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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建议加大对网暴受害者的救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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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桂仙代表、韦震玲委员: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势在必行
    作者:北青网
    发布时间:2023-03-0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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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潘桂仙代表、韦震玲委员: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势在必行

    潘桂仙代表

    韦震玲委员

    (记者郭荣荣 邓铁军)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暴力产生的影响范围也在扩大,逐渐演变成现实中的舆论压迫和人身攻击,给网络暴力当事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势在必行。”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潘桂仙表示,应当对网络空间进行实名化管理,以提高网络暴力实施成本,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治网络施暴者。

    记者了解到,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就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网络暴力行为提供了定罪量刑的司法依据。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民的人格权有了更加清晰、更有力度的保护。

    “我们常常难以确认网络暴力的传播源和具体侵害者,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治理难等困境,而这些问题又导致诉讼成本提高。部分网民因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不懂得如何有效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遭受网络暴力后只能默默承受。”潘桂仙代表认为,治理网络暴力,要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司法机关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打击具体案事件,严厉惩处涉案人员,更要针对具体案事件暴露出的漏洞、堵点主动作为,溯源治理,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让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一直十分关注网络暴力治理问题。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韦震玲委员曾提出关于《遏制网络诽谤犯罪正确引导网络行为》的提案,呼吁进一步完善打击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继续就遏制网络暴力问题提出提案,积极推动对网络暴力行为的综合治理。

    “网络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们作出了相对明确的规定,但对于网络平台、广告主体及相应监管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认定却缺乏明确依据。”韦震玲委员对记者说,去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及时发现网暴异常行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还是要通过加强监管把平台责任进一步压实,及时发现网暴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给予当事人有力保护和有效救济。”韦震玲委员表示。

    韦震玲委员建议,网络平台可以在网页显著位置设置治理网络暴力提示,明确告知网友投诉通道、救济途径、救助服务。(郭荣荣 邓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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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下发通知,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3-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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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

    全面贯彻实施

    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举措,是我国妇女保护的专门法律规范,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的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加强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深入开展对涉案妇女的司法救助,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促进诉源治理。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有力措施,确保有关要求落地落实。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间的衔接配合,加强与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联动协作,协同发力,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强调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举措,是我国妇女保护的专门法律规范,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把加强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抓实抓好。

    二、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把握,充分履职,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各项工作。

    (一)加大支持起诉力度

    《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支持起诉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遵循检察机关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要求,依法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受侵害妇女起诉提供帮助,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加大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首次以列举方式列明监督的具体情形。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理解法律规定,准确把握立案标准,参考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联2022年11月发布的典型案例,依法规范强化精准监督和特别保护。聚焦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形,依法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有必要的,可以对民事违法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四)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权益犯罪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对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保护。要结合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收买妇女儿童犯罪,以及收买后发生的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虐待等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等性侵犯罪,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更要依法严惩;依法妥善办理涉家庭暴力或者婚恋因素的虐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妇女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保护的新要求,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妇女的,准确研判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对于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按公诉程序依法追诉。

    (五)深入开展对涉案妇女的司法救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包括司法救助在内的妇女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救济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为因案致困妇女提供救助帮扶,保障符合条件的妇女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对受到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特别重大、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可以由上下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被救助的妇女养育未成年子女的,一并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女性的司法救助力度;促进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六)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的综合治理

    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促进诉源治理。综合运用调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制度和程序,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把抓前端、治未病融入检察履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努力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有力措施,确保有关要求落地落实。

    (二)强化配合,充分发挥合力。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间的衔接配合,加强与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联动协作,协同发力,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三)注重收集总结,及时报告情况。各级检察机关要注意收集和总结检察工作中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日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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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8点见丨今日两会日程预告;U20男足亚洲杯中国2比0沙特
    作者: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3-07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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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

    ·动态

    两会日程预告丨3月7日:人代会政协会分别举行全体会议

    图/新华社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谭克非6日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谭克非说,中国政府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方针,根据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国防支出规模。近年来,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保持了国防支出适度增长,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新华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立法法修正草案5日提请审议,这四大看点值得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是时隔8年继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之后,该法又一次进行的重要修改。作为“管法的法”,本轮立法法的修改有哪些重要看点?将对国家治理产生哪些影响?(新华社)立法法修正草案5日提请审议,这四大看点值得关注

    ·政府工作报告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再入报告,释放什么信号?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姚景源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逆全球化形势下,我国再次强调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传递出中国坚定不移对外开放,并且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态度。(新京报)深读报告|“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再入报告,释放什么信号?

    政府工作报告划重点后,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如何打造核心竞争力?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予以明确,下一步国企改革将有哪些要点?3月6日,大公国际技术研究部副总经理张晗菡告诉记者,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预计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将更强调科技、效率、人才和品牌的建设与发展。(新京报)政府工作报告划重点后,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如何打造核心竞争力?

    报告再提城镇化,专家称中国经济发展最有潜力的是农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入“十四五”的关键时期,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必须在农村农业领域做文章。(新京报)深读报告丨报告再提城镇化,专家称中国经济发展最有潜力的是农村

    ·声音

    关注一孩、拒绝“996”,多位两会代表委员聚焦生育话题

    近年来,年轻人生育率下降,女性生育意愿走低。鼓励生育,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成为了备受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哪些原因导致生育下降?如何提升结婚率、生育率?来听听他们的建议。(新京报)点击收听>>>

    全国人大代表吴仁彪:建议研究生异地借考常态化,为考生减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航大学副校长吴仁彪。受访者供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航大学副校长吴仁彪建议,研究生异地借考常态化实行,从而减轻考生经济负担。经过调研,吴仁彪发现,大学生入学时迁户口是自愿的,通常只有农村或二三线城市的学生才会把户口迁移到更好的城市,“这个群体通常没有固定收入,且家境比较贫寒,更想通过考研改变命运。但是,跨省市参加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会大大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包括交通费和住宿费。”(新京报)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尽快构建可持续的罕见病保障体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罕见病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教授及多位专家就罕见病诊断难、治疗难、保障难等困境积极建言献策,呼吁我国尽快构建起可持续的罕见病诊疗生态及保障体系,让罕见病患者尽快享受到“健康中国”战略带来的红利。(新京报)

    全国政协委员杨扬:建议体育中考采用“抽考+选考+必考”

    杨扬称运动不是为了考试,体育也不仅仅是锻炼身体。受访者供图

    全国政协委员、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副主席、我国冬奥会首枚金牌得主杨扬表示,体育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更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支撑。同时,她建议相关部门要本着健康第一的原则,做好全面研判,慎重决策今年是否开展体育中考、运动会等可能有风险的体育活动。(新京报)

    周世虹:建议将超龄老年就业人员纳入社保

    “对于就业的老年人来说,他们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的劳动风险与其他未退休的劳动者是相同的,甚至风险更高,其劳动权益也应得到同等的保障;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劳动行为,而不是年龄。”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周世虹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年自己带来了关于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的建议。(新京报)

    【本地】

    北京沙河地区将开设定制公交,有望缓解地铁拥挤

    随着近期北京轨道交通客流量不断攀升,沙河站、沙河高教园站等地铁站也恢复了以往的拥挤状态,有时候排队进站就需要半小时。虽然提供了预约出行选择,但由于开放数量较少,高峰时段的预约进站名额基本在前一天放出时就会被“秒光”,当地不少居民期盼能补强早高峰的公共交通保障。记者了解到,目前,沙河地区正计划开展定制公交服务。(新京报)

    气温回升春花绽放 北京花粉浓度持续走高

    记者从北京市气象局获悉,3月5日北京的花粉浓度监测结果是:平均每千平方毫米191粒,浓度偏高。预计3月7日城区的花粉颗粒数为每千平方毫米200到230粒,依然处于偏高水平。目前北京的花粉种类以榆科和杨树为主。花粉过敏人群外出时需做好健康防护。(央视新闻)

    北京疾控发布预防登革热健康提示

    近期东南亚等地登革热病例数明显增加,国内已有报告境外输入登革热病例。既往北京市登革热病例均为输入性病例,多因境外旅游、劳务输出、因公出国和商业活动前往疫源地感染,病例感染地点以东南亚国家为主。市民朋友们在享受快乐旅行同时也要做好健康防护,注意防范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时政】

    最高检下发通知 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等犯罪

    图/视觉中国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最高检下发通知 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等犯罪

    多家网站平台发布防网暴指南手册和网暴治理情况

    针对近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网暴问题,抖音、微博、快手、腾讯、小红书等重点平台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强化识别预警和实时保护,严肃查处组织参与网暴、借机营销炒作的信息和账号。近一周以来,各重点平台主动向2361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累计拦截涉网暴违法违规信息401万余条,清理不友善等信息7.2万余条,处置账号8511个。(网信中国官微)

    3月11日起广深港高铁加开跨境列车12.5对 7日开始售票

    经与香港铁路部门沟通商定,自2023年3月11日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开行广东省肇庆、潮州、汕头等地区至香港西九龙站跨境列车12.5对,届时广深港高铁每日开行对数将由38.5对增至51对,进一步满足内地与香港间旅客出行需求。据悉,车票将于3月7日6时起开售,广大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手机APP购买。(中国铁路官微)

    外交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没有什么所谓“国防部长”

    中国外交部6日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台湾所谓“国防部长”相关言论提问。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没有什么所谓“国防部长”。台湾海峡两岸都是中国领土。中国将采取坚定措施捍卫自身主权和领土完整。(央视新闻)

    中国著名雷达专家王小谟逝世,享年84岁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我国著名雷达专家,预警机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原电子工业部第38研究所所长,原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军工局局长,原信息产业部电子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原副主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原副主任王小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3月6日14时0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中国电科微信公众号)

    【社会】

    台湾或面临史上最久缺蛋荒

    台北市蛋商公会5日表示,自6日起,鸡蛋批发价格每台斤上涨3元新台币。据悉,台湾恐面临史上最久缺蛋荒,台北市辽宁夜市老字号“胜利号蚵仔煎”宣布,6日起蚵仔煎恐无蛋可加,蛋花汤、煎蛋和卤蛋三种商品将停售。南投日月潭红茶观光工厂也限购茶叶蛋数量,量贩通路架上不见蛋踪影,民众“有钱也买不到”。(华商报官微)

    小鹏回应车主需蹲在车头进行人脸验证:深表歉意,已将该应用下架

    近日,一位小鹏汽车车主对车内APP进行了更新,更新需要人脸认证。由于车内未配置摄像头,车主需要下车,蹲在地上才能使用车辆的前置摄像头进行验证。对此,小鹏汽车方面向记者回应:经查验发现,个别用户在大屏登录第三方App时会触发风控策略,需进行人脸识别。考虑到用户体验不佳,已将该应用下架,并立即着手优化。(新京报)

    亚航被曝行李超重5公斤收1807元托运费

    3月3日,广东广州,白先生搭乘亚航AK113广州到吉隆坡的航班,在白云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被提示行李超重,需要补交托运费。白先生称,自己的免费行李额度是15公斤,需要补交5公斤的托运费,工作人员核算的费用是2612元。白先生觉得价格过于离谱就准备拍视频留证据,却遭对方威胁,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后来经过再次核算,补交了1807元托运费。(沸点视频)

    一一牛杂火锅吃出老鼠,官方通报:基本属实

    3月4日,重庆,知名火锅店“一一牛杂”被曝锅底出现死老鼠,引发关注。据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日通报,通过调查,初步判定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市监局已对该店立案调查,最终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沸点视频)

    【财经】

    华为将出售手机业务?官方回应:假消息,本月将发布旗舰手机

    3月6日,针对外界传闻称华为内部或考虑拆分消费者业务。对此,华为终端业务相关负责人回应,此消息为假消息,华为仍将加大手机业务的投入,坚持建设高端品牌。此外,华为将在本月继续发布旗舰手机产品。(新京报)

    【文体】

    U20男足亚洲杯:中国队2比0战胜沙特队

    图/视觉中国

    北京时间3月6日,U20亚洲杯小组赛第二轮,中国队对阵沙特阿拉伯队。上半场,李昊出击失误,沙特空门射偏;下半场,木塔力甫破门帮助中国队打破僵局,随后木塔力甫助攻徐彬破门。最终,中国队2比0战胜沙特队。此役战罢,中国队小组赛两战一胜一负,最后一轮的对手将是吉尔吉斯斯坦队。(央视体育客户端)

    【国际】

    人民币首超美元成莫斯科交易所月度交易量最大货币

    当地时间3月6日,俄罗斯《生意人报》报道称,按照俄罗斯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机构——莫斯科交易所今年2月的统计数据,人民币有史以来首次超过美元,成为该交易所月度交易量最大的货币。(央视新闻)

    白宫称美国联邦政府将追究“毒火车”脱轨事故涉事企业责任

    当地时间3月6日,美国白宫新闻发言人卡琳·让-皮埃尔表示,美国环境保护署和美国交通部长皮特·布蒂吉格正在确保俄亥俄州火车脱轨事故发生地东巴勒斯坦社区的安全,并表示政府将继续追究火车脱轨事故涉事企业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的责任,并对事故进行调查。此外,美国总统拜登目前没有访问俄亥俄州的计划。(央视新闻)

    希腊总理为列车相撞事故道歉

    图/视觉中国

    希腊总理基里亚科斯·米佐塔基斯5日就日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列车相撞事故向全体国民道歉,称政府将立即出台措施改善铁路安全系统。同一天,事发车站站长受到正式指控并被拘押。(新华社)希腊总理为列车相撞事故道歉

    代日本赔偿韩国劳工受害者 尹锡悦政府遭痛批“背叛历史”

    韩国总统尹锡悦领导的政府6日正式宣布,拟由韩方设立一个公共赔偿基金,从韩国私人领域筹措资金,向1910年至1945年间被日本殖民者强征为劳工的韩国受害者支付赔偿。此举受到日本、美国欢迎,却被韩国在野党痛批“背叛历史”。(新华社)

    西班牙正式要求美方处理其对西班牙造成的核污染

    当地时间3月6日,西班牙政府已经正式向美国提交请求,要求美方着手处理1966年两架美国飞机发生事故导致热核炸弹落到地面,造成西班牙阿尔梅里亚省发生的核污染。(央视新闻)

    编辑 李佳蓉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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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发通知要求落实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妇女可被追诉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06 16:24
    快照:

    “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来临,3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红星新闻注意到,该《通知》提出,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妇女的,符合条件可按公诉程序依法追诉。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最高检表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高检要求,要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遵循检察机关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要求,依法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受侵害妇女起诉提供帮助,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在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加大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此外,最高检要求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理解法律规定,准确把握立案标准,参考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联2022年11月发布的典型案例,依法规范强化精准监督和特别保护。聚焦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形,依法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有必要的,可以对民事违法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检还提到,要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权益犯罪。要求结合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收买妇女儿童犯罪,以及收买后发生的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虐待等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等性侵犯罪,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更要依法严惩;依法妥善办理涉家庭暴力或者婚恋因素的虐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妇女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保护的新要求,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妇女的,准确研判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对于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按公诉程序依法追诉。

    此外,最高检要求深入开展对涉案妇女的司法救助,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为因案致困妇女提供救助帮扶,保障符合条件的妇女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对受到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特别重大、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可以由上下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被救助的妇女养育未成年子女的,一并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女性的司法救助力度;促进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同时,通知要求,要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的综合治理。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促进诉源治理。综合运用调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制度和程序,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把抓前端、治未病融入检察履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努力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吴阳 实习生 李逸凡 北京报道

    责编 官莉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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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3-01 11:52
    快照: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定,现将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71—174号)作为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23年2月24日

    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

    综合司法保护案

    (检例第171号)

    【关键词】

    综合履职 附条件不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 滥用药物 数字检察

    【要旨】

    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应当统筹发挥多种检察职能,通过一体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有滥用药物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可以细化戒瘾治疗措施,提升精准帮教的效果。针对个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深挖类案线索,推动堵漏建制、源头保护,提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工作质效。

    【基本案情】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杨某某,男,作案时17周岁,初中文化,公司文员。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某某,男,作案时17周岁,初中文化,无业。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杜某某,男,作案时16周岁,初中文化,在其父的菜场摊位帮工。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何某某,男,作案时17周岁,小学文化,无业。

    被告人郭某某,男,作案时17周岁,初中文化,休学。

    被告人张某某,男,作案时16周岁,初中文化,无业。

    被告人陈某某,男,作案时16周岁,初中文化,休学。

    2019年至2020年7月,杨某某等7名未成年人在汪某等成年人(另案处理,已判刑)的纠集下,多次在浙江省湖州市某县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经查,杨某某、李某某长期大量服用通过网络购买的氢溴酸右美沙芬(以下简称“右美沙芬”),形成一定程度的药物依赖。“右美沙芬”属于非处方止咳药,具有抑制神经中枢的作用,长期服用会给人带来兴奋刺激,易产生暴躁不安、冲动、醉酒样等成瘾性身体表现,易诱发暴力型犯罪或遭受侵害。该药物具有一定的躯体耐受性,停药后会出现胸闷、头晕等戒断反应。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审查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2020年10月,浙江省湖州市某县公安局将杨某某等7名未成年人分别以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特别程序。经综合评估7名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成长经历、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监护帮教条件、再犯可能性等因素,依法对杨某某、李某某、杜某某、何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针对杨某某、李某某的暴力行为与长期大量服用“右美沙芬”成瘾相关,检察机关将禁止滥用药物、配合戒瘾治疗作为所附条件之一,引入专业医疗、心理咨询机构对二人进行“右美沙芬”戒断治疗,并阶段性评估和调整帮教措施,使二人的药物依赖问题明显改善。对犯罪情节严重的郭某某、张某某、陈某某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郭某某、张某某、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

    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期间,某县人民检察院对当地近年来发生的类似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右美沙芬”滥用情况,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或遭受侵害存在一定关联。在将该情况报告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浙江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开展数字建模分析,汇总2020年1月起线下线上“右美沙芬”流通数据,集中筛选购买时间间隔短、频次高、数量大的人员,并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的涉案未成年人信息以及公安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数据碰撞,经比对研判后发现,该市46名涉案未成年人有“右美沙芬”滥用史。

    经初步调查,当地部分实体、网络药店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存在部分微商无资质或者违法加价网络销售“右美沙芬”、部分网络平台未设置相关在线药学服务渠道等问题。同时,销售“右美沙芬”未履行用药风险提示和指导用药义务等情况也普遍存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承担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药品经营和流通监督管理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购买“右美沙芬”,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4月,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在刑事案件中调取的涉案人员微信聊天记录、手机交易记录等,作为公益诉讼案件证据材料,并固定药物来源、用药反应、用药群体、公益受损事实等关联证据,证实不特定未成年人利益受到损害。

    2021年4月25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是严格落实监测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未成年人购药异常情况予以管控。二是加大“右美沙芬”网络经营流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销售问题。三是对“右美沙芬”成瘾性及安全风险开展测评,推动提升药品管制级别。检察建议发出后,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排查销售记录34112条,排查网络销售企业326家,梳理异常购药记录600余条,查处网络违法售药案件8起,追踪滥用涉案药物人员89名;建立按需销售原则,明确医师的用药指导和安全提示义务;落实实名登记、分级预警等综合治理措施。

    促进社会治理。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学会、药品经营企业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滥用药物风险防控深入研讨、凝聚共识,推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管控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实体、网络药品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健全涉未成年人滥用药物事件应急预警处置机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湖州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加强指导,同时建议浙江省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涉案药物的交易监测、专项检查、成瘾性研究,自下而上推动国家层面研究调整“右美沙芬”药物管制级别。2021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地上报案件信息和反映情况,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2022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公告,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纳入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清单。

    【指导意义】

    (一)统筹运用多种检察职能,推动完善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未检融合履职模式,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强化系统审查意识和综合取证能力,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审查未成年人相关公共利益等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对经审查评估需要同步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责的案件,应当依法融合履职,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系统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监督管理规定的设定,应当以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为原则,体现帮教考察的个性化、精准性和有效性。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应当考虑涉罪未成年人发案原因和个性需求,细化矫治教育措施。对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既要考虑其共性问题,又要考虑每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和个体特点,设置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监督管理规定和帮教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存在滥用药物情形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应当会同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其督促未成年人接受心理疏导和戒断治疗,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监督考察范围,提升精准帮教效果,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教育矫治功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三)能动运用大数据分析,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做实诉源治理。检察机关要综合研判案件背后的风险因素、类案特质,主动应用数字思维,通过数字建模进行数据分析和比对,深挖药品流通过程中的问题,系统梳理类案监督线索,精准发现案发领域治理漏洞,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实现协同治理,促进有关方面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执法,推动从顶层设计上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相关领域社会治理,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修订)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阻断性侵犯罪未成年被害人

    感染艾滋病风险

    综合司法保护案

    (检例第172号)

    【关键词】

    奸淫幼女 情节恶劣 认罪认罚 艾滋病暴露后预防 检察建议

    【要旨】

    检察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受邀介入侦查时,应当及时协同做好取证和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对于遭受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应当立即开展艾滋病暴露后预防并进行心理干预、司法救助,最大限度降低犯罪给其造成的危害后果和长期影响。行为人明知自己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奸淫幼女,造成艾滋病传播重大现实风险的,应当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对于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主观恶性大的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即使认罪认罚也不足以从宽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发现类案风险和社会治理漏洞,应当积极推动风险防控和相关领域制度完善。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男,1996年8月出生,2016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入所体检时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同年10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7年10月确诊为艾滋病病人,但王某某一直未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林某某(女,案发时13周岁)于案发前一周在奶茶店相识,被害人告诉王某某自己在某中学初一就读,其父母均在外务工,自己跟随奶奶生活。2020年8月25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和朋友曹某某、被害人林某某在奶茶店玩时,王某某提出到林某某家里拿酒喝。21时许,王某某骑摩托车搭乘林某某、曹某某一同前往林某某家,到达林某某所住小区后曹某某有事离开。王某某进入林某某家后产生奸淫之意,明知林某某为初一学生,以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当晚林某某报警。次日下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但未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系艾滋病病人的事实。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开展保护救助。2020年,四川省某县人民检察院与各镇(街道)政法委员和村(社区)治保委员建立了应急处置、线索收集、协作协同等涉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2020年8月26日上午,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通报有留守儿童在8月25日晚被性侵,县检察院通过联动机制获知该犯罪嫌疑人已被确诊艾滋病。县检察院受邀介入侦查,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围绕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是否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被害人遭受性侵后身心状况等情况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协同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对被害人开展艾滋病暴露后预防,指导被害人服用阻断药物。因阻断工作启动及时,取得较好效果,被害人在受到侵害后进行了三次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均呈阴性。检察机关还会同公安机关全面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协调镇、村妇联、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临时生活照料、情绪安抚、心理干预、法律援助、转学复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组织不公开听证。本案审查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不存在争议,但对于能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项“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存在认识分歧。为保护被害人隐私,2021年1月13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艾滋病防治专家、法学专家和未成年人保护单位等各方面意见。听证员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确诊为艾滋病病人,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其体内病毒载量高,传染性极强,给被害人带来了极大的感染风险。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系艾滋病病人,性侵幼女,严重危及被害人身心健康,其社会危害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项至五项规定的严重情形具有相当性。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应按照“奸淫幼女情节恶劣”论处。

    指控和证明犯罪。某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并参考听证意见审查认为,王某某属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决定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综合王某某系累犯,以及具有进入未成年人住所、采取暴力手段、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犯罪等司法解释性文件规定的从严惩处情节,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量刑建议。

    2021年2月8日,某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无异议,但提出以下辩解及辩护意见:一是被告人的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感染艾滋病的后果,不应当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形;二是被告人认罪认罚,建议从宽处理。

    针对第一条辩解及辩护意见,公诉人答辩指出:本案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项情节加重,而不是第五项结果加重。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评价为“情节恶劣”,主要理由:一是王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亦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仍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视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行为主观恶性大。二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自我保护能力更弱,是刑法特殊保护对象。本案被害人是只有13周岁的幼女,被艾滋病病人王某某性侵,有可能因感染艾滋病导致身体健康终身受害,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造成艾滋病传播重大现实风险,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三是虽然被害人目前未检出艾滋病病毒,但危害后果的阻断得益于司法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及时干预,不能因此减轻被告人的罪责。而且,由于检测窗口期和个体差异的存在,尚不能完全排除被害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这种不确定性将长期影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因此,应当认定被告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针对第二条辩解及辩护意见,公诉人答辩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本案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主观恶性大。且王某某系累犯,又有采取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犯罪等多项从严惩处情节,虽然认罪认罚,但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情形。

    处理结果。2021年2月,某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决宣告后,王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制发检察建议。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性侵害犯罪案件,若不能及时发现和确认犯罪嫌疑人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并立即开展病毒阻断治疗,将给被害人带来感染艾滋病的极大风险。结合本案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项调查,通过调阅本县2017年至2020年性侵案件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拘留入所体检等相关材料,以及到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走访了解、查阅档案、询问相关人员、听取意见等,查明: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依法拘留的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建档的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进行医学随访,对公安机关采取的防治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但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主动告知被害人和公安机关自己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公安机关主要通过拘留入所体检才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通过办案数据分析,拘留入所体检超过案发时间24小时的占比达85.7%,这就势必会错失对被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性侵的被害人开展暴露后预防的24小时黄金时间。存在此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之间对案发后第一时间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缺乏有效沟通核查机制,对性侵害被害人健康权、生命权保护存在安全漏洞。某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并抄送县卫生健康局,建议完善相关信息沟通核查机制,对性侵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应当第一时间开展艾滋病信息核查,对被害人开展艾滋病暴露后预防时间一般应当在案发后24小时之内。检察建议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多次进行研究磋商,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性侵害案件艾滋病信息核查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对性侵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艾滋病信息核查的时间要求和方式、对被害人开展暴露后预防的用药时间,以及持续跟踪关爱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等措施,切实预防艾滋病病毒通过性侵害等行为向被害人特别是未成年被害人传播。

    【指导意义】

    (一)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受邀介入侦查时应当同步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危害大的特点,检察机关在受邀介入侦查时,应当建议侦查机关围绕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作案手段、被害人遭受侵害后身心状况等进行全面取证。同时,建议或协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核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确定犯罪嫌疑人系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应当立即协同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艾滋病暴露后预防,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权益。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作用,从介入侦查阶段就及时启动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保护救助措施,尽可能将犯罪的伤害降至最低。

    (二)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奸淫幼女,造成艾滋病传播重大现实风险的,应当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仍对幼女实施奸淫,放任艾滋病传播风险的发生,客观上极易造成被害人感染艾滋病的严重后果,主观上体现出行为人对幼女健康权、生命权的极度漠视,其社会危害程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项至六项规定的情形具有相当性,应当依法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对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综合考虑案件性质、主观恶性、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从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严重、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依法不予从宽。

    (三)办理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存在漏洞的,应当着眼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推动相关领域制度机制完善。对于案件中暴露出的未成年人保护重大风险隐患,检察机关应当深入调查,针对性采取措施,促进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促使职能部门更加积极有效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形成损害修复与风险防控相结合,事前保护与事后救助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模式。艾滋病暴露后预防有时间窗口,及时发现和确定性侵犯罪嫌疑人系艾滋病人或感染者是关键。办案机关同卫生健康部门之间建立顺畅有效的相关信息沟通核查机制是基础。检察机关针对这方面存在的机制漏洞,会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措施,有利于最大化保护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一百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3年施行)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施行)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2019年施行)第十一条

    惩治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

    活动犯罪综合司法保护案

    (检例第173号)

    【关键词】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有偿陪侍 情节严重 督促监护令 社会治理

    【要旨】

    对组织未成年人在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的,检察机关应当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进行追诉,并可以从被组织人数、持续时间、组织手段、陪侍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认定本罪的“情节严重”。检察机关应当针对案件背后的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问题开展督促监护工作,综合评估监护履责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发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并跟踪落实。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个案发生的原因开展诉源治理。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张某,女,1986年11月出生,个体工商户。

    自2018年开始,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殴打、言语威胁等暴力手段,以及专人看管、“打欠条”经济控制、扣押身份证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控制17名未成年女性在其经营的KTV内提供有偿陪侍服务。张某要求未成年女性着装暴露,提供陪酒以及让客人搂抱等色情陪侍服务。17名未成年被害人因被组织有偿陪侍而沾染吸烟、酗酒、夜不归宿等不良习惯,其中吴某等因被组织有偿陪侍而辍学,杜某某等出现性格孤僻、自暴自弃等情形。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刑事案件办理。2019年6月27日,山东省某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依法查处张某经营的KTV,7月14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11月,某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张某提起公诉。2020年4月,某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积极主动缴纳罚金”为由对其从轻处罚,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同级检察机关认为二审判决对张某量刑畸轻,改判并减轻刑罚理由不当,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2021年2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在再审庭审中提出本罪“情节严重”目前无明确规定,从有利于被告人角度出发,不应予以认定,且张某构成自首,原审判决量刑适当。省检察院派员出庭发表意见:一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予严惩,本案查实的未成年陪侍人员达17名,被侵害人数众多;二是张某自2018年开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活动,持续时间较长;三是张某采用殴打、言语威胁、扣押身份证、强制“打欠条”等手段,对被害人进行人身和经济控制,要求陪侍人员穿着暴露,提供陪酒以及让客人搂抱、摸胸等色情陪侍服务,对被害人身心健康损害严重;四是17名被害人因被组织有偿陪侍,沾染吸烟、酗酒、夜不归宿等不良习惯,部分未成年人出现辍学、自暴自弃、心理障碍等情况,危害后果严重。综合上述情节,本案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此外,张某虽自动投案,但在投案后拒不承认其经营KTV的陪侍人员中有未成年人,在公安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后才如实供述,依法不应认定为自首。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制发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17名未成年被害人均存在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甚至导致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责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针对不同的家庭问题,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分别制发个性化督促监护令:针对监护人长期疏于管教,被害人沾染不良习气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督促监护人纠正未成年被害人无心向学、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帮助其返校入学;针对监护人教养方式不当,导致亲子关系紧张问题,督促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改变简单粗暴或溺爱的教养方式,提高亲子沟通能力;针对被害人自护意识、能力不足的问题,督促监护人认真学习青春期性教育知识,引导孩子加强自我防护等。检察机关还与公安机关、村委会协作联动,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推动督促监护令落实。对落实不力的监护人,检察机关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制定改进提升方案,并协调妇联、关工委安排村妇联主席、“五老”志愿者每周两次入户指导。通过上述措施,本案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2020年9月,检察机关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文化和旅游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娱乐场所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重点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0余家次,查处整改问题20余个,关停4家无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针对多名被害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形,2020年12月,检察机关向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全面排查工作,劝导78名未成年人返回课堂,完善了适龄入学儿童基础信息共享、入学情况全面核查、辍学劝返、教师家访全覆盖、初中毕业生去向考核等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机制。针对本案17名被害人均来自农村,成长过程中法治教育和保护措施相对缺乏,检察机关延伸履职,主动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推动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村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依托村级活动站建立未成年人检察联系点,择优选聘915名儿童主任、村妇联主席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社会调查、督促监护、强制报告、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等工作,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指导意义】

    (一)准确把握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行为的定罪处罚,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旨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与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并列,一并予以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明确了该行为具有妨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政违法性。处于人生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被组织从事有偿陪侍服务,不仅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更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可以围绕被组织人数众多,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采用控制手段的强制程度,色情陪侍方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情形,综合认定为“情节严重”。

    (二)聚焦案件背后的问题,统筹使用督促监护令、检察建议等方式,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家庭、社会、政府等保护责任落实。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注重分析案件暴露出的家庭、社会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办案对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责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方案,并跟踪落实,指导、帮助和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检察机关还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积极促进区域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完善和社会综合治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施行)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网络民事权益

    综合司法保护案

    (检例第174号)

    【关键词】

    未成年人网络服务 支持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 社会治理

    【要旨】

    未成年人未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因网络高额消费行为引发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的,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对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法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应当结合办案,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督促、推动网络服务提供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细化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

    【基本案情】

    原告程某甲,女,2005年9月出生,在校学生。

    法定代理人程某,男,系程某甲父亲。

    法定代理人徐某,女,系程某甲母亲。

    被告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

    2020年7月,程某甲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某公司开发运营的一款网络游戏社交应用软件(APP),并注册成为其用户,后又升级至可以进行高额消费的高级别用户。至2021年2月,程某甲在该APP上频繁购买虚拟币、打赏主播,累计消费人民币21.7万余元。程某甲的法定代理人程某、徐某,对程某甲登录该APP并进行高额消费的行为不予追认。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支持起诉。2021年2月,程某甲的父亲程某发现女儿的网络高额消费行为,与某公司多次协调未果后向多个相关部门求助,但问题未得到解决。程某通过电话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共建的“上海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平台”寻求帮助,该平台将线索移至公司注册地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受理后,立即向程某了解详细情况。经调查核实,该APP虽然在用户协议中载明“不满18周岁不得自行注册登录”,但对用户身份审核不严,致程某甲注册为能够进行高额消费的用户。检察机关向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解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规定,建议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1年3月,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程某甲与某公司的网络服务合同无效,某公司全额返还消费款。同时,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程某甲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的高额网络消费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程某甲实施的消费行为无效,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钱款符合法律规定。本案系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相较于应对该类问题经验丰富的某公司,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网络证据收集、网络专业知识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其曾采取多种形式维权,但未取得实际效果,检察机关有必要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程某甲依法维护权益。检察机关指导程某甲的法定代理人收集、梳理证据,固定程某甲在该APP上的聊天、充值记录,对注册登录过程、使用及消费情况进行公证。同年5月,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并结合指导程某甲收集的证据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某公司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庭确认,某公司全额返还程某甲消费款项。同时,针对程某甲父母疏于对女儿心理状况关心,忽视对其网络行为监管等问题,检察机关要求程某甲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程某甲关心关爱,引导和监督其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制发检察建议。在支持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摸排、实地走访行政主管部门、法院发现,相关部门受理了大量与涉案APP有关的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投诉和立案申请,本案具有一定普遍性。该APP兼具网络游戏和社交功能,属于网络服务新业态,作为该领域知名企业之一的某公司,没有完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针对该APP用户超出本区管辖范围的情况,某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报告,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于2021年5月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优化产品功能、强化内容管理,完善未成年用户识别认证和保护措施。该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推出完善平台实名制认证规则、提高平台监管能力、增设未成年人申诉维权通道、升级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六个方面的12项整改措施。

    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结合本案及多起与该APP有关的涉未成年人网络服务案件,检察机关发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服务新业态的监管不到位,存在侵害不特定未成年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隐患。2021年6月,某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加强本区互联网企业监管,督促网络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规定和网络保护措施。执法大队完全采纳检察建议,对该公司进行约谈,并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契机,组织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开展网络“护苗行动”。

    形成网络保护合力。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邀请市网络游戏行业协会、某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某公司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完善网络服务规则和设定相应技术标准、构建“网游+社交”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标准等方面进行跟踪评估。为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监督,主动会商市网络和信息管理办公室,联合市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及某公司等30余家知名网络游戏企业发起《上海市网络游戏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倡议》,明确技术标准、增设智能筛查和人工审核措施,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消费保护措施,强化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真实身份认证,促进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法律监督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四责协同”机制。检察机关还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未成年人网络文明主题宣传”“清朗e企来”等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在线直播、拍摄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向全社会开展以案释法,促进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

    【指导意义】

    (一)依法能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督促、支持起诉的方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提出支持起诉申请的,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对支持起诉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但存在诉讼能力较弱,采取其他方式不足以实现权利救济等情形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律释明引导、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还可以派员出席法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更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可以结合案件办理开展以案释法宣传,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指引,提高当事人依法维权能力。

    (二)以司法保护推动网络空间诉源治理,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力。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情况,可以加强磋商联动,以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政监管落地落实。发现有的互联网平台存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缺失、违法犯罪隐患等问题的,要依法审慎选择履职方式,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主动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可以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将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相结合,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多方协同、齐抓共管。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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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8点见丨今日两会日程预告;U20男足亚洲杯中国2比0沙特
    作者: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3-07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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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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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副主席、我国冬奥会首枚金牌得主杨扬表示,体育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更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支撑。同时,她建议相关部门要本着健康第一的原则,做好全面研判,慎重决策今年是否开展体育中考、运动会等可能有风险的体育活动。(新京报)

    周世虹:建议将超龄老年就业人员纳入社保

    “对于就业的老年人来说,他们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的劳动风险与其他未退休的劳动者是相同的,甚至风险更高,其劳动权益也应得到同等的保障;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劳动行为,而不是年龄。”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周世虹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年自己带来了关于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的建议。(新京报)

    【本地】

    北京沙河地区将开设定制公交,有望缓解地铁拥挤

    随着近期北京轨道交通客流量不断攀升,沙河站、沙河高教园站等地铁站也恢复了以往的拥挤状态,有时候排队进站就需要半小时。虽然提供了预约出行选择,但由于开放数量较少,高峰时段的预约进站名额基本在前一天放出时就会被“秒光”,当地不少居民期盼能补强早高峰的公共交通保障。记者了解到,目前,沙河地区正计划开展定制公交服务。(新京报)

    气温回升春花绽放 北京花粉浓度持续走高

    记者从北京市气象局获悉,3月5日北京的花粉浓度监测结果是:平均每千平方毫米191粒,浓度偏高。预计3月7日城区的花粉颗粒数为每千平方毫米200到230粒,依然处于偏高水平。目前北京的花粉种类以榆科和杨树为主。花粉过敏人群外出时需做好健康防护。(央视新闻)

    北京疾控发布预防登革热健康提示

    近期东南亚等地登革热病例数明显增加,国内已有报告境外输入登革热病例。既往北京市登革热病例均为输入性病例,多因境外旅游、劳务输出、因公出国和商业活动前往疫源地感染,病例感染地点以东南亚国家为主。市民朋友们在享受快乐旅行同时也要做好健康防护,注意防范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时政】

    最高检下发通知 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等犯罪

    图/视觉中国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最高检下发通知 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等犯罪

    多家网站平台发布防网暴指南手册和网暴治理情况

    针对近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网暴问题,抖音、微博、快手、腾讯、小红书等重点平台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强化识别预警和实时保护,严肃查处组织参与网暴、借机营销炒作的信息和账号。近一周以来,各重点平台主动向2361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累计拦截涉网暴违法违规信息401万余条,清理不友善等信息7.2万余条,处置账号8511个。(网信中国官微)

    3月11日起广深港高铁加开跨境列车12.5对 7日开始售票

    经与香港铁路部门沟通商定,自2023年3月11日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开行广东省肇庆、潮州、汕头等地区至香港西九龙站跨境列车12.5对,届时广深港高铁每日开行对数将由38.5对增至51对,进一步满足内地与香港间旅客出行需求。据悉,车票将于3月7日6时起开售,广大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手机APP购买。(中国铁路官微)

    外交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没有什么所谓“国防部长”

    中国外交部6日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台湾所谓“国防部长”相关言论提问。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没有什么所谓“国防部长”。台湾海峡两岸都是中国领土。中国将采取坚定措施捍卫自身主权和领土完整。(央视新闻)

    中国著名雷达专家王小谟逝世,享年84岁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我国著名雷达专家,预警机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原电子工业部第38研究所所长,原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军工局局长,原信息产业部电子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原副主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原副主任王小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3月6日14时0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中国电科微信公众号)

    【社会】

    台湾或面临史上最久缺蛋荒

    台北市蛋商公会5日表示,自6日起,鸡蛋批发价格每台斤上涨3元新台币。据悉,台湾恐面临史上最久缺蛋荒,台北市辽宁夜市老字号“胜利号蚵仔煎”宣布,6日起蚵仔煎恐无蛋可加,蛋花汤、煎蛋和卤蛋三种商品将停售。南投日月潭红茶观光工厂也限购茶叶蛋数量,量贩通路架上不见蛋踪影,民众“有钱也买不到”。(华商报官微)

    小鹏回应车主需蹲在车头进行人脸验证:深表歉意,已将该应用下架

    近日,一位小鹏汽车车主对车内APP进行了更新,更新需要人脸认证。由于车内未配置摄像头,车主需要下车,蹲在地上才能使用车辆的前置摄像头进行验证。对此,小鹏汽车方面向记者回应:经查验发现,个别用户在大屏登录第三方App时会触发风控策略,需进行人脸识别。考虑到用户体验不佳,已将该应用下架,并立即着手优化。(新京报)

    亚航被曝行李超重5公斤收1807元托运费

    3月3日,广东广州,白先生搭乘亚航AK113广州到吉隆坡的航班,在白云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被提示行李超重,需要补交托运费。白先生称,自己的免费行李额度是15公斤,需要补交5公斤的托运费,工作人员核算的费用是2612元。白先生觉得价格过于离谱就准备拍视频留证据,却遭对方威胁,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后来经过再次核算,补交了1807元托运费。(沸点视频)

    一一牛杂火锅吃出老鼠,官方通报:基本属实

    3月4日,重庆,知名火锅店“一一牛杂”被曝锅底出现死老鼠,引发关注。据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日通报,通过调查,初步判定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市监局已对该店立案调查,最终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沸点视频)

    【财经】

    华为将出售手机业务?官方回应:假消息,本月将发布旗舰手机

    3月6日,针对外界传闻称华为内部或考虑拆分消费者业务。对此,华为终端业务相关负责人回应,此消息为假消息,华为仍将加大手机业务的投入,坚持建设高端品牌。此外,华为将在本月继续发布旗舰手机产品。(新京报)

    【文体】

    U20男足亚洲杯:中国队2比0战胜沙特队

    图/视觉中国

    北京时间3月6日,U20亚洲杯小组赛第二轮,中国队对阵沙特阿拉伯队。上半场,李昊出击失误,沙特空门射偏;下半场,木塔力甫破门帮助中国队打破僵局,随后木塔力甫助攻徐彬破门。最终,中国队2比0战胜沙特队。此役战罢,中国队小组赛两战一胜一负,最后一轮的对手将是吉尔吉斯斯坦队。(央视体育客户端)

    【国际】

    人民币首超美元成莫斯科交易所月度交易量最大货币

    当地时间3月6日,俄罗斯《生意人报》报道称,按照俄罗斯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机构——莫斯科交易所今年2月的统计数据,人民币有史以来首次超过美元,成为该交易所月度交易量最大的货币。(央视新闻)

    白宫称美国联邦政府将追究“毒火车”脱轨事故涉事企业责任

    当地时间3月6日,美国白宫新闻发言人卡琳·让-皮埃尔表示,美国环境保护署和美国交通部长皮特·布蒂吉格正在确保俄亥俄州火车脱轨事故发生地东巴勒斯坦社区的安全,并表示政府将继续追究火车脱轨事故涉事企业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的责任,并对事故进行调查。此外,美国总统拜登目前没有访问俄亥俄州的计划。(央视新闻)

    希腊总理为列车相撞事故道歉

    图/视觉中国

    希腊总理基里亚科斯·米佐塔基斯5日就日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列车相撞事故向全体国民道歉,称政府将立即出台措施改善铁路安全系统。同一天,事发车站站长受到正式指控并被拘押。(新华社)希腊总理为列车相撞事故道歉

    代日本赔偿韩国劳工受害者 尹锡悦政府遭痛批“背叛历史”

    韩国总统尹锡悦领导的政府6日正式宣布,拟由韩方设立一个公共赔偿基金,从韩国私人领域筹措资金,向1910年至1945年间被日本殖民者强征为劳工的韩国受害者支付赔偿。此举受到日本、美国欢迎,却被韩国在野党痛批“背叛历史”。(新华社)

    西班牙正式要求美方处理其对西班牙造成的核污染

    当地时间3月6日,西班牙政府已经正式向美国提交请求,要求美方着手处理1966年两架美国飞机发生事故导致热核炸弹落到地面,造成西班牙阿尔梅里亚省发生的核污染。(央视新闻)

    编辑 李佳蓉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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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检察机关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7万余人
    作者: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2-2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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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22日介绍,自2021年6月“督促监护令”全面推行以来,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督促监护令”7.6万余份,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400余件,对于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条件的,提出检察建议170余件,撤销监护人资格200余件。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统筹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2年检察机关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7万余人,发放救助金2225万余元,与2021年相比,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均大幅度增加,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走出困境。

    通过检察听证、司法救助、促成和解等方式,检察机关促进实质性化解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80件,同比上升2.5倍。

    据介绍,为避免反复询问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次生伤害”,全国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取证场所2053个,较2021年增加450余个。

    “今年我们会与公安部、全国妇联一起制定‘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工作规范,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经济救助、安置帮扶等综合救助力度。”那艳芳表示,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民事侵权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工作。

    此外,去年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9700件,同比增长近50%,首次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2023年,检察机关还将聚焦网络传播黄赌毒、酒吧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侵犯残疾儿童合法权益等重点领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当前,我们正在编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将在今年发布,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如何更好融合履职提供参照指引。”那艳芳表示,2023年,最高检将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履职的工作规程和指引,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库,推动建立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履职模式,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编辑 赵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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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研究室: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重视被害人救助
    作者: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1-03-10 06:12
    快照:

    2021年,时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在深化司改中,审判机关如何进行业务革新?司法审判如何秉持“法理情”逻辑规则,关照个案公平正义?

    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特别推出最高法十大业务部门系列专访,借此梳理司法革新的经验和思考,以期探路新时代审判改革。本场访谈嘉宾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仕浩。

    【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预防和矫治形势仍不乐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澎湃新闻:今年年初,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有何现实意义?

    胡仕浩: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面临新的发展和变化。未成年人接触新事物的意识增强、途径增多,同时风险也日益增大。虽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倍加关切,这对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新时代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意见》共三十条,从深化综合审判改革、加强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审判管理、加强调查研究等七个方面,对做好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

    《意见》的发布,是有效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澎湃新闻:前述意见明确,针对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当下少年法庭建设还有哪些亟待完善之处?

    胡仕浩: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以来,少年法庭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三十多年间,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成长壮大。在少年法庭发展过程中,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发展了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制度;推动构建了“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的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了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涌现出尚秀云、李其宏、詹红荔、陈海仪、顾薛磊等一批有担当、有情怀的专业少年法官先进典型。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成为我国司法人权保障的一大亮点,被誉为是“特殊的希望工程”,少年法庭工作被誉为是人民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

    近年来,受案多人少矛盾、内设机构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少年法庭工作遇到了机构撤并、人员流失、力量分散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周强院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强调少年审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对少年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切实可行的举措推进新时代少年审判进一步发展。

    前述《意见》的主旨、主线,就是要解决制约少年法庭发展的实际问题,坚持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意见》要求,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要求,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意见》发布后,全国法院反响热烈,纷纷采取措施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今年1月底,最高法院党组经研究,又作出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决定,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这是加强对少年法庭工作综合统筹、统一指导、推动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

    在校学生由于接触社会较少,心智不成熟,加强对其司法保护也很必要。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北京规则)要求,应当将规则中体现的原则扩大应用于年纪轻的成年犯罪。将不满22岁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符合北京规则的上述要求,有助于强化对这些人的教育和挽救,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谈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不是主要依靠惩罚,更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救助

    澎湃新闻: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如何解题更低龄未成年人的极端案件?

    胡仕浩:一段时期以来,未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杀人、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发生,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切。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更是将舆论关注推向顶峰。为回应社会关切,综合考虑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因素,经反复研究、审慎论证,立法机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作的重要局部调整。

    考虑到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重大恶性犯罪属个别、极端现象,因此,刑法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设置了严格的条件和严格的程序限制:一是罪名限制,仅限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二是结果限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三是情节限制,仅限于情节恶劣的;四是程序限制,必须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只有同时符合这几个方面的限定,才能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更低龄未成年人极端案件的处理和预防,一方面,要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矫治教育制度的作用。对这类未成年人教育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惩戒和矫治,进而挽救感化,而不是主要依靠惩罚。这些未成年人在专门学校接受教育,不仅进行法治教育、行为矫治,还要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情况进行职业教育,帮助其掌握基本生活技能,顺利回归社会。

    另一方面,要注重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熊孩子”“问题少年”的出现。这方面要做的工作更多、更难,同时也更有价值和意义。问题儿童往往出自问题家庭。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有综合、复杂的原因。人民法院要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有关家庭、家长依法履行监护、管教责任,对生活困难的儿童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对有问题苗头的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压实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各方面监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澎湃新闻:前述意见还要求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力度。人民法院有何举措?

    胡仕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人民法院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全方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一是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让侵害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是对被害人最基本的抚慰,是对社会关切最有效的回应。对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人民法院都要通过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充分彰显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精神,宣示“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的态度立场,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在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更要落实好、体现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要切实贯彻好双向保护政策,着力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二是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规定,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作此规定的考虑是,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仅要解决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更要重视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救助工作。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法官负责相关工作,能够更好保障效果。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司法建议工作。要强化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寻求帮助的意识和能力。要协同民政等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对单亲、离异、留守家庭的孩子和事实孤儿的保障政策,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保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要结合案件办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有建设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谈涉性侵未成年人规制】

    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将修改完善相关司法解释

    澎湃新闻:司法实践中,在适用缓刑、假释、认罪认罚从宽、减刑等方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的法律规制,仍有一定改进空间。您如何看?

    胡仕浩: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手软。

    去年,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完善侵害未成年人的相关犯罪立法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大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尤其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作了重大完善,加大了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并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刑法修改内容,抓紧开展调研,修改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明确法律适用、政策执行的具体标准,确保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政策精神落到实处,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裁判能够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要求。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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