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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委员建议将生育成本纳入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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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建议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保体系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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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2日电 “建议研究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建议从多个层面鼓励年轻人生育。

    丁佐宏表示,目前,我国的低生育现状呈加剧趋势。“鼓励年轻人生育,不仅事关个人,更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共同参与其中,让年轻一代‘想生的都敢生’‘敢生的都能生’。”

    为此,丁佐宏建议让家庭生活教育和婚姻教育走进家庭教育和学校课堂,积极引导广大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择偶观,让“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阳光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他认为,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建议搭建一批便于未婚青年参与、有较高诚信度的的交友和婚恋公益服务平台;研究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引入社会专项基金等新模式,完善弹性工作制,缓解职场歧视。

    丁佐宏还建议,国家层面制定完善更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提供政策支撑保障。比如,加大对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对0-5周岁学前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对二孩、三孩家庭实行一次性生育奖励,为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的孩子提供教育补贴,对第三个小孩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实行全免费政策。

    “此外,加大对二孩三孩家庭父母双方的个税抵扣力度,减轻‘养娃’家庭的负担。”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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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政协委员杨晓琴:建立支持生育政策体系 让生育意愿转化为实际行为|代表委员在这里
    作者:封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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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 邹阿江 摄影报道

    公开数据显示,“十四五”我国生育旺盛期妇女每年减少约620万,平均初婚初育年龄出现不同程度的推迟,35岁以上高龄产妇的比例有所上升。正在召开的四川省成都市两会期间,少子化、老龄化也成为了热门话题。

    “此次我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建立支持生育政策体系,减轻育龄家庭生育压力的提案。”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博文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琴表示,生育问题是她一直以来较为关注的议题。

    杨晓琴

    观察:

    年轻一代延迟婚育、不婚不育的现象普遍

    在成都金牛工作的杨晓琴是一名职业女性。除了感慨当地积极的就业政策,让更多人走入职场外,她也观察到所在的单位有不少90后、00后女职员,而这些女性正在成为生育主体。

    根据她的调研和身边所见,年轻一代延迟婚育、不婚不育的现象比较普遍,婚育意愿明显低于70后、80后,适龄妇女“不愿生”现象严重。“我们单位年轻一点的女孩子在生孩子这方面都多少有些顾虑和压力。”杨晓琴表示,这主要源于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等民生问题。

    她提到,很多妇女有很大的生育压力。“有些女性既要工作,还要生娃带娃,做家务,这些事情会增添很多压力,但这些压力不能只让女性承担,尤其是丈夫需要起到重要分担作用。”她感叹,有些家庭男女分工存在失衡,也是降低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她还认为,生育成本较高也是重要原因。“比如,一个普通的托管班价格都能高达3800元一个月,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不是一笔小费用。”

    提议:

    降低生育成本和压力 将生育意愿转化为行为

    “我这次提出了四点提议,希望能将生育意愿更好地转化为实际行为。”

    从生育成本角度,她提出,全面免除与妇女生育有关的所有登记费、检查费、医疗费。我市在生育登记、孕前检查方面还有一些登记费或者检查费。生产时在医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医保能报销的则报销,不能报销的政府财政补贴,减轻生育负担。对于家庭困难的应当给予生育补贴。

    此外,她还提议加快建设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我市托育机构存在社会化托育服务严重不足,公益性学前教育、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极少以及婴幼儿家庭社保福利、政策支持不足,育儿成本较高等短板。”所以,要构建更广泛、更深度、更温情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分年龄细化托育服务标准;逐步将外来人口子女纳入社区0到3岁托育服务范围;允许丈夫参保的全职太太享受部分生育保险待遇,减轻养育经济负担。

    同时,增加男性带薪产假,分担女性育儿压力。 她认为,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让男性承担更多育儿义务,以此降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提升女性生育意愿,保障好女性的生育权利。

    从住房来看,她提议降低住房成本,减轻住房压力。对于三孩及以上家庭,可以返还或直接减免其房贷利息的50%。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多孩家庭,为其适量梯度提高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未购房租房的有孩家庭,为其申请公租房提供便利和优先考虑权,保障生育后的住房需求。提议为三孩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或给予相关家庭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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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提金点子!《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集意见建议开始了~
    作者:红网
    发布时间:2023-02-23 17:23
    快照:

    关于征集《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2022〕11号)精神,我委结合永州实际草拟了《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纸质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联系人:彭浩,联系电话:8366520

    邮箱:yzjswjfb@126.com

    通信地址: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地址: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中心医院旁)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精神,积极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的主要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永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公立托育机构。乡镇托育机构、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全覆盖(结合实际新增内容)。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三)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县市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零陵区、冷水滩区、经开区、金洞、回龙圩管理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其他市县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承担。

    (四)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清理与三孩政策不相符的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评优、评先及干部提职、各级各类代表和委员选举等不再进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进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口服务管理改革。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建立健全“一老一小”为重点、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调整充实基层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抚幼养老功能。每年市、县财政按照户籍人口列支保障人口工作经费,县市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人口服务工作;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村(居)人口服务工作人员工资报酬享受村委会成员待遇。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口服务能力。

    (六)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网络,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人口监测工作力量配备,提高人口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质量,及时监测全市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开展人口形势分析研判和人口预测预警,完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整合统计、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资源,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动态更新。

    三、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七)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紧缺人才培养。增加产科、儿科床位数配置,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儿童拥有执业(助理)医生达1名、床位增加至2.8张。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普及生殖健康知识,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人工流产。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普及性病、艾滋病防范知识。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八)综合防治出生缺陷。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优生优育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筛查等产前筛查、高危孕产妇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免费提供服务。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规范管理。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和出生缺陷救治救助范围,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九)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贯彻落实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应用规划指导原则,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重视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加大技术攻关与政策研究力度。加强对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监管。向生育困难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教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完成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国家17部委意见内容,结合实际调整)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公立幼儿园参与托育机构建设。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服务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相关保险产品。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规范家庭托育服务、推动持续健康发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十一)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各县市区以政府为主导,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要,建设一批公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指导和鼓励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自建自营、合作或者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整合社会公共资源,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普惠托育机构在满足完整居住社区等有关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合并建设使用,分批次实现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小区应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改造,要优先考虑利用闲置土地,配套完善托育项目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分层分级培训体系。

    (十二)积极开展市、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成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市本级建成2家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医育结合托育示范性项目”,支持以闲置国有固定资产建设1家“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性项目”。各县市区建成1家以上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创建市、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实行以奖代补,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加大监管力度。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饮水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和评估等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完善机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事权归属,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政审批部门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原审批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月子中心”、托育机构等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不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十四)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未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普遍实施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的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进一步控制生育成本。研究制定育龄夫妇孕前、孕期、产后保健服务项目和价格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生育相关诊疗项目按程序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将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康复费用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应参保群众保障需求和技术发展进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家庭生育成本。

    (十五)降低养育成本。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落实育儿假制度,夫妻依法生育子女,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地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用人单位可从工会经费中报销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购买、公租房配租等多方面提供政策优惠,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十六)降低教育成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优化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建立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坚持公益惠民原则,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及有需求的学生课后服务全覆盖,促进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强化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和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内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严格校外培训管理,降低校外培训支出,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十七)保障女性权益。完善并落实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父母在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女性重返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给付比例,降低女性因生育造成的失业风险。在公共交通设施、大型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和母婴绿色通道,减少母婴出行障碍。鼓励用人单位在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

    六、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十八)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并适时调整奖励扶助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十九)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综合保障制度。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7〕3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新增内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重点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优势,深入开展“暖心行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双岗”联系人制度。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以上“暖心家园”,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成立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各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明确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建立指标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十二)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计生协基层能力建设,围绕群众生育和家庭服务,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和“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等公益活动。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活力发展城市创建活动。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优化生育政策与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引领形成浓厚的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积极推动生育文化建设与家庭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社会重视家庭责任、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倡导婚育新风,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十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稳妥有序。要按照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优化生育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并抄送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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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欧观察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需关注这些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2 22:03
    快照:

    汪 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教授)罗 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副教授)

    中国老龄化进程正在逐步加深,国家卫健委表示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

    社会保障的高水平发展是共同富裕实现的有效手段和合理路径,虽然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其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在建德市乾潭镇的草莓产业“共富工坊”大棚内,草莓种植户在采摘草莓 新华社图

    问题一:养老保险城乡及地区差距大,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有待优化。

    一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有待推进。一方面是地方缴纳积极性不足,我国的地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全国各地社平工资存在差异,缴费比例也尚未完全统一,“全国一盘棋”的局面还未形成;另一方面是法定人群全覆盖不足,新业态和非正规就业这两类人群以及农民工未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存在可选参保项目少、保障不全、水平不高的难题。二是多支柱体系发展不平衡。强制参与的第一支柱起步最早,是主要的保障基础。从规模上看,也一直保持领先。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由于建立门槛高、大部分中小企业均未建立相应企业年金,保值增值能效不理想、覆盖率较低;从覆盖率和规模上看,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严重依赖第一支柱,而第二、第三支柱发展缓慢,甚至缺位。

    问题二: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异地就医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医疗资源多向大城市集中,地区差异较大。虽然我国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水平在逐渐提高,全国总体的区域差距在逐渐缩小,但区域不均衡状态仍然存在。二是异地就医需进一步优化。目前,医疗保险协议医院没有有效实现全部纳入结算范围,跨省门诊的异地就医结算还处于试点阶段,各地缴费和保障水平不统一,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结算还需进一步落实优化。三是集医疗、康养、护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入住养老机构的对象多为高龄、生活自理能力差、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对医护人员和护理人员依赖程度高。集医疗、养老、康复、健康管理、生活照料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养老健康体系亟须构建。

    问题三:弱势群体就业保障不到位,就业保障体系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保障不足。伴随我国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灵活就业者不断涌现,但其参保存在诸多难点。政策门槛高:包括部分快递、送餐等灵活就业人员,并未被明确纳入应参保的范畴。参保渠道窄:在当前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中,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缴费。不少用人单位不愿意参保,是担心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会增加企业整体用工成本。工伤认定难:许多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那么密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界限比较模糊,给工伤认定带来诸多挑战。二是反复的疫情对就业市场冲击巨大。2022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1076万名,规模和增量创历史新高,但受疫情影响,市场岗位需求却在缩减,两者矛盾加剧了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此外,农民工群体也深受打击。

    问题四:生育保险配套措施需同步推进,促进女性友好型生育制度的构建。

    一是生育相关配套资源重补贴、轻服务。比如提高生育医疗待遇、延长生育休假等,但是相关的生育服务存在不足。二是生育政策的优化会带来压力和挑战。例如生育假的延长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也会弱化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导致女性在就业中受到更多的歧视。三是生育政策及配套设施需同群众生育意愿相衔接。生育政策外生性因素对生育率的束缚或刺激正在减弱,而影响生育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诸如收入水平、教育状况、文化观念、女性就业、性别平等、社会政策、生活环境等并未减弱甚至持续强化。为了实现生育政策效果最大化,需要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弱化内生因素的影响。

    问题五:普惠性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滞后,不利于实现互助共济。

    一是社会救助以特殊群体为主,普惠性有待加强。重经济而轻服务,社会服务不足,以政府行政供给为主,多元化福利供给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资金总量不足,社会保障物质基础薄弱;救助面较窄,尚未实现应救必救。二是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同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多个短板,设施布局合理化有待提升,多元供给格局还未完全形成,也尚未实现地区间、群体间的均等化和优质化发展。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加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仍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推进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如下:

    建议一: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充分发挥二次和三次分配的作用,提升保障水平,为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

    一是优化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结构。第一支柱要加快基本养老金统筹层次,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同时也要提升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第二支柱要提高现有年金制度税优比例,要进一步放宽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条件限制,降低企业年金门槛,可设置分档选择机制,进一步推进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交缴覆盖面。第三支柱要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使用,增强账户管理的灵活性,探索个人养老金默认选择机制,适时调整个人缴费的最高上限,做实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制度基础,提升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强制性,增强个人养老金积累的持久性。二是人口结构变化,预期寿命延长,逐步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在法定退休制度下,加大调整退休年限宣传,促进传统退休观念转变。建立健康年龄、法定年龄、岗位年龄与退休待遇的联动机制。三是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保值: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投资产品范围有限,保值压力大。增值:投资渠道相对单一致使投资运营效率下降,基金收益率不高,增值难度大。缺口:基本养老基金存在失衡状况并且长期缺口严重,依赖财政补贴。缴费:在减费降税政策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率下降。

    建议二:构建公平统一、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医疗保障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因此为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需作出以下努力:一是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升大病保障水平。上海市自2017年推出沪惠保以来,覆盖了超1900万上海医保参保人。2022年版中不论任何年龄、任何职业以及任何健康状况,只要参加了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即可投保。2021年版沪惠保的总保费收入为8.49亿元,截至2022年6月底,已累计赔付超7亿元,赔付案件超16万件,赔付率已经达到82%,惠及数万家庭,减轻了参保群众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负担。二是积极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简化就医程序。促进医疗资源布局更均衡平等,构建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医院诊疗水平,更好保障群众健康,提高老百姓就医获得感。三是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逐步完善需求评估体系、失能评估标准,制定更加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的照护方案,满足失能老年人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四是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优化“三医联动”。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动秩序,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同时逐年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储备,快速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建议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丰富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二十大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针对就业保障的策略如下:一是完善预防失业和就业帮扶机制;二是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受益率;三是调整基金支出结构,强化“三位一体”功能;四是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提升社会保险参保率。

    建议四:落实全面三孩生育政策,积极推动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生育配套措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建立生养责任共担机制,国家、社会和家庭一起承担起相应的生育、养育和教育责任,并在责任共同体内部形成良性循环机制,此外要通过各类政策制定与实施,落实对生育的政策支持。二是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要涵盖孕、产、养、教等生育全周期,在经济保障上鼓励把生育保险覆盖到灵活就业以及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尚未就业的女性,同时要通过一系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持续性降低年轻家庭的当期和预期的养和教成本,在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医疗卫生等领域系统性分担家庭的养育和教育成本,进而强化生育责任和动力。三是培育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提升生育友好的职场环境,改善女性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提升生育友好的公共设施环境,在各类公共场所提供各类生育友好型配套服务设施。

    建议五: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福利救助体系,强化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二十大明确指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分层,包括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分类,包括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要注重数智赋能,找准精准救助发力点;二是加强精细管理,着力优化工作机制,激发救助活力;三是从单一向多维转变,理念创新扩大覆盖面;四是充分发挥专业性社会组织作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五是突出补齐短板弱项,实现从经济到服务的转变。

    建议六:建设统一信息平台支撑社保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随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逐步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也在稳步实施。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平台支撑社保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一是在全国统筹背景下,搭建社会保障全国管理平台;二是实现全国转移接续,构建社保大数据平台。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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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加快建立福建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思考
    作者:金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3-03-0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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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住房、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关系等。

    鼓励生育、改变生育率低的现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如何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加快建立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通过多方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提升群众的生育意愿。笔者从四个方面谈谈初步思考:

    建立健全怀孕、分娩、产假、陪护的全方位生育支持政策

    在孕期保健支持方面,探索政府对孕期保健规定的项目费用实行全免,同时鼓励经济条件允许的地方提供孕产妇生活补贴,从孕期开始每月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或者由企业向孕产妇员工进行补贴,该补贴可抵扣企业税费。

    在住院分娩支持方面,支持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敦促未就业女性通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同时通过商业化生育补充保险制度作为补充,由商业保险而非企业承担主要的生育成本,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生育成本。女性住院分娩及产假期间的收入,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同时用人单位在女性孕期和产假期间应保留其岗位,避免女性因为怀孕生子而失业,改善女性在职场中被歧视的问题。对损害女性就业权益的单位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在“育产假”支持方面,虽然福建省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男方陪护假、育儿假进行了规定,但在力度上建议进一步加大。如,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建议生育一孩可延长产假30天,生育二孩、三孩可延长产假60天,产假总计不超过240天。另外,建议将男方的陪产假期限由15天延长到30天。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的育儿假由10天延长到30天。如果仅仅延长女性育产假,不可避免会导致企业不愿意招聘女性,让男性承担更多育儿义务,有利于降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也有助于提升女性生育意愿。

    建立健全现金和税收补贴支持体系

    养儿育女成本高昂,不少家庭望而生畏。而现金和税收补贴则是减轻育儿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解决“想生而不敢生”具有积极意义。建议对于二孩家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减半,对三孩家庭大幅度提升个税起征点,并享受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全免除的优惠(为避免扩大贫富差距,可以对减税额设定某个封顶的上限)。

    在发放育儿补贴方面,建议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鼓励生育基金”,加大对二孩、三孩的生育补贴。对于二孩家庭的每个孩子,建议给予每月1000元的现金补贴直到6周岁;对于三孩家庭的每个孩子,建议给予每月2000元的现金补贴直到6周岁。此外,可以通过按揭利息返还方式进行住房补贴。如,返还二孩家庭的房贷利息50%,三孩家庭的房贷利息可全部补贴返还。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还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额度等。

    建立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体系

    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纳入全省公共财政支撑范畴,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解除群众“没有人照顾孩子”的后顾之忧。

    在供给主体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存量房屋土地和疏解腾退空间用于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的多样化托育需求。

    在组织形式上,可通过财政支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等方式,探索多种经营性质的托育服务方式。如“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公民合营”等。

    在服务方式上,鼓励早教加托育、托幼一体化、社区嵌入式服务等多样化托育服务模式,提供日托、半日托、小时托、临时托等不同服务,满足不同家庭的服务需求。

    建立将辅助生殖技术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体系

    据了解,高额的医疗费,特别是辅助生殖技术费用让不少想要孩子的夫妇望而却步。目前,除了北京市等少数地方宣布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外,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大部分省份均未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建议鼓励和扶持辅助生育相关技术产业化发展,并且在全省范围内把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解决育龄夫妇“想生却生不出”的问题。

    (作者为泉州市政协副主席、计生协会会长、农工党泉州市委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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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育行业的这三笔账,要怎么算?
    作者: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23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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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新闻·浙江日报 记者 沈晶晶 许峰 徐坊 王艳琼 共享联盟·路桥 王恩兴

    台州市路桥区小鹤培家庭托育点里,保育员正和小朋友玩游戏。受访者供图

    “我俩都上班,又没老人带,去托班省心。”“宝宝不到一周岁,放托儿所怎么放心?”“设施和师资都行,就是下午5点要接,太早了。”……

    浙江中小学、幼儿园近期陆续开学,各地托育机构纷纷发布春季招新、开班信息,不少“打工人”家庭面临选择:把孩子放在家,还是送托班?

    当前,人口问题已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灰犀牛”之一。浙江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6.28‰,自然增长率为0.04‰,相比2021年下降0.96个千分点,少子化趋势明显。

    应对这一趋势,浙江推动并实现“幼有善育”,既是完善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能提振生育意愿。事实上,早在去年,浙江提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十大标志性成果,“浙有善育”就是其中之一,重点补齐0至3岁婴幼儿托育等薄弱环节。

    托位有没有、价格贵不贵、服务好不好?持续走热的托育行业如何健康发展?开学之际,记者走访各地展开调查。

    在温州市瓯海区机关幼儿园托育部,入托儿童参加日常活动。瓯海区卫健局供图

    空间账:托班是否建在“家门口”

    台州市路桥区居民周玲的一天,用她自己的话说,从“鸡飞狗跳”开始:1岁多的儿子精力充沛,早上很早醒来折腾;两位老人哄娃、做早饭,忙得团团转;夫妻俩匆匆洗漱后出门上班。

    “父母还有精力,但一天下来也累得够呛。晚上我们加个班、有点事,他们还得接着带。”周玲说,此前,他们考虑过送托育园,通过“浙里办”查询搜索,发现点位少、距离远,最近的一家开车要20分钟,接送很不方便。

    调研中,记者从杭州、温州、湖州等地随机询问20户有0至3岁婴幼儿的家庭,发现近半数家庭有入托需求,原因为双职工家庭无人照料、减轻父母负担、培养孩子自理能力和适应能力等。

    托班有没有、离家近不近,直接影响入托意愿和比例。去年8月,浙江发布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大力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新建社区按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未满足托位标准配置的待建、在建和已建成社区要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

    路桥区与杭州市拱墅区、湖州市吴兴区等17个区县,成为首批省级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城区老旧小区不少,打通托育服务‘最后一公里’,空间是一大瓶颈。”路桥区卫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辉军说,为此,他们通过租用民房、错峰使用老年活动中心和食堂等方式,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探索家庭托育点模式,打造“社区嵌入式”新型照护服务体系。

    家住路桥璞悦府小区的张露露,就是一个受益者。隔壁楼栋里,开出了小鹤培家庭托育点,上班前送2岁的女儿唐蕴过去,下班时顺路接回。遇到刮风下雨,还能从地下室穿行。除了全日托、半日托,还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晚上或周末有急事也不愁了。

    据悉,目前路桥累计建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52家,千人托位数3.91个。

    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起,温州、湖州等地连续三年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探索社区统筹、社会兴办等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比如,瓯海区利用幼儿园、社区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培育托育机构,目前每千人托位数已达4.35个。湖州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在市、县妇幼保健院探索建立“医育结合”的托育园。

    调查中,不少双职工家庭反馈,相比依托幼儿园、社区、医院等建立的托育园,他们更渴望企业、单位内部自建托育点。事实上,早在2021年,杭州就发布了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含托育)建设方案。目前,滨江区海康威视产业园、拱墅区北部软件园等园区托育机构均已运营招生,实现了“带娃上班”。

    不过政策虽好,普及仍是难题。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园区能不能建托育点?怎么建、谁来管?除了一次性补贴,可持续运营的成本政府、企业、个人如何共担?这些问题都需明确。

    采访中,一位山区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也坦言,当前的托育工作考核,有两项主要指标——镇街覆盖率、每千人口托位配比率,但当地人口分布不均衡,偏远乡镇老龄化严重,托位过剩,建好的村级托育驿站基本闲置,而人口密集的镇街,托位不足,服务有“缺口”,“在资源空间统筹方面,我们还要下功夫。”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东院区童喜托育园国庆节活动。受访者供图

    成本账:如何让家庭能负担、机构可持续

    实地考察一周后,长兴人叶女士最终选定了一家中意的托育园,“春季4个月收费1.3万多元,价格偏高,但设施和师资都不错。”

    她的儿子34个月大,一直由家里老人照看,但眼下已满足不了孩子的学习需求。考虑到下半年要进幼儿园,一家人商议后决定找个托班过渡。“老人觉得钱花得冤枉,但为了让儿子喜欢上学,这价格我们能接受。”叶女士说。

    每月3250元的费用,让平均月薪六七千元的县城居民颇感压力。对于租住在杭州市拱墅区凤鸣苑的外卖小哥陶小兵来说,孩子上托班的费用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一岁半的女儿出生后,妻子便辞职在家照顾,今年开年眼看各行各业复苏,想找份工作贴补家用。“一问才知道,小区旁边的托幼班,每月要3500元,再加上伙食费、杂费以及平时买玩具、衣服的钱,算都算不清,我们负担不起。”陶小兵说,他们打算把女儿送回江西老家,上幼儿园时再接回来。

    记者在走访中得知,湖州市卫健委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湖州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人口支持研究课题报告》。以长兴县为例,有0至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的家庭比例为25.85%,其中80%以上倾向于进入托幼一体的公办机构。

    “主要是价格实惠、管理安心。”路桥鹤培照护品牌联合创始人林晓梅告诉记者,当前,街道社区、产业园区、高校、医院都在办托班,但主力还是幼儿园,一些公办幼儿园场地有限,托位不多,民办机构、公建民营机构占据市场主导,“我们当然想开设更多普惠托位,吸引更多生源,但运营成本像山一样压力巨大。”

    得益于政府支持,“鹤培”开在张露露家隔壁的家庭托育点,140平方米的房子年租金仅3万元,因而能把收费标准定在每月2200元。当地托育市场均价3200元,一些高端私立机构收费更是在5000元以上。

    除了房租、装修等投入,人力开销也大。“托育机构对师资要求很高,不仅要持证上岗,还要经验丰富,要细心有耐心。”温州市瓯海区最早一批试点社区合办的民办托育园——南白象社区托育园负责人金斌芬说,目前高校培养此类专业对口人才较少,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花更多的时间精力,才能招到合适的员工。

    记者走访瓯海区几家较大型托育机构了解到,托育园每月人力开支占比最高,约为8万元至10万元。一家托育园负责人介绍,今年春季学期共招收60多名幼儿,每班安排3名保育员,还有厨师、保洁、行政等,一旦招生情况不佳,很可能就入不敷出。

    不仅如此,托育费推高,还源于预期不稳。仍以长兴数据为例,有0至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的家庭,95%以上选择家庭养育,选择托育机构人群集中为两类:一是实在没人带娃,二是幼儿园入园前的半年。因此,整个托育行业有“半年景气、半年不振”现象。叠加生育率下降、行业内卷等多重因素,机构“尽快盈利”的焦虑感强烈。

    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中,浙江明确相关政策,包括托育机构社保补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轻办园、托育负担。

    一年来,全省各地针对性推出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市场主体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比如湖州,市级对托育示范机构每家奖补10万元。吴兴区对普惠托育机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按实际入托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南浔区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托位每学期1000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家庭3周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补助。长兴、安吉、德清三县,均对托育机构托班设置给予补助,最高达35万元。

    截至目前,湖州市有托位12326个,全日托平均收费每生每月174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好的政策,既要减轻机构起步时压力,又要加大对后续运营的支持。”湖州市卫健委党委委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钱建莉说,眼下,托育机构生源趋于稳定,随着拥有新生活观念、养育理念的90后、00后成为生育主力,新的需求也会涌现。“托位基本能满足需求,面临的是怎样提高入托率问题,让每个孩子托得起、托得好。”

    服务账: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怎样揉成“共同体”

    晨检、读绘本、认数字、唱童谣、吃午饭……小唐蕴在托育园的一天,充实而快乐。短短半年多,2岁的她不仅能自主就餐,还交了不少朋友,适应了群体生活。“她还会自己剥虾、倒厨余垃圾了!”对女儿的变化,张露露很是惊喜。

    “0至3岁孩子成长很关键,很多习惯都在这一阶段养成。”林晓梅说,入托幼儿都会佩戴智能手环,抓取身高、体重、运动等数据,形成每日生活报告推送给家长。保育员和育婴师也会记录活动参与情况、个性特征,分析幼儿兴趣爱好,提供针对性托育方案。

    当前,全省各地托育机构陆续出现。像温州,2020年左右,0至3岁托育服务还不多,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托位数3.6万余个。让这些托位真正“转起来”“活下去”,必须有高品质服务、高水平照护支撑。

    “这段时间电话咨询、实地考察人数达到高峰,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师资、人数配比、一日生活流程。”自2月2日开班以来,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东院区童喜托育园园长王利亚每天接待十几位家长,早期疾病预防等特色课程获得不少青睐。

    “我们欣喜地看到,托育行业正跳出传统‘托班’或‘早教班’模式,进入新的发展轨道。事实上,只有服务好了,才能激励家长意愿,激发机构活力,为未来人口高素质发展提供支持。”温州市托育研究院院长余建敏告诉记者,近年来浙江在婴幼儿托育服务标准方面进行了规范,但不同主体提供的托育服务质量仍有差别,人员配备、卫生保健等细则尚需完善。为此,2022年6月温州专门成立市级研究院,推动托育标准设计、行业规范、创业指导、评价考核、课程研究、专业人员培训等。

    作为首个落地项目,温州市人民医院与19家托幼机构建立“医育联盟”合作体。截至目前,已派出14名儿保医生到合作机构开展健康保健指导、婴幼儿生长发育咨询、家长课堂等。

    与此同时,针对托育人才缺乏这一难题,各地也在想方设法动员力量、补齐短板。比如,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等6所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全部调整为保育专业,开展保育员或者育婴师专业培训,对新取得保育员、育婴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发放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路桥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并将区内5家一级幼儿园作为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实习基地,目前已有600余名保育人员参加培训,新增198名获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当然,从数据看,家庭养育仍是当前主流,形成机构照护0至3岁婴幼儿的社会氛围,尚需一段时间。前些年因托育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水平参差不齐而导致的不良社会现象和舆论,仍让不少家长觉得“不安心、不放心”。

    对此,相关专家、从业人员认为,社区、医院、学校、托育机构等要揉成“共同体”,加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卫健、公安、检察等部门也要联动起来,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一些托育机构负责人建议,可像幼儿园评级一样,对托育机构开展等级评估,形成“对标”,鼓励大家“往好里做”,让幼有所育不负所“托”。

    资料图

    【新闻+】

    做好普惠托育大文章

    姚引妹

    围绕“浙有善育”改革目标,浙江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制定实施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办法和托育机构照护指南等配套制度;之后又制定了家庭和社区婴幼儿照护指南、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基本形成了“1+5”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此外,全省各地针对性推出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市场主体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并积极创新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和幼儿园办托班等多种模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设施供给,打造“社区嵌入式”新型托育服务体系。

    当前在普惠托育建设中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托育有需求,但有效需求不足且有周期性。如有0至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的家庭较多,但实际机构入托率不高,托育机构可持续性运营面临挑战。二是供需不匹配。公办机构托位占比少,民办机构、公建民营机构占据市场主导,与群众需求不符。三是空间布局不合理。人口密集的镇街与偏远乡镇托位“过剩与不足”并存。四是政府、托育机构和幼儿家庭三方都面临不同的压力,托育机构面临育婴人才、营运成本、质量提升等压力,幼儿家庭有托育成本压力和婴儿安全的焦虑,政府担忧生育政策支持效益。

    为此建议,一要注重和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的供给,如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普惠性托育资源,持续提升普惠性托位覆盖率,或者引导小区配套非普惠性民办转为普惠性民办园,将流动人口纳入普惠托育的覆盖范围,使促进生育政策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二要重构父母共担育儿责任的新社会规范,降低母亲的育儿负担,有助于释放生育政策潜力;三要加强人才支持政策力度,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要利用大数据资源,优化托育机构的空间布局,打造“上班前送,下班后接”或“带娃上班”的便捷性的照护服务圈;五要拓展智慧托育新业态,依托政府网络和平台,建设托育智慧化平台和家庭婴育智慧化场景等一批“智慧婴育”“掌上育儿”应用,大力推进婴育数字化服务。

    (作者为浙江大学社会学系人口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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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长婚假,还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作者:红网
    发布时间:2023-02-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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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齐超

    多地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相应调整婚假。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四川成都、江苏南京、天津、安徽、江西等多地明确延长婚假。其中甘肃、山西两省婚假最长达到30天。《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公布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2月19日《人民日报》)

    3天,这是之前全国婚假的惯例。然而,现如今人口流动频繁,很多准新郎、准新娘远离家乡,即便交通工具发达,想回家完婚,婚假3天远远不够;更何况,可能还要进行婚前检查、筹备婚礼、婚宴善后等事宜。再者,婚、育是连在一起的,匆匆忙忙的婚礼之后,倘若没有足够的休假时间,生育又难免会被推迟。

    婚假太短,对准备结婚的年轻人是个考验,对备有婚后生育计划的年轻人,也不友好。因此,延长婚假的呼声早就有之。在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很多省份都延长了婚假,有的还考虑到婚前体检和婚后备孕的实际需求,人性化地将婚假延长到20多天。如此利好,真的令人欣慰。

    我们当然赞成各省延长婚假。可是,延长婚假等于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他们难免会抗拒、抵制。所以,这样的好政策能否切实落实?也颇令人担忧。试想,如果各地用人单位拒不执行,或者刁难请假结婚的年轻人,好政策岂不是成了“政策白条”?说不定“未婚”成为更多求职者被歧视的暗语。

    从以上角度看,我们要想顺利推行婚假延长,就必须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不能让用人单位独自为延长的婚假买单,这才能推动婚假延长的善政更好落地。如何处理这一棘手问题呢?窃以为,婚假延长带来的劳动成本,应该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保共同承担。

    用人单位为职工承担婚假延长的劳动成本,有不容置疑的合理性,这不用多说,大家也都明白。那么,劳动者该怎样承担呢?那就是用调休的方式,将自己应该享受的带薪年假,填补到婚假延长的时间里去。另外,把社保中的“生育险”调整为“婚育险”,将婚假延长的成本纳入社保中,分担其中三分之一的用人成本。

    延长婚假无疑是好的,但保障利好政策得到落实,才更有意义。如果一味地压制用人单位,让他们吞下“延长婚假”的劳动成本,用人单位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必然采取规避措施,最终让延长婚假的利好大打折扣。这显然违背了我们的初衷。因此,延长婚假之前,就应建立起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消除推行阻力,让延长的婚假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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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的细节⑭|新研究剖析“天价彩礼”:一场农村男性婚姻市场的恶性竞争
    作者: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4 07:30
    快照:

    【编者按】

    2011年至今,我国生育政策已从“双独二孩”发展到“全面三孩”。历经10年嬗变,“让不让生”已不再是问题,取而代之的是“想不想生”和“生了怎么养”。

    回顾政策历程,10年间,从2011年的“双独二孩”,到2013年的“单独二孩”,再到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2021年放开“三孩”,这表明政府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的决心。事实上,生育背后还有诸多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牵扯,“说生就生”并不容易。

    基于此,澎湃新闻推出“生育的细节”系列报道,精选国内外新刊发的人口研究,将后人口转型时期人们的生育决策及行为置于“显微镜”下,以人为本,探究细节。

    今日适逢“情人节”,本系列推出第十四篇,关注“天价彩礼”。“天价彩礼”已成为众多农村男青年成婚的“拦路虎”,这种陋俗是怎么来的?

    “‘天价彩礼’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新涌现的民生问题,是婚姻缔结与人口再生产的又一抑制性因素。”在今年1月发表的《透视‘天价彩礼’:现状、成因与治理》一文中,作者如此写道。该文发表于《山东女子学院学报》,作者为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靳小怡及该院博士研究生段朱清。

    该文作者注意到,在我国快速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作为婚姻支付重要组成部分的彩礼不断攀升,“天价彩礼”成为农村地区存在的社会问题,其成因复杂,导致很多适婚青年不得不推迟婚龄,甚至“恐婚、不婚”,还有部分家庭因“天价彩礼”而“因婚致贫、返贫”。

    研究基于2018年全国11个省份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城镇化发展深刻地影响了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婚姻实践,中国农村男性婚姻成本在构成与金额方面呈现出新的特征。

    如,研究发现,2018年,11省农村男性的婚姻总成本均值是当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倍; 男性为婚姻成本的主要承担方,婚姻总成本持续保持在女性的三倍左右。

    作者分析,“天价彩礼”的主要动因是性别失衡及人口流动导致的男性婚姻市场恶性竞争,以及城镇化、市场经济和现代观念的冲击,如资本下乡使城市生活标准渗透进农村,结婚需求向城镇生活标准靠近。

    作者提出,对于“天价彩礼”的治理,既要承认婚俗、明辨适当彩礼与“天价彩礼”的区别,也要从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加强小城镇建设等根本途经入手。此外,作者特别提出,要保护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生存发展权益,满足其养老需求,减轻对被迫未婚的大龄男性的社会排斥。

    农村婚姻成本特征:西部重彩礼、东部重婚房

    对于该研究的源起,作者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快速城镇化。中国已由过去以农为本、以土为生、以村而治、根植于土的乡土中国,转变为乡土变故土、乡村变故乡、城乡互动的城乡中国,这将是中国未来一个时期的基本结构特征。

    在城乡中国的社会结构下,婚姻缔结特征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近年来,作为婚姻支付重要组成部分的彩礼不断攀升,“天价彩礼”成为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天价彩礼”的出现是乡村社会失序的体现,凸显了加强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作者提出,农村男性婚姻成本畸高问题成为城市发展过程对农村的又一次剥夺。为揭示当代中国农村男性婚姻成本的新特征及城镇化的影响,西安交通大学新型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开展了大规模专项社会调查,并进行了系统的定量研究。

    2018年1-2月,课题组在全国11个省份开展了全国百村抽样调查。根据2017年中国各省区市人口城镇化率排行,调查最终选定山东、湖北、河北、江西、安徽、四川、甘肃、河南、山西、陕西和湖南11个省份,涵盖东、中、西部的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人群包含婚前没有或具有流动经历的农村成年人口,共获得有效样本5004个。

    课题组主要使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潜在剖面分析(Latent Profiles Analysis,LPA)与分层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课题组将农村男性婚姻成本概念由主要包括彩礼花费的单一内涵,拓展至包含媒人中介费、彩礼花费、婚礼花费、婚房花费的四要素(以下简称“四要素”),并通过对11省的数据分析揭示了中国农村男性婚姻成本在构成与金额方面的新特征。

    研究发现,首先,农村男性婚姻成本的四要素近40年来涨幅较大,总金额增速远超农村女性婚姻成本(主要是嫁妆)、全国人均GDP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11省农村男性的婚姻总成本均值是当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倍; 男性为婚姻成本的主要承担方,婚姻总成本持续保持在女性的三倍左右。就婚姻成本四要素的构成来看,婚房花费已成为成婚的刚性需求,且占比最大,其金额远远超过彩礼花费,基本维持在五成至六成之间(彩礼占二至四成)。

    其次,农村男性婚姻成本的地区差异显著。东、中、西部地区的结婚总成本均值分别为8. 69 万元、9.06万元、7.30万元,西部的婚姻总成本最低,这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的地区差异相匹配。

    但就彩礼在结婚总费用中的占比来看,西部占比最高。调查显示,彩礼金额及其在结婚总费用中的占比分别为:东部2.27万元(26.19%)、中部2.72万元(30.02%),西部2.80万元(38.36%)。其中,甘肃省的“天价彩礼”问题尤为严重,彩礼均值高达4.41 万元,占结婚总费用的52.88%。

    就彩礼与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来看,依然是西部比值最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2018》,2017年度东、中、西部的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68万元、1.28万元、1.08万元,彩礼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在东、中、西部分别为1.35倍、2.13倍和2.59 倍。

    作者指出,由此可见,彩礼对于东部农村居民而言尚可承受,在西部就成了“天价彩礼”,成为农村男性成婚的“拦路虎”,也是部分偏远落后西部农村家庭“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的重要原因。

    作者分析道,从各项婚姻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来看,表现出“西部重彩礼、东部重婚房”的特征。中西部农村男性“成婚难”最直观的表现为“天价彩礼”——这是可婚配女性资源稀缺的“市场表现”。与此同时,受东部地区较高房价的影响,东部农村男性主要面临较大的婚房购买压力。

    为娶城镇女性,农村男性要付出更多结婚成本

    该研究还发现,婚前外出务工男性的婚姻总成本约为婚前未外出务工男性的三倍,他们婚姻支付能力更强,更倾向于在家乡县城或更靠近县城的地方购买婚房,更可能与异地且个人和家庭资源更好的女性婚配,均推高婚姻成本。与户籍内通婚者相比,跨户籍通婚(婚娶城镇户籍女性)显著提高了农村男性的婚姻成本,其婚姻成本是前者的两倍。

    对跨户籍通婚成本高的原因,作者分析,由于农村户籍和城市户籍意味着巨大的社会资源差异,跨户籍通婚的男性农民工需要支付更高的婚姻成本(主要是彩礼和婚房)来弥补自身的户籍劣势,从而实现户籍阶层的向上流动。

    此外,该研究对农村男性婚姻成本进行了分类分析。

    通过对11省数据的潜在剖面分析可识别出农村男性婚姻成本的潜在类型。该研究把中国农村男性婚姻成本主要分为四类:“偏重婚房型”的婚姻总成本均值最高,达到17万元以上; 其次是“彩礼婚房并重型”,超过8万元; 再次是“偏重彩礼型”; 最后是“混合型”的,其婚姻花费最低,两万多元。在各类型中,彩礼婚房并重型最为流行。城镇化进程中婚房花费在婚姻成本中的重要性上升,且金额最高,是农村男性成婚最主要的经济压力源。

    在微观影响因素分析中,作者发现,跨户籍婚姻会增加“偏重婚房型”的概率,进一步证明 跨户籍婚姻对婚房的刚性需求。就地城镇化群体(县内务工)的婚姻总成本普遍低于异地城镇化(县外务工)群体,前者的婚姻成本类型多为“混合型”,后者的婚姻成本类型越有可能为“偏重彩礼型”。

    在宏观影响因素分析中,作者发现,户籍地第三产业占比越高,当地农村男性婚姻成本类型更有可能为“偏重彩礼型”,人均GDP则与“彩礼婚房并重型”的可能成正比,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增加,农村男性的婚姻成本类型更有可能是“混合型 ”。

    作者分析,由于经济较落后地区往往深受男权思想、祖辈责任伦理的影响,“偏重彩礼型”较多,如甘肃与陕西;城镇化率较高、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能够吸引更多农村男性流入并定居,增加了个体对婚房的刚性需求,婚房重要性凸显,例如东部的山东省。

    作者总结道,跨户籍婚姻与异地城镇化的农村男性承担了更为沉重的成婚经济负担。

    性别失衡、女性外流、物质化观念等催生“天价彩礼”

    农村“天价彩礼”是如何形成的?

    对此,作者分析道,观察我国农村彩礼的变迁可发现,彩礼伴随社会发展经历了形式货币化、内容丰富化、金额攀升较快的变化,这均与我国通婚圈状况与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具体来看有两方面。其一,男性婚姻挤压与婚姻市场恶性竞争。作者指出,“天价彩礼”的成因多被归咎于性别失衡导致的男性婚姻挤压。婚姻市场中适婚男性绝对数量多于适婚女性会加剧男性对有限可婚配女性资源的竞争,使女性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女方彩礼“要价”逐渐攀升。

    同时,人口迁移流动加剧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男性的婚姻挤压。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吸引了更多劳动力特别是适婚女性,使得流出地可婚配女性资源匮乏,这些地方的男性就会被动陷入婚姻市场的恶性竞争。大量农村青年来到城市,城乡通婚圈得以融合,适婚青年有了更多 选择,对潜在配偶的接受范围不断拓展、要求不断提高,同时也卷入城市婚姻市场竞争,资源较差的农村男性劣势地位加剧。

    作者总结道,在婚姻挤压与城乡通婚圈融合导致竞争加剧的共同作用下,“天价彩礼”大多由贫困地区个人家庭条件较差的农村男性承担。

    其二,城镇化、市场经济与现代观念的冲击。作者指出,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实践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次,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本下乡使城市生活标准渗透进农村,因结婚产生的农村消费需求逐渐向城镇生活标准靠近,如在城市购房、买汽车等。资本下乡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催生了“物质化”的思想观念,错误地将高价彩礼与“有 面子”画上等号。

    此外,作者也关注到,在社会关系相对稳定、圈子文化浓重的乡村社会中,婚姻实践极易受 到攀比、从众心理的影响。有对华北农村的调查显示,当地存在“上层示范、中层跟进、下层挤压”的婚恋竞争格局,逐步推高了婚姻成本。

    作者进一步提出,目前农村“天价彩礼”成因要综合考虑,婚姻市场性别失衡、代际责任观 念较重、市场经济冲击较大、女性人口流失严重等均是造成“天价彩礼”的重要因素。

    从农村教育、地区经济等根本问题出发破解“天价彩礼”

    农村“天价彩礼”该如何治理?

    作者指出,我国就农村地区“天价彩礼”问题的治理态度是明确的,治理内容经历了逐步明晰的过程。2017年至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彩礼是提高农村家庭成本的陋俗,要引导群众树立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意识、消除“好面子、人情债”等陈规陋习。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作者还提到,现阶段,农村地区的“天价彩礼”为农村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让农民陷入持续性贫困或脱贫再返贫的困境,也会严重损害我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成为阻碍乡村振兴、城乡进一步融合发展,全体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绊脚石。因此,坚决打击“天价彩礼”,是保护农村家庭、新婚夫妻主体成婚权益,维护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

    对于政策建议,作者提出,彩礼是中国婚姻习俗中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我们需要对这一传统习俗给予尊重与承认,另一方面这也对政策制定的“温度”与“力度”提出了更高、更精的要求。地方政府需明确辨别适当的彩礼实践与“天价彩礼”的区别,实现对陈规陋习的精 准打击与治理。

    此外,作者建议,应加强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优质资源在城乡间、区域间的合理配置, 促进中西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避免跨省迁移和大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给生活带来的压力,缓解过高的彩礼费用给父辈造成的经济负担。如,加大中西部中小城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靠近老家的中小城镇生活下来,将有效降低其生活成本,从而大大降低彩礼费用。

    作者特别建议,提升农村人口教育水平与职业保障,积极推进中西部农村居民的教育投入,释放人才红利,是破解中西部“天价彩礼”、使正确的婚恋观得以有效传播并被广泛接纳 的有效途径。研究表明,农村男性的高教育水平与高彩礼之间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而女方受教育程度越高,较高婚姻要价的动机越弱。

    作者还就人口现状提醒道,人口性别结构失衡难以快速转变,须切实保护欠发达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男性的生存发展权益。通过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与支持力度,满足欠发达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男性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养老需求; 营造更宽松的社会环境,减轻对被迫未婚的大龄男性的社会排斥。

    作者指出,伴随教育与生产力发展,现代社会对不婚群体的包容度将继续提升,不管这种不婚是被迫还是自愿,完善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政策才是解决其现实需求的合理途径。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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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新生儿出生证、落户、参保三件事一站办结 最快仅需15分钟
    作者:西安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23 20:56
    快照:

    西安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聚力深化改革,更大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持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网上办”“就近办”“掌上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围绕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各区县开发区开展了大量探索实践

    本期《西安发布厅》

    带大家走进西安高新区

    看看在服务“人之初三件事”上

    他们有哪些创新做法

    家有宝贝出生是件大喜事

    但孩子出生后

    要办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参保

    去哪里办?怎么办?

    着实让人有些摸不清头脑

    为充分满足新生儿家长办事需求,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公安高新分局多方携手,整合多方优势资源,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向医院延伸,成立了西安高新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国际医学服务站。在这里,新生儿出生证办理、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参保,三件事可一站办结。

    新生儿出生证、落户、参保

    三件事一站办结

    最快仅需15分钟

    国际医学服务站位于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大楼,D区二楼儿童保健科。目前共设立出生证办理、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参保3个窗口。

    第一步办出生证明,第二步给新生儿落户,第三步办新生儿医保,三个步骤无缝衔接,一条龙服务,一次办结。

    出生证办理窗口可办理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业务(院方在周二和周五可打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落户窗口可以办理在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出生的且符合高新区落户政策的新生儿落户业务;

    新生儿参保窗口办理业务范围相对较广,除可以办理高新区新生儿参保即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外,还可以办理高新区企业及职工的医疗、工伤、失业、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保业务,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居民医保报销、养老保险转移等业务均可受理。

    国际医学服务站还可提供无偿辅导帮办、邮政快递等便民服务。

    “一窗通办、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从群众领取出生证明到新生儿户籍登记,再到新生儿参保,“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整个过程最快仅需约15分钟,真正实现了即来即办、快办快取,实现服务辖区群众零距离,为企业、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服务。

    政医共建,打造了政务服务升级版,让广大群众“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实现“1+1>2”的服务效果。

    “15分钟政务服务圈”

    打通便民利企服务“最后一米”

    近年来,西安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开展城市社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印发《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施方案》《关于深化“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着力打造“民有所呼、我有所行”服务品牌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性文件。

    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向市区集中、公共服务事项向镇街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社区下沉的思路,新制定印发《西安市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和《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170项。从出生及婴幼、教育入学、婚姻生育、退休终老等10个人生阶段,梳理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需要办理的高频事项140项,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

    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2367个,在工业园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建立政务服务驿站83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服务趋于规范化、标准化、综合化,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采取窗口前移、委托受理、远程审批等方式,将人社、卫健、民政、便民服务100余个事项下沉办理,实现“就近办”。目前,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平均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70项,在社区便民服务站平均可代办政务服务事项82项,90%以上的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节省办事时间和成本。

    当前,西安市各级政府部门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

    “周末不打烊”服务区 (资料图)

    接下来,还将着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升级版,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政务服务保障。

    本期策划:何砾丨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发布编辑部西安发布厅工作室丨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英飞 夏丽娜丨图/短视频:陈晨 许山丨海报设计:张亚岚 | 编辑:答案 党美容丨校对:王军望丨审核:韩东辰丨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编: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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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建议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保体系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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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2日电 “建议研究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建议从多个层面鼓励年轻人生育。

    丁佐宏表示,目前,我国的低生育现状呈加剧趋势。“鼓励年轻人生育,不仅事关个人,更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共同参与其中,让年轻一代‘想生的都敢生’‘敢生的都能生’。”

    为此,丁佐宏建议让家庭生活教育和婚姻教育走进家庭教育和学校课堂,积极引导广大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择偶观,让“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阳光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他认为,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建议搭建一批便于未婚青年参与、有较高诚信度的的交友和婚恋公益服务平台;研究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引入社会专项基金等新模式,完善弹性工作制,缓解职场歧视。

    丁佐宏还建议,国家层面制定完善更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提供政策支撑保障。比如,加大对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对0-5周岁学前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对二孩、三孩家庭实行一次性生育奖励,为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的孩子提供教育补贴,对第三个小孩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实行全免费政策。

    “此外,加大对二孩三孩家庭父母双方的个税抵扣力度,减轻‘养娃’家庭的负担。”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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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生育,政协委员建议将辅助生殖全面纳入医保|两会·最热烈
    作者: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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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 张倩楠编辑 | 翟瑞民1

    随着出生人口和生育率持续下降,中国人口2022年出现近61年来首次负增长。在此背景下,鼓励生育,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成为备受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向界面新闻介绍,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将提交《关于“将辅助生殖医疗全面纳入社保”的建议》,其中指出,由国家财政部门联合社保部门牵头顶层设计,尽快在我国全面整体将辅助生殖的所有内容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安庭在提案中指出,据央视新闻2022年9月报道显示,我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已经攀升至12%-18%。而根据中国人口协会此前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中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患者超过5000万,占育龄人口的12.5%-15%,可以说我国“想生不能生”的家庭基数巨大且拥有广泛的生育意愿。

    安庭介绍,近年来,我国每年人类辅助生殖各项技术类别总周期数超过100万,出生婴儿数超过30万。辅助生殖技术,帮助大量不孕症群体达成了生育愿望的主要途径之一。同时,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年度我国约56.8万患者接受辅助生殖生育服务,仅占同年4780万不孕夫妇的1.2%,辅助生殖渗透率仅7%,远低于美国同期的30.2%。

    “辅助生殖技术高昂的治疗费用是许多家庭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对于有需求的患者来说,降低治疗费用,经济压力可以进一步减轻,治疗的积极性会有所提高,其生育意愿与行动将得到充分保障。”安庭表示。

    界面新闻注意到,这并不是全国两会第一次出现关于辅助生殖治疗费用的建议提案。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曾有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将辅助生殖治疗费用纳入医保。

    对此,202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2023年2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对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徐睿霞提案的答复,其中指出,医保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已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如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了部分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下一步该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地方研究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提升辅助生殖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

    全国各地也对支持辅助生殖技术做出不同尝试。2021年,上海、河北、河南、天津、贵州、安徽、陕西、山西等12个省市都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简称《规划》)。各省市在《规划》中表示,要增加人类辅助生殖服务机构的数量。

    2022年2月21日,北京市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22年7月,浙江省卫健委在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到,将积极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浙江省卫健委表示,针对辅助生殖技术费用高、部分家庭负担重等问题,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作为2022年“浙有善育”改革重要配套支持政策,加大研究推进力度。

    “目前,虽然《指导意见》表达了作为自费项目的辅助生殖技术或将被医保覆盖的内容。但在我国各省份各地区医保结余情况差异大、政策执行水平不一的情况下,辅助生殖医疗尚未全面整体地落地,存在报销内容和尺度不一、跨省跨地区结算难等实际情况。” 安庭说。

    此前,国家医保局在给全国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中也指出,由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一,基金支撑能力和运行情况差异较大,尽管从全国总体上看尚有一定数量的基金结存,但分布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的少数省(市),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统筹区基金运行压力比较大,甚至出现了赤字,各地仍需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定待遇水平和支付政策。

    安庭建议,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框架范围内,各地应尽快完成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标准,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此外,安庭表示,应依照各省区市医保结余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分摊比例,涉及相关医保资金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托底解决。同时,大力发展辅助生殖医疗技术机构,长效解决目前相关医疗机构供不应求的现实状况。

    安庭表示,将辅助生殖全面纳入医保,既是对人民健康的充分关怀,也能够对提高我国生育率发挥积极的助力作用,以政策前置前移,先手保障我国的生育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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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生育”成代表委员关注热点,他们提了哪些建议?
    作者:健康时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3-0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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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时报记者 赵萌萌)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鼓励生育成为了今年热点话题之一,多位代表委员今年全国两会带来了生育相关的提案、议案。

    助产士把兔年‘兔宝宝’放到母亲身上进行早接触。新华社图

    全国政协委员甘华田:建议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免费教育

    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主任医师甘华田在今年全国“两会”即将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建议“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

    在甘华田看来,目前,“二孩”“三孩”政策对我国总体生育率的影响不如预期。不愿生的原因很多,教育问题是最重要的一个“拦路虎”,要解决这一问题,给三孩提供免费教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给三孩提供免费教育,国家财政是完全能够承受的,因为小学和初中已经是义务教育了,仅仅需要提供幼儿园和高中的费用。

    此外,甘华田还建议减轻育儿家庭医疗负担,实行6岁以下儿童免费医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运用好税收政策,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关于抚养子女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按照子女数量进行差异化个税抵扣,并且覆盖从怀孕到孩子年满18周岁。

    全国政协委员贺丹:建议小学教育年限缩短到5年,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据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视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表示,建议将小学教育年限由6年缩短到5年,将高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实施“十年义务教育”,

    贺丹认为,目前,我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延长,但医学上认为30岁之前是女性的最佳生育时期,因此建议缩短基础教育年限,使大学毕业生最佳生育年龄时期延长2年。同时,通过强制义务教育避免贫困地区低龄女性过早进入劳动力市场和婚育阶段,保护其身心健康。

    全国政协委员安庭:建议将辅助生殖医疗全面纳入社保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表示,建议将辅助生殖医疗全面纳入社保。

    安庭认为,应该由国家财政部门联合社保部门牵头顶层设计,尽快在我国全面整体将辅助生殖的所有内容纳入社保报销范畴。同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框架范围内,各地尽快完成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标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吴瑞君:建议重点关注想生不敢生群体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吴瑞君表示,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想生不敢生”的这个群体。

    吴瑞君表示,我们要把提高二孩生育率作为现阶段的重要目标,提升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均等化,包括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和解决想生不敢生的家庭的顾虑和问题,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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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政协委员杨晓琴:建立支持生育政策体系 让生育意愿转化为实际行为|代表委员在这里
    作者:封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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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 邹阿江 摄影报道

    公开数据显示,“十四五”我国生育旺盛期妇女每年减少约620万,平均初婚初育年龄出现不同程度的推迟,35岁以上高龄产妇的比例有所上升。正在召开的四川省成都市两会期间,少子化、老龄化也成为了热门话题。

    “此次我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建立支持生育政策体系,减轻育龄家庭生育压力的提案。”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博文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琴表示,生育问题是她一直以来较为关注的议题。

    杨晓琴

    观察:

    年轻一代延迟婚育、不婚不育的现象普遍

    在成都金牛工作的杨晓琴是一名职业女性。除了感慨当地积极的就业政策,让更多人走入职场外,她也观察到所在的单位有不少90后、00后女职员,而这些女性正在成为生育主体。

    根据她的调研和身边所见,年轻一代延迟婚育、不婚不育的现象比较普遍,婚育意愿明显低于70后、80后,适龄妇女“不愿生”现象严重。“我们单位年轻一点的女孩子在生孩子这方面都多少有些顾虑和压力。”杨晓琴表示,这主要源于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等民生问题。

    她提到,很多妇女有很大的生育压力。“有些女性既要工作,还要生娃带娃,做家务,这些事情会增添很多压力,但这些压力不能只让女性承担,尤其是丈夫需要起到重要分担作用。”她感叹,有些家庭男女分工存在失衡,也是降低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她还认为,生育成本较高也是重要原因。“比如,一个普通的托管班价格都能高达3800元一个月,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不是一笔小费用。”

    提议:

    降低生育成本和压力 将生育意愿转化为行为

    “我这次提出了四点提议,希望能将生育意愿更好地转化为实际行为。”

    从生育成本角度,她提出,全面免除与妇女生育有关的所有登记费、检查费、医疗费。我市在生育登记、孕前检查方面还有一些登记费或者检查费。生产时在医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医保能报销的则报销,不能报销的政府财政补贴,减轻生育负担。对于家庭困难的应当给予生育补贴。

    此外,她还提议加快建设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我市托育机构存在社会化托育服务严重不足,公益性学前教育、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极少以及婴幼儿家庭社保福利、政策支持不足,育儿成本较高等短板。”所以,要构建更广泛、更深度、更温情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分年龄细化托育服务标准;逐步将外来人口子女纳入社区0到3岁托育服务范围;允许丈夫参保的全职太太享受部分生育保险待遇,减轻养育经济负担。

    同时,增加男性带薪产假,分担女性育儿压力。 她认为,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让男性承担更多育儿义务,以此降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提升女性生育意愿,保障好女性的生育权利。

    从住房来看,她提议降低住房成本,减轻住房压力。对于三孩及以上家庭,可以返还或直接减免其房贷利息的50%。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多孩家庭,为其适量梯度提高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未购房租房的有孩家庭,为其申请公租房提供便利和优先考虑权,保障生育后的住房需求。提议为三孩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或给予相关家庭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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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会前瞻|免费教育、税收优惠……为鼓励生育代表委员纷纷“支招”
    作者: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0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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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国最近60多年来人口规模首次出现负增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牵动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心。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代表委员已开始纷纷为促进生育建言献策。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提出,为降低育儿成本,建议对2024年以后出生的孩子免除学费、课本费,直至大学阶段。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表示,为更有效地鼓励生育,他将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配套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的提案”,建议“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之外,甘华田委员还提出了延长男性生育假等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建议小学教育缩短到5年并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建议尽快全面整体将辅助生殖的所有内容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另外,农工党中央也关注生育话题,建议加快制定有利于提升生育意愿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尽快出台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降低家庭抚养孩子的养育成本。

    二是试行“负所得税”制度。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对达不到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扣除标准的低收入家庭,计算其“负所得税”金额,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补助,以提高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以缓解抚养压力,提升生育意愿。

    三是对现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上按照150%加计扣除,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养子女的负担,鼓励适龄育养家庭多生多育。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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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想生的都敢生,敢生的都能生!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建议国家层面要提供政策保障|聚焦2023全国两会
    作者: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3-0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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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悦 徐芸茜 北京报道

    目前,我国的低生育现状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人口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出生人口为95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这是61年来我国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自1987年达到23.33‰的出生率高峰后一路下滑,在2020年首次跌破10‰,并于2022年再创新低达到6.77‰。其中,在2016年至2022年期间,全国人口出生率仅用6年便接近腰斩,从13.57‰下降到了6.77‰。

    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认为,持续的低生育率会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造成影响,不仅加深人口老龄化程度,导致社会创新活力减弱,还会加重财政负担,冲击社会保障体系,甚至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都带来挑战。

    “低生育率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生育水平持续下降所导致。特别是处在生育黄金年龄的年轻人,由于婚育观念的改变、养育教育负担重、职业发展压力大等因素的影响,生育观念由‘多生’转变为‘少生’甚至‘不生’,导致人口负增长的加速到来。”丁佐宏认为。

    事实上,生育率的快速下降已经引起了政府的关注。

    2022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于2022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作为国家层面的政策号召率先出台。随后,包括哈尔滨、济南、深圳等地方政府也开始发力鼓励生育政策,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具体涉及产假、育儿假、育儿津贴、买房补贴等多方面。

    丁佐宏表示,鼓励年轻人生育,不仅事关个人,更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共同参与其中,让年轻一代“想生的都敢生,敢生的都能生”。

    从个人方面来看,要树立起正确的婚育观。丁佐宏建议,让家庭生活教育和婚姻教育走进家庭教育和学校课堂,父母和老师应当积极引导广大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择偶观,不以门户论高低、不以彩礼论深浅。同时,也让“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阳光理念深入人心。

    与此同时,家庭要建立温馨的育儿氛围,夫妻间要形成“男女平等,共同育儿”的责任意识,尤其是男性,更应做到呵护女性、相濡以沫、风雨同舟,营造温暖的家庭氛围。此外,也鼓励双方家长共同为后辈育儿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除此之外,想要打消当下育龄人群的生育顾虑,提高生育意愿,带动生育率回升,仍要社会和国家多方面共同发力。

    丁佐宏认为,社会要应构建生育友好型环境,如搭建一批便于未婚青年参与、有较高诚信度的的交友和婚恋公益服务平台;研究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引入社会专项基金等新模式,完善弹性工作制,缓解职场歧视。

    而在国家层面需要提供政策支撑保障,丁佐宏建议,制定完善更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比如,加大对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对0—5周岁学前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对二胎、三胎家庭实行一次性生育奖励,为多子女家庭第二胎及以上的孩子提供教育补贴,对第三胎小孩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实行全免费政策。此外,加大对二胎三胎家庭父母双方的个税抵扣力度,减轻“养娃”家庭的负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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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提金点子!《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集意见建议开始了~
    作者:红网
    发布时间:2023-02-23 17:23
    快照:

    关于征集《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2022〕11号)精神,我委结合永州实际草拟了《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纸质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联系人:彭浩,联系电话:8366520

    邮箱:yzjswjfb@126.com

    通信地址: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地址: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中心医院旁)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精神,积极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的主要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永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公立托育机构。乡镇托育机构、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全覆盖(结合实际新增内容)。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三)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县市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零陵区、冷水滩区、经开区、金洞、回龙圩管理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其他市县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承担。

    (四)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清理与三孩政策不相符的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评优、评先及干部提职、各级各类代表和委员选举等不再进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进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口服务管理改革。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建立健全“一老一小”为重点、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调整充实基层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抚幼养老功能。每年市、县财政按照户籍人口列支保障人口工作经费,县市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人口服务工作;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村(居)人口服务工作人员工资报酬享受村委会成员待遇。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口服务能力。

    (六)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网络,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人口监测工作力量配备,提高人口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质量,及时监测全市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开展人口形势分析研判和人口预测预警,完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整合统计、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资源,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动态更新。

    三、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七)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紧缺人才培养。增加产科、儿科床位数配置,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儿童拥有执业(助理)医生达1名、床位增加至2.8张。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普及生殖健康知识,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人工流产。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普及性病、艾滋病防范知识。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八)综合防治出生缺陷。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优生优育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筛查等产前筛查、高危孕产妇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免费提供服务。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规范管理。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和出生缺陷救治救助范围,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九)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贯彻落实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应用规划指导原则,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重视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加大技术攻关与政策研究力度。加强对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监管。向生育困难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教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完成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国家17部委意见内容,结合实际调整)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公立幼儿园参与托育机构建设。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服务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相关保险产品。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规范家庭托育服务、推动持续健康发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十一)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各县市区以政府为主导,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要,建设一批公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指导和鼓励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自建自营、合作或者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整合社会公共资源,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普惠托育机构在满足完整居住社区等有关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合并建设使用,分批次实现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小区应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改造,要优先考虑利用闲置土地,配套完善托育项目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分层分级培训体系。

    (十二)积极开展市、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成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市本级建成2家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医育结合托育示范性项目”,支持以闲置国有固定资产建设1家“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性项目”。各县市区建成1家以上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创建市、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实行以奖代补,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加大监管力度。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饮水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和评估等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完善机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事权归属,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政审批部门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原审批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月子中心”、托育机构等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不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十四)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未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普遍实施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的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进一步控制生育成本。研究制定育龄夫妇孕前、孕期、产后保健服务项目和价格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生育相关诊疗项目按程序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将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康复费用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应参保群众保障需求和技术发展进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家庭生育成本。

    (十五)降低养育成本。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落实育儿假制度,夫妻依法生育子女,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地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用人单位可从工会经费中报销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购买、公租房配租等多方面提供政策优惠,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十六)降低教育成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优化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建立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坚持公益惠民原则,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及有需求的学生课后服务全覆盖,促进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强化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和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内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严格校外培训管理,降低校外培训支出,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十七)保障女性权益。完善并落实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父母在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女性重返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给付比例,降低女性因生育造成的失业风险。在公共交通设施、大型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和母婴绿色通道,减少母婴出行障碍。鼓励用人单位在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

    六、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十八)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并适时调整奖励扶助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十九)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综合保障制度。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7〕3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新增内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重点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优势,深入开展“暖心行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双岗”联系人制度。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以上“暖心家园”,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成立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各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明确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建立指标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十二)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计生协基层能力建设,围绕群众生育和家庭服务,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和“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等公益活动。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活力发展城市创建活动。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优化生育政策与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引领形成浓厚的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积极推动生育文化建设与家庭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社会重视家庭责任、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倡导婚育新风,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十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稳妥有序。要按照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优化生育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并抄送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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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听|委员提议给三孩提供免费教育,养娃缺的真不是这点教育费用
    作者:大象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0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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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邱延波

    没钱的,头胎不敢生;有钱的,三胎不在乎。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说,为更有效地鼓励生育,他提出“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

    这个建议,看上去很美。可是不少网友并不买账,认为不接地气儿。第一,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同在一个国家,一个家庭,都是祖国的花朵,为啥头胎不免费?第二,没有看清事实,生育率下降,最重要的是生活成本太高、养娃成本太高,生育意愿下降。

    根据育娲人口专家团队发布的《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全国家庭0-17岁孩子的养育成本平均为48.5万元;0岁至大学本科毕业的养育成本平均为62.7万元。其中,上海生育成本全国第一,一个孩子养到18岁前需要102.6万元。

    这些成本还没有加上各种辅导班等费用,再往下想一下,孩子大学毕业要找工作,买房,结婚,这些都需要巨大花费。刚毕业的孩子,手头没有积蓄,必然需要父母帮扶。这样算下来,生一个孩子,养育成人,成本 100万往上,只多不少。

    从养孩成本考虑,政协委员提议的第三孩教育免费,实际意义不大。目前国家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剩下两头的幼儿园三年和高中三年,教育费用有限。如此算下来,省不了多少钱。

    这中间还有初中分流的问题,一半孩子都难以逾越中考高峰,如果没考上高中,也享受不到高中三年的免费教育,省下的钱更是寥寥。这点钱与养育一个孩子动辄几十上百万相比,杯水车薪。难怪网友会说,我差的不是娃上学的那几个钱,我差的是养孩儿的一百万。

    高房价掏空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多个钱包,年轻人不敢生不想生,主要是养娃成本太高。提高生育率,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在细枝末节上修改,作用将十分有限。

    想办法把养娃成本降下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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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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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照时间:2023-03-02 1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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