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是后天形成的一种生活习惯, 素质的高低不以人种而划分,任何地方都有素质高的人和素质低的人。今天说的就是一名野蛮素质低的女孩子。
16岁女网红街头殴打三轮车司机,抓扯头发拳打脚踢,已被警方带走!
近日,山东临沂,一女孩当街辱骂并殴打三轮车女车主,引发热议!事情是这样的,一名年轻女孩因为乘坐三轮车把苹果手机落在了三轮车上,想让车主送回来,双方谈好送回来支付给车主60元跑腿费,但送到以后女孩反悔只给20,还让车主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女生才过来,因此车主非常生气,便起了争执,车主不让女孩走,女孩便对车主拳打脚踢,用手机疯狂击打车主头部。
视频可见,一名穿着黑色毛衣和白色阔腿裤的女人,留着黑色长发。看似清纯无害的她像个“泼妇”一样动了动手,怒气冲冲地走上前去揪住三轮车大妈的头发拽到车外,然后用另一只手扇了对方的脑袋一巴掌,又乱踢右脚泄愤,同时用手机砸对方头部,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紧接着女孩也是霸气侧漏的扬言,我待会用刀弄死你。
后来一小伙实在看不下去,想上去制止,小伙分开两人后,怼女孩说:来来来,打我,结果女孩毫不含糊直接一巴掌直接呼小伙脸上,啪的一声,小伙估计被扇了巴掌,很生气了,直接一脚把女孩踹飞出去。
事后有人报警,女子被当场带走,受伤车主住院治疗。
看到女子因为打人被警察带走,被架走的样子显得非常狼狈,再想想当时她威风跋扈的样子,真是讽刺,现场围观的人群都说女孩不值得同情。
据了解,女孩才16岁,属于未成年,据了解是一名网红,名叫安怡,现在账号已经被封禁。从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的手臂有纹身,了解她的人还说她曾经有抑郁过,想自杀过。
个人觉得,这名女孩很时尚很精神,但出手之狠,出脚之重让人始料未及。这个劲头明显带着一股社会范儿,不管因为什么,最多60块钱的事儿,这么计较,这么在乎,看来这个女孩还是穷,还是没钱。当然,她身上可能最缺的还不是金钱,而是思想。对着估计跟她母亲一样大的阿姨竟然能大打出手,显然教养不够,道德欠缺,本来60块钱就能解决的事儿,这回估计只想花60都不行了,想想何必呢?
女孩如此行为无疑是要受到惩罚的,那该如何定性其行为呢?
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殴打六十岁以上老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是、威胁恐吓他人,女子公然声称拿刀弄死对方,对他人进行生命安全的威胁恐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四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女孩未满16周岁,或者已经16-18周岁,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不能执行拘留处罚。
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表示,看这个女子岁数也不大,年纪轻轻的就那么坏,看来是社会上的小太妹。家里父母没教育好,让她跑到社会上为非作歹。
还有网友表示,该说不说的,我觉得索要60并不是很过分,毕竟是人家特意给你送过来的,正常人我觉得表示感谢都不止给60元了。只能说这女的格局小了,而且不给就算了,还要打人,这下子好了,不仅是60元的事情了,这得进去待几天了,还得赔偿阿姨的精神损失费!
也有网友表示,现在为了几十块钱,可能要面临更多的赔偿还要被拘留,这就是不带脑子出门的社会人嚣张的代价。
更有网友表示,为60元,把人打成这样,真是坏透了,这是恨不得把人打死啊,用手机猛砸头,看全视频你会更生气,打了很久,居然没人出手,一黄毛丫头,不知天高地厚。
最后我想说,人无信不立,送回来要点钱也是合理的,毕竟人家不能白跑一趟,你丢手机是你自己不小心,人家没把你手机私藏就是人品不错了,女子却变卦还打人,真是欠教育。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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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警方:16岁女子与46岁三轮车女司机,因琐事争吵发生肢体冲突
3月1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发布通报:2023年2月28日21时37分,我局接到报警称,兰田步行街有人打架。沂州路派出所处警后查明,系刘某甲(女,16 岁)与三轮车司机刘某乙(女,46岁)因琐事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此前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称,女孩将手机落在了三轮车上,让阿姨送来,但两人却因为费用问题产生矛盾,进而引发了激烈的冲突。
来源:综合兰山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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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兰山公安】;
警情通报
2023年2月28日21时37分,我局接到报警称,兰田步行街有人打架。沂州路派出所处警后查明,系刘某甲(女,16 岁)与三轮车司机刘某乙(女,46岁)因琐事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山公安分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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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轻女孩和一名中年女子在一辆三轮车边发生争吵。女孩说:“有钱我也不给你,凭什么给你钱?还要六十,十块都不给你……”据悉,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次暴力行为,女孩因为手机落在了开电瓶车生意的46岁某阿姨车上,阿姨将手机送回少女处,要求其支付60元的车费,少女不从,于是发生肢体冲突。
现场有一位好心男子上前劝阻,却也被殴打,该男子愤怒无比,随即也加入“战斗”,而在图片和视频中我们发现,该女子满身纹身,疑似从事的工作与暴力毒品有关联。而这一事件的发生仅仅是因为最终没有谈拢的付费价格,着实让人觉得啼笑皆非。46岁三轮车阿姨由于学历不高,也希望为自己博得一些“额外收入”,才会出此下策。
街头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现象,它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物质损失,还可能造成恐惧、伤害和心理创伤。一方面,街头暴力对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永久性的。在此,受害者将面临经济上的经济损失,而更糟糕的是,他们可能因此而受到身体、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另一方面,街头暴力还有可能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有很多人或许认为,未成年人的行为不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其实这次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不仅侵犯了阿姨的权利,也背离了公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该小女孩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视频中,女孩青春靓丽,只有16岁,而这样花季的年纪如此冲动,会为自己未来的人生造成损失。据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相关事件的调查!
申拓律师事务所提醒:殴打他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或者聚众斗殴罪,应根据个案当事人所实施行为的性质和结果进行定罪处罚。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满16周岁殴打他人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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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不知愁滋味!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做事只图一时爽快,只争一时颜面,根本不计后果,也不计得失。
殊不知,他们这般不良秉性与“法治社会”建立的初衷完全格格不入,到最后,只能为自己的“戾气”付出该有的代价,且追悔莫及。
2月28日晚上,山东临沂兰山区女人街夜市附近发生一起打人事件。
从流露出来的视频来看,年轻女孩和大妈产生肢体冲突,女孩欲离开,但大妈拉住她的卫衣不让其走,在不停的拉扯过程当中,女孩深感不耐烦,再加上周边围观的人较多,这让女孩感到很没面子并被彻底激怒。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也是意料之外的。
像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子,打起人来竟这般不知轻重,实在辱没了这副水灵灵的长相。
只见年轻女孩用一只手死死地拽住大妈的头发,紧接着伸脚朝大妈的脸部毫不留情地踢了一脚,而后又朝大妈的上半身连踢数脚,最后竟用手机连砸大妈头部数次,一度将大妈的头皮弄出血来。
不仅如此,女孩还屡屡爆粗口。
“我但凡有刀,今天就弄si你,你有本事别跑,我先去买刀!”,“还要60,10块都不给你!”
据知情者爆料称,整起事件的起因大概是这样:
2月28日晚,女子乘坐了三轮车阿姨的车后,不小心将手机落在了车上,两人取得联系后,双方约定好费用60元,但没想到女子最后又变卦,不肯付钱。
倘若事实果真如此,那女孩全责,不仅违背最基本的契约精神,而且还动手打人,态度恶劣。
首先,是女孩自己不小心将手机遗落在大妈的三轮车内,可以说,这与大妈没有任何关系,其次,女孩事后联系大妈要其将自己的手机送到约定地点处,别的不说,起码要耗费大妈的时间成本以及油钱,所以,大妈向女孩索取60元现金理所应当,再者,大妈估计也不富裕,要不然也不会用三轮车出来拉客。
整起冲突中,只有一位男子挺身而出,其他人都在看热闹。
据视频显示,当时围观的人群很多,有的坐在共享单车上吃着东西看着热闹,时不时还朝一旁的小伙伴笑笑,有的站在马路边起哄……
其中,一名男子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拉住女子,让她撒手,没想到随后女子又和劝架男子吵了起来,还甩了男子一巴掌,男子也毫不客气地朝女孩踢了几脚。
视频最后,民警赶到现场,打人女子随即被带离现场。
3月1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沂州路派出所民警称,网传视频属实,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处理。
具体通告如下:
2023年2月28日21时37分,我局接到报警称,兰田步行街有人打架。沂州路派出所出警后查明,系刘某甲(女,16岁)与三轮车司机刘某乙(女,46岁)因琐事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兰山公安分局2023年3月1日
黑衣白裤女孩的处理方式或较难界定。
首先,女孩未成年,才16岁,据悉是一位女网红,网名叫“安怡”,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
也就是说,对于女孩的具体处罚方案,要根据大妈的伤检报告出来了之后才能进一步作出判决。
但有网友爆料,该女子既不单纯,也不简单。
在快手账号上是一名拥有一定粉丝数量的小网红,其账号名称为“安怡”,目前该社交平台已经搜不到她的信息。
从安怡在社交账号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出,这位仅有16岁的小姑娘不仅着装性感暴露,还会时不时地在网上晒各种露腿自拍,大面积的纹身在她身上随处可见。
一个16岁的孩子,怎么会纹身纹得到处都是呢?
总结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学会把控好自己的情绪,戒骄戒躁,更要学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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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年轻女子当街打三轮车女司机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3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发布通报,2月28日晚,兰田步行街一女子殴打三轮车女司机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和后续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经查,2月28日晚,刘某甲(女,16岁)与三轮车司机刘某乙(女,46岁)因车费发生争吵,刘某甲将刘某乙殴打致轻微伤。3月2日,兰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甲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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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月28日晚,山东临沂一年轻女孩与一名三轮车女司机因归还手机的报酬问题发生冲突,女孩对女司机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后被现场一名热心男子出面制止。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据3月1日极目新闻)
网传视频截图
一般人看来,年轻的女孩一般受教育程度较高,更注重自身形象和气质,所以相对文明素质也会比较好。但是这位年轻女孩,却是让人大跌眼镜,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对年长女性揪头发,用脚踹,还用手机砸人家头,甚至还伙同同伴,将暴力行为波及来劝阻的路人。如此凶蛮无理,打街骂巷,毫无体面和教养,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必然要为自己冲动撒泼的行为付出代价。
警方通报
这件事情的起因引发了网络争议,据报道,打人的女孩坐车时将手机遗落在三轮车上,要求三轮车阿姨将手机送回来,两人谈好送回手机后支付60元辛苦费,但阿姨将手机送到后,女孩又反悔了,只愿意支付20元,因价格没谈拢,就大打出手。这就又引发了一个老问题:拾金不昧究竟是否应该索要“辛苦费”?
网传视频截图
其实这个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有返还的义务,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但同时,拾得遗失物的当事人,如果在归还遗失物前,对遗失物进行保管,造成必要费用支出的,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相关费用。
法律规定之外,还有个诚信和道义的问题。客观来说,无论捡到东西的是三轮车主、出租车司机还是路人,别人要给你送回来,也是要花时间、精力和路费的,适当地给予辛苦费或是感谢费,一是对其拾金不昧行为的一种褒奖,二是补偿其现实的损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因为法律也好,道义也好,并没有对这一费用的具体金额有界定,而因为遗失物的价值和意义都不同,所以也的确很难界定,因此常常就会出现因为金额谈不拢而产生的冲突矛盾。
2021年就曾经有一个事件引发热议,成都市民刘先生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遗落在网约车上,他多次联系打车平台和出租车司机,希望尽快归还遗落物品,但却被司机索要800元“送还费”,双方争执不下,后来在警方和平台的调解下,司机退还了一半的费用。
在上述事件中,很多网友都觉得司机索要800元的确有点高,有“趁火打劫”之嫌,但在这次事件中,多数人都觉得阿姨要60元感谢费也不过分,年轻女子做事太过分。可见,大家内心对于遗失物的价值,对于感谢费的尺度,还是有一定的衡量标准的。在拾得者履行返还义务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理性地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使用欺骗、暴力等令人不耻的手段,仗着年龄体力优势欺负人。这种行为过于霸道恶劣,已经超出了边界,对社会风气也有不良影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当然,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应该推崇“拾金不昧”的精神,捡到东西主动联系归还,找回东西时真诚表达感谢,非己之利,纤毫勿占,与人为善,并将善意传播下去,就会少很多不文明不体面的冲突,多一些互帮互助的温暖。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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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临沂一女孩当街辱骂并殴打三轮车阿姨,疑因归还失物索要报酬产生纠纷。
事情的起因是,该视频中黑衣女孩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想到应该是遗落在,坐过的三轮车上。经过联系核实,发现确实在三轮车上。由于路途较远,女孩跟三轮车阿姨沟通,让她帮忙送过来,并且承诺给60元的报酬。阿姨送到后迟迟不见女孩,等了许久女孩才来,这时女孩反悔,只给阿姨20元作为报酬,阿姨不愿意,所以就发生了争执。
图片中女孩态度嚣张,出手狠辣,薅头发,砸脑袋,踹肚子,并扬言要买刀杀人,幸得围观白衣男子出手制止,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打人女孩也被带走。
又有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报告,女孩有抑郁症,这也就解释了女孩情绪暴躁,行为失常的举动。
随着网络的疯传,女孩更多的信息出现在大众面前,网红装扮,大面积纹身,妥妥的社会人。
16岁,花一样的年纪,本该积极阳光纯真,但是在女孩身上我们看到的是满身戾气,是什么原因导致,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还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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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一女子当街与一位开三轮车的阿姨发生了争执,之后女子便拽住阿姨的头发,用脚猛踹阿姨的头部,嘴里还不停威胁道:“我但凡有刀,今天就弄死你”。此时,一路人过来劝阻,结果被女子甩了一巴掌,路人一脚踹翻女子后,女子才消停了下来。
据了解,事发当天晚上,该女子乘坐阿姨的三轮车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自己价值6000元的手机不见了,她怀疑落在了三轮车上,而三轮车早就已经不见踪影。女子找路人借了个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
阿姨听到后排有手机震动,便拿起来点了接听。在电话中,女子要求阿姨把手机送回来,二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女子承诺会支付60元的报酬。
可当阿姨准备把手机交给女子时,女子突然反悔称只能给20元。阿姨见女子说话不算话,坚决要求女子支付60元,为此二人发生了激烈的口角。
女子当时就十分生气的说:“现在还想要60块,我现在连10块钱都不给你”。而阿姨并不想和女子争吵,她表示等派出所来处理。
从视频来看,女子当时气愤地用手指着阿姨说道:“你别跑,我先去买刀,你要想死直说。”之后,女子更是一把抓住阿姨的头发,然后抬起一脚踹向阿姨的头部。
阿姨一直举着双手在进行着防御,并未反击女子,而女子越打越狠,口中威胁道:“我但凡有刀,今天就弄死你。”
一位白衣男子看不过去,前来阻止。女子很不服气,她一边大骂阿姨,还甩了白衣男子一巴掌。白衣男子当即就踹了女子一脚,这下女子才老实了下来。
最终,民警赶到现场将女子强行带走。现据警方通报,女子只有16岁。
【@法律公开课】
1、有网友说,这女子才16岁就如此没礼貌,而且还有纹身,一看就是混社会的。
也有网友表示,明明自己承诺了给60元,阿姨也给送回来了,凭什么只给20元,诚信到哪去了?
2、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首先,女子已经违约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事件中,女子的手机落在了阿姨的三轮车上,此时手机属于遗失物。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的,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阿姨有返还女子手机的法定义务。不过,如果阿姨不愿送,也应当告知女子,去她所在的地方领取,或者阿姨把手机交给公安机关,让女子去公安机关领取。
值得注意的是,在女子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现在,女子已经承诺了支付60元报酬,阿姨也承诺把手机归还,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明确。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既然如此,女子在拿到手机后,却不愿支付60元的报酬,这就属于合同违约。阿姨有权要求女子支付这60元。
其次,女子不仅无理取闹,还当众殴打了阿姨和路人,引发了众多路人围观,影响了公共秩序。
从刑法中来讲,无理取闹、无事生非、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寻衅滋事造成1人以上轻伤或2人以上轻微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而本事件中,阿姨和白衣男子均未受到什么伤害,所以无法认定女子的行为构成犯罪。
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有寻衅滋事的,应处5~10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女子很可能会受到5~10日的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
最后,女子虽还未成年,但已经16岁了,法律不会再对其手软,该处罚的还是会处罚。同时,阿姨的损失也要有她或者她的父母来清偿。
@法律公开课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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