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婷被法院强制执行,名下账户仅查出9万元财产,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黄婷婷名下账户,扣划银行存款6.6万余元、网络资金2.4万余元。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黄婷婷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消息发酵后,即刻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感叹原来娱乐圈也有不挣钱的明星。
财经网:【黄婷婷违约强执仅查出9万财产】案件流程显示,黄婷婷于2021年起诉丝芭传媒违约,后被丝芭传媒反诉,法院判决双方合约解除,黄婷婷赔偿丝芭传媒违约金350万元。去年12月,黄婷婷被强制执行。今年2月,黄婷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黄婷婷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已向黄婷婷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黄婷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网友评论:没有找好下家公司帮黄婷婷你付违约金就不要轻举妄动,不过黄婷婷她也太惨了,还没有网红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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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娱乐
黄婷婷违约强执查出9万财产
新浪娱乐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黄婷婷[微博]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公开。文书显示,法院依法向黄婷婷发出执行通知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支付违约金350万元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黄婷婷名下账户,扣划银行存款6.6万余元、网络资金2.4万余元。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黄婷婷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已向黄婷婷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黄婷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前,丝芭传媒发公告,表示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通知,因黄婷婷女士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年11月,黄婷婷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黄婷婷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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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黄婷婷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黄婷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随即登上热搜第一。
公开资料显示,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歌手、演员,曾是SNH48成员,隶属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月28日下午,女子偶像团体SNH48的经纪公司——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微博“丝芭传媒”先发布信息称,前SNH48成员黄婷婷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丝芭传媒表示,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2月28日,黄婷婷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回应了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表示自己在请律师积极协商解决方法和赔偿方式,会尽快处理好自己的经济问题。
回溯来看,此前黄婷婷起诉丝芭要求解约,被告丝芭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约并由黄婷婷赔偿违约金1000万。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故黄婷婷提出双方系合意解除的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丝芭公司根据黄婷婷不履行合同约定而行使解除权,符合双方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在合同的履行期届满前,黄婷婷未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积极履行合同,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丝芭公司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酌情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黄婷婷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350万元。
黄婷婷因未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娱乐圈此类老赖还不少,“老赖”艺人竟在活动现场被强制执行。近日,湖南长沙,艺人桑某因股权转让纠纷被曹某诉至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但开庭当天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后,判决被告桑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曹某支付欠款70余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桑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后,与申请人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搞笑的一幕发生在2月18日,得知桑某正在长沙参加某档宣传活动,天心区法院执行法官赶往活动现场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面对执行法官手中的“司法拘留决定书”,桑某与曹某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偿还十万元欠款、抵押一台小车,剩余欠款部分将按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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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黄婷婷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回应了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表示自己在请律师积极协商解决方法和赔偿方式,会尽快处理好自己的经济问题。
本人尊重司法判决,在收到法院判决后,也在请律师积极协商解决方法和赔偿方式,但没想到以这样的方式收到公司的回应。
我会尽快处理好自己的经济问题,用好的状态和作品感谢大家的支持。也很抱歉因为个人的事情占用公共资源。
公开资料显示,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歌手、演员,曾是SNH48成员,隶属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8日下午,丝芭传媒发文称: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通知,因黄婷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女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
丝芭传媒表示,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此前黄婷婷起诉丝芭要求解约,被告丝芭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约并由黄婷婷赔偿违约金1000万。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故黄婷婷提出双方系合意解除的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丝芭公司根据黄婷婷不履行合同约定而行使解除权,符合双方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在合同的履行期届满前,黄婷婷未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积极履行合同,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丝芭公司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酌情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黄婷婷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350万元。
黄婷婷因未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根据法律,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综合自新闻晨报、黄婷婷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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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月28日消息 丝芭传媒发文称,公司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通知,因黄婷婷女士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女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据悉,去年9月,SNH48成员冯薪朵、黄婷婷因合同纠纷对丝芭传媒关联公司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相关案件将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故黄婷婷提出双方系合意解除的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丝芭公司根据黄婷婷不履行合同约定而行使解除权,符合双方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在合同的履行期届满前,黄婷婷未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积极履行合同,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丝芭公司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酌情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黄婷婷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35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大江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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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黄婷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登上热搜第一。同日晚8时14分,黄婷婷本人对此回应称尊重司法判决,会尽快处理好经济问题。很抱歉因个人的事情占用公共资源。28日下午,女子偶像团体SNH48的经纪公司——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微博“丝芭传媒”先发布信息称,前SNH48成员黄婷婷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丝芭传媒表示,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去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黄婷婷当时正在与丝芭文化进行解约诉讼。判决书中提到,原告黄婷婷诉称,2013年8月双方签订《SNH48专属艺人合约》,约定被告丝芭公司为原告提供经纪服务。合约履行期间,被告未能按约向原告就演艺事业的发展提供全面的培训及规划,并且隐匿原告活动项目所得薪酬的真实情况。自2019年7月,原告黄婷婷多次与被告丝芭公司协商,但被告未做任何调整,致使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2019年10月,黄婷婷曾向丝芭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提供其参加各项演艺工作项目的相关资料并支付未分配收入款项,并提出终止履行合约。法院认为,黄婷婷提到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法院方面认为,签订至今,丝芭公司已为黄婷婷提供大量的演艺活动机会,进行培养、包装,并支付给黄婷婷各项演出收入,在合同的履行期届满前,黄婷婷未能积极履行合同,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结合黄婷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同时考虑到合同履行期限、黄婷婷的违约时间等因素,法院认为丝芭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最终裁判结果为,双方于2013年签订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解除,黄婷婷向丝芭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350万元。而近日丝芭传媒发布的信息显示,黄婷婷拒绝支付该款项,并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根据法律,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资料显示,黄婷婷1992年9月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是一名歌手、演员。2013年11月,黄婷婷正式经由SHN48出道,2015年曾获得SNH48第二届总选举第四名,当年的前三分别是赵嘉敏、鞠婧祎和李艺彤。来源:澎湃新闻,综合自极目新闻、新闻晨报、新浪微博等
责编:王璐璐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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