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房屋租赁市场呈现回暖态势,给业主带来了更多机会。但是面对不断升级的租客需求,许多业主却受限于房屋老化、招租效率低、无法提供生活服务等问题,无法获得理想的租房收益。如何能在租客需求和业主收益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同时满足双方的需求?自如给出了答案。自如增益租模式自推出以来,便赢得了良好的反响,尤其受到自如业主的青睐。
自如业主受益于增益租模式
立足房屋现状全面精装房源
随着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改变,租客们对房源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相比之下,不少业主的房源略显陈旧,无法满足租客的品质租住需求。在租房市场上,随着业主的房子越来越旧,出租率逐年递减,房屋空置期变得越来越长,甚至租金也开始降低,这个时候就需要对房子进行一次新的投入,才能维持或提升原有的收益。自如基于业主的这一需求,探索推出全新的增益租模式,通过装修环节对老旧房屋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精装后的房子不仅提升了品质,又更好的实现了增值、保值。
自如业主出租房源更放心
深度化合作科学化运营
在自如的增益租模式中,房东与业主不再是单纯的租赁委托关系,透明化的合作模式让自如业主真正能享受到自如专业服务、资产管理运营带来的房屋品质与收益的上升。与自如之前的省心租模式有所不同,增益租模式的核心是“产品化+管理服务的房屋资产管理”,主要有以下三点不同。
第一点:自如与自如业主商定合理的出租价,业主与租客之间无差价。
第二点:业主需要为装修付出成本,并深度参与到装修环节,参与重要验收节点。
第三点:装修完成后,自如每月向业主支付至少80%保底收益,业主旱涝保收。若市场走高,超出商定价部分,自如与业主分成。
自如业主稳健提升资产收益
三大出租标准稳健提升房产价值
自如在业内首先提出增益租模式,赢得了良好的反馈。增益租模式中“无差价、无空置期、收益有保障”三大出租标准不仅是一种全新的行业模式,更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据悉,自增益租模式推出以来,赢得了自如业主的青睐与选择,委托量已超11万间,这充分体现了该模式的成功性。
在增益租模式下,自如业主可以更加省心、安心、放心。在自如公司的帮助下,越来越多的业主可以在更为协调、健康和有序的环境下,提升房源的品质,将房源更好的投入到市场中,从而赢得稳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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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市场逐渐回暖,给自如业主带来了一线希望,但是受到租客高品质租住的需求,不少业主犯了难。面对自己毛坯房、简装房、老旧房等,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自如审时度势,对当下租客需求与重点城市业主出租观念进行了调研,并发布《全国重点城市业主出租偏好观察》。针对业主和租客的不同需求,自如提出了增益租模式,让双方受益。自如业主和自如客高度赞扬增益租模式,这充分展现了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性。
增益租模式受到自如业主青睐
一直以来,自如公司不断思考如何采取有效的办法让长租行业跨越周期,走得更稳。为此,在综合考虑下,增益租模式应运而生,这是基于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所推出的全新商业模式。在这种新模式下,自如公司给业主提供更透明的产品化改造服务以及无差价,0空置期,收益有保底不封顶的收益保障,赢得了广泛赞誉。
增益租模式下自如业主可放心出租房源
《全国重点城市业主出租偏好观察》调研数据显示,房东个人自行打理的闲置房屋普遍存在的房屋品质不足、生活服务缺失、合规性挑战等问题,“长期空置、中介平台不规范、房子持续“出问题”、租金收益不及预期、租客拖欠费用”等情况,这5大情况构成了最令城市业主困扰的出租痛点Top5。与此相对应的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居住观念的改变,新一代城市租客更加追求品质化租住生活,对房间的地段、品质、价格等要求较高。增益租模式很好的调节了自如业主和租客之间的需求,更好的推动着房屋租赁市场的向好发展。
增益租模式发展潜力大获得自如业主一致好评
自如推出的增益租模式为租赁市场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不仅给自如业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且也为租客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实为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相信在自如的持续努力下,房租租赁市场会朝着更加规范化、更加平衡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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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衡水的郑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 2020年10月3日,她与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河北省霸州市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处房产。事后,郑女士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因此要求退还房款。但开发商工作人员却以公摊面积为由拒绝退款。
购房合同 显示,郑女士的房屋面积为73.96平方米。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澎湃新闻联系到了涉事房产中介曹某和开发商售楼处工作人员王某。其中,王某称对郑女士的购房合同不知情,随后将记者拉黑。此外,涉及此事的安居客表示,曹某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虚构房源和瞒报信息的问题,建议郑女士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安居客同时表示将配合用户维权。
消费者投诉:
郑女士介绍,2020年8月,她在安居客App上看中了河北霸州市华山家园一套房产。随后,她通过安居客App联系到了房产中介曹某。曹某称这套房已经没有了。后,曹某向郑女士推荐了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套房产。
郑女士说,曹某当时表示万和新城是新民居性质,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价格低廉,且靠近天津,郑女士最终选择了这套住房。
郑女士最终决定购买这套房产,并于2020年10月3日与开发商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这套房离我家比较远,签完合同我着急回家,就没有测量房屋套内面积”。
此后,郑女士再次来到新买的房子发现,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加上厨房和卫生间,套内面积约为40平方米,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他们告诉我,房子有70多平方米”。
郑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涉事房屋建筑面积73.96平方米,每平米2800元,共计207088元。
2021年5月,郑女士再次前往万和新城时发现,楼外墙标注了“拆”字,“这房子没有房本,万一被拆了,我这21万就打水漂了”。
郑女士事后了解到,万和新城是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处楼盘,只有两栋七层住宅楼,不是商品房,是新民居的产权性质,当地中介称为永久产权房。
郑女士还表示,事后她查阅相关规定发现,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多层住宅楼的公摊面积标准,但按照房地产市场经验,普通的18层以下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约为7%-20%,“我买的房屋公摊面积约为46%,远超楼市常见的公摊系数,而且购房合同也没有对公摊的具体项目、面积大小等进行说明”。
售楼处工作人员称,“缩水”面积为公摊面积。企业回应:就郑女士反映的问题,澎湃新闻联系到了涉事房产中介曹某和开发商售楼处工作人员王某。
其中,曹某称自己的客户都是在对房屋实际面积知情的情况下,才会签订购买合同。曹某表示,会查询相关订单再回复。而王某则称对此次交易不知情。
2月28日,郑女士再次联系王某。郑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王某表示,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属于正常情况,并表示售后问题需要找开发商。
澎湃新闻记者随后再次联系王某,发现已被拉黑。
3月2日,涉及此事的安居客专员称,曹某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郑女士所说的虚构房源和瞒报等问题,建议郑女士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安居客专员还表示,将配合用户维权。
澎湃新闻多次尝试联系万和新城开发商,未果。而郑女士则表示,将继续维权。
律师说法:
对此事,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紫东表示,购房合同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徐紫东律师认为,本案中,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等,则侵犯了郑女士的知情权。
对公摊面积如何界定,徐紫东称,原建设部对分摊面积曾作出相关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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