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据2023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2年全国人口减少85万人,是61年来首次负增长。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认为,随着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未来几年出生人口很可能出现小幅回升,但长远看,人口形势不容乐观。
在姚爱兴看来,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焦虑蔓延、经济环境和劳动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因素,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日益突出。
姚爱兴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虽然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政策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而且不配套,以致于政策效应尚未能显现。“要优化和支持生育,不仅要关注生育政策本身,还要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
为此,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姚爱兴递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姚爱兴建议,一是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根据医疗和生育保险实际报销额度,给予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二是强化婚育家庭和妇女假期等相关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延长婚假、产假、护理假,新增父母育儿假等,休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同等待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制定女性维持工作与家庭平衡的相关政策,稳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等。
三是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给予适当照顾。
四是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促进优生优育。由妇联牵头,卫健、财政、民政配合,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良好就医体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加婚检比例,预防出生缺陷发生。
五是强化教育保障。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或假期托管服务等,对生活困难家庭给予优惠,减轻其家庭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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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建议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财联社3月5日电,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递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姚爱兴建议,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强化婚育家庭和妇女假期等相关待遇保障。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促进优生优育。由妇联牵头,卫健、财政、民政配合,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良好就医体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加婚检比例,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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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建议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
因为婚检采取自愿原则,近些年婚检率大幅下降,造成新生儿缺陷率大幅增长。婚检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是个好建议,一定要支持!
另外加上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检查,并且强制告知配偶的制度。
不然一方有艾滋病病,因为保密却不能告诉配偶,最后配偶感染了艾滋病,找谁说理?一辈子都毁掉了。
病人的隐私要保护,无辜人的健康更应该保护。
如果有艾滋病的一方有道德底线,那就不会介意告知配偶,配偶知道后不介意,那就开心地生活在一起。
如果没有道德底线,毫不顾忌传染给配偶,那就更应该告知配偶,让无辜的人免受其害。
不管哪一种情况,告知配偶都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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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
几年前,结婚领证的大概步骤:
1.拿户口本去民政局申请,拿婚检表,交照片2.跑到县城婚检3.拿到婚检结果,回民政局拿结婚证
所以这个提议真是好事情, 不用手忙脚乱的去那么多地方了。
有的地方已经是一站式了
深圳网友表示:啊?我今天才知道不是这样的么?深圳就是婚检登记一站式服务的。
另一位网友说:这个不是一起的吗?我以前婚姻登记的地方,跟妇幼保健院挨着,登记处登记时会先给你张婚检小票,凭票婚检完会给你盖个章。拿着盖章好的小票才能继续婚姻登记。我一直以为其他地方也是这样的,婚检完才能登记。
提高婚检率
因为婚检采取自愿原则,近些年婚检率大幅下降,造成新生儿缺陷率大幅增长。婚检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是个好建议,一定要支持!
我觉得强制婚检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必须向结婚双方公开结果,一方面可以避免有些人在外面玩的浑身病最后找个老实人(男女皆有)稀里糊涂的接盘,另一方面检查检查是否有遗传病,是不是适合生孩子,也能提高生育质量! 强制推行婚检不达标的,婚姻登记思考期,不达标的全额退彩礼,不收彩礼的报备可免检。这一下子新生儿质量提高,彩礼也整顿了,离婚率也降了,男的也不会去外面鬼混了。
婚检是有必要的,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也对自己的下一代负责,优生优育。可是……为啥现在这么多人选择不结婚?有想过根本原因吗?生活很美好,找一个能陪伴自己的另一半,生个拥有两个人共同的孩子。愿你我都能得此良伴。婚检很有必要,而且应该为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结婚不婚检隐患多,是否隐瞒转发疾病?是否具备生育能力?是否具备夫妻正常生活的能力?
实践中,正是因为婚前没进行婚检,才发生了很多婚后的纠纷,要求撤销婚姻的,要求离婚的,要求退彩礼赔偿的,等等。
所以,婚前检查非常必要,不可忽视。
婚姻焦虑被放大
婚恋焦虑,明显是被自媒体刻意放大了。很多人为什么焦虑,其实是因为希望生活更好,希望自己也能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家庭。
未婚未育的普通人,过于关注婚恋焦虑的话,反而会影响到自己的健康心智,感情运势反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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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递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在这份提案中,姚爱兴委员呼吁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的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首先,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可以减轻家庭生育和养育子女的压力。从国家层面上制定完善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的生育奖励。此外,对0-36个月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这些措施可以降低家庭的经济压力,让更多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育子女,同时也可以提高家庭生育的意愿。
其次,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可以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化。当前,中国的生育率已经长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这种趋势对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如果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生育率,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化,缓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
最后,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可以增强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生育和养育子女是人们家庭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是这也需要家庭投入大量的经济和精力资源。如果国家能够建立生育津贴制度,这些家庭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实惠,感受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关注,从而提高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总之,建立生育津贴制度是目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姚爱兴委员提出的这项提案,为我们在未来的政策制定和落实中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看到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正在建立和完善。
#建议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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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相关成果
红星新闻记者丨吴阳
编辑丨彭疆 责任编辑丨魏孔明
一对筹备婚事的年轻人来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体检显示女方小李(化名)一切正常,男方小张(化名)经疾控中心复核发现其HIV抗体阳性,医生追问其病史,小张才坦言曾有多次同性性行为,医生考虑诊断为艾滋病(AIDS)。所幸,女方尚没有与男方发生性行为,男方在确诊后接受了规范治疗。
小吴(化名)则没有这么幸运。他在2021年5月与小廉(化名)结婚。婚前没做婚检,婚后小吴才发现小廉在服用依非韦仑等治疗艾滋病的药品。经询问才知道小廉结婚前已感染了艾滋病,却隐瞒病情与小吴结婚。小吴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后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两人的婚姻关系。
过去3年,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指导该院7名学生组建的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围绕婚前医学检查应该“自愿”还是“强制”,以及存在的不同位阶和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和社会各界的争议做了大量研究。今年,课题组又梳理《民法典》实施以来82份因夫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案例的判决书,有了新的发现。
01
82份判决书背后:
有人婚后发现伴侣有精神疾病
法院准许撤销婚姻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样规定是为了尽可能保障公民的婚姻自主权。最高法有关说明表示,《婚姻法》将一方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情形,作为无效婚姻处理已经不符合当前社会形势。法律亦不再强制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当事人自愿缔结婚姻的效力给予否定性评价。
《民法典》实施以来,出现了不少没有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或不了解配偶婚前身体状况,但婚后发现配偶有重大疾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案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课题组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文书,筛选出82份与婚检制度相关的裁判书。
一份判决书显示:男方小熊(化名)与女方小陈(化名)2020年7月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第二天双方开始同居生活。男方向女方支付了24.8万元彩礼,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事后男方发现女方隐瞒了精神疾病的情况,其曾在2017年就入院治疗近4个月之久。随后,男方起诉至法院希望撤销婚姻,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认为,女方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疾病,而“精神分裂症”系重型精神障碍,对工作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属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对男方是否愿意与被告结婚有重大影响。女方在婚前未向原告告知自己患病的实情,其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规定,法院准许撤销婚姻。
案例中,有当事人因为夫妻双方婚姻登记前没有婚检,只是一方简单告知另一方自己存在某一方面的疾病,被告知的一方未对疾病有准确的认识。他们中有的当事人甚至婚前陪同过准配偶到医院看病。结婚以后才发现配偶病情严重,以至于影响共同生活,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这类案例,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常常因为无法判断一方对另一方病情知情的程度,而认定为患有疾病的一方没有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无法撤销。
还有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等疾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认为这类疾病不属于《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疾病,而驳回申请。
课题组成员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研究生姜钰卓说,82个当事人申请撤销婚姻的案件中,法院支持撤销的有52件,占比63%;不支持撤销婚姻的案件有30件,占比37%。在法院不支持撤销婚姻的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所患疾病不属于《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疾病的案件有12件,因原告无法证明被告在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的案件有18件。
从样本案件来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往往通过介绍相亲、网络交友等途径相识,很难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身心状况有深入了解,一般人也很难有留存证据的意识。课题组认为,《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撤销婚姻制度,在法律中适用门槛较高。
↑课题组梳理82份判决中不予撤销婚姻的理由
通过梳理资料,课题组提出,85%与结婚和生育相关的重大疾病可以通过婚检查出来。实施婚前医学检查,有利于减少婚姻关系缔结后申请撤销婚姻的纠纷。
↑课题组梳理82份判决中申请撤销婚姻的疾病类型
02
法律和条例有冲突:
婚检应该自愿还是强制?
存在20年争议
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款规定,“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同年制定的《母婴保健法》第12条则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由于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不再要求申请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强制婚检制度出现转变。
对于《婚姻登记条例》未对婚前医学检查作强制性规定的原因,当时民政部门表示,原婚姻法中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当时婚前医学检查由于没有针对性、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也使群众反映强烈。
《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订后仍然保留了“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的内容。这也使得在是否进行强制婚检问题上,《婚姻登记条例》从2003年起与《母婴保健法》产生了长达20年的规范冲突。
黑龙江省2000年通过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经历多次修正,保留了强制婚检条款。不过日前红星新闻记者拨打黑龙江多地婚姻登记机关电话,工作人员均表示婚姻登记已不需要携带婚检证明。
针对“强制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存在法律争议,课题组在2021年5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对〈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进行备案审查的建议》。
↑程雪阳和课题组部分成员
这份备案审查建议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重视。2021年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此予以回应,称将“推动根据民法典精神适时统筹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03
如何推动合理婚检?
应从促进“优生优育”
调整为“保障知情权”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北京、黑龙江、河南、湖北、宁夏等地婚检机构的电话。这些婚检机构均为当地妇幼保健院,婚检内容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主要是《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梅毒等,对于精神类疾病和婚育方面的疾病则是进行问诊。工作人员表示,婚检目的主要是从“优生优育”角度出发,不需要付费。婚检机构会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办公室,婚姻登记的同时自愿进行婚检。
近年来,一直有建议或支持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呼声,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促进“优生优育”为由,在“两会”上呼吁恢复并优化强制婚检制度。
课题组成员表示,20年前强制婚检主要是从优生优育角度出发,现在重提强制婚检,其含义、目的完全不同。同时,恢复建立强制婚检制度存在必要性,但应将该制度的功能从促进“优生优育”调整为“保障拟缔结婚姻当事人的知情权”。
程雪阳认为,此前取消强制婚检有一个目的是尽可能保障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不过婚姻自由应当是建立在“真实意思表示基础之上的自由”,而不应是“盲目自由”。进入人口快速流动的现代社会后,随着人们婚姻半径不断扩大,跨县、市、省乃至跨国婚姻大量出现,为了避免当事人了解对方身心健康时付出大量信息搜寻成本、时间成本、沟通成本以及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结婚乃至离婚成本,应当要求拟结婚当事人持有婚检证明,“这可以保证准配偶对对方身体状况有知情权,以减少婚后因为身体状况引发的纠纷。”
04
如何重新认识婚检?
避免“强制”影响“自由”
建立“知情-自主”模式
在课题组看来,《民法典》第1053条的规定,只有在当事人可以对“婚前未如实告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等事实问题有效举证时,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进行有效充分举证,那么该规定就难以解决个案纠纷。
课题组认为,实行强制婚检,一方面可以较低成本判断另一方是否存在隐瞒疾病的情况,另一方面也给一开始就想隐瞒疾病的人一定的威慑力。
课题组调研还发现,现实中一方当事人直接向对方提出进行婚前医学健康检查主张,可能会让后者产生不被信任甚至被冒犯的感觉。很多当事人不愿或不敢向对方提出进行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的要求。比如,上海市虽然自2005年就开始推行“免费式自愿婚前医学检查”,但该市2020年婚检率只有13.2%,依然有将近7/8的新婚夫妇没有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与此同时,反对强制婚检的观点也不容忽视。反对的理由认为,强制婚检可能会回到登记机关判断是否适宜结婚,出现行政干预婚姻自由的状态。还有人担心婚检结果需要被登记机关掌握,侵犯当事人隐私权。
对此,程雪阳认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功能在于证明缔结婚姻当事人是否进行过婚检,而不在于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依据婚检证明所载明的疾病来决定拟结婚的当事人是否适合结婚。因此课题组提出,需要优化的是婚检制度中容易侵害当事人隐私权和婚姻自由权的具体规定,他们由此提出了建立一种“知情-自主”的婚检制度。
课题组建议将《母婴保健法》第12条中关于强制婚检制度的规定删除,然后将该规定重新放到《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同时将《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5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修改为“不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为了使该项建议更有实操性,课题组还设计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供相关国家机关或部门作为参考。
课题组设计的婚检证明分为当事人联和登记机关联两份。当事人联中含有受检者的医学检查具体结果;登记机关联中除拟结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外,仅需婚检机构出具“已检查并告知医学风险”的证明,无需载明具体的医学检查结果。
↑课题组设计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格式
据介绍,课题组为了解公众如何认识婚检,需要大样本的社会调查,目前已经通过各种形式开始发布调查问卷。关于婚检制度的有奖调查问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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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3年度
首个结婚登记高峰日
大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组织特色主题线下活动
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
婚姻辅导、免费婚检
“一站式”服务联动
设立情人留言版
采用“蝴蝶留言贴”的形式
供情侣在上面写上爱的挚言
设立爱情许愿树
新婚夫妇可以将
感受、誓言、勉励写到卡片上
亲手系到许愿树上
并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留念
……
相信不少小伙伴
都有选择在这样特殊的日子里
许下爱的承诺
彼此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在此,小兴兴提醒各位新人
结婚前
有件事儿可别忘了做
那就是
「婚前医学检查」
为什么要婚检?方便吗?
婚前医学检查
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防线
通过婚检
1.能够控制许多遗传性疾病, 避免缺陷儿的出生, 提高人口素质;
2.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如母婴传播疾病、性传播疾病;
3.检查出生殖系统疾病,保障婚姻幸福。
大兴区婚前医学检查
现在也十分便捷
早在2016年便实行
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
新人们无需辗转婚登婚检两地
只需半小时,而且全部免费
按照市、区委局要求
结合2023年大兴婚登中心
重点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致力于打造“最美婚姻登记中心”
着力提升区委局民政事业的
惠民性和亲民性
不断提高区委局的政务服务水平
说了怎么多
关于婚前检查的相关事项
小兴兴也帮您整理好了
婚检都查什么?
检查前需要准备什么?
新人中有一方是 北京市 户籍,可享受 免费 检查。
【所需证件】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军人需携带所在部队开具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证件每人准备三张近期同一底板一寸免冠照片
【注意事项】
双方清淡饮食,女性避开月经期(月经期3天后为宜)
如何检查呢?
【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每周六上午:9:00—11:00
【领取结果】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
【检查地点】大兴区黄村兴政街双观巷2号大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婚前医学保健中心)
【咨询电话】010-60218568
温馨提示
如果六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婚前检查的同时可以进行孕前检查。
来源 健康大兴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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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在东港区婚育一体化服务中心,前来登记结婚的新人们正在进行免费婚检。
据介绍,2021年东港区卫健局联合区民政局等单位推出相关应对措施,有效整合服务资源,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室设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隔壁”,打造全新服务平台,实现婚检领证一站服务到位,使全区婚检率快速提升至95%以上,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稳步上升。 专家表示,婚前医学检查通过对遗传病、传染病、性病和其他项目的检查,排除了严重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或梅毒等医学上影响生育的隐患,避免了不健康下一代的出生;孕前优生检测可减少新生儿耳聋、智力低下、视力损害、小头畸形,减少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媒体记者 陈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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