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杜沂蒙)当下,青年在就业方面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压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部长齐虎建议,促进青年就业立法。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青年失业率高于社会整体失业率。”齐虎注意到,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日趋加大。同时,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存在针对青年的就业歧视问题,如经验歧视、性别歧视和学历歧视等。“部分青年还面临劳动权益受损问题,加班工作、牺牲健康成为常态,灵活就业青年容易面临劳动关系难认定、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
近年来青年就业难导致“啃老族”、“傍老族”、“漂泊族”、“躺平族”等边缘群体大量出现。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面向全国青少年开展关于青年领域专门立法的网络问卷调查,有353万青少年踊跃参与,92.5%的受访者认为推进青年专项立法非常必要,53.9%的受访者希望相关就业政策能上升为法律。
齐虎表示,国家制定促进青年就业的专门法律,将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的就业帮扶措施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化,将极大增强青年就业的信心和底气,更好引导激励青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拼搏奋斗。
实际上,广州等地已经在这方面迈出了第一步。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是地方探索青年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北京、河北、广东等省份先后出台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也为立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从国际上看,韩国和日本均颁布了青年就业促进法,阿塞拜疆、芬兰等国家在相关青年法中对青年就业工作提出“硬性要求+鼓励机制”的实施路径。
因此,齐虎建议,开展促进青年就业立法调研,尽早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快促进青年就业立法进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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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李迎新作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首年。
连任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后,3月初,这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带着精心准备的提案,再一次参加全国两会。
在过去五年履职生涯中,李迎新始终关心青年群体的就业和发展,持续聚焦民生新业态,不断关注互联网环境下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从提高行业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漏洞等不同方面形成了多份提案。
今年两会,她依旧关注青少年群体,带来了“促进青年就业立法”与“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关心关注促进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两份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三八红旗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民革北京市委委员、民革北京市通州区总支部副主委、民革北京市委社会与法制专委会副主任李迎新。受访者供图
以下是新京报记者与李迎新的对话:
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增强青年就业的信心和底气
新京报:今年两会,你准备了什么提案?
李迎新:青年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今年两会,我进行了充分调研,准备了两项相关的提案。
第一项提案关于促进青年就业立法。
近年来,随着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竞争日趋激烈,青年在就业方面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压力。因此,我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将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第二项提案关于促进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
新冠疫情导致少年儿童经历了近3年特殊的成长期——外在压力生活事件增多,而来自家庭、学校和同伴支持相对减弱。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期,他们的心理健康受疫情影响最为深远,我们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在医疗、教育、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新京报:在促进青年就业立法方面,通过调研,你有什么发现?
李迎新:调查显示,青年在就业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压力。
一是青年失业率远高于社会整体失业率。《中国青年人口与青年发展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5—2018年,城镇失业青年占城镇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4月,16-24岁青年人的失业率达18.2%,明显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1%的水平。2023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到1158万,青年就业压力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数值。
二是存在针对青年的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为经验歧视、性别歧视和学历歧视。
三是部分青年面临就业劳动权益受损问题。很多青年在大城市奋斗,加班工作、牺牲健康成为常态。与此同时,随着就业困难,越来越多青年选择灵活就业,这让他们容易面临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社会保障缺失、维权难等问题。因此,解决青年的就业问题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新京报: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具有怎样的必要性?
李迎新:青年就业不仅是为生存,更是为发展。职业道路和经验对塑造青年价值观至关重要,如果青年在入职初期遭遇严重挫折,有可能在就业信心和心理方面受到终生影响。
就业问题不仅是青年个体的问题,亦是社会的问题。近年来,青年就业难导致“啃老族”“傍老族”“漂泊族”“躺平族”等群体大量出现,如果延误解决问题的时机,则会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根据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面向全国353万青年开展的网络问卷调查显示,53.9%的受访者希望相关就业政策能上升为法律。国家制定促进青年就业的专门法律,将使得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就业帮扶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化,能极大增强青年就业的信心和底气,更好引导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新京报:你认为青年就业立法除了在创新创业上给予青年支持,还应包括哪些方面?
李迎新:青年发展一直是我关心的问题,近几年,我针对青年问题做了很多调研,也走访了很多地方,围绕青年问题的解决形成多份报告和提案,包括新业态下青年就业、青年亚文化、青年住房等问题,今年的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就属于围绕青年发展提出的系列提案。
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北京、河北等多地也先后出台了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文件,为立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我认为除了创新创业,青年立法更应综合施策,类似军人、工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单独立法一样,针对青年群体的教育、就业、创业等事项也应当进行专项立法,从根源上给予青年发展保障和动力。
多渠道为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新京报:在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关心关注促进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方面,通过调研,你有什么发现?
李迎新:调查发现,进入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面临新旧问题交织的挑战,疫情造成的一些心理问题短期内不会自然消失,复课又带来“开学综合征”,可能加剧原有问题。从权威机构的调查中可见,少年儿童在情绪、自我和行为方面存在“三大障碍”。
第一重障碍是焦虑、抑郁增多,且呈低龄化趋势。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22年对全国24758名中小学生调查发现,焦虑、抑郁检出率分别达31.3%、17.9%;其中四年级学生重度抑郁检出率为2.8%,较2020年上升0.9个百分点。
第二重障碍是自我效能感降低,控制感、希望感、生命意义感弱化。
调查发现,新冠疫情暴发后,评价自己“在各方面都做不好”的少年儿童较5年前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对未来抱有强烈希望感的减少了11.8个百分点。
第三重障碍是日常生活结构频繁变动,睡眠运动学习习惯“大滑坡”,容易出现注意缺陷、攻击行为、网络成瘾等问题。目前,个别家长、教师对儿童心理问题认识不足,导致儿童心理问题被误判、误诊,引发未来罹患精神疾病、自伤自杀的风险增加,给个人和社会都将带来沉重负担。
新京报:根据前期调研,针对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你有哪些建议?
李迎新:针对后疫情时代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我有四方面建议,希望通过医疗、教育、家庭、社会等多种渠道,为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构建完善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我建议完善预防、治疗、康复,全面促进一体化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疫情后应针对焦虑、抑郁症等制定筛查方案,建立定期筛查机制,尽早发现高风险儿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及时干预;加大培养儿童心理咨询师、儿童精神科医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供给;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社会资源,切实提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服务能力,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我建议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督导,针对后疫情时代各年龄段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开展专项培训;建议春季开学后开展心理课、团体心理活动、专题心理讲座和个体辅导等活动,从而提升学生情绪调节能力,尽快适应学校环境;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注,比如经历了疫情期间亲朋好友死亡的学生、有既往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快建设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立完善学生动态心理健康档案。
三是强化家庭的心理抚养。我建议利用家校课堂等途径开展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尤其是在农村偏远地区,要大力提升家长对孩子异常情绪、行为的敏感性,提高对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和就医意识;引导家长关注疫情后自身心理健康,陪伴、帮助孩子治愈修复疫情带来的心理创伤,促进创伤后成长,提高心理韧性。
四是营造重视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我建议大力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民众心理健康素养,重塑后疫情时代积极的社会心态;引导全社会正视抑郁症等精神障碍,关怀和理解精神障碍患者,降低精神障碍患者的“病耻感”,鼓励积极就诊求治。
全国政协委员李迎新在2023年全国两会。受访者供图
“除了光荣,还有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
新京报:此次连任全国政协委员,你有什么感受?
李迎新:连任全国政协委员,我深感使命光荣。
自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我曾在全国政协大会上以基层法官代表的身份发言,也曾站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的“委员通道”上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社会关切。在过去五年履职生涯中,我见证了国家在党的领导下攻坚克难,开创了令世人瞩目的宏伟事业,也感受到了人民政协坚持履职为民、增进民生福祉的积极作为。
今年,我有幸继续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除了光荣,还有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法官,在新一届任期内,我将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同时做好法院的审判和管理工作,确保将委员履职和法院工作“两到位、两促进、两不误”落到实处。
新京报:过去五年,你在履职期间做了哪些工作?
李迎新:过去五年,我所做的工作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传播法院“好声音”。
2018年,我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以《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期盼》为题作大会发言,分享了亲历司法体制改革的切身感受,代表广大法官,表达了对司法改革的新期盼。
2022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我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人亮相首场“委员通道”,讲述了巡回审判的形式和发展,向社会公众传递了法院的法治声音、正义声音,将法院人甘于奉献、勇挑重担、迎难而上的形象与足迹印刻其间。
二是注重调研,关注基层社会治理。
过去五年,我给自己履职定下要求和目标:想人民之所想,谋国家之所需。因为非常关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情况,我多次前往天津、山西、甘肃等地调研,作为主笔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促进小区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的调研报告》获得多位中央领导的批示;我还与调研组到河南、浙江,调研乡村振兴战略下青年发展与规划,深入农村了解和思考在疫情影响下青年人群的就业需求、求职环节和关键痛点,提出要扩大市场岗位供应,采取多样化手段帮助农民工就业,并做好疫情期间农民工群体权益保护等提议。
三是通过数份提案,聚焦民生领域新业态。
加快青年专项立法,完善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健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五年来,我在调研基础上撰写了数十件建议、提案和调研报告,许多建议转化为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在日常工作中,我也注重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自全国政协委员读书活动开展以来,我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工作之余坚持每日读经典,并通过参与“民主与法治”“乡村振兴”“人口发展”等专题读书活动分享见解,被评选为2021年全国政协委员读书积极分子。这项活动,可以让我在持之以恒的学习交流中提升履职本领、凝聚思想共识,有利于展示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新京报:在接下来的履职期,你有什么打算?
李迎新:一方面,我将贯彻落实好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和本界别群体利益,紧紧围绕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抓住群众急难愁盼以及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调查研究,充分依托专委会、人民法院、本界别的平台力量,力求做到切中实质、竭诚尽智、有所作为。
另一方面,我还将基于调查研究中搜集的意见建议和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矛盾问题,撰写高质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发挥职业特长咨政建言,深入实地考察推动民主监督,既发挥界别优势又立足工作全局,尤其是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贡献力量。
新京报记者 左琳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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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委员提案”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年就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近年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一直为促进青年发展、加强青年就业保障奔走发声。今年两会召开在即,李迎新委员也已带着她关于促进青年就业的提案赶赴会场。让我们一起看看,今年李迎新委员又针对增进青年福祉提出了哪些具体意见建议呢?
青年人面临就业新压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竞争日趋激烈,青年在就业方面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压力。主要表现在:
青年失业率远高于社会整体失业率
《中国青年人口与青年发展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5—2018年,城镇失业青年占城镇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4月16—24岁青年人的失业率达18.2%,明显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1%的水平。2023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到1158万,青年就业压力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数值。
存在针对青年的就业歧视现象
有调查显示,在青年招聘过程中,仍存在歧视现象,有近40%的青年遭遇过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经验歧视、性别歧视和学历歧视。
部分青年面临就业劳动权益受损问题
调查发现,有17.9%的青年每月工作超22天,26.9%的青年每周工作超过正常的40个小时。很多青年为了在大城市奋斗,加班工作、牺牲健康成为常态。与此同时,随着就业困难,越来越多青年选择灵活就业,导致容易面临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社会保障缺失、维权难等问题。
青年就业问题亟待解决
青年就业不仅是为生存,更是为发展。职业道路和经验对形塑青年价值观至关重要,如果入职初期遭遇严重挫折,有可能对青年的就业信心和社会心理带来终身影响。同时,就业问题不仅是青年个体的问题,亦是社会的问题。
近年来青年就业难导致“啃老族”“傍老族”“漂泊族”“躺平族”等边缘群体大量出现,如果延误解决问题的时机,则会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面向全国353万青年开展网络问卷调查,53.9%的受访者希望相关就业政策能上升为法律。
从实践来看,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是地方探索青年就业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而北京、河北、广东等多省市也先后出台了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文件,为立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从国际上看,韩国和日本均颁布了青年就业促进法,阿塞拜疆、芬兰、乌克兰等国家也在相关青年立法中对青年就业工作提出了“硬性要求+鼓励机制”的创新思路。
为了促进青年就业问题解决,李迎新委员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议:
立法机关尽快将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通过国家制定促进青年就业的专门法律,将使得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就业帮扶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化,能极大增强青年就业的信心和底气,更好引导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供稿:北京四中院
编辑:郭泽晋 肖飞
审核: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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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的提案关注了青年就业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李迎新 受访者供图
李迎新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竞争日趋激烈,青年就业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压力。
有数据显示,青年失业率远高于社会整体失业率。《中国青年人口与青年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8年,城镇失业青年占城镇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4月,16岁至24岁青年人的失业率达18.2%,明显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1%的水平。
此外,李迎新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在青年应聘过程中,存在受歧视现象,有近40%的青年遭遇过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经验歧视、性别歧视和学历歧视。
同时,部分青年劳动权益受损问题也不容忽视。李迎新调研发现,有17.9%的青年每月工作超22天,26.9%的青年每周工作超过40个小时。很多青年为了在大城市奋斗,加班工作、牺牲健康成为常态。同时,随着就业困难,越来越多青年选择灵活就业,导致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社会保障缺失、维权难等问题。
“青年就业不仅是为生存,更为发展。职业道路和经验对塑造青年价值观至关重要,如果入职初期遭遇严重挫折,可能对青年就业信心和社会心理带来终身影响。”李迎新表示,就业问题不仅是青年个体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
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面向全国353万青年开展网络问卷调查,53.9%的受访者希望相关就业政策能上升为法律。
从实践来看,2022年11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是地方探索青年就业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而北京、河北、广东等多地也先后出台了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文件,为立法提供了良好政策基础。从国际上看,韩国和日本均颁布了青年就业促进法,阿塞拜疆、芬兰、乌克兰等国家也在立法中对青年就业工作提出了“硬性要求+鼓励机制”的创新思路。
为促进解决青年就业问题,李迎新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将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列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通过国家制定促进青年就业的专门法律,将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就业帮扶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化,以增强青年就业的信心和底气,更好引导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法人网北京3月4日讯
责编|白 馗
编审|崔晓林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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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人民大会堂里,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杨贤金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听到了自己眼下最关注的话题——大学生就业。
在他看来,报告中几十次提到“就业”,并提出今年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直指眼下全社会特别是青年群体的痛点。
不仅如此,报告中“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也切中年轻人关切的热点。这些关乎青年成长和发展的“春天的消息”,从北京人民大会堂传出,给年轻一代带来了信心和温暖。
资料图 新华社发
经济好转将释放更多就业岗位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发起了“你最关心哪些议题”的青年期待调查,就业、住房和教育位列前三。
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直言今年就业总量压力比较大,高校毕业生预计有1150多万人。稳就业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
就在郭卫民谈就业难问题的同时,距离人民大会堂150公里以外的天津大学体育馆里热气腾腾,首场“海河英才”高校专场招聘活动如火如荼。活动现场同步举办了直播带岗等活动,用人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在云上与高校毕业生进行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对接。
“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每年超千万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杨贤金说,要让这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定式,创新就业工作模式。比如天津大学派出校领导每年带队拜访企业,并连续8年让辅导员到重点企业挂职,“做好对用人单位的全景了解才能更好地供需对接、精准施策”。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李克强说,过去5年,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指标。
“事实上,过去5年,我国的城镇新增就业保持了年均1270多万人的规模。”全国政协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龚六堂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稳就业一直被放在很高的位置。
“不可否认受疫情冲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商企业经营都受到影响,而这些企业对吸纳就业非常重要。”龚六堂说,今年的经济GDP增速安排在5%左右,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能释放更多的就业岗位。
龚六堂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等8个方面的重点建议,“都直接、间接影响就业”。他解释,扩大内需会带来就业岗位的增加,有了就业就有了收入,又会传导到消费提升,进而形成良性的循环。
到更广阔的天地去奋斗
不少代表委员谈到,高校毕业生就业除了受经济社会发展等外部因素影响,也受大学生群体自身就业观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大学校长丁建宁发现,就业意愿下降的“慢就业”现象越来越突出,选择“缓就业”的群体逐渐增多。
他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就业岗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满足大学生期望值需求的市场化岗位不足;二是当代大学毕业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生存压力相对小;三是毕业生对体制内就业的需求不减,国企、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考试竞争愈加激烈,“体制内就业招考的‘二战、三战’群体屡见不鲜”。
龚六堂也谈到,有的地区或岗位吸纳就业人数有限,而仍有不少岗位、不少地区出现招工难。他建议年轻人应该有更广阔的视野,“包括乡村振兴也是广阔的奋斗天地,能大有作为”。
“我们鼓励学生参与重大课题研究,了解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到基层一线、贫困地区开展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杨贤金说。
全国人大代表、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万闻华认为,对大学生的政策支持“要更准”。当地的政策是,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的可享受“苏岗贷”信用贷款及优惠利率,并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为年轻人开发多层次、丰富的就业岗位。
“还是要让年轻人喜欢的产业留住青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宜兴市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欧阳华希望发掘更多乡村振兴的项目,让更多年轻人回到家乡就业。
靶向发力贴心服务青年群体
“青年发展一直是我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针对青年问题进行了不少调研,特别关注新业态下青年就业、住房等问题。她注意到,这些青年最关注的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有所关注。
李迎新谈到,自己在调研中发现,社会上存在针对青年的就业歧视现象,比如性别歧视、学历歧视、经验歧视等。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年选择灵活就业,这让他们容易面临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社会保障缺失、维权难等问题。
她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将促进青年就业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让她感到欣慰的是,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北京、河北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文件,为立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不少城市出台相关政策,让新市民和青年租房多一些利好。今年春节后,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起了“春归计划”,4月底之前,进返京务工的青年或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在向中介租房时,将获得免押金、佣金打折等优惠,同时能月付租金。
关于青年成长和安居乐业的话题,如今越来越受关注。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推出一系列优化政策,推动青年与城市互动共赢,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
万闻华说,在泰州,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在青年驿站免费入住7天,全年最多14天,并享受就业咨询、岗位推荐、落户指导等一站式求职服务;同时根据不同学历层次发放购房(租房)补贴,构建青年人才全链条住房保障体系。近期还将出台青年人才专项一揽子政策。
龚六堂认为,解决青年住房的根本是建设住房保障体系,“要因城施策、因群施策,不能搞一刀切”。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副书记、市长邢正军表示,当地已对不同人才实施了多种优化措施,增强住房保障水平。通过发放人才购房券、建设人才公寓、鼓励企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措施,解决青年就业期间临时居住问题,“要靶向发力,贴心服务新兴就业群体”。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 胡春艳 刘世昕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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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提出建议,加快推动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
从团中央角度,发出关于青年发展专项立法的呼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份沉甸甸的建议背后,汇聚了各方意见建议和来自各地、各领域广大青年的声音和期待。
就在不久前,一场由团中央召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出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社会委工青妇室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召开,专门研讨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基础性研究的工作情况。在听取大家研讨后,傅振邦指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青年发展需要更加制度化、法治化的支撑,从政策基础、实践基础等方面看,时机也比较成熟。应以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成长发展作为立法方向,结合青年在就业、婚育、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现实需求,为青年成长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治保障,使青年在新时代更好发展、更有作为。
“我们去年上半年开始委托上海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专家团队,以及广东、江西、重庆等地团组织,围绕青年发展促进立法研究、国外青年发展专项立法比较研究等主题,已经启动开展了立法的基础性研究。”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介绍,这期间各个研究团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研究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和实地走访。
为落实党的青年政策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2017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全面促进青年发展的国家专项规划《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新时代中国青年发展提供根本政策指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亲自指导制定的第一个青年发展国家专项规划,标志着青年发展被纳入党和国家政策体系的总体框架。
《规划》实施6年来,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成果充分显现。
“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关心关怀、将党中央对青年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促进青年发展的专门法律,通过实施法律贯彻党的意志,有利于加强党的宏观政策和具体行政工作的衔接,为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提供可靠法治保障。”徐晓在建议中提到,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政策是法律的渊源,将执政党的政策法治化,是世界上很多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表示,推进青年立法理论和实践,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确定的政策框架,可以作为开展青年发展专项立法的主要政策依托和工作基础。相关法律中对于青年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发展权益的规定,也为制定专门法律奠定了良好基础。”徐晓表示。
实际上,部分地方已有探索。
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这是地方探索青年领域立法的重要突破。此外,浙江省青年发展促进条例已被纳入省人大调研立法库,将于2023年启动调研。济南市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促进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据多个省份反映,青年立法已经成为一些代表关注的重点。
当下,青年发展还面临一系列政策解决不了或者解决不好的急难愁盼问题,怎么办?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认为,这正是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的需求所在。“这个需求转化为法言法语就是权利。对青年发展中面临的急难愁盼的需求,如何以法律的形式,以权利的形式呈现出来?”苑宁宁表示,立法的出发点是使青年相关法治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最终目的是帮助他们建功立业、担当大任。
青年期待立法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融资贷款难、办公租金高昂、经验不足踩坑多等是众多创业者都会遇到的,目前也有相应的创业支持政策解决。但当创业者遭到创客空间恶意驱赶、创业支持政策未如期兑现时,并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为青年创业者‘护航’。”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CEO王健从事青年创业服务已有10年,他认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青年优先发展”的关键一环,不仅要有激励政策,更要出台保护性的法律法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两亿人左右,外卖员、电竞主播、短视频博主等灵活就业岗位已成为一些年轻人就业择业首选。然而,这一群体的劳动保障、税务缴纳规范、职业发展规划还十分欠缺。
除了就业创业,青年在成长发展的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婚恋交友、租房购房、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社会融入等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副院长刘明侦认为,应该尽快建立起青年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实事项目等立体化的支持体系,多措并举缓解青年面临的这些压力。
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面向全国青少年开展关于青年领域专门立法的网络问卷调查,353万青少年踊跃参与,92.5%的受访者认为推进青年专项立法非常必要,6.6%认为比较必要,分别有53.9%、44.2%、38.8%的青少年希望将就业、身心健康、居住方面的政策上升为法律。
徐晓认为,国家制定专门法律,及时回应青年关切,能极大增强青年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更好引导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我们在考虑如何保障好青年群体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努力实现青年群体资源的优化配置,让青年在实践中发挥最大作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刘宇轩表示。
2022年,刘宇轩所在团队开展的青年调查数据显示,青年群体社会保障水平比全国水平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青年群体各有各的难题,比如青年农民工的半城市化问题,目前大概1.4亿40岁以下的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
“青年群体要求的不只是自身的权益保障,更有对国家发展前进的渴望,仅是对青年权利的保护无法实现青年群体的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法的社会效益。”刘宇轩补充道。
提升青年发展领域国际话语权
目前,我国宪法界定的军人、工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16个群体中,已有15个有专门立法,只有青年群体还没有专项立法、尚属空白。
从国际上看,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芬兰、巴西、瑞士等31个国家和地区性组织颁布了青年法、青年政策法、青年就业促进法、青年社会保障法等青年领域专门法。
徐晓表示,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及时开展促进青年发展专项立法,将赢得长期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主动,为世界青年事务提供中国范例。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介绍,自196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一个全球性青年政策——《关于在青年中培养民族间和平、互相尊重及彼此了解等理想之宣言》后,各国在制定青年政策时各有不同。既有行政机关制定的专门针对青年群体发展的官方政策性文件,也包括由立法机关颁布的青年相关的法律或单行的青年法。
“除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外,‘青年发展规划’法治化也有国内案例可循,如1986年出台义务教育法前,就先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王四新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推动青年发展专项立法需考量“促进青年发展”因素,可以“专门立法”和“分散立法”相结合的方式推进。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杜沂蒙 王姗姗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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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且考研考公竞争激烈、出国留学难度增加,海外留学归国就业的学生也将超过100万,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极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澎湃新闻记者从民进中央网站获悉,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多措并举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拟提交《关于引导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张天任代表建议:引导高校毕业生
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
据澎湃新闻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表示,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引导高校毕业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既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又能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从全国范围看,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还面临一系列政策困境。最突出的问题有三点:
就业形式单一,市场化岗位较少。
就业创业长效保障不完善,影响长久发展。可行的政策。
管理部门缺失导致管理混乱。
为此,张天任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国家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构建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政策体系,拓宽农村创业就业渠道。打破现有政府政策主导的就业形式,改变“政府政策--大学生就业”的单一就业层级关系,鼓励农村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提供更多可供大学生选择的职位,打造“政府政策--企业--大学生”的多元化就业层级。针对有意愿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让企业享受到一定优待,协助企业制定大学生就业管理政策,提高大学生农村就业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出台大学生失业保障政策。一旦大学生农村创业就业失败,要保障其后续创业就业问题,确保同等条件下,曾在乡村创业就业失败的大学生在应聘其他工作时受到一定程度的优待。二是解决入职农业就业的大学生在就近县域及城镇住房待遇以及下一代教育等社会保障机制,让大学生到农村及农业领域就业成为高素质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立法把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并赋予高素质农民终身受教育的权利。
确立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建立统筹大学生乡村创业活动的专有部门或机构,针对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难题,给予针对性的帮助,优化政策的执行效果,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大学生入职农业领域的相关制度进行系统设计,在土地、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并调动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积极性。
4、建立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的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形成有效的配套政策。一是将“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资格准入制度与大学生学历及接受农业教育的程度结合起来,认定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和等级。二是根据认定标准及高素质农民等级与其优惠政策挂钩,提升高素质农民化的含金量。三是将“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资格准入制度与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方面政策结合,取得资格认证职业农民大学生在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如在金融信贷方面,采取贷款贴息的办法引导小额贷款向大学生高素质农民倾斜。
民进中央提案建议:
延长毕业生应届身份时限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拟提交《关于多措并举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的提案》,建议适度延长保留应届毕业生资格时限,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对部分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要求应届毕业生须为当年毕业的做法予以纠正。
民进中央提案认为,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重点群体就业难度加大,尤其是青年失业率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与年长人群相比,青年的工作经验不足,社交关系较弱,就业面临的困难更为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困难、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农村青年就业难度大等问题亟需社会关注。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搭建更多校企对接、国聘行动等就业渠道与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社保方面给予减免、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同时适度增加社会公益性工作岗位,增加就业容量。
此外,提案建议,通过提供一对一咨询、心理健康援助等方式,缓解就业焦虑,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吕国泉建议:用人单位不得
把年龄作为招聘辞退红线
近年来,“35岁就业门槛”持续引发热议,职场上的“年龄焦虑”一度成为舆论焦点。
据红星新闻,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拟向大会提交《打破35岁职场门槛,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提案。提案中建议:“加大反年龄歧视就业立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服务,加速培育人尽其才劳动力市场,加快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
吕国泉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退,老龄化日益严重,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提出“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35岁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不仅侵犯了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权益,造成就业市场恶性内卷,劳动者只能趁年轻赚快钱,没有时间精力提高职业技能,且有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导致人力浪费与人才断层。
在吕国泉看来,人为强化“就业难”与“招工难”结构性就业难题,会掣肘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建设,影响共同富裕实现,引发就业焦虑、低生育率等一系列经济问题、社会问题。
针对年龄歧视现状,吕国泉建议,要强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确就业年龄歧视判定标准,增加监管处罚可操作性,对各年龄段劳动者给予平等就业保护,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对用人单位有形或无形的年龄限制的做法,加强劳动行政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工作,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保障平等就业权。
此外,他还提出,要鼓励中年人才返乡建设,支持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出台“倦鸟归巢”人才回流计划,实现人才发展和地区经济双赢局面。探索建立录用中高龄劳动者激励机制,对聘任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他提议道,机关单位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推动形成尊重中高龄就业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积极的心理预期。
对各位代表委员们的建议
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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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月龙 杜波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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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宝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凝聚各界共识,推进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工作,2月22日下午,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举行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研讨活动。全国人大社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我国青年发展领域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立法目标、立法路径、立法内容等开展了研讨。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出席研讨活动并讲话。
与会人员认为,青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生力军,党中央对广大青年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议制定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纵深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成果充分显现。与此同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青年在婚恋生育、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依然突出、需求更加强烈、压力持续变大。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青年发展需要更加制度化、法治化的保障,从政策基础、实践基础等方面看,时机也比较成熟。应以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成长发展作为立法方向,结合青年在就业、家庭、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现实需求,为青年成长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治保障,使青年在新时代更好发展、更有作为。
相关专家表示,从国际上看,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等31个国家和地区性组织颁布了青年法、青年政策法等青年领域专门法。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及时开展促进青年发展专项立法,将赢得长期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主动,为世界青年事务提供中国范例。
2022年下半年,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开展的一项网络问卷调查显示,353万参与调研的青少年中,92.5%认为推进青年专项立法非常必要,6.6%认为比较必要,53.9%、44.2%、38.8%的受访者希望就业、身心健康、居住方面的政策上升为法律。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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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2月24日记者从民进中央获悉,今年民进中央提出关于多措并举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的提案建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提升农村青年就业能力,完善青年社会保障体系。
提案建议,搭建更多校企对接、国聘行动等就业渠道与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社保方面给予减免、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同时适度增加社会公益性工作岗位,增加就业容量。
通过提供一对一咨询、心理健康援助等方式,缓解就业焦虑,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适度延长保留应届毕业生资格时限,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对当前部分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要求应届毕业生须为当年毕业的做法予以纠正。
此外,设立专门平台以整合各招聘网站、企业的招工信息,为新生代农民工和企业牵线搭桥,及时匹配就业信息。新就业形态吸纳了大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应加强相关行业的引导和规范,支持各类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鼓励新生代农民工根据自身条件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并根据就业意向和自身水平提供相关培训,提升在城市持续工作的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提案认为,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持续开展针对未就业农村青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各类知识培训,鼓励农村青年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从事各项工作奠定技能和文化基础。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更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县乡布局,培育有利于农村青年就业的产业集群,吸收农村青年就近务工。对于有经营头脑、想干事的青年农业能人,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对其在资金上予以扶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培养一批“懂农村、爱农业、爱农村”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带动周边农村青年就业。
对青年等重点群体实施发放培训补贴、生活补助、延长失业保险金期限等举措,帮助青年度过求职困难期。进一步降低基本社会保险的强制缴费率,减轻企业和青年双方压力,对于收入较低的就业人员,允许选择折扣费率缴费,同时以折扣费率计算养老金权益,在收入提高后可以再按标准费率缴费。加大公租房、廉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和覆盖范围,并针对青年予以适当政策倾斜,使更多青年群体住房有保障,解除青年就业的后顾之忧。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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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王晶)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截至目前,全总办公厅共收到各地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及全总机关各部门提交的约40余件建议提案,经筛选整理出30余件建议提案。
其中,内容主要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相较往年,今年总工会界别对弱势群体更为关注,比如提案内容涉及职工劳动保护、困难职工帮扶等诸多热点话题。此外,打破35岁职场门槛、建设大龄劳动者友好社会等话题颇受关注。
资料图(图片来源:CFP)
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有63位委员 行业领域涵盖面广
根据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委员名单,十四届全国政协分为34个界别,其中总工会界别有63位委员。
新产生的总工会界别委员行业领域涵盖面广,既有党政和工会干部,又有专业技术人员,既有企业界知名人士,又有生产一线工人,还有律师、专家学者、港澳人士等。其中,有12名委员来自全国总工会机关,有1名委员是全总兼职副主席,有2名委员是地方工会干部。
据全总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总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向大会提交了4份大会发言材料,分别是《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坚定不移推进全体职工实现共同富裕》《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防护网” 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目前,发言材料已按程序报送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组。
据悉,十四届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委员分为两个小组,即第17组和第18组,17组有31名委员,18组有32名委员。第17组召集人是江广平、魏地春、柯瑞文,第18组召集人是阎京华、杨宇栋、杨杰。
资料图(图片来源:CFP)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今年仍为重点关注
劳动安全卫生、农民工服务……都是以往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关注的热点话题。而今年总工会界别的提案,不仅包括多年呼吁的内容,也有新的议题。
记者对比往年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提案发现,今年涉及职工健康安全类的提案内容占比较大,一线职工、困难职工、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利益也得到更为密切的关注。
目前总工会界别委员已提交或准备提交大会的建议提案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依然是委员们关注的重点。包括从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发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外卖配送员职业技能提升、加强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建立城市快递共同配送新模式、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更具包容性等诸多方面,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及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全总办公厅相关负责人称,这些建议提案,紧扣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各个层面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及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提案有:加强环卫工人冬季劳动保护;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构建普惠支持网络、缓解职工抚育压力等。这些建议提案,充分体现了对职工安全保护和身心健康的密切关注。
据了解,过去5年,十三届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展现界别特色,代表所联系的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各项协商议政活动,发挥贴近职工、贴近基层、岗位专长等优势,提交大会提案776件、大会发言14篇、界别提案6件。2018年,总工会界别提交的《关于加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解困力度 推动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提案》,入选“全国政协成立70年来有影响力重要提案”。
江苏徐州:工会为新就业形态女职工进行健康义诊(图片来源:CFP)
探索实施低收入劳动者群体过渡性收入支持计划
记者从全总了解到,今年依然有不少涉及青年就业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其中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的提案》《关于拓展产业工人发展空间的提案》《关于加快改革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体系的提案》等6件。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拟向大会提交《打破35岁职场门槛 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提案。3月1日,吕国泉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提出:“加大反年龄歧视就业立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服务,加速培育人尽其才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
记者关注到,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建议提案,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现实诉求,为推动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难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参考。例如,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队伍薪酬待遇;实施生活品质提升专项行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探索实施低收入劳动者群体过渡性收入支持计划;为远程工作劳动者“暖心护航”;让带薪年休假制度真正落实落地等。
全总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这些大会发言和建议提案是由全总办公厅征集整理的30余件,其中一些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建议提案,拟同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提交两会。除上述建议提案外,工会系统还有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他们还会有大量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呼声的建议提案带到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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