也是和国家财政合作,当然每个省可以有差异化的立法,也可以做一些试点试验,但一般来说主要靠国家政府。
36氪:中国企业家通常不太愿意做公众发声,但你似乎是个异类。
梁建章:我的发声主要是人口相关的,因为在创新与人口的关系上,我的研究是比较有独创性的,几篇论文应该算是在全世界比较前沿的,我看到的问题可能比纯经济学家或者纯人口学家更综合一点,更能够看得远一些。
当然,我的企业家身份也更容易有一些影响力,帮助整个社会对人口问题有更深的认识。所以基本上是觉得自己还能够提供一些独特的视角来发挥作用,还是有责任去做一些发声。
36氪:你是因为企业家做得比较从容了,所以才开始做学者的吗?
梁建章:应该是才开始去想多学些东西,但后来发觉其实企业的竞争压力也很大,所以后来又回来了,两边都要做。
36氪:学者发现问题,企业家解决问题,如何把这两种身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梁建章:我觉得这两者都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都需要靠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去解决学术的问题和企业的商业问题,这个方面是共性的。
36氪:马斯克也关心人口问题,且付诸商业实践,你喜欢马斯克吗?
梁建章:很喜欢。太空旅行我也是非常支持的,我们希望有一天公司也可以提供太空旅行的服务,它代表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也是靠人口支持的,总体经济和产业足够大,才能支持到太空旅行。
不光是太空旅行,从人类去探索宇宙的意义来说,未来移民殖民太空、把人送到地球以外的地方去生活,这些都是非常值得去做的,如果人口少的话,财力可能就不够,就没有这样的探索能力。
36氪:每个人都有自己一生的职业追求,简单来说你的追求是什么?
梁建章:创新跟传承。就是你作为一个前人,能够有值得后人传承的东西,他们觉得你能够给他们带来价值,然后不断地传承下去。当然一方面是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创新等等,另一方面也包括生孩子。
36氪:你希望后世如何来评价你?
梁建章:这是一个有趣的学者,他在人口方面能够有一些前瞻性的观点,在旅游方面做出了一些独特的产品。
36氪:你希望你的孩子怎么来评论你?
梁建章:一个有趣的人,能给他带来不同的体验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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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洪松 禹跃昆)新的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对教育系统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的问题和挑战随之而来,乡村学校面临的任务尤为艰巨。在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王淑英看来,与县城以上学校相比,乡村学校在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办学经历、管理理念等方面存在差距。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教育振兴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需要正视问题研究对策。
王淑英认为,未来,乡村教育应该在政府层面加大挖掘资源潜力的力度,尝试实施更有利于乡村教育全面振兴的改革。
一是要推进优质学校的教师联研制度。要对乡村薄弱学校进行引领,提升教师能力,乡村学校要派教师外出参加各学科的培训,针对性加强紧缺学科老师的培训;采取“请进来”方式对学校老师进行培训,注重校际交流,养成校际、教师之间联合教研、相互学习的良好习惯,进一步聚焦优质课堂,改变过去直接在课堂上讲解和操练知识点的做法,以培养提升乡村学生的综合素养。并会集优质师资,设计“适合每一个孩子”的高质量作业,真正给每个孩子提供个性化的弹性作业,进一步实现“增质”与“减负”相得益彰。
二是要盘活开放社会资源。进一步聚焦课后服务优质,走出校园,打开校门,走进社会,利用社会优质资源,为乡村学校提供更广泛的育人场所或课程。
三是要保障教师福利到位。乡村教师本身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已普遍超负荷,承担课后服务,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保障乡村教师的福利到位,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意识。因此,应该将福利政策多向农村教师倾斜。
四是要建立乡村学校社会实践专项资金。切实开放图书室、运动场、博物馆等社会资源,并建立专项资金,保障乡村学校学生能有机会走进这些场馆进行体验,从交通等方面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同时,每年为学校提供足量且高质量的图书,增加学生阅读量,让学生自觉养成热爱阅读的良好习惯。
五是要加强乡村科技教育支持力度。精心设计好“乡村少年宫”科技创客中心等活动,增加活动项目,让孩子充分享受到参加科技教育活动的乐趣,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并抓好寄宿制学校孩子课后管理和指导。
作者:周洪松 禹跃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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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问题和诉求直接反映到政务服务“兜底”窗口,将“办不成事”变成“办得成事”。
2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松江区获悉,目前松江区已有49家窗口单位设立53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接待企业、市民的各类反映30余件,帮助协调解决疑难问题15件。
市民罗昕奕在生育当月未能及时缴纳社保,导致生育金以失业人员的标准发放。为此,她向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寻求帮助。
原来,罗女士生育当月正巧赶上其单位调岗审批,故而社保状态显示为“补缴”。了解到罗女士的情况后,窗口及时与医保中心启动商议协调机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上海市医保中心申请了个案审批并获得通过。最终,罗女士按照正常参保系数领到了相应的生育金,这也让她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工作予以了高度认可。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松江”微信公号2021年6月,松江政务服务办在上海市率先设立了5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门解决企业、市民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在5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响良好的基础上,2022年,松江区持续深化帮办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成立了由37个区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办不成事”问题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此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联动。
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分工负责制、全程陪伴制等闭环处理流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配备了专员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提供一对一代办帮办服务及“一条龙”全流程服务。帮办人员对企业、市民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相应解决方案,代替企业、市民与多部门沟通,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前提下,给予特事特办、加急快办的优先权,弥补因办不成事而耽误的时间与精力。
市民在窗口咨询兴代玩具(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急需使用新办的营业执照,但公司经办人在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申请时因不了解政策要求,未能同步提交《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确认书》,导致电子营业执照申请失败。了解到公司法人远在国外无法重新启动申办流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办人员与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这一情况符合外籍人员领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相关规定,遂协助该公司法人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确认书》电子影像件申请远程办理,顺利申请到了电子营业执照,且比正常办理流程缩短了近一个月时间。
上海市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的设立也进一步拓宽了收集企业、市民意见建议的渠道,通过群众监督、自我监督,检验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补齐“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中的短板。“我们会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因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服务不强、担当不够而没让企业、市民办成事的情况,视情约谈培训或调岗,倒逼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能力。”松江区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松江区政务服务办着力探索建立常态化处置机制,不断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分析表明,许多办不成、办不快的事容易出现在多部门、跨部门联办过程中,对此,区政务服务办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再优化,深化“一件事”和“一业一证”改革,破除阻碍企业、市民办成事的壁垒,让办不成的事情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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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我国现行的生育登记制度,要求夫妻双方都必须结婚才能登记生育,这就对未婚的夫妻双方的生育活动造成了限制。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部分地区开始取消结婚限制,允许未婚夫妻双方进行生育登记。但是,目前这一政策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完全施行,也就是说,在大多数地区,夫妻双方仍然必须先结婚才能进行生育登记。
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仅针对已经进行生育登记的人群有效,未进行登记的人群将不能享受生育政策的支持。这就意味着,未登记生育的家庭无法获得生育保险政策所提供的经济补助,也无法参加医疗保险和其他生育政策支持。因此,要想享受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必须先进行生育登记。
代表建议,要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措施。首先,应当加强对非婚生子女落户的管理,明确申请非婚生子女落户的标准,合理规范落户审批流程,确保非婚生子女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落户权。其次,应当加大对非婚生子女的托幼服务投入,提高服务质量,为非婚生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家庭减轻经济压力。此外,应当加强对非婚生子女上学的监督,积极促进其参与各类教育活动,为其参加考试、申请学校等提供有效帮助。最后,要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给予非婚生子女必要的就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机会,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的就业待遇。
代表建议,为了满足未婚女性拥有子女的合法权利,应该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未婚女性提供更多的生育支持。首先,要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生育保险全国统一,增加对未婚女性的生育支付;其次,要加强对未婚女性的生育指导和教育,提高其生育意识;再次,要加大对未婚女性的社会福利补助,减轻其生育负担;最后,要加强未婚女性子女的法律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代表建议,要给予非婚生子女充分的帮扶保护,在基层组织中,包括社区、街道、学校,要做好引导教育,让非婚生子女不会因此而感受到歧视和伤害。这样,就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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